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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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请销假管理制度的

学校请销假管理制度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职工请假行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请假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2. 简便、高效、透明;3. 严肃纪律,严格执行。

第二章请假类型第四条教职工请假分为以下类型: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如婚丧嫁娶、照顾家属等;2. 病假:因身体原因需要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3. 带薪年假:按国家规定享受的带薪年休假;4. 产假:女教职工生育期间享受的产假;5. 丧假:因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请假;6. 其他假: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

第三章请假程序第五条教职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填写《教职工请假审批表》。

第六条请假审批权限:1. 事假:1天以内(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由分管副校长审批;2. 病假:1天以内(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并需提供医院证明;3. 带薪年假:按国家规定执行;4. 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5. 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6. 其他假:由分管副校长审批。

第七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如需延长假期,应在假期结束前向审批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长。

第八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应遵守学校纪律,不得擅自离校。

第四章请销假登记第九条教职工请假后,应及时向人事处报备,并由人事处登记备案。

第十条教职工销假时,需向人事处提交销假证明,由人事处登记销假。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教职工未按规定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视为旷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如有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请销假工作制度

学校请销假工作制度

学校请销假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师生请假、销假行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

本文将从请销假范围、请销假程序、请销假要求、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请销假范围1. 学校师生员工因事、因病、因公等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岗位或缺课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 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外出学习、培训、会议等活动,需提前向学校申请,并办理请假手续。

3. 学校师生员工在请假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返校,应办理提前返校手续。

4. 学校师生员工在请假期间,如有违反请假规定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请销假程序1. 请假人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请假申请,并填写《请假审批表》。

2. 直接上级在接到请假申请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签署意见。

3. 请假人将审批后的《请假审批表》交至学校教务处或人事部门进行备案。

4. 请假期间,请假人应保持电话畅通,随时与学校保持联系。

5. 请假结束后,请假人应按时返校,并向直接上级报告返校情况。

6. 请假人需在返校后1个工作日内到教务处或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三、请销假要求1. 请假人应如实填写请假原因、时间、地点等信息,不得虚构请假事由。

2. 请假人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3. 请假期间,请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4. 请假人应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报告学校。

5. 请假结束后,请假人应按时返校,不得无故逾期不归。

四、监督管理1. 学校教务处、人事部门负责对请假、销假情况进行统一管理,定期进行核查。

2. 学校各级领导要加强对请假、销假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请假、销假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学校将对违反请假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 学校将对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的师生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5. 学校定期对请假、销假情况进行总结,不断完善请销假工作制度。

总之,学校请销假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同时也是对师生员工的一种关爱和保护。

学校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请销假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请销假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学生请销假应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或伪造。

2. 及时性原则:学生请销假应提前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

3. 合理性原则:学生请销假应充分考虑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合理安排。

4. 纪律性原则:学生请销假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三条学生请假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如生病、家庭事务等。

2. 病假:因身体原因需要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

3. 丧假:因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请假。

4. 其他特殊情况:如学校组织的活动、会议等。

第四条学生请假程序:1. 学生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核同意后,报年级主任批准。

2. 请假学生需填写《学生请假单》,请假单应包括请假原因、起止时间、联系电话等。

3. 学生请假期间,需关注学校通知,按时返校。

第五条学生请假注意事项:1. 请假期间,学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2. 请假学生需按时返校,不得无故拖延。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六条学生销假程序:1. 学生请假结束后,需及时向班主任报告销假情况。

2. 学生销假需提供相关证明,如病假证明、丧假证明等。

3. 班主任审核同意后,报年级主任备案。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七条学生请销假违规行为:1. 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校。

2. 请假时提供虚假信息。

3. 请假期间,不按时返校。

4. 请假结束后,未及时销假。

第八条学生请销假违规处理: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或批评教育。

2. 严重违规: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学校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生请销假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希望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小学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

小学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

小学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1. 请假程序
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前向班主任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及预计请假时间。

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通知,但事后需补交书面申请。

2. 请假类别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公假三种类型。

事假指因私事需要请假的情况;病假指因身体健康状况不佳需休息的情形;公假则是因参加官方认可的活动而缺勤。

3. 销假流程
学生请假期满后,应主动向班主任报告返校,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医生证明等)。

班主任负责核实情况并记录销假。

4. 长期缺勤处理
对于连续请假超过三个工作日的学生,学校将安排家访或其他方式了解实际情况,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考勤制度
1. 考勤时间
学校每日进行签到和签退两次,分别在上午上课前和下午放学时。

班主任负责监督并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

2. 考勤记录
学校采用电子考勤系统,结合班主任手动记录的方式,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家长可通过学校提供的平台随时查看孩子的出勤情况。

3. 迟到早退处理
对于无故迟到或早退的学生,班主任将记录在案,并进行适当的教育引导。

若频繁出现此类情况,学校将通知家长,共同寻找解决方案。

4. 缺勤处理
无故缺勤的学生将被视为严重违反校规,学校将及时与家长沟通,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

通过上述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的实施,学校能够有效监控学生的出勤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问题,同时也让家长对孩子的校园生活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这不仅有助于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纪律性。

请销假制度8篇

请销假制度8篇

请销假制度8篇请销假制度篇一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依据《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规定》结合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要求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1、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2、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1、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

2、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副校长审批。

3、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者须到中心校批准。

超过三天至一周者由教委领导批准。

一周以上者由学校及请假人经教委报县教育局批准。

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4、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5、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6、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7、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三、考勤内容1、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2、教师上课情况。

3、学校及上级召开的所有会议、教研集备活动、业务学习等参加情况。

4、非教学人员8小时在班情况。

5、值夜教师到岗、节假日值班及全时空值班情况。

四、考勤方法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考勤绩效工资奖惩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0.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2元。

3、集备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旷课),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小学请消假制度(7篇)

小学请消假制度(7篇)

小学请消假制度1.任何教职工有事必须事先请假,自己调好课,并安排好分管工作,填写好调课单及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后要及时销假.2.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妥当后再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再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负责汇总,每月公示一次.二、请销假规定1.教师因公出差,须自行调好课,可视为出勤.2.教师的婚假为____天、产假____天、直系亲属丧假____天,请假时按有关规定办理.3.凡因病请假者,需带本人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有关证明,按程序层层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4.教师在学校开展重大活动或参加校外集体活动时,原则上不要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并按双倍计算.5.教师请假一节以上都须填写请假条,半天内由教导主任签字审批,____天以内由校长批准,____天以内由中心校校长批准,____天以上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校长和总校长签字盖章后,报教育局批准。

三、考勤方法1.考勤采取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因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2.全体教师按时规范签到.四、考勤量化奖惩1.病事假累计少于____个月考勤按此执行,超过两个月的按教育局文件执行,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直接定为合格二。

如有加班任务另行核实,酌情加分2.上班期间,每天按八节课计算.六、其他1.教导处负责每月汇总公示,上报校长室,并折算计入教师综合量化评估,还将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2.本规定由教导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有关文件执行.____年____月小学请消假制度(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____系统工作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____系统出勤考核及请销假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所有在编、在岗公务员(工勤)、事业编干部、借用的工作人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全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坚持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岗。

学校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请假销假工作,保障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请假销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请假销假工作的合法性。

(二)公平公正:对待学生请假销假工作公平公正,确保每位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便于管理:简化请假销假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便于学校对学生请假情况进行管理。

第二章请假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学生请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因疾病、家庭紧急情况、特殊情况等原因,确需离开学校。

(二)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比赛,需请假参加。

(三)因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的其他原因。

第五条学生请假程序:(一)学生提出请假申请,填写《学生请假申请表》。

(二)请假学生将《学生请假申请表》提交给辅导员或班主任。

(三)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请假申请,符合请假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报送相关部门审批。

(四)相关部门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反馈给辅导员或班主任。

(五)辅导员或班主任将审批结果通知学生。

第六条学生请假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因病请假: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或诊断证明。

(二)因家庭紧急情况请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因特殊情况请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销假手续第七条学生销假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销假手续。

第八条学生销假程序:(一)学生返回学校后,及时将《学生请假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辅导员或班主任。

(二)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学生销假材料,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

(三)辅导员或班主任将学生销假材料报送相关部门。

(四)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将销假结果反馈给辅导员或班主任。

(五)辅导员或班主任将销假结果通知学生。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九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下列规定处理:(一)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按旷课处理。

(二)请假后未按时销假,按旷课处理。

2024年学生请销假制度

2024年学生请销假制度
四、学生请假遵循以下程序及权限:
1.请假期限在2天以内,由辅导员签字、批准;
2.请假期限在3-5天的,由辅导员签字、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3.请假期限在6-10天的,由辅导员签字、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学生处审批;
4.请假期限在10天以上的,由辅导员签字、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学生处审批,最终由学校主管校长签字同意。
二、准假权限
1、一周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超过一周,在一月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
3、一月以上的请假,由业务校长审批。
三、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两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学生请销假制度2
1、学生在宿舍期间,如有事想离校,必须写请假条,经舍务教师批准后方可离校。
2、学生上课期间有事离校,也要写请假条,若晚上不能返校,班主任在假条上签字后由请假学生将假条转交给舍务教师后方可离校。
3、遇到特殊情况,如学生夜间生病要离校治疗,舍务教师要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汇报并通知学生家长将学生接回,决不能耽误学生治疗时间。第二天上午上课前将该学生的情况通知给班主任。
五、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校外教育、教学实习,应由带队教师或任课教师签字同意,由辅导员签字、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在校外期间由带队教师或任课教师签字、批准。
六、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应按规定期间离返校,因故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需按上述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七、节假日离校并且不在本宿舍住宿的,需履行请假手续。
4、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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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职工请病、事假均应具假条,向学校报告,经批准后,在教导处登记,假条存于教导处备案。

二、事假:1、每个教职工每月的事假控制数为1天。

不累计计算。

2、预发性事假凭借假条(需调课的凭调课表)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

如果调课未落实不予批假;如果调课后(以调课双方签字为准)又无人上课,则按实际节数处理接受者。

3、突发性事件:家人或受委托人凭借假条到学校请假,批准之时起生效,1天以内的事假需调课的代课费自付,凡事假1天/月以内,学校不予扣减津贴,超事假扣60元/天。

这种情况下,学校安排教师代课,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10元/节。

三、病假;1、突发性病假请病假者上班时必须交验就诊医生签具全名的处方、药发票,公章须清楚,学校扣减津贴从第5天开始,第一天10元,第二天20元,第三天30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每学期累计计算。

2、住院病假:住院治疗7天以内不扣,凭正规医院疾病诊断书,入院证明及请假条请假,出院后交验出院证明、药发票(复印件)其课程由教导处请其他教师代上,代课费由学校支付;住院治疗时间在30天内(不含30天)每天扣10元;病假时间在30天及以上只发绩效工资的60%(即按退休人员处理)。

3、如果校内出现诸如癌症等严重疾病,需院外疗养治疗的,由本人申请,经行政研究,交由全体教师讨论是否休养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四、法定假:1、产假:计划内生育假,产前、产后累计含法定节假日,连续计算共90天,晚育假(女方在24岁以上)共110天,凭请假条请假。

2、计划生育假:凭医院证明、请假条请假,第一次给公假15天(第二次及以后不给假)。

上岗时交验手术证明。

3、婚假:凭结婚证、请假条请假,假期五个工作日。

一方到另一方异地结婚,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增加婚假(路程假)。

晚婚者(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增加10天(晚婚、晚育假均需出具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

4、丧假:直系亲属去逝,丧假5个工作日(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增加假期)。

5、探亲假:国家正式职工可请探亲假,但仅在寒暑假中进行,中途不得请批探亲假。

探望父母者,4年一次,探望夫妻者,一年一次。

6、超出法定假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

五、各种公事、出差:1、函授学习及有关培训,凭通知,课程由参学者(参培者)调好,交教导处登记备案,作为计算代课费的依据,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10元/节。

2、开会、出差凭上级通知或校长指令行事。

课程由参学者(参培者)调好,交教导处登记备案,作为计算代课费的依据,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10元/节。

六、各种假的审批:1、各种假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可委托一人代理);2、各种假自批准之时起生效。

七、若有下列情形,由学校给予严处:1、旷课一节,扣50元。

2、旷工一天扣150元,每学期旷工超过3天的,停课学习整顿,并且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3、擅自调课离校者,处当事人双方各30元/节;如果未经同意调课表者,必须立即纠正,如不纠正者私自调课处理。

八、各种学习、活动无故不到者一次性扣款10元,迟到早退者每次扣5元。

九、期初、期末各一周内的请假所扣款金额加倍。

十、代课费的标准:代课原则上是代上请假人的课程,初中、小学10元/节。

产假、婚假、丧假期间出勤的,学校给上课补助费12元/节。

十一、学校设全勤假奖励,一学期未请事假、病假者,奖励100元。

十二、本期教职工周一签到时间为:早读前,班主任必须到指定地点参加升旗仪式;周五下午第二节下课后。

地点在警务室。

未签到者一次扣20元。

学校请销假制度篇2一、教师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返校后到教导处履行销假手续条,若未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在原有请假天数上多记一天假。

二、教师有事必须请假,半天假(上、下午定义为半天,跨越上下午的为一天)向教导处请,并自行调课(向教导处交请假条并登记代课的教师后方可离校)写清具体时间段,一周内请半天假超过两次的,超一次扣5元。

一天假向分管副校长请,两天假、三天假向校长请,不准自行调课,教导处统一派课,离校时向教导处交假条,假条上必须有分管副校长或校长的签字,一天扣30元。

另外连续请假未超过10天的除去双休日记为请假天数,连续请假超过10天未超过20天的(星期六、日记入请假天数)一个月内累计请假加请假期间双休日超过20天的扣700元,不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

教师如有旷课,旷一节扣10元、旷半天扣30元、旷一天扣日工资。

三、产假、婚丧假等法定假,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请假人在校内请假留请假条;未在校请假,以短信形式请。

五、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学期考核定为不合格。

请假中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扣取一月绩效。

学校请销假制度篇3为了加强学生管理,有效预防学生随意进出校园、随意不到校上课,防止学生流失,提高巩固率,降低学生辍学率。

根据市教育局内部传真电报“关于加强学校请假、销假制度工作的通知”精神。

制定本制度,望遵照执行,出现违反本制度情形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学校要严格日常学生请假管理,每日每课清查学生到校到班上课情况,对未按时到校到班上课的学生,及时追踪清查,及时上报,直至有结果为止。

二、学生请假离开校园的,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签字认可后,班主任教师方可签字同意请假。

三、学生请假离校期间,班主任要随时与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学生的动向。

四、请假离校学生属于留守儿童的,由对口包保教师与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保持联系,要确保请假学生离校期间处于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的监护之下,包保教师要随时掌握请假学生动向。

五、学前班、幼儿园不属于九年义务教育的范畴,学校要召开好家长会,明确学校和家庭职责,制定好相关制度,签订好各类安全责任书,在供餐、接送过程中要有细致安全的措施和交接手续。

六、有寄宿学生的学校,学生课外时间需离开校园的,必须严格请假、销假制度,严禁管理人员未经许可随意放学生外出,学校要严格巡查制度,防止学生不假外出,若发现有不假外出的学生,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及时追踪,直到有结果为止。

学校追踪无结果的,立即上报相关部门。

七、学生上课期间或在校住宿因病请假的,如没有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到场,学校应安排班主任教师、寄宿管理人员与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联系,同时安排专人及时陪同学生到医院就诊。

八、学生请假期满,回校上课,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与学校要有交接手续,保证学生按时返校。

九、各学校要实行课间巡查,每节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学生逃学,及时报告,由班主任及时与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联系,追踪学生去向。

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之前清点学生人数,情况要向当天值日教师报告,值日教师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校务日志填报学生出勤情况。

十、无故旷课达一周以上,具体去向明确,经学校第二周两次以上劝返未果的,学校填报学生名单报管理中心上报镇人·民政府启动劝返复学程序,直至有结果为止。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请销假制度篇4一、学生必须在开学前一天到校,从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在上课、早操、自习、实习、设计、劳动、军训、集体活动等,都实行考勤,因故不参加者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论处。

三、对学校按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切活动(含德育课)以实际占用学时计算,每天按9学时计,进行考勤。

四、学生请假必须有假条,一日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日内由班主任签字,系批准报学工期部备案;三日以上系同意,学工处批准,报校领导备案(请假条一律用信纸写;病假要有医院医生签字的休息证明)。

五、学生假期因病或因急事等不能到校者应在假期前按规定向系或学工处办理请假手续(用电报、挂号信)返校后必须持久有地方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和病历或有关证明到学工处销假,无证明者,按旷课论处。

六、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有效,口头请假或事后补假一律无效(急病或紧急事件除外)否则按旷课论处,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

七、对病假超过四周者,报学工处、教务部作休学处理,休学以一次为限。

八、凡属旷课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考勤办法》执行。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学校请销假制度篇5为了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理顺请假手续,加强考勤,杜绝无故旷课、旷工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一)请假办法1、教职工请假1天以上(含1天)必须写请假条,经所在处室领导签字后,到校长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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