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等效性原理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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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统计学指导原则 2018年第103号 2018-10-17

1.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统计学指导原则 2018年第103号 2018-10-17

附件1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统计学指导原则一、概述生物等效性(Bioequivalence, BE)研究是比较受试制剂(T)与参比制剂(R)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差异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的研究,可用于化学药物仿制药的上市申请,也可用于已上市药物的变更(如新增规格、新增剂型、新的给药途径)申请。

目前生物等效性研究通常推荐使用平均生物等效性(Average Bioequivalence, ABE)方法。

平均生物等效性方法只比较药代动力学参数的平均水平,未考虑个体内变异及个体与制剂的交互作用引起的变异。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考虑其他分析方法。

例如气雾剂的体外BE研究可采用群体生物等效性(Population Bioequivalence,PBE)方法,以评价制剂间药代动力学参数的平均水平及个体内变异是否等效。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研究设计、数据分析和结果报告提供技术指导,是对生物等效性研究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的一般原则。

在开展生物等效性研究时,除参考本指导原则的内容外,尚应综合参考《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的生物统计学指导原则》等相关指导原则。

二、研究设计(一)总体设计考虑生物等效性研究可采用交叉设计或者平行组设计。

—1 —1.交叉设计生物等效性研究一般建议采用交叉设计的方法。

交叉设计的优势包括:可以有效减少个体间变异给试验评价带来的偏倚;在样本量相等的情况下,使用交叉设计比平行组设计具有更高的检验效能。

两制剂、两周期、两序列交叉设计是一种常见的交叉设计,见表1。

表1 两制剂、两周期、两序列交叉设计周期序列1 21 T R2 R T如果需要准确估计某一制剂的个体内变异,可采用重复交叉设计。

重复交叉设计包括部分重复(如两制剂、三周期、三序列)或者完全重复(如两制剂、四周期、两序列),见表2和表3。

表2 两制剂、三周期、三序列重复交叉设计周期序列1 2 31 T R R2 R T R3 R R T—2 —表3 两制剂、四周期、两序列重复交叉设计周期序列1 2 3 41 T R T R2 R T R T2.平行组设计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半衰期较长的药物),也可以使用平行组设计。

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3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概述本指导原则主要阐述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的一般原则,适用于体内药物浓度能够准确测定并可用于生物等效性评价的口服及部分非口服给药制剂(如透皮吸收制剂、部分直肠给药和鼻腔给药的制剂等)。

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时,除本指导原则外,尚应综合参考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等相关指导原则开展试验。

生物等效性定义如下:在相似的试验条件下单次或多次给予相同剂量的试验药物后,受试制剂中药物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与参比制剂的差异在可接受范围内。

生物等效性研究方法按照研究方法评价效力,其优先顺序为药代动力学研究、药效动力学研究、临床研究和体外研究。

药代动力学(药动学)研究:对于大多数药物而言,生物等效性研究着重考察药物自制剂释放进入体循环的过程,通常将受试制剂在机体内的暴露情况与参比制剂进行比较。

在上述定义的基础上,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生物等效性研究又可表述为:通过测定可获得的生物基质(如血液、血浆、血清)中的药物浓度,取得药代动力学参数作为终点指标,藉此反映药物释放并被吸收进入循环系统的速度和程度。

通常采用药代动力学终点指标C max和AUC进行评价。

如果血液、血浆、血清等生物基质中的目标物质难以测定,也可通过测定尿液中的药物浓度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

药效动力学研究:在药动学研究方法不适用的情况下,可采用经过验证的药效动力学研究方法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

临床研究:当上述方法均不适用时,可采用以患者临床疗效为终点评价指标的临床研究方法验证等效性。

体外研究:体外研究仅适用于特殊情况,例如在肠道内结合胆汁酸的药物等。

对于进入循环系统起效的药物,不推荐采用体外研究的方法评价等效性。

二、基本要求(一)研究总体设计根据药物特点,可选用1)两制剂、单次给药、交叉试验设计;2)两制剂、单次给药、平行试验设计;3)重复试验设计。

XXXX版生物等效研究指导原则

XXXX版生物等效研究指导原则

附录ⅩⅠⅩ B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生物利用度是指剂型制剂中的药物被吸收进入血液的速率和程度。

生物等效性是指一种药物的不同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给以相同的剂量,反映其吸收速率和程度的主要动力学参数没有明显的统计学差异。

口服或其他非脉管内给药的制剂,其活性成分的吸收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包括制剂工艺、药物粒径、晶型或多晶型,处方中的赋形剂、黏合剂、崩解剂、润滑剂、包衣材料、溶剂、助悬剂等。

生物利用度是保证药品内在质量的重要指标,而生物等效性则是保证含同一药物的不同制剂质量一致性的主要依据。

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效性概念虽不完全相同,但试验方法基本一致。

为了控制药品质量,保证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何种药物制剂需要进行生物等效性或生物利用度试验,可根据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要求进行。

进行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的临床实验室和分析实验室,应提供机构名称以及医学、科学或分析负责人的姓名、职称和简历。

一、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的基本要求生物样品中药物及其代谢产物定量分析方法的专属性和灵敏度,是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成功的关键。

首选色谱法,如HPLC、GC以及GC-MS、LC-MS、LC-MS-MS 联用技术,一般应采用内标法定量。

必要时也可采用生物学方法或生物化学方法。

由于生物样品取样量少、药物浓度低、内源性物质(如无机盐、脂质、蛋白质、代谢物)及个体差异等多种因素影响生物样品测定,所以必须根据待测物的结构、生物介质和预期的浓度范围,建立适宜的生物样品分析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

1.专属性必须证明所测定的物质是原形药物或特定的活性代谢物,内源性物质和相应的代谢物不得干扰样品的测定。

对于色谱法至少要提供空白生物样品色谱图、空白生物样品外加对照物质色谱图(注明浓度)及用药后的生物样品色谱图。

对于复方制剂应特别加强专属性研究,以排除可能的干扰。

对于LC/MS和LC/MS/MS方法,应着重考察基质效应。

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效性

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效性

1.药物动力学研究方法


即采用人体生物利用度比较研究的方法 。 经药动学研究获得C-t曲线和主要药动学 参数,经统计学比较AUC、tmax、 Cmax是否有统计学差异,判断两制剂是 否等效。
2.药效学研究方法


无可行的药动学研究方法(如无灵敏的 血药浓度检测方法)时采用此法。 采用可分级的定量(痊愈、显效、进步 、无效)的药效学指标进行比较。
R
T2 T1
T2
T1 R
三种制剂的6种组合顺序均在试验中出现,避免用 药顺序对结果的影响。
3.洗净期
两次试验周期间隔的时间。
目的是避免前一次所用药物对后一次试验验产生的影
响。
通常要求7个t1/2以上,一般1~2周。
4.服药剂量
进行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效性研究时,药物剂量一般
应与临床用药剂量一致。
受试例数与准备
为保证统计结果的可信,受试者应有足够数量。
受试者人数一般考虑 18~24 例 , 可满足大多数药物对样
本量的要求。
(四)试验实施
1.试验标准化
试验过程应该标准化。如标准化餐食、液体摄入、
运动等
实验前1周开始停用任何药物。
摄入液体可能影响口服制剂的胃排空和溶出等,


无效假设


H0: XT X R ln r1或XT X R ln r2 备选假设 H1: XT X R ln r1或XT X R ln r2 检验统计量
(X T X R) - ln r1 t1 = s/ n/2 ln r2 -(X T X R) t2 = s/ n/2
多剂量给药,提供AUC0-τ、Cmaxss、 Cminss 。

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在稳态下测定普通制剂生物等效性的试验中,应该测 定 AUC(0-τ), Cmax,ss, 和tmax,ss。 在生物等效性试验中采用非房室方法估计参数。

普通剂型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设计、实施和评价

考察指标→母体药物或代谢物
一般性原则
• 评价生物等效性应该基于母体化合物的浓度。 而对于生物利用度试验,如果分析方法可行, 则推荐既测定母体药物,也测定其主要活性 代谢物。
普通剂型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设计、实施和评价


试验的实施→采样时间 应该采集数目足够多的样品,以充分描述血浆浓度时间曲线。采样方案应该在预计的 tmax 附近包括密 集的采样点,以可靠地估计暴露峰值。采样方案应该 特别计划,避免 Cmax 成为浓度时间曲线上的第一个 点。

无论药物的半衰期多长,采样周期都不必长于 72 h。
9011 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 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药理中心 2018.10.19
生物利用度定义

生物利用度是指活性物质从药物制剂中释 放并被吸收后, 在作用部位可利用的速度 和程度,通常用血浆浓度-时间曲线来评估。 口服固体制剂的生物利用度数据提供了该 制剂与溶液、混悬剂或静脉剂型的生物利 用度比较,以及吸收进入系统循环的相对 分数的估计。
调释制剂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调释制剂的生物利用度试验→影响调释特性的因素 昼夜节律 食物作用, 影响胃肠道 生理的药物
意外释放
调释 特性
调释制剂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调释制剂的生物等效性试验→缓释制剂 根据单次和多次给药试验,可以认为缓释制剂生物等效, 如果设计的试验证明: 1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缓释特性相同;

生物等效性试验和等效性判定标准

生物等效性试验和等效性判定标准

生物等效性试验和等效性判定标准一、生物等效性试验概述生物等效性试验是评价药品等效性的一种重要方法,其基本原理是比较不同来源的药品在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包括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等方面的表现。

通过这些参数的比较,可以评价药品是否具有相同的生物活性和相似的临床疗效。

生物等效性试验通常包括单剂量、重复剂量和代谢动力学试验。

单剂量试验评价药品在相同剂量下的吸收和生物利用度,重复剂量试验评价药品在长期应用下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表现,代谢动力学试验评价药品在不同代谢途径下的药代动力学参数。

生物等效性试验需要进行人体试验,因此必须在严格的伦理和安全要求下进行,受试者应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接受专业医疗人员的监护。

同时,为保证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必须严格控制试验条件和保证试验品质量的稳定性,包括试验人员和实验室的认证审批、试验药品的生产运输和储存等环节。

二、等效性判定标准生物等效性试验的结果可以用来判断不同药品是否具有相同的生物活性和相似的临床疗效,从而决定药品是否可以互换使用。

通常通过比较药物的C_max(峰值浓度)、T_max(峰值时间)、AUC(药物曲线下面积)、t_1/2(半衰期)等参数来进行生物等效性评价。

在等效性判定中,国际上通常采用95%可信区间的要求,即比较两个药品的生物参数时,其差异应在90%~111%之间。

如果两个药品的差异超出该范围,则被认为不具有生物等效性。

三、生物等效性试验的限制和局限性生物等效性试验虽然是评价药品等效性的一种可靠方法,但其也存在一定的限制和局限性:1. 个体差异:不同个体在代谢、吸收和排泄方面存在差异,因此生物等效性试验的结果也受到个体差异的影响。

2. 试验设计:生物等效性试验需要严格控制试验条件,包括试验人员、试验环境、服药时间等方面,但完全复制实际使用条件较为困难。

3. 捕捉临床疗效差异:生物等效性试验只能评价药品在药动学层面的表现,无法直接捕捉临床疗效差异,因此需要在临床研究中进一步评价药品的临床疗效。

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统计学指导原则

附件2高变异药物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概述化学药物制剂生物等效性评价,通常采用平均生物等效性(Average bioequivalence, ABE)方法,等效标准为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主要药动学参数(AUC和C max)几何均值比的90%置信区间落在80.00%~125.00%范围内。

某些药物由于生物利用度过低、酸不稳定、吸收前的广泛代谢等原因,导致一个或多个药动学参数的个体内变异系数(Within-subject coefficient of variation, CV W%)大于或等于30%,称为高变异药物(Highly variable drug, HVD)。

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随着个体内变异增加,生物等效性研究所需受试者数量也会相应增加。

对于高变异药物,采用常规样本量和等效性判定标准,有时即使参比制剂与自身相比较,也可能出现不能证明其生物等效的情况。

对于安全性较好、治疗窗较宽的高变异药物,在充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和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的前提下,通过部分重复或完全重复交叉设计,根据参比制剂的个体内变异,采用参比制剂标度的平均生物等效性(Reference-scaled average bioequivalence, RSABE)方法,将等效性判定标准在80.00%~125.00%的基础上适当放宽,可减少不必要的人群暴露,达到科学评价不同制剂是否生物等效的目的。

当采用RSABE方法进行生物等效性评价时,应首先根据药—1 —物体内过程特点等因素,分析造成药物制剂高变异特征的可能原因,结合预试验或文献报道结果,充分论证和评估采用该方法进行生物等效性评价的适用性。

采用部分重复或完全重复交叉设计,在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相关要求的条件下,正式试验获得的参比制剂药动学参数个体内变异系数大于或等于30%时,方可适用RSABE方法进行生物等效性评价。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开展以药动学参数为主要终点指标的高变异化学药物生物等效性研究时,如何进行研究设计、样本量估算、统计分析、结果报告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

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统计学指导原则

— 3 ——
周期 1 T R 2 R T 3 T R 4 R T
的样本量估计可参考一般连续型变量的样本量计算公式。 如果使用的分析方法没有明确的样本量计算公式, 也可以采 用计算机模拟的方法估计样本量。 (三)受试者脱落 为了避免研究过程中因受试者的脱落导致样本量不足, 申请 人在进行样本量估计时应考虑适当增加样本量。 一般情况下,试验开始后不应再追加受试者。已分配随机号 的受试者通常不可以被替代。 (四)残留效应 使用交叉设计进行 BE 研究通过每个受试者自身对照来增加 比较的精度, 其基本假设是所比较的制剂在下一周期试验时均不 存在残留效应,或残留效应相近。如果交叉设计中存在不相等的 残留效应,那么对于 GMR 的估计可能有偏。 研究设计时应避免发生残留效应。如果发现存在残留效应, 申请人应当分析产生的可能原因,提供相应的判断依据,评估其 对最终结论的影响。 三、数据处理和分析 (一)数据集 数据集事先需要在方案中明确定义, 包括具体的受试者剔除 标准。一般情况下,BE 研究的数据集应至少包括药代动力学参 数集( Pharmacokinetics Parameter Set,PKPS) 、生物等效性集 (Bioequivalence Set, BES) 。 用于不同药代动力学参数分析的受 试者数量可能不同。 药代动力学参数集(PKPS) :包括接受过至少一次研究药物 的受试者中获得的药代动力学参数数据集。 本数据 两制剂、四周期、两序列重复交叉设计 序列 1 2 2.平行组设计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半衰期较长的药物) ,也可以使用 平行组设计。 平行组设计因个体间变异给试验带来的影响较交叉 设计大,应有更严格的受试者入选条件,如年龄、性别、体重、 疾病史等, 且需使用合理的随机化方案确保组间的基线水平均衡 以得到更好的组间可比性。 3.其他设计 如果采用适应性设计等其他设计方法,可参考《药物临床试 验的生物统计学指导原则》 ,且应事先与监管机构沟通。 (二)样本量 试验前需充分估计所需的样本量,以保证足够的检验效能, 并在试验方案中详细说明样本量估计方法和结果。使用 ABE 方 法进行生物等效性分析时,应基于明确的公式合理估计样本量。 不同的设计,对应的样本量估计公式不同。 交叉设计的样本量需考虑的因素包括: (1)检验水准 α,通 常为双侧 0.1 (双单侧 0.05) ; (2) 检验效能 1-β, 通常至少为 80%; (3)个体内变异系数(Within-subject coefficient of variation, CVw%) ,可基于文献报道或预试验结果进行估计; (4)几何均值 比(Geometric mean ratio, GMR) ; (5)等效性界值。平行组设计

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试验设计→备选设计 在某些情况下,只要试验设计和统计分析足够完 善,可以考虑备选的良好试验设计,例如对于半 衰期非常长的药物采用平行试验,以及对药动学 性质高度变异的药物采用多次给药试验。


当由于耐受性原因不能在健康受试者进行单剂量 试验, 并且对患者不适于进行单剂量试验时,可 以接受对患者进行多剂量试验。


生物分析报告应该包括所用生物分析方法的简短描述, 以及所有校正标样和质控样品的结果。
普通剂型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设计、实施和评价

窄治疗指数药物 对于治疗指数窄的药品的特殊情况, AUC 的可接受 区间应该被缩窄为90.00~111.11%。
高变异性药物或药品 对于那些高变异性药品,如果认为 Cmax 差异较大对 于临床的影响不大,基于临床的充分理由,则可以放 宽接受范围。在这种情况下, Cmax 的接受范围可以 最宽为 69.84~143.19%。 根据受试者内变异放宽接受限的可能性不适用于 AUC,它的接受限保持在80.00~125.00%,不管变异 如何。


普通剂型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设计、实施和评价

生物等效性评价→统计分析 生物等效性的评价是基于受试/参比制剂有关参数的 群体几何均值比的 90%置信区间。该方法相当于双 向单侧检验,其零假设是在 5%显著性水平的生物不 等效。


应该在试验计划中预先定义用于该分析的精确模型。 统计分析应该考虑可以合理假定对相应变量有影响的 方差来源。在方差分析中使用的各项通常是序列、 序列内受试者、周期和制剂。


在稳态下测定普通制剂生物等效性的试验中,应该测 定 AUC(0-τ), Cmax,ss, 和tmax,ss。 在生物等效性试验中采用非房室方法估计参数。

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附录三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生物利用度是指剂型中的药物被吸进入血液的速率和程度。

生物等效性是指一种药物的不同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给以相同的剂量,反映其吸收速率和程度的主要动力学参数没有明显的统计学差异。

口服或其他非脉管内给药的制剂,其活性成分的吸收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制剂工艺、药物粒径、晶型或多晶型,处方中的赋形剂、黏合剂、崩解剂、润滑剂、包衣材料、溶剂、助悬剂等。

生物利用度是保证药品内在质量的重要指标,而生物等效性则是保证含同一药物的不同制剂质量一致性的主要依据。

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效性概念虽不完全相同,但试验方法基本一致。

为了控制药品质量,保证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何种药物制剂需要进行生物等效性或生物利用度试验,可根据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要求进行。

进行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的临床实验室和分析实验室,应提供机构名称以及医学、科学或分析负责人的姓名、职称和简历。

一、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的基本要求生物样品中药物及其代谢产物定量分析方法的专属性和灵敏度,是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成功的关键。

首选色谱法,如HPLC、GC以及GC-MS、LC-MS、LC-MS-MS 联用技术,一般应采用内标法定量。

必要时也可采用生物学方法或生物化学方法。

由于生物样品取样量少、药物浓度低、内源性物质(如无机盐、脂质、蛋白质、代谢物)及个体差异等多种因素影响生物样品测定,所以必须根据待测物的结构、生物介质和预期的浓度范围,建立适宜的生物样品分析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

1.专属性必须证明所测定的物质是原形药物或特定的活性代谢物,内源性物质和相应的代谢物不得干扰样品的测定。

对于色谱法至少要提供空白生物样品色谱图、空白生物样品外加对照物质色谱图(注明浓度)及用药后的生物样品色谱图。

对于复方制剂应特别加强专属性研究,以排除可能的干扰。

对于LC-MS和LC-MS-MS方法,应着重考察基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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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等效性原理及原则生物等效性试验原理和原则1.背景美国对药品质量监管的三项制度安排,使得它在制定和颁布行业法规方面领先于世界。

首先,美国国会授予美国药典(US P)和国家处方集(NF)修订委员会制定药品及其制剂的规格、质量和纯度标准的权利。

尽管USP和NF是私人机构,对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没有管理权。

其次,FDA也由美国国会授权,为开发和制造安全有效的药物制定法规。

最后,主要由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制定,药品生产商实施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了药品的质量。

FDA还颁布了药品的生物利用度(BA)和生物等效性(BE)的规范。

所有新药申请(NDAs)和新药补充申请必须通过体外的测试阐明药品在体内的生物利用度,以确保各个批次的质量,通常用溶出度测试的方法。

表5.1展示了各种监管法规对不同注册类型的要求。

需要需要需要需要需要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FD&C)法案第505(b)节的规定,提交NDA或新动物药品申请(NADA)必须记录BA(21CFR320.21(a))。

如果药品获得批准,NDA药品可能随后成为参比制剂(RLD)。

根据505(j)章节的规定,申请人提交简化新药申请(ANDA)或简化动物新药申请(AN ADA)时必须达到药学等效,再达到生物等效,才能被视为和RLD 药品治疗等效。

BE是利用相对生物利用度的方法,比较仿制药和参比制剂的体内行为。

(药学等效是指药品含有相同的活性成分、相同的说明书BE在21 CFR 320.1中被定义为“在相似的试验条件下给以相同摩尔剂量的药物后,受试制剂的活性成分、活性分子的吸收速度和程度与参比制剂相比,无显著性差异。

”FDA通常考虑用血浆中的药物浓度作为药物作用位点的浓度的替代指标。

21 CFR 320.24给出了实现BE的途径。

证明生物等效需要综合多项研究证据,如PK、PD、临床试验、体外实验,以及其他能证明等效的研究资料。

2.获得上市许可的等效性文件药学等效的不同厂家的医药产品必须证明治疗等效,才可以相互替换。

一些方法可以评估等效性,包括:相对生物利用度试验(BE),检测血浆、血液或尿液等体液中的药物活性物质或一种、多种代谢产物。

比较性的人体药效学研究(PD)比较性的临床试验结合生物药剂学系统(BCS)的体外溶出度试验。

药品监管当局对于两种药品间展开的生物等效性研究,到底接受哪种实验方法,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活性成分的特性、药品的特点以及开展研究的资源可及性。

不管药品在哪种体液(血液、血浆、尿液)中能够检测到有意义的浓度,BE研究都应该是首选。

当药物在可获得的体液中无法检测到浓度,比较性的临床研究和药效学实验可以被用于证明等效性。

如果基于BSC系统建立了体内体外相关性(IVIVC),体外测试有时也可以提供两制剂间等效性的证明。

体内等效性证据在口服药物/制剂中是很重要:监管部门要求将多种不同来源的药品与参比制剂进行等效性对比。

研究必须使用上市规格的处方。

对于某些特定的药品和剂型,体内研究资料,如来自BE研究、比较性临床试验和PD研究,被认为是特别重要的。

当下面的因素出现时,口服制剂应考虑进行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

具有全身作用的口服速释制剂,当符合下列一项或多项标准时:(1)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明确剂量效应(2)窄治疗窗药物,具有陡峭的剂量-疗效曲线(3)PK复杂多变,不完全吸收或存在吸收窗,PK非线性(4)不利的理化性质,如低溶解度、不稳定、有代谢修饰、渗透性差(5)有文献报道本药品或类似药品存在BA问题(6)与活性成分相比,辅料比例较大通过全身吸收发挥作用的非口服和非注射药物产品(例如透皮贴剂,栓剂):随着时间的血浆浓度测量(BE)通常足以证明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通过全身吸收的缓释、控释制剂:随着时间的血浆浓度测量(BE)通常足以证明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通过全身吸收的固定组合的复方制剂(见WHO1992年第825号报告):随着时间的血浆浓度测量(BE)通常足以证明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非全身吸收的非溶解性药物(如用于口服、鼻腔、眼部、皮肤、直肠、阴道等):在这些情况下,BE的概念是不适用的,应该采用比较性临床试验或PD研究来证明等效性。

但是,这并不表明不需要药物浓度,以评估某些情况下非预期的局部吸收。

FDA对于不同药品和剂型的BE试验,提供的不同的治疗分类(见表5.2)3.生物等效性试验概述提交NDA、ANDA或补充申请,要求必须提交体内BE和BA的数据,或者通过直接检测药品在体内的BA数据,或者提交能让FDA批准减免BA试验的证据。

补充申请涉及生产场地或生产过程的变更,或者处方、剂量的变化,超出原先批准的范围,或在说明书中增加新的适应症。

最后一种情况可能需要进行临床试验。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没有提交包含体内BA数据的证据,或允许BA 豁免的证据,FDA也有可能批准NDA或上文中提到的补充申请:对于某些产品,体内的BA或BE是不言而喻的。

FDA会豁免这些产品提交体内BA的数据或BE试验。

可以基于其他申报数据,认为药品的体内BA或BE是不言而喻的。

如果药品是只能通过注射给药的、不经肠道的溶液,或者是眼用、耳用的溶液,并且其中含有的活性成分与非活性成分药物浓度与已经批准的NDA或ANDA相同。

如果药品是作为气体吸入给药的,比如可吸入的麻醉剂,并且含有与已批准的NDA、ANDA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和剂量。

如果药品是应用于皮肤的溶液剂、口服溶液剂、酏剂,糖浆,酊剂、用于雾化的溶液、鼻腔溶液或其他类似的溶液,含有与已批准的NDA、ANDA相同的活性成分、相同的浓度和相同的给药形式,并且不含有能显著影响药物活性成分或活性分子的全身吸收(或局部给药产品的局部吸收)的非活性物质和其他处方变更。

表5.2 FDA治疗等效性评价代码名称定义FDA代码传统剂型且不存在生物等效性问题的药品药品代码为AA 的药品中包含的活性成分与剂型并不存在实际或潜在生物等效性问题、药品质量或标准问题。

但是,所有口服剂型必须符合适当的体外生物等效性标准,以达到FDA 的接受标准并获得批准。

AA满足所需生物等效性的要求被列为AB的产品一般提交了BE研究资料。

尽管分销商和/或分包商的药品不包括在名单中,他们也会被看做是治疗等效的药品,如果文号持有人的产品被列为AB或他们是表中唯一的产品。

多来源产品在BA而不是BE的基础上被评为AB的唯一例子,是某个创新药品是该药品成分下列出的唯一一个产品,并且已经完成了可接受的BA研究。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该产品与在同一标题下的其他药品的治疗效果等效。

在成分标题下编码AB的药物仅在该标题下被认为于其他编码为AB的药物治疗等效AB用于雾化作用的溶液和雾化产品治疗等效性的不确定性主要是由于药物输送系统的差异。

在各种投放系统中上市使用的、用于烟雾化作AN药粉用的溶液和药粉均被视为具有药物等效性和治疗等效性,并被编码为AN。

那些仅在特定投放系统的药品或那些仅在特定投放系统包装的药品被编码为BN,除非它们达到适当的生物等效性标准。

可注射的油性溶液可注射的(不经肠道的)油性溶液药品的吸收可根据作为介质的油的类型以及活性成分的浓度而持续发生变化。

仅当溶液的活性成分、浓度及作为介质的油的类型全部一致时,可注射的油性溶液被视为药物等效药剂及治疗等效药剂。

AO可注射的含水溶液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特定列表中的可注射(不经肠道的)药品可能被评定为具有治疗等效性,这些归属于通用类别(可注射、注射液)的药品中也可能存在重大差异。

例如,一些具有治疗等效性的可注射药品被标示为不同的给药途径。

另外,一些具有治疗等效性的药品可能使用不同的防腐剂或根本没有使用防腐剂。

用于重制的干粉型可注射药品、浓缩型无菌稀释溶液或无菌注射溶液均为药物等效药剂。

即使这些药物等效药剂被设计为优先产生相同浓度而非用于注射,且做了相似标示,它们也不会被评为相互具有治疗等效性(AP)。

要与熟知的专业经验保持一致,处方医师、药剂师或个体给药者有责任熟悉该药品的标示,以确保该药品仅以标示上记载的给药途径进行开药。

特定常用大剂量玻璃容器装静脉药品未包含在橙皮书中AP(例如,葡萄糖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10%、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0.9%),缘于这些药品为非FDA 批准的市场销售药品且FDA 未在简化新药申请中公布此类治疗药品的市场销售条件。

这些药品包装在塑料容器中时,FDA 法规需要批准申请而优于市场销售。

此时批准取决于其他事项中关于该药品的特定塑料成分的已知安全信息。

不管是玻璃包装或塑料包装,所有的大剂量治疗药品均需在相同标准下生产而成。

因此,FDA 有理由认为具有药物等效性的大剂量治疗药品的包装容器不会影响到它们的治疗等效性。

AT 局部用药市场上有各种不同的用于皮肤病、眼部疾病、耳部疾病、肠胃疾病以及泌尿疾病的局部用药,包括药膏、凝胶、药水、药油、软膏、药泥、溶液、喷雾剂及栓剂。

尽管不同的局部用药可能包含相同的活性成分和效力,但这些剂型并不被视为药物等效药剂。

因此,它们也不会被视为治疗等效药剂。

所有包含相同活性成分且局部剂型相同的溶液和DESI 药品均被视为治疗等效药剂,其中包括放弃体内生物等效性已获许可的药品以及通过化学和制造程序已充分证明其生物等效性的药品,它们均被编码为AT。

具有生物等效性问题的药物等效局部用药(包括所有1962 年之后的非溶液类局部用药)存在充分的生物等效性数据时,它们被编码为AB,缺乏此类数据时,则被编码为BT。

缓释制剂(胶囊、注射液、片剂)官方药典把缓释制剂定义为与常规剂型(如溶液剂或速释固体制剂)相比,缓释制剂至少能减少一半的给药频率。

尽管此类药剂的生物利用度研究已经得以实施,它们仍可能存在生物利用度的差异,主要是因为那些开发具有相同活性成分的缓释药品的企业很少使用相同的配方研究。

因此,FDA 认为同一规格且活性成分相同的缓释剂不具有治疗等效性,除非个体药品在比率及程度方面的等效性已通过充分的生物等效性研究得以明确证明。

未提交生物等效性数据的缓释药品被编码为BC,而那些提交了此类数据的药品被编码为ABBC活性成分及剂型存在明确等效性问题的药品BD 代码代表具有已知生物等效性问题的活性成分的药品、以及未将充分研究数据提交给FDA 以证明其生物等效性的药品。

而那些已经提交生物等效性研究数据的药品则被编码为ABBD延释口服药剂官方药典将延释剂型定义为服用后在一段时间内溶出,而不是立即溶出的药品。

肠溶衣制品是延释剂型。

包含相同活性成分的延释剂在吸收方面存在显著性差异。

除非有明确记载,FDA 认为包含相同活性成分的不同延释剂存在潜在生物等效性问题,如果缺乏证明其生物等效性的体内研究,FDA 将此类药品编码为BE。

如果充分的体内研究已证明特定延释剂的生物等效性,则此类药品被BE编码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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