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的特征和多项式的整除性
数学中的多项式函数与整除性理论

数学中的多项式函数与整除性理论多项式函数作为基本的数学概念,在数学的各个分支中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而整除性理论是现代数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体系,它探究了数字之间的整除关系及其相关性质。
本文将探究多项式函数与整除性理论的关系,以及多项式函数在整除性理论中的应用。
1. 多项式函数的定义及性质多项式函数是指以自变量x为变量,系数为任意实数或复数的一次或多次幂的和。
即P(x)=a0+a1x+a2x^2+…+anxn,其中a0,a1,a2,…,an为实数或复数。
多项式函数的阶次为最高幂的次数,而且一般情况下只考虑最高幂的系数不为零的多项式函数。
多项式函数具有以下性质:(1)多项式函数加法和乘法都满足结合律、交换律和分配律。
(2)多项式函数的导数是其各项系数与下标同时减一的多项式函数。
(3)多项式函数的零点是指使其取值为零的自变量值。
每个n 次多项式函数最多有n个不同的零点。
2. 整除性理论中的多项式函数应用整除性理论探究了数字之间的整除关系及其相关性质,其应用范围覆盖了数论、代数及解析几何等许多分支。
在整除性理论中,多项式函数有着重要的应用。
(1)多项式的因式分解与整数相似,多项式也可以进行因式分解。
多项式的因式分解指的是将一个多项式表示成若干个一次或多次幂的乘积的形式,即P(x)=a(x-b1)(x-b2)…(x-bn),其中b1,b2,…,bn为多项式的根。
(2)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多项式的最大公因数是指可以整除每个给定的多项式的最高公共因式。
最小公倍数是指可以被每个给定的多项式除尽的最小公倍式。
(3)整处关系的判定多项式的整除关系也可以像整数一样判定。
如果一个多项式f(x)能够被另一个多项式g(x)整除,则在f(x)除以g(x)的余数为零的情况下,f(x)可以表示为g(x)与余数r(x)的乘积。
即f(x)=g(x)⋅q(x)+r(x),其中q(x)为商,r(x)为余数。
如果r(x)为零,则f(x)能够被g(x)整除。
多项式的整除性和带余除法

多项式整除性理论主要讨论任给两个多项式 f(x),g(x), 是否有 g(x) 整除f(x)以及与此相关的多项式的最大公因式, 多项式的因式分解等问题. 在讨论一元多项式的整除性理论时,带余除法是 一个重要定理, 它给出了判断多项式 g(x)能否整除多项式f(x)的一个有效方法; 并且是讨论一元多项式的最大公因式及多项式根的理论基础.
如果f(x)|g(x),f(x)|h(x),则对任意多项式u(x),v(x) 都有f(x)|(u(x)g(x)+v(x)h(x));
为什么?
多项式的整除不是运算, 它是F[x]元素间的一种关系, 类似于实数集 R 元素间的大小关系, 相等关系; 多项式的整除性是不因数域的扩充而改变的.即当数域扩充时, 作为扩充后的数域上的多项式 f(x)和g(x), g(x)
g(x)≠0, g(x)│f(x)等价于 g(x)除 f(x)的余式零.
q(x)和r(x)的求法与中学的方
法基本相同. 在做除法时, 可
由定义不难看出 零多项式被任意一个多项式整除; 零多项式不能整除任意非零多项式; 任意多项式一定整除它自身. 零次多项式(非零常数)整除任意多项式. 当g(x)≠0时,由带余除法定理得到 Theorem1.对于P[x]中任意两个多项式f(x)与g(x),其中g(x)≠0, 则g(x)|f(x)的充分必要条件是g(x)除f(x)的余式为零.
多项式的整除性和带余除法
带余除法定理:对于P[x]中任意两个多项式f(x)与g(x),其中(g(x)≠0,一定有P[x]中的多项式q(x)和r(x)存在,使得
Definition5.(整除的定义)
称P[x]上的多项式g(x) 整除f(x),如果存在P[x]上的多项式h(x), 使得
环的理解以及整除的一些性质

答疑辅助1.怎样理解数)域与(多项式)环的概念,环与域有何特征?答群、环、域这些基础概念在近世代数课程中引进,并有精确的定义,这里先借用而不可能详细介绍,我们仅记住构成环或域的简要特征:环对加(减)法、乘法运算是封闭的,如多项式环,即多项式经加(减)、乘法后仍为多项式;域对四则运算(加、减、乘、除)都是封闭的,如Q、R、C等.域是至少含有两个元素的环,它对乘法有单位元、逆元和交换律.2.中学数学中的多项式与高等代数中的多项式有何异同?答从结构形式、诸名称叫法上是一样的,但至少有如下三点不同.1°中学数学里把前述多项式(1)中的x 看作变数;这里把x 看作一般的文字、符号,它可以是变数,也可以是矩阵、线性变换等,具有更一般的意义.2°中学数学里有单项式与多项式之分,多项式是单项式的代数和;这里不出现单项式名词,把单项式(甚至数)也看作特殊的多项式,无单项式与多项式之分.3.多项式相等与方程有无区别?答有区别.例如ax2+bx+c=0,(1)若把式(1)看作多项式相等,则必有a=b=c=0;但若把式(A)看作方程,则不要求a、b、c 全为零.4.常数有无次数?零多项式能否定义次数?答非零常数c滁c·x0≠0是零次多项式,它的次数是0,它有次数,但它非常数0;而“0”(零多项式)是惟一不定义次数的多项式(有的书上也规定零多项式的次数为-∞).要特别注意非零常数(即零次多项式)与0(即零多项式)的区别,一个次数是数0,另一个不定义次数.1.整除还有哪些简单性质?1°任一多项式f(x)一定整除它自身,即f│f.2°任一多项式f(x)一定整除0多项式,即f│0.3°零次多项式(即非零常数)能整除任一多项式,即c│f.4°零次多项式只能被零次多项式整除.5°零多项式只能整除零多项式.。
第一讲 多项式

第一讲 多项式一、数域的判定 1、数域的概念设P 是至少含有两个数(或包含0与1)的数集,如果P 中任意两个数的和、差、积、商(除数不为零)仍是P 中的数,则称P 为一个数域。
2、常见的数域有理数域Q ,实数域R 和复数域C 。
3、数域的有关结论(1)所有的数域都包含有理数域Q ,即有理数域是最小的数域;(2)在有理数域Q 与实数域R 之间存在无穷多个数域;在实数域R 与复数域C 之间不存在其他数域。
要求准确掌握数域的定义,能用定义正确判断一个数集是不是一个数域,能用定义推导数数域的性质。
例1、设P 是一个数集,有一个非零数a P ∈,且P 关于减法,除法(除数不为0)封闭,证明P 是一个数域。
例2、下列各数集是否构成数域?说明原因。
(1){}1,P a a b Q =+∈;(2){}2,P a b Q =+∈。
例3、证明:实数域和复数域之间不存在其他的数域。
二、一元多项式的概念 1、一元多项式的概念 形式表达式()1110n n n n f x a x a x a x a --=++++称为数域P 上文字x 的一元多项式,其中01,,,n a a a P ∈ ,n 是非负整数。
当0n a ≠时,称多项式()f x 的次数为n ,记为()()f x n ∂=或()()deg f x n =,并称n n a x 为()f x 的首项系数。
i i a x 称为()f x 的i 次项,i a 称为()f x 的i 次项系数。
当10n a a === ,00a ≠时,称多项式()f x 为零次多项式,即()()0f x ∂=;当100n a a a ==== 时,称()f x 为零多项式。
零多项式是唯一不定义次数的多项式。
注:这里多项式中的x 看作一般的文字或符号,它可以是变数(中学讲述的多项式即为如此),也可以是矩阵、线性变换等,具有更一般的意义。
这里把多项式看成一种形式上的表达式(中学数学将多项式看成一类函数),其中的“+”号并不意味着“加”, i i a x 也并不意味“乘”和“乘方”。
4个元素的域的特征

4个元素的域的特征
4个元素的域具有以下特征:
1. 有限性,一个域中的元素个数是有限的,因为域必须包含加法单位元素0和乘法单位元素1,以及它们的逆元素。
2. 封闭性,域中的任意两个元素进行加法、减法、乘法、除法运算的结果仍然属于该域。
换句话说,域对加法和乘法是封闭的。
3. 可逆性,域中的非零元素都有加法逆元素和乘法逆元素。
也就是说,对于域中的任意非零元素a,都存在一个元素-b,使得a + (-b) = 0;同时,对于域中的任意非零元素a,都存在一个元素
a^(-1),使得a a^(-1) = 1。
4. 满足分配律,域中的元素满足加法和乘法的分配律,即对于任意元素a、b、c,有a(b+c) = ab + ac 和 (a+b)c = ac + bc。
这些特征使得域成为抽象代数中非常重要的代数结构,域的概念在数学和其他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通过深入理解域的特征,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抽象代数中的许多重要概念和定理。
原题目:多项式的整除性质

原题目:多项式的整除性质
多项式的整除性质
在代数学中,多项式的整除性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属性。
它描
述了多项式之间的除法关系。
本文将介绍多项式的整除性质及其应用。
定义
设A(x)和B(x)是两个多项式,如果存在另一个多项式C(x),
使得A(x) = B(x) * C(x),则称B(x)可以整除A(x),记作B(x) | A(x)。
整除定理
多项式的整除性质可以通过整除定理来描述。
整除定理指出,
当B(x)是一个一次多项式,即B(x) = ax + b,并且B(x)整除A(x)时,A(x)在x = -b/a时取值为零。
应用
多项式的整除性质在代数学和计算学中有广泛的应用。
一些重要的应用包括:
1. 确定多项式的公因式:如果B(x)整除A(x),则B(x)是A(x)的一个公因式。
这可以用来简化多项式、分解多项式或找到多项式的根。
2. 带余除法:根据整除性质,可以使用带余除法来将一个多项式除以另一个多项式。
带余除法是一种有效的算法,可以用于多项式的除法运算。
3. 多项式的因式分解:利用多项式的整除性质,可以将一个多项式因式分解为较低次数的多项式乘积的形式。
这在代数学和数值计算中都是非常重要的操作。
4. 多项式的最大公因式:通过利用多项式的整除性质,可以求解多项式的最大公因式。
最大公因式是两个或多个多项式共有的最高次数的公因式。
总结
多项式的整除性质是一种重要的代数属性,它描述了多项式之间的除法关系。
整除定理提供了判断多项式整除性的方法,而多项式的整除性质在代数学和计算学中有广泛的应用。
2.2多项式的整除性

2.基本性质
(a). 对f(x)∈F[x]和c∈F( c≠0),总有f(x)|0, c|f(x), c f(x)|f(x).
注:(1)任何多项式f(x)都有因式c和cf(x)(0 ≠c∈F),
它们称为f(x)的平凡因式.
2.综合除法
若 f ( x) an xn + an1xn-1 + L + a0, 则 x c 除 f ( x) 的商式 q( x) bn1xn1 b0 和余式 r(x)
可按下列计算格式求得:
c an an1 an2 L a1 a0
+) cbn1 cbn2 L cb1 cb0
均不成立。
问题:
(1).零多项式能否整除零多项式? (2).任意非零多项式能否整除零多项式? (3).零多项式能否整除任意非零多项式? (4).零次多项式能否整除任意多项式? (5).零次多项式能否被任意多项式整除?
结论:
1.零多项式能整除且仅能整除零多项式。 2.零多项式能被任意多项式整除(即零多
此时称g(x)是f(x)的一个因式,f(x)是g(x) 的一个倍式。
否则,则称g(x)不整除f(x),记作g(x) † f(x).
注:
(1).g(x)|f(x)不能写作g(x)/f(x),以免与分式混淆; (2).整除性不是多项式的运算,它只是F[x]元素
间的一种关系; (3).若g(x) †f(x),则对h(x)F[x], f(x)=g(x)h(x)
f ( x) c0 c1( x a) c2( x a)2 L 的形式.
例2.3 设 f ( x) x4 x2 4x 77 , g( x) x 3, 求g( x)除f ( x)所得商式q( x)和余式r,并指出 是否有 g( x) f ( x).
高等代数第二版课件§1[1].3_整除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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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 g x 0 则在 F x 中有
f x g x q x r x , r x 0
第二章 多项式
但 F x 中的多项式 q x , r x 仍是 F x 的多项式。 因而在 F x 中,这一等式仍然成立。 由 q x , r x 的唯一性知, 在 F x 中 g x
第二章 多项式
x f k x 例1.3.2:证明
k 1 的充要条件是 x f x
证:充分性显然。 x xq x c
k
k
xq1 x c k
由于 x f
f g h x m1 x m2 x , h x f g
第二章 多项式
m1 x , m2 x F x
若 性质3: h x f x ,对 g x F x 。 h fg 有 证:
f x
第二章
多项式
作业 P44 1(1),2(1),3(1)
第二章
多项式
h x f x
m1 x , m2 x F x
性质2:若 h x g x , h x f x ,则 h f g 。 证: g x h x m1 x , f x h x m2 x
g x 除 f x 的余式 r x 0
证: 充分性。 若 f x g x q x r x 且 r x 0 则有 g x f x 必要性。 若 g x f x ,则 f x g x q x 例1.3.1 设 f x 5x4 2x3 3x2 7x 1, g x x2 2x 3 求 g x 除 f x 所得的余式和商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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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域的特征 考查映射I~F I~F内 有核N 的一个理想, 考查映射 I~F 内 , 有核 N 是 I 的一个理想 , 又已知整数环I是主理想环,所以核N 又已知整数环I是主理想环,所以核N是主理 设这理想由整数P 生成, 于是N= N=( 想 , 设这理想由整数 P 生成 , 于是 N= ( P ) =PI, 只与域F =PI,数P只与域F 有关,称为域的特征。 有关,称为域的特征。
10、 域上同态, 或为同构, 10 、 域上同态 , 或为同构 , 或 所有元素对应0 所有元素对应0。 事实上体即如此( 1) 事实上体即如此(见P233 1)
11、 任意域F ab=ba,所以b 11、 任意域F中ab=ba,所以b-1a=ab-1 即用a左乘,右乘一样。 即用a左乘,右乘一样。 所 以 : 可定 义为 “ 分 数 ” 的形式 ( 们已验证如此“分数” b≠0)我们已验证如此“ 分数 ”运算法 则与普通分数一样( 习题4 则与普通分数一样(p227 习题4)
证:须证I的任意理想N是主理想, 须证I的任意理想N是主理想, 若N={0}显然 N={0 现设N 中不只有一个元素, 则在N 现设 N 中不只有一个元素 , 则在 N 中必有一个绝对 值最小的非零元素,设为a 显然a 值最小的非零元素,设为a,显然a生成的理想 =aI (a)=aIN。 另一方面,任取b 另一方面,任取b∈N,若b=aq+r,0≤r<a b=aq+r,0≤r<a < aq∈ 所以r=b aq∈ r=b绝对值最小, 因 b ,aq∈N , 所以 r=b-aq∈N , 但a 绝对值最小 ,只 r=0 这样b=aq aI,所以 aI,于是 N=aI, b=aq∈ 所以N 于是N=aI 能 r=0 , 这样 b=aq∈aI, 所以 NaI, 于是 N=aI , 是 主理想, 主理想,证毕
12、当域F特征为0 12 、 当域 F 特征为 0 时 , 域 F 中含有的最小子域同 构于有理数域R 构于有理数域R0。 现在要把已定义的同态扩大到R 证:现在要把已定义的同态扩大到R0到F内。办 法是规定σ 法是规定σ(m/n)=(me)/(ne) 先说明规定的合理性。 (1)先说明规定的合理性。 h/k=m/n, hn=km, 设h/k=m/n,则hn=km, 所以(he)(ne)=(ke)(me) (he)(ne)=(ke)(me), 所以(he)(ne)=(ke)(me), (he)/(ke)=(me)/(ne), 故(he)/(ke)=(me)/(ne), 可见规定与有理数表示无关,即规定合理。 可见规定与有理数表示无关,即规定合理。
P=0 ne=0 n=0 4、 若P=0则ne=0n=0 P=0 N={0 证:()P=0核N={0}, 因为ne= ne=0 因为ne=0则σ(n)=0 所以n n=0 所以n∈N, 即n=0 ()显然 这表明此时e 在加法群中周期是0 这表明此时 e 在加法群中周期是 0 (或∞ )
P>0 ne=0 5、 若P>0则ne=0 p|n ne=0 证:()若ne=0,即σ(n)=0, 于是n N=PI,因为PI中任意元是P PI中任意元是 于是 n∈N=PI, 因为 PI中任意元是 P 的倍 p|n。 数,故p|n。 p|n, ()若p|n,则n∈N, 所以, =ne=0 所以,σ(n)=ne=0 这表明此时e在加群的周期是 周期是P 这表明此时e在加群的周期是P。
(2)证同态性。 (2)证同态性。 证同态性 (m/n+h/k)=σ σ(m/n+h/k)=σ((km+hn)/nk) =((km+hn)e)/((nk)e) =((km)e+(hn)e)/((nk)e) =((me)(ke)+(he)(ne))/((ne)(ke)) =(me)/(ne)+(he)/(ke) (m/n)+σ =σ(m/n)+σ(h/k)
定理7 为质数或等于0 特征为p 定理 7.1.2 设 p 为质数或等于 0 , 特征为 p 的任意 包含R 为其最小子域。 域F包含Rp为其最小子域。 本定理是在同构观点下叙述的,任意域特征为0 本定理是在同构观点下叙述的,任意域特征为0就 可以认为是有理数域的扩域,特征p就认为是模p 可以认为是有理数域的扩域,特征p就认为是模p 剩余类域的扩域。 剩余类域的扩域。 设n是整数,F是域,任取a∈F,na怎样理解呢? 是整数, 是域,任取a na怎样理解呢? 怎样理解呢 )n>0 na=a+…+a +a, a=0 n)a=-na。 (1)n>0,na=a+ +a,0a=0,(-n)a=-na。 现在认为R 子域,p=0 (2) 现在认为 Rp 是 F 子域 , p=0 时 , n 可认为是有理 于是可认为是F的元素, 是质数时, 可模p 数。于是可认为是F的元素,p是质数时,n可模p 也是F中的元素,于是na可解释为F na可解释为 看,也是F中的元素,于是na可解释为F中两元素 相乘,两种解释结果相同。 相乘,两种解释结果相同。但在无壹环中只能用 第一种解释。 第一种解释。 特征为0的域必为无限域;特征为p的域可有限, 特征为0的域必为无限域;特征为p的域可有限, 也可无限。 也可无限。
最小域或素域指没有真子域的域,特征P 定义 最小域或素域指没有真子域的域,特征P的 最小域为R (p为 或一质数) 最小域为Rp(p为0或一质数)。 是最小域, 特征为0 它与有理数域同构, 设F是最小域,当F特征为0时,它与有理数域同构, 的特征为质数p 它与模p剩余类域I/pI I/pI同 当 F 的特征为质数 p 时 ,它与模 p 剩余类域 I/pI 同 也可以说,最小域就是有理数域或模P 构 。 也可以说 , 最小域就是有理数域或模 P 剩余 类域。 类域。 例如,p=5 I/5I={0 例如,p=5, I/5I={0 ,1,2 ,3,4}, 其中加乘对 取模。 表示1的负元素, 所以4 5 取模 。 -1 表示 1 的负元素 , 因 1+4=0, 所以 4=-1 。 指自乘得- 的元素。因为若引入记号 1 ,指自乘得-1的元素。因为-1=4, 22=32=4,所以 1 =2或3,而没有 2 。 根据以上的讨论可得: 根据以上的讨论可得:
因若不然, 可设N=f(x,y)F(x,y) N=f(x,y)F(x,y)。 因若不然 , 可设 N=f(x,y)F(x,y) 。 因 x∈N , y∈N , 则必存在r,S F(x,y)使得 r,S∈ 则必存在r,S∈F(x,y)使得 x=f(x,y)r x=f(x,y) r y=f(x,y)S y=f(x,y) S 由上式得: 由上式得: r=1 r=1 r=x 或 f(x,y)=1 f(x,y)=x f(x,y)=1 f(x,y)=1 N=f(x,y)F(x,y)=F(x,y) 若 f(x,y)=1 则 N=f(x,y) F(x,y)=F(x,y) 矛 盾 。 若 y=f(x,y)S y=xS f(x,y)=x 代 入 下 式 得 y=f(x,y) S 得 y=x S 而 在 F(x,y)中找不到这样的 中找不到这样的S y=xS成立。矛盾。 F(x,y)中找不到这样的S使y=x S成立。矛盾。故 不是主理想。 N不是主理想。
6、域F中任意非零元在加群中周期也是P 中任意非零元在加群中周期也是P 见性质6 13。 见性质6.6.13。 例:{ 之特征为5 0,1,2,3,4 }之特征为5 。
因为 1 + 1 + 1 + 1 + 1 = 0
2+2+2+2+2 = 4+4+2 = 3+2 = 0 3+3+3+3+3 = 1+1+3 = 0 4+4+4+4+4 = 3+3+4 = 1+4 = 0
第七章
多项式
有限域 素域
§7 . 1
域的特征
1、 若有壹交换无零因子环的任意理想是 主理想,则称主理想环。 主理想,则称主理想环。 试证整数环I是主理想环。 试证整数环I是主理想环。 主理想是理想,但理想未必是主理想。 (主理想是理想,但理想未必是主理想。 例如:所有两个文字的多项式, 例如:所有两个文字的多项式,按多项式加乘是 所有常数项为0多项式是理想。 环 , 所有常数项为 0 多项式是理想 。 但不是主理 所有各项中均有文字x 想 , 所有各项中均有文字 x 的多项式是主理想 Xf[X,Y]) Xf[X,Y])
特征为质数p的域F的简单性质: 特征为质数p的域F的简单性质: (1) 若a,b∈F,则(a+b)P=ap+bp; 例如, 例如,在R2上,a2+b2=(a+b)2。 (a(2) (a-b)p=ap-bp; (a± (3) (a±b)pn=apn±bpn (4) (a1+a2+…+an)p=a1p+…+anp +a +a 中令a (5) 在( 4 )中令a1=a2=…=an=1。 =a =n, 此即Fermat定理。 Fermat定理 则np=n,n非0时np-1=1,此即Fermat定理。
是一个域。 求证: 多项式环F(x,y) F(x,y)中所有 3. 设 F 是一个域 。 求证 : 多项式环 F(x,y) 中所有 常数项为0的多项同式作成一个理想, 常数项为 0 的多项同式作成一个理想 , 不是主理 想。 证明:设所有常数项为0的多项式集合为N 证明:设所有常数项为0的多项式集合为N。 N,则 常数项仍为0 (1)若f,g ∈N,则f-g常数项仍为0,故f-g ∈N 任取g F(x,y), f常数项仍为0 (2)取 f∈N,任取g∈F(x,y),则gf常数项仍为0, 因而N为理想。 故gf∈N。因而N为理想。 f 现证N不是主理想, 现证N不是主理想,
σ((m/n)(h/k))=σ((mh)/(nk)) ((m/n)(h/k))=σ =((mh)e)/((nk)e) =((me)(he))/((ne)(ke)) =((me)/(ne))((he)/(ke)) (m/n)σ =σ(m/n)σ(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