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厂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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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场兽医检验间和检疫间的设计要求

生猪屠宰场兽医检验间和检疫间的设计要求

生猪屠宰场兽医检验间和检疫间的设计要求生猪屠宰场是一个专门用于将养殖的生猪屠宰并进行加工的场所。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卫生,生猪屠宰场必须设置兽医检验间和检疫间。

兽医检验间主要用于检验屠宰的猪只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检疫间用于确保猪只在屠宰前不携带任何传染病。

兽医检验间的设计要求如下:1.空间布局:兽医检验间应位于屠宰场的核心区域,便于与其他功能区域的衔接。

同时,空间布局应合理,以保证操作人员的便利性和工作效率。

2.环境要求:兽医检验间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排气和防尘措施,以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以减少细菌滋生和交叉感染的可能性。

3.设备设施:兽医检验间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如检验台、电子秤、显微镜等,以便于兽医进行检验工作。

此外,还应设置必要的设施,如照明设备、眼镜消毒器等。

4.卫生要求:兽医检验间应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以保障猪只的检验工作能够进行。

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减少异味和污染物的存在。

同时,应定期对设备和工具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检疫间的设计要求如下:1.空间布局:检疫间应位于屠宰场的入口处或与兽医检验间相邻,方便对猪只进行初步的检疫工作。

同时,空间布局应合理,以保证操作人员的便利性和工作效率。

2.环境要求:检疫间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排气和防尘措施,以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以减少猪只的压力和疾病传播的风险。

3.设备设施:检疫间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如固定执勤台、体温计、检疫记录本等,以便于兽医进行检疫工作。

此外,还应设置必要的设施,如照明设备、消毒设备等。

4.卫生要求:检疫间应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以保障猪只的检疫工作能够进行。

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减少异味和污染物的存在。

同时,应定期对场内环境和设施进行消毒,防止疾病传播的发生。

除了以上的设计要求,还有一些其他方面也需要考虑:1.合理规划:屠宰场的兽医检验间和检疫间的规划应与其他功能区域相连,保证操作的顺畅和高效。

屠宰场点设置实施方案

屠宰场点设置实施方案

屠宰场点设置实施方案一、前言。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对屠宰场点的设置和管理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屠宰场点设置实施方案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屠宰场点的选址、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指导,以确保屠宰场点的安全、卫生和环保达标。

本方案将就屠宰场点的选址、建设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和规定。

二、屠宰场点选址。

1. 地理位置。

屠宰场点应选择在距离居民区、水源地、农作物种植区等敏感区域一定距离之外的地方。

同时应考虑交通便利、排水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 土地条件。

屠宰场点选址应选择土地平整、无明显沟壑、无严重水土流失等问题的地块,同时要考虑土地的承载能力和排水条件,以保证屠宰场点的正常运行。

三、屠宰场点建设。

1. 厂房建设。

屠宰场点的厂房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建设,保证厂房的结构稳固、通风良好、卫生条件达标。

同时要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如屠宰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

2. 环境保护。

在建设屠宰场点时,应考虑环境保护因素,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废水、废气、废渣对环境的污染,确保屠宰场点的运行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 卫生标准。

建设屠宰场点时,要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屠宰场点的卫生条件符合相关要求,避免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四、屠宰场点管理。

1. 人员管理。

屠宰场点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其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对屠宰场点管理和操作的认识和能力,确保屠宰场点的正常运行。

2. 安全管理。

屠宰场点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屠宰设备、电气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3. 环保管理。

屠宰场点应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制度,对废水、废气、废渣等进行有效处理,确保排放达标,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总结。

屠宰场点的设置实施方案是保障食品安全和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通过严格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可以有效地避免屠宰场点对周边环境和食品安全造成不良影响,为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a类生猪屠宰场建设标准

a类生猪屠宰场建设标准

a类生猪屠宰场建设标准A类生猪屠宰场建设标准A类生猪屠宰场建设标准是确保屠宰场合理运营和生猪屠宰过程安全卫生的技术要求。

以下是相关参考内容:1. 场地选择:- 选址应远离居民区、河流和水源地,同时要考虑运输便利和环境保护等因素。

- 场地面积要足够,以适应屠宰设备、污水处理设施、冷藏设备等的布置和运作需要。

- 场地应采取防尘、防蚊虫等措施,确保生猪屠宰过程的卫生条件。

2. 建筑设计:- 建筑面积应满足生猪的屠宰、冷藏、包装等环节的需要,并需按照消防、卫生等相关法规进行设计。

- 设计必须保证施工材料具备很好的耐酸碱、耐腐蚀、易洁净等特性,以便清洁和消毒。

- 建筑内部应设有必要的通风系统,排除屠宰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和异味。

- 建筑外部应设有足够的停车场和货运区,方便屠宰场的物资和产品的运输流通。

3. 设备及工艺:- 屠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 设备配置应能满足不同数量的生猪屠宰需求,并应设置相应的操作机械和设施。

- 屠宰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保证屠宰过程中的血液排放、割喉、分割等操作符合卫生要求。

4. 驻场人员:- 屠宰场应有经验丰富的兽医驻场,负责屠宰过程的监督和卫生检查。

- 驻场人员需持有相关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驻场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熟悉生猪屠宰过程和操作规范,以保证生猪屠宰的安全和卫生。

5. 废物处理:- 废弃物和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按照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进行处理和处置,以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 废弃物的处理应严格遵守环保法规,采取妥善的处理方式,如分离、消毒、运输等。

6. 卫生标准:- 屠宰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包括场地、设备、人员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 屠宰场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清洁消毒,确保生猪屠宰过程的卫生条件。

- 屠宰场需建立健全的屠宰记录和屠宰过程的追踪管理系统,以保证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以上是关于A类生猪屠宰场建设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生猪屠宰场兽医检验间和检疫间的设计要求

生猪屠宰场兽医检验间和检疫间的设计要求

生猪屠宰场兽医检验间和检疫间的设计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生猪屠宰场是生猪进入食品加工链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兽医检验间和检疫间的设计是至关重要的。

兽医检验间和检疫间是生猪屠宰场的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对生猪进行兽医检验和检疫工作,确保生猪符合卫生标准,没有疾病和携带有害物质。

兽医检验间和检疫间的设计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空间布局要合理。

兽医检验间和检疫间应该位于生猪屠宰场内部的中心位置,便于监督和管理。

同时要与其他部门如屠宰间、冷藏间等相互衔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方便工作的顺利进行。

空间布局应该考虑到兽医检验人员和检疫人员的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不受其他环境因素的干扰。

设备设施要先进。

兽医检验间和检疫间应该配备先进的设备和设施,包括卫生检测设备、气和水质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风设备等。

这些设备应该能够满足兽医检验和检疫的需求,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设备应该易于清洁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卫生条件。

环境要清洁整洁。

兽医检验间和检疫间的环境应该保持干净整洁,没有异味和污染物。

地面应该采用防滑、耐磨、易清洁的材料,墙面和天花板应该采用防水、防霉、易清洁的材料。

应该保持良好的通风、采光和温度控制,确保人员在工作时能够舒适安全。

安全防护要到位。

兽医检验间和检疫间是一个相对危险的工作环境,要保证人员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应该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如防护口罩、手套、眼镜等。

同时应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人员知晓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兽医检验间和检疫间的设计要求是非常严格的,这关系到整个生猪屠宰场的食品安全和质量。

只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才能确保生猪屠宰场的运行顺利,生产出健康安全的猪肉产品。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这一环节,不断提升设施设备水平,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

【2000】第二篇示例:生猪屠宰场兽医检验间和检疫间是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设计要求的合理性直接影响到生猪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对于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新建屠宰场管理规定(3篇)

新建屠宰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建屠宰场建设和管理,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屠宰场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营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新建屠宰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第四条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新建屠宰场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营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新建屠宰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二)符合动物防疫、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要求;(三)具有完善的屠宰工艺流程和设施设备;(四)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追溯体系;(五)具有合格的屠宰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六条新建屠宰场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立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新建屠宰场规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选址应当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开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二)应当具备适宜的交通运输条件,便于动物运输和产品销售;(三)应当具备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便于动物防疫和废弃物处理。

第八条新建屠宰场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屠宰工艺流程应当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管理;(二)设施设备应当先进、适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三)应当设置独立的待宰、屠宰、分割、包装、储存、运输等区域;(四)应当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九条新建屠宰场设计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二)屠宰工艺流程;(三)设施设备选型及配置;(四)环境卫生及废弃物处理设施;(五)安全生产及消防设施;(六)其他应当说明的内容。

第三章建设第十条新建屠宰场建设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

第十一条新建屠宰场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施工队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二)施工过程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执行;(三)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屠宰场建设标准

屠宰场建设标准

屠宰场建设标准
屠宰场是畜禽生产加工的重要环节,其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生产加工的质量和安全。

在建设屠宰场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规划和设计,确保屠宰场能够达到卫生、安全、高效的要求。

首先,屠宰场的选址要远离居民区和水源地,以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同时,要考虑周边交通便利程度,方便畜禽的运输和屠宰后的产品运输。

其次,屠宰场的建筑要符合卫生要求,要有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废弃物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和废弃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建筑内部要设置通风设备,保持空气流通,减少异味和细菌的滋生。

另外,屠宰设备的选择也至关重要。

必须选择符合卫生标准的屠宰设备,确保畜禽在屠宰过程中不会受到伤害,并且能够高效地进行屠宰作业。

此外,屠宰场的卫生管理也是关键。

要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屠宰场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确保屠宰场的卫生状况符合相关标准。

最后,对于屠宰场的员工,也要进行相关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操作屠宰设备,做好卫生防护工作,提高屠宰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

总之,屠宰场的建设标准涉及到选址、建筑、设备、卫生管理和员工培训等方方面面,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规划和设计,确保屠宰场能够达到卫生、安全、高效的要求,保障畜禽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屠宰场建设标准

屠宰场建设标准

屠宰场建设标准
屠宰场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设计:屠宰场建筑设计应符合相关建筑规范和卫生标准,具备良好的通风、排水、采光和防火等设施,确保生产环境良好。

2. 设备设施:屠宰场应配备适用的屠宰设备和各类加工设施,如屠宰机械、冷藏设备、消毒设备等,以确保屠宰过程的卫生安全和生产效率。

3. 卫生管理:屠宰场应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定期清洁消毒、病死动物处理、废水和废物处理等,以保证产品质量和环境卫生。

4. 水、电供应:屠宰场应具备稳定的水源和电力供应,以满足生产所需。

5. 安全防护:屠宰场应设置合适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如防滑地面、防护网、防护栏等,确保工作人员和动物的安全。

6. 垃圾和废物处理:屠宰场应设立合适的垃圾和废物处理设施,如垃圾桶、废物箱等,确保及时清理和处理废弃物。

7. 环境保护:屠宰场应遵守环境保护法规,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废水、废气和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保护周边环境的健康。

8. 工作人员培训:屠宰场应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对食品卫生和安全的认识,确保操作规范和产品质量。

这些是屠宰场建设的一些基本标准,具体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来制定。

广东省家禽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意见

广东省家禽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意见

广东省家禽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意见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广东省家禽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意见为切实规范家禽屠宰行为,保障家禽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意见》适用于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和生鲜上市区域的家禽屠宰厂(场)设置工作。

二、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和生鲜上市的设区市,由其畜禽屠宰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国土、环境保护等部门编制家禽集中屠宰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屠宰厂(场)设计和规划原则上参照《生鲜家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DBS 44/004-2014)、《家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NY/T 1340-2007)、《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12694-1990)执行。

四、家禽屠宰厂(场)的选址要求:(一)家禽屠宰厂(场)选址应当符合设区市人民政府的家禽屠宰专项规划,并符合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动物防疫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

(二)屠宰厂(场)选址应在地势较高、干燥、水源充足、交通方便、无有害气体、粉尘及其它污染物、便于污水治理排放的地区,远离人口密集区。

五、家禽屠宰厂(场)的设置条件和建设标准:(一)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二)依法办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三)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94-2006)的充足水源;(四)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布局合理,厂房和车间应根据生产工艺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可设立待宰区、屠宰加工区、无害化处理区和储藏区等)。

建筑布局总体设计必须遵循健康、病害禽类隔离以及原料、产品、副产品、废弃物的转运互不交叉的原则,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预防和降低产品受污染的风险;(五)各区之间应有明显的分区标志,可分为非清洁区、次清洁区和清洁区,设专门通道相连;(六)屠宰车间内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能够及时排除污染的空气和水蒸气,空气排放符合卫生标准要求;(七)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内脏处理间、检验室、冷藏或冷冻间,配备有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室;(八)有符合家禽屠宰工艺要求的挂禽、宰杀、沥血、浸烫、脱毛、净膛、预冷等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家禽屠宰设备及传输链,以及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冷藏运输车等运载工具;(九)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水和污染物处理设施;屠宰场必须设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检验检疫人员,应具备检验检疫工作所需的检验检疫室和相关设备,并有健全的检验检疫制度;(十)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生产加工人员,有经上岗培训的检验检疫人员;(十一)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病害家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十二)有家禽屠宰管理、产品追溯和质量安全管理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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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厂址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6)3.1 厂址选择 (6)3.2 总平面布置 (6)3.3 环境卫生 (7)4 建筑 (8)4.1 一般规定 (8)4.2 宰前建筑设施 (9)4.3 急宰间、无害化处理间 (10)4.4 屠宰车间 (11)4.5 分割车间 (13)4.6 职工生活设施 (14)5 屠宰与分割工艺 (15)5.1 一般规定 (15)5.2 致昏放血 (16)5.3 浸烫脱毛加工 (18)5.4 剥皮加工 (21)5.5 胴体加工 (23)5.6 副产品加工 (25)5.7 分割加工 (25)6 兽医卫生检验 (28)6.1兽医检验 (28)6.2检验设施与卫生 (29)7 制冷工艺 (31)7.1 胴体冷却 (31)7.2 副产品冷却 (31)7.3 产品的冻结 (31)8 给水排水 (32)8.1 给水及热水供应 (32)8.2 排水 (33)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35)10.电气 (37)本规范用词说明 (40)条文说明 (42)1.0.1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必须符合卫生、适用、安全等基本要求,保证肉品质量,规范猪屠宰与分割车间的设计标准,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猪屠宰与分割车间的工程设计。

猪屠宰车间按小时屠宰量分为四级:Ⅰ级:300头/h(含300头/h)以上;Ⅱ级:120头/h(含120头/h)~300头/h;Ⅲ级:50头/h(含50头/h)~120头/h;Ⅳ级:15头/h(含15头/h)~50头/h以上。

分割车间按小时分割量分为三级:一级:200头/h(含200头/h)以上;二级:50头/h(含50头/h)~200头/h;三级:30头/ h(含30头/h)~50头/h。

1.0.3屠宰与分割车间应确保操作工艺、卫生、兽医卫生检验符合要求,并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能源、使用维修方便。

1.0.4出口注册厂的屠宰与分割车间工程设计除应不低于本规范对Ⅰ级屠宰车间及一级分割车间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1.0.5屠宰与分割车间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0.1猪屠体pig body猪屠宰、放血后的躯体。

2.0.2猪胴体pig carcass生猪屠宰、放血后,去毛、头、蹄、尾、内脏的躯体。

2.0.3二分胴体(片猪肉)half carcass沿背脊正中线,将猪胴体劈成的两半胴体。

2.0.4内脏offals猪脏腑内的心、肝、肺、脾、胃、肠、肾等。

2.0.5挑胸breast splitting用刀刺入放血口,沿胸部正中挑开胸骨。

2.0.6 雕圈cutting of around anus沿肛门外围,用刀将直肠与周围括约肌分离。

2.0.7分割肉cut meat胴体去骨后,按规格要求分割成各个部位的肉。

2.0.8同步检验synchronous inspection生猪屠宰剖腹后,取出内脏放在设置的盘子上或挂钩装置上并与胴体生产线同步运行,以便兽医对照检验和综合判断的一种检验方法。

2.0.9验收间inspection and reception department活猪进厂后检验接收的场所。

2.0.10隔离间isolating room隔离可疑病猪,观察、检查疫病的场所。

2.0.11待宰间waiting pens宰前停食、饮水、冲淋的场所。

2.0.12急宰间emergency slaughtering room屠宰病、伤猪的场所。

2.0.13屠宰车间slaughtering room自致昏放血到加工成二分胴体的场所。

2.0.14分割车间cutting and deboning room剔骨、分割、分部位肉的场所。

2.0.15副产品加工间by-products processing room心、肝、肺、脾、胃、肠、肾及头、蹄、尾等器官加工整理的场所。

2.0.16有条件可食用肉处理间edible processing room采用高温、冷冻或其他有效方法,使有条件可食肉中的寄生虫和有害微生物致死的场所。

2.0.17无害化处理间ibedible and waste room对病、死猪和废弃物进行化制(无害化)处理的场所。

2.0.18非清洁区not-hygienic area待宰、致昏、放血、烫毛、脱毛、剥皮和肠、胃、头、蹄、尾加工处理的场所。

2.0.19清洁区hygienic area胴体加工、修整,心、肝、肺加工,暂存发货间,分级和计量等场所。

2.020二氧化碳致昏机CO2 stunning machine采用二氧化碳气体的方式将生猪致昏的设备。

2.021低压高频电致昏机low voltage high frequency stunning machine采用低电压高频率的方式,将生猪至昏的设备。

2.0.22 预清洗机prewashing machine在浸烫和剥皮前,对猪屠体进行清洗的机器。

2.0.23 隧道式蒸汽烫毛steam scalding tunnel猪屠体由吊链悬挂在输送机上通过蒸汽烫毛隧道。

2.0.24 连续脱毛机continuous u-bar dehairing machine采用两截、旋转方向为左右旋脱毛的机器。

2.0.25 预干燥机pre-drying machine猪屠宰脱毛后,在用火燎去残毛前先将猪屠体表面擦干的机器。

2.0.26燎毛炉(燎毛机)flaming furnace将猪屠体表面的残毛用火烧焦的机器。

2.0.27抛光机polishing machine将燎毛后猪屠体表面的焦毛清洗去掉,使其表面光洁的机器。

2.0.28 胴体发货间carcass deliver goods department猪胴体发货的场所。

2.0.29副产品发货间by-products deliver goods department猪副产品发货的场所。

2.0.30包装间packing department猪分割肉产品的包装场所。

2.0.31冷却间chilling room对产品进行冷却的房间。

2.0.32冻结间freezing room用大流量低温空气循环冻结产品的房间。

2.033快速冷却间quick chilling room比普通冷却间温度更低,空气流速更高的房间。

2.034 平衡间balancing room使二分胴体表面温度与中心温度趋于平衡的房间。

3 厂址选择和总平面布置3.1 厂址选择3.1.1屠宰与分割车间所在厂址应远离城市水源地和城市给水、取水口,其附近应有城市污水排放管网或经相关部门允许的最终受纳水体。

厂区应位于城市居住区夏季风向最大频率的下风侧,并应满足有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1.2 厂址周围应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

厂区不应位于受污染河流的下游,并应避开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污染源的工业企业或其他产生污染源的地区或场所。

3.1.3屠宰与分割车间所在的厂址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水源和电源,其位置应选择在交通运输方便、货源流向合理的地方,根据节约用地和不占农田的原则,结合加工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并应符合城镇规划的要求。

3.2 总平面布置3.2.1厂区应划分为生产区和非生产区。

生产区必须单独设置活猪与废弃物的出入口,产品和人员出入口须另设,且产品与活猪、废弃物在厂内不得共用一个通道。

3.2.2 生产区各车间的布局与设施必须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

健康猪和疑病猪必须严格分开。

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加工应防止交叉污染。

3.2.3屠宰清洁区与分割车间不应设置在无害化处理间、废弃物集存场所、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煤场等建(构)筑物及场所的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其间距应符合环保、食品卫生以及建筑防火等方面的要求。

3.2.4屠宰与分割车间的布置应考虑与其他建筑物的联系,并使厂内的非清洁区与清洁区明显分开,防止清洁区受到污染。

3.3 环境卫生3.3.1屠宰与分割车间所在厂区的路面、场地应平整、无积水。

主要道路及场地宜采用混凝土或沥青铺设。

3.3.2厂区内建(构)筑物周围、道路的两侧空地均宜绿化。

3.3.3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3.4厂内应在远离屠宰与分割车间的非清洁区内设有畜粪、废弃物等的暂时集存场所,其地面、围墙或池壁应便于冲洗消毒。

运送废弃物的车辆应密闭,并应配备清洗消毒设施及存放场所。

3.3.5原料接收区应设有车辆清洗、消毒设施。

活猪进厂的入口处应设置与门同宽、长3m、深0.10~0.15m,且能排放消毒液的车轮消毒池。

4 建筑4.1 一般规定4.1.1屠宰与分割车间的建筑面积与建筑设施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车间内各加工区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划分明确,人流、物流互不干扰,并符合工艺、卫生及检验要求。

4.1.2地面应采用不渗水、防滑、易清冼、耐腐蚀的材料,其表面应平整无裂缝、无局部积水。

排水坡度:分割车间不应小于1%,屠宰车间不应小于2%。

4.1.3车间内墙面及墙裙应光滑平整,并应采用无毒、不渗水、耐冲洗的材料制作,颜色宜为白色或浅色。

墙裙如采用不锈钢或塑料板制作时,所有板缝间及边缘连接处应密闭。

墙裙高度:屠宰车间不应低于3m,分割车间不应低于2m。

4.1.4 地面、顶棚、墙、柱、窗口等处的阴阳角,必须设计成弧形。

4.1.5顶棚或吊顶表面应采用光滑、无毒、耐冲洗、不易脱落的材料。

除必要的防烟设施外,应尽量减少阴阳角。

4.1.6门窗应采用密闭性能好、不变形、不渗水、防锈蚀的材料制作。

车间内窗台面应向下倾斜45°,或采用无窗台构造。

4.1.7成品或半成品通过的门,应有足够宽度,避免与产品接触。

通行吊轨的门洞,其宽度不应小于1.2m;通行手推车的双扇门,应采用双向自由门,其门扇上部应安装由不易破碎材料制作的通视窗。

4.1.8车间内应设有防蚊蝇、昆虫、鼠类进入的设施。

4.1.9楼梯及扶手、栏板均应做成整体式的,面层应采用不渗水、易清洁材料制作。

楼梯与电梯应便于清洗消毒。

4.1.10车间外墙维护结构保温宜满足国家对公共建筑节能的要求。

4.2 宰前建筑设施4.2.1宰前建筑设施包括卸猪站台、赶猪道、验收间(包括司磅间)、待宰间(包括待宰冲淋间)、隔离间、兽医工作室与药品间等。

4.2.2公路卸猪站台应高出路面0.9~1.0m(小型拖拉机卸猪应另设站台),且宜设在运猪车前进方向的左侧,其地面应采用混凝土铺设,并应设罩棚。

赶猪道宽度不应小于1.5m,坡度不应大于10%。

站台前应设回车场,其附近应有洗车台。

洗车台应设有冲洗消毒及集污设施。

4.2.3铁路卸猪站台有效长度不应小于40m,站台面应高出轨道面1.1m。

活猪由水路运来时,应设相应卸猪码头。

4.2.4卸猪站台附近应设验收间,地磅四周必须设置围栏,磅坑内应设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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