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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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1000字为了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各地幼儿园建设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

本文将介绍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包括场地、建筑、设备、师资等方面的要求。

一、场地要求1. 圆形或方形的场地应当满足儿童的游戏和活动需要,场地内不得有危险物品和设施。

2. 幼儿园场地应当具备一定的距离感和视觉效果,以便于儿童活动和保护儿童的安全。

3. 室外运动场或者活动场应当满足人数密度、空气质量、安全要求,避免儿童受到污染、噪声等影响。

4. 园区绿化覆盖率应达到60%以上,花草树木要繁茂、整齐、美观,能起到充分的绿化生态作用,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

二、建筑要求1. 建筑设计应当考虑到儿童的身体发育和环境需求,如建筑高度、通风和采光等。

2. 幼儿园建筑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标准和规定,保障幼儿园设施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3. 室内设计满足儿童学习、游戏、休息等需要,考虑儿童安全和舒适,合理利用空间,符合教育、美学和卫生要求。

4. 幼儿园所在楼宇的外立面应当美观、整洁,不得有污染、斑驳或者破损的现象。

三、设施要求1. 教育设施包括阅读室、工作室、活动室、游戏室、音乐室、美术室、自然实验室和智能科技室等。

2. 日常生活设施包括厨房、卫生间、洗衣房、休息室、医务室、办公室等。

3. 运动设施包括室内和室外两类,在保障儿童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各种运动器械和玩具,如跷跷板、秋千、滑梯、爬架等。

4. 儿童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备、紧急灯具、安全门锁、监控设备、防火墙等,保障儿童的安全。

四、师资要求1. 幼儿园教师应当持有学前教育或相关专业的学位或证书,并通过国家或地方的教育部门认证。

2. 幼儿园教师应当配备适当的人数和职称等级,保障教师的专业性和能力,为幼儿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3. 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爱心、耐心、责任心等品质,为幼儿整体教育和个性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以上就是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主要内容,建设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发展环境。

幼儿园建设的专业标准

幼儿园建设的专业标准

幼儿园建设的专业标准幼儿园是孩子们学习、游戏、成长的地方,其建设涉及到多个方面的专业标准。

在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遵循专业标准能够保障孩子们的权益,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本文将从设施环境、教育教学、人员配备等方面探讨幼儿园建设的专业标准。

一、设施环境1. 教室:幼儿园教室要宽敞明亮,面积大小适中,布局合理。

教室内要配备适当数量的桌椅、玩具、书籍等学习用具,确保孩子们有足够的学习空间和资源。

2. 操场:幼儿园操场要平整、安全,草坪要保持整洁。

操场上要有各种各样的游乐设施,如秋千、滑梯等,以促进孩子们的户外活动。

3. 卫生间:幼儿园的卫生间要干净卫生,设施齐全。

卫生间内要有适当高度的马桶、洗手盆和镜子,方便孩子们使用。

二、教育教学1. 教学内容:幼儿园的教学内容要符合幼儿的认知特点和发展规律,注重培养孩子们的兴趣和能力。

教学内容要丰富多样,包括语言、数学、音乐、体育等多个方面。

2. 教学方法:幼儿园的教学方法要生动有趣,注重启发式和体验式教学。

老师要耐心细致地指导孩子们学习,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三、人员配备1. 教师:幼儿园的教师要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教师要有耐心、责任心,能够关爱、呵护孩子们,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2. 保育员:幼儿园的保育员要具有相关的保育技能和知识,能够有效照顾孩子们的生活和饮食。

保育员要关注孩子们的安全和健康,确保他们在园内能够健康成长。

通过以上内容的详细讨论,可以看出,幼儿园建设的专业标准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设施环境、教育教学、人员配备等。

只有遵循专业标准,幼儿园才能提供一个安全、温馨、有趣的学习成长环境,促进孩子们的全面发展。

希望广大幼儿园管理者和教职工在工作中时刻牢记专业标准,为孩子们营造一个更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教育部幼儿园建设标准

教育部幼儿园建设标准

教育部幼儿园建设标准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的第一所学校,也是他们接受教育的重要阶段。

为了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教育部对幼儿园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的标准要求,以确保幼儿园能够为孩子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空间。

首先,教育部对幼儿园的场地要求非常严格。

幼儿园的场地应当宽敞明亮,有足够的室内和室外活动空间,有安全的游乐设施和绿化景观,以满足孩子们的活动和游戏需求。

此外,幼儿园的场地还应当符合防火、防盗、防护等安全标准,确保孩子们在校园内的安全。

其次,教育部对幼儿园的教学设施也有明确的要求。

幼儿园应当配备齐全的教学设施,包括教室、图书室、美术室、音乐室等,以满足孩子们的学习和活动需求。

教室应当布置整洁,教学设备应当完善,保证孩子们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得到良好的教学资源支持。

此外,教育部还要求幼儿园的师资队伍必须具备专业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幼儿园的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关爱孩子,引导孩子,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

教育部还规定,幼儿园应当定期进行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最后,教育部强调了幼儿园的管理要求。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规范的教学管理流程,以及良好的家校沟通机制。

同时,幼儿园还应当注重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结合,促进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良性互动,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总的来说,教育部对幼儿园建设标准的要求是全面的、严格的。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孩子们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质量,为他们的成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因此,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标准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质量,为孩子们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幼儿园建设标准》

《幼儿园建设标准》

《幼儿园建设标准》
《幼儿园建设标准》包括建筑标准、室内设备标准、安全防范标准、
安全消防标准、环境卫生标准、劳动保护标准、噪声与活动安排标准等。

建筑标准:每个班级的面积应不少于25平方米,办公室和会议室的
面积应不少于35平方米;室内要设有进出口,室内墙面应粉刷涂料,窗
户应安装有护栏;成人洗手间应有热水设施,垃圾箱应安装于室内或室外;绿化标准:园内应设有园林观赏区、运动区和植物园,绿地面积应不少于20%。

室内设备标准:室内应配备有适当的家具、教具、生活用品,以及相
应的家电设备。

室外应设有滑梯、攀爬设施等儿童游乐设施,设置有合理
的温度控制设备;
安全防范标准: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防范规定,设置有安全门
禁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灭火系统等;
安全消防标准: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室外应设有消防设施;
环境卫生标准: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包括室内排水、设备
设施清洁、防治蚊蝇等。

劳动保护标准:应为员工设置有洗手间、休息室、卫生间等设施;
噪声与活动安排标准:应建立有序的活动安排,安排有趣味性的各类
活动,且须确保这些活。

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首先,普通幼儿园的场地要求。

幼儿园应选址在环境优美、空
气清新、交通便利的地方,周围环境应安全、无噪音、无污染源。

场地面积应符合国家规定,室内和室外活动场地要有足够的空间,
保证孩子们的安全和活动需求。

其次,普通幼儿园的建筑要求。

幼儿园的建筑要符合国家规定
的防火、防盗、防震要求,建筑结构稳固,材料安全无害。

室内装
修要符合卫生要求,色彩明快,布局合理,空间通风明亮,设施设
备齐全,符合幼儿的身高和使用习惯。

再次,普通幼儿园的教学设施要求。

幼儿园应配备符合国家规
定的教学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用具、游戏设施、卫生设施等。

教学用具要适合幼儿的认知和动手能力,游戏设施要安全可靠,卫
生设施要保持清洁卫生,保障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最后,普通幼儿园的管理要求。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招生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食品管理等。

保证
幼儿园的管理规范有序,为孩子们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

综上所述,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是保障孩子们健康成长和教育
质量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对幼儿园的场地、建筑、教学设施和管理进行规范和要求,才能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因此,各地幼
儿园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确保幼儿园的质量和水平。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幼儿园的规划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营造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物质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幼儿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幼儿园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幼儿园建设必须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

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第五条幼儿园建设应与学前教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本建设标准对幼儿园各类及各项用房面积指标设置了低限和高限。

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低于面积指标低限,也不宜高于面积指标高限。

幼儿园可利用现有资源面向社区开展0岁~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项目,均应先规划后建设。

各地应根据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指标进行园区规划。

幼儿园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

第七条幼儿园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八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并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第九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分类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幼儿园建设规模分类表注: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班。

城镇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少于6班。

农村幼儿园宜按照行政村或自然村设置,办园规模不宜少于3班。

服务人口不足3000人的,宜按3班规模人均指标设办园点。

幼儿园建设规范要求

幼儿园建设规范要求

幼儿园建设规范要求幼儿园作为孩子们学习成长的重要场所,其建设规范要求尤为重要。

在规范的建设下,幼儿园可以提供更安全、健康、舒适的学习环境,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以下是幼儿园建设规范要求的内容:一、场地选址幼儿园的场地选址要满足以下要求:1. 环境优美:应远离噪音和污染源,空气清新、绿树成荫。

2. 交通便利:应位于交通便利、安全的地段,有便捷的交通工具到达。

3. 防护措施:周围道路要设置围栏,保障幼儿的安全。

二、建筑设计幼儿园建筑设计要符合以下规范:1. 建筑风格:建筑风格要温馨舒适,符合幼儿心理需求。

2. 空间布局:教室、活动室、卫生间等区域应布局合理,保证教学秩序和安全。

3. 通风采光:建筑内部要通风良好,采光充足,保证室内空气的清新。

三、设施设备幼儿园的设施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1. 安全设施:应配备灭火器、应急灯、逃生通道等安全设施,保障幼儿的安全。

2. 清洁设备:应配备清洁卫生设备,保持环境整洁,避免病菌滋生。

3. 娱乐设备: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的玩具、游乐设施,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四、人员配备幼儿园的教师和保育员要求如下:1. 专业资质:教师应具备幼儿教育专业证书,保育员要有相关从业经验。

2. 素质要求:教师和保育员要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责任心和耐心。

3. 师德要求:教师和保育员要严格遵守幼儿园纪律,保障幼儿的安全和健康成长。

五、食品卫生幼儿园食品卫生要求如下:1. 食品种类:应提供多样化、均衡营养的食品,符合幼儿生长需求。

2. 食品安全:食品应合格安全,杜绝过期、变质食品的使用。

3. 饮食环境:餐厅应保持整洁,食品储存、加工、供应要符合卫生标准。

总结:幼儿园建设规范要求是保障幼儿安全、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遵守规范要求,才能为幼儿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希望广大幼儿园管理者和教职工能够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办园,共同为孩子们打造一个美好的学习乐园。

幼儿园建设标准3份

幼儿园建设标准3份

幼儿园建设标准(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供安全、健康、有益于儿童成长的教育环境,规范幼儿园建设,特制定《幼儿园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幼儿园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包括公立和私立幼儿园,以确保各项建设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条:幼儿园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儿童教育需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建设过程中的儿童安全和教育质量。

第二章:场地和建筑要求第四条:场地和建筑应符合以下要求:场地选址:场地应远离噪音和污染源,有良好的自然光照和通风条件,满足儿童健康成长需求。

占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确保儿童活动和游戏的空间。

建筑结构:建筑结构应牢固、安全,符合防火、防水、防震等安全要求。

建筑高度:建筑高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以确保儿童的安全和通风条件。

儿童卫生间:建筑内应设有适宜儿童使用的卫生间,数量和布局应合理,方便儿童使用。

安全设施:建筑内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防护栏杆、防滑地面等安全设施,确保儿童的安全。

第三章:室内环境要求第五条:室内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教室布局:教室应明亮宽敞,配置适合儿童年龄的座椅和桌子,确保儿童的学习舒适性。

儿童睡眠区:提供儿童睡眠的区域,配置适宜的床铺和寝具,确保儿童的安全和舒适。

游戏区域:配置丰富多彩的游戏设施和玩具,满足儿童的娱乐需求。

学习资源:提供适宜儿童学习的教育资源,包括图书、教具、电子设备等。

厨房和餐饮区: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配置适宜的厨房设备和餐饮用具。

健康卫生:室内环境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确保儿童的健康。

第四章:安全设施和装备要求第六条:幼儿园应配备以下安全设施和装备:防护设施:设置防护栏杆、防滑地面、紧急疏散通道等,确保儿童的安全。

消防设备:配置灭火器、烟雾报警器、应急灯等消防设备,确保火灾安全。

急救设备:设立急救箱、急救教具,培训教职员工进行急救操作。

安全门窗:配置安全门窗,确保儿童不会意外离开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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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建设标准DG/TJ08-45-2005前言本标准系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04年以沪建建[2004]78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而成。

上海市《幼儿园建设标准》(DBJ08-45-95)(以下简称《95标准》)自1995年颁发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改革的深化和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已不适应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沪府办发[1999]32号文转发的市教委等九个委、办、局《关于推进上海市0-6岁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上海已初步形成学前教育管理一体化格局。

为了使0~6岁婴幼儿和家长得到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本标准根据上海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并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对园舍建设标准作了调整。

关于建筑面积、用地面积指标,根据原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第40号公告颁布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分别对幼儿园的园舍面积、建筑用地、绿化用地和室外游戏场地进行了测算和调整。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建设规模、设点布局、选址与总平面设计;4用地面积指标;5建筑面积指标;6园舍主要建筑标准。

各单位在使用本标准时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告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参编单位: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奚道章林红叶文俊丁铭杰何梅珍陶卓杰沈国平胡建中邵永杰参加起草人:丁新康何幼华叶雁虹龚柳甘建栋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二○○五年四月目次1 总则……………………………………………………………………………()2 术语……………………………………………………………………………()3 建设规模、设点布局、选址与总平面设计…………………………………()3.1 建设规模………………………………………………………………()3.2 设点布局………………………………………………………………()3.3 选址……………………………………………………………………()3.4 总平面设计……………………………………………………………()4 用地面积指标…………………………………………………………………()4.1 一般规定………………………………………………………………()4.2 用地面积指标…………………………………………………………()5 建筑面积指标…………………………………………………………………()5.1 一般规定………………………………………………………………()5.2 活动及辅助用房………………………………………………………()5.3 办公及辅助用房………………………………………………………()5.4 生活用房………………………………………………………………()5.5 建筑面积指标…………………………………………………………()6 园舍主要建筑标准……………………………………………………………()附录本标准用词说明………………………………………………………()1 总则1.0.1 为了贯彻执行原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使学前教育适应本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适应本市幼儿园设施现代化和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推进素质启蒙教育对园舍条件与环境的要求,创造适合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办园条件和育人环境,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确保幼儿园园舍建设的规划和设计质量,提高建设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新建普通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改建和扩建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新建实验性、示范性、寄宿制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幼儿园,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和建设标准可适当提高。

1.0.3 幼儿园的园舍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和节约用地的原则。

新建幼儿园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先规划后建设,必须满足各项用地指标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应有适当的超前性。

1.0.4 幼儿园的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2 术语2.0.1 普通幼儿园 The ordinary kindergarten除市、区(县)实验性、示范性、寄宿制和特殊教育以外的一般全日制幼儿园。

幼儿园招收0~6岁的婴幼儿(统称幼儿)。

2.0.2 早教指导班 Early learning center为社区0~3岁散居的婴幼儿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示范和指导服务的班。

2.0.3 窗地比 The ratio of the window size to the floor area窗玻璃有效透光面积与室内使用面积之比。

2.0.4 绿地率 Greening rate or ratio of green space指幼儿园用地范围内,绿化用地总面积占幼儿园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2.0.5 中心城 Downtown area指外环线以内的地区(参见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发布的《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的表二“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表格标题)。

2.0.6 中心城外 The external area of downtown指外环线以外的地区。

2.0.7 日照有效时间 The effectual sunlight-hour日照的有效时间是根据建筑物的朝向确定。

建筑物朝向正南向或南偏东(偏西)10~150,日照有效时间为9:00~15:00;建筑物朝向南偏东160~300,日照有效时间为9:00~14:30;建筑物朝向南偏西160~300,日照有效时间为9:30~15:00。

(其它朝向略)2.0.8 室深系数 Room deep cocfficient指窗洞上沿离室内地面的高度与房间进深的比值。

3 建设规模、设点布局、选址与总平面设计3.1 建设规模3.1.1 建设规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不宜过大,一般宜按10班(早教指导班1班、托儿班3班,幼儿班6班)或15班(早教指导班1班、托儿班5班,幼儿班9班)规模设置。

幼儿园除早教指导班(0~3周岁)外,托儿、幼儿班宜按6个年龄段分班:托小班(1周岁~1周岁半)、托中班(1周岁半~2周岁)、托大班(2周岁~3周岁);幼小班(3周岁~4周岁)、幼中班(4周岁~5周岁)、幼大班(5周岁~6周岁)。

3.1.2 班额人数早教指导班和托儿班每班人数不应超过20人,幼儿班每班人数不应超过30人。

3.2 设点布局3.2.1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地区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人口发展趋势以及城市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下列原则:(1)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主干道干扰;(2)幼儿园应具有合理的规模效益和较好的社会效益。

3.2.2 新建住宅区应规划建设规模适宜的幼儿园。

每1万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5班规模的幼儿园一所,其千人指标不宜低于表3.2.2的规定。

表3.2.2 居住小区1万人口幼儿园配建“千人指标”单位:(㎡)3.3 选址3.3.1新建的幼儿园,园址应选在空气流通、日照充足、排水通畅、场地平整、远离污染源、河道的地段,应靠近居住小区的绿化地带。

应避开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等。

3.3.2幼儿园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垃圾及污水处理站等环境喧闹、杂乱或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毗邻。

3.4 总平面设计3.4.1幼儿园的总平面布置应因地制宜,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

应按保育、教育、游戏活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方便使用管理,避免相互干扰,有利交通疏散。

3.4.2幼儿园建筑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本市规划、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应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日照和通风。

托儿、幼儿活动室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3h;中心城幼儿园的托儿、幼儿活动室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2h。

室外游戏场地应保证有一半以上的活动场地面积在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2h。

3.4.3幼儿园建筑应合理组合,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应力求体现幼儿保教建筑的内涵。

园内绿化应结合使用功能和特点及建筑景观等要求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园舍建筑应与周围建筑风格、形式相协调。

3.4.4园内的主要道路应根据通行和消防要求建设。

3.4.5室外给排水、燃气、电力、通讯等管线,应根据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合理设计,污水应纳入城市系统的污水排放管理。

应按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栓。

用电负荷应留有余量。

室外管线应采用地下管暗设。

3.4.6幼儿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应有利于人流疏散,不宜设在交通主干道。

园门外侧必须留有缓冲地带。

4 用地面积指标4.1 一般规定4.1.1幼儿园用地应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游戏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

4.1.2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物占地、四周道路、部分活动场地等用地。

4.1.3室外游戏场地应包括共用游戏场地、分班游戏场地、30m直跑道、活动器械场地、沙坑等,部分场地宜与集中绿地结合布置。

4.1.4 绿化用地应包括集中绿地面积和种植园地、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的零星绿地面积。

4.2 用地面积指标4.2.1 根据幼儿园的不同规模,其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宜低于表4.2.1-1、4.2.1-2的规定。

表4.2.1-1 幼儿园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中心城外)单位:(㎡)表4.2.1-2 幼儿园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中心城)单位:(㎡)4.2.2 幼儿园的建筑用地宜参照国家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的有关规定测算确定。

4.2.3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共用游戏场地面积10班不小于340㎡,15班不小于540㎡;2 分班专用游戏场地面积,每班不小于60㎡;3 30m塑胶直跑道10班不少于3条,15班不少于5条;4 活动器械场地面积10班不小于80㎡,15班不小于120㎡;5 沙坑面积10班不小于50㎡,15班不小于80㎡。

4.2.4幼儿园的绿化用地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绿地率必须符合《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规定的指标。

浦西地区内环线内不得低于30%;浦西地区内环线外、浦东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不得低于35%。

2集中绿地的面积,中心城外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0%,中心城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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