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零部件加工首、末件检验管理规定
首(末)检管理制度 - 副本

首(末)检管理办法1定义首件是指各生产车间加工生产的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格后,拟进行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产品(半成品、成品)。
2首件检验时机(1)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2)每一个生产任务单(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3)每一种产品各个工序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4)每次更换模具后、调整工装定位后。
(5)数控CNC程序改变后、刀具更换后。
(6)机床故障修复后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7)毛坯种类或材料发生变化时(8)工艺有重大变化时(9)轮班或操作工人变化时3首件检验的主要项目如下:(1)图号与工作单是否符合。
(2)材料、毛坯或半成品和工作任务单是否相符。
(3)材料、毛坯的表面处理、安装定位是否相符。
(4)首件产品加工出来后的实际质量特征是否符合图纸或技术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4新产品首件检验4.1检验流程(1)各生产车间依工艺流程加工或调试,并进行自检。
(2)巡检人员在各生产车间加工调试时,应调出各相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外观等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3)各生产车间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首件交巡检人员进一步检验。
(4)巡检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生产车间提出,并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5)不管首件产品是否合格,巡检人员都应该填写《首件检验报告》,并由送检人员签字。
(6)巡检人员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
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部无法改善之问题时,巡检人员填写《首件检验报告》,呈质检部主管审核。
(7)经品质部主管审核之《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后,由巡检人员直接送往技术部,交具体负责该产品之技术人员作检验。
(8)技术部技术人员经检验后,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9)技术部、品质部均判定合格后,《首件检验报告》由质检部保留,巡检员在《生产流程卡》“首检一栏”签字确认,并通知生产车间可以正式量产。
(10)技术部、品质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生产原因时,应由生产部/车间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如属于设计原因时,应停止生产,由技术部负责拟出对策加以改善后,方可恢复生产,并需重新作首件确认。
首末件管理规定

首末件管理规定1、编写目的为加强产品质量控制,预防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批次质量事故,保证产品实物质量,促进产品顺利交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使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工序首末件的确定及管理。
3、术语定义3.1首件: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中条件发生改变,而后加工正常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由生产人员确认后提交检验室做首件检验。
“首件”一般指正常批量生产前,经一定检验标准确认合格且适合用于评判生产产品品质的样品。
3.2末件:是指当批或当班生产的最后一个(组)产品。
3.3控制要求:3.3.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进行首件检验(首件首检触发条件):--重新开机时--换模、换料后--加工工艺重新调整后--工装、模具维修后--质量标准修订后--生产场地变更后3.3.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进行末件检验(末件检验触发条件):--该批次生产结束前--停机停产前4、职责划分4.1制造部的产品负责人需及时提交首末件到检验室进行首检、末检。
4.2质量异常时,制造部需组织人员对问题点进行分析、调整、改善。
4.3质量部检验室负责首末件的确认及过程检验。
4.4质量部检验室对不合格的首末件,要配合制造部进行分析,并有权提出停机要求改善。
5、作业程序5.1根据本办法第3.3.1条款,由制造部产品负责人提交首件产品到质量部检验室进行首件检验。
5.2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质量部检验室通报制造部重新调试;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要求的,检验负责人应将检验后的产品按规定标识后,存档质量部,以供追溯模具状况所需。
5.2.1首件标识内容包含:产品图号、名称、送检日期、检验人员签名或签章。
5.2.2首件确认合格后,制造部方可开始生产。
5.3根据本办法第3.3.2条款,需要制作末件时,由制造部产品负责人提交首件产品到质量部检验室进行首件检验。
5.4末件检验合格,标识后转制造部进行保管并记录,以供追溯模具状况所需。
5.5末件标识内容包含:产品图号、名称、送检日期、检验人员签名或签章。
首末件管理规定修订稿

首末件管理规定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首末件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产品质量控制,预防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批量不良,在下次前处理好本次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点,确保下次生产时顺利进行,以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公司注塑车间首末件管理。
3.定义:首件:每次换模开始时或过程中条件(包括:换机、换料、换色、修模、停机后或工艺变化较大时)发生变化时,由生产领班确认合格的产品后第15模报质检员做首件检验。
“首件”一般指正常批量生产前,依照检验标准确认合格的样品。
末件:是指当批生产的最后一只产品制作的合格样品。
4.职责:4.1生产部:负责首末件的自检,通报质检员做首末件。
在质量异常时,负责组织人员对问题点进行分析、调整、改善。
4.2品质部:负责首末件的确认及过程检验。
配合生产部门对不合格的首末件进行分析,并有权提出停机要求及改善要求。
5.作业流程:5.1生产开始时根据本规定的第条款,需要制作首件时,由生产部领班提供产品通报当班质检员进行首件检验。
5.1.1当班质检员接到生产部领班通知后,根据《生产指令单》和《检验指导书》对该机台的产品进行检验判定。
5.1.2质检员需在10分内做出外观判定,20分钟内做出最终判定。
5.1.3若检验结果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做好首件样品(样品包括:日期、时间、质检员签名)和加工样品并挂于相应的机台上,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质检员需立即通报生产领班重新调试,重新报检。
首件再确认:当首件确认合格后生产了小时时,质检员要对生产中的产品进行一次再确认,并做好样件。
根据本规定第条,需要制作末件时,由生产领班提供最后一只产品通报当班质检员进行末件检验。
5.3.1当班质检员接到生产领班末件后,根据该产品《检验指导书》并对比首件对末件进行检查。
5.3.2末件检验合格,标识(同首件标识)后转生产领班随同模具一起入到模具仓库。
首末检管理规定

4.2.质量异常时,负责组织人员对问题点进行分析、调整 ;
品管部:4.3 负责首末件的确认,过程检验;
4.4.配合生产部门对不合格的首末件进行分析及调整并有向生产部提出停机的权限;
5.首末件操作流程:
流程图 产前准备
首件生产
NG
自检
OK NG
组长确认
机械有限公司
编号:JH-QMS-03-45
首件流程图
生产部
操作工对首件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确认符 合技术要求和工序要求,填写《自检记录表》 并签名(尺寸需填写具体测量数值)
生产部
《自检记录表》
班组长确认操作工每个首件都有做检验,并 对操作工的首件检验结果做确认签字
生产部
《自检记录表》
OK OK
QC 确认
QC 对生产的《自检记录表》做确认,确认 车间有正常进行首件自检工作,并核对检验 结果后在《自检记录表》签字
版本:A0
说明
责任部门
相关记录
班、组长对操和工进行必须的岗前培训,准 备好生产所需的技术文件和工装治具,并确 认文件和治具正确性和适用后,派发给操作 工,作业前对人、机、料、法、环进行确认
生产部
《作业准备验证记录表》
经培训合格的员工允许上岗,并按照技术资 料和步骤,第个独立的作业单位首先生产第 一件产品
产,“首件”往往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
3.2 末件:是指当批或当班生产零件的最后一个零件数 ;
3.3.控制要求: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进行首检:(首检时机):——重新开机;——换
模、换料、换班或设备更换时;——工艺参数重新调整时;——工装、模具变更、
维修后;——生产场地发生变更等;
4.责任与权限
生产部:4.1 负责产品首末件的自检、互检;
首末件管理规定

首末件管理规定
1.目的
为防止正常生产时产生批量不合格,确保生产过程得到有效控制以及对产品标准中不能用文字表达或虽用文字表达,还不确切而又必须用实样来说明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经客户认可、已批量供货的产品(包括半成品)。
3.职责
质量部归口管理。
4.名词解释
4.1首件:是换摸后调试后符合检验规范的第一个产品,此调试过程中产生的报废件不超过10个;
4.2末件:产品批次注塑结束前,正常生产状态时的产品。
5.程序
5.1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首件确认
5.1.1每批连续生产前;
5.1.2工艺更改后;
5.1.3原材料(油漆)更改后;
5.1.4生产流程更改后;
5.1.5设备或工装维修后;
5.1.6采用新的工装;
5.1.7其它能较大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
5.2每班生产开始/批量生产开始由操作工检验,过程检验员参照生产样件和过程检验规范
对首件检验确认,并签字,做好首件产品检验记录。
5.3首件检验如出现不合格,生产部门应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然后重新进行首件确认,直到首件合格后才可批量生产。
5.4每班生产结束/批量生产结束前或批量生产意外中断,应做末件产品检验记录,具体操
作同首件检验;若末件产品合格,合格首件不加特别标识流入批量中。
5.5每班生产开始/批量生产开始或批量生产意外中断的再生产,若首件产品合格,合格末
件不加特别标识流入批量中。
5.6不合格末件由制造部保存,直到合格首件产生后进行其它处理。
6.相关文件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规定
7.使用表单。
首中末件检验规范

首中末件检验办法1.目的和范围本办法规定了生产线首、中、末件的定义以及检查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生产线的整个生产过程。
2.定义本办法采用下列定义:2.1首件为以下情况下生产的第一件产品:(a)每班开始操作时;(b)设备调整时;(c)加工方法变化时;(d)加工条件变化时;(e)作业方法变化时;(f)更换模具时;(g)设备故障修理后再次运转时;(h)更换操作人员时。
(i)容量为每机台/3件。
(h)首检时间为接班后半小时内.2.2中件每班午休后生产的第一件产品。
正常生产时中检容量为每机台/3件,巡检时间为下午13:00。
2.3末件正常生产时的最后一件产品。
正常容量为每机台/3件2.4如发生(b)-(h)中任何一项变化,需重新按本定义对产品进行行首,中,末检查。
3.职责3.1品质部对本办法负管理职责,并保证贯彻执行;3.2生产线班长、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对正确执行本办法负责。
4.实施办法4.1 首、中、末件检查文件编制4.1.1产品/过程开发工程师负责根据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性编写首、中、末件检查文件。
4.1.2首、中、末件检查文件由质量部检验员校对,质量工程师审核、品质部长批准后实施。
4. 2首、中、末件检查基准文件更改首、中、末件检查基准文件发生更改时,过程工程师填写更改单一式三份,经检验员校对,质量工程师审核,品质部长批准后实施更改,更改单由车间、品质部和管理员各保存一份。
4.3检查的实施4.3.1正常生产情况下每班应检查首、中、末件。
4.3.2在每半班发生2.1中(b)~(h)规定情况时,只检查首件、末件。
4.3.3操作工按照检查文件规定的项目对各工序产品/试件进行逐项检查,将检查的实际测量结果记录在三检表内。
4.3.4检查完毕后,针对有关键工序,例如注塑工序,应将产品/试件整齐地放在首、中、末件检查台上;其它工序,有检具的应放置在检具上,没有检具的可在适当位置放置,首件用黄色夹子,中件用白色夹子,末件用蓝色夹子标识,下料和包装工序可以整包标识,单独存放。
首末件管理办法
1 目的为了更好的控制产品的质量,预防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批量不良,在下次生产前处理好本次过程中的问题,确保使后续生产顺利进行,以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注塑车间首末件管理3 术语和定义首件:每次换模开始时或过程中条件发生变化时(包括:换机、换料、换色、修模、停机后、工艺发生变化较大时),由生产领班确认合格的产品后第15模报质检员做首件检验。
“首件”一般指正常批量生产前,依照检验标准确认合格的样品。
末件:是指当批次生产的最后一只产品制作的合格样品。
报废:为避免不合格品原有预期用途误用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废弃模:开机生产初期尺寸、外观不稳定的产品确认为不良品报废处理。
4 职责4.1 生产部负责首件自检,通报质检员做首末件,在质量异常时,负责组织人员对问题点进行分析和调整、改善。
4.2产生部门/车间负责组织对产品的评审工作及对生产现场产品的标识、隔离,并按评审结果进行处理及让步接受的申请。
4.3品质部负责对首末件的确认及过程检验,确保首末件产品的外观、尺寸、结构、性能等各方面满足客户的要求。
配合生产部门对改善品的检查,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参加评审。
4.4当出现批量不合格时,检验员有权要求停止生产;当外协辅料影响生产时检验员有权要求异常辅料隔离退换,有权要求对生产的产品进行追溯隔离,产品检查合格后方可放行。
4.5品质部负责首件产品品质记录的制作及保存,首件样品最长保存期限为三个月,末件产品最长保存期限为六个月4.6技术部负责返工返修指导书的编制;负责异常产品对顾客影响程度的评审。
5首末件检查时机5.1 每日每班到岗上班,某机台开始生产时,某机台转换产品颜色或材料时,某工序变更生产工艺后,生产异常改善后再生产时,模具生产机台及周边设备异常修复后,其它特殊情况导致生产机台不能正常生产停止生产后再继续生产时,应执行首件检查5.2 每批次生产的最后1个零件执行末件检查,末件随模具流转或者放置在固定的机台位置6首件检验6.1 IPQC接到生产部的首件样品后,依据《检验作业指导书》、“OK样品”、“限度样件”及外观标准、规格尺寸、性能需求及其它特殊要求对产品外观、尺寸、结构、性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判定并做好相关记录。
首中末件检验规范
首中末件检验规范(IATF16949-2016/ISO9001-2015)1.0目的和范围本办法规定了生产线首、中、末件的定义以及检查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生产线的整个生产过程。
2.0定义本办法采用下列定义:2.1首件为以下情况下生产的第一件产品:(a)每班开始操作时;(b)设备调整时;(c)加工方法变化时;(d)加工条件变化时;(e)作业方法变化时;(f)更换模具时;(g)设备故障修理后再次运转时;(h)更换操作人员时。
(i)容量为每机台/3件。
(h)首检时间为接班后半小时内.2.2中件每班午休后生产的第一件产品。
正常生产时中检容量为每机台/3件,巡检时间为下午13:00。
2.3末件正常生产时的最后一件产品。
正常容量为每机台/3件2.4如发生(b)-(h)中任何一项变化,需重新按本定义对产品进行行首,中,末检查。
3.0职责3.1品质部对本办法负管理职责,并保证贯彻执行;3.2生产线班长、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对正确执行本办法负责。
4.0实施办法4.1 首、中、末件检查文件编制4.1.1产品/过程开发工程师负责根据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性编写首、中、末件检查文件。
4.1.2首、中、末件检查文件由质量部检验员校对,质量工程师审核、品质部长批准后实施。
4. 2首、中、末件检查基准文件更改首、中、末件检查基准文件发生更改时,过程工程师填写更改单一式三份,经检验员校对,质量工程师审核,品质部长批准后实施更改,更改单由车间、品质部和管理员各保存一份。
4.3检查的实施4.3.1正常生产情况下每班应检查首、中、末件。
4.3.2在每半班发生2.1中(b)~(h)规定情况时,只检查首件、末件。
4.3.3操作工按照检查文件规定的项目对各工序产品/试件进行逐项检查,将检查的实际测量结果记录在三检表内。
4.3.4检查完毕后,针对有关键工序,例如注塑工序,应将产品/试件整齐地放在首、中、末件检查台上;其它工序,有检具的应放置在检具上,没有检具的可在适当位置放置,首件用黄色夹子,中件用白色夹子,末件用蓝色夹子标识,下料和包装工序可以整包标识,单独存放。
首末件管理规定
1、编写目的为加强产品质量控制,预防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批次质量事故,保证产品实物质量,促进产品顺利交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使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工序首末件的确定及管理。
3、术语定义3.1首件: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中条件发生改变,而后加工正常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由生产人员确认后提交检验室做首件检验。
“首件”一般指正常批量生产前,经一定检验标准确认合格且适合用于评判生产产品品质的样品。
3.2末件:是指当批或当班生产的最后一个(组)产品。
3.3控制要求:3.3.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进行首件检验(首件首检触发条件):--重新开机时--换模、换料后--加工工艺重新调整后--工装、模具维修后--质量标准修订后--生产场地变更后3.3.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进行末件检验(末件检验触发条件):--该批次生产结束前--停机停产前4、职责划分4.1制造部的产品负责人需及时提交首末件到检验室进行首检、末检。
4.2质量异常时,制造部需组织人员对问题点进行分析、调整、改善。
4.3质量部检验室负责首末件的确认及过程检验。
4.4质量部检验室对不合格的首末件,要配合制造部进行分析,并有权提出停机要求改善。
5、作业程序5.1根据本办法第3.3.1条款,由制造部产品负责人提交首件产品到质量部检验室进行首件检验。
5.2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质量部检验室通报制造部重新调试;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要求的,检验负责人应将检验后的产品按规定标识后,存档质量部,以供追溯模具状况所需。
5.2.1首件标识内容包含:产品图号、名称、送检日期、检验人员签名或签章。
5.2.2首件确认合格后,制造部方可开始生产。
5.3根据本办法第3.3.2条款,需要制作末件时,由制造部产品负责人提交首件产品到质量部检验室进行首件检验。
5.4末件检验合格,标识后转制造部进行保管并记录,以供追溯模具状况所需。
5.5末件标识内容包含:产品图号、名称、送检日期、检验人员签名或签章。
零件首件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零件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降低不良品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零件生产线的首件管理。
第三条零件首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控制,确保首件质量;2. 规范流程,提高工作效率;3. 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设立首件管理小组,负责全公司零件首件管理工作。
第五条首件管理小组职责:1. 制定和完善零件首件管理制度;2. 组织培训,提高员工首件管理意识;3. 监督检查各生产车间首件管理执行情况;4. 负责首件鉴定及不合格品的处理;5. 定期汇总分析首件管理数据,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各生产车间首件管理职责:1. 按照本制度要求,落实首件管理措施;2. 负责首件制作、检验及记录;3. 对首件不合格品及时报告首件管理小组;4. 按要求整改首件不合格品,确保生产质量。
第三章首件制作及检验第七条首件制作:1. 按照工艺文件要求,选择合适的设备、工具和原材料;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首件制作;3. 首件制作完成后,经车间主任审核签字。
第八条首件检验:1. 按照检验标准对首件进行检验;2. 检验不合格的,及时报告首件管理小组,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3. 检验合格的首件,由检验员填写《首件检验报告》,并报首件管理小组备案。
第四章首件鉴定及不合格品处理第九条首件鉴定:1. 首件管理小组对检验合格的首件进行鉴定;2. 鉴定合格的首件,由首件管理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3. 鉴定不合格的首件,由首件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条不合格品处理:1. 首件不合格品应及时隔离存放,防止流入下一道工序;2. 对不合格品进行原因分析,找出问题所在;3. 采取纠正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4. 对不合格品进行整改后,重新进行首件制作及检验。
第五章奖惩第十一条对首件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的个人或团队,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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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强化班组的质量管理,规范首件、末件检验,降低质量风险。
2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生产线的首件检验和末件检验。
3职责
3.1 技术质量室负责本规定的归口管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班组产品质量评审考核办法》实施考核。
3.2 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本规定。
4机加工工序首件检验要求
4.1 首件检验指令的分类
首件检验指令包括:首件自检、首件边做边检和首件停机送检等。
首件自检:即首件生产后仅要求操作工进行自检,合格后开始生产。
首件边做边检:即首件生产后送精测间或平台边生产边等待检测结果。
首件停机送检:即首件生产后送精测间或平台停机检测,检测合格后生产。
4.2 自检检测要求
4.2.1普通加工工序:要求所有加工项目都要检测。
4.2.1.1同一把刀具钻、攻、粗镗具有相同检测内容的孔允许使用规定的检测手段检测该刀具加工的最后一个孔,其它孔目测。
4.2.1.2其它同一把刀具加工的具有相同检测内容的加工部位,首、尾加工部位必须检测,中间加工部位目测。
4.2.1.3具有不相同检测内容的加工部位,必须按4.3.1.1和4.3.1.2规定进行检测。
4.2.2精加工工序:同一把刀具钻、攻具有相同检测内容的孔允许按4.3.1.1和4.3.1.3要求检测,其它同一把刀具加工的所有内容都必须检测。
4.2.3有专用量具检测的项目必须使用相应的专用量具检测。
无专用量具检测的项目,通用量具可以检测的项目必须使用通用量具检测(高精度通用量具可以代用低精度通用量具,量程在测量范围内的游标卡尺、深度卡尺允许代用)。
无专用量具检测的项目,通用量具不可以检测的项目必须目测。
4.2.4首检工件在填写自检记录表时在“追溯号”旁标注“首”记号(自检记录表中有特殊规定的按自检记录表中的要求填写)。
末检件工件在填写自检记录表时在“追溯号”旁标注“末”记号。
4.2.5首件自检必须完成所有频次检内容。
4.3 送精测间检测要求
4.3.1送检前工件必须进行自检并清理,送检时按照精测间要求进行登记,并注明“首件”、“专检”等能清楚表明检测目的的字样(允许简写)。
4.3.2气缸体、气缸盖各工序精测间三坐标检测等温时间见附件。
4.3.3停机送检的工件应优先检测,首件边做边检时精测间需在六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
4.3.4精测间检测完成后填写检测报告,并及时通知生产线。
4.3.5生产线拿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分析、处理。
5首件检验规定
5.1 首件检验类型分类
5.1.1交接班。
5.1.2当本班内停机4个小时及以上恢复加工。
5.1.3更换刀具。
5.1.4上线加工的产品换型但不需要变换NC加工程序的(包括6DL气缸盖
四、六缸换型或新产品首次上线加工)。
5.1.5上线加工的产品换型并且需要变换NC加工程序的(包括6DL气缸盖
四、六缸换型或新产品首次上线加工)。
5.1.6设备停机达5天以上。
5.1.7对加工精度有影响的设备机械、电气调整。
5.1.8对加工精度有影响的夹具更新或调整。
5.1.9工序及工步调整。
5.1.10工件毛坯材料、毛坯采购途径变化或更新毛坯铸造工艺首次上线加工。
5.1.11对位置精度有影响的在线主动测量检具更换及周检后。
5.1.12对孔径精度有影响的在线主动测量检具更换及周检后。
5.2 首件检验时机
5.2.1首件检验类型分类中所有项目必须自检,并进行记录。
5.2.2首件检验类型分类中5.1.1、5.1.2、5.1.12情况下要求本班本段加工完成的第一个工件(包含该工序段所有设备加工的工件,如果第一个工件不能完全包含,就需要增加相应的工件数量)立即进行自检并记录。
其中5.1.1交接班在连续生产时,机械手输送段落允许用第一件频次检作为首件自检。
5.2.3首件检验类型分类中5.1.3更换刀具后加工的首件根据工艺要求进行自检或专检。
要求首检的自检部分内容能在机床内检测的要求直接在机床内部检测,不能在机床内检测的,从机床出来后立即进行自检并进行记录。
5.2.4首件检验类型分类中5.1.6~5.1.11的项目只允许加工一件并在加工完成后立即进行自检并进行记录,自检结束后送精测间检测。
5.2.5符合首件检验类型分类的5.1.4的生产换型工序允许在自检结束后边
做边检(送精测间检测)。
符合首件检验类型分类的第5.1.5条的项目只允许加工一件并在加工完成后立即进行自检并进行记录,自检结束后送精测间检测。
5.2.6首检具有工艺文件规定的频次检相同的质量控制时效。
首件检验送精测间检测内容如果涵盖本工序所规定的三坐标频次检的检测内容,可以代替后续2天内的三坐标频次检(即后续2天内该工序不再按照三坐标送检要求送精测间进行频次检)。
5.3 辅机首件检验要求
5.3.1压堵、试漏机
5.3.1.1试漏机换型生产,更换夹具等工装后必须用标准件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首件生产。
5.3.1.2每周必须首先用标准件校验并记录,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5.3.1.3每班生产第一件时必须首先检查涂胶过程是否正常,胶水是否均匀,深度是否合格。
5.3.2清洗机
5.3.2.1每班必须先察看清洗液温度和检测清洗液浓度并记录,达到要求后目测流出清洗机的第一件工件清洁情况并记录。
5.3.2.2更换清洗剂后必须先察看清洗液温度和检测清洗液浓度,达到要求后目测流出清洗机的第一件工件清洁情况并记录。
5.3.3其他辅机
5.3.3.1每班加工的第一件工件按工艺规程上要求进行自检并进行记录。
6末件检验规定
6.1 每班需对本班工序段加工完成的最后一个工件(包含该工序段所有设
备的加工工件,如果最后一个工件不能完全包含,就需要增加相应的工件数量)进行自检并进行记录。
6.2 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异常停机时,需要检查工件。
6.3 连续生产(包括三班制、两班制、单班制)班次之间不做末件检验,但生产间隔达一天及以上必须末件检验。
6.4 换型生产时,仅需对不再使用的刀具加工内容进行末件检验。
7处理流程
7.1 检验不合格,操作工应暂停加工并立即通知检验员和当班负责人。
7.2 检验员针对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7.3 针对不合格原因,由当班负责人或设备调整工进行初步判断并记录在交班记录中:
7.3.1在当班负责人或设备调整工职责和权力范围内的可以自行处理。
7.3.2超出当班负责人或设备调整工职责和权力范围的由当班负责人向各生产线主管工艺人员汇报,由主管工艺人员主导处理。
7.4 质量问题处理时间超过2小时,各生产线和技术质量室应分别逐级向上汇报。
7.5 针对不合格原因没有查清并解决的,检验员有权停止生产。
在采取纠正措施并在首件检测合格后方可启动生产。
8归口管理
本规定由班组技术质量室归口管理,并按《班组产品质量评审考核办法》实施考核。
9相关文件
《班组产品质量评审考核办法》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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