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集团同银行
现金管理合作协议书

现金管理合作协议书乙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是一家拥有丰富资金资源的企业,希望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进行现金管理合作;2. 乙方是一家专业的金融服务机构,具有丰富的现金管理经验和专业的服务团队;3. 双方希望通过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提高现金管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现金管理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1.1 乙方为甲方提供现金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收付、账户管理、资金调度、投资理财等。
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制定合理的现金管理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调整。
1.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现金管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流动情况、投资收益情况等。
第二条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签,可提前一个月签订续约协议。
第三条费用支付3.1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现金管理服务费。
具体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3.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4.2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材料。
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条款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农行现金管理服务协议

农行现金管理服务协议一、协议背景农行现金管理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农业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与客户(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现金管理服务所达成的协议。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协议内容1. 服务内容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现金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存管、资金划拨、资金结算等服务。
具体的服务内容将在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根据乙方的需求和甲方的规定进行协商确定。
2. 服务费用乙方使用甲方的现金管理服务需要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具体的服务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将在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根据甲方的规定进行协商确定。
3. 服务期限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之日止。
双方可协商续签或终止本协议。
4. 保密条款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应予以保密。
双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相关信息,除非经过双方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5. 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6.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四、其他条款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2. 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以上是针对农行现金管理服务的服务协议的标准格式文本。
具体内容和数据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保证与实际协议内容一致。
请您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与农业银行联系。
现金管理服务协议

现金管理服务协议中国工商银行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努力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特提请客户充分了解工商银行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自主决定是否选择相关金融服务。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推动甲、乙双方业务发展,进一步密切银企合作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现金管理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一、甲方同意组织其下属分支机构,为乙方提供以下现金管理服务项目(勾选具体服务内容):□账户管理服务、□企业网上银行、□财智账户(智富通)卡、□对账单服务□收款管家服务、□工银信使、□信息服务、□账户监管服务□代发工资、□财务POS、□对公客户印鉴服务□综合理财服务□日间透支、□集团账户、□资金池服务、□收支控制□票据池□其他现金管理服务二、甲方授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为本现金管理业务的承办行,甲方辖属各对公营业网点为协办行,甲方组织承办行、协办行共同为乙方提供现金管理服务,现金管理服务的日常事务由承办行负责与乙方联系处理。
三、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现金管理服务合作的框架协议,在双方就本协议合作内容共同组织实施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分项实施,并可就单项合作的内容签订具体的专项协议。
本协议内容与专项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专项协议约定的为准。
第二条账户管理一、乙方在甲方承办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户名:;账号:),用于乙方日常结算。
二、乙方及其下属单位应按人民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向甲方提供所需证件材料,并按正常手续预留印鉴,甲方应提供优质高效的开户服务。
第三条收付款服务一、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信息服务,服务内容可包含个性化对账单、账户信息查询、账户信息报告、综合财务报告等。
二、个性化对账单服务是指甲方除向乙方提供基本的账务信息(包括“交易日期”、“交易时间”、“凭证种类”、“凭证号”、“业务代码”、“对方账号”、“对方户名”、“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等)外还提供附言、业务流水号等交易明细信息、乙方可通过定制不同类型的个性化对账单获取更多的账户信息和资金流信息。
银行资管合作协议书范本

合作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银行乙方:__________资产管理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范围1.1 甲方同意将部分资金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于债券、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产品。
1.2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甲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投资组合,以实现甲方的投资目标。
二、合作期限2.1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甲方委托资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
2.2 合作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双方可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三、资产管理费用3.1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按照约定比例收取资产管理费用。
具体费率如下:(1)投资收益部分的______%;(2)固定管理费为______元/年。
3.2 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资产管理报告,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资产管理费用。
四、风险控制4.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制定合适的投资策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2 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管理制度,确保甲方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4.3 乙方在投资过程中,如遇到重大风险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共同商讨应对措施。
五、信息披露与保密5.1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披露投资组合、投资收益、费用支出等信息,确保甲方了解资产管理情况。
5.2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6.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甲方资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8.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银行和资产公司业务合作协议书

银行和资产公司业务合作协议书
一、合作双方:
甲方(银行名称)
乙方(资产公司名称)
二、合作内容:
1. 资产管理服务: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资产托管、投资管理、资产处置等相关服务。
2. 融资业务合作:甲方将为乙方的项目或客户提供贷款、债券承销、财务顾问等金融服务。
3. 信息共享与风险管理:双方同意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共享必要的商业信息,共同进行风险评估与控制。
三、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专业、合规的资产管理服务,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2. 乙方有义务确保其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保障甲方权益不受损害。
3. 双方均应保守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客户隐私。
四、合作期限与终止: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年。
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X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按协议约定处理后续事宜。
五、争议解决:
对于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其他条款:
双方可根据具体合作业务的需要,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签署:
甲方:(银行名称)乙方:(资产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RLC007-银行现金管理服务协议

**银行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协议编号:甲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乙方: ** (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为推动甲、乙双方业务发展,进一步密切银企合作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已经签订《**银行公司电子银行服务协议》并遵循现行《**银行电子银行章程》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现金管理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释义与相关约定第一条现金管理客户分为单一客户和集团客户,单一客户是指只拥有一个账户的客户,集团客户是指拥有多个账户且组成集团关系的客户。
集团客户包括单一法人主体下的多账户和多个法人主体下的多账户两种情形。
其中,在集团关系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法人为核心单位,其他为成员单位;处于核心地位的账户为核心账户,其他为成员账户。
第二条在多个法人主体的情形下,核心单位为本协议签订单位,成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现金管理账户列表》)通过《**银行现金管理授权书》取得和核心单位一样的法律关系,如无其他特别约定,以下所指乙方均包含其相关成员单位,乙方对账户的使用权限仅限于《**银行现金管理授权书》所授权功能,该授权书在中国法律及有关成员单位内部规章上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第三条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现金管理服务合作的框架协议,现金管理服务可以包括账户管理服务、收款管理服务、付款管理服务、资金流动性管理服务、投融资管理服务以及资金风险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银行现金管理服务方案》),并根据双方约定分步、分项实施,以协助乙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收益、降低资金风险,并促进乙方现金管理业务流程的优化。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现金管理服务的渠道包括甲方营业网点以及网上银行、银企直联、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其中电子服务渠道遵照《**银行公司电子银行服务协议》执行。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现金管理服务,有些具体功能需要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并遵循甲方相关业务章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球现金管理服务协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球现金管理服务协议(2019年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为推动甲、乙双方业务发展,进一步密切银企合作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现金管理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释义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甲方下属(成员)单位:纳入本现金管理服务体系的甲方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其他下属成员单位等。
如甲方为财务公司,则指甲方所属 / 集团及其下属分支机构与子公司。
如现金管理业务系由甲方与无集团关系的主体叙作,则该主体视作本合同中的甲方下属(成员)单位。
协办行:参与现金管理服务的甲方下属(成员)单位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海外机构的开户行(主办行除外)。
现金池:甲方及下属(成员)单位各账户构成账户组关系,实现资金归集、收付款管理、额度管理、内部计价、信息加工等服务的产品。
主账户:现金池中上级账户。
牵头账户:平等现金池中各成员单位在以平等的身份组成现金池,其中指定一家成员单位账户负责牵头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业务。
子账户:现金池中下级账户。
第二条合作内容一、甲方选择乙方作为全球现金管理服务合作银行,由乙方组织主办行及协办行,共同为甲方及其下属(成员)单位提供现金管理服务,协助甲方进行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渠道包括银行柜台、网上银行、银企对接等。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供现金管理方案设计、系统接入、服务支持等整体服务。
2、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供现金管理产品服务,包括账户管理、收付款管理、流动性管理、投融资管理、风险管理等。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先进管理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现金管理服务的日常事务由主办行负责与甲方联系处理。
三、关于跨境现金管理服务等现金管理业务,甲乙双方需进一步明确具体操作的,可以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银企集团战略合作协议范本

银企集团战略合作协议范本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为实现甲方银企双方的共同发展,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银企双赢的战略目标,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支持、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目标1. 甲方愿将乙方作为主办银行,优先委托乙方办理各项银行业务。
2. 乙方愿将甲方作为重要合作客户,在符合法律、法规、金融政策以及乙方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优先为甲方提供金融结算服务。
二、合作内容1. 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确保在甲方借款的企业、自然人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将该账户作为日常经营结算账户。
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扣款协议以及法律文书,必须是甲方与其借款企业、自然人双方充分协商签订的,是借款企业、自然人意愿的充分表达。
3. 甲方确定其借款企业、自然人开立的账户为重点监管账户的,应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确保出具账户经济资料的合法性。
4. 乙方为甲方提供现金管理系统作为技术支持,方便、快捷地为甲方提供包含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批量支付、批量代扣等金融服务。
5. 乙方为甲方提供其确定的重点监管账户的银行对账单,但甲方需提供合规、合法协议。
6. 乙方根据甲方的业务发展需求,可为甲方提供金融产品创新、融资咨询、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三、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除非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否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内容及双方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2.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如一方发生重大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除及解释等事项,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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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集团同银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适用于账户归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定义第三章组成和设置第四章现金管理服务内容第五章权利和义务第六章具体协议第七章价格第八章对账第九章赔偿第十章保密第十一章不可抗力第十二章合作承诺第十三章争议解决第十四章生效及有效期本《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编号为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邮编乙方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邮编为配合甲方及各被归集单位有效现金管理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推动银企各方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现金管理服务网络项下的各成员单位为本协议当事人,本协议所有条款对成员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在此声明一、甲方同时代表本协议附件2(该附件可按本协议相关约定予以变更)所列的成员单位签订本协议。
二、成员单位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清楚知悉本协议的所有组成部分,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为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甲方已经获得了成员单位全面、有效的授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方、成员单位及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前提下,遵循友好合作、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业务合作。
各方共同组建“-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服务网络”(以下简称“现金管理服务网络”)。
第二条甲方、成员单位及乙方履行本协议时,应遵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甲方及成员单位保证其利用现金管理服务网络所从事业务的合法性,保证资金的集中和管理符合甲方及成员单位的经营范围及各项监管要求,保证资金的划转是付款方与收款方的一致意思,并有真实的交易背景或合法原因,保证与乙方进行业务往来的经办人具有相应的权限。
第四条乙方本着为甲方及成员单位提供最佳服务的宗旨,根据本协议统一组织所属分支机构,为甲方及成员单位提供现金管理服务。
第二章定义第五条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一、成员单位纳入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的甲方参与单位,含甲方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部门及相关的代理商、经销商、上下游客户、紧密关联单位等。
二、乙方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中“乙方”包含乙方、协调行、主办行、承办行、协办行的任一或全部。
第三章组成和设置第六条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由以下各方组成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本现金管理服务网络下各成员单位协调行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主办行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承办行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协办行为成员单位开立结算账户的乙方所属分支机构第七条成员单位的加入一、初始成员单位的加入相关单位应签署《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加入申请书》(格式见附件5-1)作为本协议附件,本协议生效后该单位成为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的成员单位。
二、本协议生效后,如其他甲方相关单位需加入现金管理服务网络(或成员单位需新增其他账户加入),则相关单位应签署《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加入申请书》(格式见附件5-2)并提交乙方,乙方同意后将该成员单位或新增账户纳入现金管理服务网络。
第八条成员单位的退出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某一成员单位或其在现金管理服务网络下开立的部分账户需退出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应由甲方及成员单位共同签署《现金管理服务网络退出申请书》(格式见附件5-3)并提交乙方,经乙方系统删除后方可退出。
第九条账户信息的变更本协议有效期内,成员单位如需变更其账户信息,应由甲方及成员单位应共同签署《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变更申请书》(格式见附件5-4)并提交乙方,经乙方同意后进行相关信息的变更。
第四章现金管理服务内容第十条乙方通过企业网银系统为甲方提供对加入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的成员账户进行查询和转账操作的功能。
一、呈现余额管理1、甲方及成员单位各账户以实际存款余额呈现2、甲方及成员单位理解并同意,呈现余额将作为有权机关对其账户查询、冻结、扣划的依据。
二、转账操作甲方可以通过企业网银系统对成员单位的账户进行转账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资金归集、对外支付等等。
三、账单及凭证服务1、乙方为现金管理服务网络下的各级账户提供多样化的对账单、对账清单及相关凭证服务。
2、对账单、对账清单及相关凭证的具体提供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四、资金证明在不放大甲方及各成员单位在现金管理服务网络下各账户在乙方的实际存款总额的前提下,乙方按照账实相符的原则为甲方及成员单位据实出具资金证明或相关存款证明文件。
五、集团式委托贷款1、集团式委托贷款是指现金管理服务网络下,甲方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成员单位之间,所有指定账户的资金归集、下拨均通过委托贷款方式进行。
2、集团式委托贷款事宜由相关方另行签订《集团式委托贷款合同》加以具体约定。
六、其他第五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及具体协议的约定统一组织其下属分支机构,为甲方及成员单位提供全面综合的现金管理服务。
第十二条甲方应协调各成员单位配合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的建立和正常运行,保证成员单位接受本协议的约束并有效执行本协议。
第十三条甲方及成员单位认可乙方根据甲方及成员单位通过电子系统及本协议、具体协议约定的其他方式发起的指令所作的交易和记录以及由此产生的记账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
第十四条甲方及成员单位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的组建及运行所需的全部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五条甲方及成员单位应保证现金管理服务网络下各账户的正常使用,对因账户余额不足、账户状态异常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现金管理服务网络下,如甲方或成员单位发送的指令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乙方有权予以退回或不予执行,因此造成的支付延迟或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及成员单位承诺在订立本协议时不存在任何违反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降低污染的法律、法规与规章的行为或情形,并且承诺本协议订立后亦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降低污染的法律、法规与规章;若甲方及成员单位上述声明虚假或者上述承诺未被履行,或甲方及成员单位可能发生耗能、污染风险,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及成员单位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任一及/或全部现金管理服务并采取本协议及具体协议约定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八条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现金管理服务网络下资金划转等事项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及成员单位办理资金划转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乙方催收债务的记录、凭证及乙方记载甲方及成员单位加入、退出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及变更账户信息的系统数据、单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协议及具体协议项下各方法律关系的确定证据。
甲方及成员单位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系统数据等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第十九条甲方、成员单位及乙方负有协助司法及行政执法等法定义务。
乙方有义务执行有权机关关于查询、冻结、扣划的规定,按有权机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及成员单位承诺不因乙方履行上述义务而向乙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异议。
一、当被归集账户(成员单位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时甲方及成员单位同意,在执行有权机关要求时,乙方有权将该账户退出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并有权按该账户的账户余额或呈现余额将资金由甲方账户划回至该账户,以配合有权机关冻结、扣划。
由于甲方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影响该账户资金的查询、冻结、扣划或影响乙方履行上述义务,由甲方连带承担全部责任。
当有权机关解除对该账户冻结时,如需重新加入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甲方及成员单位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重新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当甲方加入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的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时甲方同意,如甲方加入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的账户被有权机关要求冻结、扣划时,乙方应执行有权机关的要求,履行司法协助及行政执法协助义务。
由于甲方加入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的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影响该账户资金的冻结、扣划、影响乙方履行上述义务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如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第六章具体协议第二十条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现金管理服务,甲方及成员单位与乙方已经及/或将要签署各类法律性文件(及其不时所作的修订)。
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现金管理服务网络下各类客户服务协议、系统使用协议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具体协议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未约定的,以具体协议约定为准;具体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及具体协议的未尽事宜,由甲方及成员单位与乙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甲方及成员单位选择以乙方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系统作为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的实施渠道。
第二十二条为明确约定上述渠道系统使用中的相关事项,各方应签署《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第二十三条为实现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集团委托贷款服务,各方还应共同签署《集团式委托贷款合同》第七章价格第二十四条乙方有权根据其在本协议项下为甲方及成员单位提供的现金管理服务,按照相关具体协议约定的项目及收费标准向甲方及成员单位收取相应服务费用。
第二十五条甲方及成员单位同意乙方有权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项下相关费用的收取方式为第二十七条甲方及成员单位按上述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逾期未支付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及成员单位在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内开立的任一账户中扣收。
第八章对账第二十八条甲方及成员单位应及时配合乙方进行对账。
承办行和协办行按照《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分别与甲方及成员单位定期办理对账,对账的内容包括账户的核对、扣划款项的核对等。
发现账务不符等问题,各方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更正。
第九章赔偿第二十九条甲方或任一成员单位违反其在本协议或具体协议项下的约定给乙方及/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对受损失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乙方在提供现金管理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或成员单位资金损失的,由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成员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因甲方及成员单位自身原因、网络故障、通讯故障或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保密第三十条甲方、成员单位及乙方对于其在现金管理服务网络下收到的其他方的相关资料及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第三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成员单位及乙方各方或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及具体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甲方、成员单位及乙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