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美学思想
老子的美学思想

《老子》美学思想的三个本原要素[关键词]名;象;道《老子》美学思想的道学性质已经得到学界的广泛论证,本文试图从《老子》美学的三个本原元素:名、象、道的分析和推论,宏观展示老子“为道”美学的基本构架。
名,无名:命名的限度《老子》美学思想的发端性的元素首先肇始于对名的范畴的深入辨析,这一点很少得到已有《老子》美学研究的特别关注。
《老子》第一章集中讨论了名的问题,提出“名可名,非恒名”的名学判断,影响深远。
在同一章再次提出“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进一步揭示名的内部构造和理性层次。
说名无论有、无都是一种原始元素,这就在本原之名与命名之名之间建构了分界线,这种界线规划出一种形而上学要素。
对本原之名和命名之名的分梳立论出于一个著名的定义,这是《老子》一书对美学核心问题即人的问题的追问,也是对人的存在意义的追问。
这一定义就是对人这一万事万物美的核心的规定和命名,《老子》认为人是“有身”之物,因为人有患难;同时,《老子》又断言人是“无身”之物,因此人终能逃脱患难。
同情地理解,《老子》为人设定“无身”的规定是其“为道”哲学的必然设定,在“为道”哲学的框架内,《老子》影响中国文化发展走向的“上德”论、“自然无为”论、“至和”论和“天道”论等观念得以确立,因此,人的“无身”规定牵掣着众多关键理论基地的建构和实效问题,而这一人的规定本质上又和对人这一特殊存在物的命名有关。
一般理解,名或命名本质上是一种名实配称的表象关系,这种关系的展开过程将一个事物表象为一种对象,并使得两者配称无误。
在名的内在规范中,命名中的要素有时候是不一致的关系,出现名实错位的悖论。
如人是“有身”之物和人是“无身”之物同时发生在一个命名过程和同一个名中。
从一致关系、名实配称的角度来考量,在一个命名活动中的种名和它的属名是配称的,如果不配称就意味着论证中的悖论的不可避免。
在人是“有身”之物中的人与他的属名有身、有生物之间实现着名实配称。
在人是“无身”之物的命名中,人这个种名与他的属名无生物之间缺乏配称关系。
老子美学思想对构建生态文化的启示

老子美学思想对构建生态文化的启示
老子是中国古代哲学家,他的美学思想对于我们构建生态文化具有重要的启示。
首先,老子的美学思想强调自然界的和谐美。
他认为,自然界中的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形成一个和谐的整体。
这种和谐美反映在其著名的《道德经》中的“天地相顾,万物共生”这句话中。
对于我们构建生态文化而言,这启示我们要追求自然界中的和谐,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生态。
其次,老子的美学思想强调自然界的简约美。
他认为,自然界中的万物都有其自身的精髓,不必过多装饰,就能体现出美的本质。
这种简约美反映在其著名的《道德经》中的“简之至美”这句话中。
对于我们构建生态文化而言,这启示我们要追求自然界中的简约,不要过度消费,不要浪费自然资源。
最后,老子的美学思想强调自然界的宁静美。
他认为,自然界中的万物都有其自身的内在美,不需要外界的干扰,就能体现出美的本质。
这种宁静美反映在其著名的《道德经》中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句话中。
对于我们构建生态文化而言,这启示我们要追求自然界中的宁静,避免环境污染,保护自然界的完整性。
综上所述,老子的美学思想对于我们构建生态文化具有重要的启示,我们应当追求自然界的和谐、简约、宁静,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生态。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保护自然的同时,也保护我们自己的生存环境,让我们的世界更加美好。
老子的音乐美学思想

老子的音乐美学思想
受到了很多学者的关注和研究,他的音乐美学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道”为基础:老子认为音乐是道的表现,道是宇宙的本源,是一切事物的根源,而音乐也是道的反映。
二、注重音乐的完美性:老子认为,音乐应该是完美的,它应该有一种统一的美感,它应该有一种深刻的意义,它应该有一种永恒的价值。
三、注重音乐的节奏性:老子认为音乐的节奏是一种精神力量,它可以激发人们的情感,可以治愈人们的心灵。
四、注重音乐的和谐性:老子认为,音乐的和谐性可以把宇宙的秩序带入人类的生活,可以让人们更加和谐地生活。
五、注重音乐的灵性:老子认为,音乐的灵性可以激发人们的精神,可以让人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宇宙的神奇。
老子美学思想

哲学对艺术的影响在于为艺术创作提供特有的认识角度和审美视野。
老子哲学中的"大音希声"、"正反相成"、"虚实相生"、"反朴归真"等思想为中国的艺术创作开拓了特有的时空观念、思维方式、审美理想和艺术追求,经过历代艺术家们的阐发,铸成了中国古代艺术独特的风格。
一儒道两家审美意识的差异儒家和道家,从哲学的角度说,它们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主要流派,而从美学的角度来说,则是中古典美学的主要思潮和派别。
儒道两家的美学思想和审美意识既有差异又相互补充,对中国几千年美学思想的产生、发展有着巨大影响,形成了中国美学思想鲜明的民族特色。
在分析老子与中国古典美学的审美意识的关系之前,先从宏观上考察儒、道审美意识和方法的差异。
“审美意识是以客观存在的审美对象为反映的客观内容,以审美主体敏感、健全的感官神经系统为生理基础,以审美的感觉、知觉、表象、判断、思维、想象、情感等相互作用的活动为心理基础;人们在审美实践活动中所建立起来的特有的把握现实的感性方式,成为审美意识的认识基础。
”按照对审美意识的这种界说,它不同于其他的意识,它的感性因素更突出,更强烈。
这是审美意识的一个特点。
审美意识的另一个特点是远离功利目的,它是以审美愉悦作为目的的。
由于审美意识从总体上看是人类审美实践活动的产物,蕴含着整个文化历史积淀的成果,因而总与一定的社会功利及理性认识、思想观念有着各种不同的联系,不可能彻底摆脱功利性。
这两个特点,在儒、道的审美意识中,均有明显的体现。
以儒家的审美意识来说,其功利主义的目的是很明显的。
孔子的美学思想同其文学、政治、伦理思想一样,均是以仁学为基础的,是从个性与社会的关系中思考美学所在。
孔子的审美意识是与他的政治、伦理学相联系的。
在孔子思想的影响下,后来儒家的审美意识都很重视艺术所具有的陶冶人的情操、稳定宗法制社会秩序的作用。
如荀子的《乐论》就强调,乐应受伦理、政治的制约,他说:“乐者乐也……以道约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
对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美学思想的感悟

对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美学思想的感悟论文摘要:“无为而无不为”是老子美学思想的重要观点,它不仅在当时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我们现在的学习,生活,以及世间万物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们要吸收老子美学思想的精髓并把它很好的运用到我们的学习生活当中。
绪论中国,作为一个具有5000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其音乐美学思想在世界音乐美学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
是与希腊,印度音乐美学三足鼎立的一门音乐学科。
当谈及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时,人们免不了会提及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和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音乐美学思想。
本篇文章我仅代表个人对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的美学思想谈一些自身的体会。
一·老子的简介及“无为而无不为”的美学意蕴老子姓李,名耳,字伯阳,春秋末期楚国苦县人,是我国古代着名的思想家,道家学派的创始人。
老子致力于“柔弱”“无为”的个人道德修养。
其主要着作《道德经》是道家学派最具权威的经典着作。
关于“无为而无不为”的美学思想,老子视其为化生万物的法则,其中包含了对美的重要规律即自由与必然,和目的与合规律的理解。
所谓的自然,即自来如此,本性如此。
所谓“无为而无不为”,“无为”并非毫无作为,而是指道孕育,衣养万物,并顺物之性让其充分发展,此外不再另有目的与作为。
“无不为”是说道由“无为”而成就了万物生命和世界之美,最终达到目的。
老子认为:人只有处处顺应自然规律才能取得自由。
深刻的意识到了自由与必然的统一,合目的性与合规律的统一。
如在《道德经》第34章这样说:“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
常无欲,可名为小。
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
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
“不名有,不为主”指道化生万物而不另有别的追求,它不以造物主自居。
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完全遵循万物之性而让其生长,此外不另有自己的目的与作为。
此即“无为”而正是由于“无为”道又达到了“无不为”成就了万物的生长和世界之美“成功遂事”最终达到了目的。
老子的美学

老子的美学观点。
意为真正灵巧优美的东西应是不作修饰的。
语自《老子·四十五章》:“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
这里老子以“无为而无不为”的哲学思想,分析了巧与拙的辩证关系。
在老子提出“大巧若拙”之后,巧拙的辩证关系问题逐渐成为中国美学经常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
“大巧”与“拙”许慎《说文解字》释“拙”“不巧也,从手出生” :。
段玉裁注:“不能为技巧也。
”从字源学的角度来看,“拙”的本义是“拙劣”“笨、拙” 。
先秦许多典籍有关于“拙”的描述,如《抱朴子》“每动作:而受嗤,言发口而违理者,拙人也。
”指人的粗笨;《孟子》“大匠:不为拙射改废绳墨,羿不为拙射变其彀率。
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
中道而立,能者从之” 《管子·法法》“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圆也。
《韩非子》“拙匠守规矩尺寸,则万无一失。
” :”这里都是指技艺拙劣、粗笨。
在日常生活层面上,“拙”也大多带有贬义的色彩,或者用作谦词。
如“拙笔”“拙作”“拙著”等。
这、、些都是对于“拙”的日常语义的理解,与“巧”是相对的。
“巧”和“拙”在本义上是一对反义词,在老子“大巧若拙”的思想中得到了辨证的统一。
《老子》“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
”(《老子》第四十五章)王弼注:“大巧因自然而成器,不造为异端,故日拙也。
”也就是说,”大巧”之所以为“大巧” ,其核心和本质在于遵循自然规律,保持事物本来的面貌和状态,而不是人为地破坏事物固有的属性,即“不造异端” 。
而“拙”恰恰是不事修饰的,它外拙而内秀,体现出了“大巧”朴实无华、自然浑成的特质,此时的“拙” ,它似笨而非笨,似陋而非陋,表现形式上给人以稚拙的感觉,但实质彰显的却是一种朴素、简淡、纯真之美,是巧夺天工的大美。
由此可见,“拙”并不是真的“不巧” ,而是具有工巧所不及的清新自然之美,“大巧” 是的外在显现。
至此,“拙” 已脱离了它的本意,上升到一种艺术美的高度。
大巧若拙的美学内涵“大巧若拙”的核心在于“拙”“拙”即大巧,是简淡天真、自然本色之美。
老子美学思想及其方法论辨析

老子美学思想及其方法论辨析◎李楠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 同时也是道家美学思想的奠基者。
他对中国古代美学的发展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在老子哲学中, 美是老子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并将其与作为最高实体的“道”有机地结合起来, 达到了对人性自然本真状态的理想追求。
老子的美学思想具有深刻的内涵和抽象的思辨, 其特点主要表现为整体性、含蓄性、自然性和柔弱性, 这对以后美学的发展及文艺创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一、老子美学思想的基本内容(一) “天得一以清”的整体美整体美既是中国传统美学的审美原则, 也是艺术创造原则, 更是审美欣赏原则。
在老子思想中,“道”不仅是其哲学的最高实体, 也是其美学思想的基本范畴。
“道”决定了老子美学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 其所体现出来的最为基本的内涵, 恰恰就是老子对于宇宙万物的一种整体意识。
老子说:“道可道也, 非恒道也; 名可名也, 非恒名也。
” [1]就是指“道”是超越于常道, 强调“道”的整体性, 他认为“天得一以清, 地得一以宁。
神得一以灵, 谷得一以盈, 万物得一以生, 侯王得一而以为天下正。
” [2] 这个“一”就是“道”, 就是整体。
在老子看来, 世界就是一个完整的世界, 因而他所欣赏的美也是一种整体的美, 离开了整体, 离开了“道”, 宇宙就是支离的, 生命就是破碎的, 因此也就无美可言。
同时老子直接阐发了万物得“一”以后所产生的直接美感, 这就是“清”, 清就是清静、澄明、不杂多, 从而证实了整体的和谐美。
与“道”、“一”一样,“和”也是老子美学的一个重要的范畴, 其所表征的正是传统的整体美。
但两者表现的角度不同,“一”直接强调的是整体性, 而“和”所表现的则是这种整体性如何实现的过程。
老子说:“道生一, 一生二, 二生三, 三生万物。
” [3]他认为,“道”不仅是“实”, 更是“虚”; 不仅是“一”(整体) , 更是“多”(差异) , 虽然万物存在着对立与冲突, 但它们最为本质的关系却是“和谐”的关系。
老子、孔子、墨子、庄子、苟子的美学思想

老子的美学思想:哲学对艺术的影响在于为艺术创作提供特有的认识角度和审美视野。
老子哲学中的“大音希声”、“正反相城”、“返璞归真”等思想为中国的艺术创作开拓了特有的时空观念、思维方式、审美理想和艺术追求,经过历代艺术家们的阐发,铸成了中国古代艺术独特的风格。
孔子的美学思想:“尽善尽美”是孔子美学思想的重要标准,它强调美和善的高度统一。
孔子肯定审美和艺术对于社会人生的重要作用,同时对美又有规定性,那就是美的标准一定要包含道德的因素,美的追求必须与善的目的相一致。
当代中国以儒家文化为思想资源,有其现实基础和积极意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儒家美学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庄子的美学思想:庄子继承了老子“道法自然”的观点,把自然视为审美的最高境界。
庄子认为,美的本源在于自然本性,自然之美在于事物朴素、率真的情态。
但基于其万物齐一的哲学思想,庄子所建立的是一种相对主义美丑观。
《庄子》一书中,虽然没有专门阐述艺术问题和美学问题的篇章,对于美的问题,庄子也没有下过一个明确的定义。
但是,庄子往往用许多具体生动的譬喻和寓言故事来阐明他的哲学思想表明他关于美的见解。
墨子的美学思想:墨子,代表小生产者利益,旗帜鲜明地提出 "非乐"思想,在先秦美学思想中独树一帜.一般认为墨子是否定艺术,不言审美的.本文认为墨子在倡导艺术的社会功利维度的同时,也兼容了审美维度.他的美以"用"和"质"为内涵,体现了当时思想家的社会责任感.从墨子"非乐"的背景、实质,及其"美"的涵义两方面论述墨子的美学思想.苟子的美学思想:荀子美学以儒学为基础,博采众长,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
他认为审美活动"化性起伪",对人的生成和造就起着关键作用。
他认为"虚一而静"是一种理想的审美心态,其中体现了外在感觉与心灵的贯通,有一种涵咏万物的生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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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对艺术的影响在于为艺术创作提供特有的认识角度和审美视野。
老子哲学中的"大音希声"、"正反相成"、"虚实相生"、"反朴归真"等思想为中国的艺术创作开拓了特有的时空观念、思维方式、审美理想和艺术追求,经过历代艺术家们的阐发,铸成了中国古代艺术独特的风格。
一儒道两家审美意识的差异儒家和道家,从哲学的角度说,它们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主要流派,而从美学的角度来说,则是中古典美学的主要思潮和派别。
儒道两家的美学思想和审美意识既有差异又相互补充,对中国几千年美学思想的产生、发展有着巨大影响,形成了中国美学思想鲜明的民族特色。
在分析老子与中国古典美学的审美意识的关系之前,先从宏观上考察儒、道审美意识和方法的差异。
“审美意识是以客观存在的审美对象为反映的客观内容,以审美主体敏感、健全的感官神经系统为生理基础,以审美的感觉、知觉、表象、判断、思维、想象、情感等相互作用的活动为心理基础;人们在审美实践活动中所建立起来的特有的把握现实的感性方式,成为审美意识的认识基础。
”按照对审美意识的这种界说,它不同于其他的意识,它的感性因素更突出,更强烈。
这是审美意识的一个特点。
审美意识的另一个特点是远离功利目的,它是以审美愉悦作为目的的。
由于审美意识从总体上看是人类审美实践活动的产物,蕴含着整个文化历史积淀的成果,因而总与一定的社会功利及理性认识、思想观念有着各种不同的联系,不可能彻底摆脱功利性。
这两个特点,在儒、道的审美意识中,均有明显的体现。
以儒家的审美意识来说,其功利主义的目的是很明显的。
孔子的美学思想同其文学、政治、伦理思想一样,均是以仁学为基础的,是从个性与社会的关系中思考美学所在。
孔子的审美意识是与他的政治、伦理学相联系的。
在孔子思想的影响下,后来儒家的审美意识都很重视艺术所具有的陶冶人的情操、稳定宗法制社会秩序的作用。
如荀子的《乐论》就强调,乐应受伦理、政治的制约,他说:“乐者乐也……以道约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
”老子在审美意识上,与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迥异。
老子采取的是反功利主义的态度。
老子认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
”(十二章)老子对于“令人目盲”、“耳聋”、“发狂”等等这些愉悦耳目之类的一般的浅层次的美进行了否定。
老子还对恶劣的感性放纵和文明带来的诸如“民多利器,国家滋昏。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五十七章)等等后果,提出了道论来加以匡正。
老子的道论提倡的是向天的回归,这是一种感性的心理体验,体验到的是天地境界之美。
这是一种独特的深层次的美,而不是前述老子所否定的一般的美。
老子的道论,还试图从根本上解决审美心境的问题。
如“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十九章)及弃知绝圣,“涤除玄览”(十章)“复归于婴儿”(二十八章)等等思想对道家审美心境的确立,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比如庄子就受到老子思想的极大影响,从而使庄子从人的存在的本真的角度,确立了超越伦理、超越逻辑的审美心境。
就儒道两家审美方式的差异来看,儒家在审美方式上主张美与善的统一,情与真的统一。
道家则不同,它在审美方式上要人们超越现实的存在去领悟天地之大美,这就是老子和道家所说的“体道”。
“体道”实际上就是一种审美方式。
学术界普遍认为,儒道两家在哲学上的差异是:儒家重人道,道家重天道;儒家尚实际,道家主幻想,等等。
这些区别,无疑是儒道两家审美意识和审美方式不同的根源所在。
二老子美学思想的基础——道论老子的道论是老子哲学的核心,也是老子美学思想的基础。
在《老子》书中,“道”的义是多样的,它既指宇宙乃物本原的意义,又具有事物发展规律的意义(包括某一事物的具体规律)。
但是,道的最重要的含义,是老子对“道”所赋予的本体论意义。
“道”的本体论意义的重要表述,见于《老子》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名之曰大。
”按照老子的看法,道“可以为天下母”,是宇宙万物的本原,是万物存在的根据。
老子说:“道法自然”(二十五章),这是说按它本来的样子(自然)而存在,从而成为万物的根据。
所以,道表征的是一种自然之美。
老子对自然界、社会、艺术,都是崇尚以自然(天然)之美为旨归,即把自然看作美的本质。
老子和道家崇尚自然之美,其“自然”的基本含义是反对雕琢造作,反对卖弄和做作。
其崇尚自然美的思想,在中国美学史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如南北朝的钟嵘标举“自然英旨”(《诗品·序》);唐李白提倡“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经离乱后天恩流夜即忆旧游抒怀》),宋程颐,提倡文章应如“化工生物”,“且如出生一枝花,或有剪裁为之者,或有绘画为之者,看时虽似相类然终不若化工所生,自有一般生意。
”(《二程遗书》卷十八)在清代,如刘熙载也认为:“极炼如不烁,出色而本色,人籁悉归天籁矣。
”(《艺概·词曲概》)总之,中国古代许多艺术家、思想家都高扬自然之美。
可见其《老子》道论提倡的崇尚自然之美的思想影响是多么深远!三老子的美丑观与中国古典审美意识老子对美与丑关系的辩证认识,是他的审美观的重要内容。
老子精辟地论述了美与丑的辩证关系,他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二章)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老子关于美与丑的辩证思想包含着如下内容:一是对人为之美,人为之善的否定;二是强调美与丑、善与丑的相互依存关系;三是美与丑、善与恶相互转化。
老子的美丑观强调的是审美的差异性、相对性、对于提高人们对美丑、善恶的辨别力和审美水平,有启发性意义。
老子的美丑观除了贯穿美与丑的矛盾、对立和转化,从而强调审美的相对性外,还贯穿着对人为的、外在美的否定,而强调自然无为的审美活动。
这对中国古典审美意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除庄子直接受到老子影响外,如田园诗人陶渊明,也是鄙弃世俗琴瑟之声,崇尚天籁的审美情趣的。
再如梁刘勰在《文心雕龙·原道篇》中表示了对自然美的赞颂,以“天籁”为最美音乐的观点,也是受到了老子“大音希声”的影响。
总之,老子的美丑观所否定的只是现实生活中人工的、有为的、外在的美,以及仅仅给人的感官刺激并将人的情感纳入“礼”的规范中的审美活动。
而对颐养人的生命,陶冶人的情操的审美活动和自然的和谐,则是持肯定的态度的。
这些观点对于中国古典审美意识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老子的虚实观与中国古典审美意识虚与实,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又一重要的审美范畴。
这一范畴,也是由老子提出的。
老子认为,作为万物本体的是“道”。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一章)。
这就说,作为万物本体的“道”,是虚(无)与实(有)的统一。
现世界的天地万物与本体的“道”一样,都是虚(无)与实(有)的统一,这是在两个不同层次的统一。
老子“有天相生”的思想,以及把“无”放在首要地位的倾向性,对中国古代审美意识的发展影响很大。
如果说,先秦时期“虚与实”这一范畴,除庄子在美学的意义上使用较多,它基本上是哲学范畴的话;那么,在魏晋时代,“虚与实”就更多地运用到美学领域,成为必要的审美意识了。
这一时期尤值得一提的是,刘勰的隐秀说与钟嵘的滋味说。
刘勰在《文心雕龙·隐秀》中说:“隐也者,文外之重旨是也;秀也者,篇中之独拔也。
隐以复意为工,旁以卓绝为巧。
”刘勰在这里所说的隐与秀的关系,实际是隐显、虚实的辩证关系。
他认为,只有隐显统一,虚实相生,才是具有无限魅力的优秀作品。
这也是中国古典传统的审美观——含蓄美。
艺术含蓄美的实质就是虚与实的对立统一。
钟嵘的“滋味”说也是提倡隐显统一的含蓄美。
总之,魏晋时期的文学和艺术创作,就其渊源来说,不能不说受到了老子哲学思想,尤其是虚实观念的影响。
唐宋以后,“虚实”说的适用更为普遍,几乎遍及文学、绘画、戏剧、音乐、建筑等各个领域。
大体说来,“虚实”说包含两方面的意义:一是就审美来说,是由艺术形象实的有形的部分,联想到它的虚的无形的部分;或由虚的无形的部分,联想到它的实的有形的部分,即“实中见虚”,或“虚中见实”。
二是就艺术创作来说,处理好生活和艺术,真实和虚构的关系。
只有把生活和艺术、真实和虚构结合起来做“虚实相生”,求得“似与不似之间”,才具有艺术的感染力。
五老子的言意观与中国古典审美意识老子的言意观对中国古典审美意识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章)。
这就是说,作为万物本源或宇宙本体的“道”,人们无法用清晰精确的语言去表述,老子提出了用“静观”、“玄览”的方法反观把握它,这是一种近乎直觉的默悟和心领神会,而不是用普通的言、意去表述。
老子的这种言意观虽然具有一定的神秘性,但却把人们的思考引向了一个深远的世界,启示了人们去求解言外的审美趣味。
老子的言意观在庄子那里得到了极大的发挥。
庄子提出了“得意忘言”的观点,这是对“言不尽意”的发挥。
“得意忘言”同老子的“静观”、“玄览”一样,都带有一定的神秘主义色彩,但从审美的角度来说,它能使人达到一种意想不到的审美境界。
魏晋时期,王弼综合了老庄在言意问题上的观点,把象、言、意联系起来,提示了三者关系。
他在《易经·略例·明象》篇中说:“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
”又说:“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
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
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而画可忘也。
”启发人们进一步探求文学艺术的特征,对我国古典审美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六老子的形神观与中国古典审美意识形和神的关系问题,既是中国哲学的重要问题,又是美学史的重要问题。
老子最早从哲学上讨论形神关系问题。
老子认为,“道”是万物的本源,又是万物变化、发展的规律,是形而上的,事物的内在本质;“物”是形而下的,事物的外在表现。
“道”和“物”的关系体现在每个事物的身上,从某个角度说,是形和神的关系。
庄子对老子的形神观进行绝对化的发展。
他重神不重形,认为形神是可分离的,提出了“形残而神全”的观点。
虽有些偏颇,但它在启发人们用形神兼备的观点去进行审美活动方面,却具有一定的意义。
总之,从美学的角度看,形和神这对审美范畴,是从老子开始提出的。
他从哲学本体论的角度,指出了道和物的关系,强调形和神的统一。
老子的这种观点,在中国古典审美意识的发展中,在历史的各个阶段,被一些思想家和艺术家作了不同的发展:有的进一步强调阐发了形和神的统一;有的只强调形和神的某一方面,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人们,在审美活动中对形神关系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