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推荐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入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推荐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入

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12.04.26

•【文号】厅科技便[2012]11号

•【施行日期】2012.04.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推荐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入库专家

人选的通知

(厅科技便〔201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大型交通运输企业: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中的咨询作用,进一步提高科技项目管理水平,完善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依据《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厅科技字〔2012〕 73号),部决定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入库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一)各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入库专家人选。符合直接入库条件的专家不占名额,由推荐单位一并推荐;信息化领域的专家因此前已公开征集,此次不再推荐。

(二)入库专家人选填写《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证明材料(符合直接入库条件的专家不附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入库专家人选所在单位为部属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或大型交通运输企业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初审。

(三)初审合格的专家,由初审单位汇总后将入库专家人选基本信息通过“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管理系统”(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科技司子站,进入交通运输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备案后登陆专家库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格式统一为A4纸简装,一式两份)。

(一)《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

1.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 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获奖,获得知识产权等代表性科研成果(各不超过5项)的证明材料。

三、各推荐单位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报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为联系电话:(010)58278724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邮编:100029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专家人选推荐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推荐高水平的专家,并统筹好推荐专家的专业分布,避免专业类别趋同、结构失衡。

专业分类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附件1:推荐专家人选名额分配表

注:

1.每人限报2个专业,从附件3中选择专业及代码填入。

2.在“软科学、标准、计量、质量”四类中选择曾参与的研究工作,可复选,未参加者不选。

3.主要业绩指拟申请专业领域取得的业绩和具有的业务能力,包括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获奖、获得知识产权等情况,符合直接入库条件专家需注明所获有关荣誉称号。

4.此表后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复印件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发表论文附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获奖、知识产权等附证书复印件,科研项目附研究报告封面、摘要、主要参研人员、成果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推荐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入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推荐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入 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12.04.26 •【文号】厅科技便[2012]11号 •【施行日期】2012.04.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推荐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入库专家 人选的通知 (厅科技便〔201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大型交通运输企业: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中的咨询作用,进一步提高科技项目管理水平,完善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依据《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厅科技字〔2012〕 73号),部决定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入库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一)各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入库专家人选。符合直接入库条件的专家不占名额,由推荐单位一并推荐;信息化领域的专家因此前已公开征集,此次不再推荐。

(二)入库专家人选填写《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证明材料(符合直接入库条件的专家不附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入库专家人选所在单位为部属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或大型交通运输企业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初审。 (三)初审合格的专家,由初审单位汇总后将入库专家人选基本信息通过“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管理系统”(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科技司子站,进入交通运输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备案后登陆专家库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格式统一为A4纸简装,一式两份)。 (一)《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 1.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 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获奖,获得知识产权等代表性科研成果(各不超过5项)的证明材料。 三、各推荐单位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报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为联系电话:(010)58278724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邮编:100029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专家人选推荐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推荐高水平的专家,并统筹好推荐专家的专业分布,避免专业类别趋同、结构失衡。 专业分类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附件1:推荐专家人选名额分配表

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交通运输新型智库发展的实施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交通运输新型智库发展的实施意 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18.02.07 •【文号】交政研发〔2018〕20号 •【施行日期】2018.02.0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交通运输新型智库发展的实施意见 交政研发〔2018〕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管各社团,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有关要求,推进交通运输新型智库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促进交通运输新型智库发展的总体要求。促进交通运输新型智库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交通强国建设为导向,以创新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为重点,以激励、引导、评价为抓手,统筹推进部属智库单位转型发展,加强对行业智库发展的指导,充分发挥社会各类智库作用。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在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及综合交通运输等领域建设一批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的新型智库,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善于创新的智库人才队伍,形成一套务实管用、充满活力的智库管理体制机制,交通运输新型智库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国际合作等重要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推动部属研究单位向新型智库转型发展。重点推动部属科研单位结合各自职能、优势和特色,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专兼结合等新型智库组织形式,着力开展战略性、专业性、应用性等重大问题研究。充分发挥部党校联系行业干部密切的优势,推动教学培训、科学研究与决策咨询相互促进、协同发展。推动部属高校创新组织形式、整合优势资源,深化智库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开展基础性、理论性、前瞻性等重大问题研究。 三、加强对交通运输新型智库发展的指导。推动交通运输政府部门建立决策需求信息和重大政策导向定期发布机制,引导行业科研单位、高校、党校、学(协)会、企业等各类智库开展战略和公共政策研究。加强统筹协调,搭建合作共享平台,推动交通运输新型智库联盟化发展。 四、充分发挥社会各类智库作用。坚持开门纳智,建立国内外高端智库参与交通运输决策咨询服务的有效衔接机制,拓宽社会各类智库参与交通运输决策咨询、政策评估、舆论引导的有效途径,保障各类智库依法公平参与智库产品供给。坚持内外脑并用,支持部属智库单位与社会其他智库开展联合研究。在新型智库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部长政策咨询委员会和交通运输部专家委员会的专业技术优势和离退休干部的经验及影响力。 五、完善交通运输新型智库发展激励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推动交通运输新型智库单位制定符合智库发展规律和运行特点的智库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进一步增强研究主体经费使用自主权。推动建立与智库研究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紧密联系的薪酬制度,完善内部补偿机制。提高决策咨询类成果在智库研究人员考核评价中的权重,作为其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健全智库参与交通运输重大决策工作机制。建立交通运输重大政策研究选

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建设评标专家库管理规定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建设评标专家库管理规定 的通知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公路局交公路发[2011]797号2012年01月1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管各社团,有关交通运输企业: 为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部对《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以及《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更新、维护、使用、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国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更新、维护并管理国家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及专家库管理系统; (三)指导和监督省级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工作; (四)依法受理投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制度,并报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二)更新、维护并管理省级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及专家库管理系统; (三)监督管理国家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专家抽取活动; (四)依法受理投诉,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违法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国家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如下: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和交通支持系统工程评标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的通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和交通支持系统工程评标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10.11.16 •【文号】交通运输部通告2010年第6号 •【施行日期】2010.11.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交通运输部通告 (2010年第6号) 为进一步加强水运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原交通部《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交水发[2006]333号)等有关规定,我部于2007年建立了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库。为适应当前水运工程和交通支持系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需要,进一步更新、完善和优化专家库人员和专业结构,提高评标工作质量,我部开展了新一轮水运工程和交通支持系统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新一轮水运工程和交通支持系统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10]249号)要求,我部委托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完成了专家资格初审工作,并于2010年11月1日至12日对通过专家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举报投诉和不同意见。现将新一轮水运工程和交通支持系统工程评标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分别按申报渠道(见附件1)、项目类别(见附件2)予以公布。 按照有关要求,我部将组织对入库专家进行培训和发证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

知。 特此通告。 附件: 1.水运工程和交通支持系统工程评标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按申报渠道划分) 2.水运工程和交通支持系统工程评标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按项目类别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附件1 水运工程和交通支持系统工程评标专家库 入库专家名单(按申报渠道划分) 一、院士、勘察或设计大师及部专家委员会委员(30人) 刘济舟梁应辰谢世楞林雄威牛恩宗吴澎顾民权袁浩清王汝凯徐光蒋千刘功臣曹右安张振莺李悟洲陈映秋王旺XXX庆蒋岩陶维功范期锦刘怀汉张国发吴今权李一勇程泽坤曹根祥卢永昌顾明包起帆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907人) 宁子秋韦建农宁兆鹏庞雪松韦巨球刘临雄陈艺林喜荣谭耀南叶东燕伍明标覃业传韦德鉴汤超宁武吕伟东刘劲刘信华禤立民钟日明梁昭伟李鸿忠麦建清黄伟军黄建勇汪传顺刘维骅林礼清黄品钦沈阳辉任燕陆宏健邹智陆峰陈如伟李伟明吴信韦西环周河蒋远陆树青梁韶光杨小堂周劲松陈健强周志中陈益农许足怀刘仁煦喻灿星刘新民刘文庭段建华张治民胡桂山陈末敏胡越高陈宾杰金雪汉谢旭恩夏忠德杨伟杰郑洁徐颖冰何继运孟凡伟廖建宏刘学著李瑜李维娟吴建宁周作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推荐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推荐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 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 •【公布日期】2013.04.01 •【字号】豫交文〔2013〕182号 •【施行日期】2013.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推荐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专家库 人选的通知 豫交文〔2013〕18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交通运输科技管理中的技术与决策支持作用,省厅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专家库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咨询意见。 (二)长期从事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科技创新工作,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熟悉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 (三)在相关领域工作8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技术咨询工作。

二、推荐范围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科技人员。 三、推荐方向及名额 推荐方向见附件1《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专家库专业分类表》。推荐名额不限,择优入选专家库,同一专家最多可选3个专业大类。 四、推荐程序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人选的初评和统一推荐;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负责本单位(部门)人选的初评和统一推荐。省厅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行登陆“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3219254469.html,:8080/pm/),填报专家库人选申请表(见附件2)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将纸制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内容见附件3)上报至推荐单位。 (二)初评。各推荐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对本辖区(单位)的申请人进行初评,对通过初评的申请人使用“主管账号”进行网络核查和审批操作。 (三)上报。各推荐单位填写《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并将推荐人选的个人申请材料(含附件2、3材料)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同上报省厅。 五、报送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专家库人选的推荐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出高水平的专家,并统筹好推荐专家的专业分布,避免专业类别趋同、结构失衡。 (二)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推荐意见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至厅科技处1812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荐交通运输工程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荐交通运输工程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22.08.08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8.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荐交通运输工程领域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协会、学会、企业,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20〕40号)精神,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工程职称评审公共服务体系,省厅拟对原专家库人员进行个别调整并扩充完善专家库。现公开征集专家库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类别设置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本次专家申报按专业分为七类:1.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 2.岩土工程专业; 3.工程测量专业; 4.公路养护专业; 5.道路运输工程专业; 6.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7.船舶工程专业。 二、遴选范围 本省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协会、学会、企业、相关行政及事业单位人员。

三、推荐条件和程序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依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工程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专家库管理办法》(琼交运科〔2018〕881号,见附件1)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合适的专家人选(含从省外引进的交通运输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专技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道路运输工程专业”可推荐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满5年,熟悉道路运输工程(含道路运输组织、管理、安全、维修、检测、规划、标准、规范研究等)相关管理或技术的人员。 (二)原专家库道路与桥梁专业的专家可根据职(执)业资格条件增报或转报岩土工程专业、工程测量专业,也可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增报或转报公路养护专业。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等单位要统筹做好增报或转报工作。 (三)各单位应于2022年8月22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附件2、3)报送至厅人事教育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邮件标题:报送单位名+职称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 省厅将对原专家库成员进行综合评价及对各单位推荐的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评价、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程序分类纳入我省交通运输工程职称评审专家库,并予以公布。 联系人:钟涛,联系电话:65329553。 附件:1.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工程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专家库管理办法 2.海南省交通运输工程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申请登记表 3.海南省交通运输工程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管理 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12.03.26 •【文号】厅科技字[2012]73号 •【施行日期】2012.03.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 的通知 (厅科技字〔2012〕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上海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部属各单位,大型交通运输企业: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中的咨询作用,进一步提高科技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规定,部制定了《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项目管理中的咨询作用,实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根据国家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规定,结合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专家库的建立、使用和维护等。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专家库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具体工作委托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实施。 第四条专家库由具备本办法规定资格条件的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五条入库专家按照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道路运输、港口工程、内河枢纽与航道工程、水上运输与安全、环境保护、信息化、规划与管理及其他专业领域分类管理。 第六条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咨询意见; (二)长期从事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所涉及领域的工作,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熟悉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 (三)在相关领域工作8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技术咨询工作。 第七条专家入库采用单位推荐和直接入库两种方式。 第八条单位推荐入库程序: (一)推荐单位确定推荐专家人选; (二)专家填写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后报管理中心; (三)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结果报交通运输部科技主管部门; (四)交通运输部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入库专家的遴选和审定;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入库成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入库成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21.12.17 •【文号】交办科技函〔2021〕2026号 •【施行日期】2021.12.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 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入库成果的通知 交办科技函〔2021〕2026号各有关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的通知》(交办科技〔2018〕37号)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入库成果遴选工作。经广泛征集、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并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复杂山区穿越热带雨林国道升级改造成绿色高速公路关键技术”等59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农村公路路况检评及决策分析成套技术”等50项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钢混叠合的混合梁桥施工方法”等50项专利、“Experimental study of the performance of porous ultra-thin asphalt overlay(多孔沥青超薄磨耗层性能研究)”等101篇论文、《轮胎橡胶改性沥青原理》等52本专著入选2021年度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现予以公布。 入库成果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代表性和标志性,展示了交通运输科技创新的先

进水平和发展方向。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利用、推广相关成果,各成果相关单位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共同为科技创新支撑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1.2021年度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入库成果(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2.2021年度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入库成果(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2021年度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入库成果(专利) 4.2021年度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入库成果(科技论文) 5.2021年度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入库成果(专著)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17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遴选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咨询专家库人库专家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遴选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咨询专家库人库专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20.03.30 •【字号】宁交办发〔2020〕40号 •【施行日期】2020.03.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关于遴选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咨询专家库人库专家的通知 宁交办发〔2020〕40号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PPP项目公司: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推进我区交通高端智库建设,完善专家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专家在交通运输管理中的咨询作用,实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宁交办发(2020)39号)要求(以下简称《办法》),建立具备本办法规定资格条件的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咨询专家库,現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咨询意见: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交通运输领域工作,掌握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 (三)在相关领域工作8年以上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技术咨询工作。 二、咨询专家库的推荐及使用范围 咨询专家库入库专家的范围包括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及其从业企业和下属事业单位、厅属各单位及其从业企业、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从业企业、PPP项目公司(红崖子黄河大桥管理有限公司、银百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银昆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筹备组)及其从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专家。 三、入库专家的专业划分 入库专家按照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岩土工程、交通工程、工程试验检测、机电工程、道路运输工程、航道工程、安全管理(道路运输安全,工程建设安全,水上运输安全) 交通信息化、规划与管理、环境保护等专业领域分类管理。 四、专家的推荐入库程序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及其从业企业和下属事业单位申请人员,按照《办法》规定,填写申请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后,由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填报汇总表报送至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厅属各单位及其从业企业申请人员填写申请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后,由厅属各单位填报汇总表报送至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从业企业、各PPP项目公司及其从业企业申请人员填写申请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后,由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PPP项目公司填报汇总表报送至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家组及专家库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专家组及专家库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4.04.04 •【字号】甘交安监〔2014〕13号 •【施行日期】2014.04.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 家组及专家库的通知 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依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4号)、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交安监发〔2012〕175号)以及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实施意见》(甘交安监〔2012〕41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厅决定组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家组及专家库,并经厅安委会审议通过,现将组建情况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组成 组长:赵彦龙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高级工程师 副组长:陈亚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处长、高级经济师 成员: 张卫东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副处长、高级经济师

赵书学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副处长、正高级工程师 佟艳霞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副处长、高级工程师 蔡钧恒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副调研员 寇学聪甘肃省公路管理局副局长、高级经济师 陈永锋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刘军勋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高级经济师 袁新甘肃省地方海事局总工、工程师 马玉芳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高级工程师 姚志明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张生泽甘肃省公路管理局安全监督处处长、高级工程师 杨红军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监督处处长、工程师 张振华甘肃省地方海事局船员处处长、工程师 陈珂甘肃省地方海事局安全监督处处长 下设道路运输、城市客运类,水路运输、港口运营类和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类三个小组。 (一)道路运输、城市客运类 组长:陈永锋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副组长:刘军勋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高级经济师 杨红军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监督处处长、工程师 (二)水路运输、港口运营类 组长:袁新甘肃省地方海事局总工、工程师 副组长:张振华甘肃省地方海事局船员处处长、工程师 陈珂甘肃省地方海事局安全监督处处长 (三)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类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 (暂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11.08.11 •【文号】交科技发[2011]437号 •【施行日期】2011.08.1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暂 行)的通知 (交科技发[2011]4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部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的建设与管理,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持续健康发展,现将部制定的《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附件1: 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以下简称行业研发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业研发中心是以现代交通运输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实现成果转化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产学研用合作模式,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培养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以及进行技术交流合作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行业研发中心面向全行业,主要依托企业、科研院所等具有较强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能力的单位进行建设与管理,鼓励产学研用相结合组建行业研发中心。 第四条行业研发中心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和参与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开展具有重要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的系统集成及工程化试验验证与产业化推广应用。 (二)搭建科研与产业之间的“桥梁”,持续不断地为行业提供工程化技术成果。 (三)承担国家和行业下达的技术开发以及标准、规范、工法制修订等任务,实现技术成果的转移和扩散。 (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实现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五)实行开放服务,为行业提供技术开发及成果工程化的试验、验证环境,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 (六)培养高层次工程技术开发人才和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 第二章管理机制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科技主管部门是行业研发中心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行业研发中心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行业研发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审定行业研发中心管理委员会组建方案等。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7.05 •【字号】厅办函〔2022〕115号 •【施行日期】2022.07.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水运 正文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 设计文件审查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厅办函〔2022〕115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各高速公路、重点水运项目建设及运营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充分发挥审查专家在文件审查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提高文件审查工作的质量,推动实现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能力现代化。经厅研究同意,决定建立“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范围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具有公路水运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工程技术人员;中央在湘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学)会中从事公路水运建设政策法规、技术、管理、学术研究等人员。 二、专家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程。 (二)积极参加有关咨询评审活动,坚持科学、独立、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评审意见及相关工作结果负责;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与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专家评审意见,不得向社会公开专家组评审结果。 (四)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公路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审批相关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三、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设计、咨询或相关工作不少于8年,具有公路水运及相关类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熟悉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全流程网上审图等评审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申报类别和申报人数 根据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的实际需求,将专家库专家分为公路、水运工程专业两大类。其中公路工程专业细分:路线(含互通)(A0101)、路基路面(A0102)、桥梁工程(A0103)、隧道工程(A0104)、交安设施 (A0105)、机电(A0106)、房建(A0107)、工程地质(A0108)、工程造价 (A0109)9个类别;水运工程专业细分:港口工程(B0101)、航道工程 (B0102)、航电枢纽电站(B0103)、航电枢纽大坝(B0104)、航电枢纽船闸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11.08.16 •【文号】厅科技字[2011]179号 •【施行日期】2011.08.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认定工作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厅科技字[2011]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部属各单位: 为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的建设与管理,规范认定工作,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暂行),我部制定了《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请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有关建议及时反馈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联系电话:************、65292813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政编码:10073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附件1: 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 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以下简称行业研发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使行业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暂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认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三条认定工作由交通运输部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 第四条根据行业科技发展需求及科技资源条件,由交通运输部发布行业研发中心认定指南,指导行业研发中心认定工作。 第五条符合行业研发中心认定指南要求并具备行业研发中心建设条件的单位(即依托单位),可向交通运输部提出认定申请,并按照管理办法及认定指南的有关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行业研发中心申请函; (二)《行业研发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1); (三)《行业研发中心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申报单位应将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按期报至交通运输部科技主管部门,并将电子版按要求发送至相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条属于地方管理的依托单位申请认定行业研发中心,须经所在省(自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财会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财会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 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08.07.21 •【文号】交财发[2008]175号 •【施行日期】2008.07.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财会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 通知 (交财发﹝2008﹞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管社团,有关交通企业: 为适应交通事业发展,加强交通财会人才队伍建设,部制定了《交通财会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交通财会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推荐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交通财会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适应我国交通事业的发展,加强交通财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部《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交人劳发〔2003〕203号)和《关于加强十一五交通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财发〔2006〕526号)的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人才工程实施的目标任务 交通财会人才工程实施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建立并逐步完善选拔、培养、使用财会人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交通领域培养造就一大批财会人才,形成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持续发展的交通财务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财会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交通财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能力,适应财政改革和经济全球化、会计国际化发展趋势,服务行业发展。 交通财会人才工程实施的主要任务是: (一)选拔培养十名左右学术造诣达到国内财会领域先进水平、国内交通财会领域领先水平、在交通财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在国内财会界有重要影响的交通财会精英,作为交通财会人才队伍的第一层次,引领交通行业财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二)选拔培养百名左右学术造诣达到国内交通财会领域先进水平、在交通财会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在国内财会界有一定影响的交通财会顶尖人才,作为交通财会人才队伍的第二层次,引领交通行业各专业领域财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选拔培养千名左右具有系统的财会理论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在地方和大型交通企事业单位财会工作中有重要影响的“复合型”交通财会拔尖人才,作为交通财会人才队伍的第三层次,引领地区、部属单位和重点联系企业交通财会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四)选拔培养万名左右能够全面掌握交通财会业务,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在本单位财会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交通财会业务骨干,作为交通财会人才队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 进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14.05.05 •【文号】交科技发[2014]101号 •【施行日期】2014.05.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科技发[2014]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有关交通运输企业、高等学校,部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交通运输部决定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为规范和加强管理,特制定《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1.交通运输行业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 2.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 3.交通运输行业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荐表

交通运输部 2014年5月5日 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推进计划的目标: 遴选出一批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行业重点科研领域的优秀创新团队和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等多种方式,集中各方力量加大对入选对象的支持,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领和带动各类科技人才的发展,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交通运输行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支持总规模控制在50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5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10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第三条推进计划的任务: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建设。培养一支瞄准科技发展前沿,能够引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方向,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的领军人才队伍。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建设。支持一批符合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具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科研规划,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的创新团队。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形成一系列在科研管理、人事制度、经费使用、考核评价、人员激励等方面勇于探索,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第四条推进计划由部人才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由部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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