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登记表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登记表

第一部分:简介1.1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登记表在历次我国人口普查中,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被认为是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次。
在当时,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关键时刻,人口普查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学术研究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数据资源。
第二部分:评估和分析2.1 数据的深度和广度人口普查数据的深度和广度主要体现在数据的维度和内容上。
1982年的人口普查登记表详细记录了我国国民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别、芳龄、籍贯、职业等基本人口特征。
普查还包括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家庭结构等更加细致和全面的数据,这些数据为研究我国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维度和内容。
2.2 数据的重要性和应用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登记表的数据在当时具有非常重要的政策指导意义。
政府可以根据这些数据进行精准的人口政策制定,包括计划生育、教育资源配置、医疗服务等方面。
学术界和社会研究机构也可以利用这些数据进行深入的社会学和经济学研究,促进学术进步和社会发展。
第三部分:撰写文章3.1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登记表:数据的深度和广度》在1982年的第三次人口普查登记表中,可以看出政府对人口数据的关注和重视。
这次人口普查的深度体现在其包括的人口特征维度上,不仅仅记录了人口的基本特征,还包括了更加细致和全面的数据,比如教育程度、婚姻状况等。
这为政府制定精准的人口政策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
3.2 数据的广度也是这次人口普查的一大特点。
从全国范围到各个省市县,都进行了详尽的登记,形成了庞大的数据资源。
这些数据不仅为国家政策提供了依据,也为学术研究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研究对象。
3.3 这些数据在当时对于政府的政策制定和社会研究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而今,回顾这些数据,我们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当时的我国社会结构和人口发展状况。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这些数据也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历史借鉴和研究价值。
第四部分:个人观点和总结4.1 作为一项重要的历史数据资源,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登记表在当时和现在都具有重要的价值。
柳发国、襄阳市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柳发国、襄阳市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09【案件字号】(2020)鄂06行终9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杰锋曾建彬梁慧星【审理法官】王杰锋曾建彬梁慧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柳发国;襄阳市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事人】柳发国襄阳市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事人-个人】柳发国【当事人-公司】襄阳市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律师/律所】卫樊湖北春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卫樊湖北春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卫樊【代理律所】湖北春园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柳发国【被告】襄阳市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院观点】本案为履责之诉,上诉人柳发国在一审行政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襄州区人社局为其办理退休,诉讼请求非常明确。
上诉人诉讼请求明确,符合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单就本案来说,关于上诉人所陈述的诉讼原由“不单是因为襄州区人社局以其档案年龄未满60周岁为由拒绝为其办理退休,还在于与此同时其申请的4050人员社保补贴因已达退休年龄未获审批”,因为其所述为两个法律关系,本案审理的只是其退休问题,原审法院未给予释明没有不妥,且概括的诉讼原由正确,上诉人如果认为社保补贴和异地医保转入行政机关未履行职责可以另案起诉,故上诉人的以上上诉意见本院不予支持。
根据1999年2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
【权责关键词】合法合法性审查拒绝履行(不履行)合法性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查明的案件基本事实与本院查明的事实基本一致,本院予以认定。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为履责之诉,上诉人柳发国在一审行政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襄州区人社局为其办理退休,诉讼请求非常明确。
全国人口普查

1953年6月30日中国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1953年我国着手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地一个五年计划,迫切需要翔实的人口资料,决定在于1953年在选举工作的同时,举行第一次人口普查。
按照近代人口普查的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颁布了《全国人口普查办法》共18条。
以1953年6月30日24时为人口调查的标准时间。
调查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与户主关系、本户住地等六项。
普查登记的实际时间历时半年多。
1954年11月1日由国家统计局发表了《关于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结果的公报》,公布了这次普查的主要数字:全国在1953年6月30日24时总人口为601938035人,其中直接调查的人口为574205940人,用其他办法间接调查到的人口为27732095人。
1964年我国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于1964年2月11日分布了《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明确指出,这次普查的目的是为了制定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年)和长远规划提供依据。
全国人口登记计算的标准时间为1964年6月30日24时。
普查项目除保留第一次普查的六个项目外,新增了文化程度、本人成分、职业三项,后两项不作汇总。
同时,要求对1964年上半年出生、死亡、迁出、迁入进行核对和登记。
1964年人口普查数字当时没有公布。
到1981年第5期《统计》杂志上,刊载了国家统计局提供的《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的九项主要统计数据》。
普查结果:1964年6月30日24时,全国人口为720370269人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694581759人(不包括台湾省人口、港澳同胞和国外华侨)。
1982年我国第三次人口普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于1982年2月19日分布了《第三次人口普查办法》共28条,规定1982年7月1日零时为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
普查项目共19项,按人填报的项目有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那里;年龄、民族、常住人口的户口登记状况、文化程度、职业、非在业人口状况、婚姻状况、生育子女数和存活子女总数、1981年生育次数等13项,按户填写的有湖的类别(家庭户或集体户)、本户住址、本户人树、本户1981年出生人数、本户 1981年死亡人数和有常住户口已外出一年以上的人数等6项。
1982年湖南岳阳平江县姓氏人口统计及排名给对方更好地发挥

1982年湖南岳阳平江县姓氏人口统计及排名姓氏来源:平江县统计局作者:时间:2005-09-27一、姓氏普查平江历代志书均无姓氏情况记载。
平江县志办分室于1984年组织全县姓氏普查。
以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登记的人口为姓氏普查依据。
通过普查统计,当前867337人中,共有姓氏341个,其中100人口以上的姓氏150个。
这150个姓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8.75%。
通过对部分姓氏族谱查考,已基本查明这150个姓氏迁入平江的年代.迁入人的姓名、定居地点。
还统计1982年各姓氏的人口数。
二、150个姓氏迁平简况1、迁入时间春秋至汉代迁入的姓氏2个;唐代迁入的19个;宋代迁入的37个;元代迁入的15个;明代迁入的35个;清代迁入的42个。
2、迁入前的地区从江西省境迁入的姓氏68个;从广东迁入的15个;从湖北迁入的15个;从福建迁入的6个;从陕西迁入的5个;从江苏迁入的4个;从山东迁入的3个;从河南迁入的3个;从四川迁入的2人;从浙江迁入的1个;从山西迁入的1个;从本省其他地区迁入的27个。
3、迁入时定居的地区迁入时定居三阳区的姓氏14个;安定区19个;嘉义区14个;长寿区20个;金龙区15个;虹桥区11个;南江区14个;钟洞区5个;梅仙区6个;谈岑区7个;瓮江区8个;栗山区7个;县城10个。
341个姓氏按1982年的人口数量统计:10万人口以上的1个;4~5万人口的2个;3~4万的4个;2~3万的4个;1~2万的18个;5000~1万的14个;1000~5000人口的37个;100~1000人口的72个;10~100人口的61个;2~10人的63个;1姓1人的65个。
姓氏人口据1982年人口普查时各姓氏的人口是:(以下按多少为序)李101297,吴45711,陈43551,张32330,方31118,余30884,刘30066,黄29804,王23249,钟22594,彭20296,徐19936,何19149,胡17257,朱15025,罗14888,杨14604,凌14203,喻13816,曾13771,毛12694,周12592,邓12578,向12329,童11632,苏10772,唐10757,欧阳10322,江10061,邹9917,邱8268,潘7429,袁7079,林6272,郑6527,叶6069,魏5937,湛5668,单5700,汤5558,易5288,赵5286,艾5227,姚4584,戴4964,熊4115,赖4347,姜3451,许3983,傅3431,卢3342,谢3121,贺3072,黎2600,潭2952,洪2569,冯2435,孔2333,瘳2272,万2255,田2184,宋2118,顾1877,兰1890,严1871,萧1851,丁1842,龚1742,皮1731,沈1592,程1551,秦1536,饶1431,龙1410,尹1390,涂1339,高1099,董1054,翁1045,汪969,鲁961,缪860,郭856,梁822,晏821,樊814,施794,舒793,佘791,杜731,卓730,甘686,冷641,池637,游609,辜615,伍594,华558,祝548,闵527,蔡507,范476,梅468,欧462,吕446,危446,马431,雀431,孙394,伏387,寻379,符361,房353,古347,骆344,颜335,金327,敖314,柳308,巫301,俞298,管288,仇286,章280,薛276,陆273,裴268,聂254,2文233,韩232,任223,常222,谌218,巢203,蒋201,胥198,夏198,漆198,史171,谈163,162屈,石161,瞿152,纪145,柴140,费134,白122,雷117,温108,左104。
我国历次人口普查大数据

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报[信息港发布时间:2010-08-20 15:48:49进入社区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国国家统计局关于第一次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结果的公报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一日一九五三年,中央人民政府国家统计局协同有关部门,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指示,结合全国普选,举办了全国人口调查。
调查的标准时间是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二十四时。
参加这次调查登记工作的人员共有二百五十余万人。
为了保证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全国组成了各级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并制定了统一的简易可行的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办法。
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严格按照这个办法进行直接调查;但有少数地区不能进行直接调查,而用其他办法进行了调查,其中有未进行基层选举的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待解放的省,国外华侨和留学生等。
为了使这次普查资料全面、确实,曾及时组织了抽样复查,对已经调查登记的人口数目的正确程度进行检查。
全国围共抽查了五千二百九十五万以上的人口(占直接调查登记人口的百分之九),检查的结果是:重复的人口占千分之一点三九,遗漏的人口占千分之二点五五。
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的审核和汇总工作,现已全部完成。
现将中华人民国人口调查登记的结果公布如下:一、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二十四时的全国人口总数为六亿零一百九十三万八千零三十五人。
其中:直接调查登记的人口为五亿七千四百二十万五千九百四十人;用其他办法调查的人口为二千七百七十三万二千零九十五人,有:没有进行基层选举的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八百三十九万七千四百七十七人(根据各该地方政府的资料);待解放的省七百五十九万一千二百九十八人(根据一九五一年公布的数字);国外华侨和留学生等一千一百七十四万三千三百二十人(根据华侨事务委员会等机关的资料)。
二、在直接调查登记的人口中:男子为二亿九千七百五十五万三千五百一十八人,占百分之五十一点八二;女子为二亿七千六百六十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二人,占百分之四十八点一八。
上海人口变化及结构变化分析

历年上海市人口数目变化情况(参考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一、人口性别1、常住人口性别比微升上海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六普”)资料显示,2010年上海2301.92万常住人口中,男性1185.49万人,占总人口的51.5 %;女性1116.43万人,占48.5 %;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06.19,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五普”)相比,上升0.51。
其中,外来常住人口性别比为118.7,比“五普”时下降11.27个百分点。
2、婴幼儿性别比上升“六普”资料显示,2010年上海0-3岁婴幼儿性别比为113.71 ,比“五普”上升3.23 ,且0-3岁年龄段每岁组的性别比均高于“五普”。
其中,外来常住人口0-3岁组婴幼儿性别比为126.13,比常住人口高12.42 ,而户籍常住人口0-3岁组婴幼儿性别比为106.09(见图1)。
显然,外来常住人口婴幼儿的性别比偏高,拉升了全市0-3岁组人口的性别比。
图1 上海0-3岁组婴幼儿年龄性别比3、劳动年龄人口性别比下降“六普”资料显示,2010年上海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中,男性占52%,女性占48%,性别比为108.41,比“五普”时下降2.06。
其中,户籍常住人口中劳动年龄人口性别比为101.43,比“五普”时下降3.96;外来常住人口中劳动年龄人口性别比为117.47,比“五普”下降13.31(见图2)。
10年来,外省市女性大量流入,拉低了上海的劳动年龄人口性别比。
图2 上海劳动年龄人口性别比4、老年人口性别比提高由于老年女性人数高于男性,所以上海老年人口性别比低于100。
“六普”资料显示,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和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性别比均高于“五普”,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性别比为91.7,比“五普”时提高7.69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性别比为85.19,提高5.03;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性别比为65.76,提高6.69(见图3)。
中国人口状况统计(1956-2010年完整版)

中国(中国大陆)历次人口普查主要指标主要指标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普查年份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总人口(万人)59,43569,458100,818113,368126,583133,972性别构成男性(万人)30,799 35,652 51,944 58,495 65,355 68,685 女性(万人)28,636 33,806 48,874 54,873 61,228 65,287 男女性别比107.56 105.46 106.30 106.60 106.74 105.20年龄构成0-14岁年龄段比重(%)36.28 40.69 33.59 27.69 22.89 16.60 15-64岁年龄段比重(%)59.31 55.75 61.50 66.74 70.15 74.5365岁及以上年龄段比重(%)4.41 3.56 4.915.576.96 8.87民族构成汉族人口(万人)54,728 65,456 94,088 104,248 115,940 122,593汉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93.94 94.24 93.32 91.96 91.59 91.51少数民族人口(万人)3,532 4,002 6,730 9,120 10,643 11,379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6.06 5.76 6.68 8.04 8.41 8.49受教育程度大专及以上(万人)416 615 1,422 3,611 11,964高中和中专(万人)1,319 6,779 8,039 11,146 18,799 初中(万人)4,680 17,892 23,344 33,961 51,966 小学(万人)28,330 35,237 37,057 35,701 35,876 文盲人口(万人)23,327 22,996 18,003 8,507 5,466 文盲率(%)33.58 22.81 15.88 6.72 4.08城乡分布城镇人口(万人)7,726 12,710 21,082 29,971 45,844 66,558 乡村人口(万人)50,534 56,748 79,736 83,397 80,739 67,415。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新版]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新版]](https://img.taocdn.com/s3/m/f6094054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06.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关于一九八二年人口普查主要数字的公报1982年10月27日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进行了第三次人口普查。
这次普查工作,从一九七九年年底着手准备,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开始全面登记。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族人民的积极支持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深入细致的工作,到七月十日,除个别遭受水灾的地区略有推迟外,全部完成了普查登记,并在七月底以前全面进行了复查核实工作。
经过事后抽样检查,证明普查登记达到了高质量的要求。
这次人口普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处理。
现将手工简易汇总的主要数字公布如下:(一)总人口。
全国人口为1,031,882,511人。
大陆29个省、市、自治区(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下同)人口和现役军人共1,008,175,288人中,除西藏自治区交通及为困难的个别地方(28,601人)是利用行政记录材料进行估算的以外,全部以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零时为标准时间进行了直接调查。
台湾省人口和福建省金门、马祖等岛屿的人口,是按台湾当局公布的数字计算的。
香港、澳门地区同胞的人数,是按香港当局和澳门当局公布的数字推算的。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的规定,这次普查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人”。
所以,没有对国外侨胞的人数进行调查。
29个省、市、自治区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一九六四年七月一日零时的694,581,759人相比,18年间共增加313,593,529人,增长45.1%,平均每年增加17,421,863人,年平均增长率为2.1%。
(二)性别构成。
29个省、市、自治区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519,433,369人,占51.5%:女性488,741,919人,占48.5%。
性比例(以女性为100对男性的比例)为106.3。
(三)各民族人口。
29个省、市、自治区共有汉族人口936,703,824人,占93.3%:各少数民族人口67,233,254人,占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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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登记表
一、概述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的一次重要人口普查。
该次普查旨在全面了解中国大陆的人口分布、人口数量、人口结构等基本情况,为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政策制定等提供准确的人口数据支持。
二、人口总量及城乡分布
根据登记表显示,1982年中国大陆的人口总量为1.0082亿人。
其中,城市人口共计3,429.5万人,占总人口的34.0%;农村人口为6,647.1万人,占总人口的66.0%。
城市人口较上次人口普查增加了约1520万人,而农村人口则增加了约2300万人。
三、性别比例及人口结构
1. 性别比例:根据登记表数据显示,1982年中国大陆男性人口为5,567.7万人,占总人口的55.2%;女性人口为4,51
2.3万人,占总人口的44.8%。
男女性别比例为122.5:100,呈现出男性略多于女性的情况。
2. 年龄结构:根据登记表数据显示,1982年中国大陆的人口年龄结构呈现出相对较为年轻的特点。
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34.6%,15-6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59.4%,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6.0%。
可见,中国大陆的人口主要集中在劳动年龄段。
四、民族构成
根据登记表数据显示,1982年中国大陆共有56个民族。
其中,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1.96%,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04%。
汉族人口数量最多,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分布较为分散。
五、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
根据登记表数据显示,1982年中国大陆的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有所提高。
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和半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22.3%,初中文化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23.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16.7%。
可以看出,相较于上次人口普查,中国大陆的受教育水平有所提高。
六、家庭户口情况
根据登记表数据显示,1982年中国大陆的家庭户口情况如下:一人户占总户数的19.2%,二人户占总户数的33.1%,三人户占总户数的22.6%,四人户及以上占总户数的25.1%。
可以看出,大多数家庭户口为二至四人户。
七、人口流动情况
根据登记表数据显示,1982年中国大陆的人口流动情况如下:外出务工人口为2,665.2万人,占总人口的26.4%;外来人口(外地人)为1,598.3万人,占总人口的15.9%。
可以看出,人口流动在1982年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普遍现象。
八、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情况
根据登记表数据显示,1982年中国大陆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情况如下:计划生育人口占总人口的79.1%,自愿生育人口占总人口的20.9%。
可以看出,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推行和接受。
九、人口普查的意义和影响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的结果为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政策制定等提供了重要的人口数据基础。
通过普查数据,政府能够更好地了解人口的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政策,促进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总结: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登记表记录了当时中国大陆人口的基本情况。
通过该次普查,我们了解到人口总量、城乡分布、性别比例、人口结构、民族构成、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家庭户口情况、人口流动情况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情况。
这些数据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对于推动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