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合集下载

山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山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注:一、工程造价审核,其各项核增、核减金额相抵后最终差额不超过5%的,咨询服务费由委托单位支付;最终差额超过5%的,超过部分由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支付。

咨询单位的审核结论要将核增核减各项金额依据书面通知委托单位和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

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费一律由委托单位支付。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按本收费标准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费。

计时收费按耗用工时计费。

三、本收费标准中的“建筑工程”系指土建工程及配套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安装工程”系指专项安装、二次装饰、房屋修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四、进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咨询服务时,工程设有标底的,以标底价作为收费基数;没有标底的,以招标工程中标价或非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价作为收费基数。

五、承接工程预算、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以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或审核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项目时,不包括钢筋及各种规格、型号预埋件重量的计算,计算钢筋及各种规格、型号预埋件的计费单位为元/吨。

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内容包括:1)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2)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3)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业主同意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4)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5)协助业主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及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6)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7)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结算报告书;8)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建设厅文件鲁价费发[2004]239号关于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物价局、建委(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将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公布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取得国家建设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面向社会承接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清单计价的编制、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收费单位可根据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浮动,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0%。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开展咨询服务时,应与委托单位依法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等。

四、各收费单位要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和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试行期一年,到期另行核定。

按预算定额计价方式进行造价咨询服务的,仍按鲁价费发[1999]73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建设厅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附件: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单位:万元‰序号咨询项目收费基数工程类型≤100部分≤1000部分≤2000部分≤5000部分>5000部分一工程预算、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建安工程造价建筑工程5.4 5.0 4.7 4.3 3.6安装工程6.4 6.0 5.7 5.3 4.6二工程预算、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审核(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一)+(二)(一)核增、减额5%以下(含)送审工程造价建筑工程5.4 5.0 4.7 4.3 3.6 安装工程6.4 6.0 5.7 5.3 4.6 (二)核增、减额5%以上按核增、减额5%以上的额度收取(%)5.0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建安工程造价建筑工程4.0 3.7 3.5 3.2 2.7安装工程4.8 4.5 4.2 4.0 3.4四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含预结算)建安工程造价10.0 8.0 7.0 6.0 5.0五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实际吨数12元/吨六竣工决算编制建设项目总费用1.6 1.3 0.8 0.5 0.3七竣工决算审核建设项目总费用1.0 0.6 0.3 0.2 0.1八计时收费注册造价工程师200元/人·工作小时省工程造价高级资格专业人员160元/人·工作小时省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省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40元/人·工作小时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由双方协商确定备注:一、工程造价审核,其各项核增、核减金额相抵后最终差额不超过5%的,咨询服务费由委托单位支付;最终差额超过5%的,超过部分由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支付。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完全版)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完全版)

关于继续执行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7〕205号各市物价局、建委(建设局):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239号)试行一年来,各地反映较好。

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和其他相关事宜仍按鲁价费发[2004]239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二○○七年九月三十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建设厅文件ﻫ鲁价费发[2004]239号关于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将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公布如下,请按照执行。

ﻫ一、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取得国家建设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面向社会承接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清单计价的编制、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ﻫ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收费单位可根据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浮动,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0%。

ﻫ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开展咨询服务时,应与委托单位依法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等。

ﻫ四、各收费单位要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和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试行期一年,到期另行核定。

按预算定额计价方式进行造价咨询服务的,仍按鲁价费发[1999]73号文件规定执行。

ﻫ附件: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山东省物价局ﻫ山东省建设厅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附件: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注:一、工程造价审核,其各项核增、核减金额相抵后最终差额不超过5%的,咨询服务费由委托单位支付;最终差额超过5%的,超过部分由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支付。

(完整版)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完整版)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附表: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注:一、工程造价审核,其各项核增、核减金额相抵后最终差额不超过5%的,咨询服务费由委托单位支付;最终差额超过5%的,超过部分由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支付。

咨询单位的审核结论要将核增核减各项金额依据书面通知委托单位和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

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费一律由委托单位支付。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按本收费标准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费。

计时收费按耗用工时计费。

三、本收费标准中的“建筑工程”系指土建工程及配套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安装工程”系指专项安装、二次装饰、房屋修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四、进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咨询服务时,工程设有标底的,以标底价作为收费基数;没有标底的,以招标工程中标价或非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价作为收费基数。

五、承接工程预算、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以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或审核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项目时,不包括钢筋及各种规格、型号预埋件重量的计算,计算钢筋及各种规格、型号预埋件的计费单位为元/吨。

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内容包括:1)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2)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3)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业主同意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4)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5)协助业主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及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6)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7)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结算报告书;8)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山东省造价、监理、可研、代理等各类工程咨询项目收费标准

山东省造价、监理、可研、代理等各类工程咨询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比例 一 标志投资估算机概算 估算、概算总值 咨询费金额 规定范围 二 工程预算、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 编制(‰) 收费比例 工程造价 咨询费金额 规定范围 (一) 三 工程与结算 审查(一) +(二) 核增减额5%及以下 (‰) 收费比例 工程造价 甲方支付金额 核增减额5%及以上 (二) (按超±5%部分的额 度%) (三) 审减超出5%的工程造价 施工单位支付咨询费 合计结算审查咨询费金额 0 0 0 0 0 0 0 0
0
0
0 ﹥5000万元 2
≤100万元 ≤1000万元 ≤2000万元 ≤5000万元 3 2.8 2.6 2.4
0
0
0
0 0
0 0
0 0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定额计价)
单位:万元 序号 咨询项目 名 称 咨询收费标准 1‰ 以估算、概算 总值为标的 0 ≤100万元 ≤1000万元 ≤2000万元 ≤5000万元 3 2.8 2.6 2.4 ﹥5000万元 2 以建、安工程 造价为标的。 核减额不包括 建设单位工料 的材料款 以建、安工程 造价为标的。 核减额不包括 建设单位工料 的材料款 审减超出5% 为审减值减审 定值的5% 说明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是指在山东省范围内,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规定。

工程造价咨询是指在工程项目的前期、中期和后期,对工程造价进行咨询、审查、控制、管理等服务。

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主要包括基本收费、附加收费和其他费用。

首先,基本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基本费用,根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和工程造价的规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具体收费标准由山东省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一般以工程造价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基本收费。

基本收费的确定应当充分考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实际工作量和技术难度,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其次,附加收费是指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因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工程争议等原因,需要额外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费用。

附加收费的确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情况进行合理计算,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另外,其他费用是指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支付的费用,如出差费、资料复印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费等。

其他费用的确定应当合理合法,避免因其他费用而增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成本,影响服务质量和效益。

总的来说,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保障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在签订合同前充分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顺利进行。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在签订合同前充分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顺利进行。

同时,建议山东省建设主管部门不断完善和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促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健康发展。

山东省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山东省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山东省建设厅文件鲁价费发〔2007〕205号关于继续执行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物价局、建委(建设局):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239号)试行一年来,各地反映较好。

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和其他相关事宜仍按鲁价费发[2004]239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表: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单位:万元‰注:一、工程造价审核,其各项核增、核减金额相抵后最终差额不超过5%的,咨询服务费由委托单位支付;最终差额超过5%的,超过部分由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支付。

咨询单位的审核结论要将核增核减各项金额依据书面通知委托单位和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

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费一律由委托单位支付。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按本收费标准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费。

计时收费按耗用工时计费。

三、本收费标准中的“建筑工程”系指土建工程及配套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安装工程”系指专项安装、二次装饰、房屋修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四、进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咨询服务时,工程设有标底的,以标底价作为收费基数;没有标底的,以招标工程中标价或非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价作为收费基数。

五、承接工程预算、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以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或审核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项目时,不包括钢筋及各种规格、型号预埋件重量的计算,计算钢筋及各种规格、型号预埋件的计费单位为元/吨。

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内容包括:1)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2)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3)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业主同意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4)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5)协助业主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及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6)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7)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结算报告书;8)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山东省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

山东省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

山东省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委托单位支付;最终差额超过5%的,超过部分由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支付。

咨询单位的审核结论要将核增核减各项金额依据书面通知委托单位和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

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费一律由委托单位支付。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按本收费标准计费不足1000元的,按
1000元计费。

计时收费按耗用工时计费。

三、本收费标准中的“建筑工程”系指土建工程及配套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安装工程”系指专项安装、二次装饰、房屋修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四、进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咨询服务时,工程设有标底的,以标底价作为收费基数;没有标底的,以招标工程中标价或非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价作为收费基数。

五、承接工程预算、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以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或审核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项目时,不包括钢筋及各种规格、型号预埋件重量的计算,计算钢筋及各种规格、型号预埋件的计费单位为元/吨。

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内容包括:
1)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
2)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
3)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业主同意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
4)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
5)协助业主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及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6)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
7)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结算报告书;
8)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万元
≤500万元
≤1000万元
≤2000万元
>2000万元
以鉴证工程造价纠纷部分为标的,收费起点为1000元/宗
1.5
1.3
1.1
0.8
0.6





教授级高级职称人员
160元/人·工作小时
高级职称人员
100元/人·工作小时
中级职称人员、造价工程师
80元从·工作小时
初级职称人员
40元/人·工作小时
附:《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咨询项目
咨询收费标准
说明

编制可行性报告(‰)
≤0.1
亿元
≤0.5
亿元
≤1亿元
≤5
亿元
>5
亿元
以工程项目投资额为标的
2.8
2.4
2.2
2
1.8

编制投资估算及概算
按估算、概算总值的1‰三来自工程预算、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
(‰)
≤100万元
≤1000
万元
≤2000万元
≤5000万元
>5000
万元
以建、安工程造价为标的,核减额不包括建设单位
供料的材料款
3
2.8
2.6
2.4
2

工程
预结
算审

(一)
+
(二)
(一)
核增、减
额5%及
以下(‰)
3
2.8
2.6
2.4
2
(二)
核增、减
额5%以
上(按超
±5%部
分的额
度%)
5

工程造价纠纷的鉴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