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什么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什么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在行政活动中,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合法、合规,并符合法律、法规、法律文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这一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旨在保证政府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定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基于法律授权,不能凭空创设规则或滥用权力。
法定性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根本要求,它确保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受到法律的制约和规范。
2. 授权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在得到适当的授权后才能进行。
行政机关的权力必须由立法机关授予,不得擅自行使超出授权范围的权力。
授权性原则保证了行政机关的行为合法性和合规性。
3. 目的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的目的必须合理。
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不能违背法律的目的和原则。
目的合理性原则确保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 程序正当性原则:行政行为的程序必须正当。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滥用职权或违背程序规定。
程序正当性原则保证了行政机关的行为程序公正、透明和可控。
5. 权限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的权限必须合理。
行政机关的权力必须和责任相匹配,不能超越其职权范围或越权行使权力。
权限合理性原则保证了行政机关的行为权限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6. 决定的公正性原则:行政决定必须公正。
行政机关在做出决定时必须依法、客观、公正地对待各方利益,不能歧视、偏袒或滥用职权。
公正性原则是行政行为合法性的重要要素,保障了行政决策的公平和合法性。
7. 限制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
行政机关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能侵犯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限制性原则确保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总之,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律体系的基石,为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准则。
在行政活动中,遵守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公民权益和社会正义的重要保障。
试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

试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行为在法律层面上的合法性要求,是现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该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应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性是行政行为的必备条件。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法定性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基本原则之一、法定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行政机关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才有权行使行政权力。
这一原则保障了行政机关的合法性,也保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只有依法行政才能获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其次,平等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重要原则之一、平等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对所有的相同情形进行相同对待,不得歧视和偏袒。
平等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待遇原则、平等机会原则和平等保护原则。
平等原则的实施可以避免权力滥用、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正当程序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重要原则之一、正当程序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法进行,并且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务的原则。
正当程序原则主要包括听证权、申诉权、诉讼权、自诉权等,保障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也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再者,事先告知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重要原则之一、事先告知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具有一般性约束力的规范前,应当事先向公众进行公告公示,向有关部门和利害关系人进行通告。
事先告知的行为可以让公众了解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目的,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最后,事后追究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重要原则之一、事后追究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和实施行政行为后,应当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对行政不当行为进行追究和问责。
事后追究的行为可以纠正行政不当行为,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发展的产物,它体现了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行政的原则和要求。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引言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执行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概念、内容和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概念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行使权力合法合理,不以任意的行政行为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是现代行政体制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
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法律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进行。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行为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
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目的、方式和结果应当合理,不能出现违背常理和公平原则的情况。
公正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具备公正性。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行为时,应当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任意歧视任何公民或组织。
公民权益保障原则行政行为应当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行为时,应当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并采取措施保护公民的权益不受侵犯。
可预见性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具备可预见性。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行为时,应当明确行政行为的内容、程序和结果,让公民能够预见到行政行为的后果。
保障机制为了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我国法律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机制:独立性机制行政机关应当保持相对独立性,不受其他行政机关或非法律因素的干扰,确保行政行为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监督机制行政机关应当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和法院的监督,对于违法行为要进行追究和纠正。
申诉机制公民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进行申诉,对于侵犯公民权益的行政行为可以进行救济和修正。
司法保护机制公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寻求司法保护,对于违法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行政行为合法合理的重要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在行政行为中,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行使行政权力,合理、公正、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行政法律规范正确适用的重要依据。
一、法律依据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
其中,宪法是我国最高法律,对行政行为进行了基本限制和规定;行政法是协助宪法对行政行为进行具体规范和约束的法律体系;行政诉讼法是保障公民对违法行政行为进行维权的法律。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合法性、正当性、公正性、适当性、效率性五个方面。
1. 合法性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合法性是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评价和法律审查的基本标准。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处理好自由裁量权和法律规定的关系,不能随意违反法律规定。
2. 正当性行政行为必须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合法依据必须与行政目的相一致。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坚持服务公众、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不能滥用职权和违背行政目的。
3. 公正性行政行为必须公平、公正、无歧视地对待各方利益相关人,并根据法律规定按照公正程序进行行政决策和行动。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坚持公平原则,不能偏袒特定个人或团体。
4. 适当性行政行为必须适当、合理地选择和运用行政手段和措施,不能超出必要限度或不当干预。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根据情况具体分析,选择适当的行政手段和措施。
5. 效率性行政行为必须高效、及时地完成行政目标,避免不必要的行政程序和法律纠纷。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注重时间效益和资源利用效益,提高行政效率。
三、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实施为了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我国设立了行政审批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监察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运作能够对不合法的行政行为进行制约和纠正。
1. 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是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一种制度安排。
行政审批的前提是行政机关具有法定的权限范围和程序要求,行政审批的内容是检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和适当性。
行政合法性原则

引言概述:行政合法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进行,依法行使的一种要求和标准。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确立旨在保障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确保行政行为符合法治原则和正义原则。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行政合法性原则。
一、法定权限的原则1.管辖权的原则2.授权依据的原则3.授权范围的原则4.授权条件的原则5.法定程序的原则二、法定程序的原则1.公告原则2.听证原则3.咨询原则4.解释原则5.决定原则三、法定条件的原则1.真实性的原则2.公正性的原则3.公平性的原则4.即时性的原则5.公开性的原则四、权利保障的原则1.法定权利的原则2.广泛权利的原则3.具体权利的原则4.平等权利的原则5.便利权利的原则五、责任追究的原则1.违法追责的原则2.过错追责的原则3.补救追责的原则4.公平追责的原则5.效果追责的原则总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确保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的基本标准。
它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在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下行使职权。
行政合法性原则涉及到法定权限的原则、法定程序的原则、法定条件的原则、权利保障的原则和责任追究的原则。
各个原则相互补充、互为基础,共同构成了行政合法性原则的体系。
只有在严格遵守这些原则的基础上,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才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才能得到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贯彻和实施对于保护公民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公正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未来的发展中,应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理论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一、引言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行政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合法、合规,并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标准。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实现行政效能的重要保障,并在行政实践中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各个方面。
二、合法性原则的内涵与要求1. 合法性原则的概念与内涵(定义、特征、意义)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与目标合理性原则密切相关。
合法性原则包括四个方面的要求:合法性、目标合理性、程序合理性和限制合理性。
2. 合法性原则的要求(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平等性、公开性、诚信性)合法性要求行政行为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合理性要求行政行为必须符合事实、理论和实践的要求;公正性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公平、公正地对待各方利益;平等性要求行政行为不能歧视各方利益主体;公开性要求行政行为的制定和执行过程必须公开透明;诚信性要求行政主体必须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行政行为。
三、合法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1. 法定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法定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在行政法律安排中有明确规定。
法定性原则包括特殊法定性原则和一般法定性原则。
2. 比例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比例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在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之间保持合理的平衡,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以避免不必要的侵害。
3. 合理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目标、内容和方式必须合理,并经过权衡利益的综合考虑。
四、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程序保障1. 程序正当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程序正当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决策过程必须符合公正、公平的原则,程序正当性原则包括程序的透明性、公平性、听证原则等。
2. 证据合法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证据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必须合法、真实、充分,并符合程序要求。
3. 审查合法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审查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受到独立权威的审查,包括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行为的适当性审查。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3.行政行为实体合法。行政行为必须依照法 律规定的范围、手段、方式进行,任何一个行 政行为必须以法律规定的事实要件为基础,而 每一个事实要件必须由相应的事实佐证,每一 个事实佐证必须经得起审查和行政管理相对人 的反驳与质证。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 行政机关援引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文件,不得与更高层次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 • 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具有法律的明确授权; • 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如处罚的种类、幅度等) 都要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之内,对行政管理相 对人的认定和对事件性质的判断应符合法律所 确定的要件等。
• 2.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 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 灵活处理。否则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 束手无策,无法适应行政管理的客观要 求。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容
•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应与法律 追求的价值取向和国家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相 一致。 • 任何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都是基于一定的社会 需 要,为达到某种社会目的。而行政法律规 范授予行政主体某种行政权力都是为了实现该 项立 法目的。即使没有成文法的规定,行政 主体在运用行政权力时也必须要符合立法目的。 特别是在行政主体被赋予自由裁量权时,立法 目的尤其要进行特别考虑。凡是有悖于立法目 的的 行为都是不合理的行为。
• 4.行政行为程序合法。行政主体必须 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 如: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 等。 “先调查后裁决”
• 5.行政行为形式合法。指行政行为的表现形 式必须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行政行为形式合 法是作为的行政行为在形式上应当合法,不作 为的行政行为没有直观的外在的表现形式,因 而一般不纳入行政行为形式合法的范畴。行政 行为形式合法主要是表现为语言文字的行为形 式和表现为动作的行为形式要合乎法律规范的 规定。
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的两大基本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的两大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定,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具体内容包括:行政职权基于法律的授予而存在,行政职权依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
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决定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即合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
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是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行政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理性在现实生活中,行政合法性原则贯彻得非常不好。
如有的行政机关没有职权的情况下,却要行使所谓行政权力。
如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这样的案件:一城管大队执法人员拦截大货车,要求罚款。
罚款的理由为,该车拉散装建筑废弃铁丝,没有罩蓬布。
违法嫌疑人进行申辩,执法人员不但不听申辩,并强行扣了大货车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不交罚款,就不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很显然城管大队无权扣机动车驾驶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嫖娼最高被处罚5000元。
然而在现实中,被处罚多少数额的都有,大多数被处罚10000元,7000元、6000元情况不等。
往往这种处罚是以公安派出所名义进行作出的,并且罚款不出具任何收据占了不小的比例。
事后当事人想起诉到法院,却连个收条也拿不出来。
嫖娼,不但违法,而且影响家庭,影响工作,影响一个人的仕途升迁。
所以某些公安干警抓住违法嫌疑人的这一心理弱点,不仅仅是罚款,简直是有“敲诈”嫌疑,使用精神逼迫的手段迫使违法嫌疑人主动交纳高额罚款。
象这样执法,不但执法主体不正确,即公安派出所无权行使象这样的大额罚款,而且罚款数额过高,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
另外行政行为程序不合法。
最基本应给违法嫌疑人出具一张收据,告知违法嫌疑人违反了什么法律,有哪些行政救济手段。
所以行政合法性原则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不够顺利。
行政合理性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也非常不利。
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双方发生欧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之规定可以实施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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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法律。
法律规定了行政机关活动的权限、手段、方式、行政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为之,违法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一,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由法律设定并依法授予。
一切行政行为以行政职权为基础,无职权便无行政。
然而行政职权必须合法产生,或由法律、法规设定,或由国务院或者其他上级行政机关依法授予;第二,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依照和遵守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
它要求每一个行政机关既要依法管理行政相对人,又应在其他行政机关的管理中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行政机关不得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第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无效。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合法,违法的行政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实体上的违法,还是程序上的违法,都使行政行为归于无效;第四,行政机关必须对违法的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违法必究精神的体现;第五,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行为必须接受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
任何行政行为必须受到监督和救济,否则任何责任都是空谈。
无救济便无权利,无监督便无行政。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人民政府行使职权的监督制度、行政复议制度以及行政诉讼制度等,都是这一内容的体现。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行政主体所有行为中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
主要特征
(1) 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
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
注意立法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区别,立法行为是创制法律规范而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规范。
(2) 裁量性;行政行为具有自由裁量的余地
(3) 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可以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行政行为,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
(4) 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
(5) 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它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第一,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的行为。
第二,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所为的行为。
这是行政立法同其他行政行为的显著区别。
行政立法必须经过起草、征求意见、讨论、通过和公布等立法程序,这就使得它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由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同。
第三,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
从行为的结果看,行政立法的结果是产生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这些规范性文件并不是针对某个具体的人或具体的事,而是普遍适用。
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的基本要素: 1.具体行政行为是法律行为。
2.具体行政行为是对特定人与特定事项的处理。
第一是就特定事项对特定人的处理。
第是就特定事项对可以确定的一群人的处理。
第三是就特定事项对不特定人的处理。
3.具体行政行为是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4.具体行政行为是外部性处理。
宪法和民主制度之间的关系
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宪法与民主制度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立宪政体的实质是代议制度为基础的民主制度表现。
民主具有多义性、多层次性的特点:
1)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它包括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两个方面(即国体和政体)。
制定宪
的首要目就是巩固本阶级统治需要的民主制度。
国家制度的民主是最高层次的民主。
民主专政是不可分割事物的两个方面,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有民主的方面,还有专政的方面,民主主要的。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他是根据人民主专政的理论建立起来,基础是民主制度。
(2)民主还意味着国家通过宪法来确认和保障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自由、平等、人权是资产阶级在反封建革命时期所提出的,是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资产阶级宪法所不可缺少的内容。
社会主义国家也需要通过宪法的形式来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也要实现社会的平等和自由,也要维护人权的实现。
(3)民主概念经常在思想、作风、传统、习惯、态度、精神这些意义上来使用。
(4)宪法中的民主原则是民主制度的集中体现。
法律关系的特征
3.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它是法律规范(规则)“指示”(行为模式,法律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在事实社会关系中的体现。
没有特定法律关系主体的实际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就不可能有法律关系的存在。
在此,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是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社团组织内部的关系)的重要标志。
行政立法的主体
行政立法是特定的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故行政立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而不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者国家司法机关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处罚适用条件
答:行政处罚适用是对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具体运用,也就是行政主体在认定相对方行为违法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相对方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和如何科以处罚的活动,它是将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原则、形式、具体方法等运用到各种具体行政违法案件中的活动。
行政处罚适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即为违法或无效的行政处罚。
一般认为,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包括前提条件、主体条件、对象条件和时效条件。
(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
(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条件,即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适格主体实施。
(3)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条件,必须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4)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条件,是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超过法定的追究违法者责任的有效期限,则不得对违法者适用行政处罚。
宪法为什么说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一是在内容上,我国宪法规定最根本的最主要的问题.诸如国体政体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最重要的问题。
二、是在法律效力上,我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地位.因此,宪法不仅是指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而且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三、是在指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要求更加严格。
我国宪法的指定和修改都要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等修宪机构。
我国宪法的修改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全国人大代表五分之一以上提议,并由全体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