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之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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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

论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

论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作者:田俊业来源:《商情》2013年第23期[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趋严重。

环境恶化、生态危机甚至影响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我国是一项逐步发展完善的制度,原告诉讼主体的问题一直没能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以及进行诉讼实务操作层次上不甚完善,以此为基点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环境权一、环境公益诉讼的概述(一)概念及特征所谓的环境公益诉讼指的是有关机关和社会成员依据法律的特别规定,面对公司、企业、行政机关违法或不作为行为,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不受损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它的特征主要为以下几点:一是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者的范围广泛包括公民、社会团体以及法律规定的机关。

二是环境公益诉讼保护的利益广泛。

此类诉讼一般涉及的人数众多,地域广泛,不但个人私益受到损害而且对公共利益的危害程度也较大。

三是环境公益诉讼请求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武器,具有预防性。

环境公益诉讼的请求内容已经不仅针对过去已经发生的事件采取救济措施,还具有指向未来,防止或减轻环境公益损害结果发生的意义。

(二)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理论从公益诉讼的历史来看,古罗马时期就已经有了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之分。

在古罗马法中私益诉讼是为了个人利益而设定的诉讼,只能由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提起。

公益诉讼乃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市民可依法提起。

源自罗马法的“公共信托”也表明政府必须对人民负责,不得滥用权力;公民有权借助包括司法程序在内的必要手段监督政府机关的环境管理行为,当政府机关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环境法益处于危险状态时,即可自行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没有权利就没有救济。

环境权的提出是一个重大的突破,环境权是指特定的主体对环境资源所享有的基本权利。

公民个人和企业来说,就是享有在安全和舒适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我国虽没有明确规定环境权,但是在宪法和环保基本法中都对此有体现。

论我国环境公民诉讼原告适格制度的构建

论我国环境公民诉讼原告适格制度的构建

外的先进 立法,修 改 完善现行 的法律制度 ,逐 步构建环境公 民诉讼 原告适格制度 。
关 键 词 :环 境 公 民 诉 讼 ;原 告 资格 ;制 度 建 构
中图分类 号 :D 2 . 9 26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编号 :lO 一5 2 2 1 0 0 8 O t 14( 0 0) 6— 0 3—0 5
讼 ”的规 定 。加拿 大 《 环境 保护 法 》第 2 赋 2条 予 已经 申请要 求调 查 的个 人 在 “ 一个 合理 的期 在
第 2 3卷 第 6 期
2l 0 0年 1 1月
宁 波 大 学 学 报 ( 文 科 学 版) 人
J OURNAI OF NGBO NI UNI RSTY (LBERAL AR VE I I TS EDI ON ) TI
V0 . 3No6 12 . NO .2 0 V 01
环 境 公 民诉 讼 以公 民环 境 权 、环 境 公 共 信
托 、 民主权 等理 论 为 基础 , 美 国 的环境 立 法 人 在
之 间必 须存 在 一定 的因果 关 系 ; 可救 济性 ,即该
中逐步确立了公 民诉讼条款 。 清洁空气法 》 清 《 《 洁水 法 》 有 毒有 害 物质 控制 法 》 资源 保 护和 恢 《 《
论我 国环境公 民诉讼 原告适格 制度 的构 建
王 枫 ,蔡 先凤 ,梁小丽
( 波大 学 法 学院,浙江 宁波 351 宁 12 1)
摘要 :环境公 民诉讼或环境公 益诉讼 是指公 民、环保 团体 、政府等任何社会公 共与私人领域 的具有 独立法 律地位的任何 法律 实体 ,为保 护环境公益 ,针 对环境破坏 者或 不履行法 定职 责的行政机关提起 的诉讼 。环

从资源法的相关规定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

从资源法的相关规定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

用健 全 的制 度 和科 学合 理 的方 式 来 保 护 和 利 用 资
源, 以实现 资源 的可持续 利用 , 人类 的生存 与发 展 对
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我 国, 资源浪费与因污染 或 过度开 发引发 的资 源 破坏 的情 况非 常 严 重 , 民所 全 有基础 上 的资 源公共利 益在 受到 侵害 时往往 陷入无 人 救济 或无法救 济 的尴尬 境 地 。近 年来 , 世界 资 源

规定。《 海洋环境保 护法》 9 第 0条规定 : 对破坏海 洋生态 、 海洋 水产 资 源 、 洋保 护 区 , 国家造 成 重 海 给
大 损失 的 , 由依 照本 法 规 定行 使 海 洋 监督 管 理 权 的
部 门代表 国家对 责任 者提 出损 害赔偿 要求 。这一条 虽然 未 明确提 到公 益 的概 念 , 是 由于我 国海 洋 自 但
利 。 公益 诉权是 公益 诉 讼 主体 得 以提 起 公 益 诉讼
检举和控告 。《 草原法》 《 、森林法》 《 、 海域使用管理 法》 等法律都有关于“ 控告权” 的规定。 行 政规 章和地 方资源 立法 等地 方性法 律法规 中 也 都 有有 关 环境 公 益 诉 权 的 规定 。20 05年 1 2月 , 国务 院在 《 国务 院关 于 落 实科 学 发展 观 加强 环境 保 护的决定》 中规定 : 发挥社会 团体的作用 , 鼓励、 检 举和 揭发 各 种 环境 违 法 行 为 , 动 环 境 公 益 诉 讼 。 推 为贯彻 落实这一 决定 , 锡市人 大 常委会 出台 了 无
保 护与利用 的实 践证 明 , 公益 诉讼 制度 , 作为 国家 行 政权 补充 之个人 运用 司法手段 可 以有效 弥补现行 资 源保 护与利 用 制 度 的 不 足 。 国资 源 法 虽 未 对 公 我 益诉讼 有 明确 、 具体 的规定 , 在现有 资源立 法基 础 但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构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构

浅谈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摘要:现代社会人们的物质生活、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以致于这一现象成为现在和将来制约我们生活甚至是生存的主要因素之一,为此找出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探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建构,以期能指导我国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

关键词: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诉权建构一环境公益诉讼的概述(一)环境公益诉讼理论基础(1)环境权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权利,环境权也是如此,只有能够获得司法救济才算是具有了权利的本质因此,环境权的设立要求赋予公民以诉讼资格,使得公民能够实质享有这项权利。

⑴(2)新的诉权之利益说传统的诉权理论认为,诉权是实体权利的请求权,实体权利是基础,诉权是实体权利在程序上的延伸。

只有当实体权利受到侵害,权利所有人才能提起诉讼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随着社会问题日益复杂,法学理论的逐步发展和完善,诉权和实体权利的关系被重新定位,出现二者分离即新的诉之利益说,该说认为诉权不是再以实体权利作为基础和依托,诉权建立在利益的基础上而不再是建立在权利的基础上。

新的诉权理论也将所要保护的利益扩大了,包括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现实利益和将来利益等,这种诉权理论的变化也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放宽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环境公益诉讼的界定及特征1、环境公益诉讼的界定环境公益诉讼指原告并非出于自身利益受到侵害,而是以环境的社会公益可能受到侵害为目的,以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行为或者许可开发利用环境与资源的政府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的请求判决停止开发利用行为或者宣布行政许可无效的诉讼。

⑵也有的学者认为环境公益诉讼是指为了保护社会环境权和其他相关的权利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它也是针对保护个体环境权利及相关的”环境私益诉讼”而言的。

⑶由于环境公益诉讼在我国立法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学界也没有形成统一的定论。

本文认为环境公益诉讼是指原告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对于现在已经或可能破坏环境权利和其他相关权益的行为而向法院起诉,请求公正判决的诉讼活动。

论我国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

论我国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
张 敏
( 州大 学法 学院 福 州 30 0 ) 福 5 18
摘要 以政府 为核心的环境行政行为 、 现行的诉讼 法、 现行的环境法律法规皆不能 实现对我 国环境公益 的有 效保 护 , 在环境 法的全球化与趋 同化形势下, 论我 国有必要 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来保护环境公益。
关键词 环境公益 环境 公 益 诉 讼 制度 制 度 构 建
Absa t Al te e vr mne tla miitain b h vo , te c re tp o e ur n n i tc l h n io na d n srt e a ir h u r n rc d e a d e vmmn na a n e aain t o e — o e tllwsa d r g to s wi g v m h
me tb ig te c r a o rvd f ciep oe t n fr hn ’ n i n na u l trs ,S h n e d o s u te vmn n n en o ec n n t o iee e t r t i ia s vr me t p b i i e et OC ia n e st c n t c n i me — h p v co oC e o l cn o r
践 中 , 民 法 院审 理 公 益 诉 讼 案 件 既 缺 乏 程 序 法 人 的规定 , 也缺 乏实体 法 的依 据 , 很难 受 理公 益 诉 故
讼案件 。其 二 , 行 法 律 规 定严 重 阻 碍 了 我 国 环 现 境公 益诉 讼制 度 的建 立 , 目前 的三 大诉 讼 法 中 , 在 除刑事诉 讼 法 明 确 规 定 , 察 机 关 代 表 国 家对 侵 检 害 国家 社会 公 共 利 益 的 行 为提 起 诉 讼 外 , 另外 两 大 诉讼 法均 未对 公 益 诉 讼 作任 何 规 定 , 而且 还 在 某些 制度 上 限制 了公 益 诉 讼 的提 起 。其 三 , 于 由

论环境权的司法救济途径--兼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论环境权的司法救济途径--兼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利 。本文所要关注和研究 的是公益 诉讼制度 在环境资源 法领 域 的 实 现 — — 环 境 公 益 诉 讼 制 度 及 其 相 关 问 题 , 以
期 对 我 国 的环 境 资 源 立 法 与 实践 有 所 启 示 。


环 境权 的 法律涵 义及 其法律 实践
环 境 权 是 环 境 资 源 法 的 核 心 问题 ,是 环 境 资 源 立 法 、
光 权 、安 宁权 、清 洁 水 权 、清 洁 空 气权 等 ,而 程 序 意 义 的 环 境 权 包 括 知 情 权 、参 与权 和 获 得 救 济 权 。此 外 , 由
于 环 境 侵 权 在损 害 私 人 利 益 的 同 时 又损 害 其 他 多数 人 的
益 的诉 讼 都 建 立 了相 应 的诉 讼 机 制 ,其 中 环 境 公 益 诉 讼
该 突 破 “ 家 — — 行 政 权 力— — 社 会 公 益 ;公 民— — 司 国 法途 径 — — 私 人 利 益 ” 这 一 旧 的权 力 架 构 ,授 予 每 个 公 民个 人 基 于 环 境 权 对 社 会 公 益 的损 害 提 起 公 益 诉 讼 的 权
获 得 其 在 社 区 的 环 境 资料 ,并 应 有 机 会 参 与 各 项 决 策 进
又 占有 重 要 地 位 。当 前 , 日益 严 重 的 环 境 危 机 已 成 为 威
共 同权 益 ,因 此 环 境 权 既 是 个 体 权 利 ,也 是 集 体 权 利①, 属 于 一 种 “ 会 ” 权 利 , 明 显 不 同 于人 格 权 、财 产 权 等 社 典 型 的 “ 人 ” 权 利 。 19 私 9 2年 《 约 环 境 与 发 展 宣 言 》 里 对 程 序 意 义 上 的 环 境 权 进 行 了 界 定 ,即 “ 境 问题 应 在 环

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2012年第8期山东社会科学No.8总第204期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General No.204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张锋陈晓阳(山东大学医学院,山东济南250014)[摘要]环境公益诉讼的法理依据是对自然权利的关注与认同。

作为自然权利实现的重要途径之一,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应对环境侵害和环境纠纷案件中表现出强大生命力及独特优势。

[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自然权利;制度构建[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45[2012]08-0085-05一、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必要性面对新型的环境纠纷,传统的诉讼权能理论无论从法律标准抑或程序设计上,都显得苍白无力。

在环境问题已危及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形势下,积极突破传统诉权理论,建立新型的环境保护诉讼机制,特别是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了。

(一)传统诉讼权能理论面临的困境与出路传统的诉讼权能理论起源于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中形成的裁判观念以及德国法中的规定,即“维护私人权利的纠纷解决机能和标准确立机能”①以及“某人能够站在法院当中进行诉讼的资格”。

这种解决私人利益纠纷的一个重要的延伸就体现在其解决纠纷的主要功能和对诉讼主体资格的限制上。

一方面,其遵循“法律权利标准”,规定只有自身权益受到现实损害或威胁的主体才有资格提起诉讼,即相关主体之间存在着纠纷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其遵循“直接利害关系”原则,只有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才有资格提起诉讼。

这种限制不仅大陆法系存在,英美法系也存在。

按照这种传统的诉权理论,诉权是实体权利的请求权,因而是实体权利在程序法上的延伸,只有基于实体法上权利受到侵害或者威胁的事实,才能有效行使诉权。

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形成了诉权与实体权利的一一对应的关系。

②公众只能基于实体权利受到损害的事实提起诉讼,在实体权利没有受到现实损害的情况下不具有诉的资格。

但在面对新型的环境纠纷时,传统的诉权理论和程序设计就表现出其僵化和保守的弊端。

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之构建

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之构建

作者: 秦晓峰[1];陈宏光[1]
作者机构: [1]安徽大学,安徽合肥
出版物刊名: 湖湘论坛
页码: 44-47页
年卷期: 2010年 第5期
主题词: 环境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诉讼时效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层出不穷。

环境侵权诉讼不断增加,司法机关面临着日益增多的环境公益诉讼。

但由于我国环境权救济机制和公益诉讼相关立法的不完善和不协调,导致实践中大量牵涉环境民事公益的案件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立法与现实的冲突,使得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迫在眉睫。

本文旨在从必要性、可行性、制度设计等方面论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我国的具体建构,以期能对我国环境保护的法治进程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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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关 于环 境公 益诉 讼 的条 款 ,打开 了环 境公 益 诉 为提起 诉 讼 或 者 指 法 院 审理 裁 判 某 一 类 案 件 的权
讼制度的先河。根据该条款的内容 ,普通公民可以 限。美国 《 清洁空气法》 允许原告对任何被声称
针 对 环 境 公 益 受 损 现 状 请 求 法 院实 施 禁 止 令 救 济 违 法 的人 ( a n y p e r s o n a n e g e d t o h a v e v i o l a t e d ) 起 ( i n j u n c t i v e r e l i e f ) 以要 求环 境侵 权者 遵 守环 境 法律 诉。《 资源保护和再生法》 规定 ,原告不仅可以对
自觉守法、督促环境主 管部 门严格执法从而 实现 环境保护 的功 能。当前 ,我 国环境 污染较 为严 重 ,探 索在 我 国
建 立环 境 公 益 诉 讼 制 度 ,是 保 护 生 态环 境 必 要 且 可行 的 一 条路 径 。 关 键 词 :环 境 公 益 诉 讼 ;诉 讼 ;公 民 ;理论 基 础
2 0 1 1 年公 布 的 中 国环 境 状 况 公 报 显 示 :我 国七 大 实践 中发挥 越来 越大 的作用 。
水系都 面临着较大程度 的污染 ;5 0多个城市 的空
美 国环境 公益 诉讼 制度 的 内容 主 要涉 及原 告 的
气质量 劣于三级标 准。2 0 1 2年 以来 ,雾霾天气席 范 围、被告 、管辖 、事务管 辖权 ( s u b j e c t ma t t e r j u .
卷 全 国 ,令 公众 苦 不 堪 言 。保 护 环 境 已迫 在 眉 睫 。 r i s d i c t i o n ) 、判决类 型 以及 诉 讼 费用 的承 担 等 问题 。 建 立有 效 的法 律制 度 ,从制度 上 限制 和减 少环 境污 美 国环 境 法 律 一 般 规 定 “ 任 何 人 ” 均 可 以提 起 环 染 的发 生才是 环境保 护 的长久 之策 。

境公 益诉讼 。对 于 “ 任何人 ” 的具 体 范 围 , 《 美 国 资源保 护再 生法 》 将其 具体 界定 为 :个 人 、信 托基

国外相 关立法实践及我国现状
我 国 目前 还没有建 立环 境公 益诉 讼 制度 ,但 在
金机构 、法人 ( 包 括政府法人 ) 、社团、州政府 、 任何州 际法律实体 ( 包括所有 的部 门和机构 )和
作者简介 : 胡志 中( 1 9 8 0一) , 男, 河南洛 WA - , 硕士 , 讲师 , 主要 守环境 法律 的 “ 禁止令 ” 以及大多数法律规定 的 从 事民事诉讼 法研 究.
洛阳理工学 院学报 ( 社 会科学版 )
第2 8卷
美 国 耶 鲁 大 学环 境 法 律 研究 中 心公 布 的 首 份 保 护环境 的强 制 性 义 务 。至 今 ,美 国 已先 后 在 近 《 环保表 现 指标》,对全球 1 4 9个 国家 和地 区的环保 2 O部环 境 法 律 制 度 中规 定 了环 境 公 益 诉 讼 条 款 , 表 现进行 了排 名 ,我 国排 名第 1 0 5位 。我 国环 保部 更进一步完善 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使这一制度在
的规定 ,以及要求环境保护署严格执行法律赋予的 已经发 生 的违法 行为起 诉 而且可 以 为 了排除 潜在 的
实质性 危 险而起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美 国环 境公 益诉 讼关 于 判决 的
收稿 日期 : 2 0 1 3— 0 3 —2 3
类 型不 同于一般 的 民事 判决 ,它包 括 了要 求 被告 遵 “ 民事 处罚 ” 两 类判 决 。在 环 境 公 益诉 讼 中 ,法 院
D O I :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1 6 7 4— 5 0 3 5 . 2 0 1 3 . 0 3 . 0 1 8 中图分类号 :D 9 2 5 .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6 7 4— 5 0 3 5 ( 2 0 1 3 ) 0 3— 0 0 7 1 — 0 4
V0 L 2 8 Nn 3
J u n .2 0l 3
论 我 国 环 境 公 益 诉 讼 制 度 之 建 构
胡 志 中
( 洛 阳理 工学院 社 会科 学 系,河南 洛 阳 4 7 1 0 2 3 ) 摘 要 :环境公 益诉讼制度是 西方国家保护 生态环境 非常重要 的一项 法律 制度 ,具 有监 督公 民和企 业等污染 源
洁法》 《 海洋保 护 、研 究 和庇 护 法》 等法 律 对 原告 的范围也 作 出了类似 规定 。美 国的环 境公 益 诉讼 一
西方发 达 国家 ,环境公 益诉 讼制 度 已经是 一项 非 常 美 国联邦 政府 。此后 的 《 环境综 合反 应 、责任 和 清 重 要 的保护 环境 的法律 制度 ,这其 中 比较 具有 代表 性 的有美 国、英 国 、法 国等 。美 国是世 界 上最 早建
第2 8卷 第 3期 2 0 1 3年 6月
洛阳理工学 院学报 ( 社会科学版)
J o u r n a l o f L u o y a n g I n s t i t u t e o f S c i e n c e a n d T e c h n o l o g y (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
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国家 ,其完备的法律制度,在环 般将 管辖权 赋予 联邦地 区法 院 ,而具 体 管辖 法 院则 境保护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1 9 7 0年 , 美 国在 《 清洁空气法》 中制定 了第

为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侵权者所在地法院。
对于 “ 事务 管辖 权 ” ,也 即原 告 可 以对 哪些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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