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法律概念解读

合集下载

地理标志质量安全规定(3篇)

地理标志质量安全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地理标志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具有显著的地域性、独特性和历史性。

为了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地理标志产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地理标志质量安全规定。

本文将从地理标志的定义、地理标志质量安全规定的主要内容、地理标志质量安全监管以及地理标志质量安全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地理标志的定义地理标志,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者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人文因素的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者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二、地理标志质量安全规定的主要内容1. 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要求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产地要求:地理标志产品应产自特定的地域范围,地域范围应当明确,并与地理标志登记资料一致。

(2)品种要求:地理标志产品应使用特定的品种或者原料,品种要求应与地理标志登记资料一致。

(3)生产技术要求: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技术应具有特定的工艺和操作规范,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特色。

(4)产后处理要求: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后处理应按照特定的要求进行,以保证产品的品质。

2. 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标准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1)感官特征:地理标志产品应具有明显的感官特征,如色泽、香气、口感等。

(2)内在品质指标:地理标志产品应具有独特的内在品质指标,如营养成分、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等。

(3)卫生指标:地理标志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

3. 地理标志产品的包装和标识要求地理标志产品的包装和标识应符合以下要求:(1)包装要求:地理标志产品的包装应具有安全、卫生、环保等特点,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标识要求:地理标志产品的标识应清晰、醒目,标注地理标志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4. 地理标志产品的追溯体系地理标志产品的追溯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记录: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者应建立生产记录,记录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信息。

《知识产权法学(第三版)》第五编 第三十章 地理标志

《知识产权法学(第三版)》第五编 第三十章 地理标志
知识产权法学
第三十章 地理标志保护制度
第一节 地理标志概述 第二节 地理标志保护 第三节 地理标志保护的限制
第一节 地理标志概述
一、地理标志的概念 地理标志(geographic indications),包括
货源标记和原产地名称。我国学者一般认为, “货源标记”是指表示一种产品来源于某个 国家、地区或地方的说明标记,通常由名称、 标记或符号组成。原产地名称,是指一个国 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指示一项 产品来源于该地,其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 取决于该地的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人文因 素。
第二节 地理标志保护
一、申请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 二、地理标志产品的登记
(一)申请及受理 (二)审核及批准 (三)标准制定及专用标记使用
第三节 地理标志保护的限制
一、地理标志保护的限制 (一)善意使用或在先使用的例外 (二)善意注册的例外 (三)通常用语的例外 (四)名称权例外 (五)来源国不保护或已停用的例外 (六)其他合理限制
地理标志产品包括:
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
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 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 加工的产品。
二、地理标志的特征
1.地理标志是一种指示性标志,标示着 特定的地域、地区或者地点。
2.地理标志的价值在于它与商品特定的 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相关联。
3.地理标志依附于特定地理区域的自然 因素或者人文因素。
二、地理标志保护的措施 1.国际保护 2.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概况 3.侵权行为及其法律救济 4.地理标志管理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国际贸易中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与纠纷解决

国际贸易中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与纠纷解决

国际贸易中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与纠纷解决地理标志是指由特定地区产出的产品或商品,因其地理环境和传统工艺的影响而具有独特品质和声誉的标识。

地理标志不仅是产品的身份证明,还是地区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增加,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和纠纷解决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是保护地理标志的产权和商业利益,防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地理标志,侵犯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

在国际上,有多种法律机制用于保护地理标志,其中最重要的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

根据TRIPS协议,成员国应通过立法或其他适当的方式,保护地理标志的产权,并采取措施防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地理标志。

此外,TRIPS协议还规定了地理标志的注册程序和保护期限等具体要求,以确保地理标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在国内,各国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于保护地理标志。

例如,中国制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明确了地理标志的定义、注册程序和保护措施等。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为地理标志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二、地理标志的纠纷解决地理标志的纠纷解决是解决地理标志争议和侵权行为的过程。

由于地理标志涉及到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此纠纷解决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敏感性。

在国际层面,地理标志的纠纷解决主要依靠WTO的争端解决机制。

根据WTO的规定,成员国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提起申诉,要求解决地理标志相关的争议。

争端解决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和协议,对争议进行调查和裁决,以解决争议并维护各方的权益。

在国内层面,地理标志的纠纷解决主要依靠司法程序和行政程序。

当地理标志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权益人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或向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司法程序和行政程序将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以保护地理标志的权益。

三、地理标志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地理标志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是促进地理标志保护和纠纷解决的重要手段。

知识产权视域下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视域下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视域下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随着农产品贸易的全球化以及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质量和地域性的需求增加,农产品的地理标志(GI)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

农产品GI不仅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还能增加农村经济收入,保护传统文化和知识产权。

本文将从知识产权视角,探讨农产品GI的法律保护问题。

一、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概念农产品GI是指在特定区域内,由一定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生产技术所形成的特殊质量、声誉和其他特征,以该地区的名称作为商标使用的产业标志。

农产品GI是地域标志的一种特殊形式,旨在保护具有特定地理区域生产的农产品的名称和特征,避免其他地区利用同一名称或标识,生产出类似或相同的产品,并且能够帮助地方推广自己的农产品,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提高。

在欧盟(GI)制度下,同一地理标志名称只能被一种产品所占有,从而保证了产品名称的独特性和地域性。

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一)相关国际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加盟公约》、《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和《国际公约》等公约均为农产品地理标志提供了国际法律保护。

(二)国内相关法律1.商标法根据我国商标法第 16 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禁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这意味着如果某个地区已经注册了该地区的名字作为商标,并在该地区的特定区域内生产了特定的农产品或食品,那么其他生产同类农产品或食品的地区不能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第124 条规定:“生产、经营符合上述要求的商品,不得冒用有注册商标的商标或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

”同样,这也防止了其他地方冒用或者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来销售同种农产品。

3.地理标志保护条例《地理标志保护条例》直接设立GI的法律保护制度,明确了GI的定义和保护范围,并规定了GI的申报、认定、变更和保护措施等程序,受到了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地方的欢迎和支持。

(三)GI保护的不足虽然我国已经出台相关的保护法律,但是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地理标志名词解释

地理标志名词解释

地理标志名词解释简介地理标志,又称原产地标志(或名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议)第22条第1款将其定义为:“其标志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有关”。

我国2001年修订后的《商标法》也增设了地理标志方面的规定,其第16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从TRIPS协议和我国《商标法》可以看出关于地理标志的定义基本上是相同的:地理标志是表明某一种商品来源于一成员方地域内,或此地理内的一地区并且该产品的特定品质、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的标志。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商标中有地理标志或者与地理标志相同或者近似,而其指定使用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容易导致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的,不得注册;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WTO(世贸组织)知识产权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第二部分第三节规定了成员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义务。

TRIPS协议对地理标志的定义:“地理标志是指证明某一产品来源于某一成员国或某一地区或该地区内的某一地点的标志。

该产品的某些特定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在本质上可归因于该地理来源”。

地理标志是特定产品来源的标志。

它可以是国家名称及不会引起误认的行政区划名称和地区、地域名称。

[1]历史发展在我国,目前共有三个国家部门对地理标志进行注册、登记和管理。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通过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形式进行法律注册和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农业部以登记的形式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和管理。

其中,由于国家商标局是以商标的形式对地理标志进行的注册,并因此而具有法律地位,所以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更加有力。

地理标志法学

地理标志法学

地理标志法学
地理标志法学是一门研究与地理标志相关的法律问题的学科。

它涉及到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法等多个领域,主要探讨地理标志的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法律规则和制度。

地理标志是指用于表示商品来源于某一特定地区,并且该商品的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取决于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的标志。

地理标志对于保护和促进地方特色产品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地理标志法学的研究内容包括地理标志的定义、保护范围、权利主体、申请与注册程序、侵权责任等方面。

它还涉及到地理标志的国际保护、区域合作以及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关系等问题。

在国际上,地理标志的保护主要通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协定)等国际公约来实现。

同时,许多国家也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法学的研究对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国际贸易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为地理标志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理论支持。

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地理标志是⼀种新兴的知识产权,具有巨⼤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我国在界定地理标志的概念时在很⼤程度上借鉴了TRIPS协议的相关规定。

《商标法》第⼗六条第⼆款规定:“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然因素或者⼈⽂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

地理标志不仅表明产品的来源,还与产品的质量、信誉有关。

地理标志可以由确切的地名构成,也可以由其他具有地理含义的符号或图形构成。

因地理标志与其他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不同,故其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地域性,即只能在与特定地理环境有关的特定地⽅的特定产品上使⽤;第⼆,商品来源识别性,地理标志通常由地理名称和产品名称构成,或者直接由地理名称构成,表明产品来源;第三,品质证明性,地理标志反映了特定地⽅的特定⾃然因素或者⼈⽂因素,该产品具有该地特殊地理环境所形成的特殊品质,是其他同类产品所⽆法具有的,因⽽,是⼀种品质证明。

从前述三个特征,可以总结出地理标志的三个功能:识别功能、商誉承载功能、品质保障功能。

⽬前,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内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对地理标志进⾏保护:⼀是商标法保护,现⾏《商标法》第16条对地理标志作了⾮常明确的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该商品并⾮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使⽤;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6条中,规定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是专门⽴法保护,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局制定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即为保护地理标志的专门法。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在商标的三种功能上具有同质性,⽽表现形式的差别并不能导致对这⼀点的否认,也不能在商标审查和侵权处理程序中将⼆者割裂成两个不相关的商标体系。

如果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在先或者地理标志的存在在先,则任何在后的有可能导致混淆的或属于《商标法》第1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的商标申请都应被驳回;如果普通商标注册在先,则仍应有条件地允许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

论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黄维青律师

论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黄维青律师

论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一、地理标志制度的经济分析地理标志制度是历史上特定经济形态的一种反映,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之一。

TRIPS协议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是特定经济形态突破一国界限,参与国际贸易的结果。

地理标志反映特定地理环境下的生产与产品之间的关联,特定的地理标志指特定国家、地域、地区的地理环境,包括自然的、人文的以及两者兼而有之的因素。

特定的地理环境造就了特定产品所独有的品质,而地理标志可使这种品质得到相应的经济利益。

一般而言,消费者选择产品往往基于两点,一是产品是否满足需要,二是产品品质,这都将在地理标志的知名度上有所反映,而地理标志的知名度是与经济效益息息相关的,这种经济效益对于生产者的意义则是生产的社会认可与否,必将对其再生产产生巨大影响。

地理标志的经济意义与功能就在于此。

对于酒类产品,地理标志尤其有着重要的经济意义。

不同的国家经济利益上的差异使其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持有不同的立场。

一些国家由于有着特殊的气候、土壤及传统的生产方式等原因,盛产一些富有特色的农产品。

而有些国家则相反,恰恰是这些农产品的进口消费国。

因而,在乌拉圭回合关于地理标志的谈判中,以欧盟和瑞士为代表的一些国家不遗余力地推动地理标志的国际保护,要求将地理标志纳入TRIPS协议。

这是因为地理标志代表了特定地域生产商的利益,反映了以庄园经济为主要形式的制酒业在欧洲经济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而这种地位与影响必然在欧洲国家中的法律与代表欧洲国家利益的欧盟的法律中有所体现。

随着欧洲经济的国际化,伴随“地理标志”载体的有形商品大量输出到世界各国与地区,必然促使“地理标志国际保护”成为欧洲一些国家及欧盟的迫切愿望。

而以美国为代表的一方则持反对态度。

现有的TRIPS协议中“地理标志”的保护内容便是双方在谈判中妥协的结果。

二、地理标志的概念地理标志是当今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一项重要知识产权,首创于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目前不仅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立法所普遍采用,而且成为一些国际条约的法律内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地理标志法律概念解读
摘要:地理标志是一个历史概念,对地理标志概念的理解,要结合与其具有深厚历史渊源的货源标记和原产地名称这两个概念进行全面辨析。

在严格区别货源标记和地理标志两概念的前提下,应对地理标志做广义理解,即地理标志既指《里斯本协定》下的原产地名称,又指TRIPS协定中的地理标志。

关键词:地理标志货源标记原产地名称法律概念
Abstract: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is a historical concept. The understanding of this concept could be achieved by comprehensive differentiation and analysis of indication of source and appellation of origin,with which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maintain historical continuity.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are supposed to be interpreted broadly on the premise of strict distinguishing the two concepts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and indications of source, that is to say,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refer not only to appellations of origin described in Lisbon Agreement, but to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under the TRIPS Agreement
Key words: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indications of source; appellations of origin;
legal concept
知识产权的客体分为三类:创造性成果,经营性标记和经营性资
信。

[1]地理标志属于其中的经营性标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he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定)将其纳入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之中。

在经济发展的全球化背景下,地理标志所承载的经济意义日益凸显,有关地理标志的保护问题成了热门话题。

“概念是思维的起点”。

[2]埃德加·博登海默(Edgar Bodenheimer)在其《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这本书中写道:“如果我们试图摒弃概念,那么整个法律大厦就将会化为灰烬”。

因此,在讨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时,首先要把握地理标志这一法律概念的界定,明确其所包含的具体内涵和外延。

笔者将分国际条约和国内法规定这两个层次来对地理标志的概念进行解读。

一、国际条约中有关地理标志概念的规定
地理标志是人类最早用以指示产品的主要方式。

事实上,在古代埃及建造的金字塔的砖石上就打下了地理标志的印记,这是制砖工人用以表示其所制的砖石来源于特定的区域,具有与众不同的强度。

虽然地理标志具有悠久的使用历史,但是,将其作为一项权利客体赋予法律保护却是从近代开始的。

1883年缔结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首次涉及地理标志方面的法律保护,该条约中提出了与地理标志相关的概念——“货源标记”,在其修订本中又提出“原产地名称”;把地理标志作为一个法律术语提出并予以明
确定义的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从1883年《巴黎公约》的缔结到1994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签署,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走过了一个多世纪的历程,在这100多年里,地理标志的概念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变,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其内涵和外延是相异的。

因此,要全面理解地理标志的概念,就必须结合货源标记和原产地名称这两个概念的含义及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辨析。

(一)货源标记、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的涵义
1.货源标记
《巴黎公约》及1891年制订的《制止虚假、欺骗标示商品来源的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都有货源标记(Indications of Source)的相关规定,但都未给货源标记以明确定义。

我们只能根据《马德里协定》的相关规定来推导货源标记的定义:货源标记就是指用于商品上以直接或间接地指示出产品来源于某一国家或该国的某个地方的标志,但该标志已失去地理指示作用成为商品通用名称的除外。

由此可见,货源标记这一概念包含两个要素:
第一,使用该标记的法律意义在于指示商品的地理来源。

货源标记旨在构建商品和产地的一般性联系,与商品的质量无涉。

正如有的学者所阐述的那样:“货源标记只代表产地的整体信誉,与产品质量没有直接联系,更不表明产品的特定质量品质”。

[3]第二,货源标记的构成要素无严格限定,包括直接标志和间接标志。

[4]所谓直接标志就是指能够直接标示商品来源于某一特定区域的地理名称,如自然地名、历史地名、行政区划名等。

间接标志是指用于商品上的与地
理来源有关的象征性标记,它能够使消费者联想到特定地理区域,从而达到间接地标示商品产地的效果。

例如,以长城来表示中国,以金字塔来表示埃及。

2.原产地名称
1958年《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以下简称《里斯本协定》)第2条第1款规定:“原产地名称(Appellations of Origin)系指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来源于该地,其质量和特征完全或主要归因于其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人文因素”。

对于这个概念,我们可以从以下两点来理解:
第一,原产地名称的构成必须是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直接的、真实存在的地理名称,排除间接标示地理区域的象征性符号或其他与地理来源有关的标记。

第二,原产地名称表明产品与其指示的地域有内在联系。

这种联系体现在该产品的质量和特征是主要或完全取决于原产地名称所标示地域的地理环境,同时,地理环境又被严格限定为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

3.地理标志
TRIPS协定对地理标志(Geographical Indications)作出了最具影响力的界定:“地理标志是识别某商品原产于某WTO成员国域内或其域内的某个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征实质性地归因于其地理来源地”。

可见,地理标志的构成为任何具有地理指示作用的标志,但是,“并不是每个地理名称都能自然地充当地理标志。

只有
一项标识可以区别商品源自特定地域,而该地域赋予商品以突出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该标识才能上升为地理标志。

”[5]因为地理标志的法律意义不只是停留在指示商品的地理来源,它还具有“质量指示器”的意义。

(二)货源标记、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三概念的关系
第一,三者具有“历史传承”关系,可以说货源标记和原产地名称两个概念是地理标志概念得以产生、发展和完善的基石。

[6]1925年《巴黎公约》修改之前,原产地名称的含义被包含在货源标记的概念之中。

1925年修改后的海牙文本中规定“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属工业产权保护对象,这一“或”字模糊地表明了货源标记似乎无法再包容原产地名称了。

到1958年的《里斯本协定》,原产地名称已成为与货源标记相并列的一个概念,这说明原产地名称已经从货源标记中挣脱出来,以独立的姿态进入了工业产权国际保护体系。

《里斯本协定》赋予原产地名称以加强保护,并建立了全面的国际注册制度,但这种加强保护不能为所有的国家所接受。

据WIPO统计,截止到2008年1月15日,里斯本协定的成员国共有26个。

[7]因此,该协定的适用范围极其有限,但《巴黎公约》中货源标志的规定对于原产地名称的保护显然过于单薄,地理标志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于1975年由WIPO发布的《地理标志保护条约草案》中提出,并在TRIPS协定中明确定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