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 论品味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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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休谟的一个论点】 休谟

【关于休谟的一个论点】 休谟

《【关于休谟的一个论点】休谟》我是大学外文系学生,读了朱光潜先生的《西方美学史》中对于休谟的基本评价,觉得很中肯。

然而,朱先生在引证休谟《论(审美)趣味的标准》中的一段话时,却把休谟批判的观点当成休谟本人的观点,因而导致他不能对休谟做出一个完全正确的结论。

朱先生的引文是这样的:“同一对象所激发起来的无数不同的情感都是真实的,因为情感不代表对象中实有的东西,它只标志着对象与心理器官或功能之间的某种协调或关系;如果没有这种协调,情感就不可能发生。

美不是事物本身的属性,它只存在于观赏者的心里。

每一个人心见出一种不同的美。

这个人觉得丑,另一个人可能觉得美。

”(重点是朱先生加的) 朱先生在引了此文后,把这段话当成休谟相对主义的典型表现给予了批驳。

实际上,从上下文来看,这段话所表现的思想并非休谟本人的观点,相反却是他批判的观点。

在《标准》一文中,休谟首先把审美标准和美感加以区别,进而,他就批判了几种错误的观点。

他说“有一派人认为道德的基础是感受而不是理智;他们倾向于把伦理学归入前一类,坚持人们对一切有关行为和风尚问题看法上的歧异实际上比看来还要大。

”显然这一派人否定了“标准”的存在。

但是休谟却证明了“相同的道德信条”是存在的,然而,这些“相同的道德信条”仅限于“一般性议论”或“语言”中,一旦具体到某人时,便会产生分歧。

于是,休谟便说:“我们想找到一种‘趣味的标准’,一种足以协调人们不同感受的规律,……至少,我们希望能有一个定论,可以使我们证实一种感受,否定另一种感受。

”这就说明休谟试图寻求一个普遍性的审美“标准”。

但是他接着又说“有一派哲学家却认为我们这种企图全是妄想,因为‘趣味的标准’永远无法找到。

据那些哲学家说,判断和感受截然不同,一切感受都是正确的,因为感受纯乎以自己为准;只要一个人意识到有所反应,那就是真实的。

”这里我们可以发现休谟所举述的两派哲学家的观点都同样只强调“感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而否定了“理智”的审美作用。

【课外阅读】尽信书不能教书《米洛斯的维纳斯》批判

【课外阅读】尽信书不能教书《米洛斯的维纳斯》批判

【课外阅读】“尽信书”不能教书——《米洛斯的维纳斯》批判(一)“无”臂的重构不会再造维纳斯的新生命失去双臂的维纳斯,谁都承认“她”仍然是一件非常美的艺术品,甚至包括那些没有想象能力的人——他们在自己的意识中面对残缺的雕像不会产生无数可能的生命之梦,面对“她”的“秀颜”——柔和、素穆、典雅、恬静,当然他们同样也仅仅是有这些朦胧的感觉而不会有这样明晰的美学价值判断,但是“美”的感叹是由衷的,就像巴黎圣母院中的敲钟人卡西莫多面对那位吉普赛姑娘一样。

由此可以看出,双臂的残失并没有从根本上削弱这位爱神的美。

因为其他要素,比如眼睛、鼻子、乳房……等都完好无损。

正像清冈卓行自己所说:“除了两条胳膊之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丧失不得。

……譬如说,眼睛被捅坏了,鼻子缺落了,或是乳房被拧掉了,而两条胳膊却完好无损地安然存在着,那么,这座雕像兴许就不可能放射出变幻无穷的生命光彩了。

”这样就可以进一步断言那双臂本不是决定维纳斯雕像美的决定要素,双臂不是美的灵魂、核心。

因而在断臂的维纳斯面前,不管你想象出多少双可能存在的“秀美的玉臂”,都仍然是“这一个”断臂的维纳斯主体之上的“幻觉”,都不会改变个柔和、素穆、典雅、恬静的爱神形象。

不管你奏响多少支手的“梦幻曲”,但它们的基本旋律是一样的。

在这个基础上即使人们想出一些“双臂”或“双手”,也是难以再有其他深刻的内涵,因为维纳斯雕像的内涵是已经确定了的。

至于具体细节上有某些细微的差别,比如说她的左臂吧,大臂和小佰的夹角40°与45°,这没有本质的区别。

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清冈卓行“多种多样可能性生命之梦”是不存在的“梦”。

就是说在断臂维纳斯雕像前尽管我们可以想象出“无数双玉臂”,可以谱写“无数双手的梦幻曲”,其实都属于“这一个”维纳斯雕像,“不可能放射出变幻无穷的生命光彩”。

因为“双臂”或“双手”不是决定维纳斯雕像本质内涵的决定要素,所以,不管你想象多少双“玉臂”,多少双手的“梦幻”,这里没有多少新的生命可以创造。

休谟 论趣味的标准

休谟 论趣味的标准

休谟论趣味的标准休谟(David Hume,1711年4月26日-1776年8月25日),苏格兰启蒙运动时期的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

他是西方哲学史上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被誉为“英国大哲学家”之一。

他的代表作有《人性论》、《自然宗教》等。

在《人性论》中,休谟提出了“趣味”的概念,并对趣味进行了深入探讨。

他认为,趣味是一种主观感受,是人们对美的欣赏和享受。

而趣味的标准,则是因人而异的,因为每个人的感受和审美观念都不尽相同。

但是,休谟也指出,尽管趣味因人而异,但仍然可以找到一些共同的标准来衡量趣味的好坏。

首先,趣味的标准应当是客观的。

虽然趣味是一种主观感受,但它所针对的对象却是客观存在的。

因此,趣味的标准应当是建立在客观事实和真理之上的。

一个好的作品,无论是艺术作品还是科学作品,都应当具有客观的内在价值和魅力,而不是仅仅取决于个人的喜好和情感。

其次,趣味的标准应当是多元化的。

因为人们的审美观念和文化背景不同,所以对于趣味的好坏也会有不同的看法。

一个好的趣味标准应当能够包容不同的审美观念和文化差异,而不是一刀切地认为只有某种类型的作品才是好的,或者只有某种风格才是有趣的。

再次,趣味的标准应当是开放的。

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是一个不断创新和突破的过程,因此趣味的标准也应当是开放的,能够接纳新的思想和新的表现形式。

一个好的趣味标准应当能够鼓励创作者勇于探索,不断挑战传统,创造出更加丰富多彩的作品。

最后,趣味的标准应当是有益的。

艺术和科学作品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更重要的是要能够给人们带来启发和思考。

一个好的作品应当能够引发人们的思考和讨论,激发人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从而对人们的生活和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总之,休谟论趣味的标准是一个复杂而丰富的话题。

趣味的标准既要考虑到人们的主观感受,又要立足于客观事实和真理,既要包容不同的审美观念和文化差异,又要鼓励创新和突破,既要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又要给人们带来启发和思考。

西方美学导论复习题

西方美学导论复习题

西方美学导论复习题西方美学导论复习题1. “美学”(aesthetics或aesthetica)一词的希腊文(aisthetikos,亦即αισθητικ??)的原义是什么?答.按照希腊字根的原义看,意思是“感觉学”。

这个定义比较精当地说明了美和美学的性质,特别是美的主观特征。

2. 第一个给美学学科命名为“aesthetica”(即“美学”)的哲学家是谁?答.“美学(aesthetica)”一词(德文为:?sthetisch),直到1735年,才由于当时才21岁的德国美学家鲍姆嘉通(Alexander Gottlieb Baumgarten)的引入而得到确立。

鲍姆嘉通因此而号称“美学之父”。

3. 在西方哲学学派/哲学家中,哪个学派/哲学家主张美在于对象的比例或数的和谐?答.毕泰戈拉派认为美在于比例或数的和谐,和谐便是美。

比如,音乐的悦耳之声便是将不协调的声调变为协调的结果。

古希腊的建筑雕塑等艺术普遍遵循了对称和“黄金比率”。

4. 毕泰戈拉学派的美学观点是客观主义的,还是主观主义的?答.毕泰戈拉学派的美学原则和他们的形而上学的本体论的原则是一致的,后者认为宇宙的本原便在于数或数的和谐。

因此,他们的美学思想是有利于美的客观主义思想的。

5. “美”的希腊文是什么?答.“美”的希腊文为“kalon”(形容词形式kalos),英文常常译为“beauty”(其形容词形式则译为“beautiful”)。

6. 什么是美的“客观性”?答.客观性的含义:所谓“客观的”是指某种独立于或不依赖于审美主体的观念、想法的东西。

“美”的客观性可以是指审美标准的客观性,美的评价标准的客观性。

7. 柏拉图将人分为九等,等级最高者是谁?答.1、爱智者,爱美者;2、守法的君主或战士;3、政治家或经济家;4、医生或体育爱好者;5、预言家或祭司;6、诗人或模仿艺术家;7、工农;8、诡辩家或煽动家;9、僭主。

哲学家和美学家的地位最高。

8. 在《大希庇亚篇》和《会饮篇》中,柏拉图认为美是什么?答.在《大希庇亚篇》中,柏拉图通过苏格拉底之口想知道美本身是什么。

休谟谈人的鉴赏力与情感

休谟谈人的鉴赏力与情感

休谟谈人的鉴赏力与情感有些人的感情很敏锐细腻,他们总是处于某种这类敏感的支配之下,因而非常容易受到生活中种种偶然遭遇的影响,每个成功或顺利的事件都使他兴高采烈,而一旦处于逆境或遭到不幸时就垂头丧气,沉溺于强烈的悲伤之中。

给他一些恩惠和提拔,能很容易地得到他的好感与友谊;而稍微伤害了他一点,就会招致他的愤怒和怨恨。

得到点尊重和夸奖时,他们会得意忘形;略受轻蔑,他们就受不住。

毫无疑问,像这样品性的人,要是同那些沉着冷静的人相比,他们总有更多的得意和快活,自然也有更多的刺骨的忧愁。

但是如果权衡一下事情的轻重,我想,如果一个人能完全主宰他自己的气质,就一定宁愿具有沉着冷静的品格。

因为命运的好坏,不是我们自己可以随意支配的;而性情过于敏感的人在遇到种种不幸时,忧伤和愤懑之情完全占据了他的心,就会使他失去对生活中普通事情的一切乐趣,失去那些构成我们幸福的主要部分的正当享受。

何况在生活中人能得到巨大欢乐的事常常并不比使人感到巨大痛苦的事多,这样,敏感的人能尝到欢乐的机会就一定少于他遭到痛苦折磨的机会。

这样的人在生活行为里是很容易不检点、不谨慎的,也就很容易犯错误,这些错误常常是无可挽回的。

在有些人身上,我们可以观察到他们具有鉴赏力方面的敏锐精致的品质,这种品质很类似情感上的敏锐精致,它能对各种类型的美和丑产生细致感受,就像后者对顺利和困逆、恩惠与伤害所产生的感受那样。

如果你让具有这种能力的人看一首诗或一幅画,那种敏锐精致的感觉力就会把他领进诗与画的全部情景中去,他不仅能对其中的神来之笔尽情入微地品玩,那些粗疏或谬误之处也逃不脱他的感受,他会感到厌恶不快。

一次优雅得体的谈话,对他是莫大的享受;而粗鲁无当的交往,他觉得如坐针毡,是活受罪。

简单地说,鉴赏力的敏锐精致,其效果同情感上的敏锐精致是一样的。

它扩展了我们的快乐和悲哀的范围,使我们能感受到别人往往感受不到的痛苦和欢乐。

虽然如此,我相信,所有的人都会赞成我这样一个看法,就是尽管两者相似,我们还是认为鉴赏力方面的敏感是值得我们追求和培养的,而情感上的敏感则是可悲的,只要可能,就应当加以矫正。

休谟《论趣味的标准》

休谟《论趣味的标准》

休谟《论趣味的标准》休谟《论趣味的标准》论趣味的标准[英]休谟世人的趣味,正像对各种问题的意见,是多种多样的一一这是人人都会注意到的明显事实。

即使见闻极端狭隘的人也可以在他来往的小圈子里发现趣味的不同,甚至在那个小圈子里的人所受到的教养和早年吸收的偏见都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也不例外。

至于那些能够扩大眼光纵观异国和远古的人,对这方面的千歧百异龃齬矛盾就更会感到惊异了。

我们往往把一切与自己的趣味和鉴赏力大相径庭的看法贬斥为“野蛮”,但转眼就发现别人也把同样的贬词加在我们身上。

最后,就连最傲慢自信目空一切的人也会出乎意外地觉察到,各方面都是同样自以为是,面对纷纭争竞的好恶,不再敢肯定自己是一定正确的了。

虽说这种趣味的差异是漫不经心的观察者也会注意到的,但只要仔细考虑一下就会发现实际上的差异比看来还要大得多。

人们对各种类型的美和丑一般议论往往相同,而具体感受则互有歧异。

每种语言里都有些表示谴责和表示称许的名词;这些名词在用同一语言的人们手里必然会得到一致的应用。

优美,恰当,简明,生动,这些是众口交赞的;虚夸,造作,平庸,浮艳,这些是齐声申斥的;但一遇到具体例子,批评家之间这种貌似一致的情况就消失了;我们发现他们赋予同一说法的意义是远不相同的。

科学和理论问题情况则恰恰相反;在那些领域里,人们意见的歧异往往是对一般,而不是对具体;往往看来悬殊,而其实不然。

把名词解说清楚之后时常就没有什么可争的了,结果论辩双方会惊愕地发现他们吵了半天其实意见是完全一致的。

…… 我们想找到一种“趣味的标准”,一种足以协调人们不同感受的规律,这是很自然的;至少,我们希望能有一个定论,可以使我们证实一种感受,否定另一种感受。

然而有一派哲学却认为我们这种企图全是妄想,因为“趣味的标准”永远无法找到。

据那些哲学家说,判断和感受截然不同,一切感受都是正确的,因为感受纯乎以自己为准;只要一个人意识到有所反应,那就是真实的。

但是理智上的决定则不能认为都是正确的,因为它们需要以外物一一亦即:实际情况为准;这样一衡量,显然它们不可能都符合。

论休谟美学中的“审美趣味标准”

论休谟美学中的“审美趣味标准”

论休谟美学中的“审美趣味标准”休谟(David Hume)是18世纪苏格兰的伟大哲学家和美学理论家,他对美学的贡献是不可忽视的。

休谟认为审美趣味标准是一种主观的体验,它取决于个体的感受和情感反应。

在他的《艺术与审美理论》中,休谟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审美趣味标准的观点。

首先,休谟认为审美趣味标准是基于个人的审美感受和情感反应的。

他提出美学的标准是基于“美善”的原则。

美善是指一个人对美感的实际经验,即个体对美的欣赏和享受。

因此,美学的评价应该是主观的,它根据个体的感受和情感来决定。

其次,休谟认为美学的标准是基于感官的愉悦和享受的。

他认为,审美的趣味标准与感官的愉悦有着密切的联系。

个体的审美趣味是通过感官接受和享受美的体验来形成的。

因此,美学的标准不仅仅是认知的,更是感觉的。

休谟还指出,美学的标准是由美的对象本身决定的。

他认为,美不是一个主观的想象,而是存在于外部世界的事物中。

休谟认为美的对象可以是艺术品、自然景观、人物形象等等。

美的标准不是由个体主观决定的,而是根据美的对象的外在特征来判断的。

例如,一个艺术作品被认为是美的,是因为它具有吸引人的形象、颜色、构图等外在特征。

此外,休谟还讨论了审美趣味标准的历史和文化差异。

他认为,美的标准是因为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存在差异的。

不同的文化和时代有不同的审美趣味标准。

例如,对于古代希腊人来说,人体的完美比例是美的标准;而在现代西方社会,审美趣味更加偏向于抽象和现代主义的艺术形式。

最后,休谟还讨论了审美趣味标准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之间的关系。

他认为,虽然审美趣味标准是主观的,但仍然可以有客观的可比较性。

休谟认为,美学的标准应该基于普遍的感受和情感共鸣,而不仅仅是个体的独立意见。

因此,在休谟的观点中,美学的标准是基于主观的个体体验,同时也有一定的客观性。

总之,休谟的美学理论中的“审美趣味标准”是一种主观的体验,它取决于个体的感受和情感反应。

美的标准以个体的喜好和享受为核心,以感官的愉悦和享受为基础,同时也考虑了美的对象本身的特征。

论“气氛转向”的美学批判潜能

论“气氛转向”的美学批判潜能

论“气氛转向”的美学批判潜能作者:***来源:《美与时代·下》2024年第02期摘要:在西方视域下,以“气氛”为转向的美学批判潜能,聚焦于美学领域。

气氛美学重新审视西方的主流美学——判断美学,强调复兴美学的初心——感性学,把具有间性和准-物特质的气氛作为美学的本体论,将自然生态学纳入审美活动,将美学延伸至社会批判领域。

关键词:气氛转向;感性;美学批判;社会批判气氛美学的美学批判潜能首先针对的是对审美低级领域的辱骂,并指明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合法性。

只有在美学层面的祛魅,才得以将审美眼光延伸至日常生活之中,将气氛作为工具加以利用才得以合理化。

至此,在美学层面的批判潜能仅仅针对的是美学本身,甚至对审美傲慢的批判[1]30。

以气氛作为根本概念的新美学回归到美学古希腊词源“aisthetikos”(表示“感官的”或者“感知”的意思)的最初意义上来,在以往对美学感性的扼杀和对理性的吹捧双重作用下,气氛美学对以理性作为审美判断标准的美学的批判是一种对传统美学作为感性学原意的回归。

对以崇尚理性判断力为主要评判标准的美学来说,审美工作是对美背后深层理性符号学的挖掘,而非是对美这一事物或者气氛的体验和感知。

以往的审美工作也仅仅是对高级艺术的评鉴活动,并不下放到日常生活乃至自然環境之中。

气氛美学为代表的新美学对传统美学的反戈一击,正是对美学本意及传统美学的反思性继承。

一、美学本体论转向气氛本体论本体论是关于存在的哲学阐述,美学本体论是企图寻找一种具体的事物或者概括抽象同一性概念来说明美的形成过程及其变化的原因。

在18世纪之前的西方美学界,对美的本体论研究是处于主流地位的,而在18世纪之后逐渐式微。

对西方美学本体论的研究方式主要采取的是哲学思辨,对美的本体论研究就是源于哲学本体论研究。

在美、艺术尚处于萌芽时期的希腊、罗马时期,所谓“美”(kallo)并非只是用于人、物的外观或者自然对象、艺术作品发展,而是蕴含着道德论、精神层面以及广泛的学问、文物等人类活动、产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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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论品味的标准
休谟认为品味的标准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种是普遍的、自然的标准,另一种是个人的、主观的标准。

普遍的、自然的标准包括对美的欣赏和情感共鸣。

人们普遍认为美的事物具有某种共同的特征,如清晰、对称、和谐等,这些特征可以通过经验和观察得到认可。

同时,人们对某些艺术形式的偏好也会引发情感共鸣,例如对音乐、绘画、诗歌和文学的欣赏。

另一方面,个人品味标准是基于个人的兴趣、教育和环境等因素而形成的。

不同的个体可能对同一事物的品味标准存在差异,这是因为每个人的经历和价值观都是独特的。

休谟还指出,品味标准具有主观性和相对性。

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的评价可能存在差异,这是因为品味标准因人而异。

此外,品味标准也会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因此无法给出一个固定的、适用于所有人的标准。

总的来说,休谟认为品味标准的存在是合理的,但需要考虑到个体差异和环境因素的影响。

同时,他也强调了品味标准的相对性和主观性,提醒人们在评价事物时需要考虑到
这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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