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一、相关概念和重大意义(一)什么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1、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享有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范围等,遵从过罚相当、公正合理的要求,对违法行为自行决定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等的选择权。
★2、自由裁量和羁束裁量羁束裁量:权限范围、幅度行为方式、数量界限等都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例如,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和证照、责令停产停业),无需选择。
自由裁量:法定可选择幅度内的自由选择。
实际上就是要求行政机关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选择决定。
这是规范裁量权的主要范畴。
这一点,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清楚,不能混同。
★3、举例分析:《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为什么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1、由立法的有限性和违法行为的无限性决定违法行为成千上万、纷繁复杂、瞬息万变;法律、法规、规章目前不可能将每一种情况规定,只能笼统规定。
2、我国法律制度的内在需要从我国法定的行政行为看,行政处罚的数量最多,达80%左右,是否合法合理处罚直接关系依法行政。
3、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现状决定对法律法规的掌握与执行力;熟人说情;以权谋私等4、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2006年《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2007年7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 2007年12月19日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 2008年5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5、省政府“两转两提”的重要内容郭庚茂省长在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三)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本质1、一般性认识★法律规定有处罚幅度和种类可选择(前提)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划分阶次(内容)加强内部制约和政府监督(保障)体现罚责相当原则,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出发点和落脚点)2、更深层次的认识从正义女神看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从中国独角兽与公正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结构和特点(一)结构主要有条文式和表格式两种举例条款式: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裁量标准表格式:序号行政处罚依据裁量阶次违法行为表现情形行政处罚标准1 法规规定第…条(二)特点1、处罚标准与法条精神一致不一致的表现形式:超出了法定权限范围;不应当划分的勉强划分;自行增加或者减少了法条的关键内容;通过主观想象来随意确定;增设处罚种类。
行 政 处 罚 中 自 由 裁 量 权 的 理 解和适用培训

行政处罚中自由裁量权的理解和适用培训
行政处罚中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处罚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情况,依法自由决定是否给予处罚以及处罚的方式和程度的权力。
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的一种特权,其具体范围和方式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理解和适用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理解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培训人员需要理解处罚的范围、程序和原则等。
2. 掌握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培训人员需要了解行政处罚中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如公正、合法、适度等,通过案例分析等形式,让学员了解如何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3. 熟悉案例分析方法:培训人员应通过实际案例分析,让学员熟悉如何根据具体情况行使自由裁量权,引导学员分析各种情况下的合理处罚决策。
4. 学习规范操作流程:培训应重点介绍行政处罚的操作流程,包括事先调查、听证程序、处罚决定等,让学员了解在实际操作中如何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5. 培养专业素养:培训应注重提高学员的专业素养,包括法律知识、业务素养、沟通协调能力等,使其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决策。
通过上述培训内容的学习和实践,行政机关的相关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自由裁量权,在行政处罚中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裁量,确保处罚的公正、合法和适度。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引言概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在执行法律时所拥有的一种权力,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裁量,对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决定。
在上篇文章中,我们已经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在本文中,我们将继续深入研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重点关注其实践中的问题和挑战。
正文内容: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合法性1.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法律依据a.国家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b.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关系2.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a.理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目的和意义b.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与法治原则的关系3.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界限和限制a.避免滥用和任意裁量b.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限制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实践中的问题和挑战1.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不确定性a.不同的法律适用和解释导致裁量标准的不一致性b.行政机关在实践中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差异2.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风险a.行政机关滥用自由裁量权导致不公正的处罚决定b.自由裁量权被滥用的背后原因和解决途径3.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机制a.监察机关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和调查b.司法审查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制约和监管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a.司法解释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解释和规范b.建立更为完善的立法和制度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5.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改革和完善a.探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具体适用和裁量标准b.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程序和机制总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在执行法律时所拥有的一种重要权力,既有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也面临着一系列实践中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我们应该加强监督机制,完善司法解释和规范,并积极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改革和完善,以实现行政处罚的公正和有效。
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及其限制

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及其限制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的一种强制措施,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正常进行。
在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行使着自由裁量权,这是一项重要的权限,但也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本文将就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及其限制进行探讨。
一、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处罚过程中的决策权与裁量权。
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处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选择适用的处罚种类、处罚数额和审理程序等,以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
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体现了行政机关在处罚过程中的灵活性和效率。
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的基础是法律的授权。
法律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这个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了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此外,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还受到行政法律原则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约束。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限制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虽然重要,但也需要受到一定限制,以防止滥用权力和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主要受到以下方面的限制:1. 法律约束: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必须依法进行,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行政机关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处罚程序等要求,确保处罚合法有效。
2. 公平原则: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必须遵守公平原则,不能片面地对待当事人。
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考虑到各方利益,平衡处罚的严厉程度和社会效果,确保处罚公正合理。
3. 适度原则:自由裁量权行使应当适度,不能过轻或过重。
行政机关在决定处罚数额时,应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的主观情况等因素进行权衡,确保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不陷入过度扩大处罚的情况。
4. 限期原则: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遵循限期原则,即要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作出裁决。
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尽快作出裁决,避免耽误当事人正当权益。
5. 裁量权的复核和救济机制: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行使后,当事人有权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进行救济。
论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论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论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引言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处罚权力时,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法律规定,自主决定对违法行为采取何种处罚措施以及处罚的种类、幅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量的权力。
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争议。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相关问题。
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础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础主要包括法律依据和行政机关的职能定位。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力是由宪法和法律明确授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具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
此外,行政机关的职能定位也为其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供了依据。
行政机关作为国家的行政管理机构,具有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的职能。
行政处罚作为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充分体现了其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特点。
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和限制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主要包括处罚措施的选择、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的决定等方面。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自主决定对违法行为采取何种处罚措施,可以选择行政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不同的处罚方式。
此外,行政机关还可以自主决定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根据不同案件的情况,可以选择轻微处罚或者重罚以起到威慑效果。
然而,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首先,行政处罚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不能超出法定权限。
其次,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裁量权,不能随意、滥用职权,否则将导致裁量权的滥用和不公正的处罚。
因此,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谨慎权衡,确保裁量权的公正和合理性。
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意义和作用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合理使用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浅议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

浅议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浅议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引言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一种管理手段,它通过给予违法行为者一定的制裁措施,以达到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即行使行政裁量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违法行为进行量刑和处罚的决定。
本文将从的角度对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进行浅议,探讨其含义、限制以及适用原则。
自由裁量权的含义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可以自主决定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度、方式和期限等,以实现公正、公平、合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能够在处罚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变通的决策。
同时,自由裁量权也是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有助于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灵活性,同时也能减轻司法资源的压力。
自由裁量权的限制虽然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限制下进行。
以下是自由裁量权的主要限制:法定限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行政机关不能随意或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行使裁量权。
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裁量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合规性。
适当限制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判断,并遵循适当限制的原则。
即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正义的前提下,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依法进行处罚,不能滥用权力或过度惩罚。
程序限制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该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机关在行使裁量权时,应该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依法审慎判断,不得随意扩大或限制自由裁量权的范围。
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原则为了保证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
以下是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原则:等级相当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该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社会影响等因素,对不同的违法行为进行量刑和处罚。
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是什么意思

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是什么意思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有权自由选择适用的处罚方式和量刑标准的权力。
它是行政处罚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和灵活性。
一、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的含义及作用1.1 自由裁量权的定义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在行使行政处罚权时,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有权自由选择适用的处罚方式和量刑标准的权力。
1.2 自由裁量权的作用自由裁量权使行政机关能够充分考虑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和社会效果,灵活选择适当的处罚方式和量刑标准,从而更好地实现行政处罚的目的。
二、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范围和原则2.1 适用范围自由裁量权适用于行政处罚中的处罚方式、处罚金额、处罚期限等方面,不同的违法行为和情节将在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进行量刑、决定处罚方式等。
2.2 适用原则2.2.1 合法性原则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限制。
2.2.2 公平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公正、公平地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得歧视或偏袒。
2.2.3 适当原则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等因素,选择适当的处罚方式和量刑标准。
2.2.4 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兼顾惩罚的效果和对违法行为当事人的教育作用,以达到改正错误、预防违法的目的。
三、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限制和监督机制3.1 行使限制自由裁量权虽然具有一定的自由度,但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随意滥用或违法行使。
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背法律的目的和原则。
3.2 监督机制为保证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行使合法、公正,监督机制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对于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公正性等问题,当事人有权要求行政机关进行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措施。
四、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案例分析附件2:相关法律法规五、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直接采取的强制措施。
浅论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

浅论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浅论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1. 引言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执法中的重要概念,尤其在行政处罚中具有重要作用。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主体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作用。
然而,在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是否具有自由裁量权成为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本文将浅论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探究其含义、限制和合理运用。
2. 自由裁量权的定义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职权时,根据法律规定和情况具体情况,可以自行决定采取何种执法措施的一种权力。
在行政处罚中,自由裁量权允许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性质以及违法行为主体的情况,进行灵活的裁量和决策。
3. 自由裁量权的限制虽然自由裁量权赋予了行政机关一定的自主权,但是这种自主权并非无限制的。
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并且受到一定的权力约束。
主要的限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法定条件的限制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为依据。
行政处罚必须依据明确规定的法律条文,不能凭空捏造罪名或违法程度。
此外,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还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确保裁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2 程度的合理性限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在一定的程度上合理。
行政机关不能滥用自由裁量权,不得对同一种违法行为作出不一致的处罚决定,不得因特殊情况而擅自扩大惩罚范围。
行政机关在裁量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判断,确保处罚的公平和公正。
3.3 监督与制约的限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还需要受到其他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接受上级机关和其他监督机构的监督,确保裁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此外,违反法律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途径进行救济,从而强化对行政机关的制约。
4. 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在行政处罚中的合理运用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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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赵贵宁1(青海民族学院公共管理系,青海西宁810007)[摘要]伴随国家法治化制度的健全,人们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近年来出台了许多的法令法规。
本文主要就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中自由裁量权实施过程中的缺失和问题,做浅显的探讨。
[关键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制行政监督任意裁量权首先应该知道行政处罚权从法条中产生时就带有自由裁量权的性质,法律在赋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权的同时就给予了其行政自由裁量权,并已在执法实践中被认可。
自由裁量权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但也应该注意到,当前这种权力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因而往往被滥用,使得自由裁量权有时候沦为“任意裁量权”,这显然是与我国《行政处罚法》相违背的。
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现状和缺失我国《行政处罚法》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上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范围等内容做出了一些规定,但由于行政体制上的不完善,监督机制尚不健全,以及诸多超乎法律因素规制之外的实际情况,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人员对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拿捏仍存在很多的不足,我们必须要清醒面对。
(一)授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一是适用裁量权的主体混乱,权限模糊。
本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该由有拥有处罚权的特定主体行使,而我国确没有统一、明确的限制性法律规定。
二是行政处罚权的自由裁量弹性幅度和裁量范围过大,相关规定不准确,缺乏明确而具体的适用标准、处罚的种类、方式和行政程序随意性大。
通常会出现由于行政执法人员腐败而导致一地同类案件出现较大的裁量差异,影响群众对处罚结果的满意程度。
1作者简介:赵贵宁,汉族,(1976-),甘肃兰州人,青海民族学院2005级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二)行政执法环境的复杂性多变性导致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法律给予行政主体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是达成行政立法目的和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需要,但这种“自由”处身于现阶段复杂、多变的执法环境之中,又导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三)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影响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
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对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具有较大的影响,当前有些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不高,在各种内在外在因素的作用下,自觉或者是不自觉地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突出表现在主观因素过强影响到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
我国目前对行政主体的监督主要依靠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和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社会舆论等外部监督。
其中,行政系统内部对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但因为没有适应的配套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规制,很多监督机制只是纸上谈兵,并未真正落到实处。
二、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要性一般认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遵循《行政处罚法》的基础上,依据法律确定的目的、精神和原则,根据自己的知识、方法和技能,基于客观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行政处罚行为方式、范围、幅度等的自由选择权。
根据我国国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具体表现在:(一)是否违反行政秩序行为的定性方面需要自由裁量权来衡量。
对于介于违反行政秩序行为与非违反行政秩序行为之间的临界行为性质的确定,由于受定量因素的影响,往往需要依据自由裁量权加以解决,不可能都由行政法律全部明确规定。
大量的违反行政秩序行为无明确情节规定,需要酌定考虑,一般体现为“情节尚未构成犯罪”、“尚不够刑事处罚”、“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等法律规定,旨在同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相区别。
这时,就需要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通过对事实、情节诸要素进行综合考虑,酌定判断。
(二)适用何种处罚程序的不明确性。
《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这是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的有关规定。
规定中,是否适用简易程序,除了事实、情节、处罚结果等条件外,行政工作人员有权经主观判断,最后依法确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即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与否,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决定权。
(三)处罚结果的决定在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问题上,行政机关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调查终结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于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其中“违法情节轻微”,规定上很模糊,只有依赖自由裁量来确定。
其次,大量行政法规在设定违反行政秩序行为的处罚内容时,不仅设定了不同的处罚种类,而且还设定了不同的罚档和处罚幅度。
在确定最后具体的处罚结果时,完全取决于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
(四)自由裁量权在处罚期限上的确定。
有关行政处罚的期限,实质是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的期限,对此,在目前的行政立法中,除个别专门的行政处罚法律有所规定外,大量的包括《行政处罚法》在内的行政处罚法律未作规定。
尽管这是一个明显的立法缺陷,但至少在目前大量的行政处罚案件中,行政机关有权自由决定案件的结案时间。
这样,极有可能造成延迟处罚或行政处罚消极不作为,即便不违法,但违反了行政效率原则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原则,从而影响到行政活动的公正性。
另外,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的法定权利,也是其法定义务,行政机关不能援引自由裁量权的规定作为其放弃作为的理由,否则也是违背了法律授权的目的。
可见,在遵循“处罚法定”的前提下,行政处罚主体拥有和运用自由裁量权有明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行政处罚的灵活性和务实性,同时也为权力的滥用提供了温床。
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行政处罚法》设定了行政处罚基本原则,是一切行政处罚行为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任何自由裁量行为必须首先以遵循行政处罚基本原则为前提。
(一)处罚法定原则,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依照法定依据,由法定主体在法定职权内,依据法定程序进行这是依法行政原则在行政处罚上的集中体现,也是自由裁量权适用的首要原则,它要求自由裁量的主体、裁定范围、裁定内容必须由行政法律明确设定。
(二)公正原则,即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公正”作为行政执法的最高理念,既包括实体的公正,也包括程序的公正,是依法行政在行政处罚领域的重要体现,也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和执法道德的最高原则与标准,从而指导与监控其自由裁量权。
《行政处罚法》及其他相关行政法律均有将“公正原则”具体化的规定,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遵循这些规定,尤其是公正的程序规定。
美国最高法院的韦德法官认为:“程序公正和符合法律,是自由不可让度的实质内容。
严厉的实体法只有得到公正和毫无偏袒的执行才能为人们所忍受。
”自由裁量权本身包含着主观选择,在行政处罚程序中确立公正原则,旨在从客观上排除恣意自由裁量,确保处罚的公正性。
(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原则,这是现代宪政理念在行政处罚中的集中体现,也是运用自由裁量权实施行政处罚时,平衡处罚事实、责任及处罚结果的杠杆。
可以这样说,行政处罚的实质意义在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既包括一般意义上的财产、人身等权利,也包括行政处罚程序中当事人依法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如申请回避权、陈述权、申辩权;依法获得告知权或申请听证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依法请求赔偿权等。
行政处罚程序中确立的当事人权利实质是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力的制约与平衡,当然也包括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在内。
(四)法律责任不能替代原则,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他人不可替代。
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制措施基于现实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和诸多缺失之处,行政机关应该对其适度规制,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范和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
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行政听证。
行政听证是在行政处罚决定做出之前,行政机关履行告知义务且行政相对人依法行使听证的权力,行政机关召开听证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或申辩,并接纳其提供的新的证据进而正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广泛听取意见,使行政处罚决定合法、适当,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它包括行政告知行政相对人确定行使听证的权利,行政机关召开听证会,听取行政相对人申辩或接纳证据并予以答复和做出处罚决定等一系列行政程序。
行政机关应严格依法落实行政听证制度。
(二)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方面的审查,进而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它具有监控行政权力的功能,可以对不合法和裁量失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做出撤销、变更的决定或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它具有一定的司法性质,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纠错机制和国家行政救济机制的实际运作,对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具有主要的监控作用。
行政复议机关应依法严格执行这项制度,以便即使纠正违法或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行政赔偿。
行政主体因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而使行政相对人权益受损的,行政机关应依法适当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机关及其经办人员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为此行政机关应努力提高其行政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水平,建立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赔偿追究机制,尽量减少行政过错,杜绝行政人员腐败。
(四)行政监察。
行政监察是指行政监察部门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并检举其违法失职行为的一项工作。
行政监察必须加强对行政处罚自由法治经纬裁量权行使的情况调查和监督,拓展申诉、举报和控告的渠道,广泛收集相关信息,及时检举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及时向有处罚权的机关提出对违法失职行政机关和经办人员的处分意见。
为了有效规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除应从以上几方面入手意外,同时应当配备具体的法律和制度措施加以防范。
如立法机关应当制定更加严密的法律规范并使之具有可操作性,从立法上尽可能缩减自由裁量的余地。
强化司法监督,完善行政诉讼法。
加强与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具体标准、运作程序和操作规范,将权力的运行公开化、透明化。
对滥用自由裁量权者予以及时曝光,形成社会压力,以保证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
可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得是否恰当,直接关用系到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是衡量一个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水平高低的杠杆,也是体现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重要标志,是21世纪行政执法现代化、科学化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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