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承接国家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交通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承接国家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交通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承接国家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交通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承接国家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权和企业投资交通项目核准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4.10

【实施日期】2017.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承接国家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权和企业投资

交通项目核准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权的通知》(发改基础〔2017〕189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接住管好,提高行政效率和决策水平,同时,加快推进企业投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核准工作,经报省政府同意,现将承接交通项目审批和核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接国家下放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事项

(一)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非跨省的新建(含增建双线)普通铁路项目,铁路总公司投资为主的由铁路总公司自行决定,地方和社会投资为主的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由省

四川政府采购网操作手册

四川政府采购网用户手册 版本号:1.0V

目录 1.网站信息维护登录系统 (3) 2.供应商注册 (4) 3.采购人注册 (6) 4.代理机构注册 (8) 5.用户库 (8) 5.1待审核用户 (8) 6.基础资源库 (9) 6.1采购品目 (9) 7.内容管理 (10) 7.1栏目管理 (10) 7.2栏目角色 (10) 7.2.1栏目管理员 (10) 7.2.2栏目发布员 (11) 7.2.3栏目审核员 (12) 7.3发布信息 (13) 7.4发布静态页 (14) 7.5信息审核 (14) 8.企业管理 (14) 8.1机构变更审核 (14) 8.2资质管理 (15) 9.机构管理 (15) 8.1联系人管理 (15)

1. 网站信息维护登录系统 客户浏览器建议采用IE7以上的版本,使用前设置Internet Explorer 属性——常规——设置——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选择每次访问网页时。 首页,点击【信息发布系统】,链接到登录页面 运营管理员登录系统,用户名称:manager ,初始密码:123456, 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正确登录系统 修改账户信息 点击 【信息发布系统】

点击账户名称manager 即可弹出以下图所示的修改账户信息的窗口,修改账户信息和修改密码。 2.供应商注册

在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 阅读注册需知页面,点击【同意】 填写基本信息和用户信息,如下图: 点击 【供应商注册】

点击【提交】,完成注册登记。点击【会员中心】 ,登记临时用户资料提交审核,注册成为正式的用户。 除了在首页注册,还可以在登录页面进行注册,操作略,请参照采购人注册。 3. 采购人注册 点击【注册】按钮

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

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 办法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川办发〔2006〕16号 《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日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 一、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范围 (一)凡政府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必须实行代建管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或其他不宜实行代建管理的项目须报经省政府批准同意。 (二)省政府投资是指省政府财政投入或财政担保的贷款投入,包括: 1、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含预算内外资金)。 2、国债专项资金。 3、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用于基本建设的政府性基金。 4、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 5、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资金。 6、贷款合同中无特别规定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因政府贷款。 7、省级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国有资产变现后投入新的非经营性项目。 (三)非经营性项目是指不以菅利为目的的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建筑物。严格区分非经营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严禁以非经营性项目的名义或使用非经营性项目的土地搞经营性项目建设。 (四)代建管理是指由省政府授权的专门管理机构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二、代建管理的原则 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坚持政府投资职能与项目管理职能分开、市场竞争和部门相互监督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省政府成立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代建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协调、解决代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代建办)具体负责项目代建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省代建办是省政府授权具有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工作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1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 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归口管理单位: 申报日期: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五年制

填写说明 一、填写申报书以前,请先查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本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申报书内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表述明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二、封面中的项目类别为:软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研究、交通信息化、高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推广、标准规范和重点工程科技项目。 三、项目归口管理单位主要指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省管交通运输企业等有关单位。 四、申报者须登录江西交通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512690192.html,),由“江西交通科技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进入,进行网上填报申报书;完成后,必须发送电子文档,并采用标准A4纸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厅科技教育处。 五、申报项目的负责人每年申报的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六、申报书各填写内容,要求达到可行性论证和技术方案深度,可附必要文件资料。 七、申报单位须在本年度申报规定的日期内完成,逾期申报的项目纳入下年度科技项目管理。 八、表格里的文字要求按默认的格式填写,若加小标题,请在默认格式上加粗。 九、本申报书样式可在江西交通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512690192.html,)下载。 十、通讯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275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科技教育处,邮政编码:330003,E-mail:jttkjc@https://www.360docs.net/doc/512690192.html,。

一、基本信息

二、立项背景和依据

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主要阶段是: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工作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后评价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各部门、地区、企事业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项目建议书。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研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即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是否磕膝盖内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应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身机和工程咨询等单位。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凡可行性研究未被通过的项目,不得编制、保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下一步工作。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都要在可行性研究通过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效益最好的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最终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重要文件,要求它必须有相当的浓度和准确性。 可行性研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要求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项目提出的前景和依据; (2).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建设规模、产品方案,提供必要的确定依据; (3).技术工艺、主要设备选型、建设标准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 (4).资源、原材料、燃料供应、动力、运输、供水等协作配合条件; (5).建设条件,确定选址方案、总平面布置方案、占地面积等; (6).项目设计方案,主要单项工程、公用辅助设施、协作配套工程; (7).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规划、防震、防洪、节能等要求和采取的相应措施方案; (8).企业组织、劳动定员、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 (9).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 (10).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 (1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2).建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编制完成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有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并通过,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果在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建设地点、主要协作关系等方面确需变动以及突破控制数时,应经原批准机关同意。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依据。 三、设计工作阶段 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和经济上所进行的全面而详尽的安排,是基本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把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引入建设的渠道,是整个工程的决定性环节,是组织施工的依据它直接关系着工程质量和将来的使用效果。已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具有相关设计等级资格

四川省政府采购暂行办法

四川省[1999]XXX号 四川省政府采购暂行办法 四川省政府采购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公平竞争 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采购单位),凡使用财政性资 金购置或租赁商品、获取劳务(以下统称政府采购)的,适用本办法。但涉及国家安全、国家 秘密和抢险、救灾等,需要紧急处理的政府采购项目除外。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择优、诚实、信用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省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自 己的职责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第五条省政府成立四川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

采购中心)。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 资金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中心组织采购单位集中进行;使用财政性资 金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各采购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自行组织实施。 第六条政府采购应当按计划进行。采购单位应当编制采购计划建议书,随同财务收支计 划一并报省财政部门,省财政部门根据经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性资金使用计划,结合 各单位的资产情况编制并公布政府采购计划。 第七条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议标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是指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 商(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的一种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采购,是指招标人向三个以上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被邀请 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投标的一种采购方式。 议标采购,也称协商采购,是指招标人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就 生产(制造)工艺、质量、性能(功能)、商业条件、价格等进行协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第197号令)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比 选 办 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06年2月15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197号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已经2005年12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2月15日起施行。 省长:张中伟 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活动,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质量,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三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比选,适用本办法。 前款规定的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比选: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下同)2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下同)的施工;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服务;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监理服务;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市(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比选的具体标准,但不得缩小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进行比选的范围。 第四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开展两次招标失败后,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不再进行招标的,应当通过比选确定承包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比选,是指比选人事先公布条件和要求,从自愿报名的比选申请人中按本办法规定的方式邀请特定数量的 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参加项目竞争,比选人通过比较,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的行为。 比选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参选人,不得对潜在参选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参选人提出与比选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 分使用财政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四)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五)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采用EPC模式的探讨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采用EPC模式的探讨 发表时间:2019-07-20T18:01:51.983Z 来源:《建筑细部》2018年第26期作者:韩静敏 [导读] 做好发包人要求、选择合适的发包模式、合同方式,加强监管,选择优质的社会咨询服务力量,各司其职,互惠互利,达到多方共赢。 深圳市罗湖区建筑工务局 518001 摘要:阐述了政府投资项目及EPC模式的概念和特点,分析了政府投资项目运用EPC模式确定合同价格的两种方式存在的问题及风险,提出政府项目采用EPC模式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EPC模式;固定总价合同;下浮率 政府投资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手段,在社会投资及资源配置中起重要宏观导向作用,还可以弥补市场失灵,协调全社会的重大投资比例关系,进而推动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因而,国家对政府投资的行为规范越来越严格,2019年中国政府网发布了《政府投资条例》,作为政府投资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使得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有法可依,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是一个历史的范畴,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内容也在不断变化,日益科学化、严密化、系统化,[1] 管理模式也多重多样,本文主要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模式中的EPC模式进行一点探讨。 1.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EPC模式的概念、特点 1.1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概念及特点 所谓政府投资项目即是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的投资,利用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包括房建类、市政类、医疗设备购置费等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政府投资与其他投资不同,其他投资都会追求高收益高回报,而政府投资项目要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因此,政府投资项目有着比一般项目更严格的项目管理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规模大、额度高、范围广且协调环节多、影响面大,且管理主体较多,从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至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结(决)算,都有不同的部门负责。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可以有效的防范国有资金的流失,提供政府的执行力及公信力。 1.2 EPC模式的概念及特点 1.2.1 EPC模式的概念 EPC模式即交钥匙总承包模式,即发包人与总承包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将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调试服务全部委托给总承包人实施,发包人只负责整体的目标管理及控制,并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将勘察内容加入承包范围。而总承包人则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最终是向发包人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 1.2.2 EPC模式的特点 与传统的施工承包模式不同,采用EPC模式的项目,设计责任由EPC总承包人承担;且在项目招标时,没有完整的设计图纸,仅有“发包人需求”,即发包人对设计及项目的要求,总承包人只能依据自己对招标文件对设计的要求,自行制定设计方案报价;EPC总承包人负责整个工程的设计,设计及深化均由其负责;EPC模式要求总承包单位有较高的施工管理水平。 高风险,高收益,正是因为在项目前期有大量不可预见因素,才更希望利用专业力量去实施,对有能力的EPC承包商也更有吸引力,从某种程度说EPC承包商有足够空间对方案进行合理优化,利用自身专业能力,把方案做到最优,这也是此项承包计价模式带给EPC总承包商的最大动力。[2] 2.政府投资项目采用EPC模式的两种方式特点及风险分析 2.1 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及其实施风险 EPC总承包固定总价是以投资估算或者设计概算为基础,潜在的EPC总承包商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下,综合、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行提交设计、施工方案和报价清单,中标后确定下来的。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总价固定,除招标文件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调价原则外,造价一般不予调整。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在约定合同范围内的量、价风险由EPC总承包商承担,减少了发包人的工程量,可以充分发挥总承包人的主动性。 采用此种合同方式一般是在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招标时,缺乏清晰的发包计价依据,难以形成价格竞争机制,潜在的EPC 总承包人投标报价相对于施工图招标,相对粗略,报价是否合理,总承包商内部运行机制合理性、适用性等,较难判定。中标的EPC总承包人需对项目的造价、工期、质量、安全全面负责,若合同条款制定不严谨、事项约定不全面,职责关系未完全明确,均会导致变更量大、合同纠纷问题。另外,中标的EPC总承包上可能会将设计进行专业分包,且对设计方案审核不严,而设计人员又不了解现场,仍然会导致设计与施工脱节。 2.2下浮率合同方式及其实施风险 EPC下浮率合同是以投资估算为基础招标,潜在的EPC投标人在此基础上,投下浮率,中标后根据中标下浮率,确定暂定的合同价,合同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竣工图编制等设计内容及工程施工等。中标的EPC总承包人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并编制概算文件,报发包人审批,有发改部门下达最终的概算皮肤文件,最终的工程费用以不得突破概算,并严格在此前提下开展施工工作。 这种合同方式下,前期招投标过程中效率高,因无需投标报价,潜在投标人只需提交资信资料、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及投标下浮率,但实施过程中问题较多:(1)承包范围从可行性研究之后便开始,招标控制价可以参考的只有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的准确度无法衡量,可能会导致控制价过高或者过低;(2)EPC总承包上投标时无设计方案及投标报价,而工程量却是按实结算,低下浮率中标的EPC总承包单位会倾向于有利于自身的方向设计,通过工程量的调整增加利润,丧失优化方案的积极性,形成变相的“三边”工程,项目成本难以控制,发包人承担大量的工程量风险,控制能力减弱,主动变被动,结算价与暂定合同价相差较大。(3)概算由EPC总承包单位编制后上报审批,待设计概算批复后,以批复概算作为EPC总承包合同价款上限,因政府投资项目最终要移交至需求单位,若EPC总承包单位在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时未完全征求需求单位的意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功能不齐全,需求单位提出增加工作内容,导致实际施工图纸内容增多,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为实现采购目标,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论证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履约验收,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后,为保证采购质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实行采购人负责、引入第三方、法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模式。 第二章政府采购需求论证 第四条采购需求论证由采购人负责,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但委托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通过采购需求论证,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 第六条除下列政府采购项目以外,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一)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 (二)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 (三)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 (四)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 (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其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本条前款所列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确定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第八条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小于300万元、市级小于100万元、县级小于50万元的采购项目,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需求论证。 第九条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300万元以上、小于1000万元,市级100万元以上、小于500万元,县级50万元以上、小于300万元的采购项目,应当组织3人以上单数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第十条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1000万元以上、市级500万元以上、县级3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和实际使用人或者受益者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在开展相关调研的基础上,组织5人以上单数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比选办法(试行)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比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活动,保证项目质量,节约投资,体现公平、公正,提高效率,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1〕12号)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按规定必须比选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类项目,可采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固定价,是指比选人在指定比选媒体(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以下简称川报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512690192.html,)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工程发包价即经财政评审或由有资质的造价机构编制的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形成的价格,下浮比例为:房屋土建、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工程7%;交通公路、水利工程和其他工程8%;勘察、设计、监理按照国家收费标准下浮20%。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固定价比选(E方式),是指比选人在川报网公告项目的基本情况、工程发包价、预算控制价清单(结算时单价同总价比例下浮)、施工图纸(勘察、设计、监理标除外)和报名的资格和条件,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自愿报名,并在主管部门监督下,通过随机抽取直接确定一名工程承包人的行为。 第二章发布公告和报名 第五条进行比选的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且相应资金已落实。 第六条比选人应按照本办法附件格式编制比选公告,并将比选公告和合同样本报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合同样本应采用省及省以上部门制定的合同范本,可由比选人自行选择。 第七条比选人应将备案后的比选公告、预算控制价清单、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监理标除外)和合同样本等统一上传至川报网发布公告。比选公告发布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第八条经备案的比选公告发布后,川报网即开始接受企业报名。报名期与比选公告发布期相同。报名前比选申请人应先下载预算控制价清单和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监理标除外)、比选申请函和合同样本等附件,经自检认为可以接受该工程的发包价和条件后,再正式报名。一旦报名成功并中选,中选人将以工程发包价作为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包干总价(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龙腾PMS2(龙腾工程项目管理系统:project management system two)适用对象:建筑工务局/公建中心/代建中心/园区管委会/国有投资公司等具有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代建)职能的单位。 适用范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代建)管理 产品 概述 建设工程投资额大、技术复杂、专业性和综合性非常强,工程建设过程涉及面广且内容繁杂,非专业机构管理效果不佳,按照"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分开的原则,各地都在逐步成立了政府投资项目专业建设机构,采用项目代建制方式来建设公益项目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项目前期审批、造价编制、招投标、合同会签、施工现场管理、变更管理、竣工验收、财务支付、关键人员管理、资产移交、图纸文档等多方面工作,参与人员多且牵涉多个部门,沟通和协调工作多,使得大量项目信息无法有效管理,急需寻找新的方法和工具。 龙腾PMS2是龙腾公司基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代建)要求,经过8年的自主研发完成的工程项目全流程化管理系统,以工程项目管理为核心,涵盖了从项目预备、前期、施工、验收、决算等整个全生命周期,系统整合了单位内部行政办公与业务管理平台,采用现代项目管理理念,通过工程管理信息化,提高部门内部沟通效率,加快项目进度,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产品架构

详细查看、点击放大 系统实现层面:向政府投资建设或代建单位,提供科学、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围绕"安全、质量、造价、进度、廉政"五大目标,采取"一驾马车,两轮并驱"管理思路,通过建立一套运行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使工程项目管理实现"管理可视化、审批权限化、数据共享化、覆盖全面化"科学管理模式。 应用价值 1. 进度管理"化整为零,齐头并进"

交通部科技项目合同(合同范本)

A contract is generally a legal act of both parties and can only be established if th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Protect the legal rights of both parties after signing.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部科技项目合同(合同范本)

交通部科技项目合同(合同范本)说明:合同一般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才能成立。签订合同后依法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争议。可用作电子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持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考核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技术经济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主要研究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年度 计划内容 经费预算 五、项目经费投入经费 支出预算 科目 金额(万元) 合计

金额(万元) 中央财政性拨款土建费 其它拨款 仪器、设备购置费银行贷款 材料、燃动费 资助经费 研究开发费 乙方自筹 试验费 依托工程配套经费加工费 劳务费 调研费 软、硬件引进费税费 不可预见费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1、明确界定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内涵和范围 通常界定固定资产投资性质是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性质来区分的。但由于政府性项目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投入资金的渠道也较多(既有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业主单位预算外资金、向银行贷款以及相关企业垫资等),所以,仅依据建设资金性质来界定项目性质是不全面的,它容易淡化一些项目资金虽是财政资金以外筹集,但最终由政府负债偿还的责任。因此,应按项目的资产权属、性质来区分更为直接和清晰。因为只有国有资产的权属归政府,而其余的资产权属则不属政府。 2、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计划和管理 评审中发现,许多建设项目未能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没有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审查、投资估算批复等文件;没有对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没有经过严格的实地勘察、科学的分析和全面规划;没有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对投资估算、投资预算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搞“三边”工程,即边批复,边设计,边施工,导致“三超”现象严重,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施工过程中随意扩大规模、范围和建设标准,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增加。 解决的思路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计划安排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投资主管部门应在全面征集行

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平衡、专家评定、广泛征求意见等过程,遵循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综合平衡的原则,提高决策的科学、民主水平,避免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逐步建立和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 4、强化项目设计的管理。项目设计深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大小和工程质量优劣,强化对项目设计深度的管理,优化设计方案,是控制工程造价和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 (1)在设计单位选择上,应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办法,通过方案对比,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进行二次设计,使其在满足经济、适用、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以科学的设计控制投资规模,积极推行限额设计,防止在工程设计中任意提高安全系数的设计标准,这样既能保证设计方案先进,又能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3)建设单位应积极与设计单位配合,主动影响设计,参与设计,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如设计图纸会审、专家会议论证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善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深度。 5、合理确定投资。首先要加强项目概(预)算编制管理。要借助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或图纸,结合使用功能,对项目概(预)算进行审核,提高概(预)算的严谨性、准确性。防止由于图纸不详、清单编制漏项或者项目特征描述不详而造成的变更和资金浪费。同时,对使用的主要材料应组织市场调查,掌握市场材料价格、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尽量采用性价比较高的材料,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第197-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 2013年02月05日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197-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已经2013年1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前款规定的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比选: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下同)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下同)的施工;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二、将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的比选,是指比选人事先公布条件和要求,从自愿报名的比选申请人中,按本办法规定的方式通过比较、选择,确定中选人的行为。” 三、将第五条第二款中的“参选人”修改为“比选申请人”;第九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二款及第十三条第五款第一、二项中的“申请人”修改为“比选申请人”。 四、在第十一条第二款“报名办法”后增加“、比选方式”内容;将第四款修改为:“比选人可以确定2个或者3个比选申请人为比选被邀请人参加比选竞争,也可以事先公布项目的固定价格,从自愿报名的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中选人。” 五、删去第十二条第一款“比选人进行比选时,应当通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到场监督,有关部门应当到场监督”中的“监察部门及”内容。

项目投资管理系统

龙腾IM(龙腾项目投资管理系统:Investment management) 适用对象:发改、经发、财政、经信等部门及商业投资公司 适用范围:政府投资及社会投资工程项目综合管理 产品概述 龙腾IM 是龙腾公司基于项目投资管理要求,针对建设工程综合管理需要,以项目管理为主线,自主研发的一套投资项目管理系统,通过全面动态掌握工程建设及投资情况,对投资造价和进度进行预警分析、对工程投资进行决策分析,实现"管理信息化、决策智能化、效益最大化"三大项目。 产品架构 系统实现层面:龙腾IM主要面向政府高层领导,发改、财政、经信、国土等项目审批管理部门,街道乡镇、投资公司、项目建设业主单位,主要实现两方面功能: 一是为领导、项目审批部门、商业投资公司及时提供工程项目进度信息,包括项目前期研究、储备、前期、施工及竣工投用等,做好跟踪督查,并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二是为建设业主单位和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工程项目审批情况,及时反映项目进度,加强工程建设综合管理。 系统主要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及社会(含外商投资)项目的投资管理,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基于工程项目建设流程,做好立项审批、节点进度管理、项目超时预警,及时汇总投资月报、半年报及年报,突出省市重点项目和年度考核项目管理,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推动社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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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基础库 根据项目类别,按照工程项目建设流程,将建设内容、建设流程、项目节点、审批进度等关键信息导入智能管理平台: 2. 预警分析平台 项目预警分析是龙腾IM一大特色,通过及时采集和分析每个项目进度信息,对审批环节、项目施工进度延迟和投资计划重大问题进行预警,推动项目进度,加强造价管理,提高投资管理效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 川府发【2007】1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日益规范,较好地促进了我省经济发展。但招标投标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一些行政主管部门各自为政,未形成监管合力;一些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操作;挂靠投标、串通围标、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这些行为破坏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影响了工程质量。为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现就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理顺各部门的监督执法职责 (一)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具体职责是: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投标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定制订招投标实施细则;确定必须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核准项

目招标事项;牵头组织对评标专家进行管理;对规避招标、违反招标事项核准规定和核准事项、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招标、评标无效进行认定;负责组织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稽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通知有关部门暂停资金拨付;受理投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二)经委、建设、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林业、商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领域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具体职责是:负责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骗取中标、违法确定中标人、转包或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受理投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上列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的,应同时负责对核准项目的规避招标、违反招标事项核准规定或核准事项、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招标备案;对招标、评标无效进行认定;暂停项目执行或者通知有关部门暂停资金拨付。 上列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招标人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由哪家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的招标投标活动由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监督。 (三)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项目的预算投资额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专家评审系统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专家评审系统 1.概述 海智项目管理及专家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是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求,自主研发的一套项目评审管理系统。本系统侧重于实用性与易用性相结合原则,以提高项目评审工作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为目的,以项目评审工作流程为基础,对评审规则设置、项目管理、专家管理及自动抽取通知、专家评审打分汇总等实现系统化,对各评审环节的人员、权限、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实现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全过程跟踪管理。 2.适用单位 本系统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财政局、审计局等具有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职能的单位。 3.主要功能 评审系统侧重于项目信息管理、专家管理及抽取通知、专家评审等业务管理功能,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子系统间的协同运行,有效提高项目评审管理工作水平。 ●权限管理 系统可设定不同角色及职位,根据角色的不同,分配用户不同的功能操作权限;根据职位不同,限定用户可以编辑管理指定的项目。 ●评审规则设置 可根据不同项目类别,设置不同的评审规则模板,新增项目时自动套用对应的规则模板,并可对具体项目的评审规则做局部调整,方

便快捷。 评审指标项分为合格制和评分制,以满足不同评审方式的需要。 ●项目信息维护 建立项目基本信息,登记申报项目具体资料,按项目业务管理流程统一管理项目信息。 ●专家资料管理 提供专家资料管理功能,包括姓名、单位、手机、身份证号、评标专业、学历、职称等信息。 ●专家自动抽取通知 按评审项目要求设定抽取条件,自动从专家资料库中随机抽取满足条件的专家,系统自动拨打专家电话,并语音通知确认专家是否参加评审会。通过全过程的自动化抽取,实现专家抽取工作的保密、高效。 ●专家签到 专家到达评审地点后,在签到系统上刷身份证,实现身份验证及签到管理。 ●评审打分 专家登录项目评审系统分别对申报项目评审、打分。评审完成后提交评审结果,提交后专家不能再修改评审结果。 ●评审汇总及归档 系统自动将所有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汇总、计算平均值并排序,生成并可导出评审报告。也可将相关评审资料上传归档。

政府投资项目办理流程

政府投资项目办理流程 1、编制和上报年度计划(发改部门、财政部门) (1)列入年度计划项目,直接到“2”。 (2)未列入年度计划项目,向区政府申报,转发改局和财 政局初审后,报区政府同意。 2、编制和上报项目建议书(发改部门)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2)初步确定的规划选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 准及其依据; (3)项目总投资及需要政府资金投资的理由及具体数额; (4)初步确定建设用地规模、环保要求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5)有关招标的内容; (6)有关节能的内容。 500万以下项目,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招标中心) (1)经营性项目,确定项目法人。 (2)非经营性项目,确定专门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有条 件的招标选择代建单位。 4、编制和上报项目可研报告(含招标核准申报表)(发改部门)

(1)项目概况; (2)项目提出的可行性和依据; (3)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4)项目建设选址; (5)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6)节能方案分析,单列为“节能分析专章”,包括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能耗种类和数量,节能措施和效果分析等; (7)项目外部配套建设条件论证; (8)劳动保护与卫生防疫、消防等; (9)项目总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10)招标方案,单列为“招标专章”,包括招标基本情况和招标方案,并附《招标方案核准申报表》(江东发改局网站供下载); (11)风险管理方案; (1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13)项目建设周期及工程进度安排;

(14)对于项目建议书批复中规定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要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 (15)对于项目建议书批复中规定须政府投资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项目,要提出股权结构和利益分配方案; (16)结论。 5、设计招标(招标中心) 6、编制和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发改部门) 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因建设规模变化较大,初步设计的投资概算超过原立项投资额20%的,按新增投资项目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即按“1(2)”办理。 7、施工图设计 因设计变更或其它原因引起下列变化的,项目概算应当报原批准机关重新审批,即500万以上基建项目或200万以上信息化项目报区政府审批,其他项目报发改及财政部门审批。 (一)累计额超过项目总概算10%的; (二)其它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应当予以报告说明的; (三)项目的主要功能发生变化的。 8、施工监理等招标(招标中心) 50万以上项目,由市招标中心办理。 9、重大项目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合同(监察局) 10、申请建设资金拨付(财政部门)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第197-1号令)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2013年第197-1号) 时间:2013-08-06 17:30:52 点击:384次【字体:大中小】收藏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197-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已经2013年1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前款规定的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比选: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下同)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下同)的施工;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二、将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的比选,是指比选人事先公布条件和要求,从自愿报名的比选申请人中,按本办法规定的方式通过比较、选择,确定中选人的行为。” 三、将第五条第二款中的“参选人”修改为“比选申请人”;第九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二款及第十三条第五款第一、二项中的“申请人”修改为“比选申请人”。 四、在第十一条第二款“报名办法”后增加“、比选方式”内容;将第四款修改为:“比选人可以确定2个或者3个比选申请人为比选被邀请人参加比选竞争,也可以事先公布项目的固定价格,从自愿报名的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中选人。” 五、删去第十二条第一款“比选人进行比选时,应当通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到场监督,有关部门应当到场监督”中的“监察部门及”内容。 六、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的“情节严重的,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必须进行比选项目的申请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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