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2019年云南省地方公派
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管理细则的通知

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管理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8.18•【字号】云教规〔2019〕4号•【施行日期】2019.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管理细则的通知云教规〔2019〕4号各州市教育体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加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精神,现将《云南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8月18日云南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管理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精神,加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指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管理工作,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做好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征集和招录工作(一)确定培养需求。
各州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教师队伍编制及补员需求,会同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精准确定公费师范生年度培养需求,提前编制接收公费师范生计划。
省教育厅每年统筹各地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向教育部和部属师范大学报送需求信息。
(二)做好招录工作。
省教育厅配合部属师范大学做好公费师范生提前批次的招生录取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发放招生简章或宣传册、召开招生政策宣讲会、组织优秀公费师范生报告会等方式,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回本省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2014学年省级优秀学生评选结果的通知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2014学年省级优秀学生评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12.23•【字号】•【施行日期】2013.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2014学年省级优秀学生评选结果的通知各州、市教育局,省属有关学校:我省2013-2014学年高中阶段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已圆满结束。
经过自下而上的推荐、评选、公示、审定,共评出省级优秀学生41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希望省级优秀学生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全省教育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全省青少年学生要以省级优秀学生为榜样,热爱祖国,积极主动,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附件:2013-2014学年省级优秀学生名单云南省教育厅2013年12月23日附件2013-2014学年省级优秀学生名单昆明市郭锦曦女汉族共青团员昆明市第一中学高三理(1)班吕绚黎女汉族共青团员昆明市第一中学高三文(1)班罗珍雄男汉族共青团员昆明市第三中学高三(1)班张关立男汉族共青团员昆明市第三中学高三(2)班王成果男汉族共青团员昆明市第十中学高三(9)班朱睿宇男汉族昆明市安宁中学高三(1)班周权男汉族共青团员昆明市安宁中学高三(1)班昭通市杜金霜女汉族共青团员云天化中学高三(148)班李佳龙男汉族共青团员昭通第一中学高三(428)班高伟男汉族共青团员昭通第一中学高三(428)班曲靖市罗方悦女汉族共青团员曲靖市第一中学高三(1)班杨李佳女汉族共青团员曲靖市第一中学高三(20)班钱跃鹏男汉族共青团员曲靖市第二中学高三(2)班李建霖男汉族共青团员宣威市第五中学高三(251)班何仲华男汉族共青团员会泽县茆旺中学高三(3)班楚雄州胡安康男汉族共青团员楚雄第一中学高三(337)班呼丽莎女汉族共青团员大姚县第一中学高三(5208)班玉溪市赵冠南男汉族共青团员玉溪市第一中学高三(8)班潘媛女汉族共青团员玉溪市第一中学高三(16)班红河州杨栗男汉族共青团员红河州个旧一中高三文(3)班吴何千凡男汉族共青团员红河州蒙自一中高三(1101)班钟晓萌女汉族共青团员红河州建水一中高三(6)班文山州马兴林男苗族共青团员文山州第一中学高三(18)班沈杨蔻蔻女壮族共青团员文山州文山市一中高三(15)班普洱市石舒华女汉族共青团员普洱市第一中学高三(255)班苏子舒男拉祜族共青团员思茅一中高三(298)班西双版纳州周柯男壮族共青团员西双版纳州一中高三理(5)班大理州杨舒敏女白族共青团员大理州下关一中高三文选班杨永钰男白族共青团员大理州下关一中高三理选班赵文华男汉族共青团员大理州大理一中高三(340)班保山市邵松承女汉族共青团员保山第一中学高三文选班赵明祥男汉族共青团员保山第一中学高三理选班德宏州杨杰男汉族共青团员德宏州陇川一中高三(179)班丽江市李明慧女汉族共青团员丽江市第一中学高三(339)班怒江州石羽女白族共青团员怒江州民族中学高三文(1)班迪庆州江此男藏族共青团员迪庆州藏文中学高三(22)班临沧市张逸男汉族共青团员临沧市一中高三(1)班杨月娇女汉族共青团员凤庆县一中高三理(8)班云南师大附中赵浩宇男汉族共青团员云南师大附中高三文(5)班云南大学附中罗瑞男汉族共青团员云南大学附中高三理(3)班云南民族中学马强男回族共青团员云南民族中学高三(9)班。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等院校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的若干意见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等院校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08•【字号】云发[2006]11号•【施行日期】2006.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等院校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的若干意见(云发[2006]11号2006年7月8日)为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全面合作的历史性机遇,加快我省对外开放步伐,提高我省对外开放水平,推进高等院校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提高我省高等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高等院校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高等院校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是贯彻国家睦邻友好、和平发展外交战略的需要,有利于构建和谐、安定的国际周边环境。
(二)高等院校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是我省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扩大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扩大与国际特别是周边国家在教育、科技、文化和经济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培养区域合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云南国际地位、经济水平和综合实力。
(三)高等院校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是我省高等教育自身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在经济全球化、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下,积极拓展国际教育市场,特别是周边国家教育市场,有利于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的教育资源,内引外联,优势互补,为我省培养大批高素质的、具有国际视野和懂得国际合作的外向型人才;有利于建设重点面向周边国家的各类人才培养和汉语国际推广基地,提升高等教育的整体质量和影响力;有利于以教育合作为先导,推动云南企业走向国外,推动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6.18•【字号】云教函〔2019〕139号•【施行日期】2019.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9〕139号各州、市教育体育局: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12〕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9〕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通知如下:一、选派范围受援地涉及我省89个县(名单见附件1),支教教师及学校管理人员选派范围包括:从相对发达省区、省内外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我省相对发达的州市到受援地支教;从本州市相对发达城市到受援县、市、区支教;从县、市、区学校到受援地乡(镇)以下学校支教。
鼓励89个受援县以外的非受援县派出优质教师资源前往受援县支教,鼓励跨州市、跨县支教。
二、选派要求原则上选派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骨干教师,幼儿园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学校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
大学生实习支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不列入选派范围,短期的基层巡讲和支教、试用期教师不列入选派范围。
支教以全日制工作形式为受援地提供服务,按照学年开展支教教师选派工作,各地在选派2019年秋季支教教师时应确保其支教时间达到1学年,鼓励延长支教时间或留任工作。
各地要切实按照政策实施范围,严把选派条件,提高选派质量,完成选派计划,确保支教教师按时上岗。
三、选派形式鼓励以“组团式”形式选派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
2019年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研究生项目结题验收通知 .doc

2019年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研究生项目结题验收通知各学院及有关同学:按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管理规定,对我校承担的2019年到期的省教育厅科研基金研究生项目进行验收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名单上2019年毕业的同学准备验收材料二、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清单1.项目合同任务书(复印件一式一份)2.研究工作总结(撰写要求见后,要求详写,一式一份)3.其他附件材料(论文、应用证明、成果图片等,一式一份)4.项目终结报告书(下载表格填写,一式二份)5.项目验收证书(下载表格填写,一式二份)三、以上材料每一份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前3项制封面装订成册(封面要求见附件二),后2项为单行本不要装订四、请导师草拟验收意见五、3月30日前交材料到校科技处106室,电子材料及验收意见发到邮箱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终结报告书,验收证书可到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科技处2019年3月12日附件一:结题验收项目名单2019年云南农业大学承担的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研究生项目名单附件二:封面第一页项目编号: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材料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完成单位:研究起止时间:××项目组20 年月第二页目录1.任务合同书2.研究工作总结3.其他附件材料等(可以细化)﹡研究工作总结撰写要求:项目的主要来源、立项依据;项目(课题)合同要求的主要研究开发内容及考核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课题)实施的主要研究开发内容、结果及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详写);项目(课题)实施解决的技术关键,其技术水平与国内外同类研究开发的比较;项目(课题)实施所获成果情况(详写);项目(课题)实施所获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情况;人才培养情况;项目组成员具体承担的工作及工作量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课题)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经验教训总结,包括对管理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作者:来源:《云南教育·视界》2017年第07期为加大我省乡村教师培养力度,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推动师范生培养模式改革,根据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要求,自2017年起,在全省开展公费师范生(即地方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和定向就业工作。
公费师范生按照有编有岗、统一考试、签订协议、公费培养、定向就业、履行服务期承诺的原则进行培养和使用。
2017年的培养方向为小学全科教师和初中一专多能教师,培养人数共356人,其中小学全科教师212人,初中一专多能教师144人。
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补助。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回定向岗位县(市、区)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任教,服务期为6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10号)要求,自2017年起,在全省推进公费师范生(即地方免费师范生,下同)定向培养和定向就业工作。
一、实施范围(一)在各地申报乡村教师岗位需求的基础上,按照有编有岗、统一考试、签订协议、公费培养、定向就业、履行服务期承诺的原则,生源地优先,面向全省招录高中阶段毕业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各地乡村学校持续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
(二)遴选符合条件的省内高等学校承担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培养学制为3~4年,毕业生取得毕业证、授予相关学科学士学位。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回定向岗位县(市、区)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任教,服务期为6年。
(三)公费师范生培养方向为:学前教育教师、小学全科教师、初中一专多能教师、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民汉双语教师。
二、培养计划(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补充乡村教师队伍的实际需求,商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确保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衔接的基础上,准确确定公费师范生分学段、分学科的年度需求计划,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报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经州(市)人民政府同意,于每年9月底前,将《云南省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统计表》报省教育行政部门,用于编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和培养经费预算。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昆明医科大学举办中缅泌尿外科会议的函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昆明医科大学举办中缅泌尿外科会
议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9.06.03
•【字号】云教函〔2019〕122号
•【施行日期】2019.06.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昆明医科大学举办中缅泌尿外科会议的函
云教函〔2019〕122号省外办:
省教育厅收到《昆明医科大学关于举办中缅泌尿外科会议的请示》(昆医大外〔2019〕46号)。
昆明医科大学拟于2019年7月12~14日在昆明晟世仟和酒店举行中缅泌尿外科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为尿路结石、泌尿生殖系肿瘤及泌尿外科微创技术临床应用等领域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
会议拟邀请缅甸约20名专家参会。
会议预算17.637万元,由省商务厅专项经费承担。
为加强云南省乃至全国泌尿外科领域的交流与研讨,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在临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省教育厅拟同意昆明医科大学举办中缅泌尿外科会议。
妥否,请复函。
云南省教育厅
2019年6月3日。
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命名表彰2012年云南省级文明学校的决定

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命名表彰2012年云南省级文明学校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2.18•【字号】•【施行日期】2013.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命名表彰2012年云南省级文明学校的决定各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2012年,我省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加强学校建设和管理,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推动文明学校创建,取得明显成绩。
经各学校申报,州、市教育局检查推荐,省教育厅抽查,省级文明学校评选委员会评审,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审定,共评出云南大学等91所学校为2012年省级文明学校(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命名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省级文明学校进一步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创建文明学校成果,全面提高学校综合办学水平。
希望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以省级文明学校为榜样,树立先进教育理念,切实加强学校现代管理,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2年云南省级文明学校名单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2013年2月18日附件2012年云南省级文明学校名单(91所)高校(9所):云南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云南工商学院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2所):云南东方中医药中等专业学校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昆明市(9所):盘龙区金康园小学盘龙区新迎小区第二幼儿园五华区文林小学五华区云铜中学官渡区东站小学宜良县第一中学嵩明县牛栏江镇新营小学石林县鹿阜中学禄劝县屏山中学昭通市(7所):昭通市卫生学校大关县木杆中学绥江县第一中学彝良县第一中学彝良县民族中学水富县第二中学水富县向家坝镇云富中心学校曲靖市(7所):曲靖工商职业技术学校麒麟区麒麟小学宣威市第八中学富源县墨红镇补木中心小学罗平县罗雄镇大水塘小学师宗县丹凤完全小学会泽县实验高级中学玉溪市(5所):江川县翠峰中心小学澄江县第五中学峨山县富良棚中心小学新平县建兴中学元江县因远镇中心小学保山市(3所):保山第十中学施甸县第二完全中学龙陵县第二中学楚雄州(6所):楚雄州工业学校楚雄市金鹿中学楚雄开发区永安小学双柏县第一中学武定县九厂小学禄丰县第二幼儿园红河州(7所):开远市乐白道中心小学蒙自市第四小学建水县曲江镇中学建水县曲江镇欧营明德小学石屏县龙朋镇小学弥勒县朋普中学金平县金水河镇口岸小学文山州(5所):文山州特殊教育学校砚山县干河中学马关县第三小学广南县第三中学富宁县板仑中学普洱市(6所):普洱第二中学思茅区第六中学宁洱县德安中心学校镇沅县古城乡中心小学镇沅县幼儿园澜沧县惠民乡中心完小西双版纳州(1所):景洪市勐龙镇小学大理州(7所):大理市下关第三中学弥渡县牛街彝族乡民族中学祥云县职业高级中学宾川县大营镇排营初级中学南涧县第一中学鹤庆县云鹤镇幼儿园剑川县沙溪镇初级中学德宏州(3所):芒市第一小学瑞丽第三民族中学瑞丽市经济开发区畹町小学丽江市(3所):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丽江市古城区大研中学华坪女子高级中学怒江州(3所):福贡县民族中学兰坪县石登乡中心完小贡山县丙中洛中心小学迪庆州(2所):迪庆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小学临沧市(6所):临沧市技工学校临翔区南屏小学凤庆县三岔河中学云县涌宝中学双江县勐库中学镇康县勐捧镇岔沟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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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2019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选拔简章一、总则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提升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更好地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人文交流内涵发展,强化教育对外开放高端引领,立足选派云南省八大产业急需专业人才,加快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人才的培养,支持与推动云南省经济、教育、科研事业发展,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地方发展特色,做好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派工作制定本办法。
云南省教育厅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选派计划2019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计划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将在全省教育系统范围内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100人左右。
(一)选派项目及计划1.“双一流”学科建设出国留学项目选派目的:为加强一流学科建设,提升云南省高校在周边国家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推进我省高校“双一流”人才培养,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着眼于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
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应用型、复合型的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促进高端智库建设,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1.资助计划:40人;2.资助期限:6-12个月,成组派出(6个月);3.资助内容: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含医疗保险);4.派出方式:自行对外联络,个人派出或成组派出(3-4人);5.资助方式:省教育厅全额资助;6.派出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2.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项目选派目的:为加快推进云南省新时期高等教育对外开放工作,支持建设高校积极参与国家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把云南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教育辐射中心和来华留学的重要目的地为目标,拓展深化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内涵发展。
加大通晓南亚东南亚国家语言、国情、法律及贸易规则等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支持国别区域研究中心建设,肩负起“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使命,在云南省人民政府与周边九个国家建立的合作机制框架下,更好地推进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建立宽领域、深层次合作关系。
1.资助计划:20人;2.资助期限:6个月;3.资助内容: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含医疗保险);4.派出方式:自行对外联络,个人派出;5.资助方式:省教育厅全额资助;6.派出身份: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
3、“一带一路”建设出国留学项目选派目的:云南主动融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教育部与云南省签订《“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结合云南地方发展需求,以对外开放为先导,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云南独特的区位和人文优势,加快我省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支持与推动云南省经济、教育、科研事业发展。
1.资助计划:20人;2.资助期限:6-12个月;3.资助内容: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含医疗保险);4.派出方式:自行对外联络,个人派出;5.资助方式:省教育厅全额资助;6. 派出身份: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
4、高级翻译官出国研修项目(英语)选派目的:以期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服务我省经济、文化、教育、社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翻译人才。
1.资助计划:20人;2.资助期限:3个月;3.资助内容:往返国际旅费、学费、生活费、食宿费等;4.派出方式:省教育厅统一联络,成班派出;5.资助方式:省教育厅与派员单位按6:4配套比例共同承担;6. 派出身份:访问学者。
(二)选派学科选派学科根据各高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申报计划选派,具体结合国家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已挂牌省级重点学科进行重点资助。
三、申请条件(一)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访问学者项目申报必须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研究生毕业后应曾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者应为我省各高等院校在职管理和教学人员。
曾享受任何公费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云南省地方公派留学基金资助;4.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
此外,申请人还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5.具有较强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身心健康(须附地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7.外语水平须达到规定的标准,具体要求请见(附件4)《云南省2019年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
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二)各项目具体要求1.“双一流”学科建设成组派出出国留学项目(1)项目组负责人应为正高级职称、研究生导师,应为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实验室、研究中心负责人或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或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派出时外语须达到地方公派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要求。
(2)项目组成员须为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需要有一定的外语基础;(3)项目组人员申报时必须提交含整组人员信息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2. 高级翻译官出国研修项目(英语)(1)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英语教师;(2)具有英语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4)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 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项目、“一带一路”建设出国留学项目两个项目申请者都应符合本简章申请项目的基本条件。
(三)云南省地方公派留学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1.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或云南省地方公派留学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2. 已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公派出国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3.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4. 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5.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6.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或云南省地方公派留学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7.配偶已取得公派留学资格(含已在国外、准备派出)人员不予申报,请各单位人事部门严格把关;8.各类公派留学项目录取后自行放弃资格,工作不满5年人员不予申报,申请放弃获省教育厅批准人员2年不予申报。
四、选派办法(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
2019年请受理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
(三)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评审),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推选单位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推荐人员名单(具体要求见附件1、2、3)统一提交至云南教育对外交流中心,不接受个人报名。
(四)云南省教育厅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核,组织专家通过材料评审或面试的方式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
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1.申请人综合素质。
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项目、经历及能力、综合表现、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等;2.留学目的国、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3.国外导师情况;4.拟留学专业情况;5.出国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6.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
五、派出与管理(一)留学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0年12月31日。
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经省教育厅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二)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云南省教育厅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留学期限相关规定》(云教外〔2003〕99号)《关于地方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云教外〔2007〕345号)《云南省地方公派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被录取人员应遵守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资助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
如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违约,将按以上文件中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被录取人员在派出前,需与云南省教育厅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云南省地方公派留学版)并办理协议书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云南教育对外交流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三)高级翻译官出国研修项目(英语)由云南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派出;获得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资助的留学人员派出后,其在国内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的申请人,留学国别按照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国别进行评审录取,云南省教育厅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五)推选单位应跟踪评估留学人员学习研究情况,制定本单位有关管理办法,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具体工作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
留学人员派出前,推选单位应对其进行行前教育,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同时,加强心理、精神和道德与诚信等方面的教育指导。
(六)推选单位应合理安排留学人员工作,保证按期派出,并于12月底前将本年度录取未派出人员名单及原因提交统一提交至云南省教育厅。
留学人员派出后,应加强对其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协助云南省教育厅和驻外使(领)馆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
在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进行考核,确保留学效益。
(七)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云南省地方公派《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按要求定期向推选单位和云南省教育厅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履行按期回国回省回原单位服务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