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
2024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2024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为积极响应国家减贫政策,全面推进扶贫工作,我国将适时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
当前我国扶贫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扶贫对象的身份和条件也在发生变化,因此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是推动扶贫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动态调整的背景我国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也要看到,现在依然存在一些扶贫对象因各种原因重新陷入贫困的现象,这不仅对脱贫成果构成威胁,也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因此,为了更好地实施精准扶贫,推动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必须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掌握扶贫对象的最新情况,确保扶贫政策对症下药。
二、动态调整的原则我们在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时,要坚持以下原则:1. 精准性原则:扶贫对象的确定必须具备明确的标准和依据,确保扶贫资源的有效利用。
2. 公平性原则: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时,要保证公平公正,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歧视。
3. 风险防范原则:要及时了解扶贫对象的变化情况,并根据风险情况调整扶贫政策,防止扶贫对象再度陷入贫困。
4. 持续性原则: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时刻保持警惕,不断完善扶贫对象的管理机制。
三、动态调整的具体措施1. 建立扶贫对象信息库,对扶贫对象的基本信息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2. 定期进行扶贫对象的评估和调研工作,了解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及时调整扶贫政策。
3. 强化对扶贫对象的跟踪服务,建立健全的扶贫对象帮扶机制,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持续的关注和帮助。
四、动态调整的意义和价值通过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可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使扶贫工作更加精准和有效。
同时也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
五、动态调整的工作保障要加强对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
同时还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021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

2021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x安镇2021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xx扶领办发〔2021〕号)要求,做好我镇2021年度在工作中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特制定此其他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1.脱贫摘帽计划“一微调”。
在我镇9月份开展的“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重精准.强基础”专项行动月工作基础上,对照自治区最新发布实施的《关于调整我区扶贫对象脱贫摘帽标准的援疆通知》(xx扶领发〔2021〕号)文件精神,对2021年计划脱贫摘帽对象“八有一超”、“十一有一低于”达标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对经“二上二下”确定的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进行微调,最终核定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
2.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动态管理。
(1)贫困户新识别农牧民和脱贫户返贫纳入(含退出户返贫纳入,下同);(2)贫困户(含未脱贫户、往年及当年脱贫户、20XX年和2021年退出户)家庭成员子女自然增加和自然增加;(3)贫困户脱贫退出,即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
3.贫困村动态管理。
(1)贫困村新纳入,即将贫困村中非贫困村纳入建档立卡管理;(2)贫困村脱贫退出,即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
(二)扶贫犯罪者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1.贫困户(含未脱贫户、往年及当年脱贫万户、20XX年和2021年退出户)的基础信息更新。
2.新识别贫困户、新增贫困户家庭成员的基础信息(含新增原因)和减轻家庭成员的家庭有关信息(含减少原因)的采集和录入。
3.贫困村(含同期及当年脱贫摘帽村)和贫困村内所有自然村(村民小组)的基础信息更新。
4.新纳入贫困村(即多维度贫困村中的非贫困村)及其所有自然村(村民小组)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
5.2021年度脱贫户和摘帽贫困村的脱贫措施信息采集和录入。
二、工作内容和标准时点(一)动员部署培训会。
乡(镇)动员部署培训会(10月6日召开),行政村动员联合行动培训会(10月7日召开)。
关于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范文

本文共计2848字关于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范文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范文,扶贫对象工作该怎么做呢?下面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吧。
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xx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脱贫领办传〔20XX〕84号)的文件要求,现就做好xx区20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识别贫困人口、返贫人口及漏报需补录人口的识别纳入
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甘脱贫领办传〔20XX〕46号)要求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将所有符合扶贫标准,但仍“应纳未纳”的新识别贫困人口、以前年度标注脱贫又返贫的贫困人口、自然增减、漏报需补录和错误剔除的贫困人口,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镇级审核、区级比对、两公示一公告等识别程序核查核实后,全部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尽扶。
此项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 1 -。
扶贫系统动态管理制度

扶贫系统动态管理制度一、前言扶贫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如何有效地管理和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确保资金利用效率和扶贫效果,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
为此,建立健全扶贫系统动态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制度建设1. 职责分工:建立扶贫系统的权责清晰的组织架构,确定各部门的职责,明确责任主体。
省级、市级、县级政府、乡镇村等层级,分别承担相应的扶贫工作责任,确保每个环节的有效管理。
2. 监督机制:建立扶贫项目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保障扶贫项目的实施质量。
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3. 绩效考核:建立扶贫项目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积极推动扶贫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及时评估和奖惩优秀和不足的工作单位和人员。
4. 数据管理:建立完善的扶贫数据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互通。
建立数据标准和统一的数据采集方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 沟通协作:建立扶贫项目的沟通协作机制,促进各级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和扶贫对象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加强内部协调,确保信息的畅通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实施路径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党委书记、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扶贫领导小组,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职责和工作目标,推动扶贫工作的落实。
2. 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考核机制,确保扶贫项目的执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为工作人员提供明确的激励机制。
3. 健全数据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的扶贫数据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互通。
建立数据标准和统一的数据采集方法,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 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大对扶贫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实现扶贫项目的全程监控和管理。
加强对信息化设备和技术的保障和维护,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2023年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工作方案(通用2篇)

2023年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工作方案(通用2篇)篇一:2023年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工作方案一、背景与意义在我国脱贫攻坚工作的过程中,健康扶贫是一个重要的方向。
由于健康问题直接关系到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发展能力,因此建立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提高核心指标的准确性和实用性,以更好地服务脱贫攻坚工作。
二、目标与任务1. 目标:通过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精准掌握贫困人口的健康状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贫困人口的健康权益。
2. 任务:(1) 完善健康扶贫核心指标体系,包括贫困人口的健康状况、医疗服务覆盖率、贫困人口获得健康教育的情况等。
(2) 加强健康扶贫数据采集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建立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监测、分析和反馈。
(4) 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针对不同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健康问题,提供目标导向的健康扶贫方案。
三、工作内容1. 完善健康扶贫核心指标体系(1) 细分健康状况指标,如慢性病患病率、传染病发病率等。
(2) 定期更新指标数据,确保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3) 开展相关研究,为健康扶贫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2. 加强健康扶贫数据采集和管理(1) 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医疗服务情况等。
(2) 推行电子病历系统,实现数据的统一采集和管理。
(3) 开展培训和指导,提高负责人员的数据采集和管理能力。
3. 建立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1) 设计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实现数据的实时监测、分析和反馈。
(2) 建设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交流。
(3) 建立报表系统,定期发布健康扶贫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2. 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的建设经费。
3.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工作方案

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工作方案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工作方案一、项目背景贫困群众的健康问题一直都是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
健康扶贫是保障贫困人群身体健康、提高其生活品质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更好地开展健康扶贫工作,我国国家卫健委于2019年正式启动了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建设,该系统旨在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并提高健康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项目目标及意义该项目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通过全面梳理、收集和管理贫困地区居民的健康数据,实现对贫困地区健康扶贫工作的定向、精准和动态管理。
具体的项目意义如下:1.优化健康扶贫工作流程,提高运作效率。
2.增强健康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为贫困地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健康服务。
3.加强对健康扶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和资源浪费。
三、项目内容及实施方案1.项目内容:(1)构建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
该系统将收集并整合贫困地区的居民健康档案、医疗服务机构对贫困居民服务的记录以及未来的健康扶贫计划等信息。
(2)建设健康扶贫数据分析平台,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并形成各种健康扶贫数据报表,帮助政府和相关机构更好地定位问题,提出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案。
(3)开发健康扶贫移动App,帮助居民及时获取健康扶贫政策和医疗服务的信息,并提供线上健康咨询及预约服务。
2. 实施方案:(1)建设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系统分为数据采集子系统和数据处理子系统,采用云端技术进行架构设计,后台开发采用Python、Django、PostgreSQL等技术。
(2)建立健康扶贫数据分析平台:建设大数据平台,分别为政府、医院和居民提供数据挖掘和数据可视化的功能,作为决策支持工具,通过制定政策、策略和行动计划协调推进区域内的健康扶贫工作。
(3)开发“健康扶贫”移动App:该App应该提供贫困地区居民可使用的咨询、预约、报销等服务功能,同时也应实时向政府及时上传数据,以方便对地方健康扶贫计划的评估和监管。
2024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2024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实施方案____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实施方案一、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目标根据国家扶贫目标,我们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的目标是将所有符合贫困标准的个人和家庭建档立卡,确保精准识别和帮扶。
二、建立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为了确保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建立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构,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工作机构将包括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办公室以及相关协作单位。
工作人员将包括政府工作人员、乡镇干部、村干部和社区干部等。
三、建立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流程1.贫困户自愿申请。
贫困户可以自愿申请成为扶贫对象,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政府组织线索摸排。
政府工作人员将组织线索摸排工作,对可能存在贫困的个人和家庭进行初步调查。
3.贫困认定与审核。
根据国家贫困标准,政府将对线索摸排出的个人和家庭进行认定和审核,决定是否列入扶贫对象建档立卡。
4.建档立卡登记。
对于认定的贫困个人和家庭,政府将进行建档立卡登记,并发放相关证明文件。
5.定期复核评估。
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后,政府将定期对其进行复核评估,确保贫困状况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完善扶贫对象信息管理系统为了方便管理和查询,我们将完善扶贫对象信息管理系统。
该系统将包括扶贫对象的基本信息、贫困状况、帮扶措施等内容,并提供在线查询和统计功能。
五、加强扶贫对象帮扶措施1.提供扶贫资金和物资支持。
对于贫困个人和家庭,政府将根据其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扶贫资金和物资支持,确保他们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提供就业和创业支持。
政府将积极推动就业和创业扶贫,为扶贫对象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就业机会等支持。
3.提供教育和健康保障。
为了保障扶贫对象的教育和健康权益,政府将加大对教育和医疗资源的投入,提供相应的教育和健康保障措施。
4.加强社会组织参与。
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工作,提供专业化的帮扶服务,共同为扶贫对象提供更好的帮扶。
六、建立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评估机制为了确保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们将建立相应的工作评估机制。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18.09.26•【字号】渝扶办发〔2018〕96号•【施行日期】2018.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扶办发〔2018〕96号各区县(自治县)扶贫办:为了进一步搞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落实责任,明确标准,规范流程,确保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轨道,确保扶贫对象识别退出更加精准,扶贫信息数据统计录入更加完整、真实、准确,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征求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9月26日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我市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特制定《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办法》主要依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包括未脱贫退出和已脱贫退出的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
第四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主要内容:(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
包括贫困户的识别与退出,漏评、错评、错退对象纠正,返贫和自然变更处理;贫困村识别与脱贫退出。
(二)扶贫信息数据动态调整。
包括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数据比对、数据录入、信息更新、数据清洗、数据分析、数据报告和数据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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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x安镇20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xx扶领办发〔20xx〕号)要求,做好我镇20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1.脱贫摘帽计划“一微调”。
在我镇9月份开展的“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重精准.强基础”专项行动月工作基础上,对照自治区最新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扶贫对象脱贫摘帽标准的通知》(xx扶领发〔20xx〕号)文件精神,对20xx年计划脱贫摘帽对象“八有一超”、“十一有一低于”达标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经“二上二下”确定的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进行微调,最终核定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
2.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动态管理。
(1)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纳入(含退出户返贫纳入,下同);(2)贫困户(含未脱贫户、往年及当年脱贫户、20XX年和20xx年退出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3)贫困户脱贫退出,即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
3.贫困村动态管理。
(1)贫困村新纳入,即将深度贫困村中非贫困村纳入建档立卡管理;(2)贫困村脱贫退出,即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1.贫困户(含未脱贫户、往年及当年脱贫户、20XX年和20xx 年退出户)的基础信息更新。
2.新识别贫困户、新增贫困户家庭成员的基础信息(含新增原因)和减少家庭成员的有关信息(含减少原因)的采集和录入。
3.贫困村(含往年及当年脱贫摘帽村)和贫困村内所有自然村(村民小组)的基础信息更新。
4.新纳入贫困村(即深度贫困村中的非贫困村)及其所有自然村(村民小组)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
5.20xx年度脱贫户和摘帽贫困村的脱贫措施信息采集和录入。
二、工作内容和标准时点(一)动员部署培训会。
乡(镇)动员部署培训会(10月6日召开),行政村动员部署培训会(10月7日召开)。
(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20xx年9月30日至11月25日)1.脱贫计划“一微调”,即脱贫“双认定”初选(9月30日至10月31日)在我镇9月份开展的“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重精准.强基础”专项行动月工作基础上,对照自治区最新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扶贫对象脱贫摘帽标准的通知》(xx扶领发〔20xx〕13号)文件精神,对20xx年计划脱贫摘帽对象“八有一超”、“十一有一低于”达标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经“二上二下”确定的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进行微调,最终核定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详见附件1-1)。
并以最终核定的计划脱贫户作为贫困户“双认定”的初选名单,同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计划脱贫”标注调整(“一微调”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
2.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纳入(9月30日至11月10日)(1)经今年7月份开展的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程序,已确定的新识别贫困户和返贫户保持原有结果,新识别贫困户采用新的《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采集信息并录入系统。
(2)在今年7月份动态管理工作后发现疑似漏评,需要新识别或者返贫的,则按照《xx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xx扶领发〔20xx〕8号)及《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扶领办发〔20xx〕22号)、《关于做好20xx年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柳扶领办发〔20xx〕21号)、《xx安镇20xx 年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方案》xx扶领办发〔20xx〕49号文件规定的工作程序,对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的困难农户进行识别,开展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纳入工作。
3.贫困户(含已脱贫户、未脱贫户、20XX年和20xx年退出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9月30日至11月10日)采集未录入系统的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减情况(可结合“三次核对”、“三方联合核对”工作采集到20xx年度《贫困户信息表》的信息,并要注意补充采集新增指标),以户为单位填写《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见附件6),以村为单位填写《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见附件7)。
4.贫困村新识别(9月30日至11月10日)按自治区要求,需将已被自治区识别认定为深度贫困的我县9个非贫困村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村管理,无需开展识别认定程序。
5.脱贫摘帽认定(11月5日至11月25日)(1)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
(11月5日至11月25日)按照自治区最新修订的贫困户脱贫摘帽标准及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程序和要求,对计划脱贫摘帽贫困户进行脱贫摘帽“双认定”。
(2)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11月15日至11月25日)按照自治区最新修订的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及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程序和要求,对计划脱贫摘帽贫困村进行脱贫摘帽认定。
(三)扶贫对象信息采集(20xx年9月30日至11月25日)根据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安排,分阶段分类别开展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1.第一阶段。
9月30日至11月10日,结合脱贫计划”一微调”和贫困户新识别、脱贫户返贫纳入等工作,同步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等入户核实未脱贫户、往年脱贫户、20XX年和20xx年退出户的基础信息并采集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含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的相关信息);采集新识别纳入贫困户、新增贫困户家庭成员的所有基础信息;采集贫困村(20xx年计划摘帽村除外)及贫困村内村民小组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和新纳入贫困村(含村民小组)的所有基础信息(详见附件4-8);运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APP采集贫困户(含往年脱贫户、20XX年和20xx年退出户)和贫困村(20xx年计划摘帽村除外)的地理信息位置。
2.第二阶段。
11月5日至11月25日,结合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和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工作,同步采集20xx年计划脱贫户和摘帽村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脱贫措施信息和地理信息位置(详见附件8、附件9)。
(四)动态管理标注、信息录入等系统操作(20xx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功能开放时间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安排,分时段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标注和信息录入工作。
1.扶贫对象基础信息更新、新识别贫困户和贫困村信息录入、脱贫户返贫标注等系统操作。
11月10日至11月30日24时,在完成贫困户新识别、返贫认定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扶贫对象基础信息更新、新识别贫困户和贫困村信息录入、脱贫户返贫标注等系统操作。
2.20xx年度脱贫摘帽贫困户和贫困村的基础信息更新、脱贫摘帽标注等系统操作。
11月26日至11月30日24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20xx年度脱贫户和摘帽村进行基础信息更新、脱贫摘帽标注、脱贫措施信息录入等系统操作工作。
(五)信息比对核查、问题整改及系统数据清洗完善(20xx 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1.信息比对分析和问题梳理。
12月1日至12月5日,国家和自治区同时开展数据信息比对分析,查找梳理疑似“错退”或脱贫质量不高等问题,监控分析各地录入更新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数据信息的质量,结合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实地督导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反馈给各县(区),由县(区)将问题清单反馈到乡(镇),乡(镇)将问题反馈到各行政村。
2.问题清单核查和实地整改。
12月6日至12月12日,针对反馈的问题清单进行实地核查,对查实问题进行实地整改。
3.系统数据清洗完善。
12月13日至12月15日10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数据信息进行清洗核改、调整完善。
(六)动态管理工作总结(20xx年12月15日)按照“既要说清楚有多少人脱了贫,也要说清楚怎么脱的贫”的要求对20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xx年12月12日18时前将本乡(镇)总结上报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直接关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贯彻落实,各村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请示,精细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
要强化经费、人员等各类保障,加强培训指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统筹协调。
20xx年国家对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时间上较往年总体提前了一个月,而且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与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成效考核、贫困县退出检查等工作安排紧密衔接,要认真做好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加强协调,严格按照各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实推进各阶段工作。
(三)严把质量关口。
贫困户的识别纳入工作,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重点关注仍住危房和非贫困村内符合纳入条件的人群,凡符合扶贫标准的,要做的“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贫困户和贫困村退出,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按照现行脱贫标准、规范程序操作,既要纠正按指标脱贫的做法,凡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户,一律按程序认定脱贫,又不得简化、合并步骤,不得伪造、篡改有关数据,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要严把数据质量,充分用好数据分析结果,核准数据信息,切实提高建档立卡数据质量。
(四)严格督查指导。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期间,xx安县将对我镇开展实地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标准把握不严、程序履行不规范、工作进度慢等问题,对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并作为我镇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依据。
县扶贫领域执纪问责专责小组将对我镇相关工作开展督查,县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对我镇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各行政村务必要严格按照进度要求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20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同时要做好统筹协调,减少重复检查评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