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相关内容
储备土地管理制度

储备土地管理制度是指国家为了应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实行的一项土地政策。
储备土地是指由政府按照一定程序从农用地、建设用地中划出的,暂时没有开发利用的土地。
储备土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储备土地的分类、管理制度的内涵、法律法规的制定、运行机制的建立以及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储备土地的分类储备土地根据其用途和性质可以分为工业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等。
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和经营活动,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农业用地则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对于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村发展至关重要;生态用地则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公共设施用地则用于建设公共设施,提供基础设施和服务。
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储备土地管理制度也需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制定与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储备土地管理制度的内涵储备土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储备土地的规划、划拨、管理和监管等环节。
首先,储备土地需要进行规划,确定其用途和区域分布;其次,需要进行划拨,将储备土地划拨给需求方,保证其合理利用;另外,储备土地还需要进行管理,确保储备土地的质量和价值不受损害;最后,需要进行监管,加强对储备土地使用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三、法律法规的制定储备土地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是以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为基础的。
土地管理法是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法,明确了土地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则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此外,还需要有一系列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以便更好地落实储备土地管理制度。
四、运行机制的建立储备土地管理制度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运行机制。
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储备土地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形成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其次,需要建立规范的储土地划拨和使用的程序,确保划拨和使用的公平和公正;另外,还需要建立信息系统,对储备土地的数量、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管理;最后,需要建立储备土地资金的筹措和使用机制,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储备土地管理工作计划

一、背景为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城市发展和民生需求,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储备土地管理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优化土地储备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 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3.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4. 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维护土地资源权益。
三、工作内容1. 土地储备规划(1)编制土地储备规划,明确土地储备范围、规模、布局、时序等;(2)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确保土地储备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2. 土地储备实施(1)开展土地储备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审批等工作;(2)依法征收、收购储备土地,确保土地储备的合法性、合规性;(3)对储备土地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 土地储备资金管理(1)建立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2)合理确定土地储备资金规模,确保土地储备工作的顺利进行;(3)加强对土地储备资金使用的监管,防止资金浪费和违规使用。
4. 土地储备市场监管(1)建立健全土地储备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土地储备市场的监管;(2)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秩序;(3)促进土地市场公平竞争,保障土地资源权益。
5. 土地储备信息化建设(1)建立土地储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土地储备信息的实时更新、共享;(2)提高土地储备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3)加强土地储备信息数据分析,为土地储备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2. 建立健全土地储备管理制度,规范土地储备工作流程;3.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土地储备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5.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公众对土地储备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五、实施期限本储备土地管理工作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根据实际情况,可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土地储备实施方案

土地储备实施方案土地储备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聚集、储备一定数量的土地资源,以应对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土地储备实施方案是指在土地储备工作中,为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推进城市化进程,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
下面就土地储备实施方案进行了700字的详细阐述。
一、背景和目标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迅猛,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供应越来越紧张。
为了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确保土地供应的稳定性,制定土地储备实施方案。
其主要目标是通过储备和规划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1. 建立土地储备制度(1)明确土地储备的性质和目的,规定储备土地的范围和比例。
(2)明确土地储备的来源和渠道,制定土地储备的时间计划和过程。
(3)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和退出机制,为农村建设和城市发展提供合适的土地资源。
2. 加强土地规划和管理(1)制定土地规划的长期和中期计划,提前评估土地需求和供应。
(2)建立土地用途和功能的分类管理制度,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
(3)健全土地管理和监管体系,加强对土地使用情况的把控和监督。
3. 推进土地整治和开发利用(1)根据城市发展需求,制定土地整治和开发利用的具体方案。
(2)加大土地整治的力度,提高土地的开发利用效率和土地利用的质量。
(3)推进城市更新和拓展,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并合理扩大城市建设用地。
4.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1)检查和核实现有土地资源,优化土地的利用方式和结构。
(2)合理安排各类用地,推动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和城市土地的集约化发展。
(3)加强土地利用的经济和环境评估,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效益性。
三、实施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1)设立专门的土地储备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力。
(2)加强国土资源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实现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
2. 加大土地储备力度(1)依法收储闲置土地和农村宅基地,形成储备资源。
(2)加强土地指标管理,提高土地储备指标年度到位率。
土地储备管理制度

土地储备管理制度前言土地储备是指各级政府为支撑城市发展、满足公共需求或引导专业化发展、优化结构需要,超前收集、保留、管理土地的一种管理方式。
土地储备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规范土地储备的管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化进程的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旨在介绍土地储备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制度依据1.关于加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的指导意见;2.国有土地储备管理条例;3.城镇土地使用管理办法。
内容要点储备土地的收集与保留1.政府应当制定土地储备计划,通过政府征收、协议出让或交换来收集土地资源;2.政府应当建立土地储备库,统一管理储备土地,严格保管土地储备库中的土地资源。
储备土地的使用1.土地储备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储备计划,对储备土地的用途、面积、出让方案等进行核定;2.储备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公共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产业发展以及专项建设;3.储备土地可以通过公开招标、协议出让等方式进行处置;4.储备土地的出让价格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执行,并视储备土地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差别化处理;5.储备土地的出让应当经过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并公告合法合规。
监督与管理1.土地储备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储备土地的管理与监督,做好土地使用情况的跟踪和反馈;2.土地储备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做好土地信息的共享与管理,及时更新储备土地库信息;3.土地储备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资金管理,妥善处理土地储备价值变化带来的资金运营风险。
制度的意义土地储备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保障城市土地储备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有序开展土地出让活动,形成合理的市场秩序;加强对储备土地的管理与监督,维护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宏观管理,对土地资源进行统筹安排和开发利用,促进城市化建设的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减少利益冲突,提高政府公信力。
结语本文介绍了土地储备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建立储备土地管理制度,可以使土地使用更加规范和有序,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并最终促进城市化建设的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储备土地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储备土地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储备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保障国家土地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储备土地是指国家、地方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规划、建设发展中留存的不计入供应范围的土地。
第三条储备土地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储备土地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储备土地管理过程中的行为。
第二章储备土地的划拨与使用第五条储备土地划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的要求,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第六条储备土地的划拨应当经过严格审核,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七条储备土地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划拨用途进行,不得违反用途规定进行非法占用或转让。
第八条储备土地使用单位应合理规划、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确保土地利用效益最大化。
第三章储备土地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第九条储备土地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储备土地的监管,确保土地使用符合规定。
第十条地方政府应制定储备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对地方储备土地的管理。
第十一条储备土地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使用土地,不得违法违规使用储备土地。
第十二条储备土地使用单位应定期向储备土地管理部门报告土地使用情况,并按时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四章储备土地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储备土地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储备土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监察机关有权对储备土地的划拨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第十五条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对储备土地使用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储备土地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故意侵占储备土地,进行非法转让或抵押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违法违规使用储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储备土地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一定措施进行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储备土地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储备土地管理制度的考核与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和违规行为分别进行奖励和处罚。
储备土地管理办法

储备土地管理办法一、引言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储备土地作为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城市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稳定土地市场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储备土地的管理,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土地储备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储备土地的定义和范围(一)储备土地的定义储备土地是指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取得,并经过前期开发整理,具备供应条件的土地。
(二)储备土地的范围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2、收购的土地;3、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4、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的土地;5、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三、储备土地管理的职责分工(一)土地储备机构的职责1、负责储备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巡查、维护等;2、拟定储备土地的收购、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3、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使其达到供应条件;4、负责储备土地的资金管理和使用。
(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1、负责储备土地的审批和监管工作;2、对储备土地的规划和用途进行管理;3、监督土地储备机构的工作,确保其依法依规开展业务。
(三)财政部门的职责1、负责储备土地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监督管理;2、审核土地储备机构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合理、安全使用。
(四)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1、规划部门负责储备土地的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2、建设部门负责储备土地上相关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工作;3、审计部门负责对储备土地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
四、储备土地的收购(一)收购计划的制定土地储备机构应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储备土地收购计划,并报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
(二)收购程序1、申请收购。
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土地储备机构提出收购申请,并提供相关土地权属证明、土地利用现状等资料。
2、实地调查。
土地储备机构对申请收购的土地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土地权属、面积、用途等情况。
3、评估作价。
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收购土地进行评估作价,确定收购价格。
土地储备实施方案

土地储备实施方案摘要:土地储备是指政府或企业在规划和发展过程中,为未来需要而提前购置或保留的土地资源。
土地储备的实施方案是指明确土地储备目标、内容、程序和具体实施方式的计划和策略。
本文将介绍土地储备的意义和目的,并详细阐述土地储备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步骤。
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的需求量逐渐增大。
土地储备作为城市规划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保障城市未来发展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储备需要有明确的实施方案,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二、土地储备实施方案的意义和目的1. 提前规划:土地储备实施方案能够提前对土地资源进行规划和管理,避免土地过度利用和浪费。
2. 保障发展:通过储备土地资源,可以为城市未来的发展提供保障,确保城市功能区的合理布局和空间需求的满足。
3. 经济效益:土地储备实施方案可以通过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和提高地方财政收入。
4. 生态环境保护:储备土地资源可以使城市保持合理的生态环境,避免过度开发对生态系统的破坏。
三、土地储备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1. 目标确定:明确土地储备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
2. 资金投入:制定土地储备的资金投入计划,确保储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土地保护和管理:建立土地保护和管理体系,加强土地管理,防止非法炒作和滥用土地资源。
4. 储备方式和程序:明确土地储备的方式和程序,如自行建设、购买、租赁等,以及相关的合作伙伴和机构。
5. 组织机构和人员: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土地储备工作,并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6. 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土地储备实施方案的步骤1. 问题分析和定位:对城市规划和发展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定位,明确土地储备的目标和需求。
2. 资源评估和选址:评估当前土地资源状况和潜在土地需求,选择适宜的土地储备区域。
土地储备规划

土地储备规划土地储备规划在现代城市规划和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是指政府或企事业单位为后续发展储备土地资源,以满足城市未来的发展需求。
土地储备规划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包括土地利用类型、土地出让方式、土地供应量等。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土地储备规划的相关内容。
首先,土地储备规划需要根据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确定土地利用类型。
根据城市发展阶段和需求,可以划分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农业用地等不同类型。
根据土地利用类型的需求,可以评估和确定各类土地的需求量,将其作为土地储备的依据。
其次,土地储备规划需要考虑土地出让方式。
土地出让方式是指政府或土地储备机构将储备的土地出售或出租给开发商或其他使用单位的方式。
出让方式可以根据城市发展阶段和土地利用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比如,在发展初期可以采取租赁方式,使得土地能够更好地用于推动城市经济发展,而在城市发展成熟阶段则可以采取出售方式,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进入。
再次,土地储备规划需要考虑土地供应量。
土地供应量是指政府或土地储备机构选择储备土地的规模和数量。
土地供应量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规模、经济状况、土地需求和土地利用效率等因素。
通过科学的评估和预测,可以合理确定土地供应量,避免土地储备过多或过少的情况发生。
此外,土地储备规划还需要考虑土地使用效率。
土地使用效率是指土地利用能够达到的最大效益。
土地储备规划应该积极引导土地的高效利用,避免浪费和滥用土地资源。
在实施土地储备规划的过程中,可以推广节约集约用地的理念,加强土地利用强度的控制,提高土地的资源利用效率。
综上所述,土地储备规划是城市规划和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它需要从土地利用类型、土地出让方式、土地供应量和土地使用效率等多个方面进行考虑。
通过科学合理的土地储备规划,可以更好地满足城市未来的发展需求,推动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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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相关内容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土地储备机构制度规范的变迁:2016年4号文规定,每个县级以上(含县级)法定行政区划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土地储备机构,并要求土地储备工作只能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各类城投公司等其他机构一律不得再从事新增土地储备工作。
土地储备机构与城投公司的合作:按照2016年4号文以及2017年87号文,土地征收、收购、收回涉及的拆迁安置补偿服务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合作,土地前期开发需要通过政府采购工程或PPP。
土地储备的基础知识
什么是土地储备
土地储备,是指地方政府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土地储备由纳入国土资源部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
其中,前期开发涉及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
什么是土地储备机构
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所在行政区划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土地储备机构实施名录制管理。
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符合规定的机构信息逐级上报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列入全国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并定期更新。
土地储备的运作流程
土地储备的流程主要包括征购、储备和供地三个环节。
征购:土地储备机构获取土地的过程
征购环节是土地储备机构取得土地的过程。
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主要包括:(1)新增城市用地的征用
征收的新增城市用地主要是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集体土地。
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主要包括到期收回、违法使用收回、闲置收回等。
市、县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应由当地土地登记机关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3)收购的国有土地
收购的国有土地,主要是指因实施旧城区改建或落实城市规划而需要调整使用土地时依法取得土地的情况。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必须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给予合理补偿后,才可以收回剩余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储备机构须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补偿标准由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使用人根据土地评估的结果协商后确定。
对政府有偿收回的土地,应由当地土地登记机关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4)优先购买的国有土地
对于城市房地产交易中存在明显价格与价值不符的情况,即低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进行房地产买卖的,当地政府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由此收回的土地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后三种土地收储可归总为存量城市土地的收购、置换、回收。
在收购的过程中,土地储备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收储地块实地踏查,进行收储成本核算,并在最后根据协议支付补偿款。
储备:土地前期开发相关的三种土地
在储备环节,土地储备机构将收购集中起来的土地(生地或毛地)进行开发和再开发,通过拆迁、平整、归并整理和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又称为“一级开发”),形成可供出让和出租的“熟地”。
土地储备机构将已完成开发的“熟地”进行储备,等待出让。
在该过程中,由土地储备机构为实施主体,通过授权委托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实施企业。
(1)什么是生地
生地是指国土局尚未出让、拍卖、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对纳入储备的土地,经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土地储备机构有权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及为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等活动。
(2)什么是毛地
毛地是指在城市旧区范围内,尚未经过拆迁安置补偿等土地开发过程、不具备基本建设条件的土地。
实行毛地出让的一般实施步骤可总结如下:首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政府提出收回出让地块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公开出让的请示;其次,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拆迁补偿安置的凭证,不得再行转让、出租、抵押;最后,受让人按照当地拆迁安置办法和出让合同约定,完成拆迁安置工作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收回拆迁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管理部门收回原《房屋所有权证》,受让人按规定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3)什么是熟地
熟地主要是指经过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投入,可直接用于建设的土地。
前文已经提到,所谓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
但是,生地或者毛地要成为熟地,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可以用于建设),比如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五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土地平整)或者七通一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燃气、通热力、土地平整),其中三通一平是最基本的要求。
供地:招拍挂
供地环节又称为土地交易环节,土地储备机构根据社会发展、城市规划和供地计划,有计划地将储备土地出让和出租,获取收入。
在出让方式上一般采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
总的来说,土地储备运作的核心机构是围绕着土地资源整合专门设立的土地储备机构,其本质是一个土地中介,把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
土地储备机构与城投公司
过去:城投公司参与土地储备一级开发的方式
由于土地储备的政府性职能和以往城投公司的运作模式特点,城投公司“生来”就与土地储备有着密切关系。
城投公司参与土地储备一级开发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类。
政府将土地储备职能赋予城投公司
地方政府直接将土地储备的职能赋予城投公司,用土地储备收益来平衡城市建设资金的缺口,此时城投公司可以直接利用储备土地融资进行一级开发。
不过,这种模式也在逐渐发生变化。
2016年4号文要求各级政府只能设置一个土地储备机构,并且要求城投公司不得再从事新增土地储备工作。
未来:城投公司与土地储备的规范关系
那么未来城投公司参与土地储备相关业务,还具有哪些规范的合作方式
根据2016年4号文,土地储备的资金使用以及工作推动可以根据收储进程,分为两个阶段,而在这两个阶段,土地储备机构与城投公司均有合作的方式,只不过方式不同。
第一个阶段为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以及涉及到拆迁安置补偿,第二阶段为土地前期开发,包括与储备宗地相关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
4号文在推动土地收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为城投公司参与土地储备业务指明了两个规范性的合作关系,分别对应第一和第二两个阶段。
(1)拆迁安置补偿服务:政府购买服务
按照2016年4号文,“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土地征收、收购、收回涉及的拆迁安置补偿服务”。
因此,虽然87号文明确将土地储备前期开发工作列入政府采购服务的“负面名单”,但是作为“前期开发”之前的工作拆迁安置补偿服务,地方政府仍然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城投公司进行合作。
(2)土地前期开发:政府采购工程或PPP
87号文明确禁止将土地前期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伪装成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背后的一个重要逻辑在于,土地前期开发属于《政府采购法》三大分类(货物、工程、服务)中的工程。
虽然禁止政府购买服务,但是
作为政府工程,地方政府依然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与城投平台在基础设施建设方展开合作。
此外,土地前期开发作为一种基础设施建设,也可以通过PPP模式由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进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