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措施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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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措施文书管理

侦查措施文书管理

侦查措施文书管理侦查措施文书管理介绍侦查措施文书管理是指对侦查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文书进行管理和存档的过程。

侦查措施文书是侦查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记录了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的行动和结果,对于后续侦查和法律审判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对侦查措施文书进行规范的管理是保证侦查活动合法、规范进行的必要条件。

侦查措施文书的分类侦查措施文书根据其用途和内容可以分为多个分类,主要包括:1. 搜查令:搜查令是侦查人员进行搜查行为的法律依据。

搜查令要求详细记录搜查的目的、对象、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相关法律机关签发。

搜查令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2. 抓捕令:抓捕令是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行动的法律依据。

抓捕令要求详细记录抓捕的目的、对象、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相关法律机关签发。

抓捕令的管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 监听令:监听令是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电话、网络等通信手段的监听行为的法律依据。

监听令要求详细记录监听的目的、对象、时间、通讯方式等信息,并由相关法律机关签发。

监听令的管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传唤令:传唤令是侦查人员对证人或相关人员进行传唤行为的法律依据。

传唤令要求详细记录传唤的目的、对象、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相关法律机关签发。

传唤令的管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5. 制式文书:制式文书包括询问笔录、突审笔录、扣押清单等侦查活动中需要填写的各类文书。

这些文书要求侦查人员详细记录相关信息,以确保侦查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侦查措施文书管理的重要性侦查措施文书管理对于保障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以及后续法律审判的公正性具有重要作用。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合法性保障:侦查措施文书是侦查行为的法律依据,记录了侦查活动的目的、过程和结果。

对于一些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侦查措施,如搜查、抓捕和监听等,必须有合法的文书作为依据。

只有依法合规开展侦查活动,才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2. 规范性要求:侦查措施文书要求侦查人员详细记录侦查活动的各个环节,包括时间、地点、对象、目的等信息。

侦查措施违法时的权利救济及检察监督

侦查措施违法时的权利救济及检察监督

侦查措施违法时的权利救济及检察监督侦查措施违法时的权利救济与检察监督,具有保障公民权利、制约侦查权力和维护司法公正等功能。

权利救济与检察监督联系紧密,但也有明显的区别。

《刑事诉讼法》新增的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在实现权利救济及加强检察监督两个方面都取得了相当程度的进展,应予以充分重视。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内容还较为原则,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标签:侦查措施;权利救济;检察监督公民权利遭受侦查措施违法侵害时如何寻求以及实现有效救济,是刑事诉讼的一大难题,也是我国司法实践长期以来的薄弱环节。

2012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的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在这一问题上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对于侦查措施违法的。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申诉、控告,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对处理不服的,还可以由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纠正。

如何理解认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所体现的权利救济与检察监督,以及如何使得这一系列程序机制更加健全和有效,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讨。

一、相关概念(一)侦查措施及常见违法样态按照通常的理解,侦查措施即指侦查犯罪过程中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说明中明确使用了“侦查措施”用语,但《刑事诉讼法》对“侦查措施”没有明确定义,关于“侦查措施”的用语也仅仅出现在“技术侦查措施”一节的条文之中。

侦查措施的种类多样,既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也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冻结、鉴定等措施,还包括技术侦查措施等。

按照不同的标准,侦查措施可有不同的分类。

按照侦查措施所涉及的公民权利来划分,侦查措施可分为涉及人身权利的侦查措施、涉及财产权利的侦查措施以及涉及隐私权利的侦查措施三类。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属于涉及人身权利的侦查措施;搜查。

、查封、扣押、冻结等属于涉及财产权利的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属于涉及隐私权利的侦查措施。

侦查机关在犯罪侦查的过程中,为了收集证据,查清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有必要依法采取侦查措施。

侦查策略的概念及相关问题探微

侦查策略的概念及相关问题探微

侦查策略的概念及相关问题探微一、侦查策略概念侦查策略是指调查人员在进行侦查工作时采取的具体方法和措施,旨在最大限度地收集、整理、分析有关犯罪事实的证据,以便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二、侦查策略的分类侦查策略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主动策略,即调查人员主动采取行动来收集证据;另一类是被动策略,即调查人员通过观察、监听等手段来收集证据。

三、侦查策略的选择侦查策略的选择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考虑,关键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犯罪事实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于严重犯罪,通常需要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策略,以便尽快抓获罪犯。

●证据的性质和来源:如果证据来源明确,可以采取相应的策略进行收集;如果证据来源不明确,则可能需要采取被动策略进行排查。

●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如果与犯罪嫌疑人有密切联系,则可能需要采取被动策略进行收集证据,以避免被察觉。

●对公众利益的影响:如果侦查工作对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考虑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以便尽快解决问题。

四、侦查策略的实施侦查策略的实施过程应当严谨规范,遵循法律规定,关键要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依法办案:侦查策略的实施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信息交流:侦查策略的实施过程中,应当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避免决策失误。

●科学分析证据:侦查策略的实施过程中,应当进行科学的证据分析,确定犯罪事实,并依据证据确定罪犯。

协调合作:侦查策略的实施过程中,应当协调合作,与其他部门和机构进行有效沟通,保证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侦查策略的总结与改进侦查策略的总结与改进是指在侦查工作结束后,对侦查过程中采取的策略进行总结和反思,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

关键要点有以下几个方面:●总结侦查经验:对侦查过程中所获得的经验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提高侦查技能:通过培训、实践等方式,提高调查人员的侦查技能,使之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强化侦查队伍建设:通过人员培养、团队建设等方式,强化侦查队伍,使之能够更好地承担调查工作。

侦查文书的概念及分类

侦查文书的概念及分类

侦查文书的概念及分类公安机关的侦察文书是指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

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是法律文书的一种。

侦查文书分为1.立案、破案类;2.律师介入类;3.强制措施类;4.讯问犯罪嫌疑人类;5.调查取证类(含搜查、扣押类);6.延长羁押期限类;7.侦查终结类;8.补充侦查、复议复核类。

一、刑事侦查文书的概念刑事侦查文书,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在刑事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的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刑事侦查文书是侦查预审活动的产物,是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预审活动的真实记载。

侦查预审程序是否合法、有效,案件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手续是否完备,都会通过刑事侦查文书反映出来。

因此,制作刑事侦查文书对保证严格、公正地执法,提高办案质量,研究犯罪活动规律,总结侦查预审工作的经验教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刑事侦查文书的种类刑事侦查文书的种类很多,分类的方法也各不相同。

我们认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实践经验和各种文书之间的内在联系,按照办案程序和文书的性质分类比较合适。

据此,刑事侦查文书可分为五大类:第一类,受理案件文书。

包括报案笔录、受理案件登记表、立案报告书(或呈请立案批示表)、破案报告书(或破案批示表)、阅卷笔录。

第二类,强制措施文书。

包括呈请拘传报告书(或批示表)、拘传证、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或批示表)、取保候审决定书、保证书、撤销取保候审决定书、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或批示表)、监视居住决定书、撤销监视居住决定书、呈请拘留报告书、拘留证、对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提请批准逮捕书、逮捕证、对被捕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

第三类,侦查措施文书。

包括通缉令、搜查证、搜查笔录、现场勘查笔录、侦查实验笔录、辨认笔录、传唤通知书、提讯证、讯问笔录、亲笔供词、询问笔录、亲笔证词、被害人陈述、鉴定聘请书、各种鉴定结论、呈请扣押邮件、电报报告书、决定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停止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呈请查询个人存款、汇款报告书、查询个人存款、汇款通知书、停止支付个人存款、汇款通知书、解除停止支付个人存款、汇款通知书、调取证据通知书、扣押物品清单、发还物品清单、销毁物品清单、处理物品清单、随案移交物品清单。

侦查学导论考试易考

侦查学导论考试易考

侦查学导论考试易考第一章侦查学的基本理论1、侦查的定义:侦查是指公、检等机关以刑事案件为目标,依法采取公开和秘密的方法,收集、审查、核实、运用证据,以查明案情、查获犯罪嫌疑人的专门活动。

2、侦查活动的主体:公、检、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

3、侦查活动的客体:侦查活动的对象,更具体的说是指刑事案件。

4、侦查学的基本原理(三大原理):物质交换原理、因果关系原理、同一认定原理。

简单题5、侦查学产生基础:法律、实践、科学。

6、外国刑事侦查发展史中的主要人物:汉斯·格罗斯,近代侦查学的莫基人,1893年《司法检验官手册》“黄金规则”“重视现场”。

阿伦·平克顿,1850年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私人侦探所。

7、同一认定原理的依据和条件:客体的特殊性,客体的相对稳定性,客体特征的反映性,客体特性的可识别性。

第二章侦查的主体与客体1、侦查主题既指侦查程序主体,也指侦查权主体。

侦查程序主体,广义,是指一切参与到侦查程序中来的机关和个人。

具体包括警察、检察官、法官、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翻译、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等。

侦查权主体,狭义,是指被法律侦查权的机关和个人。

具体包括请见第2条。

2、侦查人员的条件:侦查人员的政治条件、业务条件、侦查人员的生理、心理条件。

3、刑事案件也称刑事犯罪案件,是指危害社会利益,触犯刑律应当受刑罚处罚,并经侦查部门立案侦查的犯罪事件。

其成立应当具备2个基本条件,犯罪事实条件和立案程序条件。

4、刑事案件的纵向动态构成:行为预备阶段、实施阶段、作案后的掩盖。

5、刑事案件的横向静态构成:七何要素:何时(when)、何地(where)、何人(who)何事(what matter)、何故(why)、何物(what thing)、何情(how)。

6、刑事案件的特点:P377.刑事案件发生的基本规律:起伏变化律、时空影响律、辐射蔓延律、关系互动律。

第三章侦查基础工作1、侦查基础工作:阵地控制,刑嫌调控,犯罪情报。

犯罪现场侦查学

犯罪现场侦查学

犯罪现场的构成要素:犯罪行为是犯罪现场的根本标志,是构成犯罪现场的核心要素;物质形态变化要素是犯罪行为的结果是犯罪事实的明证,既包括物质形态的显性变化也包括隐性变化。

印象痕迹属物质痕迹的范畴,但心理痕迹不是。

三者的获取方式各不相同。

有形的形象痕迹——靠技术勘验获取、无形的印象痕迹——靠现场访问获取、犯罪心理痕迹——靠现场分析获取犯罪现场的特点:留痕性;反映性;复杂性;易变性;可知性:前二者表明犯罪现场是可以认知的,后二者说明这种认知过程是不易的,甚至是艰难的。

犯罪现场的分类:根据多个现场形成时主要犯罪行为及其关联行为发生的地点分为:主体现场、关联现场。

主体现场:行为人实施主要犯罪行为的地点或场所。

如杀人现场关联现场:主体现场以外的行为人实施与主要犯罪行为相关的犯罪行为的地点或场所。

根据对同一现场不同部位的划分为:中心现场(现场中心)、外围现场(现场外围)。

中心现场:是作案人实施犯罪活动的主要地点,通常处于整个现场的中心部位。

外围现场:是作案人在现场中心部位周围或附近活动过的地点,通常处于整个现场的外围区域。

根据犯罪现场形成后有无重大变化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

原始是相对的,变动是绝对的。

所不同的是:变动的程度。

现场的基本状态:痕迹物品的分布状态、结果的呈现状态。

主要看其有无重大改变,有则变动,无则原始。

根据作案人对现场处置的主观意图分为:破坏现场、伪装现场、伪造现场。

伪装现场:作案人为转移侦查视线,在实施犯罪中或之后对现场状态进行了掩饰性改变的现场。

与伪造现场的区别点:犯罪事实存在而伪装成不存在或某种性质的犯罪行为伪装成另一种性质的犯罪行为。

伪造现场:通常称作“假案现场”。

行为人出于某种动机目的而虚构的犯罪现场。

与伪装现场的区别点:犯罪事实本身不存在,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谎称受到了犯罪侵害。

犯罪现场勘查的概念:简称“现场勘查”,是侦查人员依法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或检查以及调查和分析的一项侦查活动。

第4章之3侦查监视技术

第4章之3侦查监视技术
发现:确定目标的存在 识别:确定目标的真假和区分目标的类型 监视:严密注视目标的动静 跟踪:对目标的连续不断的监视 定位:确定出目标的位置
二战时对战场的监视情景
现代侦察监视技术是指发现、识别、 监视、跟踪目标并对目标进行定位所采 用的技术。
导弹预警卫星
美国某市卫星遥感相片
“长曲棍球”侦察卫星
无人侦察机
地面侦察
水面和水下侦察
对潜艇等水下目标的侦察
现代侦察的分类 光学侦察 红外侦察 按系统获取信息途径分 微波侦察 声学侦察
光学侦察
光学侦察设备(夜视仪)
红外侦察
用热像仪观 察目标的图像
微波侦察
机载雷达
(一)侦察监视技术的基本概念
(二)现代战争中的侦察监视系统 (三)侦察监视技术对现代作战的影响 (四)侦察监视技术发展趋势
天然绿
绿色植被在 红外彩色照片上 呈红色
人工绿
红外照相揭露绿色伪装原理
可见光照片
红外照片
红外侦察设备主要分为成像红外探测器和 不成像红外探测器两种: 常见的成像红外探测器主要有红外照相机、 红外夜视仪、热成像夜视仪等; 不成像红外遥感器, 主要感受热源的存在 方位,不能形成目标 的热图像,其侦察设 备主要有红外预警探 测器等。 红外探测器预警卫星
雷达的工作方 式通常分为两类: 一类发射的雷达波 是连续的,称为连 续波雷达;另一类 发射的雷达波是间 歇的,称为脉冲雷 达。目前应用广泛 的是脉冲雷达。
“铺路爪”预警雷达
雷达应用
探测距离远的警戒雷达
雷达应用
空中预警飞机的机载雷达
雷达应用
歼-7飞机的机载雷达
雷达应用
导弹控制雷达
雷达应用
现 代 侦 察 改 善 了 信 息 获 取 手 段

刑事侦查专业知识

刑事侦查专业知识

刑事侦查专业知识一、刑事侦查概述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依法开展的重要工作之一,主要是利用各种手段和方法,深入挖掘案件的证据,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的公正审判和有力打击犯罪活动。

刑事侦查工作的任务艰巨,目标明确,方法多样,需要公安干警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操经验。

二、刑事侦查的法律基础刑事侦查工作的开展必须以法律为基础,主要包括以下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侦查的程序必须符合《刑诉法》的规定,坚持以案件为中心,严格依法办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证据的合法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侦查条例》:《侦查条例》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开展刑事侦查的范围、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规定了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限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警察在开展刑事侦查工作时,必须符合《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合法行使执法权力,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刑事侦查的程序刑事侦查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 立案:根据受害人、报案人、群众等的报案要求,公安机关接到案件后,需要进行立案登记,并约谈报案人,对案情进行初步摸排。

2. 勘验、检查:公安机关要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寻找痕迹,获取证据。

3. 监听、侦查:依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拍照、录音、搜查等侦察措施,获取犯罪嫌疑人的有利证据。

4. 询问、讯问:公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讯问,了解案情和犯罪事实,并取证。

5. 抓捕、逮捕:如果确认犯罪嫌疑人在某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抓捕、逮捕的方式将其抓获。

6. 做出决定:根据刑事法律程序,公安机关需要依法做出立案、补充侦查、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相关决定。

四、刑事侦查的证据收集刑事侦查的核心就在于证据收集,准确判断、获得、运用证据,是案件定性、定罪、量刑的基础,是刑事侦查成功的关键。

1. 目击证人证言:目击证人对案件的发展过程和事实的描述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

2. 文书证据:受案的报案人、证人提供的有关书面材料,包括传真、电报、信件、备忘录等都是文书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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