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安瓿销毁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管理。
适用范围:适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管理工作。
工作要求:
1.病区护士向药房领取注射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必须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和上次用药后的空安瓿。
药房调剂人员必须仔细查对安瓿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复核无误后方能发药。
2.药房向药库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药库人员必须仔细查对空安瓿的品名、规程、批号、数量,复核无误并在退库凭单上签名后方能调拨。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由药房管理员统一收存并按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回收时间建立回收登记簿。
4.麻醉药品空安瓿定期进行销毁。
销毁时必须有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麻醉药品管理人员、药库人员以及保卫科等在场共同监督、销毁,监销人员均要在登记本上全名签字。
“麻醉、精一”空安瓿及剩余药品回收销毁制度

“麻醉、精一”空安瓿及剩余药品回收销毁制度
1、门诊患者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废贴在下次取药时如数交回门诊药房;患者停药后剩余药品应无偿交回医院;药房由专人负责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批号、数量、患者姓名、收回日期、经手人。
2、各病区应在使用后24小时内,将使用过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送回西药房。
西药房应及时登记回收空安瓿、废贴的品名、批号、数量。
回收记录应由双人签名。
3、回收的空安瓿、废贴及剩余药品定期由分管院长、保卫科长、药剂科主任、经手人共同监督销毁,并作销毁记录。
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回收登记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回收登记制度
一、西药房调剂室麻醉、精神药品专管人员,负责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型空安瓿回收及登记工作。
二、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型处方,实行追踪空安瓿回收制度。
三、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型处方,有科室助理医师或护士到西药房调剂取药,并由其负责将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收回,交调剂室专管人员。
四、调剂室专管人员对收回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型空安瓿,要认真核对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妥善保存并做好记录。
五、调剂室收回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型空安瓿,由药房两人以上定期核对计数,保存一年,报院长批准,监督销毁并做好记录。
麻醉精神药品注射空安瓿回收管理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注射空安瓿回收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
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
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4、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
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5、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6、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
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7、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流程

麻醉精神药品注射空安瓿回收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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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
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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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
一、本制度是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
(一)销毁的申请
每季度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的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药剂科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二)销毁的执行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在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学委员
申请方药剂科主任签名:
申请日期:20 年月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
管理制度
1、门诊病人或病区护士向药房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必须持麻醉药品处方和上次用药后的空安瓿(废贴)。
处方与空安瓿(废贴)的数量应相符,药房调剂人员必须仔细查对安瓿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复核无误后方能发药。
2、药房向药库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需同时提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空安瓿。
药库人员仔细查对空安瓿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复核无误并在空安瓿退库凭单上签名后方可发药。
3、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贴剂的,再次调配时,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使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院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由药库人员统一收存并按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回收时间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簿》。
按季度对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由药剂科主任、药库人员等三人在场共同监督销毁,将销毁情况登记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销毁记录》。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1、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剂,登记计数后,经两名以上人员在场,并由药剂科负责人监督销毁,并作好记录。
2、破损和过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收回的患者不再使用而剩余的药品,统计汇总后报经药剂科负责人、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审批,报请市卫生局批准,并进行监督销毁、记录。
3、销毁方式采用焚化。
麻醉精神药品注射空安瓿回收管理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注射空安瓿收受接管办理制度之五兆芳芳创作
1、医疗机构采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
内临床使用.
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
使用实行批号办理和追踪,需要时可以实时查找或追回.
3、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
计数办理,成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办理制度.
4、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贴剂的,再次
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用过的贴剂交
回,并记实收回的空安瓿或废贴数量.
5、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
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查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实.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筹划退库手续.
6、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
人担任计数、监视销毁,并作记实.
7、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
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依照规则销毁处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注射空安瓿回收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4、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5、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6、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7、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一、本制度是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一)销毁的申请每季度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的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药剂科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二)销毁的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在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监督下有麻醉药品专管人员、药房主任会同保卫科人员执行。
销毁方法:破碎后,用医用垃圾袋包装,外贴“损伤性废物”标签,由专管人员回收统一处理。
麻醉药品专管人员现场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说明已销毁空安瓿的数量和方法,注明销毁地点、时间和参加销毁人员并签字。
保卫科人员应在销毁现场参与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以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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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妇幼保健院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
(一)销毁的申请
每季度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数量、批号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委员会、医务部、药剂科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二)销毁的执行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在医院药事委员会、医务部监督下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药房主任会同保卫科人员执行。
销毁方法:采用破碎后深埋或焚烧的方式。
麻醉药品专管人员现场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须说明已销毁空安瓿的数量和方法,注明销毁地点、时间和参加销毁人员并签字。
保卫科人员应在销毁现场参与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以兹证明。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记录麻醉药品专管人员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