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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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及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是培养高质量的临床医学专门人才的重要措施之一,指导教师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规范化培训的质量。

为加强我院师资建设,保证培训质量,根据云南省卫计委《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山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师资选拔指导教师在整个住培期间,全面负责指导“住培”学员思想、生活、学习、科研等方面工作,指导教师与“住培”学员比例不超过1:3(特殊专业基地带教比例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执行).(一)指导教师遴选条件:1.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严谨的治学态度,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临床教学观念强。

2.具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及基础知识,坚实的业务水平,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较强的带教能力和丰富的带教经验。

3。

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4。

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职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医师.(二)师资遴选程序及资格认定: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由个人自愿报名并填写《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资格遴选表》(见附表1),由科室及基地推荐,报医院“住培”办公室,提请“住培”领导小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考察,审核通过后医院发文聘任。

二、建立师资管理库和个人教学档案建立师资教学档案管理库,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兼职教师聘书等.对所有经过资格认定的临床指导教师实行统一的动态管理,并有计划地增加和更新师资力量。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一)指导教师应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对前来轮转的“住培”学员进行全程带教。

(二)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和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得随意变更培训计划、培训流程和培训内容。

负责“住培"学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日常培训工作。

医院带教师资管理制度

医院带教师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带教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承担住培任务的科室及带教师资。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带教师资的选拔、培训、考核、激励与约束等环节,确保带教师资队伍的素质和稳定性,促进住培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带教师资选拔第四条带教师资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3.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4. 具有相应的学历和职称,且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5. 通过医院组织的带教师资培训考核。

第五条带教师资选拔程序:1. 科室推荐: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推荐具备条件的医师作为带教师资候选人;2. 住培办审核:住培办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选拔名单;3. 公示:对拟选拔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院监督;4. 考核:组织面试、试讲等环节,综合评价候选人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带教师资培训第六条住培办负责组织带教师资培训,内容包括:1. 住培相关政策、制度及规范;2. 教学方法、教学技巧;3. 临床技能操作;4. 住培医师培养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策略。

第七条带教师资培训方式:1. 集中培训:每年组织1-2次集中培训,邀请专家授课;2. 在线学习:利用网络平台,提供在线学习资源;3. 专题研讨:针对带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组织专题研讨。

第四章带教师资考核第八条住培办负责对带教师资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带教态度:是否认真负责、关心爱护住培医师;2. 教学能力:是否具备良好的教学方法和技巧;3. 临床技能:是否具备扎实的临床技能操作;4. 考核评价:住培医师、同事、上级领导的评价。

第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不合格者,取消带教师资资格。

第五章带教师资激励与约束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带教师资,给予以下激励:1. 表彰奖励: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2. 职称晋升: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给予倾斜;3. 继续教育:提供优先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培训的机会。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的建设质量,是住培医师培训质量的关键。

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导师的条件与职责1.导师的基本条件与职责1.1 实行“双导师制”。

责任导师和带教导师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主要执行者,在专业基地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住培医师的带教工作。

1.2 责任导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具有扎实的临床技能和良好的医德医风,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临床经验丰富。

主要负责住培医师 3 年期间的培训、学习和生活的指导工作。

1.3 带教导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3 年)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具有扎实的临床技能和良好的医德医风,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临床技能娴熟。

主要负责住培医师轮转到相应科室的临床带教工作,并对住培医师的出科考核成绩负责。

2.导师的资格获取2.1 责任导师由专业基地主任推荐,带教导师由科室主任推荐,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导师岗位申请表》,报教务科审核批准。

所有导师均需经过院级及以上师资培训方可上岗。

二、导师的工作要求1. 管理要求。

责任导师的住培医师分配由专业基地负责,带教导师的住培医师分配由轮转科室负责。

每名责任导师所带住培医师不超过 5 人,每名带教导师同时所带住培医师不超过 3 人。

导师由各专业基地及其所辖科室共同管理。

各专业基地及轮转科室具体负责导师的带教内容和质量的要求、质量评价与奖惩等。

2.工作纪律。

导师应严格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细则(以下简称“培训细则”)的要求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培训计划、培训流程和培训内容。

3.带教内容。

带教导师应及时检查住培医师的医疗文件书写情况,定期审核住培医师培训记录,指导和督促住培医师参加各项医疗、教学活动以及相关的学术活动。

责任导师尚应关注住培医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

通过互联网等多沟通方式了解培训医师思想动态,与住培医师进行座谈并记录在案,及时反馈、解决疑难问题。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4.3.7对住院医师进行日常检查督促,协助学员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规定的病种、操作例数等数量要求,定期检查工作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审查培训有关内容的录入情况并在轮转结束后完成信息审核。
4.3.8做好与学科工作小组组长和教学秘书的沟通,及时反馈学员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3.9协助学科工作小组完成出科考核,整理出科考核资料。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活动作为临床医师晋升优先推荐的必备条件。
4.4.7.4优秀带教老师评选
每年度评选一次,给予物质与精神奖励。
4.4.7.5作为外出学习、进修、课题申报等方面提供优先机会。
4.4.8其他
4.4.8.1医院每二年对师资教学能力进行认证考核,成绩合格者进行聘任,聘任期2年。
4.4.8.2师资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科教科负责。
4.4.7师资奖惩细则
4.4.7.1绩效考评
(1)院级理论授课:300元/次。
(2)院级临床理论、技能:200元/次。
(3)院级读书报告点评:200元/次。
(4)院级教学查房:300元/次。
(5)院级教学督导:200元/次。
(6)专业基地学科主任补贴:300元/月,专业基地学科秘书补贴:200元/月,班主任补贴3000元/年。
(3)网络审核:
带教师资对规范学员网络信息未审核、审核不全或对出科规培学员不完善的网络信息审核为“审核通过者”,扣除当月带教补贴100元。
(4)带教态度:
培训带教过程中,态度不认真,在工作量登记、考试、考核、签名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每次扣200-1000元,严重者取消带教资格。
4.4.7.3职称晋升
(7)院级年度优秀临床带教老师:1000元。
(8)带教补贴:300元/月/学员。

医院规培带教师资管理制度

医院规培带教师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带教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带教质量,确保住培医师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参与住培带教工作的医师,包括住培基地负责人、专业基地主任、带教老师等。

三、职责与要求1. 住培基地负责人:(1)负责制定住培带教师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对带教师资的选拔、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3)定期召开带教师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带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 专业基地主任:(1)负责本专业基地住培带教师资的选拔、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2)组织开展住培带教工作,确保带教计划的实施;(3)定期对带教师资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3. 带教师资:(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住培相关规范;(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住培工作;(3)积极参加住培带教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4)按照住培要求,制定带教计划,实施教学活动;(5)关心爱护住培医师,耐心指导,确保住培医师培养质量。

四、选拔与培训1. 住培带教师资选拔:(1)具备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有较强的临床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 住培带教师资培训:(1)医院定期组织住培带教师资进行业务知识、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培训;(2)鼓励带教师资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升教学水平;(3)对带教师资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带教资格。

五、考核与评价1. 住培带教师资考核:(1)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临床技能、教学能力等方面;(2)考核方式为理论考试、技能操作、教学演示等;(3)考核结果作为带教师资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2. 住培带教师资评价:(1)由住培医师、专业基地主任、住培基地负责人等组成评价小组;(2)评价内容包括带教态度、教学方法、临床指导、沟通能力等方面;(3)评价结果作为带教师资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方案办法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方案办法

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及授课质量核查议论方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以下简称“住培” )是培养高质量的临床医学特意人才的重要措施之一,指导教师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规范化培训的质量。

为加强我院师资建设,保证培训质量,依照云南省卫计委《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方法(试行)》,和《保山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方法》,特拟订本管理方法。

一、师资选拔指导教师在整个住培期间,全面负责指导“住培”学员思想、生活、学习、科研等方面工作,指导教师与“住培”学员比率不高出 1:3 (特别专业基地带教比率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履行)。

(一)指导教师遴选条件:1.拥有崇敬的医德医风,慎重的治学态度,遵纪守纪,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仔细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临床授课看法强。

2.拥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及基础知识,牢固的业务水平,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较强的带教能力和丰富的带教经验。

3.身体健康,能坚持平常工作。

4.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职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 3年以上的医师。

(二)师资遴选程序及资格认定:指导教师推行聘任制,由个人自觉报名并填写《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资格遴选表》(见附表 1),由科室及基地介绍,报医院“住培”办公室,提请“住培”领导小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综合察看,审察通过后医院发文聘任。

二、成立师资管理库和个人授课档案成立师资授课档案管理库,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兼职教师聘书等。

对所有经过资格认定的临床指导教师推行一致的动向管理,并有计划地增加和更新师资力量。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一)指导教师应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对前来轮转的“住培”学员进行全程带教。

(二)指导教师应严格依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和培训计划张开培训和核查工作,不得随意更正培训计划、培训流程和培训内容。

负责“住培”学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术的平常培训工作。

住培师资管理制度

住培师资管理制度

住培师资管理制度一、绪论住院医师是医院医疗团队中的重要成员,承担着医疗教育和医疗服务的双重责任。

住培师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确保医疗安全的重要举措。

本制度旨在规范住院医师的选拔、考核、培训和职称评定等各个环节,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质量。

二、住培师资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1. 住培师资的选拔住院医师在医疗机构接受进修培训,在医学专业领域深造,是提高临床医学水平和培养高级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

因此,住培师资的选拔应当严格要求,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医学本科学历,并通过规定的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3)具备较强的临床医学知识和技能,愿意虚心学习和持续进修;(4)遵守医德医风,不断提高职业素养,热爱本职工作。

2. 住培师资的考核(1)住院医师应按照规定的学习和训练计划,认真学习和参与临床工作;(2)医疗机构应每年进行定期考核,对住院医师的临床能力、医疗服务水平、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评估;(3)住院医师应按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达到相应的考核指标,否则将影响其职称评定和继续培训资格。

3. 住培师资的培训住院医师具有规范的进修培训计划,包括临床岗位轮转、学术讲座、病例讨论等,目的是加强临床医学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4. 住培师资的职称评定对于表现优秀、业务能力突出的住院医师,医疗机构可以根据相应的标准和要求,评定相应的职称,并给予一定的荣誉和奖励。

三、住培师资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1. 制定《住培师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进行广泛宣传和培训。

2. 设立专门的住培师资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监督和评估住培师资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3. 加强对住院医师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听取其工作情况反馈,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 加强对住院医师的激励政策,提高其参与医疗工作的积极性和医疗服务水平。

开封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开封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开封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第一篇:开封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开封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的建设质量,是住院医师规培质量的关键。

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带教导师的条件与职责第一条带教形式。

培训基地带教导师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主要执行者,在专科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员的带教工作。

由于学员处于轮转培训状态,故实行一主多辅的“双导师制”,即由一位责任导师和多位业务导师共同带教。

第二条带教导师的基本条件与职责。

责任导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具有扎实的临床技能和良好的医德医风,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临床经验十分丰富。

主要负责住院医师3年培训期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指导工作。

业务导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具有扎实的临床技能和良好的医德医风,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临床技能娴熟。

主要负责学员轮转到相应科室的临床带教工作,并对学员的出科考核成绩负责。

第三条带教导师的资格获取。

符合带教条件的医师,在科主任的推荐下,自愿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老师岗位申请表》。

业务导师可由培训专科主任及其领导小组讨论、任命,报教育培训部门备案;责任导师由培训专科提名,并在我院科教科备案。

第二章带教导师的工作要求第四条管理要求。

带教导师的学员分配,由各专科负责。

每名业务导师同时所带培训学员不超过2人,每名责任导师所带学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导师由各专业及其所辖科室共同管理。

专科规培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导师的带教内容和质量的要求、质量评价与奖惩等。

第五条工作纪律。

带教导师应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的要求和医院制订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培训计划、培训流程和培训内容。

第六条带教内容。

业务导师应及时检查住院医师的医疗文件书写情况,定期审核住院医师培训记录,指导住院医师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医疗值班等制度,指导和督促住院医师参加各项医疗活动、疑难病例讨论以及相关的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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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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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及教学质
量考核评价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是培养高质量的临床医学专门人才的重要措施之一,指导教师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规范化培训的质量。

为加强我院师资建设,保证培训质量,根据云南省卫计委《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山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师资选拔
指导教师在整个住培期间,全面负责指导“住培”学员思想、生活、学习、科研等方面工作,指导教师与“住培”学员比例不超过1:3(特殊专业基地带教比例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执行)。

(一)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严谨的治学态度,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临床教学观念强。

2.具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及基础知识,坚实的业务水平,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较强的带教能力和丰富的带教经验。

3.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4.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职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医师。

(二)师资遴选程序及资格认定:
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由个人自愿报名并填写《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资格遴选表》(见附表1),由科室及基地推荐,报医院“住培”办公室,提请“住培”领导小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考察,审核通过后医院发文聘任。

二、建立师资管理库和个人教学档案
建立师资教学档案管理库,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兼职教师聘书等。

对所有经过资格认定的临床指导教师实行统一的动态管理,并有计划地增加和更新师资力量。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指导教师应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对前来轮转的“住培”学员进行全程带教。

(二)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和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得随意变更培训计划、培训流程和培训内容。

负责“住培”学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日常培训工作。

指导“住培”学员诊治一定量的病种和病人,完成各项日常医疗工作,注重培养“住培”学员临床思维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正确指导“住培”学员进行各项技能操作训练,尤其是相关手术或技能操作,在实践中锻炼学员的操作能力。

(三)指导教师应正确指导督促“住培”学员阅读专业书籍,检查修改学员的文献综述或读书报告情况,督促参加相关学术活动。

(四)指导教师应了解、检查、督导学员计划执行完成情况,及时审核学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

(五)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六)指导教师不仅要指导学员做好临床工作,更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关心学员思想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学习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四、指导教师考核评价
(一)评价原则
1.科教科把评价工作作为常规工作来实行,每年度进行一次,使之制度化、程序化、合理化。

2.在评价前认真做好准备,对指导老师表现有充分了解。

3.评价者工作要认真仔细,客观公正。

(二)评价内容
1.带教热情。

主要指教师的带教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带教素质。

包括指导教师的职业道德、工作进取心、责任心等。

3.带教能力。

对指导教师自身业务能力、管理能力、教学能力等进行评价。

4.教学数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老师指导下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细则》各项要求的情况进行打分。

5.教学质量:随机抽取50%以上的指导老师,以教学查房、教学病例质量讨论为重点,进行考核。

(三)评价方法
1.学员对指导教师填写“带教情况评价表”。

2.科教科和各专业基地负责人每半年根据考核内容对指导老师进行评价。

(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表2、3。


五、指导教师奖惩
1. 科室应及时掌握指导教师带教情况,医院每年对指导教师统一组织考评,评价结果由科教科整理装入指导教师个人教学档案,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年度优秀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作为优先晋职晋升及聘用的依据之一。

2.对发生教学事故的指导教师给予处罚,具体处罚情况根据事故后果由医院住培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医院对指导教师的考评连续三年不合格者,取消指导教师资格。

指导教师的带教质量及科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同时列为科室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及科主任年终考核内容。

附表1:xx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资格遴选表
第 1 页共 2 页
注:请同时提交本推荐表的电子版。

第 2 页共 2 页
附表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老师教学评估表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专业基地用表)
科别:评估时间:被评教师:
评估人:附表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老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员反馈)
学员:指导教师:轮转科室:轮转时间:
注:1、本表由学员填写。

2、欢迎学员就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也可通过书面或其他
形式向科教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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