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涉外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竞合的几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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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案件涉及法律冲突(3篇)

涉外案件涉及法律冲突(3篇)

第1篇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国贸易、投资和人员流动日益频繁,涉外案件也日益增多。

在这些案件中,法律冲突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法律冲突不仅涉及到当事人之间的权益纠纷,还可能引发国际纠纷,影响国家间的友好关系。

本文将从涉外案件涉及法律冲突的原因、表现、解决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涉外案件涉及法律冲突的原因1. 法律体系的差异世界各国法律体系存在差异,包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法律程序等方面。

在涉外案件中,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体系与案件发生地的法律体系可能存在冲突,导致法律适用问题。

2. 法律渊源的不同法律渊源包括成文法、判例法、习惯法等。

不同国家在法律渊源的选择和运用上存在差异,导致涉外案件在法律适用上产生冲突。

3. 法律文化的差异法律文化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历史、传统和价值观的体现。

不同国家的法律文化具有独特性,可能导致涉外案件在法律适用上产生冲突。

4. 国际条约的冲突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在签订国际条约时,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导致涉外案件在法律适用上产生冲突。

二、涉外案件涉及法律冲突的表现1. 法律适用冲突在涉外案件中,当事人可能就法律适用产生争议,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

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与案件发生地的法律可能存在冲突,导致法律适用问题。

2. 法律解释冲突在法律适用过程中,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解释可能存在差异,导致涉外案件在法律解释上产生冲突。

3. 法律效力冲突涉外案件中,法律效力问题也是一个重要冲突点。

当事人可能对法律的效力产生争议,如法律是否适用于案件、法律是否具有溯及力等。

4. 法律制裁冲突在涉外案件中,法律制裁的冲突可能导致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质疑。

如一国对某项行为处罚较轻,而另一国对此行为处罚较重,可能导致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不满。

三、涉外案件涉及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1. 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解决涉外法律冲突的重要依据。

在涉外案件中,当事人可以依据相关国际条约确定法律适用。

2. 国际惯例国际惯例是各国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一种具有普遍性、习惯性的行为规则。

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侵权与合同的竞合

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侵权与合同的竞合

五、司法实践中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案件的审理虽然我国已从立法上确立了违约责任与侵害责任竞合的处理原则,但就目前而言,无论是从立法上,还是从司法实践上,对此类案件的具体审理还未能形成比较完善的体系和操作规程。

根据现行法律、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笔者认为要审理好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案件应当着重注意:(一)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责任竞合情形结合笔者审判经验,责任竞合通常发生在下列合同关系中:1、买卖合同。

主要有标的物有瑕疵、质量不符合要求、包装不符合要求,造成对方财产、人身损害的。

2、运输合同。

在运输旅客、货物中,因承运人的过失,致旅客受伤、死亡或者致货物损毁、灭失的。

3、雇用合同。

受雇人在履行雇用义务时,人身受到损害或者故意、重大过失造成雇用人损失的。

4、租赁合同。

因租赁物瑕疵而致承租人损害或者因承租人过失毁损租赁物。

5、保管合同。

寄存人交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事先告知,造成保管人损害的;或者保管人占有寄存人财产非法使用,造成损毁、灭失的。

6、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虽然是无偿合同,但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赠予受赠人有瑕疵的赠与物,造成受赠人损失的。

7、承揽合同。

主要有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有瑕疵,或者因保管不善、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定作人提供的被加工物毁损、灭失的。

8、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此类合同在履行中,供方因违约中止供电、水、气、热力,致对方财产、人身损害的。

(二)在程序上应注意的问题1、法院对原告的选择应加以必要的诉讼指导。

原告在起诉时,选择合同之诉还是侵权之诉,对原告的权利有一定影响。

理由:第一,哪一种请求权能得到更多的经济赔偿,通常是原告的首要选择。

第二,一方面,如受诉法院在原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原告参加诉讼活动比较经济、方便,诉讼成本也相对较少。

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取证、举证比较方便,对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把握相对要大。

另一方面,出于心理上的担忧,如,原告担心地方保护主义通常会选择自己信任的法院。

涉外版权侵权适用法律(2篇)

涉外版权侵权适用法律(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经济、文化、科技交流日益频繁,版权纠纷也日益增多。

在涉外版权侵权案件中,适用何种法律处理,对于保护我国版权人权益、维护我国国际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涉外版权侵权适用法律的相关问题。

二、涉外版权侵权适用法律概述1. 法律冲突涉外版权侵权适用法律涉及法律冲突问题。

根据法律冲突理论,涉外版权侵权案件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法律冲突:(1)法律适用冲突:即同一案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同,导致适用法律的选择产生冲突。

(2)法律主体冲突:即同一法律关系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主体,由于各国法律对主体的规定不同,导致适用法律的选择产生冲突。

(3)法律客体冲突:即同一法律关系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客体,由于各国法律对客体的规定不同,导致适用法律的选择产生冲突。

2. 法律适用原则在处理涉外版权侵权案件时,应遵循以下法律适用原则:(1)国际惯例原则:优先适用国际惯例,如《伯尔尼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等。

(2)最密切联系原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适用。

(3)保护主义原则:在符合国际惯例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前提下,优先保护我国版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涉外版权侵权适用法律的具体分析1. 国际惯例在涉外版权侵权案件中,首先应考虑适用国际惯例。

以下列举几个重要的国际惯例:(1)伯尔尼公约:该公约规定了版权的基本原则和最低保护标准,对成员国具有约束力。

(2)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该条约对版权的保护范围、权利限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3)世界贸易组织贸易相关知识产权协定:该协定规定了成员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2. 最密切联系原则在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行为发生地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应优先适用该地的法律。

(2)权利人国籍:权利人国籍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应优先适用该国的法律。

浅谈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浅谈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浅谈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作者:任万东前言法国学者黑尔维希曾断言:“一个法律构成要件只产生一个请求权。

”这一观点曾被西方学者奉为请求权行使的重要原则。

但是,现实中各种违法行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以及由此所提出的责任和请求权竞合现象,使上述原则不断受到挑战。

在不断的学习思考中,逐渐加深了对责任和请求权竞合的认识,现就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作一浅谈。

第一章、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概念与特点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指同一行为事实在同一当事人之间,同时符合两种以上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并发生以同一给付内容为目的的请求权。

民事责任竞合的产生,是由于民法法系中的理论体系的严谨性,讲究理论内在的和谐,必然导致两种不同的理论(合同法与侵权行为法)在观察具体生活事实中的冲突。

两种责任竞合的出现说明了合同法与侵权行为法既相互对立又互相渗透的状态,体现了两种责任区别的不彻底性,也体现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而出现的违约行为的多重性。

1.1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有哪些特点呢?1.1.1必须是同一不法行为。

如果行为人实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法行为,引起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发生的,应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承担不同的责任。

1.1.2同一不法行为既符合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又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使两种民事责任针对同一不法行为并存。

1.1.3必须是同一民事主体。

引起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发生的同一不法行为,是由一个民事主体实施的。

这一不法行为同时符合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而,其可能承担双重责任的主体是同一人,其可能享有双重请求权的主体也是同一人。

1.1.4必须发生同一给付内容。

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并存,相互冲突,但当事人只能获得一次给付满足,如同时并存获多次满足,对行为人是不公平的。

1.2对于民事责任竞合的理论阐释,最为典型且影响较大的是三种学说:法条竞合说、请求权竞合说和请求规范竞合说。

1.2.1法条竞合说又称非竞合说,法条竞合说的概念,是在刑法上首先确立的,后来被引用到法学研究中。

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问题(2篇)

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问题(2篇)

第1篇摘要: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涉外侵权案件也日益增多。

在处理涉外侵权案件时,法律适用问题成为关键。

本文从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主要理论和具体实践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涉外侵权法律适用提供参考。

一、引言涉外侵权法律适用问题是指在跨国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适用的法律。

由于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存在差异,涉外侵权法律适用问题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

在我国,涉外侵权法律适用问题涉及到国际私法、民法、刑法等多个领域。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涉外侵权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探讨。

二、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1. 国家主权原则:国家主权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也是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基石。

在处理涉外侵权案件时,必须尊重各国的法律主权,不得干涉他国内政。

2. 平等互利原则:在涉外侵权法律适用过程中,应遵循平等互利原则,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 国际惯例原则:国际惯例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外侵权法律适用过程中,可以参考国际惯例,以弥补各国法律规定的不足。

4. 最密切联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确定涉外侵权案件适用法律时,应考虑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这一原则有助于解决涉外侵权法律适用中的管辖权冲突。

三、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主要理论1. 准据法理论:准据法理论认为,涉外侵权案件的适用法律应以案件事实为基础,确定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2. 系统说理论:系统说理论认为,涉外侵权案件的适用法律应以案件性质为依据,将国际私法、民法、刑法等法律体系作为一个整体,综合考虑各法律之间的关系。

3. 连结点理论:连结点理论认为,涉外侵权案件的适用法律应以案件与法律关系的连结点为依据,确定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四、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具体实践1. 确定管辖权:在处理涉外侵权案件时,首先应确定案件管辖权。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侵权案件的管辖权可由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发生地、损害发生地等法院行使。

浅谈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浅谈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浅谈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引言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是两种常见的法律责任形式,在日常生活和商业交易中经常发生。

合同责任主要基于合同的法律规定,而侵权责任则基于侵权行为的发生。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可能会同时适用,引起竞合关系,给法律处理带来一定的复杂性。

本文将就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定义、适用范围以及竞合情况进行探讨。

合同责任的定义与适用范围合同责任是一种基于合同关系产生的法律责任。

当双方签订合同时,双方对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负有履行责任。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责任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履行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当事人应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违约责任: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时,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责任: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定情形,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关系,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解除责任。

合同责任的特点是具有约束力、合法性和私法性,主要适用于合同关系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侵权责任的定义与适用范围侵权责任是一种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

侵权一般指违反法律规定或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侵权责任适用于当事人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对方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怠忽责任:当事人因违反法律规定或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导致他人受到损害时,应承担怠忽责任。

2.违法责任: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导致他人遭受损失时,应承担违法责任。

3.无过错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某些行为具有法定的无过错责任,即使责任方没有过错,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侵权责任的特点是具有公平原则、强制性和公法性,主要适用于侵权行为灾害对他人产生的损害。

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在某些情况下,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可能会同时适用于同一事件,导致责任竞合的情况出现。

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承包合同中的担保责任:当一方在承包合同中承诺完成工程,但由于自己的过错或疏忽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他人损失时,受损方既可以主张合同责任,要求保质保量,也可以主张侵权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涉外案件涉及法律冲突(3篇)

涉外案件涉及法律冲突(3篇)

第1篇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国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涉外案件也日益增多。

在这些案件中,由于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法律原则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往往会产生法律冲突。

本文将从涉外案件涉及法律冲突的成因、表现、解决途径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涉外案件涉及法律冲突的成因1. 法律制度的差异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具有不同的历史、文化、政治背景,因此在法律原则、法律规范、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差异。

这种差异导致涉外案件中可能产生法律冲突。

2. 法律冲突原则的适用在国际私法领域,法律冲突原则主要包括:国际惯例、国际条约、最密切联系原则、公共秩序保留等。

这些原则在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和解释,可能导致法律冲突。

3. 当事人选择的准据法在涉外案件中,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某一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然而,由于当事人对准据法的理解、选择和适用存在差异,可能导致法律冲突。

4. 法律适用的时间因素涉外案件中,法律适用的时间因素可能导致法律冲突。

例如,同一案件在不同时间发生,涉及的法律制度可能发生变化,从而产生法律冲突。

二、涉外案件涉及法律冲突的表现1. 法律适用冲突在涉外案件中,当事人可能对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存在争议。

例如,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可能对合同准据法的选择产生分歧。

2. 法律解释冲突不同国家对同一法律条文可能存在不同的解释,导致涉外案件中法律解释冲突。

3. 法律效力冲突在涉外案件中,不同国家的法律效力可能产生冲突。

例如,某一国家的法律禁止某项行为,而另一国家的法律允许该行为。

4. 法律适用范围冲突不同国家的法律适用范围可能存在差异,导致涉外案件中法律适用范围冲突。

三、涉外案件涉及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1. 国际惯例国际惯例是解决涉外案件法律冲突的重要途径。

在国际私法领域,许多国际惯例具有普遍适用性,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

2. 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解决涉外案件法律冲突的重要依据。

在签订国际条约时,各国可以就法律冲突问题达成共识,为解决法律冲突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涉外侵权纠纷法律适用(2篇)

涉外侵权纠纷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各国之间的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涉外侵权纠纷也日益增多。

涉外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成为国际私法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议题。

本文将从涉外侵权纠纷的概念、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法律体系及其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涉外侵权纠纷的概念涉外侵权纠纷,是指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关系的侵权纠纷。

这类纠纷具有以下特点:1. 纠纷主体具有涉外性,即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外国人或者具有外国国籍。

2. 纠纷客体具有涉外性,即侵权行为发生在国外或者侵权结果涉及国外。

3. 法律适用具有复杂性,需要考虑不同国家法律的冲突和适用。

三、涉外侵权纠纷法律适用原则1. 国际惯例原则:在国际私法领域,国际惯例是各国法律适用的重要依据。

我国在涉外侵权纠纷法律适用中,也应当充分考虑国际惯例。

2. 最密切联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在涉外侵权纠纷中,应当优先考虑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具体包括:侵权行为地法、当事人国籍法、当事人住所地法、合同履行地法等。

3. 国际条约优先原则:在国际私法领域,国际条约具有优先地位。

我国在涉外侵权纠纷法律适用中,应当优先考虑国际条约的规定。

4.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是指,在涉外侵权纠纷法律适用中,当外国法律适用与我国公共秩序相冲突时,可以不予适用。

四、主要法律体系及其适用范围1. 国际私法:国际私法是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在国际私法领域,各国法律适用原则和制度存在差异。

例如,美国采用“反致”制度,而我国则采用“直接反致”制度。

2. 国际侵权法:国际侵权法是调整国际民商事侵权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在国际侵权法领域,各国法律适用原则和制度也存在差异。

例如,德国采用“统一法”制度,而我国则采用“反致”制度。

3. 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各国之间为解决涉外侵权纠纷而签订的协议。

在国际条约领域,各国法律适用原则和制度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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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自 己识 别 判 断 的 过 程 。
收 稿 日期 : 0 0 9 0 2 1 —0 —2 作 者 简 介 : 海 霞 (9 0 谢 1 7 一) 女 , , 河北 邯郸 人 , 都 经 济 贸 易 大 学 副 教授 , 学 博 士 , 要 研 究 方 向为 国际 法 学 。 首 法 主 ①20 0 2年 8月 1 6日《 高 人 民 法 院 公 报 》 4期 。也 可 见 国 务 院 法 制 办 公 室 网 站 h t :/ w. hn lw. o . n a t l 最 第 t / ww c i a g v c / ri e p a c/
则 ”2。 在 “ 红 诉 美 国 联 合 航 空 公 司 国 际 航 空 旅 客 运 输 损 害 赔 偿 案 ” 以 下 简 称 “ 红 案 ” ①中 , 告 中 国公 ¨ ] 陆 ( 陆 ) 原
民陆红 乘坐美 国联 合航 空公 司的 UA8 1班 机从 美 国夏威 夷 经 日本 飞 往 中国香 港 , 飞机 经 停 日本 时 陆红 0 在
国法 律 已有 规 定 , 是 对 于 具 有 涉 外 因 素 的 这 类 案 件 , 实 践 中 还 有 许 多 问 题 需 要 进 一 步 探 讨 。结 合 我 国 正 在 讨 论 制 定 的 但 在 《 外 民商 事 关 系 法律 适 用 法 ( 案 ) 的 内容 , 及 我 国相 关 的 司 法 实 践 , 文 着 重 探 讨 了有 关 这 类 案 件 的 识 别 、 辖 权 冲 突 、 涉 草 》 以 本 管 法 律 适 用 等 问 题 , 对 我 国 的 立 法 和 司 法 实 践 提 出 了一 些 建 议 。 并
生在 同一 当事人 之 间 , 同 时符合 侵权 责任 与合 同民事责 任构 成要 件 , 据 此发 生 了以 同一 给 付 内容 为 目的 又 并
的请求 权 。 合 同责任 与侵权 责任 竞合 的直 接 原 因是 合 同责任 与 侵权 责 任 的分 立 , 本原 因是 合 同法 与 侵 权行 为 法 根 既相互 独立 又局 部重 叠 。关 于侵权 责 任 与合 同责 任 的竞 合 , 学理 上 我 国学 者 已经 就 此有 过 深 入 的探讨 。 在 在立法 中 , 随着 我 国《 同法 》 合 的实 施 , 1 2条“ 当事人 一方 的违 约行 为 , 犯对 方人 身 、 第 2 因 侵 财产 权益 的 , 损 受 害方有 权选 择依 照本 法要 求其 承担 违 约责任 或者 依 照其他 法律 要求 其承 担侵 权责 任 ” 已经 明确 了侵 权责 任 , 与合 同责任 竞合 的处 理方 式 。但是 在 司法实 践 中 , 果侵权 责 任与 合 同责任 竞合 的案 件具 有涉 外 因素 , 在 如 则
关键词 : 责任 竞 合 ; 别 ; 辖 权 冲 突 ; 识 管 法律 适 用
中图 分 类 号 : 5 9 DF 2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 0 7 7 8 2 1 ) 60 7 — 7 1 0 — 8 X( 0 0 0 — 0 10
所谓 合 同责任 与侵 权责 任 的竞 合 , 是指 同一违反 民事 义务 的行 为 , 时符合 合 同责任 与侵 权责任 的构成 同 要件 , 导致 两种 责任 规 范皆 可适用 的 现象u 。我 国最 高人 民法 院在《 国沿 海 地 区涉 外 、 ] 全 涉港 澳 经 济 审判 工 作座谈 会 纪要 》 中首 先 明确 的承认 了责任竞 合 , :一个 法律事 实 或法律 行 为有 时可 以 同时产 生两个 法律 关 即 “
总 第 1 3期 1 21 0 0年 1 1月
甘 肃 政 法 学 院 学 报
Jo r lo ns n tt e o ltc lS in e a w u na fGa u I s iut fPo iia ce c nd La
Ge e a o n r 1N .11 3
管 辖 权 与 法 律 适 用 上 就 具 有 了 一 定 的特 殊 性 , 涉 及 管 辖 权 冲 突 的 问 题 , 涉 及 法 律 适 用 的 问题 。 既 也


涉外 侵 权 责 任 与合 同 责任 竞 合 中 的识 别
从 我 国的法 律规 定看 , 在发 生 侵权 责任 和合 同责 任竞 合 的情 况 下 , 损 害 方 有权 选 择 诉 因 , 者 提 起违 受 或 约之诉 , 追究 对方 的违 约 责任 , 或者 提起 侵 权 之诉 , 究对 方 的侵 权 责 任 , 是 原 告 不 能 同 时行 使 两 个请 求 追 但 权 。具 体选择 何 种诉 因 , 原告 的权 利 ,允许 受 害人选 择请 求 权 的规 定 最 充分 的体现 了 民法 的私 法 自治原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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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2 0 .。 O1
论 涉 外 侵 问题
谢 海 霞
( 都 经济 贸 易大 学 法 学院 , 京 10 2 ) 首 北 0 0 6
摘 要 : 外 侵 权 责任 与 合 同 责 任 竞 合 是 国 际 民商 事 实 践 中 的一 个 实 务 问 题 。关 于 侵 权 责 任 与 合 同 责 任 的 竞 合 , 然 我 涉 虽
受 伤 。后 来 陆 红 与 美 国 联 合 航 空 公 司 协 商 不 成 , 上 海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 在 本 案 中 , 红 作 为 乘 客 , 根 在 陆 既
据运 输合 同的存在 而要 求被 告承 担 违约责 任 , 也可 以要求 被告 承 担侵权 责 任 。至 于选择 何种 诉 因起诉 , 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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