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审批操作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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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审批操作规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的审批职能分工,规范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依据《x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规〔〕8号)、《xxx市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职权调整的决定》(xxx市人民政府令第317号)、《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深府办规〔〕1号)以及有关政策文件、技术指引,制定本操作规则。

第二条本操作规则适用于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的制定、修改与调整等具体情形。

第三条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的制定是指首次编制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

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修改是指修改已批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中非强制性内容的情形。

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调整是指调整已批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中强制性内容的情形。

第二章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制定

第四条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时,应当面向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派出机构、市交通运输部门派出机构,区发展改革、教育、卫生健康、公安、民政、文体、生态环境、水务、城管、政府物业管理等有关部门,以及项目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第五条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后,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向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申请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纳入区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的证明材料;

2、项目专项规划技术文件和管理文件;

3、项目专项规划征求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的相关材料;

4、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定图则、住房发展规划以及《xxx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在审查申请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查。

审查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出具书面答复;审查合格的,

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查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形成项目专项规划草案,在我市主要媒体、部门xxx 及项目现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个自然日,公示费用由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承担。

第七条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应当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公示期间所收集意见的汇总和处理,并连同项目专项规划草案一并报区人民政府审议。

第八条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经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审议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进行“一张图”协调性核查和数据规范性核查。

经核查协调一致的,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应当在核查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区人民政府的名义,按规定报请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下称“市建环委”)审批。《xxx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议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会议规则》另行制定。

第九条经市建环委审批通过的,由区人民政府向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核发批复通知。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复通知核发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函复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并在部门网站对项目专项规划内容进行公告。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背景 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我县X年确定的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X 县人民政府委托,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 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年限 本项目拟定建设年限为一年,从X年10月10日至X年10月9

日。 (三)项目拆迁范围 本项目拆迁范围为东至太姒路东侧,西至城关小学西墙,北至文化路,南至X东西街。 (四)项目拆迁量 本项目拆迁总户数为491户(套),房屋拆迁总面积137629平方米,拆迁总占地115.8亩;涉及拆迁范围为X。(以上数据为初步摸底调查情况,实际面积、户数待征收工作启动后,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产权证件,以实际勘测的户数、面积为准)。 (五)拆迁补偿方式 本项目拆迁安置方式全部为纯货币化安置。 (六)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进行下列活动,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 3.对房屋进行装潢、装修、抵押; 4.抢栽各种花木。 (七)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部门接到征收部门的通知,应当停止办理征收区域内所有房产、土地、工商、税务、户籍等涉及增加补偿费用的有关手续。 (八)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未

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盈江县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直接关系到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是农村特困群众的“安全工程”,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关于印发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建村[2010]4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以政府为主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对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的帮扶力度,进一步改善全县农村特困群众住房条件,确保把此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安居工程办实、办好,促进全县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原则。 1、危房改造工程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实行县、乡镇两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由乡镇具体组织实施。 2、危房改造资金除各级财政补助外。要以群众自筹为主,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参与,并通过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捐助和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帮建援建活动,确保危房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二)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1、在节约土地的前提下,按照“建得起、住得下、不浪费、保安全”的原则,科学设计房屋建筑结构和建筑面积。 2、注重科学选址、规划、设计,县建设、规划部门要指导好乡镇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规划。科学制定建房设计方案,建房面积和户型必须充分考虑农村住房水平和群众经济承受能力,户型和面积要符合农村住房特点,经济适用、方便生产生活为宜。要采取集中建房

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建设背景 1.1.1项目名称 ****市****区****街棚户区改造项目 1.1.2主办单位 ****市****区****道办事处 1.1.3调查编制单位 ****道办事处 1.1.4可研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法与案例应用手册》 5、《建筑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6、《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与经济评价手册》 7、《辽宁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 8、《辽宁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9《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6年本) 10、《辽宁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 11、《辽宁省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 12、《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13、《****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年规划纲要》 14、《****市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15、《****市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规定》 16、《****市棚改新区物业管理实施意见》 17、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18、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规定,主要有: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等。 1.1.5可研研究范围 承担****市****区****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主要进行了以下研究工作: 1、项目的建设背景、必要性; 2、项目建设、市场预测及发展前景; 3、项目建设投资及费用的测算; 4、项目经济效益的分析; 5、项目社会效益的评价等。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 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典型材料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典型材料 瞄准对象精准施策 扎实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全面对标中央政策,紧盯最困难人群,明确目标、瞄准对象、强化保障、精准施策,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扎实推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牢基础。 一、明确“一个目标”,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明确工作目标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对象,制定2017—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计划,明确并紧紧围绕“确保2019年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总体目标,调整危房改造政策,及时出台《关于加强全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以全省深度贫困县为工作重点,制定细化脱贫攻坚作战方案,明确从2017年起,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全面聚焦4类重点对象,其他贫困户由市州统筹资金解决。强化政策措施。印发了《农村危房认定指南》等,进一步强化资金、人员和技术保障,落实精准实施、巡查监管、监督执纪、改治结合等工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全面开展省、州市、县、乡镇四级政策宣讲培训,及时解答危房改造中亟待明确的问题。编制发放《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口袋书》,发放对象覆盖30余万危房户,消除改造户的政策“盲区”与“误区”。采取开通服务电话、印发宣传资料,组织镇村干部观摩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发挥了主体作用。 二、强化“三个保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一)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省级投入***亿元用于建房配套补助、农户贷款贴息和提升改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

危房改造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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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逐步消除农村危房,提高农村基本住房的安全性。 二、目标任务 8月底前全面完成1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通过整合民政、扶贫、国土、水利、农业、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资金,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农村危房改造户数比较集中的村庄,编制危房改造规划,探索采取集中建房方式,进一步节约土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水平。 (二)群众自愿。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安全的房屋。 (三)体现特色。突出地方特色,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当地建材,开展建筑节能试点。 (四)公开公正。在确定实施危房改造农户之前要实行“五公开”。即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正透明。 第 2 页共 9 页

四、补助对象与建设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采取翻建新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五、补助标准与资金管理 (一)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 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五保户、农村低保户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2、贫困残疾人家庭(非低保户)、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非低保户)、其他困难户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政府补助资金中,中央和省级每户综合补助0.8万元,市级补助不低于0.1万元,其余资金由县级承担。 其他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资金与灾后重建、残疾人危改等项目相重合的农户,所在乡镇在补助农户时,按照各部门确定的标准,坚持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补助的原则。 (二)资金管理 各乡镇要整合资源,将农村危房改造与土地整理、整村推进、灾后重建等项目建设相衔接,提高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通过政府补助、 第 3 页共 9 页

无为无城泰山头段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

无为县无城泰山头段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根据无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因无城泰山头段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需实施房屋征收,现将该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如下: 一、征收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无城泰山头段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目的 棚户区改造的需要 (三)征收范围 见改造范围图 (四)征收签约期限 自2018 年6 月 1 日至2018 年9 月30 日(四个月) (五)征收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征收、统一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户,按照签定征收偿协议并腾空交房的先后顺序号,根据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公开自选回迁安置房。 (六)征收实施单位 无为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七)征收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 号 令);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住建部建房〔2011〕 77 号); 3、《无为县无城规划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及补助奖励等标准规定》(政办〔2016〕30号)。

二、征收补偿方式 (一)住宅房补偿方式 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房票购房安置)两种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 (二)非住宅房补偿方式 非住宅房原则上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商业类非住宅房可选择产权调换。 三、被征收房屋预评估价格 经抽取该地段典型房屋进行评估,该地段被征收房屋预评价格如下: (一)住宅房 砖混结构6500元/平方米,砖瓦结构625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5800元/平方米。 (二)商业类非住宅房 1、临北门外大街商业用房 2、非临北门外大街商业用房 四、产权调换

(一)住宅房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票购房安置)的,征收人将 被征收房屋价值(含房屋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持房票到已纳入无为县棚改平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政府主导建设的限价房项目中自主购买商品房安置。 1、限价房安置地点 檀树季黄村地块、同心三期与学府春天之间地块和无城路以南与锁埂路以东地块。 2、限价房结算(均价) 均价5000元/平方米,最高价5400元/平方米。 (二)非住宅房(商业类) 1、被征收人可选择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评估价计算房票金额,然后按住宅房产权调换(房票购房安置)办法补偿安置。 2、安置地点:檀树季黄村地块和无城路以南与锁埂路以东地块。 3、安置房面积:一层门面房面积约50平方米。 4、过渡期限:自该地段房屋征收拆除结束后36个月 5、安置房选择办法:被征收人选择安置一层门面房间

工作计划 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

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 西安市xx年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 一、编制思路 按照棚户区改造“拆建并举,安置先行,确保回迁”的总体原则,xx 年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除区管项目外不再启动新的市管改造项目,主要抓好安置楼建设、居民回迁及腾迁土地整理出让工作。 全年安排拆迁项目15个,拆迁建筑面积约68.02万平方米,安排投资3.76亿元;安置楼建设项目31个,建筑面积412.2万平方米、投资23.42亿元;开发建设项目1个,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投资1亿元;棚户区年度完成投资28.18亿元。 二、项目拆迁 全年计划安排拆迁项目15个。其中,结转项目9个、新启动项目6个;拆迁面积共计68.02万平方米,安排投资3.76亿元。 (一)结转项目(9个) 1、市管项目。争取4月底完成红星巷二期、游艺市场二期棚户区的拆迁收尾工作,拆迁面积9万平方米、投资0.54亿元。其中:红星巷二期(3.5万平方米)、游艺市场二期(5.5万平方米)。 2、区管项目。年内完成兴隆居等7个棚户区房屋拆迁,建筑面积约28.23万平方米、投资1.69亿元。其中:兴隆居(4万平方米)、新庆村(3万平方米)、农兴路(2.73万平方米)、炭市街(5.83万平方米)、解放路(7.6万平方米)、小雁塔西侧(1.65万平方米)、东大街(3.42

万平方米)。 (二)新启动(6个) 年内新启动6个区管棚户区拆迁,建筑面积30.79万平方米、投资1.53亿元。其中:马家窑(0.6万平方米)、长缨东路北侧(1.6万平方米)、夏家庄(9.9万平方米)、郝家巷(8.36万平方米)、铁塔寺(5.56万平方米)、安定坊(4.77万平方米)。 三、安置楼建设 全年安排安置楼工程建设项目31个,建筑面积412.2万平方米、投资31.27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5个,建筑面积296.22万平方米,投资16.63亿元;新开工项目16个,建筑面积115.98万平方米,投资6.78亿元。 (一)续建项目(15个) 1、市管项目(7个)。建筑面积115.85万平方米、投资5.56亿元。其中:祥和居一期(34.22万平方米)、任家庄(4.53万平方米)、乐居场(48万平方米)、安仁坊(14万平方米)、城市新苑(6万平方米)、联志小区(6万平方米)、东岳庙广场(3万平方米)。 2、区管项目(8个)。建筑面积180.37万平方米、投资11.07亿元。其中:小东门外一期(37.91万平方米)、玄武路(25万平方米)、长乐大厦(6万平方米)、泰和居(33.6万平方米)、八府庄园(50万平方米)、元丰怡家(13万平方米)、东大街路南(10万平方米)、民安大厦(4.86万平方米)。 (二)新开工项目(16个)

深圳宝安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

深圳市宝安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4〕2号)等文件的精神,加快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29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规〔2018〕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圳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深建规〔2016〕7号)、《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界定标准》(深建规〔2016〕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宝安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实施意见》规定条件的老旧住宅区,可纳入本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 符合《实施意见》规定的城中村、旧屋村,也可纳入本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城中村、旧屋村按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工作机制】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指挥部(下称“区指挥部”)作为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下称“区主管部门”),负责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各街道相应设立分指挥部,按照属地原则,就辖区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下称“项目”)开展前期组织、协调及维稳工作。 区指挥部实行例会制度,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总指挥或受委托的常务副总指挥主持,参会单位根据会议审议内容确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区指挥部】区指挥部研究解决棚户改造工作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并负责审议或审定棚户区改造的重大事项。具体职责包括: (一)审议《宝安区棚户区改造重点区域三年规划》(下称《棚改三年规划》); (二)审议开展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 (三)审议棚户区改造计划、实施方案、专项规划; (四)审定搬迁补偿安置方案; (五)审议房屋征收的问题; (六)审定项目终止问题; (七)审定其他棚户区改造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区主管部门】区主管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日常工作的具体统筹、协调及监督。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相关政策; (二)组建棚户区改造实施主体预选库; (三)编制《棚改三年规划》、组织编制项目概念规划;

2018年澧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2018年澧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棚改)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切实解决好棚户区居民居住环境,强力推动我县棚改攻坚工作。特制定2018年澧县棚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提升居民居住水平、改善城市环境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城区棚户区改造,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大棚户区改造宣传力度,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建立健全两轮征询制度,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第一轮为改造意愿征询,其同意率必须超过90%方可实施;第二轮为签约征询,在签约期限内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予暂停,待条件成熟时再予推进。 2.坚持片区改造、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津澧新城总体规划》,合理确定改造项目,片区改造,注重实效。对于无法连片改造的分散、零星地块,优先规划建设生态立体停车场、社区休闲健身场所、体育设施以及小游园、街头绿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小街小巷改造。 3.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征收的原则。严格执行土地、房屋

征收法律法规,科学制定补偿方案,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改造计划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下达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和项目的通知》(湘建保〔2018〕18号)文件,我县2018年棚改项目计划为4700 户,一类是改、扩、翻建项目,共计1253户,其中澧南镇500户、小渡口镇300户、大堰垱镇453户;另一类是货币化安置项目共计3447户,其中澧西街道办635户、澧阳街道办770户、澧浦街道办922户、澧澹街道办1120户。 四、任务分解 根据省住建厅下达的计划指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与相关单位对接,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一)货币化安置项目 1.澧西街道办棚改计划635户,本年度实施15个子项,共计990户(详见附表1)。 2.澧阳街道办棚改计划770户,本年度实施12个子项,共计1162户(详见附表2)。 3.澧浦街道办棚改计划922户,本年度实施10个子项,共计665户(详见附表3)。 4.澧澹街道办棚改计划1120户,本年度实施2个子项,共计420户(详见附表4)。

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现将我镇今年农村危改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危改实施情况 2013年,县分配给我镇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指标为154户(第1、2批),全部为重建户,其中五保户28户,低保户51户,其他困难户75户。截止2013年12月中旬,全镇154户危改户全部已完成主体工程,其中68户已入住,余下正在抓紧时间进行门窗安装及室内装修。在上级拨付的危改补助资金到达乡镇后,镇危改办严格按照五保户2万元/户、低保户1.8万元/户、其他困难户1.6万元/户的标准,协助镇财政所和金融机构及时做好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到目前为止拨付的241万元(即全镇危改补助资金总额的90%)已全部按规定发放到各危改户银行账户。 二、主要做法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改善民生、惠及百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件大好事。为了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我镇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组织,明确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制。 我镇党委、政府对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办实事、惠民生、得民心的主要工作来统筹安排。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会议后,我镇马上召开班子会议对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部署。首先调整充实了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度。其次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抽调得力负责的干部作为农村危改专员,引导包片驻村干部入户宣传、督促。第三,镇政府与各行政村、各包村组长签订责任状,对包片驻村干部督促未到位、导致所负责行政村没有按时间和任务完成危改工作的,实行责任追究,与年终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二)强化宣传,择需选困,认真做好危改发动工作。 根据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我镇通过多形式进行了全面的宣传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村屯宣讲危改政策,确保农村危改政策家喻户晓,发动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及时申报。 1.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准确掌握我镇农村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

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修改编辑!)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某某棚户区改造工程 1.2项目承办单位:某某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1.3承担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单位: 1.4本建设项目性质:棚户区改造工程 1.5项目地点:某某市某某路 1.6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某某市某某路棚户区改造工程主要拆迁范围是某某市某某路片区内的棚户区,拆迁房屋面积24528平方米,拆迁地块棚户区占地面积共47亩。为被拆迁居民提供2种安置方案(详见拆迁安置章节)。 安置区总规划用地面积为29411m2,总建设面积为73528 m2,其中:住宅53161 m2,商业、生产用房及综合配套用房20367 m2。总建筑密度46%,建设高度24米,容积率2.5,绿地率为30%。 1.7 本建设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总资金为1436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262.4万元,其他基本建设费2063.4万元,基本预备费986.1万元,建设期利息1057.5万元。资金筹措方式如下:拟向银行投资固定资产贷款为10000万元,约占总投资比例的70%,建设期贷款利息为1057.5万元;业主自筹及其他配套为4369.4万元,约占总投资比例的30%。

1.8 本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20某某年09月至20某某年08月),本项目按照建设进度分为四个阶段,即前期工作阶段、施工方案设计阶段、工程建设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1.9 项目目的 加快城市化建设,为弱势、贫困群体提供安居房,为棚户区居民提供回迁房,拟建大型农贸市场为数字化大棚种植反季蔬菜提供销售渠道,建设物流服务中心、加油站,为反季蔬菜提供运输服务,总体规划某某万平方米,集销售、配货、运输、住宿、餐饮一体化的商圈形成新的产业链,增加就业机会,为本地经济做贡献。 第二节项目研究范围 本项目拆迁某某路棚户区总住户某某户,共某某某某平方米建筑。按产权置换,应建设安置房某某某某平方米。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及深度要求,确定项目名称、性质、地点;分析项目的背

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

2018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 2018-18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两治三改”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房屋调查摸底工作结果,为积极稳妥的推动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皖政〔2013〕44号)等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要求,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及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18-18年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18年-18年9月20日前完成2018-18年“两治三改”棚户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项目。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老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三篇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三篇 篇一:XX乡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积极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争取中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补助资金,合理安排我乡年度改造任务,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意见》(晋政发〔20XX〕25号,结合我乡实际作如下计划。 一、基本情况 XX乡位于XX县东部,总人口11158人,全乡24个行政村,58个自然村。20XX 年农村危房调查结果为2774户,房屋11096间,房屋面积2.4万平方米。调查出重度危房户416户,均需不同程度进行改造需要改造。在20XX年、20XX年两年完成80户改造任务的基础上,还剩余336户,可望上级明年解决70户,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部改造完毕。 二、继续把握好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期分批推进。根据困难群众的经济状况,按照先无房、危房户,后其他困难住房的要求,科学制订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规划。 因地制宜,分类分户解决。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既要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又要充分考虑各方的承受能力,区别不同对象和住房困难类型,按照旧房维修、危房改建、无房新建等不同类型逐户解决。 先易后难,满足安全居住。根据经济安全实用、节地节能节材的要求,要先易后难,坚持低标准起步,广范围覆盖,以满足安全适用的居住需求。

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参与。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水平,要立足于农户自力更生,鼓励群众互帮互助,建立政府补助、住户投入、社会帮扶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机制。 节约用地,坚持一户一宅。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新的住房后,应收回原宅基地,防止在解困工作中,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 一是坚持加快发展。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要与加快城乡化进程相结合、与新型乡乡建设相结合、集约建设,节约土地,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大空间。 二是坚持政府统筹。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规划,统筹资源,统筹资金,统筹安排农村危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及环境建设。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以农民群众自我改造为主体,不搞“一刀切”,不搞行政命令。 四是坚持科学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村乡规划和农村建设用地挂钩规划编制,统筹安排农村住房及配套设施。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成立以乡领导为组长,各村村长为成员的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由乡政府负总责,各村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确保按期完成。一月一上报,一季一通报,每年年底检查考核。(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充分调动农民和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农村真正成为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动企事

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最新)

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质量差、年久失修、安全隐患大,使用功能、配套设施不完善的住宅区域。包括国有土地上棚户区和集体土地上棚户区(城中村)。 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改造是指按照中省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法规,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棚户区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第三条棚户区改造应当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积极推进,统筹兼顾、分类实施,依法征收、安置先行”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审定中心城市改造项目规划,协调解决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市、县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棚改办”)负

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及项目申报工作;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工作。 市规划、国土部门应有专人负责与棚户区改造相关的规划、土地行政审批工作。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 第六条X高新区(X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X区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第七条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单位,应当配合、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第八条棚户区改造应当实行多渠道投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民间资本作为投资主体的,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应当与投资主体签订协议。 第九条设立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开行、农发行贷款的偿还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以及亏损项目补贴。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可以依法发行企业债券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融资,所筹资金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第二章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 第十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市、县区棚改办和高

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

2018-####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两治三改”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房屋调查摸底工作结果,为积极稳妥的推动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皖政〔####〕##号)等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年实施##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号)要求,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及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18-####年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18年-####年#月##日前完成2018-####年“两治三

改”棚户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项目。 (三)主要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老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 #、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_范文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感谢您的阅读!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措施,在全市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整合统筹协调民政、扶贫、国土、水利、农业、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资金,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群众自愿。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各地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安全的房屋。 3、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开展建筑节能试点。 4、公开公正。要阳光操作,实行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民主评议、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透明。 三、目标任务 根据市住建委安排我区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我区去年危房改造资金结余情况,结合两乡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实际,**年我区计划完成26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长风乡80户、新洲乡180户),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四、建设时限 3月底:各乡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4月上旬:确定危改计划和规划方案; 5月底:危房改造全面开工建设; 10月底: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11月至12月:各乡自查,市组织复查,并做好迎接省检查考核工作。 五、改造方式要求和建设标准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改造方式。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①重建。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人民政府要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②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自行加固确有困难的,乡人民政府要主动帮助。 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3、改造要求。①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乡要优先改造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房屋。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审核、区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民主评议和区级审批阶段,均应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乡、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区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②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地要加强引导和规范,既要防止改造后住房达不到最低建设要求,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要积极组织编制符合建设标准的农房设计方案,注重为将来扩建预留好接口。③强化工程监管。各地应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11〕115号)。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加强乡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

危房改造计划

贾豁乡2012年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积极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争取中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补助资金,合理安排我乡年度改造任务,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意见》(晋政发…2008?25号,结合我乡实际作如下计划。 一、基本情况 贾豁乡位于武乡县东部,总人口11158人,全乡24个行政村,58个自然村。2009年农村危房调查结果为2774户,房屋11096间,房屋面积2.4万平方米。调查出重度危房户416户,均需不同程度进行改造需要改造。在2010年、2011年两年完成80户改造任务的基础上,还剩余336户,可望上级明年解决70户,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部改造完毕。 二、继续把握好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期分批推进。根据困难群众的经济状况,按照先无房、危房户,后其他困难住房的要求,科学制订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规划。 因地制宜,分类分户解决。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既要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又要充分考虑各方的承受能力,区别不同对象和住房困难类型,按照旧房维修、危房改建、无房新建等不同类型逐户解决。 先易后难,满足安全居住。根据经济安全实用、节地节能节材的要求,要先易后难,坚持低标准起步,广范围覆盖,以满足安全适用的居住需求。

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参与。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水平,要立足于农户自力更生,鼓励群众互帮互助,建立政府补助、住户投入、社会帮扶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机制。 节约用地,坚持一户一宅。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新的住房后,应收回原宅基地,防止在解困工作中,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 一是坚持加快发展。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要与加快城乡化进程相结合、与新型乡乡建设相结合、集约建设,节约土地,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大空间。 二是坚持政府统筹。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规划,统筹资源,统筹资金,统筹安排农村危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及环境建设。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以农民群众自我改造为主体,不搞“一刀切”,不搞行政命令。 四是坚持科学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村乡规划和农村建设用地挂钩规划编制,统筹安排农村住房及配套设施。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成立以乡领导为组长,各村村长为成员的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由乡政府负总责,各村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确保按期完成。一月一上报,一季一通报,每年年底检查考核。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充分调动农民和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农村真正成为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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