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科研目标奖量化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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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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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文件信职院〔2017〕82号关于印发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方案(试行)》和《职称评审推荐量化积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处室、教学院部:现将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方案》和《职称评审推荐量化积分办法》的通知,予以印发, 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1日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方案(试行)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引导和激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突出对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综合素质的全面科学评价。

(二)坚持“重质量、重贡献”,按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强化考核、择优推荐”的原则,发挥职称评聘的激励作用,努力提高我校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

二、评审推荐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平。

(二)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对申报人员业绩水平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价和鉴定。

先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再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并汇总排序,然后由推委会投票推荐。

量化排序是推委会投票的重要依据。

推委会投票分计入总分排序,以总分排序确定推荐人选。

(三)实行结构比例控制。

在职称结构控制比例目标内,将我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医学、理工、文化教育、经济管理、辅导员五大类,并充分考虑相应院部发展规划、师资队伍、专业建设等实际,合理设置岗位、分配评审推荐指标,统一量化考核。

辅导员类岗位限专职辅导员申报。

专职辅导员是指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学管秘书、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也可以选择申报其他类别岗位。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评估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评估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评估规定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的工作量可以quantitatively 评估,并为其提供公平和公正的评估体系。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师,包括全职和兼职教师。

工作量评估指标教师的工作量评估将根据以下指标进行衡量:1. 授课时间:授课时间将根据课程安排表的记录进行评估。

2. 学生人数:教师的工作量将根据所承担课程的学生人数进行评估。

3. 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将根据教师发表的论文数量、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进行评估。

4. 学术活动:学术活动将包括教师参与的学术会议、研讨会等。

5. 教学指导:教师承担的学生指导工作将作为工作量评估的一个指标。

工作量评估流程工作量评估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收集数据:教师工作量评估将根据课程安排表、学生人数统计、科研成果记录等相关数据进行收集。

2. 计算工作量:根据收集的数据,使用相应的计算公式来计算教师的工作量。

3. 审核评估:计算得出的工作量将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 评估结果公示:评估结果将公示给教师本人,以及院内其他相关部门,确保透明度和公平性。

评估结果的应用评估结果将应用于以下方面:1. 工作量分配:评估结果将作为决定教师工作量分配的依据,确保教师的工作量合理分配。

2. 奖励与激励:评估结果将作为奖励和激励教师的依据,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等工作。

3. 职称晋升:评估结果将作为职称晋升的参考标准,评估教师的绩效和能力。

生效日期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评估规定》的内容,旨在建立科学、公正的教师工作量评估体系,为教师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学生工作考核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学生工作考核办法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文件信职院【2008】14号关于印发《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学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处、室、馆、系(部):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工作,充分调动系(部)搞好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院长办公会议同意,现将《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学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望各系部认真组织并贯彻执行。

附件: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学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学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工作,充分调动系(部)搞好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院的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管理工作体制我院学生工作采取“院为主导,系为主体,班为基础”的学院宏观指导下的系(部)级责任制。

1、学生处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对全院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并定期对各系(部)学生工作进行考核;2、各系(部)全面负责本系(部)学生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以及班主任工作。

同时,各系(部)必须成立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学工组),定期对本系(部)学生工作进行自查,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学生处;3、班级工作是学生管理工作的基础,各班主任全面负责本班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要经常将本班的学生工作状况向系(部)领导汇报。

二、系(部)级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说明:1、1—13项总分值100分为基本分;2、14、15项的分值为奖励分;3、各项考评分值不得超过本项分值最高分。

三、系(部)学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我院学生管理工作采取各系(部)自查和学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1、各系(部)对照《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系(部)级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每月对本系(部)学生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自查结果必须在下月的5号前报学生处;2、学院考核是在院学生处的组织下进行,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师生座谈等形式,在各系(部)自查的基础上,对照院学生会各项检查结果,第月进行一次考评,并编发学生工作通报,送院有关单位;3、各系自查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查找出学生工作中的不足,并加以改进。

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和依据考核对象为学院在编的从事教学和科研活动的专职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等,科研工作量为本院教职人员的考核、奖励与晋升依据。

凡列入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范围的人员,每年均必须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任务,参加学院、分院(部)组织的集体调研活动,或承担学院安排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其他科研任务。

科研工作量考核以科研积分为依据。

各类人员的科研工作量和研究工作量的年度考核定额标准见下表:表1:专任教师年度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表(单位:学时)表2:按照工作性质的类别系数二、考核程序1、科研成果统计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范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科研工作量计算范围和奖励的各类科研成果。

年末科研处将《科研工作量考核评估表》下发到各部门。

2、列入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的人员,年终需填报《科研工作量考核评估表》并附成果(包括相关证明材料)。

各部门对考核对象所填考核评估表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综合汇总后将考核评估表连同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交科研处复核后用复印件存档。

3、科研成果发表于当年12月份期刊上且确实无法按规定时限提交成果原件的,经本人申请,并提交文章清样或用稿证明,经科研处确认后可以定为当年科研工作量。

4、科研工作量的证明材料包括①论文、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科研项目立项、结题或鉴定证书(证明)及复印件。

③著作、教材原件,版权页复印件。

④校内教材原件及审核证明。

⑤分院、部学术活动计划原始记录考勤及评分材料。

⑥其它能证明成果的材料。

三、考核结果及评价1、科研工作量作为学院对各分院(部)科研工作进行评价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年度考核和发放科研(工作研究)津贴的重要依据,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等。

未达到基本科研工作量定额的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布。

2、个人科研工作量化成绩,均按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的各项科研成绩相加得出工作总量。

分院、部门科研工作量化成绩=该分院、部门在编人员实际取得的成绩之和/该分院、部门在编人员定额之和。

某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考核奖励制度

某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考核奖励制度

某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考核奖励制度某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考核奖励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推进,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的教学科研工作已经成为学院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了激励和表彰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优秀成果,提高教职工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某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了教学科研成果考核奖励制度。

二、奖励对象范围本考核奖励制度适用于某职业技术学院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和科研人员。

三、奖励内容1.教学科研成果奖:教师和科研人员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果的,将获得奖金和荣誉称号,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2.优秀教师奖:表彰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包括教学质量优秀、教学论文优秀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奖励内容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综合评价加分等。

3.科研成果奖:表彰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果的科研人员,包括研究项目、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奖励内容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4.教研团队奖:表彰在教学科研领域形成协作机制,取得突出成果的教研团队。

奖励内容包括奖金、荣誉称号、优先申报项目等。

四、奖励标准1.教学科研成果奖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学术论文、教学成果、专利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评定将按照成果发表的学术影响力、成果使用效果、知识产权创造等进行综合评定。

2.优秀教师奖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课堂教学质量、科研工作表现、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评定将按照教学评价结果、科研成果、教研工作等进行综合考核。

3.科研成果奖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科研项目成果、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评定将按照科研成果水平、学术影响力、专利实施效果等进行综合评定。

4.教研团队奖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协作能力、合作成果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评定将按照团队成员的学术水平、合作贡献、团队项目的实施效果等进行综合评定。

五、奖励程序1.申报材料准备:教职工根据奖励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包括成果证明、相关文件、推荐信等。

2024年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2024年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2024年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中专教师的教科研工作,提高中专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价指标第一节教学工作量指标1.每位中专教师每学年要完成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80学时。

2.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由授课总学时、学科竞赛指导、课程研究和出版教材等构成。

第二节科研工作量指标1.科研工作量分为自主科研和科研指导两部分,每学年总工作量不少于30课时。

2.完成自主科研的教师需要提交科研项目申请书,并经学校教科研部门审批。

3.完成科研指导的教师需要选择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并对学生进行指导和评估。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一节教学工作量考核方法1.授课总学时按照教学计划安排进行统计。

2.学科竞赛指导按照学科竞赛的组织、指导和成绩进行考核。

3.课程研究和出版教材的情况由学校教科研部门进行评估。

第二节科研工作量考核方法1.自主科研的考核根据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成果进行评估。

2.科研指导的考核根据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情况、科研成果和论文发表进行评估。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一节奖励措施1.完成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指标的教师,给予奖励,并通过表彰、加薪等方式予以表彰。

2.对于在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的教师,予以特殊奖励。

第二节惩罚措施1.未完成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指标的教师,予以相应的处罚,包括降低绩效考评分数、停发奖金等。

2.故意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予以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绩效工资、停职等。

第五章审核与监督第一节考核审核1.学校教科研部门负责对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进行审核,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教师可以对审核结果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第二节监督机制1.学校设立监督机构,负责对教师的教科研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教师之间可以互相监督,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六章附则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结语《2024年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旨在规范中专教师的教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评定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评定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评定办法1. 引言该办法旨在对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师工作进行量化评定,以确保公平和透明的评价标准。

本文档将介绍评定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细则。

2. 评定标准教师工作的评定将基于以下几个主要标准进行:- 教学工作量:包括教学课时、学生人数等因素;- 教学质量:包括课程设计、教学方法和效果等因素;- 学术研究:包括科研成果、论文发表等因素;- 教学管理和服务:包括学生管理、社会服务等因素;- 自身发展:包括研究进修、专业培训等因素。

3. 评定流程评定办法的执行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教师提交相关材料:教学计划、教学反馈、科研成果等;2. 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定委员会由学院相关负责人和专家组成;3. 综合评定结果:根据各项评定标准,综合评定教师的工作量;4. 反馈结果:将评定结果及意见反馈给教师;5. 备案和奖惩:根据评定结果,对教师的工作量进行备案,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奖励。

4. 评定结果的权威性评定结果由评定委员会制定,并经过公示和备案,具有权威性和可查性。

教师可以对评定结果进行申诉,并经过相应程序重新评定。

5. 办法的实施细则和监督体系办法的实施细则和监督体系将由学院制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确保评定的公正和科学。

6. 结论本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确保教师工作的量化评定公平和透明。

学院将继续加强教师工作的管理和评估,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以上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评定办法》的主要内容。

希望本办法能为学院的教师工作评定提供指导和支持,并促进教师队伍的发展与成长。

2024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2024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提高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科研工作是提高学院教师科研能力、推动学术发展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平台。

第三条:学院成立科研管理委员会,负责科研工作管理的决策和监督,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研骨干组成。

第四条:学院将科研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通过评价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科研经费使用等指标考核教师的科研工作水平,将科研工作成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学院建立科研项目申报和管理制度,教师通过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验收等环节开展科研工作,学院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和支持。

第六条:学院鼓励教师进行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鼓励教师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提供相应的出国(境)交流和科研差旅经费。

第七条:学院设立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对取得重要科研成果的教师进行奖励和表彰,鼓励教师在学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

第八条:学院加强科研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建立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科研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查询功能,方便科研管理的科学决策。

第九条:学院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对教师科研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对科研项目和成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第十条:学院通过加强科研工作管理,推动学院科研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提高学院整体科研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第十一条: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学院科研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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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科研目标奖量化考核暂行办法
(第二次讨论稿)
根据《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信职院[2013]10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科研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原则
一、考核对象: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管理等部门中享受专业技术职务待遇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按照本办法规定,对科研工作进行量化积分并作为享受科研目标奖和评聘职称的依据。

三、科研成果必须注明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四、科研成果量化积分的范围: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和教材;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文艺创作;专利产权成果等六类。

第二条认定办法
参照《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认定和资助暂行办法》([2011]123号文件)。

第三条认定程序
科研成果认定和积分由科研处具体负责。

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申报人向所在部门填报《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科研成果量化登记积分表》(见附件),同时提供相应成果原件、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

2、所在部门初审并汇总。

申报人所在部门进行初审量化打分,积分汇
总表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科研处。

3、科研处进行复核,并将积分复核结果报送学院有关部门,作为科研目标奖发放的依据。

第四条积分标准
科研目标量化积分的计算单位为分值。

不同类别的科研成果折算成分值后,可相加合并,以自然年度作为科研目标量化积分的时间段;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立项与结项一起可以折算两年的科研目标奖积分;同一成果若有多种积分方法,只计最高分。

一、论文
二、专著和教材
三、科研项目
四、科研成果
五、文艺创作
六、产权成果
第五条科研量化目标
一、正高职称:10分
二、副高职称:7分
三、中级职称:5分
四、初级职称:2分
第六条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争议,由院学术委员会负责仲裁。

附件: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科研成果量化登记积分表
2013年度发表论文量化登记积分汇总表1
2013年度教材专著量化登记积分汇总表2
2013年度科研立项结项量化登记积分汇总表3
2013年度科研成果获奖量化登记积分汇总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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