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督导推进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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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09•【字号】洛政办〔2019〕63号•【施行日期】2019.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洛政办〔2019〕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洛阳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2月9日洛阳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健全定位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的值班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第四条各级值班人员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沟通协调能力。

做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严谨细致、一丝不苟。

第五条值班工作人员要熟悉值班业务,熟记值班规定,熟知值班工作流程,熟练使用值班设备。

第六条不得安排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和未经培训人员值班。

第七条市政府总值班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督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履行市政府政务值班、信息上报、综合协调等职能。

各单位要明确管理本单位值班工作的机构,履行政务值班、信息报告、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值班工作等职能。

第八条各单位值班室要独立设置,严禁与本单位保安室(门卫室)或其他部门混用。

有条件的要划分值班工作区和休息区,设置标明单位名称的背景墙或铭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28•【字号】洛政办〔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洛政办〔2022〕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徐衣显市长在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重点工作细化分解为6个方面60项具体任务,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

各责任单位要把高质量完成好会议重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时间节点和责任科室,扎实推进。

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责任单位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一、“三个一批”项目建设(一)服务项目落地达效1.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规划审批、文物考古、环评等15个前期事项全部实行政府代办,开发区内一般性投资项目“全承诺,拿地即开工”。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文物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2.完善创新“容缺办理”“多评合一”“区域评估”“联合审验”等举措,年底前一般性投资项目时间压减到40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文物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3.坚持联审联批周例会,实行领导分包项目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观摩、年度考评、跟踪督办、对账清零、实地核查,确保省级审批事项上半年完成,市级事项9月底前完成,提升履约率、开工率、投产率、达效率,确保全年593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60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二)强化项目要素保障4.确保276个省市重点项目按时开工、134个项目如期竣工投产,特别注重优选存量做大风口增量、注重破除阻碍要素自主有序流动的体制障碍。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洛阳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洛阳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洛阳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07•【字号】洛政〔2017〕23号•【施行日期】2017.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洛阳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2017〕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关于推进“健康洛阳”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6月7日关于推进健康洛阳建设实施意见为了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卫生健康的新要求,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9+2”工作布局等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的部署,将健康政策融入全局、健康服务贯穿全程、健康福祉惠及全民,不断提高全市群众的健康水平,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的奋斗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健康优先原则。

促进全民健康是建设健康洛阳的根本目的。

要树立大健康理念,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健康融入各项政策,逐步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努力实现健康与社会经济良性协调发展。

(二)需求导向原则。

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点逐步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努力为群众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健康服务,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

(三)公平可及原则。

提升健康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是健康洛阳建设的首要目标。

要强化各级政府责任,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服务水平的差异,实现全民健康。

(四)共建共享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加强部门之间联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社会氛围。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22.05.07 • 【字 号】洛政办〔2022〕43号 • 【施行日期】2022.05.07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城市管理

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22〕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7日 洛阳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文化复兴、产业转型升级与提升民生保障为重点内容。保持城市格局尺度,保护洛阳古都风貌,复兴城市历史文化;有机活化更新资源,注重提升功能,升级城市产业;统筹布置,集散为整,补齐城市短板,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助力洛阳全面加快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打造具有文化凝聚力的历史文化名城,带动中原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有机更新。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以民生问题为立足点和出发点,聚焦民众痛点问题,尊重民意,立足解决人民需求,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布局。突出有机更新,防止大拆大建,鼓励微更新、细改造,将腾退空间资源优先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大力倡导生态、宜居、健康、运动、文明的理念,创造优良人居环境。 (二)坚持保护为先,做好文化传承。坚持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彰显洛阳十三朝古都、工业遗存资源丰厚等地方特色,做好“保护、传承、利用”三篇文章。坚持应留尽留,注重城市文脉传承和城市肌理延续,保留洛阳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妥善处理好保留城市记忆和彰显城市风范之间的关系。加强对地域文化的内涵研究、载体拓展及品牌宣传,将历史文化元素融入城市建设,坚持以文化促产业、创品牌,推动文化与新兴产业紧密融合。 (三)坚持共同缔造,加强多元协同。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由“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的思路转变,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注重协调各类存量资源,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吸引社会优质企业参与运营,鼓励现有产权主体出资参与微改造。完善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形成决策“最大公约数”。通过开放市场、吸引投资助力城市更新行动,充分调动企业及居民参与城市有机更新的积极性。 三、工作目标 立足洛阳历史文化积淀深厚、近现代工业遗产丰富、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显著等资源优势,开展“以文化复兴为导向,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的城市更新综合性试点。从兴文化、促产业和惠民生三个维度,选择规模适宜的特色项目,创新投融资模式,探索符合洛阳实际的城市更新组织机制和管理制度。针对不同文化价值和民生需求项目,提出相应的更新改造技术方法和实施路径,打造政府、市场和公众多方共赢的洛阳城市更新样板。 (一)彰显城市风貌特色。全维展现“五都双城”历史文化空间格局,将城市风貌系统与大运河、丝绸之路、万里茶道等历史文化资源有机结合,通过城市骨架传承脉络、弘扬精神,积极担当“一带一路”文化交流点和开放先锋城市。塑造特色,提升品质,探索自然及历史资源活化与城市有机更新建设相结合的双赢路径。 (二)激发文化遗产活力。通过大遗址和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进一步推动城市有机更新与城乡融合发展。实现文旅文创融合创新和文化品牌实力的显著提升。保护与利用并重,加强对大遗址的保护与管控,积极有效的对文化遗产开展精细化调研与科学评估,搭建智慧管控平台、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规划的科学衔接与落实。 (三)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激活城市低效利用空间,植入新的使用价值,增强人群吸引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探索、引入产业转型升级政策,通过土地功能多样化利用等多种模式提升存量空间资源使用效率。产业发展充分遵循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发展需求,实现“以城带产、以产促城”的高效布局。 四、实施步骤 (一)顶层设计阶段(2022年6月底前) 根据住建部要求,系统梳理我市城市更新工作已出台的政策和已实施的有代表性的城市更新项目,谋划城市更新试点重点项目和工作计划,编制洛阳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明确试点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开展城市更新系列技术标准制定和编制。 (二)稳步推进阶段(2022年7月至2023年底) 按步骤和节点推进相关工作,启动建设一批城市更新试点项目,预计总投资约886亿元,其中政府投资约256亿元,社会投资约630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497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389亿元。至2023年底前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城市更新项目,完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动态改进各项工作,不断丰富完善城市更新的方法、路径、举措、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洛阳经验”。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以后) 健全洛阳市城市更新运行机制,持续推动后续城市更新实施工作,不断总结优化城市更新实施中工作机制、技术方法和实施路径,形成城市更新长效机制。 五、工作内容 (一)以文化复兴为导向,探索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与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协调推进的组织机制和管理制度。 1.加强顶层规划编制。强调“规划引领、有序实施”,结合城市体检评估结果及试点项目经验,编制《洛阳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在顶层设计方面加强城市更新工作指导,从更新功能、更新强度、空间管控、专项控制以及近期重点工作与更新时序等方面全方位布局城市更新工作。 2.片区单元统筹联动。基于历史格局和文化特色划定5个文化统筹片区、3条历史文化廊道、117个城市更新单元。以城市体检为基础,通过组织区域评估,开展更新区域问题诊断,科学划分更新单元。明确单元内更新需求、功能优化和环境品质提升的目标,确定需要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鼓励以更新单元为主要类型的片区统筹更新模式,整合城市各类更新资源,加强各职能部门协同,推动城市连片更新。 3.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形成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标准、导则,提升城市精细化、高效化治理水平。创新适应存量改造的城市更新技术标准,在综合实施、规划审批、流程与建设管理、不动产登记、征收安置、资金保障等方面形成一套科学实用的技术标准方案,构建以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行动方案、片区规划设计、项目建设方案为主导的更新技术体系。 4.创新更新实施机制。探索项目策划、规划设计与建设运营一体化。鼓励实施主体拓宽参与范围、延长参与周期。采用基于可持续利用理念的“平台搭建、全程服务、综合解决”模式,从整体调查、政策研究、项目定位、规划设计,到工程设计及实施跟踪服务,搭建更新项目平台,形成工作包。统筹各项技术,构建老城更新规划建设的闭环链条。 (二)统筹推进,探索不同类型更新改造项目的技术方法和实施路径。 1.改造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等。针对老城历史城区、涧西历史城区、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等遗产保留完整、价值突出的地段,采用设施和环境提升为主的更新方式。加强建筑风貌整治,在细节上与传统建筑相呼应。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恢复原有街巷肌理;添加文化展示、社区公共活动场所;开辟公共空间,注入活力,防止空心化。 2.创新点状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方式。针对洛阳西工兵营、关林等点状遗产资源,采用点状保护、周边织补、片区风貌统筹的更新方式。根据文保单位保护范围,积极开展周边环境整治,使其与文保单位风貌相协调。结合文保单位设置公共活动空间,织补城市功能,对有条件的文保建筑,应恢复传统建筑立面,完善内部设施,更新功能。通过将其合理利用,满足公共服务职能,有机填补城市功能缺口。 3.做好大遗址区域保护及利用展示。针对周王城遗址、隋唐洛阳城遗址等地面遗产遗迹较少的对象,采用延续历史空间格局的更新方式。加强大遗址考古勘探和历史价值研究,甄别核心历史格局及资源。优化陈列展览、标识解说、景观绿化、道路交通、游客服务等设施,提升大遗址开放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开放共享、底蕴深厚的公共空间。充分发挥大遗址保护利用片区的集群优势和协同效应,统筹部署片区内大遗址保护利用,推动大遗址融入现代生活。 4.连片保护与利用工业遗产。针对一拖建机厂、中信重工矿山机器厂等工业遗产,采用物质遗存整体再利用的更新方式。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的原则,充分认识工业遗产的物质形态、制度形态和精神形态,识别其自然文化遗存的特殊性,突出强调保护方式的灵活性,坚持保护中利用、利用中保护。着力保留历史原貌、修复历史遗存,凸显工业文化底蕴,保护修缮与开发利用并重,盘活老厂区、旧厂房,推进工业遗产博览、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休闲服务融合发展,让“旧”遗产焕发“新”生机。 5.转型升级低效产业用地。针对开发未达标、停产、停建、闲置等非工业遗址类低效产业用地,采用存量盘活、集约利用的更新方式。坚持精明增长理念,摸清低效用地资源底数,统筹城市组团空间管控和特色,推进城市集约、有序、均衡发展。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强化土地集约利用,持续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地区配套服务设施,带动投资与消费,聚集人气活力,提高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 6.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提升。针对人居环境较差、特色困乏、基础设施薄弱等老旧社区,采用构建完整居住社区的更新方式,合理拓展改造更新实施单元,统一实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08•【字号】洛政办〔2017〕106号•【施行日期】2017.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洛政办〔2017〕1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26号令)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以下简称“三统一”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安排推行“三统一”制度,坚持分级管理原则。

2018年1月1日起,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实行“三统一”制度;垂直管理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参照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三统一”制度。

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政府按照本通知要求逐步推行,最迟于2018年3月31日前落实到位。

二、具体措施(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规范性文件在标注发文字号的同时,还应在公文首页右上角标注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具体标注格式见附件)。

1.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做好起草工作;市政府法制机构在合法性审查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预登记,文件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或授权的其他领导签署后,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登记编号付印。

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以“洛政规”作为登记编号,按照年度和发布顺序编排。

2.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由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统一登记、编号。

部门规范性文件以“洛XX(部门简称)规”作为登记编号,按照年度和发布顺序编排。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清隐患保安全促发展道路交通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清隐患保安全促发展道路交通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清隐患保安全促发展道路交通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06•【字号】洛政办〔2023〕52号•【施行日期】2023.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清隐患保安全促发展道路交通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3〕5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清隐患、保安全、促发展”道路交通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12月6日洛阳市“清隐患、保安全、促发展”道路交通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平安洛阳建设,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底组织开展“清隐患、保安全、促发展”道路交通治理行动,全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治理行动整改一批隐患路段,查纠一批重点交通违法,夯实重点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重点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治共享,力争实现“三个坚决”,即“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2024年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相比亡人事故数下降10%,亡人数下降12%,通过二三轮摩托车驾驶资格考试人数同比上升50%。

二、时间安排集中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2023年12月,各牵头单位结合工作职责,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工作落实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积极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李柳身同志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讲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李柳身同志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讲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2.04•【字号】洛政办〔2015〕11号•【施行日期】2015.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李柳身同志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讲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洛政办〔2015〕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15年1月2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同志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对今年政府的主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是指导我们做好全年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为抓好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讲话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下发。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督促检查,抓紧组织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全面完成。

具体贯彻落实情况请于4月1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附电子文档)。

一、积极应对新常态,在稳定经济运行上有新举措1.夯实支撑点,提升重点企业贡献份额。

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逐企业建立监测台帐,随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对已投产未达产和拟竣工投产项目,要强化要素保障,合力推进项目投产达产,尽快形成新的增长点。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 转化拖累点,支持困难企业减亏脱困。

鼓励企业适应新的商业模式,优化营销策略,发展电子商务,调整扩充营销团队,实现逆势突围;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性能,早日突破困境;支持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减少跑冒滴漏,降低生产成本,实现挖潜增效。

继续关注和支持硅光伏、有色金属等行业,化解产能过剩压力,发展精深加工、拉长产业链。

积极争取洛阳石化原油加工指标,缓解停产检修带来的压力。

市商务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25•【字号】豫政办[2012]137号•【施行日期】2012.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13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为发挥投资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性作用,深化项目带动、投资拉动战略,通过提升重大项目水平、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民间投资,以增量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和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为根本任务,把扩大投资与增强发展后劲、推进新型城镇化、调结构转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创新土地、环境容量、资金等要素保障机制,大力支持民间投资,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和责任约束,进一步优化建设环境,统筹推进一批能够带动投资增长、引领产业升级、强化基础支撑、促进城乡统筹、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确保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目标任务从2012年10月到2013年年底,在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城市功能建设、传统优势产业、高成长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等8个领域,由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级政府三级联动配合,分行业、分地区统筹推进1万个重大项目建设,其中新开工5000个、续建5000个,完成投资1.4万亿元,其中2012年第四季度完成3000亿元、2013年上半年完成5000亿元、2013年下半年完成6000亿元。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动文旅消费提力助推脱贫攻坚双进双促双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动文旅消费提力助推脱贫攻坚双进双促双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27•【字号】洛政办〔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动文旅消费提力助推脱贫攻坚双进双促双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0〕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推动文旅消费提力助推脱贫攻坚“双进”“双促”“双服务”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5月27日洛阳市推动文旅消费提力助推脱贫攻坚“双进”“双促”“双服务”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六保”要求,聚焦聚力市委市政府“五提”行动,充分发挥文化旅游业在促进就业、提振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论述,顺应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提升文旅消费,整合各级各类特色文旅商品、农副产品资源,实施“双进”“双促”“双服务”行动,推广“洛阳礼物”品牌,搭建扶贫助农文创电商平台,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增强文化旅游在消费提力中的综合带动作用,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引领带动消费提力行动取得实效。

二、实施洛阳礼物、农副产品“双进”行动(一)“洛阳礼物”进景区、进窗口。

按照“开店+专柜+产品铺货”运营模式,在全市5A级、4A级景区、洛阳机场、龙门高铁站、特色商业街开设旗舰店、体验店、代理店;在星级酒店、城市书房设置形象展示柜。

指导景区、窗口单位与洛阳旅发集团建立合作机制,景区、窗口单位重点做好产品销售门店、软硬件服务,洛阳旅发集团重点做好产品供给、推介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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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督导
推进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洛政办[2014]32号
【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4.02
【实施日期】2014.04.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督导推进工作的通知
(洛政办〔2014〕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旅游重点项目是发展旅游产业的重要抓手,对推动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增强旅游业和城市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督导重点
按照市委关于全市旅游重点项目“三年出形象,五年见成效”的总体要求,从2014年至2019年,全市将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精品旅游项目。

列入重点督导范围的旅游项目主要有:
(一)嵩县***山、伊滨区万安山、汝阳县西泰山、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旅游度假区、栾川县老君山、重渡沟、伏牛山、伊河源生态观光旅游度假区等一批精品旅游度假景区项目。

(二)老城区古城保护与整治、洛龙区河洛古城、伊川县凤凰水城、孟津县卫坡古民居旅游开发、瀍河区丝绸之路伊斯兰风情街、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汉魏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白马寺佛教文化园等一批文化休闲特色旅游园区项目。

(三)汝阳县大虎岭户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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