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发行法律意见书
债券发行法律意见书步骤

债券发行法律意见书步骤债券发行法律意见书是与债券发行相关的一项法律文件,主要目的是为债券发行人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保证债券发行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下面是一般的债券发行法律意见书步骤:第一步:了解债券发行的具体情况律师首先需要与债券发行人进行沟通,了解债券发行的目的、金额、期限、发行方式等具体情况。
同时,律师还需要获取与债券发行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如发行计划书、股东会决议、承销商合同等。
第二步:核查法律法规律师需要仔细核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市场交易所的规定等。
确保债券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规行为。
第三步:检查发行人资质律师需要对发行人的资质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具备发行债券的条件。
包括发行人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许可、信用状况等。
如果发行人是公司,则需要核查其公司章程、企业登记信息等。
第四步:审查相关合同文件律师需要审查与债券发行相关的合同文件,包括承销商合同、财务顾问合同、债券托管协议等。
确保合同文件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第五步:制定法律意见在对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律师会制定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需要对债券发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评估,提出相关建议和风险提示。
第六步:律师意见书的传达和反馈律师会将法律意见书提交给债券发行人,并与其进行沟通和交流。
债券发行人可以就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提出问题和要求,律师需要及时进行回复和解答。
第七步:完善意见书和签署在与债券发行人的沟通和反馈基础上,律师会完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并与债券发行人进行最终的确认和签署。
确保法律意见书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债券发行法律意见书的具体步骤可能会因不同的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
因此,在编写债券发行法律意见书之前,律师需要与债券发行人进行详细的沟通和了解,确定具体的工作步骤和内容。
债券律师意见书

债券律师意见书尊敬的先生/女士:我是一名债券律师,受您的委托就您公司所发行的债券进行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
您向我提供了关于发行债券的资料,我已经对这些资料进行了详尽的审查。
根据我的专业判断和了解,我就以下几个方面提供以下法律意见:1. 债券发行授权:根据我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资料的审查,确认公司有权发行债券。
公司章程和其他内部文件包括有关债券发行的必要授权,股东大会亦已对此进行了批准。
因此,公司在法律上有权发行债券。
2. 合规性:在审查了公司的相关法律文件和监管要求后,我认为公司所采取的债券发行行动,在法律和监管条例方面是符合要求的。
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登记注册和披露要求,并取得了必要的批准。
3. 证券法律合规性:根据我对国家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公司的债券发行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公司已按照证券法要求向监管机构提交了必要的文件和信息,并履行了相关法律和监管规定下的所有义务。
4. 债券文件可执行:我仔细审查了债券文件,包括债券契约和债券条款。
就我所了解,凡与公司签署这些文件的当事方都已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且这些文件在法律上是有效且可执行的。
我强烈建议您在进行任何交易之前,请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对这些文件进行全面审阅。
5. 违约和索赔问题:根据我对债券发行文档和相关合同的审查,我认为公司的债券发行不违反任何现有的合同规定,并且不会导致其他债权方的权益受损。
然而,我需要再次强调,这只是基于我对您提供的文件的审查,具体情况可能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分析。
请注意,以上仅仅是个人独立意见,不得视为法律意见或法律建议。
如果您需要更深入的法律分析或具体操作指导,请随时与我联系。
此外,请注意,我在提供后续意见和建议时可能需要更多的信息和文件。
希望上述意见对您的公司债券发行有所帮助。
如果您需要任何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与我联系。
谢谢。
祝好!你的忠诚的债券律师编号: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指引

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指引尊敬的贵司,根据您的要求,我们荣幸地为您提供一篇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指引。
请注意,本文仅作为一般的法律信息提供,不能替代正式的法律意见。
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您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法律咨询来确定。
1. 背景介绍在提供法律意见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债券发行的背景、目的和相关计划。
这包括发行人的基本信息、发行的类型和规模、债券的期限和利率等。
2. 法律框架债券发行涉及到多个法律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金融法等。
我们会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并就合规性提供法律意见。
注意,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和国家法律体系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用的法律。
3. 承销、申报和配售在债券发行过程中,可能涉及到承销商的选择、申报和配售等环节。
我们会对涉及的合同文件和交易结构进行审查,并就相关合规要求提供指导。
4. 法律文件债券发行需要制定一系列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或招股书)、债券承销协议、发行公告、承销商合同、交易条件等。
我们将审查这些文件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意见,确保其合规性。
5. 相关风险债券发行涉及到一些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
我们会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建议和应对措施。
6. 法律合规责任作为债券发行人,您有相关的法律合规责任。
我们会在法律意见书中明确这些责任,并提供相关的合规建议。
同时,我们也会针对相关法律风险和补救措施提供指导。
7. 其他问题根据您的具体要求,我们还可以提供关于税务、监管、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意见。
请在需求中具体标明您的需求,以便我们提供更详细的指导。
请注意,法律意见书只反映我们的理解和判断,并不能保证您在法律上的确切合规。
基于此意见书的任何行动或交易需自行承担法律风险。
为得到准确的法律意见,请您联系一位合格的律师。
如果您对以上提供的指引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讨论,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很愿意为您提供更加具体和个性化的法律服务。
公司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要点申请企业债券的发行应当由具有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发行人发行企业债券的合法合规性、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完整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致:有限责任公司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或“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 ]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法律意见书编报规则》的要求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法律意见书编报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与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有关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行人的行为以及发行本期债券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审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的会计审计、资信评估等内容均严格引述自有关机构出具的报告,且该等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律师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债券发行法律意见书

债券发行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先生/女士:关于贵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债券的法律意见,我们拜阅了发行人的发行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研究了有关的法律法规。
我们就此向贵公司提供以下法律意见:1. 发行目的和资金用途:我们理解发行人欲以债券形式筹集资金,用于发行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中所指定的目的。
请注意,本意见书未涉及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意见。
2. 发行文件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我们认为发行文件的代表人有合法权力发出,并且发行文件和其他资料中所陈述的全部事实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法律限制:我们检查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法规,我们认为发行人拟发行的债券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行政法规,并无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 发行文件的有效性:我们认为发行文件符合全部适用的法律法规,符合中国法院及其他专业人士认可的合同构成要件,并且在合法及有效的前提下公开做出,对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5. 发行人的合法地位:我们认可发行人是按照中国公司法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不存在违法、无效或被法院宣布无业务资格的情况。
6. 发行人的资格要求:发行人符合所有适用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登记、资本金要求、风险控制要求等。
7. 发行人的合规性:我们认可发行人合规地遵循了适用的中国证券法律法规、公司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发行人的日常经营活动未触犯有关法律法规。
8. 担保及担保物的合法性:如为发行人的债券提供担保,我们认为担保协议的代表人有合法权力发出,并且担保协议是有效的、合法的,对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涉及担保物,我们认为担保物的所有权清晰,并已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供处份予发行人。
总体而言,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我们认为贵公司拟发行的债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具备在合法及有效的前提下对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能力。
但请注意,我们所提供的本法律意见仅限于根据我们了解的事实和法律的规定给出的建议,您应该明确地理解,本法律意见书不对将来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的行为或做法负责,并不意味着将来的法律问题和争议会以与本法律意见完全一致的方式解决。
公司债券法律意见书

公司债券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先生/女士:根据我们的职责,在对您提供的信息进行充分研究和评估之后,我们很高兴向您提供以下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1. 概述根据我们的了解,贵公司拟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
公司债券是一种形式各异的金融工具,而且它们将受到各种法律和监管的约束。
2. 适用法律首先,我们必须确认适用于公司债券发行的法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贵公司拟向国内投资者发行债券。
因此,我们需要根据中国的法律和法规来评估这次发行是否合法。
我们建议您参考《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发布的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
3. 上市若贵公司打算将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您需要进一步考虑《证券法》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具体法规的要求。
这些法规包括提交上市申请、报备相关资料以及遵守披露义务等。
4. 评级在考虑公司债券发行之前,您需要考虑进行评级。
评级机构将评估贵公司的信用状况以及债券的风险等级。
在中国,通常使用的评级机构有中诚信国际评级有限公司、大华综合评级有限公司等。
5. 发行文件贵公司还需要准备一系列的发行文件,如发行公告、发行说明书、法律意见书等。
这些文件在向投资者介绍债券发行的过程、用途、风险等方面非常重要。
我们建议您尽早准备这些文件,并且确保其中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6. 风险管理贵公司还需要仔细考虑和评估债券发行中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这些风险可能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等。
我们建议您寻求专业的金融顾问的帮助,以确保您的资金筹集目标得以实现。
7. 法律责任最后,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贵公司在发行和交易公司债券时,需要确保其行为符合适用法律的要求。
如果贵公司未能遵守相关法规,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和处罚。
以上是我们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
我们建议您咨询一位资深律师,以确保您的决策符合适用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某企业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

**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0年企业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二零一零年四月**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0年企业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致:****公司**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 2010年企业债券发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之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本所获得授权为本期债券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发改财金[2008]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发改财金[2004]11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导读与声明:1.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的要求,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
2.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依赖于发行人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一切应予提供的文件资料,且发行人已向本所承诺:(1)保证如实提供发行本期债券所必需的一切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陈述等,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有效;(2)保证所提供的有关文件上的印章和签字真实、有效,保证所提供的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3)保证所提供相关文件中的所有签署方均有权签署该法律文件,并且任何签署人均已获得签署该文件的正当授权;(4)保证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3.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有关书面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依据对上述文件的审查判断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

公司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
尊敬的先生/女士:
我们律师事务所已经收到了您的委托,就贵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进行法律分析,并向您提供以下法律意见:
首先,根据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贵公司发行专项债券是合法有效的。
贵公司可以通过证券公司依法发行专项债券,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
发行专项债券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贵公司的资金需求,推进公司的发展。
其次,贵公司在发行专项债券过程中需要与相关方进行协商和签订合同。
我们建议贵公司与证券公司签订发行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应妥善处理与债券持有者的关系,与债券持有者签订债券发行协议,明确债券的利率、期限、支付方式等条款,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再次,贵公司在发行专项债券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的信息披露规定。
贵公司需要在发行前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转让风险等。
贵公司需要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贵公司的情况,作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最后,我们提醒贵公司碰到法律纠纷或争议时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护自身权益。
同时,贵公司在发行专项债券过程中应当与各相关方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发行计
划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贵公司发行专项债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然而,我们提醒贵公司在发行专项债券的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贵公司需要进一步了解或咨询相关问题,我们将尽快为贵公司提供进一步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此致
敬礼
律师事务所签名
日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关于2020年XXX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之法律意见书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京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关于2020年XXX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之法律意见书(2020)律法意号致:XXX公司北京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XXX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就发行人申请发行“2020年XXX公司公司债券”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担任发行人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出具《北京德恒(南昌)律师歩务所关于2020年XXX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冇关步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2]3451号)、《关于制止地方政府建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 13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实和所有文件资料进行法律核査和验证,按照《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的指引编制《法律意见书》.目录释义 (1)声明 (4)正文 (5)一、本次发行的批准与授权 (5)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5)(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5)(二)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 (6)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8)(一)主体资格 (8)(二)净资产规模 (8)(三)累计债券余额 (9)(四)财务会计制度 (9)(五)本期债券的利率 (9)(六)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与偿债能力 (9)(七)募集资金的投向 (10)(八)禁止发行企业債券的情形 (10)(九)本次发行涉及的中介机构 (11)四、发行人的设立、股东(实际控制人) (12)(一)发行人的设立 (12)(二)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12)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3)(一)发行人业务的独立性 (13)(二)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性 (14)(三)发行人的人员独立性 (14)(四)发行人的机构独立性 (15)(五)发行人的财务独立性 (15)(六)发行人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6)六、发行人的业务及资信状况 (16)(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状况 (16)(二)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业务的情况 (16)(三)发行人的业务变更情况 (16)(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17)(五)发行人的持续能力 (17)(六)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18)七、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8)(一)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权的关联方 (18)(二)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 (18)(三)发行人与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18)(四)发行人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 (19)(五)同业竞争 (19)八、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9)(一)发行人的股权资产 (19)(二)发行人拥有的房产情况 (24)(三)发行人拥有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情况 (24)(四)发行人拥有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情况 (24)(五)主要财产的产权状况、取得方式、权利受限情况 (25)(六)发行人租债房屋、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25)九、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5)(一)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 (25)(二)侵权之债 (25)(三)与关联方债权债务及相互担保情况 (26)(四)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 (26)十、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 (27)(一)发行人设立至今的重大资产变化 (27)(二)发行人拟进行的重大资产变化行为 (27)十一、发行人的税务 (27)(一)发行人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27)(二)重要税收优惠及批文 (28)(三)税务违法情况 (28)十二、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28)(一)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 (28)(二)发行人环境保护守法情况 (28)十三、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9)(一)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 (29)(二)有权部门批准或授权 (29)(三)上述项目与他人合作情况 (29)十四、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9)十五、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30)十六、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30)(一)本期债券的承销 (30)(二)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 (30)(三)募集资金的监管 (30)(四)偿债资金的监管 (31)(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1)(六)担保事项 (31)(七)失信情况核査 (33)十七、结论意见 (33)释义如无另外说明,以下词条在《法律意见书》中定义如下: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徳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为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已保证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而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保证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材料上的签名和盖章均是真实的。
三、对《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书面说明发表法律意见。
四、本所已依据《企业债券法律意见书编报规则》、《企业债券发行信息披露指引》的规定及《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己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五、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行人的行为以及本次发行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企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六、本所同意将《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报备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所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募集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国家发改委审核要求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八、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现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发行的批准与授权经核査,为本次发行,发行人己履行了如下批准与授权程序:1、XXX年XX月XX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通过《2019年XXX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草案)》,同意公司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XXX元的公司债券(最终发行额度以批复为准),发行方案报浮梁县财政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2、XXX年XX月XX日,浮梁县财政局出具《关于同意XXX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XX财发[2019]XX号),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XXX元,期限不超过XX年的公司债券。
同意发行人的《2019年XXX公司企业债券发行方案》,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最终确定并实施本期债券发行方案及其他相关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发行人内部决策机构已依法作出批准本次发行的决议或批复,发行人权力机构授权执行机构办理有关发行事宜,发行人上述决议及批复内容合法有效,授权内容、范围、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尚待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核准。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发行已合法、有效地获得目前所需的各项内部批准与授权。
本次发行尚待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核准。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行人设立于XXXX年XX月XX日,系经浮梁县市监局准予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现持有浮梁县市监局XXXX年XX月XX日颁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及发行人《营业执照》、《公词章程》,发行人基本信息如下: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系依法设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二)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1、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如下:(1)XXXX年XX月,发行人成立,注册资本XXXX万元根据浮梁县人民政府XXXX年月日第次常务会议纪要及浮梁县人民政府于年月日作出的批复,发行人于年月日在浮梁工商局注册成立,成立时的公司名称为XXXX公司。
发行人成立时的注册资木为人民币XXX万元,根据XXX任会计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会验字()第号”《验资报吿》,“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浮梁县财政局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为人民币XXX万元整。
全部以货币出资。
”年月日,浮梁县工商局核发发行人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2)XXXX年XX月,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XX万元年月日,浮梁县财政局作出《XXXX公司股东増资决议》,同意公司追加注册资本980万元.年月日,浮梁县财政局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XXX会计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会验字()第号”《验资报告》,“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浮梁县财政局缴纳的新増注册资本合计为人民币XXXX万元整,全部以货币出资。
”浮梁县工商局核准发行人的本次变更。
本次变更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3)XXXX年XX月,发行人第一次更名2007年9月28日,浮梁县财政局出具《关于 XXX公司修改章程的函》。
同意发行人更名为XXXX公司。
浮梁县工商局核准发行人的本次变更。
(4)XXXX年XX月,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XXX万元年月日,浮梁县财政局岀具《XXX公司股东会议纪要》,同意将XXXX作为投资转给发行人。
年月日,浮梁县财政局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
年月日,XXX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会师()验字第号”《验资报吿》,“截至年月日,贵公司已收到浮梁县财政局缴纳的新増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XXXX万元整。
浮梁县工商局核准发行人的本次变更.本次变更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5)XXXX年XX月,发行人注册资本増至XXXX万元年月日,浮梁县财政局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XXXX万元増加至XXXX万元.年月日,浮梁县财政局签署新的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