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1.28•【字号】浙政发〔2018〕44号•【施行日期】2018.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4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 号),充分发挥质量认证在传递质量信任、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现就加强我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到2022 年,我省质量认证制度基本完备,质量认证供给更加充分,产业能级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日益增强。
质量认证向一二三产业和社会治理领域不断延伸,有效覆盖重点产业质量认证需求,促进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
全省检验检测认证产业收入达到300 亿元以上,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浙江)全面建成并高效运行。
具有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的“品字标”认证体系初具规模,形成品牌集聚优势。
二、主要任务(一)深化制造业质量认证工作。
全面推进“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以第三方评价方式驱动管理提升、生产优化,加速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对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的技术服务保障,围绕数字经济、生物经济、节能环保等一批重量级未来产业开发质量认证管理工具,健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的标准、检测和认证方法,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持续开展传统产业和产品对标达标活动,重点推动消费品制造领域、原材料制造领域、机械装备等零部件制造领域开展质量诊断服务,找准优势和短板,推动企业转变管理和建设方式,促进优势产业加快升级,倒逼落后产能加速出清。
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01.17•【文号】国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1.17•【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质量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
近年来,我国质量认证制度不断完善,行业机构蓬勃发展,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
同时,还存在认证服务供给不足、认证评价活动亟需规范、社会认知与应用程度不高等问题。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现就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促进行业发展和改革创新,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推动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二)基本原则。
——统一管理,顶层设计。
按照“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要求,强化对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避免多头管理和重复评价,维护质量认证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市场主体地位,完善质量信号传导反馈机制,促进供需对接和结构优化。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方案范本(三篇)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方案范本1. 引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指企业通过严格遵守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以确保其产品和服务符合客户要求,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能力。
本方案旨在帮助企业了解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质量管理体系。
2. 目标和范围2.1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帮助企业建立和维护一个符合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机构的审核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2.2 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各类企业,无论其规模大小和所在行业。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调整和扩展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
3. 认证流程3.1 前期准备阶段3.1.1 了解ISO 9001标准要求企业应对ISO 9001标准的要求进行全面了解,包括标准的结构和要求的内容。
3.1.2 组织认证团队企业应组织一个认证团队,由高层管理人员和各个部门代表组成,负责推动和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
3.1.3 开展现有体系评估企业应对其现有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找出与ISO 9001标准要求不符合的地方,并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
3.2 认证准备阶段3.2.1 制定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企业应编制质量管理手册,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和各个要素的职责和流程。
同时,还需要制定相关的程序文件,以确保各个流程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3.2.2 开展员工培训企业应组织培训,将ISO 9001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传达给相关人员,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和管理能力。
3.2.3 确认流程和程序的有效性企业应开展内部审核,确保各个流程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及时纠正和预防问题的发生。
3.3 认证实施阶段3.3.1 选择认证机构企业应选择一家合适的认证机构,与其签订认证合同,并支付相关的认证费用。
3.3.2 进行初次审核认证机构的审核员将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初次审核,包括文件审核和实地审核。
企业需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并配合审核员进行现场审核。
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07•【文号】国认实〔2018〕12号•【施行日期】2018.03.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国认实〔2018〕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国家认监委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简政放权、释放红利的改革举措,促进了我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2018年1月1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简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要求,指明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改革发展的新方向。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落实《意见》提出的工作任务,促进形成统一的资质认定工作新格局,经研究,现就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推进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建立(一)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协调机制资质认定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及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要求,遵循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统一性、开放性、便利性的基本原则,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并发布相关检验检测领域资质认定评审要求,建立跨行业部门的联合评审机制,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全社会采信,加快建立和完善国家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制度。
(二)允许特殊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纳入资质认定1.法律、法规(如《特种设备安全法》、《消防法》、《种子法》等)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资格有相应规定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从其规定。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计划范文(精选11篇)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计划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计划范文(精选11篇)时间是箭,去来迅疾,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让我们对今后的工作做个计划吧。
可是到底什么样的工作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计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计划篇1一、继续做好产品质量标准文件的制修订与落实工作通过以往一段时间的工作,认识到当前实施的产品质量标准有部分要求和实际存在一定偏差,一些是因为标准设置的不尽合理,还有一些是因为没有认真落实。
今后要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保证品质管理工作有章可依,同时要严把执行关,让产品质量与标准要求尽可能的接近,直到一致。
二、规范进料检验工作在过去的进料检验工作中,仅做到了大宗、重要原料的检验,并且检验项目不够全面,检验记录不够完整,偶尔会出现进料品质不良影响产品质量的现象。
自9月上旬开始,对外购大宗物料,全部采用aql抽样检验;对贵重物品或质量影响大的原料,执行全数检验;对于难以验证的原料,要求供应商提供品质保证函。
所有进料检验工作,按物料别留下完整检验记录。
对于来料品质异常的,及时发出car(品质异常通知单)要求改正,并跟进检测改进的结果。
三、加强过程质量控制近几日,因交期紧,糊制环节人员紧缺,临时抽调2名巡检帮忙检封,致过程质量控制主要由各车间主管承担。
因各车间主管的工作重点各有不同,品质状况堪忧。
为保证制程质量,计划自9月4前要各现场巡检人员归位,以加强过程环节的控制。
制造环节有些品质问题再三复发,主要是因为没有及时对出现的问题给予处理惩戒。
自9月上旬,对新发现的批量质量事故,必须做到发现事故2小时内发出car(品质异常通知单),发现事故4小时内拿出临时纠正措施,24小时内拿出长期预防措施,2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四、开始进行fqc产成品抽样检验工作早期,由于对过程的关注,没有充分认识到产成品抽样检验的重要性,导致,经常到客户验货时发现产品不良。
《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
![《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https://img.taocdn.com/s3/m/25f4180127d3240c8447efe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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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 了重要手段 。对于取消行政许可的领域 ,第三方 主地开发认证项 目,向企业 、社会提供合格评定服务。
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展专业性服务 ,利用市场机制引 政府 负责政策引导和法规制度建设 ,监督管理第三方
导 、调 节 和规 范市 场 ;政 府 部 门运 用 认 证认 可方 式 实 机 构 活动 ,不 直 接 干 预 市场 主 体 企业 的活 动 ,真 正 落
文件 出台的时代背景和精神 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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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确 定 了发展 的总体 目标 和基 本 原则
改革举措。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安全底线”作用 ,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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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坚持 “统一管理 、顶层设 声 明方 式 ,简化 认 证程 序 ;发挥 自愿 性认 证 “拉 高线 ”
加 强 认证 认可 r作 ,是深 化 “放 竹服 ”收 、促进
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行业全面质量管理

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全面质量管理发表时间:2019-07-29T14:37:05.86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4期作者:祖傲能[导读] 摘要: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是按照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需求而提出的,国务院关于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质量认证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基础,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产品及产品服务质量监管的基础,是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公平发展的必然需求。
深圳市鑫宇环标准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深圳 518000摘要: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是按照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需求而提出的,国务院关于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质量认证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基础,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产品及产品服务质量监管的基础,是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公平发展的必然需求。
现阶段,我国应该加强质量体系认证的建设,促进各行各业质量管理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本文就来探讨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全面质量管理相关的内容。
关键词: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全面质量管理;质量监管引言:国务院于2018年1月17日由李克强总理签批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
《意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认证认可相关的工作,并明确表示各行各业要加强产业供给侧改革,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推动我国各行业高质量、高效率的发展。
《意见》内容表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是促进产品、服务质量全面改进的有效方法。
我国电子产品近些年迅猛发展,电子产品质量及服务质量层次不齐。
电子产品作为引领当下市场消费者的潮流,更应加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促进我国电子产业的良好发展。
一、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概述(一)总体目标质量保证是市场秩序发展的前提,加强质量认证体现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总体目标即构建公正权威、统一管理、共同实施、市场认可的质量认证体系。
质量技术监督2024年工作计划(2篇)

质量技术监督2024年工作计划质量技术监督是保障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的重要工作,对于提升国内企业竞争力、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2024年工作计划如下:一、加强质量标准体系建设1. 继续完善和修订现行质量标准,使其更加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内需求。
2. 加大对新兴行业和新技术的标准研制力度,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3. 加强标准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和消费者对质量标准的认识和应用。
二、推动质量体系建设1. 强化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培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2. 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3. 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和评价,激励企业提高质量水平。
三、加大产品质量监督力度1. 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能力和效率。
2. 加强对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发现和处置质量问题。
3. 加强对进口产品的监管,确保进口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
四、加强市场监督和执法1.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市场秩序公平有序。
2. 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五、提升信用体系建设水平1. 完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记录企业质量和信誉信息。
2. 加强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和监管,推动企业诚信经营。
3. 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相关机构的数据交换和协作。
六、加强技术支撑和研究1. 积极开展技术研究,提升质量技术监督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 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推动技术研发和创新。
3. 加强对新兴技术和新产品的监测和评估,确保其安全性和质量。
七、强化队伍建设和培训1. 健全和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2. 加强对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加强与国际质量监督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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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
管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8〕50号)和《中共上饶市委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饶发〔2018〕19号)精神,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县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聚焦促进全面质量管理,不断健全完善质量认证体系,推动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质量品牌,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幸福新横峰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1.推广先进质量管理工具。
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一二三产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全面延伸。
在大型制造业企业中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标准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力争到2022年,推广率达到100%。
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发挥国有企业尤其是江西名牌产品企业和江西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主力军”作用,结合不同行业和企业组织特点,积极开发应用新型质量管理工具,总结推广质量管理先进行业及企业组织的成果经验。
(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国资委、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旅发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2.开展学习应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活动。
开展质量认证现状抽样调查,摸清质量管理状况和认证需求,通过网络学习、培训讲座、交流研讨、媒体宣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普及先进质量管理知识。
全面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新版标准,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
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面向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诊断,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增值服务,帮助更多企业组织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国资委、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旅发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3.推动政府质量治理方式的转变。
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机制,引导更多的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服务型企业获得认证,通过认证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
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鼓励各级政府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建立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在政府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切实提升行业质量。
(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国资委、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卫生计生委、县旅发委、县教育局、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推动质量认证制度实施
4.督促企业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
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保底线”作用,督促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
力争到2022年,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率达到100%。
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入境验证管理,推行强制性产品认证诚信示范企业便利化通关模式。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分类监管,建立健全获证企业档案,完善风险信息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工信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5.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
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大力推广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增加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
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引导企业
开展节能低碳、绿色有机等高端产品认证和质量、环境、能源、知识产权等管理体系认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信誉,提升农产品品牌竞争力。
在医疗、教育、养老、金融、电商等领域开展服务认证。
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增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供给。
加大对质量认证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将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作为江西名牌产品、上饶市市长质量奖、江西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重要条件之一。
(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生计生委、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金融办、县商务局、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6.完善认证监管机制。
加强认证行政监管体系建设,落实属地化监管职责,充实基层认证监管力量,形成上下有效联动的三级监管体系。
推动市管、公安、环保、农业、司法等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活动实施联动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发挥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作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
7.创新认证监管方式。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依法依规纳入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根据不同领域风险程度及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等信息,实施分类监管模式,提高行政监管针对性。
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方式,完善风险预警、快速处置、信息通报、倒查追溯等措施,提高行政监管效率。
(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8.加大认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产品的联动监管,严厉打击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公示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行为。
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禁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
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健全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
(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
9.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鼓励社会资金投向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
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按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向第三
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进一步开放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法定检验、考核评价等项目,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市管局、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10.提升行业综合服务能力。
推进国有事业单位性质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转企改制,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影响力知名品牌和优势机构。
推动国家、省级质检中心等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为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公共服务,实现从业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县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对质量工作的领导组织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做好政策衔接、规划引导和工作协调,建立日常监管和重大行动联动机制,健全信息互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本方案实施。
县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加强协作配合,抓好示范引领,促进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加强综合保障。
加强各级认证监管部门自身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关键技术研究,鼓励企业申请质量认证和各地开展质量认证示范区创建,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引进和培养技术领军人才。
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建设给予支持,在项目立项、融资、土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出台支持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采信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相关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市管局、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质量认证法律法规和政策,传播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推广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及服务,合理引导生产消费,增强市场信心,激发质量提升动能,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关注、群众关心的良好舆论氛围,促进社会各方积极采信检验检测认证结果。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市管局、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加强督促落实。
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确保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
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实施质量兴县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督促检查,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县人社局、县市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