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人寿-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介绍

合集下载

恒安标准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条款-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

恒安标准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条款-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

条款编号:OEA2009-11恒 安 标 准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Heng An Standard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恒安标准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条款目 录1、您与我们订立本附加保险合同时需要了解的内容 (2)1.1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2)1.2投保条件 (2)1.3保险期间 (2)1.4保险责任的开始和终止 (2)1.5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2、本附加合同项下的保障和利益 (3)2.1我们提供的保障 (3)2.2援助无法实施的国家和地区 (5)2.3我们不承担的责任 (5)3、您在本附加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6)3.1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6)3.2被保险人的义务 (6)3.3本附加合同内容的变更 (6)3.4解除本附加合同的处理 (6)4、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7)4.1保险金受益人 (7)4.2保险事故的通知 (7)4.3保险金的申请 (7)5、您需要了解的其他内容 (7)5.1争议的处理 (7)5.2法律适用 (7)6、条款的解释 (7)1、您与我们订立本附加保险合同时需要了解的内容1.1 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您与我们订立的本附加保险合同为恒安标准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所使用的保险条款为恒安标准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险条款”)。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其所附条款、投保申请书、批单、批注,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文件共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附加于我们的主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在主险合同订立时,由您申请,经我们同意而附加于主险合同后始为有效。

主险合同中与本附加合同相关的部分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

我们在本附加合同条款第6条中对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术语含义以该条中的解释为准,请您注意阅读。

1.2 投保条件与主险合同一致,被保险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有固定居住场所、年龄在1周岁(含)至70周岁(含)之间。

恒安标准臻爱倍护重大疾病保险B款产品形态特征解析26页

恒安标准臻爱倍护重大疾病保险B款产品形态特征解析26页

轻症疾病或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
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符合“轻症疾病保险金” 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 件,我们在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 豁免保险合同以后各期应交保险费,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此项保 险责任终止,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疾病终末期/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
图示中的三项责任只给付其中一项
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疾病终 末期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我们最多只给付一项,在给付其中任意 一项后,保险合同终止。
52种轻症疾病
1
非危及生命的(极早期的)恶性病变
2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3轻微脑中风后遗症 Nhomakorabea4 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次重大疾病对应组别以外的其他组别中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初次罹患并被我们指定或认可 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终末期状态”

身故/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

轻症疾病或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
符合“轻症疾病保险金”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
宽限期 60天 寿险责任 以1倍基本保险保额计入核保寿险风险累计
保障类型 重疾责任 以1.2倍基本保险保额计入核保重疾风险累计 轻症责任 以0.3倍基本保险保额计入核保轻症风险累计,单一被保险人最高20万轻症风险累计
保险责任详解
种类
给付条件

轻症疾病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初次罹患并被我们指定或认可 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保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

中国人寿高效学生补充医疗保险简介

中国人寿高效学生补充医疗保险简介

中国人寿高效学生补充医疗保险简介中国人寿高校学生补充医疗保险简介中国人寿高校学生补充医疗保险,是在高校学生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框架下的补充保险。

是对学生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的缺失和不足的有效补缺和扩充。

为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的生命、残疾和疾病、意外伤害的医疗救治,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险保障。

补充医疗保险和保险和小原则:一、只有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高校学生,才可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享有补充医疗保险保障。

二、保险核销:凡因疾病、意外伤害的住院医疗核销,必须先经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核销后,再由补充医疗保险给予核销。

其它超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的保险,可直接由补充医疗保险核销。

中国人寿高校保险学生补充医疗保险简介(保费60元/人年,学制年一次收缴) 保险责任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中国人寿补充医疗保险疾病住免赔额(门槛费) 100——1500元院医疗保额及核销比例 70——80%核销保额:10000元。

90%核销意外伤门诊医疗无保额:2000元。

90%核销害医疗住院医疗 70——80%核销保额:10000元。

90%核销意外伤害残基金保额:50000元。

意外伤害身故金保额:20000元。

疾病身故金保额:10000元。

住院医疗补贴金无保额:5400元。

日补30元举例:某学生因意外伤害骨折门诊1800元,住院15天医疗费4000元。

同年又因疾病住院15天医疗费6000元。

该学生同年共计医疗费11800元。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7000元人寿补充医疗:5040元举例核销金额: 意外核销4000×70%?2800元 [1800+(4000-2800)]×90%?2700发生医疗金额:11800元疾病核销6000×70%?4200元元(6000-4200)×90%?1620元总计核金额 (30-6)×30?720元 7000+5040=12040元小结:该生在年度保险期内发生意外和疾病医疗费共计11800元,经社保医疗和人寿补充医疗核销后,该生可获得医疗保险金12040元(含720住院医疗补贴金),较该生实际发生的医疗总额多出240元。

恒安标准人寿主要销售保险产品基本情况一览表

恒安标准人寿主要销售保险产品基本情况一览表

1、养老金的领取年龄分别为被保险人的50、55、
幸福金 生终身 寿险
附加幸 福金生 提前给 付
投保资料:1、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7周岁以下《含17周岁》使用户口本复印件,7周岁以下儿童可 使用出生证明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3、工行、农行、建行、交行、招行、邮政、中行存折(结算帐户)或卡的复印件(限辽宁省内),4、 身故受益人的身份证号码和证件到期日(无需提供证件)。(被保险人18周岁以下,签名处只需写监护人名字)
1、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公司将给 一次缴费 1.提前领取无退保费 1周岁-64周 付帐户价值加终了红利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间 累积式分 用2.合同满5年可部分 领创未 保险期满 保费5万元岁投保人: 身故,公司将给付帐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的105% 红产品 来B款 不超过99 100万元 领取3.投资收益全部 18周岁以上 与保费二者之较大者。 周岁 分配给客户
恒安标准人寿主卖产品基本情况一览表
产品简 称 投保年龄 缴费方式 保费、保额 要求 保险责任 备注 产品特点 可加附加险 1、附加保费 豁免2、附加 养育金A款 保费最低 被保险人在18、19、20岁的保单生存对应日按照比 30天-10周 天天向 交至15周 5000元,以 累积式分 1.孩子大学教育需求 例固定返还,21岁返还帐户价值加终了红利,合同 岁投保人: 上C款 岁 100元保费 红产品 2.其中大额返钱 终止。(详见公司建议书) 18岁-54岁 递增无上限 累积式分 红产品; 1、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公司将给 保额为基 付帐户价值加终了红利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间 本保费的 身故,公司将给付保额或当时帐户价值加终了红利 20倍额外 两者的最大值。 保费的5 倍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靠谱吗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靠谱吗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靠谱吗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是一家专业的保险公司,提供多种保险产品,包括寿险、意外险、健康险等。

那么,恒安标准人寿保险靠不靠谱呢?接下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恒安标准人寿保险的公司实力非常雄厚。

作为一家成立多年的保险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拥有庞大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保险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稳定的保障和服务。

公司拥有强大的团队和专业的保险顾问,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险咨询和服务,保障客户的权益。

其次,恒安标准人寿保险的产品种类丰富。

公司推出了多种保险产品,涵盖了寿险、意外险、健康险等多个领域,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而且,公司还不断推出创新的保险产品,为客户提供更多元化的选择,提高了保险产品的适用性和灵活性。

再次,恒安标准人寿保险的理赔服务非常及时和高效。

在保险理赔方面,恒安标准人寿保险一直以来都秉承着诚信、公平、高效的原则,对客户的理赔申请给予及时的响应和高效的处理。

公司拥有专业的理赔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快速、便捷的理赔服务,让客户在遭遇意外时能够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和支持。

最后,恒安标准人寿保险的口碑良好。

多年来,恒安标准人寿保险一直以来都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好评。

公司注重客户体验,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

综上所述,从公司实力、产品种类、理赔服务和口碑等多个方面来看,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是一家非常靠谱的保险公司。

无论是在保险产品的选择还是在理赔服务的需求上,恒安标准人寿保险都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支持,是值得信赖的保险公司。

希望客户在选择保险产品时,能够考虑到恒安标准人寿保险,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和支持。

恒安标准人寿正规吗

恒安标准人寿正规吗

恒安标准人寿正规吗恒安标准人寿是一家正规的保险公司吗?这是许多人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所关心的一个问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恒安标准人寿进行全面的介绍和分析,以解答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恒安标准人寿的背景和资质。

恒安标准人寿是一家成立较早的保险公司,具有丰富的经营经验和良好的口碑。

公司注册资本充足,属于合法经营的保险机构,有着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规范的经营行为。

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恒安标准人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其次,我们可以从产品和服务方面来评估恒安标准人寿的正规性。

作为一家正规的保险公司,恒安标准人寿推出的保险产品应当合法合规,保障内容清晰明确,不得存在欺诈和误导行为。

同时,公司的服务应当周到细致,对客户的投诉和索赔应当及时有效地处理,体现出诚信和责任。

再者,我们可以通过恒安标准人寿的市场表现来判断其正规性。

一家正规的保险公司通常会有稳定的市场表现和良好的声誉,得到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信赖和认可。

恒安标准人寿在市场上的表现如何,可以从其销售业绩、客户满意度、行业评级等方面来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从恒安标准人寿的背景资质、产品服务和市场表现三个方面来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恒安标准人寿是一家正规的保险公司。

其合法合规的经营行为、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以及良好的市场表现,都表明了该公司的正规性和可信赖性。

因此,消费者可以放心选择恒安标准人寿的保险产品,享受到优质的保障和服务。

总的来说,恒安标准人寿是一家值得信赖的保险公司,其正规性得到了充分的验证和肯定。

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情况,考虑恒安标准人寿的产品和服务,以实现更好的保险保障和财务规划。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恒安标准人寿,做出明智的选择。

恒安标准传世臻耀终身寿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恒安标准传世臻耀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未来的保单红利为非保证利益,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终了红利将在保险合同终止时支付。

本产品说明书为帮助客户理解保险条款所用,详细信息以保险条款为准。

产品名称恒安标准传世臻耀终身寿险(分红型)投保范围满30天-70周岁保险期间终身交费方式年交交费期间趸交、3年/5年/10年保险金额1.初始保险金额初始保险金额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2.红利保险金额红利保险金额是指因分配年度红利所增加的保险金额。

已分配的红利保险金额也将计入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基数。

3.有效保险金额有效保险金额为初始保险金额与各保单年度累计已分配的红利保险金额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均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准。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身故保险金责任,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合同效力中止情形的,则按照条款的约定执行:(一)若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日(含)之前身故,或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们按以下1、2两项金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以下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与身故时年龄对应的给付比例(见给付比例表)的乘积;(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初始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二)若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日(不含)之后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我们按以下1、2两项金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以下三者中的金额较大者:(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初始保险金额×1.025(n-1)(n 为身故当时的保单年度数);(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与身故时年龄对应的给付比例(见给付比例表)的乘积;(3)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初始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以下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1)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累计红利保险金额×1.025(n-1)(n 为身故当时的保单年度数);(2等待期合同等待期是指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或每一次复效日次日零时起至第90日(含第90日)。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怎么样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怎么样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是一家专业的保险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

作为一家有着丰富经验和良好口碑的保险机构,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在保险行业内拥有着良好的声誉和口碑。

那么,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到底怎么样呢?
首先,恒安标准人寿保险的产品种类丰富,涵盖了寿险、意外险、健康险等多
种保险产品,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无论是个人客户还是企业客户,都能够在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找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同时,恒安标准人寿保险还提供了定制化的保险方案,能够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最适合的保险计划,为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的保险服务。

其次,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在理赔服务方面表现出色。

作为一家专业的保险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始终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保障客户的权益。

在理赔过程中,恒安标准人寿保险能够提供快速、高效的理赔服务,让客户在遭遇意外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支持,减轻客户的经济压力,让客户能够更加安心地生活和工作。

此外,恒安标准人寿保险的客户服务也备受好评。

无论是购买保险、咨询保险
信息还是需要理赔,客户都能够得到恒安标准人寿保险专业的客户服务团队的支持和帮助。

客户服务团队能够及时、耐心地解答客户的问题,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险咨询和服务,让客户感受到恒安标准人寿保险的贴心和用心。

总的来说,恒安标准人寿保险作为一家专业、有实力的保险公司,无论是在产
品种类、理赔服务还是客户服务方面都表现出色。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保险服务,让客户能够享受到更加安心、便捷的保险保障。

因此,可以说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是一家值得信赖的保险公司,值得客户选择和信赖。

恒安标准人寿怎么样

恒安标准人寿怎么样恒安标准人寿是一家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口碑的保险公司,其产品和服务备受消费者青睐。

那么,恒安标准人寿究竟怎么样呢?接下来,我们将从公司背景、产品特点、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解析,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恒安标准人寿。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恒安标准人寿的背景情况。

恒安标准人寿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旗下的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总部位于北京。

多年来,公司始终秉承“专注、创新、诚信、共赢”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和贴心的理财规划。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恒安标准人寿的产品特点。

公司推出的产品种类丰富多样,涵盖了寿险、意外险、健康险等多个领域,满足了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

而且,恒安标准人寿的产品设计更加灵活,针对不同客户群体提供了个性化的保障方案,让客户能够更好地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

除了产品特点外,恒安标准人寿的服务质量也备受好评。

公司注重客户体验,建立了完善的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了全天候的保险咨询和理赔服务。

同时,公司还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让客户能够享受到更加便捷和贴心的保险服务。

总的来说,恒安标准人寿作为一家知名的保险公司,无论是在产品设计还是服务质量方面都表现出色。

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不断创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因此,可以说恒安标准人寿是一家值得信赖的保险公司,无论是在保险保障还是理财规划方面都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综上所述,恒安标准人寿在保险行业拥有较高的声誉和良好的口碑,无论是在产品设计还是服务质量方面都表现出色。

相信随着公司不断的发展壮大,恒安标准人寿将会为更多客户带来更加优质的保险保障和理财规划,成为更多客户信赖的首选保险公司。

恒安标准人寿 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介绍

恒安标准人寿推荐产品介绍由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广覆盖、低保障的特点,它只能为贵公司的员工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在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门急诊医疗、住院医疗、住院津贴等方面还有很大的缺口。

恒安标准人寿一直致力于大中型企业员工补充医疗保险等员工福利计划,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下面就各保险产品的必要性和保障范围介绍如下:1、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与残疾责任)如果有员工不幸遭受意外,不仅可以为员工家庭提供及时的援助,也可以帮助贵公司履行政府规定的责任。

此条款是主险,各种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属于附加险,要附加在主险意外伤害保险之上。

一般保额可定在10万元。

对于职工因工负伤,政府部门详细规定了企业的责任:在医疗期内发给工伤津贴、住院期间伙食补贴和护理费、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路费全额报销等。

职工身故后社会工伤保险的给付数额一般达不到员工家属的要求,此保险的补充还是很有必要的。

2.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若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要求二级甲等以上的公立医院)进行治疗,我们对其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天内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实际医疗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后,按与您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一般保额可定在5000-3万元之间,次免赔额50元,报销比例70%-100%之间。

3、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责任)社会医疗保险只保障疾病医疗,员工因意外伤害(比如车祸等)造成的医疗费用,社保医疗不报销,而我们的住院医疗保险恰能涵盖这一部分。

社保医疗的疾病住院部份报销比例一般是85%,而且一级医院的起付线是400元,二级医院的起付线是700元,三级医院的起付线是1000元。

起付线以内和15%的比例都是个人自付的部分。

商业的补充住院医疗保险能够把个人自付的部分进行补充报销,使公司的每位员工都能享受到社保范围内全额报销的待遇。

一般保额可定在5000-3万元之间,年免赔200元(可调),90%报销(可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恒安标准人寿推荐产品介绍由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广覆盖、低保障的特点,它只能为贵公司的员工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在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门急诊医疗、住院医疗、住院津贴等方面还有很大的缺口。

恒安标准人寿一直致力于大中型企业员工补充医疗保险等员工福利计划,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下面就各保险产品的必要性和保障范围介绍如下:1、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与残疾责任)如果有员工不幸遭受意外,不仅可以为员工家庭提供及时的援助,也可以帮助贵公司履行政府规定的责任。

此条款是主险,各种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属于附加险,要附加在主险意外伤害保险之上。

一般保额可定在10万元。

对于职工因工负伤,政府部门详细规定了企业的责任:在医疗期内发给工伤津贴、住院期间伙食补贴和护理费、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路费全额报销等。

职工身故后社会工伤保险的给付数额一般达不到员工家属的要求,此保险的补充还是很有必要的。

2.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若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要求二级甲等以上的公立医院)进行治疗,我们对其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天内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实际医疗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后,按与您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一般保额可定在5000-3万元之间,次免赔额50元,报销比例70%-100%之间。

3、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责任)社会医疗保险只保障疾病医疗,员工因意外伤害(比如车祸等)造成的医疗费用,社保医疗不报销,而我们的住院医疗保险恰能涵盖这一部分。

社保医疗的疾病住院部份报销比例一般是85%,而且一级医院的起付线是400元,二级医院的起付线是700元,三级医院的起付线是1000元。

起付线以内和15%的比例都是个人自付的部分。

商业的补充住院医疗保险能够把个人自付的部分进行补充报销,使公司的每位员工都能享受到社保范围内全额报销的待遇。

一般保额可定在5000-3万元之间,年免赔200元(可调),90%报销(可调)。

4、附加门急诊医疗保险(门、急诊医疗责任)社会医疗保险一般只报销住院医疗费用(少数门规病种除外),而恰恰发生频次高、理赔率高的门、急诊的医疗费用在社保上被排除在报销范围之外,我们员工每次到医院门诊都是使用医保卡上自己的钱。

该医保卡划走的医疗费用则能够通过商业的门急诊医疗保险进行报销,这样一来,我们员工符合规定的所有医疗费用都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一般保额可定在1000-5000元之间,年免赔200元(可调),90%报销(可调)。

5、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当员工住院时,陪护费、交通、就餐、正常收入的损失等等,我公司可以通过住院津贴给予员工住院期间每天50-300元之间的补助。

6、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是当员工确诊重大疾病后,我公司一次性给予约定保额的保险。

我公司重大疾病的定义是完全符合国家保监部门统一制定的重大疾病的范围,绝无另外的限制条件。

一般保额定在20000-100000元之间。

【重大疾病】:本合同中所称重大疾病指下列情况之一:以下所列的二十五种重大疾病的定义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一、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

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三、脑中风后遗症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注1: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包括:①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②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③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④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⑤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⑥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注2: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肢体是指包括肩关节的整个上肢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注3: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注4: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包括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中的任何三种、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六、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七、多个肢体缺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八、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2)肝性脑病;(3)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九、良性脑肿瘤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

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十、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

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持续性黄疸;(2)腹水;(3)肝性脑病;(4)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十一、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1)一肢或一肢以上肌体机能完全丧失;(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注1: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包括:①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②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③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④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⑤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⑥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注2: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肢体是指包括肩关节的整个上肢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注3: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注4: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包括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中的任何三种、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

十二、深度昏迷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coma scale)结果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它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十三、双耳失聪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500赫兹、1000赫兹和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注:永久不可逆:指自疾病确诊或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经过积极治疗180天后,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十四、双目失明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眼球缺失或摘除;(2)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3)视野半径小于5度。

注:永久不可逆:指自疾病确诊或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经过积极治疗180天后,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十五、瘫痪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十六、心脏瓣膜手术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术。

十七、严重阿尔茨海默病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

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注: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包括:①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②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③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④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⑤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⑥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十八、严重脑损伤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