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科毕业论文范文
大专法律专业论文范文

大专法律专业论文范文法律是人类社会创造的客体,也是人类解放自身的工具,它反过来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专法律专业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大专法律专业论文范文篇1试析跨界核损害管辖权的问题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核能开始应用于民用领域,但是核能是与风险共存的新兴能源,从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再到去年福岛核泄漏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地都不只在本国领土范围内,而发生在境外的这些侵害结果都属于跨界核损害。
跨界损害是指起源国所在国界以外的一国领土或在其管辖的领土之外的其他地方,或在包括起源国在内的任何国家管辖或控制范围之外的其他地方造成的损害,不论当事国或地区是否拥有共同边界i。
而大多数情况下受害人难以得到损害赔偿,如果难以利用协商的方式解决,则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而通过司法途径首要解决的就是管辖权问题。
一、跨界核损害管辖权选择对受害国的影响就一国的侵权诉讼而言,管辖权的选择和确定决定了诸多方面,如:法律适用、判决的承认和执行,而这些都直接决定了是否能够赢得诉讼、能否取得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会遇到诸多困难:1、责任人位于境外;2、诉讼成本加大;3、虽然核损害的赔偿责任属于绝对责任,但是关键性证据难以取得,因为该项证据绝大多数位于境外,即跨界核损害行为实施地;4、不同国家间的法律差异使争议的解决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甚至遭遇不方便法院原则,驳回起诉。
由于国际条约尤其是关于跨界核损害责任的国际条约的调整事项和调节范围有限,且有相当一部分尚未生效或缔约国过少,因此跨界核损害侵权诉讼还有赖于各国的国内法。
二、专门性国际条约中的管辖规定(一)《巴黎公约》中的管辖规定《巴黎公约》第13条就公约调整范围内的核损害赔偿诉讼的管辖权做出了规定:(a)除本条另有规定外,《巴黎公约》第3、4、6(a)、6(e)条所知诉讼的管辖权应只属于在其领土内发生核事件的缔约方法院;(b)当核事件发生在缔约方领土外,或核事件发生地不能确定时,管辖权属于有责任的运营者的核装置所在地的缔约方法院;(c)如果按照本条(a)或(b)款规定,管辖权属于一个以上缔约方法院时,(ヽ)如果核事件一部分发生在任何缔约方领土外,一部分发生在一个缔约方领土内,则管辖权属于该缔约方法院(ヾ)在其他任何情况下,管辖权属于本公约第17条所指的法院应其中一有关缔约方请求所确定的、与争议案件最密切相关的国家的法院。
大专法律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专法律专业毕业论⽂范⽂ “法律”是中国专业学位研究⽣培养制度中的⼀种专业,属于法学类专业的⼀种,法律专业在⾼等教育当中通常在研究⽣、本科、专科学历层次中开设。
下⽂是店铺为⼤家整理的关于⼤专法律专业毕业论⽂范⽂的内容,欢迎⼤家阅读参考! ⼤专法律专业毕业论⽂范⽂篇1 论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建构 摘要仲裁⽇益成为⼀种重要的解纷⽅式,作为仲裁重要组成的仲裁员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建构已迫在眉睫。
我国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建构应当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包括:忠实诚信、公平正义、清正廉明、勤勉敬业。
论⽂关键词仲裁员职业道德公正忠实勤勉 “仲裁的全部价值在于仲裁员。
”这句国际、国内仲裁界⼴为⼈知的名⾔正反映出,仲裁员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对于仲裁职业的重要性。
但是,⽬前我们国家并没有⼀个统⼀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是由各地仲裁机构以仲裁员守则、管理办法的形式零散地作出某些规定。
从仲裁职业的长远来看,有必要建⽴统⼀的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我国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建构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通过考察和分析,我们认为仲裁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应当包括:忠实诚信、公平正义、清正廉明、勤勉敬业。
⼀、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概述 厘清相关的概念内涵是研究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建构的基础。
(⼀)职业道德 社会分⼯孕育出职业,职业正是职业道德产⽣的基础。
⽣产⼒不断的发展不仅要求⼈们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求⼈们具备⼀定的道德观念,情感。
因此,为了长期的利益和信⽤,各类职业群体依据⽇常社会道德的基本要求,逐步形成了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指“全部从业⼈员在职业⽣活中应当遵守的⾏为准则,涵盖了从业⼈员与任职⽬标、职业与从业⼈员、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连”。
职业道德具有其独特的特点:⼀是特定性。
职业道德只在特定范围内适⽤。
⼆是稳定性。
职业道德是职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固有稳定性。
三是多样性。
职业道德表现⽅式多种多样,因⾏业⽽异。
四是纪律性。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范文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范文摘要: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学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法学专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了大量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本文以法学专科毕业论文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法学专科毕业论文的特点、写作要求以及常见问题,旨在为法学专科学生提供写作指导,提高毕业论文质量。
关键词:法学专科;毕业论文;写作要求;常见问题一、引言二、法学专科毕业论文的特点1. 实践性:法学专科毕业论文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求学生在论文中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实际问题。
2. 规范性:法学专科毕业论文的写作格式、内容要求等都有一定的规范性,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 创新性:法学专科毕业论文要求学生在论文中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三、法学专科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1. 选题:选题应结合自身兴趣和专业方向,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
3. 研究方法:根据论文主题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如案例分析、实证研究等。
4. 论文结构:论文结构应完整,包括摘要、关键词、引言、、结论等部分。
5. 语言表达:语言表达应准确、简洁、流畅,避免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四、法学专科毕业论文的常见问题1. 选题不当:选题过于宽泛或过于狭窄,缺乏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
2. 文献综述不足:对相关文献了解不够,导致论文缺乏理论依据。
3. 研究方法单一:仅采用一种研究方法,缺乏全面性和深入性。
4. 论文结构混乱:论文结构不合理,逻辑性不强。
5. 语言表达不规范:语法错误、错别字较多,影响论文质量。
五、结论[1] .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写作指导[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20.[2] .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写作教程[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3] .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写作技巧[M].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8.法学专科毕业论文范文摘要:法学专科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其毕业论文作为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全面考核,对学生的未来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事务专科毕业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事务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
本文通过对我国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现状分析,提出优化人才培养模式的策略,以期为我国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提供参考。
关键词:法律事务;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一、引言法律事务专业是近年来我国高校新兴的专业之一,旨在培养具备法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在司法、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诸多问题,导致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
因此,探讨优化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现状分析1. 课程设置不合理目前,部分高校法律事务专业课程设置过于注重理论教学,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
课程内容陈旧,未能及时反映法律实践的最新动态,导致学生法律实务能力不足。
2. 师资力量薄弱部分高校法律事务专业教师队伍中,既有法律理论功底深厚的学者,又有实践经验丰富的实务工作者,但二者比例失衡。
同时,部分教师对法律实务了解不足,导致教学质量不高。
3. 实践教学环节薄弱法律事务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相对薄弱,学生缺乏实际操作经验。
部分高校缺乏与企事业单位、司法机关等合作,难以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等机会。
4. 人才培养模式单一我国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较为单一,以课堂教学为主,忽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此外,部分高校缺乏对学生的职业规划指导,导致学生毕业后就业竞争力不强。
三、优化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策略1. 优化课程设置(1)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
在课程设置中,增加模拟法庭、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写作等实践课程。
(2)更新课程内容,紧跟法律实践最新动态。
教师应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将最新法律知识融入课程教学中。
(3)加强课程整合,提高课程体系整体性。
将相关课程进行整合,形成具有系统性的课程体系。
大专法律毕业论文优秀范文

大专法律毕业论文优秀范文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专法律毕业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大专法律毕业论文篇1浅谈公共利益的法理学比较与认识摘要随着我国各法的不断修订,十余年间“公共利益”一词在法条中的出现率有了上升,上自最高效力的《宪法》,如2004年修正关于国家征收个人私有财产的前提要件,下到各类部门法的法条完善,如行政诉讼法中的环境公益诉讼、经济法中维护公共利益的反垄断行为等。
从中不难看出,公共利益一词,在法律领域内与私人利益和行政权力的关系密不可分,一方面公民个人利益的维护离不开公共利益这一范围,另一方面,政府行使权力时必须权衡公共利益,否则会失信于众,可谓是一把双刃剑。
此外,公共利益在各国法律中虽然频繁出现,却少有明确定义和说明,正如陈新民对其的最大认识,就是“其概念的不确定性”,主要因为“利益内容的不确定性”和“受益主体的不确定性” 两方面原因。
正确认识和把握公共利益,有助于解析该词在法理学中的重要意义,理性判断,更好的维护自身应然权利。
关键词公共利益私人利益行政权力一、公共利益的概念解析以法理学的角度来讲,研究公共利益,需要从法的基本要素去解析,即去认知和了解法的原则、规则以及概念。
如何形成对公共利益的法律概念,就要从社会现象和事实入手,以法理的角度去将其概括和描述,理清其内涵和外延范围,同时,借助各大学家对公共利益所形成的见解,总结归纳出公共利益概念的共性认识,形成科学的判断标准。
(一)外国学者理论“公共利益”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 ~6 世纪的古希腊,城邦国家制度在古希腊孕育了一种“整体国家观”,这种观点将公共利益作为整个国家统治的重要纽带,古希腊许多学者认为公共利益是整个城邦社会中所依存的一元化、抽象化的价值,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追求。
在《理想国》一书中,柏拉图将“公共利益”定义为“统治者的利益就是真正的‘公共利益’”,他认为在作为整体的城邦制度中,整个国家的追求即符合人民的追求,公共利益也就是统治者的利益。
大专法律事务专业的论文范文

大专法律事务专业的论文范文大专法律事务专业的论文范文: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大战”一、引言大家好!今天我要给大家讲述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大战,这场大战的主角是我们学校的两位同学——小张和小李。
他们因为一起租房子发生了纠纷,最后闹到了法庭。
这场大战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也让我们明白了遵守法律的重要性。
下面,我将用简单易懂的语言,描绘这场法律大战的经过。
二、背景小张和小李是大学同学,他们在大一时就认识了。
由于两人性格相投,很快成为了好朋友。
大学毕业后,他们都留在了城市里工作。
为了节省开支,他们决定合租一套房子。
房子的位置很好,离公司都很近,所以他们很快就签订了租房合同。
三、纠纷起因好景不长。
不久后,小张发现房子里的电线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他多次提醒小李修理,但小李却认为这只是小事,不值得大惊小怪。
直到有一天,小张在房间里不小心触电,幸好及时脱险。
这次事件让小张非常后怕,他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李承担赔偿责任。
四、法律大战1. 小张向法院提起诉讼小张带着律师来到了法院,向法官诉说了自己的遭遇。
律师详细地阐述了事实经过,并指出小李作为房东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的安全。
最终,法官支持了小张的诉讼请求,判决小李承担赔偿责任。
2. 小李上诉面对判决结果,小李非常不服气。
他认为自己并没有错,是小张自己不小心触电的。
于是,他请了一位律师为自己辩护,并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3. 二审审理上级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律师围绕事实和法律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最终,法院认为小李作为房东确实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的安全,但小张在发现问题后没有及时与小李沟通解决,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因此,法院改判小李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五、结论这场法律大战虽然没有硝烟弥漫,但却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
通过这场战斗,我们明白了遵守法律的重要性。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益。
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美好。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在撰写法律毕业论文时,学生需要遵循严格的格式和结构要求,以确保论文的专业性和学术性。
以下是一个法律毕业论文的范文,它遵循了标准的学术写作规范。
摘要本文旨在探讨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侵权行为层出不穷,对个人隐私和知识产权造成了严重威胁。
本文首先分析了网络侵权行为的类型及其特点,然后从法律角度出发,探讨了现行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分析,本文进一步论证了加强网络侵权行为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关键词:网络侵权;法律规制;隐私权;知识产权目录1. 引言2. 网络侵权行为的类型及其特点2.1 网络侵权行为的类型2.2 网络侵权行为的特点3. 现行法律体系中的问题3.1 法律规制的不足3.2 法律适用的困难4. 完善网络侵权法律规制的建议4.1 明确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4.2 加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监管责任4.3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5. 案例分析5.1 案例一:网络诽谤案5.2 案例二:网络版权侵权案6. 结论1. 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工作和学习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网络的普及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尤其是网络侵权行为的日益增多。
网络侵权行为不仅侵犯了个人的合法权益,也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了影响。
因此,如何有效规制网络侵权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法律界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2. 网络侵权行为的类型及其特点网络侵权行为是指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实施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侵犯的权益不同,网络侵权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2.1 网络侵权行为的类型- 网络诽谤: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 网络侵犯隐私权:未经许可,非法获取、使用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
- 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未经授权,非法复制、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
2.2 网络侵权行为的特点- 隐蔽性:网络侵权行为往往难以追踪,侵权者可以匿名或使用假身份进行侵权。
法学生毕业论文六篇

法学生毕业论文六篇法同学毕业论文范文11.选题选题要尽可能早些。
选题早,早做预备,时间充分。
2.选题要考虑主、客观条件只有考虑主、客观条件,才能避己之短,用己所长,选择最利于发挥自己聪慧才智的课题。
比如,您想对"交感胺类药物"进行讨论,假如您的生理学、药理学基础好,可从其应用方面选题,可借鉴前人讨论成果,从不同侧面进行讨论,同样会有突破。
假如你的化学及药物化学基础好,可从药物基因方面及配伍方面进行讨论,通常药物的基本结构打算药物的作用,取代基因打算作用强度、副作用等。
医学领域学科许多,不一一列举,但都可找到其突破口。
只有扬长避短才能写出称心的论文来。
3.选题不要太特别选题特别,往往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是写不出好论文的。
尽量避开大而简单的题目,选比较一般的题目。
比如"胆囊收缩素一胰泌素"对某一方面的作用讨论,这类题目有比较、有借鉴,写起来比较简单。
4.要摆脱单纯的爱好和趣味个人的爱好和趣味是选题的一个前题,但是,单纯地从个人爱好、爱好动身,也是不切实际的。
比如你对分子生物学很感爱好,也是目前医学界关注的问题,但就目前的试验条件及教学方案而临时还很难写出如意的论文。
当然有条件可从某个角度去讨论。
又如你对"爱滋病讨论"很有爱好,但目前国内你接触的都是其次手材料,孤立的去讨论,是困难的。
5.选择突破口选题要找突破口,这个突破口可选择难度较小,而又带有普遍意义的题目,或者易被人忽视的问题,假如有条件,突破口可以选择两门学科的交界处,进行科学的"边缘"讨论。
作为医学院校同学各门课程都在同步与交叉学习,有较深的理论基础,具有较好的连贯性,比如学习解剖学问较全面之后可以选择"某种外科术式改进探讨"。
基础理论融会惯通之后,往往在临床内、外科交界处或其它相关学科交界处做文章简单突破,比如内科侧重于药物治疗,而外科是往往忽视的,"5-羟色胺受体拮抗剂治疗化疗致吐"讨论胜利即为内科药学与肿瘤科交界处讨论胜利的典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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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专科毕业作业题目:民商案例30分校:电大指导教师:铭学生:吴昕阳学号: 20完成日期: 2014年05月卷宗目录人民法院民事一审立案审查管理信息表案号:(1998)凌民初字第120号民事起诉状原告:省凌源市杖子化工厂,住所地省凌源市杖子镇.法定代表人利民被告:省市化肥,住所地省市。
法定代表人玉满请求事项一、请求被告停止侵权,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4万元。
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1998年年7月5日,我厂与被告因被告的广告与我厂的宣传广告部分文字及编排组合形式相同,我厂为宣传化肥、产品的使用方法和企业获奖情况,在广告标题下印有“国家专利号90106014.3zl”字样,配有包装袋的照片。
被告销售化肥过程中,随货赠送的宣传广告原告的宣传广告相比,除更换照片外,文字上将我厂改为市,其余部分相同。
故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作品的著作权。
判令市化肥停止侵权,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4万元。
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具状人:王丽一九九八年七月五日凌源市民法院附:诉状副本一份;凌源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1998)凌民初字第120号凌源杖子化工厂利民:你方与市化肥著作权纠纷一案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受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明及代表人明。
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提交有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七日,持由本院发出的交费通知单到中国农业银行凌源市支行营业大厅预交案件诉讼费用。
如逾期交纳,本院将按自动撤诉处理。
1998年7月5日(院印)凌源市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1998)凌民初字第120号市化肥玉满:本院已受理你与凌源杖子化工厂著作权纠纷一案,现发送民事诉状副本一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等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你方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向本院提交答辩状一式2份。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明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明书。
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明。
四、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1998年7月5日(院印)凌源市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1998)凌民初字第120号凌源杖子化工厂利民: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一、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或经人民法院核实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并应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据对象和容作简要说明,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三、申请鉴定,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四、你方申请证人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五、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前提出,本院可根据情况要求你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六、你方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后,向本院申请认可。
你方与对方当事人未能协商一致,或者未申请本院认可,或本院不予认可的,你方应当于1998年8月1日前向本院提交证据。
七、你方在举证期限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本院申请延期举证。
八、你方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新证据”的规定的,视为你方放弃举证权利。
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九、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你方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前书面申请本院调查收集证据。
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可以不受第四、五条十日和七日的限制。
1998年7月8日凌源市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1998)凌民初字化肥玉满: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一、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或经人民法院核实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并应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据对象和容作简要说明,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三、申请鉴定,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四、你方申请证人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五、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前提出,本院可根据情况要求你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六、你方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后,向本院申请认可。
你方与对方当事人未能协商一致,或者未申请本院认可,或本院不予认可的,你方应当于1998年8月1日前向本院提交证据。
七、你方在举证期限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本院申请延期举证。
八、你方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新证据”的规定的,视为你方放弃举证权利。
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九、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你方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前书面申请本院调查收集证据。
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可以不受第四、五条十日和七日的限制。
1998年7月8日(民事答辩状被告:化肥。
住所地省市。
法定代表人:玉满,经理答辩人就原告与被告著作权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原告凌源杖子化工厂的广告不是我国著作权所指的作品,其题材不在“文学、艺术、科学领域”。
其次,凌源杖子化工厂的广告不是其创作,抄袭了省《教你发财》和《技术学习》刊物的部分容,所以不具有主权利的主题资格。
再次,凌源杖子化工厂的广告属于著作权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应受法律保护,综上所述,请求法院依法支持答辩人意见。
此致凌源市人民法院答辩人:化肥(公章)1998年7月5日凌源市人民法院附:本答辩状副本一份准备庭笔录时间:1998年7月5日上午8时。
地点:民一庭办公室。
审判长:王强审判员:庆华、小东书记员:王玉民审判长:关于原告凌源杖子化工厂与化肥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这个案件由庆华任主审法官,现在就准备开庭的事项,请大家发表意见:庆华: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相关手续,该案定于3月15日开庭,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开庭前三天贴开庭公告,允许旁听,审理时注重法庭调查阶段。
小东:我同意。
按时开庭,原告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按自动撤诉处理,被告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缺席审理。
审判长:我同意二位意见。
审判长:王强审判员:庆华审判员:小东凌源市人民法院传票(1998)凌民初字第120号凌源市人民法院传票(1998)凌民初字第120号凌源市人民法院送达证注:1、如受送达人不在时,将文书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
2、如系代收,收件人应在收件人栏签名或盖章,并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3、受送达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可邀请他的邻居或其他证人到场。
凌源市人民法院送达证注:1、如受送达人不在时,将文书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
2、如系代收,收件人应在收件人栏签名或盖章,并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3、受送达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可邀请他的邻居或其他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书留在他的住所,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签字的事由和送达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法院公告本院定于1998年7月13日上午8点在凌源市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凌源杖子化工厂被告化肥著作权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凌源市人民法院1998年7月12日凌源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笔录案由:著作权纠纷开庭时间:1998年7月13日8时开庭地点:本院第一审判庭,第一次开庭审判长:王强审判员:庆华审判员:小东书记员:王玉民书记员: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入庭就坐。
请大家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开庭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区;(2)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拍照;(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者提问;(4)法庭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保持环境清洁;(5)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
(6)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在法官敲击法槌后,应当立即停止发言和违反法庭秩序的行为。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宣布开庭。
报告完毕。
审判长:全体请坐。
审判长:(敲击法槌一次)省凌源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著作权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
原告:凌源杖子化工厂,法定代表人利民。
住所地省凌源市杖子镇。
被告:化肥,法定代表人玉满。
住所地市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资格及代理权限,有无异议?原告:没有被告:没有审判长:根据法律规定,经本院审查,本庭认为今天出庭的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诉讼。
审判长:下面宣布法庭组成人员。
本庭由省凌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员王强也就是我本人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庆华坐在我左边这位,审判员小东坐在我右边这位,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担任本庭记录的是本院书记员王玉民。
审判长:下面宣布当事人在法庭上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之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义务在当事人诉讼须知当中已经说明)当事人享有的权利:(1)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2)原告对其本诉请求、被告对其反诉请求可以放弃或者撤诉;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可以承认或者反驳,原告对被告的反诉,也可以承认或者反驳;(3)有提供证据和质证的权利;(4)有述和辩论的权利;(5)有请求法庭调解和自行和解的权利;(6)当事人如果有理由认为法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有权申请上述人员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