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02-02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实施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我站党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顺利实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负其责。
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我站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本站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本站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站内各班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为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负责人。
第二章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第一条、党支部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党支部书记对全站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全站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条、党支部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
第三条、支部党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1.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下达责任目标,认真组织实施。
2. 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党纪政纪条规,增强党员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3. 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4. 结合业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5. 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现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追究的原则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
必须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对于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必须认真追究;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要从严追究。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
责任追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程序合法,必须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三)坚持集体领导责任追究和个人领导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原则。
要按照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主体 ,分别追究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的责任 ;领导班子集体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 ,在追究领导班子责任的同时 ,还必须追究班子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责任追究的内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
(一)领导班子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2、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作出错误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危及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的;3、违反党的组织纪律,背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的;4、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恶性事件的;5、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不良影响的;6、对违法违纪问题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知情不管、瞒情不报、压案不查的;7、对管辖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对所属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情况不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或监督不力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8、不按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实施检查考核的;9、其他应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必须追究责任的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XXX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XXX公司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构建覆盖全县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保证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保障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县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班组.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紧密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生产经营管理实际,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职工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公司党的建设的主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的目标管理,与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六条县公司领导班子对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省、市公司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反腐倡廉专题支部会议,分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形势,部署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二)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应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三)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组织领导人员、党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四)贯彻落实上级党组颁布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我公司实际,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党务公开和企务公开,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有关规定,本制度制定如下:一、责任及要求党组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统一领导责任。
为此,需要:1.认真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规定的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以保证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2.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政治任务纳入年度全局性工作规划,并认真研究部署。
要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措施有力。
3.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分析和研究,及时把握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群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指导工作的意见。
4.实施专项检查考核,并将结果作为党支部和支部成员评先、评优和调整使用的必备条件。
5.强化党内监督,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自律。
6.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
党组书记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为此,需要:1.认真组织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规定和制度,确保令行禁止。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本局的党风廉政亲自谋划,亲自部署。
3.对重要件、重大案件线索和重大案件查处要态度鲜明,亲自批示,亲自过问或亲自协调,对上级党委、政府、XXX的件和违法违纪案件要认真办理,及时查处。
4.严格自律,管住自己和配偶、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支部和行政一班人,带好队伍。
严格要求,敢于管理,不怕得罪人。
5.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三、责任追究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区别责任,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党组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或实施诫勉谈话:1.对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研究、贯彻和落实的。
2.对收到上级有关群众上访、来访和举报的批转件不过问、不处理、造成重访和再次举报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为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负的责任,从制度上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中纪委、省、市纪委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职工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条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对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四条党委的责任:1、党委书记对本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公司党委每年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并组织实施。
3、定期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理论、政策和规定,加强廉洁教育,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4、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涉及资产重组、项目投资、人事聘任、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集体研究作出决定或提出建议。
5、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
特别要加强对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案情汇报,排除阻力。
6、强化民主监督,加强对厂职工代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的领导,督促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第五条行政管理、经理班子的责任1、公司总经理对廉洁经营负总责。
2、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贯穿于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之中,并纳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度[1]2(精)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度[1]2(精)](https://img.taocdn.com/s3/m/9367f814bb68a98271fefabf.png)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廉政、勤政建设,激励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率先垂范,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自觉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严肃党纪政纪,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推动我居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二、工作原则:坚持从严治党,廉洁自治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立足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的原则。
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
坚持党支部集体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廉政监督协调配合,层层抓落实原则。
四、党支部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五、履行党章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定和党中央批准的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五项规定。
重大决策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六、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所提出的八条规定,发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
七、建立群众监督制度,党员干部互相监督制度,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纪和政纪的约束,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八、每年召开一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
九、推行党务公开,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规定。
十、实施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第一双语幼儿园党支部。
反腐倡廉管理办法
“反腐倡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职务犯罪预防,保证干部依法公正、廉洁的履行职务,不断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全员监督、奖惩并举”的原则,强化思想防腐。
第三条树立依法经营意识,营造良好经营环境,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能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反腐倡廉工作建设第五条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建立反腐考察小组,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对员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2、定期组织员工座谈会及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
第六条建立健全廉政制度,从源头预防腐败。
1、建立企业内控制度,尤其是对敏感岗位人员,如财务、采购、销售等员工的行为进行明确规定;2、建立考核制度,纳入年度考核当中,同时将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一项内容,接收民主评议;3、建立奖惩办法,强化各层级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如发现不良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及时诫勉谈话,进行教育提醒。
第七条加强廉政教育宣传,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1、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通过教育在思想上统一认识,筑牢思想防线;2、认真抓好干部的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自律能力和自控能力,时刻保持警惕,远离职务犯罪。
第八条严格按流程、制度执行,确保经营工作有序运行。
1、对公司经营信息严格保密;2、对重点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保证公平、公正、公开;3、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工程廉政条款,在工程投资预算、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拨付使用、质量监控、竣工验收等主要环节上,严格执行行业法规、进行公开透明监督;4、按照三位一体管理原则,加强对材料采购、销售的监督管理,采购、销售人员在任职时必须签订廉洁承诺书;5、大额资金使用等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确保专项资金按规范用途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6、业务人员出差需严格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7、业务招待应按照公司《接待管理办法》执行;8、业务费用报销严禁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利益。
中共建设部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暂行规定
中共建设部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8.02.19•【文号】建党[1998]8号•【施行日期】1998.02.19•【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建设部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建设部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建党[1998]8号)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单位:牋牋现将《中共建设部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九日中共建设部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暂行规定(一九九八年二月九日)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十五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坚定不移地推进建设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领导集体和领导个人对党风廉政工作应负的责任,保证名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取得新成效,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精神,结合建设部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一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用党的十五大精神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务求实效。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从部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以反腐败的成果和清正廉洁的风气,促进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格局;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格局,做到全党动手,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巩固成果,全面推进。
第二章领导机制第三条部党组对部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并对建设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指导。
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和部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协助党组抓好工作。
第四条部党组书记负责管好党组成员,并对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负责;部党组成员要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管好分管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并经常督促、检查、指导分管单位及其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精选]
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精选]第一篇: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精选]xxxxxxx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提高贯彻执行的力度,推进企业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第一条总经理、总支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总支(支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各环节的中层管理者对本环节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二条总公司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环节也应根据环节工作重点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岗位。
第三条党风廉政建设的原则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加强监督。
第四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有:1、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2、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度本单位党风廉政制度,并组织实施。
3、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廉洁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坐支现金。
6、在经营活动中不准利用任何名义接受或索要客户的钱物,不准利用单位的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第五条总公司与各环节签订“双廉责任书”,明确环节双廉责任。
各环节管理者应带头廉洁经营、廉洁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第六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总公司领导由上级考核,中层管理者由总公司负责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根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落实党的十五大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结合我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我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责任范围1、站党委对全站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党委书记对党委成员、科室(站)主要负责人及各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委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2、站长对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科(站)等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3、副级领导对分管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4、站纪委在党委领导下对本《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负有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责任。
5、站机关各科、室(站)长对本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各科、室(站)副科长对分管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6、站各党支部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支部书记对支部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7、总站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二、责任内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承担以下领导责任:1、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布置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含召开指定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4、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要依纪依法领导、组织查处,并积极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5、每年不少于两次总结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半年一次),领导和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
6、开展经常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教育。
认真总结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经验,弘扬正气,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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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计划》(以下简称总公司《实施计划》)和《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海油信科机关及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3.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计划》海油党组〔2008〕83号
3.2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海油党组〔2008〕70号
4 释义
4.1 “业务工作”指公司所设不同领导岗位(人员)分别承担的行政、党群、生产或科研等管理工作。
4.2 “本部门”指海油信科机关各部门。
5 职责
5.1 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职责
5.1.1 领导班子
5.1.1.1 对本公司党风廉政勤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5.1.1.2 对班子集体出现的问题,根据班子成员岗位职责和在问题中所起的作用区分应负的责任。
5.1.2 总经理、党委书记
5.1.2.1 在业务职责范围内,对本公司党风廉政勤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5.1.2.2 对直接主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勤政建设,对本班子成员和直接主管单位、部门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勤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1.3 纪委书记
5.1.3.1 对本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日常工作负组织、协调责任,同时对主管的其他业务(指除纪委工作之外)中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
由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负直接责任。
5.1.3.2 对主管的其他业务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
5.1.3.3 对应管的工作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负重要领导责任。
5.1.4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在业务职责范围内,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
由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负直接责任;对主管工作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
5.2 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责任内容
5.2.1 分析掌握职责范围内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状况,在研究业务工作时,同步考虑加强风险控制、规范权力运作、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的措施,结合实际把总公司、海油发展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各个环节,同步抓好落实。
5. 2.2 在职责范围内,组织落实海油发展《实施计划》要求,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即:
5.2.2.1 坚持改革创新机制,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程序、流程。
5.2.2.2 及时识别风险,组织全面梳理强化与风险相关的制度、程序与流程,继续优化内控体系,使任何风险都在制度、程序与流程的有效控制之下。
5.2.2.3 以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重点,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强化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控制,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及时谈话提醒并加以纠正,保证制度程序及风险控制体系的有效落实。
5.2.2.4 坚持制度体系持续改进,使之不断适应公司发展要求和切实得到执行。
5. 2.3 自身率先垂范,作风民主,廉洁从业,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遵守《国有
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员工违纪处理办法》等制度,认真、正确行使职权,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5. 2.4 重点抓好职责范围内下属人员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遵守法纪教育;加强监督、检查与考核,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督促下属人员模范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制度和决策指令。
5.2.5 加强对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指导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未成立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以本单位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隶属部门为准)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履行职能、行使职权;对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查出的所在或主管单位、部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在职责范围内,组织核实重要信访问题和查处重要违纪案件。
5.3 机关部门及所属单位职责
5.3.1 机关部门经理
5.3.1.1 对本部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在业务职责范围内,对本系统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承担监督责任;在部门职能范围内,对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承担相应工作。
由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负直接责任;对部门决定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主管的工作造成的损失和后果,负重要领导责任。
5.3.1.2 对部门成员执行纪律不力和廉洁从业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
5.3.2 所属单位职责
5.3.2.1 所属单位领导班子
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勤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班子集体出现的问题,根据班子成员岗位职责和在问题中所起的作用区分应负的责任。
5.3.2.2 所属单位经理、书记
在业务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勤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对直接主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勤政建设,对本班子成员和直接主管单位、部门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勤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3.2.3 所属单位纪委书记
对本单位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日常工作负组织、协调责任,同时对主管的其
他业务(指除纪检工作之外)中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对主管的其他业务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应管的工作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负重要领导责任。
5.3.2.3 所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在业务职责范围内,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
由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负直接责任;对主管工作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
5.4 机关部门及所属单位责任内容
5.4.1 分析掌握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状况,在研究业务工作时,同步考虑加强风险控制、规范权力运作、更好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的措施,结合实际把上级和公司关于党风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各个环节,一起抓好落实。
5.4.2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总公司《实施计划》,强化本系统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即:
5.4.2.1 以风险为导向,以内控体系为基础,建立本部门、本单位适应履行业务职能所需要的健全的管理制度、程序和流程。
5.4.2.2 及时识别风险,全面梳理与风险相关的制度、程序与流程,持续优化内控体系,使任何风险都在制度、程序与流程有效控制之下。
5.4.2.3 以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决策、执行、监督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重点,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强化执行中的监督检查、指导与培训,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及时谈话提醒和加以纠正,实现过程控制,保证公司制度、程序及流程在本部门、本单位的执行。
5.4.2.4 保持制度体系持续改进和创新,使之不断适应公司发展要求和切实得到执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5.4.3 自身率先垂范,廉洁从业,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员工违纪处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认真、正确行使岗位职权和机关管理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5.4.4 加强对辖人员廉洁从业教育、监督、检查;组织部门人员模范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制度、程序、流程和决策指令,推进企业“红线”
文化和执行文化建设。
5.4.5 在职责范围内,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案件;对违规现象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馈,以便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做好谈话提醒及协调教育工作。
6 要求
6.1 管理原则
6.1.1 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的多级组织架构,坚持各部门各负其责,坚持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制,明确各级队伍的一把手为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干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
6.1.2 工作作风和道德方面的问题,是企业生产经营中风险发生的重要因素;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漏洞,给腐败问题的发生创造了必要条件,干部不良作风及腐败现象的发生与管理上的漏洞密不可分。
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必须融入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6.1.3 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立足教育,着眼预防;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人员的管理,加强干部教育。
6.2 考核原则
6.2.1 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考核既要关注工作过程,又要看工作结果,过程和结果并重。
过程主要是指贯彻实施和宣传教育情况,制度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和落实情况;结果主要是看违纪案件发生情况,信访案件处理质量,效能监察主要成果等。
6.2.2 考核结果作为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励处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领导人员任免和后备干部选拔工作中,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征求意见。
6.2.3 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对责任单位或部门当年评选综合类先进、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人员评选先进和年终奖励实施一票否决。
6.2.4 按照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惩办法执行,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和业
绩考核体系。
7 附则
本办法由海油信科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8 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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