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度写范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2017新式辅警工作证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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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工作证模板辅警工作证模板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证件号码:×××××××××××××××××××制证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证件照片:(贴正面免冠彩照)本证件系为证明持有人是本单位的辅警,凭此证件可以合法履行辅警工作职责。
证件持有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辅警形象和工作权益。
证件持有人离开本单位后,应当如实交还本证件。
本证件为一次性使用,严禁复印、涂改。
证件持有人:发证机关:签字:签字:日期:日期:。
四川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结合全省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
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证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第三条人民警察证发放范围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编、在职并已经评授警衔的职业制人民警察。
新录用尚处于试用期的人民警察,以及调任、转任或军转安臵到公安机关尚未定职、授衔的人员暂不发放人民警察证,由市(州)以上公安机关为上述人员制发全省统一式样的四川省公安机关《工作证》。
第四条人民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须内容齐全且同时使用方可有效。
第五条人民警察证内卡由省公安厅统一制作和发放,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人民警察证的审核、审批、发放和管理,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证中心负责人民警察证内卡的制作工作。
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负责人民警察证制发经费的保障。
各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本单位人民警察证的使用管理工作。
第六条人民警察证的日常申办实行随时申报随时办理。
县、市两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应分别在5个工作日和7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办证条件人员的材料逐级上报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证中心严格按照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的审批材料统一制证。
证件的核发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省公安厅机关民警申办人民警察证,由民警所属单位的政工部门向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申报办理。
第七条公安机关新录用以及转任、调任或军队安臵并已评授警衔的人民警察,应当申领人民警察证。
人民警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换发人民警察证内卡:(一)人民警察在各级公安机关工作调动;(二)人民警察职务调整变动;(三)人民警察警号变动;(四)人民警察证有效期满或原有证件损坏;(五)人民警察证被盗、遗失;(六)其他情况变动确需换发的。
民警辅警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警辅警队伍建设,提高民警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民警辅警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民警辅警。
第三条民警辅警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
第四条民警辅警的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法;(二)以人为本,注重教育;(三)公平公正,奖罚分明;(四)务实高效,持续改进。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民警辅警职责:(一)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三)执行上级公安机关的命令和指示;(四)协助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辅警职责:(一)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工作;(二)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火灾等突发事件;(三)协助维护大型活动秩序;(四)协助进行宣传教育、法制宣传等工作;(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民警辅警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二)着装整齐,保持警容严整;(三)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四)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五)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六)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七)不得收受贿赂,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馈赠;(八)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消息;(九)不得擅自携带枪支、弹药、警械等进入公共场所;(十)不得擅自离岗、脱岗、睡岗。
第八条民警辅警应遵守以下内部纪律:(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二)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三)爱护单位公共财产,不得损坏;(四)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五)不得泄露单位内部信息;(六)不得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发表言论;(七)不得擅自以个人名义对外承诺;(八)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单位内部资料;(九)不得擅自接受他人委托代为处理公务;(十)不得擅自以单位名义签订合同。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对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违 法嫌疑人到案后四十八小时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四十八条 公安机关快速办理行政案件时,发现不适宜 快速办理的,转为一般案件办理。快速办理阶段依法收集的证 据,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将第九条改为第十条,增加二款作为第二款、第三 款:
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违 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地以及开始地、途经 地、结束地等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地点;违法行为有连续、 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 的地方都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地。违法结果发生地,包括违 法对象被侵害地、违法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 地、使用地、销售地。
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九条:“对恐怖活动 嫌疑人实施约束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批准;
(二)告知嫌疑人采取约束措施的理由、依 据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三)听取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出具决定书。
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 方式对被约束人遵守约束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
约束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不需要 继续采取约束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并通知被约 束人。”
将第四十七条改为二条,作为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修改为: 第六十条 县级公安机关及其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
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 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进行 网上接报案登记。对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报案人、 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
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三篇

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三篇"公安'一般称为"人民公安(英文:PeoplesPublicSecurity),在中国一般称为"公安'的警察特指的是公安机关中的人民警察。
"公安警察"是维护国家与公民安全的人民警察,简称"公安民警'。
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一篇1、该员工公正无私,品行端正,心地善良有正义感。
2、该员工反映机敏,行动迅速,执行力强,在第一时间给与对手最有力的回击。
得到相关领导的赞叹与欣赏。
3、该员工安分守则,甘于平淡,与同事间紧密合作,互为补充。
是工作中最佳的搭档与理想助手。
4、该员工平时工作能将自己的能力充分发挥出来,不仅工作认真做事效率好,而且上班的纪律也很好,值得各位同事学习。
5、该员工思路清晰,有很好的语言表达和组织能力。
不仅口齿伶俐,语言婉转,更有远大的理想抱负。
6、勤恳务实,善于学习,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注重个人成长。
工作成绩进步大,业绩发展迅速,或有效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从而在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
悟性较强,能很快适应新的岗位,在新的业务区域可以立即开展工作。
能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方法和端正心态,不断反思自己,注重个人成长。
能在业余时间精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悟性高,工作认真勤奋,吃苦耐劳,进步很快,在新人中起到了榜样作用。
7、工作能力突出,敢于谏言,有同不良风气做斗争的勇气和魄力。
行事有主见,肯承担责任。
该员工还志向远大、谋略出众,敢做敢为。
8、该员工随机应变、审时度势,能很好的在人与人之间架起一座沟通桥梁。
是传递信息、互通消息的首要人选。
9、该员工忠厚仁义,体贴入微。
创新能力强,勇于推旧出新、不断尝试,对错误的言行能及时提出善意的批评和指正。
对未来敢于大胆设想,懂得未雨绸缪,能替领导分忧,是不可多得的有力助手。
国务院关于修改《人民警察警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的决定(1995)-国务院令[第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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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人民警察警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的决定(1995)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7号)现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人民警察警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的决定》。
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一九九五年五月十六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人民警察警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的决定(1995年5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7号发布)国务院决定对《人民警察警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三条修改为:“人民警察的警衔标志:总警监、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由金色橄榄枝环绕金色四角星组成,警监、警督、警司、警员警衔标志由金色四角星和金色横杠组成。
(见附图)”二、第四条修改为:“警衔标志佩带在橄榄色肩章上,肩章为剑形。
”三、第五条修改为:“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金色橄榄枝环绕一周的金色四角星,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金色橄榄枝环绕半周的金色四角星。
警监警衔标志缀钉四道金色横杠,一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三枚金色四角星;二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二枚金色四角星;三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金色四角星。
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三道金色横杠,一级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三枚金色四角星;二级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二枚金色四角星;三级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一枚金色四角星。
警司警衔标志缀钉二道金色横杠,一级警司警衔标志缀钉三枚金色四角星;二级警司警衔标志缀钉二枚金色四角星;三级警司警衔标志缀钉一枚金色四角星。
警员警衔标志缀钉一道金色横杠,一级警员警衔标志缀钉三枚金色四角星;二级警员警衔标志缀钉二枚金色四角星。
”四、第六条修改为:“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警衔标志的缀钉、佩带办法与担任行政职务的相同衔级的人民警察相同,但是其警衔标志的横杠为浅绿色。
派出所辅警考勤管理制度

派出所辅警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派出所辅警队伍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警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通过规范辅警考勤管理,强化工作纪律,促进全体辅警认真履行职责,为维护社会治安、服务群众提供有力保障。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派出所全体辅警,包括合同制辅警、临时辅警等。
三、工作时间1. 辅警实行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派出所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整。
2. 辅警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到位,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
3. 辅警在工作时间内,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工作任务,确保警务工作顺利开展。
4. 派出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辅警进行加班安排。
加班需提前通知,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调休或发放加班费。
5. 辅警应按时参加所内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等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提前向所长请假。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辅警每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方式由派出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纸质签到表、电子签到系统或其他可靠方式。
签到应真实反映辅警到岗情况,严禁代签、伪造签到等行为。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2)上班签到时间为规定上班时间前10分钟内,下班签到时间为规定下班时间后10分钟内。
(3)如有特殊情况下,辅警需提前或延迟签到,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辅警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外出事由、预计返回时间,并经批准后,由上级在考勤记录上注明情况。
(2)外出返回后,辅警需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考勤记录上补签。
4、忘记签到处理(1)辅警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的,应在发现后的第一时间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2)忘记签到次数每月累计不超过两次的,由直接上级在考勤记录上注明情况;超过两次的,按照迟到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所长对全所辅警的考勤管理工作负总责。
人民警察证的功能及出示情形

形
警察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 条规定,公安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未穿着制服当场盘问、检 机关对Hale Waihona Puke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
查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 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
规定》第7 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 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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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携带人民警察证也作了规定。 《人民警察法》 示证件。
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 (四)《行政强制法》规定情形
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
举止端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当出示人民警察证。《行政强制法》第18 条规定,
规定,公安民警着装时,应当随身携带《公安机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关人民警察证》。
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
二、出示人民警察证的法定情形
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我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权职责相对宽泛,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行政执法的涉及面也较大,我 (五)《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情形
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表 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
是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一项法定程序,也是 一样的性质与功能,既表明公安机关的行政身份,
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一项法定义务。根据 也表明警察的个人身份。
《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同时,我国法律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持有或
①[收稿日期]2019 - 01 - 08 [作者简介]李宝记,男,武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院治安业务训练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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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2017新式辅警工作证
为加强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公安部制定了人民警察证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及其人民警察。
第三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统一的人民警察证。
第四条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第五条人民警察证发放范围为公安机关在编、在职并已经评授警衔的人民警察。
严禁向非发放范围人员发放人民警察证。
第六条人民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必须内容齐全且同时使用方可有效。
人民警察证皮夹为竖式黑色皮质,外部正面镂刻警徽图案、人民警察证字样,背面镂刻英文CHINA POLICE字样;内部上端镶嵌警徽一枚和公安两字,下端放置内卡。
人民警察证内卡正面印制持证人照片、姓名、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名称和警号,背面印制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警衔、血型、人民警察证有效期限,以及人民警察证、CHINA POLICE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字样。
第七条人民警察证制作、发放实行分级管理。
公安部负责制定、发布证件式样和技术标准,组织制作、发放证件皮夹。
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制作、发放本辖区或者本系统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内卡。
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人民警察证的使用管理工作。
第八条人民警察证列入公安警用装备管理。
第九条人民警察证内卡记载主要内容发生变动、确需换发的,发证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换发。
第十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收回其人民警察证并进行备案:
(一)离、退休;
(二)调离公安机关;
(三)辞去公职;
(四)因其他原因应当收回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被辞退、开除公职、判处刑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收缴其人民警察证并进行备案。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暂时收回其人民警察证: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被停止执行职务或者被禁闭的;
(三)因其他原因应当暂时收回的。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人民警察证,防止遗失、被盗、被抢或者损坏。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发现人民警察证遗失、被盗、被抢或者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并申请补办。
人民警察证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发证机关应当在办理补办手续时收回原证件。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不得涂改、损坏、复制、转借、抵押、赠送、买卖人民警察证,不得将人民警察证用于非警务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或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人民警察证主管部门和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擅自制作、发放人民警察证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或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人民警察证由公安部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技术标准》统一监制。
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安部备案。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人民警察证的使用管理按照本规定执行,并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公安部备案。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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