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调价原则
定额人工费定额材料和定额机械台费的计算方法

定额人工费定额材料和定额机械台费的计算方法
在建筑工程中,定额人工费、定额材料和定额机械台费的计算方法是非常重要的,它们直接影响到工程成本和施工进度。
下面我们将分别介绍这三个定额的计算方法。
首先是定额人工费的计算方法。
定额人工费是按照工程施工的标准工日和人工单价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定额人工费的计算公式为:定额人工费=标准工日×人工单价。
其中,标准工日是指完成一项工程所需的标准工作日数,人工单价是指工人每天的工资标准。
通过这个公式,就可以快速准确地计算出定额人工费,为工程成本的控制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其次是定额材料的计算方法。
定额材料是按照工程施工需要的材料数量和单价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定额材料的计算公式为:定额材料费=材料数量×材料单价。
在实际施工中,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可以通过这个公式来计算出所需的材料费用,从而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和使用,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最后是定额机械台费的计算方法。
定额机械台费是按照工程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的使用时数和单价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定额机械台费的计算公式为:定额机械台费=机械使用时数×机械单价。
通过这个公式,可以快速准确地计算出定额机械台费,为合理安排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总的来说,定额人工费、定额材料和定额机械台费的计算方法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们直接影响到工程成本和施工进度。
只有合理计算和科学安排这些定额,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
希望大家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充分重视这些定额的计算方法,从而为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成功完工提供有力支持。
建设工程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

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 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现予以 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11 年8月1日起施行。
• 2011年8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 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 定执行。
• 二、自本费用计算规则施行之日 起,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文 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 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 字[2006]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园林 绿化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和鲁建标字[2008]6号文件发布的《山 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 算规则》同时停止使用。
(二)措施费
17、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 明及通讯设施费
18、格架式抱杆费 19、市政工程场地清理等费用 20、市政工程中小型机械及生产工具使用费 21、市政工程施工因素增加费
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一览表
22、总承包服务费: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 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 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 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二)企业管理费
• 是指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 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 1、管理人员工资 • 2、办公费 • 3、差旅交通费 • 4、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使用 • 5、工具用具使用费——管理使用
• 6、劳动保险费
(二)企业管理费
• 7、工会经费 • 8、职工教育经费——按规定计提 • 9、财产保险费——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 • 10、财务费 • 11、税金——非营业税 • 12、其他
总说明
• (二)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费 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 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 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的建 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工程的计价依据

建筑工程的计价依据引言建筑工程计价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材料、劳动力成本等因素,对工程项目进行合理的成本测算和定价的过程。
建筑工程计价依据是指在计价过程中所依据的具体内容和原则。
本文将为您介绍建筑工程计价的依据和相关原则。
一、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的概念建筑工程计价依据是指在进行工程计价时所依据的一系列具体内容,包括工程的测量、预算、定额、标准和规范等。
这些依据为计价提供了技术和经济的依据,确保了工程计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二、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的内容在建筑工程计价过程中,主要依据以下内容进行计算:1. 工程的测量工程测量是指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勘察和测量,获取工程量数据的过程。
在建筑工程计价中,工程测量是计算工程量的基础,是其他计价依据的重要来源之一。
2. 工程的预算工程预算是指在工程项目进行前,根据工程设计和施工图纸,对各项工程费用进行预先计算和估算的过程。
工程预算中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各项费用,为后续的工程计价提供了基础资料。
3. 工程的定额工程定额是指对各项工程活动和工程量进行科学的计算和规定,以确定工程项目所需人力、材料和机械等资源的数量和质量。
工程定额是计算工程成本和工期的重要依据之一。
4. 工程的标准工程的标准是指依据施工工艺、质量要求、安全规范等对工程进行合理划分和分类的依据。
工程标准的制定对于工程计价的准确性和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5. 工程的规范工程规范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要求,对工程的施工、验收、安全等方面进行统一的规定和要求。
工程规范是计算工程成本和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三、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的原则在进行建筑工程计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准确性原则建筑工程计价应以准确的数据为基础,确保计价结果的准确性。
准确性是计价工作的核心要求,直接影响到工程成本的控制和预测。
2. 经济性原则经济性原则要求在计价过程中,合理评估各项工程费用,寻求成本最优化的方法和方案。
造价工程师建筑工程计日工计价规范

造价工程师建筑工程计日工计价规范一、引言计日工计价是造价工程师在建筑工程中进行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准确、合理地计算日工价,对于工程项目的成功实施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一套规范的计日工计价规则是必不可少的。
二、计日工计价的目的计日工计价的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的成本可控,实现工程目标的经济高效完成。
通过合理计算日工价,可以准确评估工期与成本之间的关系,及时采取措施纠偏,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工。
三、计日工计价的原则1. 公平原则:计日工计价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各方利益均得到公正合理的保障。
2. 合理原则:计日工计价应合理确定分项工资与补贴标准,确保施工人员获得合理的报酬。
3. 透明原则:计日工计价应公开透明,所有相关信息应及时提供给各方参与人员。
4. 监督原则:计日工计价应实施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计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计日工计价的内容1. 人工费用:包括工人的基本工资、临时性工资、加班费等,同时考虑工人技能等级、工种、工作难度等因素。
2. 材料费用: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价格。
3. 机械设备费用:包括机械设备的购置费、维修费、油料费等。
4. 工效费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的工效指数,反映工程施工效率与出勤率。
5. 管理费用: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办公费用等。
五、计日工计价的方法1. 直接法:通过对施工人员每日出勤时间和实际产出进行精确统计,计算出每人每日的产出量,再将人工费用等相关成本进行累加,得出每日工程成本。
2. 综合法: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工程量进行估算,将人工费用、材料费用和机械设备费用等按比例累加,得出每日工程成本。
3. 参考法:根据相似项目的实际数据进行参考,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日工程成本。
六、计日工计价的实施步骤1. 收集基础数据: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设备费用、工效费用和管理费用等相关数据。
2. 制定计价标准: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计价标准。
工程合同价位调整

工程合同价位调整---工程合同价位调整协议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和原材料成本上升,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对原合同中的工程价款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工程合同价位调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调整原则1. 工程合同价位的调整应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害。
2. 调整后的工程合同价位应反映市场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价位调整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调整内容1. 根据最新的市场价格指数,对原合同中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用等进行调整。
2. 对于因工程量变更导致的直接费用变化,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3. 间接费用如管理费、利润等,根据直接费用的调整比例相应调整。
三、调整方法1. 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调价公式或者市场价格信息确定新的合同价位。
2. 若合同中未约定调价公式,可参照行业标准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进行调整。
3. 双方应共同核实调整后的费用,并在调整协议中明确列出各项费用的调整情况。
四、生效时间本价位调整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4.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施工合同费用调整

施工合同费用调整一、背景及意义随着建筑市场的日益发展,施工合同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是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价款调整成为了一个常见现象。
合理的合同费用调整能够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对施工合同费用调整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施工合同费用调整的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合同费用调整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即在调整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确保调整结果既不过分偏向建设单位,也不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2. 客观实际原则:合同费用调整应充分考虑工程实际进展、市场行情变化等客观因素,确保调整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
3. 合同约定优先原则: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费用调整条款,应当优先适用。
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进行调整。
4. 有利于工程顺利进行原则:合同费用调整应有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避免因费用调整导致工程停工、拖延等问题。
三、施工合同费用调整的情形1. 工程变更: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调整。
2. 市场行情变化:由于建筑材料、人工等价格波动,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进行调整。
3. 工程延期: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按照合同约定的延期费用计算方法进行调整。
4. 工程质量问题: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需要修复或重建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条款进行费用调整。
5. 其他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费用变化,可以参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四、施工合同费用调整的程序1. 提出调整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费用调整的申请。
2. 协商沟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费用调整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建筑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调价原则

关于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建设工程价格风险分摊的通知 填报时间: 2008-04-24 责任单位:新津县建设局文号:成建价[2008]2号签发单位:签发时间:2008-02-01 生效时间:2008-02-01关于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建设工程价格风险分摊的通知各有关单位:近期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比较频繁,使发包人和承包人无法准确预测市场价格风险,导致工程计价的价格争议日益增多,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已严重地影响到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为了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理利益,确保建设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建立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国家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和国际工程施工招标风险分摊惯例,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施工计价中的价格风险分摊原则通知如下:一、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施工招标文件应按照国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的内容进行编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不得设置工程量增减或签证变更工程量不作调整等违反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条款。
二、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计价实行价格风险分摊原则。
招标工程项目在施工期内材料市场价格及价格政策文件规定有变化的,合同价款应予调整。
投标人承担自主报价低于投标时市场价格的风险和可调主要材料在双方约定幅度内以及其他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招标人承担从招标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至工程竣工期间政策变化及可调主要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在双方约定幅度以外的风险。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工程要按规定编制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应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招标人不得将按照规定编制的预算控制价“上浮”或“打折”后公布。
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控制价进行评审的,应将附有评审修改和调整等具体内容的预算控制价及经过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能继续招投标活动。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工程在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
施工合同文件调价

施工合同文件调价一、背景及目的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施工合同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施工合同文件调价作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对于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分析施工合同文件调价的原因、原则、程序及方法,为合同双方在实际操作中提供参考。
二、施工合同文件调价的原因1. 市场价格波动:建筑材料、设备、劳动力等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政策法规、国际形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呈现出波动性。
为了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避免因价格波动导致一方损失,合同中通常会约定调价条款。
2. 工程变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施工方案调整等原因,可能导致原合同价格不再适用。
此时,需要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3. 政策法规变化: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调整,可能导致原合同价格发生变化。
例如,税收政策、环保政策等的变化,可能影响到工程成本,进而影响合同价格。
4. 其他因素:如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等不可抗力因素,也可能导致合同价格发生变化。
三、施工合同文件调价的原则1. 公平合理:调价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工程变更等因素,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平衡。
2. 诚实信用:合同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提供调价所需的相关资料,确保调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3. 协商一致: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调价共识。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4. 合同约束:调价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确保合同的约束力。
四、施工合同文件调价的程序1. 提出调价申请:合同一方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向另一方提出调价申请。
申请中应详细说明调价的原因、依据、计算方法等。
2. 提交调价资料: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提交与调价相关的资料。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价格波动证明、工程变更记录、政策法规变化文件等。
3. 协商调价:双方就调价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建设工程价格风险分摊的
通知
填报时间: 2008-04-24 责任单位:新津县建设局
文号:成建价[2008]2号签发单位:
签发时间:2008-02-01 生效时
间:
2008-02-01
关于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建设工程
价格风险分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比较频繁,使发包人和承包人无法准确预测市场价格风险,导致工程计价的价格争议日益增多,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已严重地影响到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为了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理利益,确保建设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建立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国家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和国际工程施工招标风险分摊惯例,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施工计价中的价格风险分摊原则通知如下:
一、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施工招标文件应按照国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的内容进行编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不得设置工程量增减或签证变更工程量不作调整等违反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条款。
二、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计价实行价格风险分摊原则。
招标工程项目在施工期内材料市场价格及价格政策文件规定有变化的,合同价款应予调整。
投标人承担自主报价低于投标时市场价格的风险和可调主要材料在双方约定幅度内以及其他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招标人承担从招标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至工程竣工期间政策变化及可调主要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在双方约定幅度以外的风险。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工程要按规定编制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应该按照相关
文件要求编制,招标人不得将按照规定编制的预算控制价“上浮”或“打折”后公布。
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控制价进行评审的,应将附有评审修改和调整等具体内容的预算控制价及经过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能继续招投标活动。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工程在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
五、招标人应该在公布招标项目预算控制价的同时公布编制该项目预算控制价所取定人工费标准和可调主要材料单价。
所取定人工费标准作为调整人工费差额的依据;所取定可调主要材料单价作为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调差的基准价。
六、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拟建工程的可调主要材料(详见附件)只约定风险幅度,可调主要材料的风险幅度值在0——5%以内取定。
招标人可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将附件所列材料之外的某一种或几种材料列为可调材料,并在5%以内约定风险幅度值。
七、实行价格风险分摊后的调价原则
1、人工费调价原则
从招标工程招标基准日到工程竣工期间政策人工费标准有调整的,调整人工费差额。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人工费低于或等于招标基准日人工费规定标准(基准人工费)的,按施工期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标准减招标期基准人工费调差;投标报价中人工费高于招标期基准人工费的,调整施工期人工费与投标报价人工费之差。
2、主要材料价格调价原则
从招标工程招标基准日到工程竣工期间,可调材料市场价格波动与基准价相比在约定风险幅度值内的,材料价格不调整。
可调材料市场价格上涨超过基准价约定风险幅度的,调整超过约定风险幅度以上的价差(如报价高于基准价的,高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可调材料市场价格下跌超过基准价约定风险幅度的,调整超过约定风险幅度以外的价差(如报价低于基准价的,低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3、机械费及其他费用调价原则
从招标工程招标基准日到工程竣工期间,工程造价管理或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使用费及其他费用调整的,按照其规定进行调整。
八、在建工程在施工期内涉及价格调整的,按照执行调价期内所完成的工作量计算。
九、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在施工招标文件备案时,备案机构应查看对主要材料的价格风险约定内容,如与有关规定相违背的应令其整改。
拒不改正的不能办理招标文件备案。
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在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时,发现施工合同对主要材料的价格风险约定内容与有关规定相违背的应要求发承包双方整改,未整改的施工合同不能备案。
十一、本通知自二00八年二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