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的经济学分析

环境污染的经济学分析
环境污染的经济学分析

环境污染的经济学分析

摘要:环境污染和保护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本文从经济学角度结合实例对环境污染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环境污染经济学分析治理建议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经济系统运行的基础,生态环境问题是由于人类长期的生产和生活等社会经济行为所引起的生态环境破坏而反作用于人类社会经济生活的不良影响,其实质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调。目前,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社会性的问题。如何解决好这一问题,关系到人类社会的生存。因此,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对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环境污染的经济学分析

自然环境是人类的共同财富.环境效益具有公共性。例如,一户人家在房前屋后种了许多花草.把屋子周围布置得像个花园。居住环境变得十分幽雅。但实际的得益者并不只限于这户人家.因为邻居的居住环境也得到了改进.此类行为都产生一些没有办法完全收归私有的利益。反过来说,环境被破坏带来的影响也是公共性的。例如,各工厂排放的废

水、废气,建筑工程形成的噪音与尘土飞扬等都污染或破坏了环境,这些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伤害,都没有由污染者或环境破坏者本身负担.这就是环境效益的外部不经济或负的外部性,外部性影响导致市场失灵是环境问题产生的经济根源。

1.1 外部不经济(或负的外部性)

在健全的产权体系中.市场制度通过价格机制使资源达到最优的配置。但是在产权不明晰情况下,经济活动必然产生经济的外部性。从而导致经济活动中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或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的不一致,产生“市场失灵”。由于环境本身所固有的公共特性,其外部性表现得相当明显。环境损害行为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譬如,对大气、河流的污染,其成本通常都是由全社会共同承担,而相应的收益却为造成破坏的市场主体所独享。由于私人成本对社会成本的偏离,私人的最优经济活动水平也必然偏离社会的最优状态,其现实表现就是污染产品生产过多导致污染超标,超过环境自净能力。假定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气体,对周围的群众造成危害,即具有负的外部性。那就意味着私人成本(即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成本)低于社会成本(即社会为企业生产所付出的代价)。

1.2 外部经济(或正的外部性)

环境保护行为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即市场主体对环境

改善所带来的利益并不能独享却要独自承担环境改善的全部成本。譬如,上游居民植树造林可以防止水土流失使下游居民受益,却往往不能得到下游居民的补偿。所以如果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在环境保护问题上就会产生广泛的“搭便车”的行为,即市场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都不愿为环保行动付费而会乐意坐享其成,这必然导致环境保护行为供给的严重不足。

如果某居民植树造林改善环境,他获得的私人收益是低的。但社会所得到的社会收益是大的,即具有正的外部性,那么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但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若有外部经济存在的话,则行为者因得不到全部好处,自然不愿意生产使社会福利达到最大的产量。结果使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所以,由于外部性影响,市场机制并不能使环境质量在经济扩张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保障,从而出现“市场失灵”。这是环境问题产生的经济根源。

2.治理环境污染的对策和建议

2.1 实行征税或补贴的政策

对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企业,政府应额外征税,其数额应等于该企业给社会其它成员造成的损失,使该企业的私人成本恰好等于社会成本,使其因此而承担污染成本从而消除外部影响。对造成外部经济的居民(或企业),政府则可以采取补贴的办法,使居民(或企业)的私人收益与社会利益相等。

无论是何种情况,只要政府采取措施使得私人成本和私人收益与相应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相等,资源配置便可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2.2 界定环境资源产权关系

环境资源是一种公共产品,其产权关系界定不清晰,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外部性问题。所以,将产权途径引入环境治理,可以有效地强化市场机制的运行并补充政府的干预,促进环境管理优化。作为政府,主要通过设计制度、保护产权,使环境保护与私人经济主体的利润紧密相连。使环境保护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行为,达到生产消费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2.3 加大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

环保投入的实质是对环境的一种补偿,是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保证。发达国家环境治理的经验表明,要控制环境恶化的趋势,环保投入须达到GDP的1.5%,要使环境改善须达到GDP的2.5%。而我国环保投入一直以来都低于GDP 的1.5%,这从另一个侧面表明我国的环境“透支”已相当严重。因此,要使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就必须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以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2.4 加大审计部门对环保资金使用的跟踪检查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政府部门对环境保护投入资金也呈逐年增加趋势。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环保

建设,同时又对环境污染单位执行排污收费制度。环保资金的一收一支构成环境审计的主要内容。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环保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建立环境治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对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做出审计。通过审计,既能监督此类资金是否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又能充分发挥环保资金的效益。

2.5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

充分利用宣传、教育阵地、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学校、文艺、广告牌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大力宣传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通过宣传,强化全民生态和环保意识。同时,还要利用植树节、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人口日、世界动物日等纪念日对青少年开展环保教育.加深巩固下一代的环境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使保护生态环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2.6 建立公众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监督制度

环境资源公共物品与行为外部性两个特点。市场价格只能反映局部性私人成本.不能充分反映全部整体性成本,这样,导致经济行为失去制约,产生市场失灵。因此。需要充分发挥公民社会能动性的参与特点。加强对环境污染单位个人和群体的监督,利用公民社会的自主力量.建立公众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监督制度,弥补政府管制与市场机制的不足。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共同努力,保护好人类赖以生

存的环境。实现持续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纪小卫城市环境污染的经济学分析

中华环保联合会 2008中国环境保护年度报告

鲁传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郭远凯、李传裕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及经济分析

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范围

摘要:随着环境污染事故的不断发生和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中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亟待完善。从中国建立环境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着手,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为基础,对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范围提出了一些探讨性的设想,以期能对中国今后制定环境责任保险法及其相关法律制度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围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基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行为,是以排污单位发生的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在这种保险机制中,排污单位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预先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则根据约定收取保险费,并承担赔偿责任,即对于排污单位的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害,直接向第三人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随着现代工业的蓬勃发展和科学技术存在的局限性,即使是正常的生产作业也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而环境污染责任的认定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就形成了污染企业对受害人的侵权之债。但由于环境污染损害往往会造成近天文数字的赔偿金,侵权企业常常无力负担,为了适当转移和分散这种污染赔偿责任,从而既使污染受害人能够得到补偿,也确保生产单位的经营活动能够继续进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应运而生。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构建的理论支持 1.环境污染侵害由私法救济到社会化救济 由于当代社会环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不论是侵权行为法遇到的理论困境还是现实问题,都导致在解决纠纷、填补利益的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要摆脱上述困境,就必须超出“损害要么由加害者承担,要么由受害人自担”的狭隘眼界,构筑环境损害赔偿社会化制度,即环境侵权所产生的赔偿责任不再由加害人独自承担,而是还要由国家、社会、法人组织或者社会上不特定的多数人来分担赔偿责任,使“传统的自己责任、个人责任原则下的损失转移转化为现代的社会责任原则下的损失分配、损失分散”[1],将环境侵权行为所生损害与责任保险、社会安全体制等密切衔接,从而使环境侵权损害的填补不再是单纯的私法救济,既及时、充分地救助环境受害人,又避免环境加害人因赔偿负担过重而破产。 2.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贯彻 可持续发展实际上需要有效地解决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冲突。国家通过环境法来为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设定可以容忍的限度,其目的即是为了满足整个社会对经济效益的追求。然而在追求经济、促进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环境污染的发生不仅频繁而且后果严重。单个污染企业承担责任的能力有限,致使污染受害者和公共环境损害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为分散企业环境污染赔偿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者。尽量减少社会和国家的损失,有必要探索建立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实现更加抽象的社会正义。 3.和谐社会实现的保障 发展保险业是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社会的构建着眼于方方面面,对于民生的基本保障和实现是其追求基本价值之一。如前所述,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就是对复杂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一种合理机制。这一制度的构建不仅可以分摊污染者的赔偿责任,避免他们因无力赔偿而即将面临的悲惨命运,而且可以使被害人在损害一发生时就及时向保险人提出请求,迅速获得理赔,以填补其遭受的损失。这样既节省时间和金钱,又避免了求偿无门的情形,还能减轻司法诉讼量,及时解决法律纠纷,从而实现高效诉讼的价值目标,最终达到双赢的局面。 二、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范围需明确的问题 (一)关于持续性环境污染事故能否纳入承保范围 目前在各国理论和实务中,对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属于承保范围已成定论。难点在于对于渐进性或累积性污染事故是否应该承保的问题。

全球面临十大环境问题

全球面临十大环境问题:1.全球变暖2.臭氧层破坏3.生物多样性减少4.酸雨蔓延 5.森林锐减6.土地荒漠化7.大气污染8.淡水资源枯竭与污染9.海洋污染10.城市垃圾污染 "竭泽而渔,..."怎么理解?反映了什么样的环境观? 翻译:把水排干了捕鱼,怎么会捕不到鱼呢?但是第二年就没有鱼捕了。用火烧林的办法来打猎,怎么会打不到猎物呢?但是第二年就没有野兽可捕了。说明人类不能采取掠夺的方式开发自然资源,否则必然遭到环境用"资源短缺"、"生态恶化"来报复。因此不能只顾短期利益,而应适度开发资源、保护环境。人与自然应该和谐相处。 生态破坏: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环境污染: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污染 环境问题的危害:危害生命健康;影响社会安定;制约经济发展,威胁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环境问题的实质是发展问题,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产生的,也必须在发展的过程中解决。 白色垃圾会造成哪些方面的污染?(P66页) 水体污染、土壤污染。 白色垃圾会造成哪些危害?(1)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环境;(2)会危害动物的健康和生命; (3)会给生产带来安全隐患,会妨碍农业生产 很多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环境问题,同时也是一个资源问题",如何理解? 人们在大量使用某种资源制成的物品(如塑料制品)后,废弃物(如用过的塑料制品)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同时制造这些物品有消耗了大量的资源。所以,白色垃圾越多,白色污染越严重,反映了人们开发利用资源的强度越大。 如何保护环境?中学生:宣传环保的重要性,提高公民环保意识,环保从小事做起:少使用塑料袋、回收废旧电池等。政府:坚持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大环保投入;依靠科技,开发环保产品,建环保设施。依法保护环境,加大执法力度 我国资源问题的影响:影响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威胁人们的生存和发展,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建设的步伐,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我国自然资源总量大,但人均占有量少,资源分布不平衡,开发利用不合理,总体质量不高。我国面临严峻的资源形势! 人口增长过快会对社会发展带来哪些负面影响?人口增长过快,不仅会给国家的资源、环境带来压力,容易造成严重的资源与环境问题,同时还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如给教育、住房、就业等带来的巨大的压力。 人口增长过慢,会对社会发展带来哪些负面影响?人口增长过慢,使得新出生人口减少,再加上人口寿命的延长,会带来老龄化问题。 人口既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合理的人口发展应当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同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相协调。一个国家的人口应适度发展,既不能超过其资源、环境的承载力,又不能太少,否则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 世界和平为什么会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1、世界局势在朝多极化发展,绝大多数国家都致力于发展本国经济,普遍反对建立一国独霸的单级世界。 2、国际社会期盼和平的呼声不断高涨,维护和平的力量日益壮大。 3、两次世界大战的惨痛经历和大量核武器存在的现实,每时每刻都提醒人们要维护和平。造成世界不安宁的因素有:1、恐怖主义。2、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根本原因)3、地区冲突、民族矛盾、宗教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 4、南北贫富差距大。 应怎样来维护和平? 1、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新秩序。(根本途径) 2、倡导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国家间的争端。 3、发挥联合国在处理国际事务中的作用。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2018.5.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标) 为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及《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是指以从事环境高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因其污染环境导致损害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强制性保险。 第三条(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环境高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环境高风险企业),应当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承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商业性保险机构(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和互助性保险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监督管理机构)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对环境高风险企业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环境高风险企业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情况。 第二章投保与承保 第五条(强制投保范围)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本办法第二条所称环境高风险生产经营活动。 (一)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Ⅲ类及以上高风险放射源的移动探伤、测井; (二)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三)建设或者使用尾矿库; (四)经营液体化工码头、油气码头; (五)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环境保护部印发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附录B)所列物质并且达到或者超过临界量; (六)生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关于提供环境保

世界十大污染事件

世界十大污染事件 ⑴马斯河谷烟雾事件:1930年比利时马斯河谷工业区由于二氧化硫和粉尘污染,一周内有近60人死亡,数千人患呼吸系统疾病. ⑵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1943年美国洛杉矶市汽车排放的大量尾气在紫外线照射下产生化学烟雾,使大量居民出现眼睛红肿、流泪、喉痛等,死亡率大大增加. ⑶多诺拉烟雾事件:1948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多诺拉镇,因炼锌厂、钢铁厂、硫酸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及氧化物和粉尘造成大气严重污染,使5900多居民患病,事件发生的第三天有17人死亡 ⑷伦敦烟雾事件:1952年英国伦敦由于冬季燃煤排放的烟尘和二氧化硫在浓雾中积聚不散,头两个星期死亡4000人,以后的两个月内又有8000多人死亡. ⑸四日市哮喘病事件:1961年前后日本四日市由于石油化工和工业燃烧重油排放的废气严重污染大气,引起居民呼吸道疾病骤增,尤其是哮喘病的发病率大大提高,50岁以上的老人发病率约为8%,死亡10余人. ⑹水俣病事件:1953—1956年日本熊本县水俣市因石油化工厂排放含汞废水,人们食用被汞污染和富集了甲基汞的鱼、虾、贝类等水生生物,造成大量居民中枢神经中毒,死亡率达38%,汞中毒者达283人,其中60余人死亡 .⑺富山痛痛病事件:1955—1972年日本富山县神痛川流域,因锌、铅冶炼厂等排放的含镉废水污染了河水和稻米,居民食用后中毒,1972年患病者达258人,死亡128人. ⑻爱知米糠油事件:1968年日本北九州市爱知县一带,因食用油厂在生产米糠油时,使用多氯联苯作脱臭工艺中的热载体,这种毒物混入米糠油中被人食用后造成中毒,患病者超过10000人,16人死亡. ⑼博帕尔事件:1984年设在印度中央邦博帕尔市的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农药厂储罐爆裂,大量剧毒甲基异氰酸酯外泄,造成至少2500多人死亡,十几万人受伤的惨剧 .⑽切尔诺贝利核污染事件:1986年原苏联基辅地区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反应堆爆炸,大量放射性物质外泄,上万人受到辐射伤害,直接死亡31人,13万居民被疏散,污染范围波及邻国,核尘埃遍布欧洲. 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 1.背景 洛杉矶位于美国西南海岸,西面临海,三面环山,是个阳光明媚,

十大环境问题原因及解决措施

十大环境问题原因及解决措施 一、噪声污染 原因:交通、建筑 解决措施:为减低噪声对四周环境和人类的影响,主要噪声控制方式对噪声源、噪声的传播路径及接收者三者进行隔离或防护,将噪声的能量作阻绝或吸收 (1)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2)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3)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二、垃圾污染 原因:生活垃圾不经过处理而乱扔乱倒

解决措施:(1)改变生产方式,历行节约资源。通过电视、媒体等多种渠道,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垃圾污染危害性,普及环保知识,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意识。居民应当将垃圾分类收集,自觉减少垃圾产生量,积极使用可降解物品,比如纸制品、木制品等,使垃圾减量化方兴未艾。尽量购买使用绿色认证产品、无公害产品,形成一个绿色进家庭,家庭爱环保的良好氛围。 (2)政府实行收费政策 三、土壤污染 原因:(1)汽车排气:汽油中添加的防爆剂四乙基铅随废气排出污染土壤,行车频率高的公路两侧常形成明显的铅污染带。(2)固体废弃物:堆积场所土壤直接受到污染,自然条件下的二次扩散会形成更大范围的污染。(3)撒放农药、化肥:属农业区开放性的。 解决措施:防治土壤污染的首要任务是控制和消除土壤污染源,对已污染的土壤,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清除土壤中的污染物,控制土壤污染物的迁移转化,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1)科学污水灌溉:工业废水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有些工厂排出的废水可能是无害的,但与其他工厂排出的废水混合后,就变成有毒的废水。因此在利用废水灌溉农田之前,应按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规定的标准进行净化处理,这样既利用了污水,又避免了对土壤的污染。(2)合理使用农药:合理使用农药,这不仅可以减少对土壤的污染,还能经济有效地

中国十大污水事件

中国十大污水事件 人类的活动会使大量的工业、农业和生活废弃物排入水中,使水受到污染。目前,全世界每年约有4200多亿立方米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海,污染了5.5万亿立方米的淡水,这相当于全球径流总量的14%以上。 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为“水污染”下了明确的定义,即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征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称为水污染。 水的污染有两类:一类是自然污染;另一类是人为污染。当前对水体危害较大的是人为污染。水污染可根据污染杂质的不同而主要分为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类。 污染物主要有::(1)未经处理而排放的工业废水;(2)未经处理而排放的生活污水;(3)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的农田污水;(4)堆放在河边的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5)水土流失;(6)矿山污水。 据环境部门监测,全国城镇每天至少有1 亿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全国七大水系中一半以上河段水质受到污染,全国1/3 的水体不适于鱼类生存,1/4 的水体不适于灌溉,90% 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50% 的城镇水源不符合饮用水标准,40% 的水源已不能饮用,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 — 70% 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 一.淮河水污染事件震惊中外 1994年7月,淮河上游因突降暴雨而采取开闸泄洪的方式,将积蓄于上游一个冬春的2亿立方米水放下来。水经之处河水泛浊,河面上泡沫密布,顿时鱼虾丧失。下游一些地方的居民饮用了虽经自来水处理但未能达到饮用标准的河水后,出现恶心、腹泻、呕吐等症状。经取样检验证实,上游来水水质恶化,沿河各自来水厂被迫停止供水达54天之久,百万淮河民众饮水告急。在经过10年一共投入600亿人民币治污后,到2004年,淮河水质竟又回到10年前的水平,这两年来,淮河水质又进一步加速恶化,整个淮河六成水体已经完全丧失水功能,有的河段取得连蚊绳都绝迹了。 二2004 沱江“3.02”特大水污染事故 四川省的名字来源于它境内的四条河流。它们丰沛的水源,造就了四川这个天府之国。可是2004年2月到3月,这四条河流之一的沱江,却给天府之国带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生态灾四川省的名字来源于它境内的四条河流。它们丰沛的水源,造就了四川这个天府之国。可是2004年2月到3月,这四条河流之一的沱江,却给天府之国带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生态灾难。当时,因为大量高浓度工业废水流进沱江,四川五个市区近百万老百姓顿时陷入了无水可用的困境,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19亿元。这起事件,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最大的一起水污染事故。难。当时,因为大量高浓度工业废水流进沱江,四川五个市区近百万老百姓顿时陷入了无水可用的困境,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19亿元。这起事件,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最大的一起水污染事故。造成此次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原因,是川化股份公司在对其日产1000吨合成氨及氨加工装置进行增产技术改造时,违规在未报经省环保局试生产批复的情况下,擅自于2004年2月11日至3月3日对该技改工程投料试生产。在试生产过程中,发生故障致使含大量氨氮的工艺冷凝液(氨氮含量在每升1000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 来源:作者:日期:2011-06-25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依法设立并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产业政策,其场所及设备经有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合法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本保单的有效转让需经保险人书面同意。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或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地址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由于突发的意外事故导致污染物的排放、泄露、溢出、渗漏造成承保区域内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并被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由受害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侵权经济赔偿责任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故需对承保地点/保险地址外进行清理而支出的合理的、必要的清污费用和施救费,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雇佣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反应、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 (四)光电、噪音污染; (五)自然灾害; (六)硅、石棉及其制品;

20世纪以来世界十大污染事件总结

世界十大污染事件 1、比利时的马斯河谷事件 时间:1930年12月1日—5日 危害:第三天开始,在二氧化硫(SO2)和其他几种有害气体以及粉尘污染的综合作用下,河谷工业区有上千人发生呼吸道疾病,发病者包括不同年龄的男女,症状是:流泪、喉痛、声嘶、咳嗽、呼吸短促、胸口窒闷、恶心、呕吐。咳嗽与呼吸短促是主要发病症状。一个星期内就有63人死亡,是同期正常死亡人数的十多倍。死者大多是年老和有慢性心脏病与肺病的患者。许多家畜也未能幸免于难,纷纷死去。 成因:由于该工业区处于狭窄的河谷中,即马斯峡谷的列日镇和于伊镇之间,两侧山高约90米。许多重型工厂分布在那里,包括炼焦、炼钢、电力、玻璃、炼锌、硫酸、化肥等工厂,还有石灰窑炉。再加上该地区是一狭窄的盆地而且气候反常出现的持续逆温和大雾,致使工厂中排放的有害气体和煤烟粉尘在近地大气层中集聚不散,是自然和人为因素共同导致的污染排放量过大的污染事件。 2、美国多诺拉事件 时间:1948年10月26日—30日期间, 危害:小镇中6000人突然发病,症状为眼病、咽喉痛、流鼻涕、咳嗽、头痛、四肢乏倦、胸闷、呕吐、腹泻等,其中有20人很快死亡。死者年龄多在65岁以上,大都原来就患有心脏病或呼吸系统疾病,情况和当年的马斯河谷事件相似。 成因:是由于工业排放烟雾造成的大气污染公害事件。这次的烟雾事件发生的是小镇上的工厂排放的含有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气体及金属微粒在气候反常的情况下聚集在山谷中积存不散,这些毒害物质附着在悬浮颗粒物上,严重污染了大气。人们在短时间内大量吸入这些有毒害的气体,引起各种症状,以致暴病成灾。 3、英国伦敦的烟雾事件 时间:1952年12月5日—8日期间

近年来国内主要污染事件

1、关于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爆炸。截至同年11月14日,共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近70人受伤。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称全市停水4天,“要对市政供水管网进行检修”。此后市民怀疑停水与地震有关出现抢购。同年11月22日,哈尔滨市政府连续发布2个公告,证实上游化工厂爆炸导致了松花江水污染,动员居民储水。同年11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媒体通报,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俄罗斯对松花江水污染对中俄界河黑龙江(俄方称阿穆尔河)造成的影响表示关注。中国向俄道歉,并提供援助以帮助其应对污染。新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2006年1月7日要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规划到省、任务到省、目标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确保沿江群众吃上干净水。 2005年11月底,国家环保总局称,这次污染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吉化公司双苯厂。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这起事件提出辞职,2005年12月初,国务院同意他辞去局长职务,任命周生贤为局长。吉化公司双苯厂厂长申东明、苯胺二车间主任王芳、吉林石化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于力,先后于2005年11 月底~同年12月初被责令停职,接受事故调查。 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日前,国务院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作出处理,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吉林石化分公司责任人员,对吉林省有关方面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经过深入调查、取证和分析,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

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保险。利用保险工具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促使其快速恢复正常生产;有利于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利用费率杠杆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减轻政府负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各级环保部门、金融职能部门应积极开展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宣传工作,广泛发动,正确引导,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投保的重要性和对自身的益处,形成企业主动投保的氛围。 从年起,各级环保部门和金融职能部门要在本地区选择部分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危险废物处置的企业、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和化工园区等,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从20XX年起,逐步在全市所有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全面推行。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各级环保、金融职能部门要从防范环境风险处罚,对比各类事故发生的概率,明确投保企业,行业或者区域的范围以及损害赔偿标准等;金融职能部门加强行业协调,推进环境责任保险市场的规范;保险公司积极开展环境责任险产品,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保险人的

责任,向投保企业说明保险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投保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主动如实报告有关信息,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二、突出重点。重点选择环境危害大、易发生污染事故和损失容易确定的行业、企业和园区,率先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标的以突发、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直接损失为主。 三、严格监管,稳健经营。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促进企业提高防范污染事故的水平;金融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保险机构的协调引导,督促保险机构认真履行保险合同,为投保企业提供保障;保险公司要完善内部管理,完善费率、理赔等制度,力争取得良好的成绩。 四、互惠互利,双赢发展。环保部门、金融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履行监管职责,提高企业环保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和壮大环境污染责任险市场,有效化解污染事故带来的环境和社会矛盾,让广大群众共享市场化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投保企业利用责任保险机制,抵御污染事故带来的经营风险,承担社会责任,维护企业利益。 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勘察、定损与责任认定机制。发生环境事故后,投保企业应及时通报其承保的保险公司,允许保险公司对环境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并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规

世界环境污染“十大事件”

从1972年至1992年间,世界范围内的重大污染事件屡屡发生,其中著名的有十起,称之为“十大事件”: (1)北美死湖事件美国东北部和加拿大东南部是西半球工业最发达的地区,每年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硫2500多万吨。其中约有380万吨由美国飘到加拿大,100多万吨由加拿大飘到美国。七十年代开始,这些地区出现了大面积酸雨区,酸雨比藩茄汁还要酸,多个湖泊池塘漂浮死鱼,湖滨树木枯萎。 (2)卡迪兹号油轮事件 1978年3月16日,美国22万吨的超级油轮“亚莫克?卡迪兹号”,满载伊朗原油向荷兰鹿特丹驶去,航行至法国布列塔尼海岸触礁沉没,漏出原油22.4万吨,污染了350公里长的海岸带。仅牡蛎就死掉9000多吨,海鸟死亡2万多吨。海事本身损失1亿多美元,污染的损失及治理费用却达5亿多美元,而给被污染区域的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更是难以估量。 (3)墨西哥湾井喷事件 1979年6月3日,墨西哥石油公司在墨西哥湾南坎佩切湾尤卡坦半岛附近海域的伊斯托克1号平台钻机打入水下3625米深的海底油层时,突然发生严重井喷,使这一带的海洋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4)库巴唐“死亡谷”事件 巴西圣保罗以南60公里的库巴唐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死亡之谷”知名于世。该市位于山谷之中,六十年代引进炼油、石化、炼铁等外资企业300多家,人口剧增至15万,成为圣保罗的工业卫星城。企业主只顾赚钱,随意排放废气废水,谷地浓烟弥漫、臭水横流,有20%的人得了呼吸道过敏症,医院挤满了接受吸氧治疗的儿童和老人,使2万多贫民窟居民严重受害。 (5)西德森林枯死病事件 原西德共有森林740万公顷,到1983年为止有34%染上枯死病,每年枯死的蓄积量占同年森林生长量的21%多,先后有80多万公顷森林被毁。这种枯死病来自酸雨之害。在巴伐利亚国家公园,由于酸雨的影响,几乎每棵树都得了病,景色全非。黑森州海拔500米以上的枞树相继枯死,全州57%的松树病入膏肓。巴登??符腾堡州的“黑森林”,是因枞、松绿的发黑而得名,是欧洲著名的度假圣地,也有一半树染上枯死病,树叶黄褐脱落,其中46万亩完全死亡。汉堡也有3/4的树木面临死亡。当时鲁尔工业区的森林里,到处可见秃树、死鸟、死蜂,该区儿童每年有数万人感染特殊的喉炎症。 (6)印度博帕尔公害事件 1984年12月3日凌晨,震惊世界的印度博帕尔公害事件发生。午夜,座落在博帕尔市郊的“联合碳化杀虫剂厂”一座存贮45吨异氰酸甲酯贮槽的保安阀出现毒气泄漏事故。1小时后有

环境污染原因及其解决方法

一、海洋污染现状 目前,我国的海洋环境,总的来看,基本上还是处于良好状态。但在某些沿岸的海湾、河口及局部海域,如大连湾、辽河口、锦州湾、渤海湾、莱州湾和胶州湾等,环境污染比较严重;某些海洋水产资源衰落,渔获量减少,少数珍贵海产品受损,一些海洋水产资源质量受到影响;部分滩涂荒废,滨海环境遭到损害。就海区而言,渤海沿岸污染较严重,东海和黄海次之,南海污染较轻。 当前,污染和损害我国海洋环境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陆源污染物: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沿海地区,每年排放入海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约60亿吨。在生活污水中,以东海沿岸的排放量最大,其次为南海沿岸和渤海沿岸,黄海沿岸最小,在工业污水中,也以东海沿岸排放量最大,占总量的50%;渤海沿岸和南海沿岸次之,黄海沿岸最少。 2、船舶排放的污染物:我国拥有各种机动船只10多万艘,每年进入我国港口和航经我国管辖海域的外轮几万艘次,有大量含油污水排放入海。如1979年,巴西油轮在青岛油码头作业,一次跑油380吨。 3、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污染:我国沿岸分布着几个大油田和十几个石油化工企业,跑、冒、滴、漏的石油数量很可观,每年有10多万吨石油入海。 4、人工倾倒废物污染:过去把海洋当作大“垃圾箱”,任意倾倒废物。如大连香炉礁海岸、葫芦岛、青岛、温州、湛江等地,把垃圾、矿渣和其他废物堆放在海边或直接倒入海中。 5、不合理的海洋工程的兴建和海洋开发:这使一些深水港和航道淤积,局部海域生态平衡遭到破坏。 我国沿海各种类型的污染源主要有200多处,渤、黄海沿岸有100多处,东、南海沿岸100处左右。这些污染源排放入海的重要污染 物,有石油烃、重金属污染物及有机物污染物。河流携带,是污染物入海的主要途径。 二、我国土壤污染现状 1、土壤的重金属污染 随着工业、城市污染的加剧和农用化学物质种类、数量的增加,土壤重金属污染日益严重,污染程度在加剧,面积在逐年扩大。重金属污染物在土壤中移动差、滞留时间长、不能被微生物降解,并可经水、植物等介质最终影响人类健康。 据我国农业部进行的全国污灌区调查,在约140万hm2的污水灌区中,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占污水灌区面积的64.8%,其中轻度污染的占46.7%,中度污染的占9.7%,严重污染的占8.4%。我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t,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多达1200万t,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

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

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 环境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后果是使人类环境的质量下降,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目前,全球范围内的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已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具体包括: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环境激素污染等。 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对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产生不良影响的现象。当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因素进入大气,水、土壤环境,如果其数量、浓度和持续时间超过了环境的自净力,以致破坏了生态平衡,影响人体健康,造成经济损失时,称为环境污染。环境污染的产生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目前环境污染产生的原因主要是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的使用,使有用的资源变为废物进入环境而造成危害。 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如沙漠化、森林破坏、也会给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有时这种间接的环境效应的危害比当时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难消除。例如,温室效应、酸雨、和臭氧层破坏就是由大气污染衍生出的环境效应。这种由环境污染衍生的环境效应具有滞后性,往往在污染发生的当时不易被察觉或预料到,然而一旦发生就表示环境污染已经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当然,环境

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后果是使人类环境的质量下降,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 环境污染的主要类型有一下几种: (一)大气污染 人需要呼吸空气以维持生命。一个成年人每天呼吸大约 2万多次,吸入空气达15~20立方米。因此,被污染了的空 气对人体健康有直接的影响。大气污染主要是指大气的化学 性污染。大气中化学性污染物的种类很多,对人体危害严重 的多达几十种。我国的大气污染属于煤炭型污染,主要的污 染物是烟尘和二氧化硫,此外,还有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等。这些污染物主要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内,不经过肝脏的解毒 作用,直接由血液运输到全身。所以,大气的化学性污染对 人体健康的危害很大。这种危害可以分为慢性中毒、急性中 毒和致癌作用三种。大气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主要表现是呼吸道疾病与生理机能障碍,以及眼鼻等粘膜组 织受到刺激而患病。 (二)水污染 随着工业进步和社会发展,水污染亦日趋严重,成了世界性的头号环境治理难题。 日趋加剧的水污染,已对人类的生存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成为人类健康、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据世界权威机构调查,在发展中国家,各类疾病有8%是因为饮用了不卫

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 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有关要求,现就我市全面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与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各级政府要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协调有关部门协同推进,落实约束和鼓励措施;环保、保监等部门要加强协作,规范和完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市场。保险公司要积极开发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产品,按照市场经济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保险人责任。 风险可控,多方共赢。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具有风险识别和量化技术难度大等特点,可由多个保险公司形成共同体,也可由有条件的保险公司独家承保。通过创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全面提升排污单位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保证受损失的第三者及时获得赔偿救济,发挥商业保险在环境风险管理方面的功能作用。

严格监管,规范经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情况应当纳入日常环境监管,作为排污单位环保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因素。保险公司要加强内部管控,规范承保、理赔流程,统一环境风险管理和服务标准,拓宽保险服务新领域。保监部门应加强对投保、理赔过程的监督,督促保险公司认真履行保险合同。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之前,推动全市环境高风险领域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保尽保、足额投保,充分利用金融的手段,形成规范稳健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市场,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排污单位造成环境污染,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就是以排污单位因其污染环境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排污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一)2005年以来发生过特别重大、重大或者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二)从事环境高风险经营活动的,包括: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液体化工码头、油气码头,从事

世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世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大家知道吗,20世纪以来,人类的环境污染事件日益增多,每一闪重大污染都给人类带来了血的教训。 1、1930年马斯河谷烟雾事件 1930年12月15日发生在比利时的马斯河谷烟雾事件是世界有名的公害事件之一。马斯河谷是比利时境内沿马斯河旁一段长24公里的河谷地段。这一地区中部低洼,两侧有百米的高山对峙,使河谷地带处于狭长的盆地之中。马斯河谷地区是一个重要的工业区,建有3个炼油厂、3个金属冶炼厂、4个玻璃厂和3个炼锌厂,还有电力、硫酸、化肥厂和石灰窑炉。1930年12月1日到5日的几天里,河谷上空出现了很强的逆温层,致使13个大烟囱排出的烟尘无法扩散,大量有害气体积累在近地大气层,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一周内有60多人丧生,其中心脏病、肺病患者死亡率最高,许多牲畜死亡。这是20世纪最早记录的公害事件。 2、1943年洛杉矶光化学烟雾搴件 洛杉矶位于美国西南海岸,西面临海,三面环山,是个阳光明媚,气候温暖,风景宜人的地方。从20世纪40年代初开始,人们就发现这座城市—改以往的“温柔”、变得“疯狂”起来。夏季,该市250万辆汽车每天燃烧掉1100吨汽油。汽油燃烧后产生的碳氢化合物等在太阳紫外光线照射下引起化学反应,形成浅蓝色烟雾,使该市大多市民患了眼红、头疼病。后来人们称这种污染为光化学烟雾。1955年和1970年洛杉矶又两度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前者有400多人因五官中毒、呼吸衰竭而死,后者使全市四分之三的人患病。 年美国多诺拉烟雾事件 1948年10月26日至31日,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多诺拉小镇,由于小镇上的工厂排放的含有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气体及金属微粒在气候反常的情况下聚集在山谷中积存不散,这些毒害物质附在悬浮颗粒物上,严重污染了大气。人们在短时间内大量吸入这些有害的气体,引起各种症状,全城14000人中有6000人眼痛、喉咙痛、头痛、胸闷、呕吐、腹泻,20多人死亡。 4. 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 1952年12月5 日至8 日发生于英国伦敦市。当时,英国几乎全境为浓雾覆盖,温

环境污染责任险 条款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依法设立并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产业政策,其场所及设备经有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合法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本保 单的有效转让需经保险人书面同意。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或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地址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由于突发的意外事故导致污染物的排放、泄露、溢出、渗漏造成承保区域内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并被县级以 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由受害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 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 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侵权经济赔偿责任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 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故需对承保地点/保险地址外进行清理而支出的合理的、必要的清污费用和施救费,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经 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雇佣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反应、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 (四)光电、噪音污染; (五)自然灾害; (六)硅、石棉及其制品;

环境污染物对健康损害的影响因素

环境污染物对机体健康能否造成危害以及危害的程度,受到许多条件的影响,其中最主要的影响因素为污染物的理化特性、剂量、作用时间、环境条件、健康状况和易感性特征等。 (一)污染物的理化性质 1.化学结构;2.物理特性 (二)剂量或强度 1.有害元素和非必需元素这些元素因环境污染而进入人体的剂量超过一定程度时可引起异常反应,甚至进一步发展成疾病,对于这类元素主要是研究制订其最高容许量的问题,如环境中的最高容许浓度。 2.必需元素这种元素的剂量-反应关系较为更杂,一方面环境中这种必需元素的含量过少,不能满足人体的生理需要时,会使人体的某些功能发生障碍形成一系列病理变化;另一方面,如果环境中这种元素的含量过多,也会引起程度不同的中毒性病变。 因此,对于这类元素不仅要研究和制订环境中最高容许浓度,而且要研究和制订最低供应量的问题。(三)作用时间 毒物在体内的蓄积量受摄入量、生物半减期和作用时间三个因素的影响。 (四)健康效应谱与敏感人群 在环境有害因素作用下产生的人群健康效应,由人体负荷增加到患病、死亡这样一个金字塔的人群健康效应谱所组成,如下图。 图:人群对环境异常变化的反应金字塔形分布 从人群健康效应谱上可以看到人群对环境有害因素作用的反应是存在差异的。尽管多数人在环境有害因素作用下呈现出轻度的生理负荷增加和代偿功能状态,但仍有少数人处于病理性变化,即疾病状态甚至出现死亡。通常把这类易受环境损伤的人群称为敏感人群(易感人群)。 机体对环境有害因素的反应与人的健康状况、生理功能状态、遗传因素等有关,有些还与性别、年龄有关。在多起急性环境污染事件中,老、幼、病人出现病理性改变,症状加重,甚至死亡的人数比普通人群多,如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期间,年龄在45岁以上的居民死亡人数为平时的3倍,1岁以下婴儿死亡数比平时也增加了1倍,在4000名死亡者中,80%名以上患有心脏或呼吸系统病患。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法律问题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法律问题 摘要:我国已经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一些地方的工业企业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利用保险工具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促使其快速恢复正常生产;有利于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利用费率杠杆机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减轻政府负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关键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生态保险强制责任保险(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概念及我国现状 环境责任保险又被称为“绿色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它是一种特殊的责任保险,是在二战以后经济迅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诞生的。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关系中,保险人承担了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成本,使污染受害者在被保险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得到给付。它是整个责任保险制度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也是一种生态保险,投保人以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的形式,将突发、意外的恶性污染风险或累积性环境责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我国已经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据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估算,我国2007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相当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6%。以化工石化项目为例,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后启动的全国化工石化项目风险大排查结果显示,总投资近10152亿元的7555个大型重化工项目中,81%的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相应的防范措施机制存在缺陷,导致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危害公共健康和社会稳定。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接报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达108起,平均每2个工作日一起。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事故企业只得被迫破产,受害者得不到及时的补偿救济,造成的环境破坏只能由政府花巨资来治理。受害者个人,企业,政府三方都将承受巨大损失。为此,2008年2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和保监会联合制定《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初步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并在重点行业和区域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示范。 (二)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首例案例的顺利解决及其现实意义 2008年9月28日,湖南省株洲市昊华公司发生氯化氢气体泄漏事件,导致周边村民的农田受到污染。这家企业于2008年7月投保了由中国平安集团旗下平安产险承保的环境污染责任险。接到报案后,平安产险立即派出勘察人员赶赴现场,确定了企业对污染事件负有责任以及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相应保险责任。依据《环境污染责任险》条款,平安产险与村民们达成赔偿协议,在不到10天的时间内就将1.1万元赔款给付到村民手中。这起牵涉到120多户村民投诉的环境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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