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体瘤司法鉴定陈述书
垂体瘤病历模板书写范文

垂体瘤病历模板书写范文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垂体瘤病历模板书写范文姓名:XXX 性别:男年龄:45岁病史陈述人:本人住院号:XXX主诉:头痛、视力模糊,嗜睡入院日期:20XX年X月X日出院日期:20XX年X月X日主治医师:XXX 主诊医生:XXX现病史:患者自X年前开始出现头痛、视力模糊以及嗜睡的症状,近期病情加重,头痛持续性加重,视力模糊严重,且出现了嗜睡的情况。
患者未使用过任何药物或接受治疗。
既往史:无特殊。
个人史:患者平时作息规律,饮食习惯良好,无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
家族史:无家族遗传病史。
体格检查:一般情况:患者神志清楚,自主呼吸,无气促,体温正常,心率86次/分,血压130/80mmHg。
头部检查:头颅外形对称,无变形,头皮无异常发现,颅内压测试阳性。
眼科检查:双侧瞳孔等大等圆,对光反射灵敏,视力模糊,眼底无明显异常。
神经系统检查:生理反射存在,肌张力正常,病理征未引出。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检查:白细胞计数5.5×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3.0×10^9/L,其他指标均正常。
生化检查:血糖正常,电解质正常,肝肾功能正常。
垂体激素检查:垂体激素异常,垂体瘤可能性较大。
头颅MRI检查:显示垂体腺肿瘤,直径Xcm。
诊断:垂体腺肿瘤治疗方案:患者将接受手术治疗,移除垂体腺肿瘤。
注意事项:手术后需密切观察,配合恢复治疗,定期复查。
出院日期:20XX年X月X日签名:XXX以上为XXX患者的垂体瘤病历模板书写范文,供参考。
如有不适或疑虑,请及时就医。
祝您早日康复!第二篇示例:垂体瘤是一种生长在垂体腺上的肿瘤,它会影响垂体腺的功能,导致激素水平异常,进而引起一系列症状。
对于患有垂体瘤的患者来说,病历记录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医生更好地了解病情,制定治疗方案。
下面是一份关于垂体瘤病历模板书写的范文,供大家参考:病历号:_____________主诉:患者主诉头痛、视力模糊、月经不规律现病史:患者自___年__月__日开始出现头痛、视力模糊、月经不规律等症状,逐渐加重,影响生活质量。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陈述书范文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陈述书范文尊敬的司法鉴定专家:您好!我叫[姓名],今天我来向您讲述一下我所经历的这场医疗纠纷,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抽丝剥茧,给我们一个公正的评判。
一、事情的经过。
那是一个原本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日子,就像咱们平常早上醒来,觉得今天也就是个平平无奇的一天,谁能想到后面会发生这么多事儿呢。
我因为[具体病症]就去了[医院名称]看病。
当时啊,我就像一个对医生充满信任的小学生,心想只要到了医院,把自己交给医生,肯定就能药到病除。
我到了医院,先是经历了挂号、排队这些常规操作。
见到医生的时候,我那心里还挺踏实的,就仔仔细细地把自己的症状啊、感觉不舒服多久了之类的情况,像倒豆子一样全告诉了医生。
医生呢,听完之后就开始做一些简单的检查,然后开了一些单子让我去做进一步的检查。
这检查的过程也是等得人心焦,不过咱也理解,医院人多嘛。
等检查结果都出来了,我又拿着去找医生。
医生看了看结果,就给我下了诊断,说是[诊断结果],然后就给我制定了治疗方案。
这治疗方案听起来挺专业的,我也不懂啊,就想医生肯定是为我好,那就按照医生说的做呗。
于是,我就开始接受治疗。
治疗过程中呢,我就感觉有点不对劲。
比如说,在[某个治疗环节]的时候,我就觉得特别疼,疼得我都怀疑人生了。
我就跟医生反映这个情况,医生就说这是正常的反应,让我再坚持坚持。
我当时就想,行吧,医生都这么说了,可能确实是正常的,我就咬牙坚持。
可是啊,随着治疗的推进,我的情况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糟糕了。
我开始出现了一些新的症状,这些症状之前可从来没有过啊。
我又着急忙慌地去找医生,医生这时候又给我调整了治疗方案。
但是呢,这个调整后的方案好像也没有起到什么作用,我的身体就像一艘在暴风雨中失去方向的小船,状况越来越差。
二、我认为医院存在的问题。
# (一)诊断方面。
我觉得医生在诊断的时候可能有点草率了。
您想啊,我把我的情况都告诉得那么详细了,就像我把一道菜的食材、做法都告诉厨师了,可厨师还是没做出对味儿的菜。
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文格式

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文格式尊敬的法院:我是XXX(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XXX,现居住于XXX(申请人住址)。
我在此向贵法院申请进行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并就此事向贵法院陈述如下事实和理由:一、事实经过本人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医院接受了XXX(手术/治疗)的医疗行为。
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康复后,我发现自己的身体状况并未得到改善,反而出现了XXX(列举具体症状)。
为了寻求真相和维护自身权益,我咨询了多位医生,并进行了进一步的检查和诊断。
经过多次的医疗检查和专家诊断,我得知我的病情并非正常康复过程中的预期结果,而是由于医疗事故所导致的。
据医生的诊断,我的病情恶化与XXX(医疗行为)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二、申请理由1. 医疗事故的存在:根据医生的诊断和专家意见,我的身体状况的恶化是由于医疗事故所引起的。
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违反医疗规范、操作不当或疏忽失误等导致患者身体损害的行为。
而我的病情的发展与医疗事故的存在密切相关。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责任法》第十条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对医疗事故负责,对因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该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对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我有权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维护合法权益:作为患者,我享有接受合格医疗服务的权利,同时也有权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承担医疗事故所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
通过司法鉴定,可以确保事实公正、权益得到保障。
三、申请内容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在此向贵法院申请进行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并请求贵法院依法判决:1. 对医疗事故进行司法鉴定:鉴定医疗事故的性质、原因和损害程度,以确保事实的客观公正。
2. 追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我因医疗事故所遭受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司法鉴定患方陈述词

司法鉴定患方陈述词
尊敬的法官:
我是XXX先生,现今因司法鉴定被传唤到法庭。
我在此详细陈述我的情况。
事故发生时,我正驾驶我自己的汽车从XX路驶向XX路,与此同时,另外一辆汽车从XX路驶向XX路,两辆汽车在XX路和XX路的交叉口相撞。
在此次事故中,我的汽车是正常行驶的汽车,我并没有违反任何交通法规,但另一辆汽车却未依法行驶,超车行驶而且没有观察交规而导致本次交通事故发生,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和财产损失,痛苦万分。
经过实地勘查,我确认了上述事实,并在此恳求法庭通过司法鉴定,以正确判断事实,维护我的正当权益。
谢谢!
- 1 -。
垂体瘤病历模板书写范文

垂体瘤病历模板书写范文
患者信息:
姓名:[XXXXX]
性别:X
年龄:XX岁
就诊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主诉:
患者自述视力逐渐下降,头痛,且有溢乳现象。
现病史:
患者XX年前开始出现视力下降,未予重视。
近1年来症状逐渐加重,头痛频繁,且出现溢乳现象。
患者无家族遗传史,无药物过敏史。
体格检查:
脉搏:78次/分
呼吸:18次/分
血压:120/80mmHg
身高:165cm
体重:60kg
神志清楚,皮肤无黄染,浅表淋巴结未触及肿大。
心肺听诊无异常。
腹部平软,肝脾肋下未触及。
脊柱四肢无畸形,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
实验室检查:
血常规、尿常规、生化检查均正常。
影像学检查:
颅脑MRI示垂体瘤。
诊断:
垂体瘤(视力下降、头痛、溢乳)
1. 完善相关检查,明确诊断。
2. 药物治疗:XXXXX。
3. 定期复查颅脑MRI,观察病情变化。
4. 如有不适,及时就诊。
医师签名:[XXXXX]。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陈述书范文

Xx医院关于共同委托鉴定病员xx同志的陈述意见Xx司法鉴定中心:鉴于我院与病员xx之间因医疗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现双方共同委托贵中心进行司法鉴定,以明确责任,评定损伤及后果,公正解决。
现将有关情况陈述如下:一、患者诊疗经过情况患者xx,男,59岁,身份证号码:5105******4。
因发现阴囊坠胀3年余于入院。
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初步诊断考虑:1.右侧输精管结扎术后;2.双侧睾丸鞘膜腔积液;3.2型糖尿病。
在腰硬联合麻醉下行右侧输精管再通术。
术中左侧阴囊底部误伤一约0.5cm伤口,当时术中及时予以缝合,结束手术,安返病房。
于当日下午,患者诉左侧阴囊胀痛,及时查看患者,发现左侧阴囊及腹股沟区饱满,压痛,及时行床旁彩超检查提示:左侧睾丸鞘膜内不均匀回声:血肿可能?左侧腹股沟区中等稍强回声:血肿可能?。
及时请示xx副主任医师床旁查看患者,xx副主任医师查看患者病情后指出:考虑阴囊术后出血,急诊行手术探查止血处理。
在腰硬联合麻醉行左侧阴囊血肿清除+引流。
主刀医师:xx,助手:xx。
术中未发现明显出血灶。
予左侧阴囊底部误伤切口处扩大并行扩大连续缝合止血处理,在腹股沟外口处安置引流管引流。
于18:40结束手术,18:55安返病房。
患者术后于21:30左右发现左侧阴囊再次出血肿胀。
于由xx主治医师护送到上级医院治疗。
经上级治疗好转后于3月22日下午转入我院继续康复治疗。
入院后予抗炎、止痛、预防深静脉血栓、阴囊外科换药等治疗,于4月25日患者阴囊伤口完全愈合,已达到出院标准,并且自己也主动提出办理出院的意图,因其他因素未及时办理。
4月25日至今患者诉左下肢小腿、膝关节疼痛,要求继续在我院治疗,经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多科联合会诊(骨科、康复科、麻醉科、中医科、放射科)并结合病情病史,补充诊断:1.腰椎间盘突出症;2.腰椎间盘膨出;3.腰椎骨质增生症;4.左膝关节滑膜软骨瘤病;5.左膝关节退行性变;6.左膝关节积液;7.左侧腘窝囊肿。
垂体瘤司法鉴定陈述书

合同编号:2021—xx—xx 垂体瘤司法鉴定陈述书司法鉴定陈述书原告对被告的医疗行为有如下评价:一,基本同意尸检结论对于尸检确定的死因,原告全部同意。
但有一点补充:患者8号发生大出血,动脉血流经鼻腔喷射样涌出,量大,时间长。
所以,大量失血对脑和全身有严重的影响,在死亡中起一定的加重作用.二,根据尸检确定的死因,原告对被告的医疗过错以及和死亡的因果关系做如下陈述:(一),1号的第一次垂体瘤手术不当损伤颈内动脉,理由如下:1,术后立即发生偏瘫,说明大脑半球受损。
这点原告和被告意见一致。
2,术后当日的脑血管照影已经发现颈内动脉海绵血管床附近出现了动脉瘤。
在瘤体的近心端,颈内动脉有切迹。
原告认为这是手术导致的动脉受损表现,而不是患者自身疾病的表现。
(二)术后大面积的半球缺血病灶是动脉瘤引发在8日再次手术时,手术记录记载动脉瘤远端血流缓慢.对此,原告认为动脉瘤内有夹层改变,动脉瘤外观膨大的表象之下,是动脉内部管径变小,导致血流不畅。
这就能找到了术后脑梗死样改变的原因。
(三)1号垂体瘤手术操作不当,记录记载不祥有过错原告有理由认为,在垂体瘤手术中,定位不当,腔镜操作不慎,导致垂体瘤附近的颈内动脉受损。
这些经过手术医生能够发现异常,但手术记录没有详细记载这一过程。
(四)术后偏瘫发生后做CT不当,而应该做磁共振检查术后偏瘫常见原因是手术局部出血,但也可能是血管发生梗阻.CT只能发现早期的出血,而不会在24小时内及时诊断大脑的缺血性改变。
被告只考虑出血可能做CT,没有考虑到缺血可能,选择既能发现早期出血,也能发现早期梗死的磁共振检查,属于考虑不周。
对手术导致脑梗死估计不足。
(五)没有尽早发现动脉瘤属于严重过失2,案例:医疗事故:垂体瘤手术后渗血死亡经鉴定医院无措(2021-07—2119:14:03)转载▼标签:辽宁律师医疗事故垂体瘤分类:神经内外科其他各科事故原告周女士、刘女士、王先生诉称:周女士系本案所涉患者王某某的妻子、刘女士系本案所涉患者王某某的母亲、王先生系本案所涉患者王某某的儿子。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书范文

尊敬的法院:我是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人员,经过对本案相关材料的仔细研究和分析,我对本案情况做出如下陈述:一、案件基本情况原告方于某月某日因患有某种疾病,在被告方医院接受手术治疗,但由于手术操作不当,导致原告方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产生了巨大的费用和精神压力。
原告方以医疗过错为由,提起此案诉讼,要求被告方进行经济赔偿。
二、案件分析和鉴定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医疗过错可以指医生在治疗病人时未按照合理的医疗标准及方法,致使病人遭受不必要的损害的行为。
对于本案,我在对相关材料的分析中,发现以下几个问题:(一)手术前未对病情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在本案中,被告方并未对原告方的病情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据了解,原告方在手术前曾反复咳嗽,并有局部肺部感染的迹象,但被告方仅凭主观判断,未采取精细化的检查手段,如肺部CT等设备进行检查,致使手术进行时,未能充分考虑到原告方患有上呼吸道感染的风险,导致手术操作不当。
(二)手术时未按照规范操作在本案中,被告方在手术操作中存在一系列不规范操作。
按照相关手术规范,手术前应当对病人的身体条件、病史等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并制定出治疗方案。
但在本案中,被告方在手术中未考虑到原告方特殊情况,以及手术治疗方案的合理性。
致使手术过程中,医护人员动作不协调,使用的器械不够精细,导致手术未能达到预期的疗效效果。
(三)手术后未及时关注并发症状针对本案中出现的并发症状,被告方未能及时做出应有的处理措施。
在医疗行业中,对于手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医护人员应当给予关注,并做出适当的处理措施,以减少对患者健康的影响。
但在本案中,被告方未能及时给予原告方实际有效的治疗措施,导致并发症状持续存在,给原告方的健康带来了更大的风险。
基于以上问题,我认为本案存在医疗过错行为,被告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鉴定结论和建议针对本案中涉及的问题和证据,我认为被告方在此次医疗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导致原告方遭受巨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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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体瘤司法鉴定陈述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司法鉴定陈述书
原告对被告的医疗行为有如下评价:
一,基本同意尸检结论
对于尸检确定的死因,原告全部同意。
但有一点补充:患者8号发生大出血,动脉血流经鼻腔喷射样涌出,量大,时间长。
所以,大量失血对脑和全身有严重的影响,在死亡中起一定的加重作用。
二,根据尸检确定的死因,原告对被告的医疗过错以及和死亡的因果关系做如下陈述:
(一),1号的第一次垂体瘤手术不当损伤颈内动脉,理由如下:
1,术后立即发生偏瘫,说明大脑半球受损。
这点原告和被告意见一致。
2,术后当日的脑血管照影已经发现颈内动脉海绵血管床附近出现了动脉瘤。
在瘤体的近心端,颈内动脉有切迹。
原告认为这是手术导致的动脉受损表现,而不是患者自身疾病的表现。
(二)术后大面积的半球缺血病灶是动脉瘤引发
在8日再次手术时,手术记录记载动脉瘤远端血流缓慢。
对此,原告认为动脉瘤内有夹层改变,动脉瘤外观膨大的表象之下,是动脉内部管径变小,导致血流不畅。
这就能找到了术后脑梗死样改变的原因。
(三)1号垂体瘤手术操作不当,记录记载不祥有过错
原告有理由认为,在垂体瘤手术中,定位不当,腔镜操作不慎,导致垂体瘤附近的颈内动脉受损。
这些经过手术医生能够发现异常,但手术记录没有详细记载这一过程。
(四)术后偏瘫发生后做CT不当,而应该做磁共振检查
术后偏瘫常见原因是手术局部出血,但也可能是血管发生梗阻。
CT只能发现早期的出血,而不会在24小时内及时诊断大脑的缺血性改变。
被告只考虑出血可能做CT,没有考虑到缺血可能,选择既能发现早期出血,也能发现早期梗死的磁共振检查,属于考虑不周。
对手术导致脑梗死估计不足。
(五)没有尽早发现动脉瘤属于严重过失
2,案例:
医疗事故:垂体瘤手术后渗血死亡经鉴定医院无措
(2015-07-2119:14:03)
转载▼标签:辽宁律师医疗事故垂体瘤分类:神经内外科其他各科事故
原告周女士、刘女士、王先生诉称:周女士系本案所涉患者王某某的妻子、刘女士系本案所涉患者王某某的母亲、王先生系本案所涉患者王某某的儿子。
王某某因脑垂体瘤于2011年12月27日至被告处住院治疗。
2012年1月10日,王某某在被告处接受第一次手术,结束后王某某头部渗血对外界无任何反应,医生告知系头皮渗血无需担心,但一个多小时后仍未苏醒,经CT扫描其颅内有溢血,又进行了第二次手术,此时,主刀医生已经回家,正在赶回医院的路上,第二次手术后,王某某对外界刺激仍无反应。
此后,被告从未与原告沟通过王某某的病情,2012年1月20日,被告致电原告告知王某某已经死亡,但原告至今未见到王某某尸体。
原告认为被告应当对王某某的死亡负有过错责任,其一是在手术前的风险告知环节,告知不充分,书面告知与口头告知不一致,没有让原告充份知晓手术的风险;其二是在第一次手术中,主刀医生不等王某某手术完全做好就已经离开,后第二次手术时,主刀医生从家中赶来医院延误了抢救时机;其三是被告存在术后监护不利的情况;其四是被告术后未与原告作良好沟通,原告至今没有看到王某某尸体;其五是被告存在篡改病史嫌疑,病史材料有重复装订修改痕迹,具体篡改哪里不知道,但是患者死亡时间和封存病史时间间隔很长,被告完全有篡改病史的时间。
因与被告就赔偿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起诉来院,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724,600元、丧葬费
23,376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25,51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律师代理费20,000元、鉴定费3,500元。
被告辩称
被告市一院辩称:其一王某某系垂体巨腺瘤,手术指证确切,术前向患方交代手术风险,患方签字同意才手术,由于肿瘤巨大且供血丰富,术后出血在目前医疗条件下仍无法彻底防范。
在观察过程中,及时复查CT发现肿瘤腔血
肿,立即进行手术清除血肿。
其二常规情况主刀医生在脑膜缝合之后下手术台,缝皮由助手完成是完全符合诊疗规定的。
其三术后病人需要在手术室苏醒2个小时,之后回到ICU病房,值班医生检查发觉病人苏醒不理想,进行CT复查后就马上安排手术,当时值班的是一名副主任医生和一名主治医生,他们先行准备并进行手术,同时主刀医生也赶回医院,并未延误抢救。
其四,术后由负责管理的主治医生和手术的主刀医生与患者家属进行病情交流。
故在整个事件中,被告方无过错,不同意原告诉请。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患者王某某因“左眼视物模糊1月余”于2011年12月27日入住被告处。
既往史:糖尿病四年,高血压四年余。
查体:神志清,查体合作,GCS15分,对答切题,定时定向力好,眼裂大小正常对称,眼球各向运动好,眼震(—)。
双瞳孔等大等圆,直径3mm,对光反射正常。
视野变窄,数指准确。
四肢感觉、肌力、肌张力正常,病理征(-)。
辅助检查:外院MRI(核磁共振)示:鞍区巨大占位。
入院诊断:①鞍区占位;②糖尿病;③高血压。
当日视野检查报告:患者视力不佳,无法注视固视点。
2011年12月28日蝶鞍区核磁共振:鞍内及鞍上区巨大占位,考虑垂体大腺瘤可能,肿块部分包绕基底动脉及双侧颈内动脉C1段。
当日头部CTA(增强):鞍内及鞍上区为中心见不规则性肿块影,边界尚清,约48.634.842.7mm大小,呈膨胀性生长,周围骨质吸收破坏,肿块突破鞍隔向上生长。
2012年1月9日术前谈话记录:拟定手术:开颅垂体瘤切除术。
2012年1月10日,患者在全麻下行开颅血肿清除术。
手术记录:肿瘤广泛包绕视神经,大脑动脉环,与脑干、三脑室底均紧密粘连,血供极丰富,质地较松软,于瘤内将肿瘤组织分块切除,并电凝止血,出血量2000ml,输血量1200ml。
19:40病程记录,患者拔管复苏后入监护室,查体:意识未(恢)复,GCS5分,口咽通气道自主呼吸中,氧饱和度100%,左瞳孔
0.3cm,右瞳孔0.25cm,对光反射消失,刺痛肢体可见屈曲,双侧病理征阳性。
立即行头颅CT提示鞍区血肿(19:27:51CT报告:鞍区为中心见大片高密度影约5243mm),请示朱主任后立即予以甘露醇250ml静滴,并急诊行开颅血肿清除备去骨瓣减压术。
当日20:00-22:00手术记录:鞍区肿瘤术后,鞍区瘤腔内血肿,为暗红色血块,量约40ml,清除血肿,彻底止血,见颅压明显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