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试点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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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智改数转网联”实施新一轮“十百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智改数转网联”实施新一轮“十百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智改数转网联”实施新一轮“十百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04•【字号】常政办发〔2023〕46号•【施行日期】2023.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智改数转网联”实施新一轮“十百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3〕46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智改数转网联”实施新一轮“十百千”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4日关于加快推进“智改数转网联”实施新一轮“十百千”工程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聚力竞逐数实融合赛道,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人工智能应用开发,加强数字技术融合赋能,提升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动“智改数转网联”走深向实,健全“十链带百企、百企育千景”生态体系,为数实融合强省建设积极贡献常州力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25年,我市“智改数转网联”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力争创成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十链突破”:面向十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打通设计、生产、仓储、物流、服务等重点环节,产业链上下游实现更高水平协同,打造10个具有较高竞争力的产业链协同平台。

“百企领航”:推动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在工段、产线、车间、工厂等领域提升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水平,新建100个具有行业示范作用的省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5G工厂)、智改数转标杆企业,力争实现国家“数字领航”企业突破。

“千景应用”:中小企业智能化数字化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人工智能+”“机器人+”“工业软件+”应用水平全面提升,形成1000个具有可复制、易推广的应用场景和案例,力争实现国家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突破。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25•【字号】常政办发〔2021〕94号•【施行日期】2021.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常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25日常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和人才优势,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国科协《“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和省科协《“科创江苏”三年专项行动计划》通知要求,结合常州实际制定并实施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群团改革的重要论述和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发展定位,按照“聚焦重点产业、整合优势资源、激发创新活力、促进产业发展”的思路,依托“科创中国”建设平台,深化与国家(省)级学会合作,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创新中轴,建设长三角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致力形成新发展格局,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二、工作目标围绕区域定位,以“智能制造装备”和“先进碳材料”两大产业为重点,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品牌化、集群化”为方向,积极协调国家级学会和海外高端科技资源服务常州,聚集科协系统优势资源与力量,建设一批持续高效的创新载体、打造一批国内一流的学术品牌、形成一批“卡脖子”技术攻关成果,把创新要素导入基层和企业,通过创新组织机制来提升产业竞争力和技术创新力,增强城市能级,丰富创新发展内涵。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25•【字号】常政办发〔2021〕39号•【施行日期】2021.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将《常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25日常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为全面深入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探索实践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有力支撑营商环境优化和社会治理创新,推动“信用常州”走在前列,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总体要求,以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引领,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支撑,以信用联合奖惩和信用信息应用为抓手,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进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商务诚信、司法公信建设,聚力打造“信用常州”品牌,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营造最优营商环境。

二、创建目标到2021年底,覆盖全社会的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功能齐备,高效运行;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广泛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信用惠民便企格局基本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建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规范有序,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日趋完善;社会诚信实践广泛开展,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27•【字号】常政办发[2008]114号•【施行日期】2008.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08〕114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三合一”网络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平台),是指依托本市电子政务网,对原有行政执法数据库、网上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进行整合、改造、提升,实现行政服务、法制监督和行政监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网络平台。

本规定所称行政权力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检查、非许可审批以及其他行政权力。

第三条本市市级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力的,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网络平台运行管理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有关行政机关各负其责。

建立网络平台运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召集,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等部门参加,负责网络平台运行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06•【字号】常政办发〔2020〕67号•【施行日期】2020.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6日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着力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依据我市《城市容貌综合治理标准》,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五大明星城市”建设,以宜居美丽明星城市为指向,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为抓手,对标先进城市标杆,以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和卓越心,积极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抓长效,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实现城市环境更洁美、交通更畅通、治理更智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多策并举全面开展城市容貌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效能,全市在三个方面实现全面提升,一是补齐市容管理短板,建设精品示范街道,提升绿化景观水平,打造便民畅通交通,全市市容市貌全面提升。

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科学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三是坚持管理创新,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长效综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一)对标先进城市,提升市容环境品质1.建设精品示范街道。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05•【字号】常政发〔2018〕69号•【施行日期】2018.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6月5日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的精神和要求,适应政府管理和服务现代化发展需要,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实现“一网通办、全城通办、一次办成”,为人民群众增便利,为市场主体添活力,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

整合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职能和资源,统筹利用现有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部门业务应用系统,促进各层级、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联动,实现政务服务信息化集约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

以解决群众最为关注和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群众办事需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不断扩大政务服务惠及范围。

坚持统一标准。

加大政务服务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流程,优化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行机构、队伍、流程、服务等标准化。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73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73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7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31日常州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子政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科学规划与统一管理,提高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政务系统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或其他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项目。

本办法所称项目是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硬件与网络系统、软件应用系统、信息化咨询与服务、信息安全保障等的新建、扩建和升级改造的项目,包括与电子政务建设相关的规划设计等软课题项目。

第三条项目建设遵循“统筹规划、需求主导、标准统一、整合共享、注重绩效、安全可靠”的原则,大力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信息系统共享、应用集成和业务协同,严格控制独立、封闭、网络不能互联、资源不能共享的单一行业或部门信息系统建设。

第二章联合会审制度第四条建立项目建设联合会审制度,联合会审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市保密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审计局、大数据管理局等。

第五条项目建设联合会审成员单位职责如下:(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全市电子政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负责规划实施全市基础性资源共享项目建设,组织编制年度电子政务工作重点任务和项目建设计划;负责组织项目立项前的技术评审、竣工验收;负责统一建立和管理项目咨询专家库,为项目技术(设计)方案论证、评审和验收等提供咨询服务。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52号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52号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通知正文:----------------------------------------------------------------------------------------------------------------------------------------------------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52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十三五”是我市高速公路新的大发展时期,为确保我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快我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促进我市高速公路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成员名单及单位职责如下:一、指挥部组成人员总指挥:李林副市长副总指挥:彭峻市政府副秘书长沈小勇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成员:陈峰溧阳市副市长陶伟金坛区副区长是峰武进区副区长季晓东新北区副区长岳军天宁区副区长芮春祥钟楼区副区长孙洁茹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祝正庆市发改委副主任黄广余市公安局副局长管华市财政局副局长任洪兴市人社局副局长陈艳市国土局副局长赵洪平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周洪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赵亮市水利局副局长周晓东市文广新局副局长罗志敏市审计局副局长李允建市环保局副局长王国荣市规划局副局长蒋杰市园林局副局长王志忠市城管局副局长杜军市国税局总会计师曾长胜市地税局副局长秦勇明供电公司副总经理王洪林电信分公司副总经理杨旭伟移动分公司副总经理承春联通分公司副总经理孙国兵江苏有线常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沈小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洪同志、董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政府:参与辖市内高速公路项目的规划研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等工程前期工作,协调处理地方矛盾;负责组织、实施高速公路沿线绿色通道、环境整治等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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