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回合谈判
乌拉圭回合

第三节 乌拉圭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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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T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主要是通过 谈判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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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乌拉圭回合谈判概况
1.乌拉圭回合谈判发起的背景
表 8―1 GATT前7个回合贸易谈判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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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构筑的关税壁垒大为 削减。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水平从 40%降至 5%左右,发展中国家同期也降低至13 %左右, 关税的保护作用大大下降。有力地促进了二战 后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世界经济增长与繁荣。 70年代中期以后,世界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入停 滞,加上两次“石油危机”的雪上加霜,世界 经济更是长期低迷。出现了“新贸易保护主义” 浪潮。
1986年9月15日至20日,在乌拉圭埃斯特角城举 行的GATT缔约国部长级会议上,决定正式发 起第8轮多边贸易谈判,由此拉开了乌拉圭回 合多边贸易谈判的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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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特点 1993年12月15日
特点:
(1)谈判的范围广。
99个 ——117个
(2)时间长。 1986年9月 ——1993年12月15日
二、《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的主要内容
1993年12月15曰
日内瓦国际会议中心
《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
长达550页,包括45个独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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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1. 传统的关税减让方面 2. 非关税措施方面 3. 《农产品协议》 4. 《纺织品和服装协议》 5. 《服务贸易总协定》(简称GATS) 6.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7. 《与贸易有关的包括冒牌货在内的知识
产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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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难度大。 “最大索取,最小付出”
国贸 乌拉圭回合谈判

乌拉圭回合谈判发起背景
为了遏制新贸易保护主 义,避免全面的贸易战 发生,美、殴、日等缔 约国共同倡导发起此次 谈判,建立一个更加开 放的、具有生命力和持 久的多边贸易体制。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前 七轮谈判,大大降低 了各缔约方的关税, 促进了国际贸易自由 化和世界经济增长与 繁荣。
从70年代开始,以政 府补贴、双边数量限 制、市场瓜分和各种 非关税壁垒为特征的 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 头。
时间长
该轮谈判不仅就众多议 题达成协议,而且决定 成立世界贸易组织WTO以 取代GATT。对世界经济 和贸易具有深远影响。
责任全
乌拉圭回合谈判从1986 年9月开始到1993年12月 15日结束。历时7年之余, 是GATT历史上持续时间 最长一次马拉松式谈判。
主要 特点
难度大
这次谈判最终结果采取 的是一揽子协议,是一 揽子议题的总体解决。
4.完善和加强多边贸易体制
突破原有的议题,根据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达成《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 定》,通过建立贸易组织,取代“1947年关贸总协定”,完善和加强了多 边贸易体制,为执行“乌拉圭回合”谈判成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是 “乌拉圭回合”取得的最突出的成果。
乌拉圭回合谈判
①为了所有缔约方的利益 特别是欠发达缔约方的利 益,通过减少和取消关税 、数量限制和其它非关税 措施与,改善进入市场的 条件,进一步扩大世界贸 易和自由化。 ③增加关税与总协定体 制对不断演变的国际经 济环境的适应能力,特 别是促进必要的结构调 整,加强关税与总协定 同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系
什么是乌拉圭回合谈判
1986年9月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 举行了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决 定进行一场旨在全面改革多边贸易 体制的新一轮谈判,故命名为“乌 拉圭回合”谈判。这是迄今为止最 大的一次贸易谈判,历时7年半。 谈判几乎涉及所有贸易,从牙刷到 游艇,从银行到电信,从野生水稻 基因到艾滋病治疗。
WTO《农业协定》简介

WTO《农业协定》简介程国强2001-08-03一、乌拉圭回合农业协定谈判的背景长期以来,农产品贸易一直作为一个特殊的领域游离于国际贸易纪律的有效约束之外,农业保护始终深深地植根于发达国家的国内农业政策之中,以至于在历轮关贸总协定多边贸易谈判中,尽管农业贸易问题被试图纳入总协定的管理框架,却常常在实际中不能如愿以偿。
因此,长期以来没有一个能够协调管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国际农业规则供各成员来遵循。
关贸总协定肯尼迪回合(1964-1967年)曾把农业贸易问题列为该轮多边贸易谈判的议题之一,美国提出大幅度削减农产品进口关税,并要求取消进口数量限制,但遭到欧盟的拒绝,因而该轮谈判未能就抑制农业保护主义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同样,在1973-1979年长达五年的东京回合谈判上,也因为美欧两个农产品贸易大国的冲突,在众多的农产品的议案中,最后仅就牛肉和奶制品达成了两项协定,农业贸易自由化进展甚微。
在当时的关贸总协定农业多边贸易体制下,由于对农业保护主义不能有效地的约束和抑制,因而发达国家利用总协定的体制缺陷,极力推行农业支持和干预政策,造成农产品严重结构失衡和过量生产。
而为缓解库存压力,处理剩余产品,发达国家又采取巨额出口补贴向国际市场倾销农产品,以致80年代初以来,国际农业贸易冲突不断升级,严重扭曲了国际农产品市场,同时也增加了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及纳税者的负担,对发达国家的宏观经济也产生了严重不利的影响。
1986年“乌拉圭回合”谈判开始时,农业贸易问题被确定为本轮谈判的中心议题。
农业谈判主要在三大利益集团之间展开,即美国,欧共体和凯恩斯集团(即澳大利亚、加拿大、阿根廷、巴西、智利、新西兰、哥伦比亚、斐济、匈牙利,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及乌拉圭十四国)。
由于大幅度削减农业生产补贴和出口补贴对美国极为有利,而有可能使欧共体处于明显的竞争劣势和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同时,美欧的出口补贴大战和对本国农产品市场的保护使凯恩斯集团出口损失惨重,这样使三方利益尖锐对立导致农产品贸易谈判面临巨大困难,一直在希望与失望的反复中艰难进行。
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篇一:作业第四章农产品与纺织品贸易规则第一节农产品贸易规则一、乌拉圭回合农产品贸易问题谈判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各缔约方就农产品贸易问题专门设立了一个议题组,并确定了以“改善市场准入条件”和“改善竞争条件”为主题的农业谈判目标,试图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贸易自由化问题。
1993年12月6日,农业协议终于在布鲁塞尔正式通过,从而使乌拉圭回合谈判因此而胜利结束。
《农业协议》作为备受关注的农业谈判的最终成果和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定的有机组成部分,全面改写了国际农产品贸易规则,奠定了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贸易体制的基础。
《农业协议》由1个序言,13个部分和5个附件组成,共21个条款。
根据《农业协议》序言,农业政策改革目标为“建立一个公平的、市场导向的农产品贸易体制,并通过关于农业支持和保护的谈判及确立强化和更行之有效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规则启动改革进程”,进而“在议定的期限内对农业支持和保护逐步实现实质性削减,以纠正和防止世界农产品市场中的限制和扭曲”。
二、市场准入规则市场准入问题长期困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除农产品总体关税水平偏高及缺乏约束外,各种非关税措施对农产品市场准入的阻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农业协议》通过关税化和削减关税,以提高市场准入程度。
(一)关税化所谓关税化,是指通过一定的计算公式将所有非关税措施转化为等效的关税,从而在不影响总体进口保护水平的情况下消除非关税措施的弊端。
(二)关税减让当所有非关税措施转化为普通关税后,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便转化为简单的关税减让问题。
(三)市场准入机会所谓现行市场准入机会承诺,是指对于已实施关税化的农产品,有关成员方应维持已有的市场准入机会,且该准入机会不得低于1986-1988年基期内相关产品的平均进口水平,以确保关税化后市场准入条件不至于比以前更恶化。
(四)单一关税保护原则的强化为了巩固关税化的成果,《农业协议》确立了单一的关税保护体制。
乌拉圭回合谈判

乌拉圭回合谈判概念:1986年9月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举行了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决定进行一场旨在全面改革多边贸易体制的新一轮谈判,故命名为“乌拉圭回合”谈判。
这是迄今为止最大的一次贸易谈判,历时7年半,于1994年4月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结束。
谈判几乎涉及所有贸易,从牙刷到游艇,从银行到电信,从野生水稻基因到艾滋病治疗。
参加方从最初的103个,增至谈判结束时的123个。
具体内容:乌拉圭回合谈判过程乌拉圭回合中,在1988年12月中期审议前,服务贸易谈判主要涉及服务贸易定义、统计;适用服务贸易的总原则、规则;服务贸易协定的范围;现行国际规则、协议的规定;服务贸易的发展及壁垒等。
1988年12月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举行的中期审议会上,明确了服务贸易的定义、服务贸易协定的主要概念及原则,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逐步自由化、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保障措施及例外等。
蒙特利尔中期审议之后的工作主要集中于各具体部门的谈判,1989年4月服务谈判组决定就以下部门进行谈判:通讯、建筑、交通运输、旅游、金融和专业服务。
然而绝大多数发达国家认为,决定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于乌拉圭回合结束后,各缔约国能否承担相同的义务,它们明确地表示“搭便车”是不能接受的。
一些发达国家认为谈判进展太慢,希望在1990年取得突破。
在1990年1月的会议上,服务谈判组提出在1990年7月之前就以下问题达成协议:总协定的框架、统计、其他国际协议和规定的作用、自由化机制、定义和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协议制度问题等。
接下来的工作便是由各个国家提出可能的多边框架提议。
1990年12月在布鲁塞尔举行的部长级会议上,由于美国与欧共体在农产品补贴问题上的重大分歧而没有能够最终结束乌拉圭回合。
在这次会议上服务贸易谈判小组主席向大会提交了《服务贸易总协定》草案,其中包含有关部门的草案附件:海运、内陆水运、公路运输、空运、基础电讯、劳动力流动、视听、广播、录音和出版等。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拟定的几个协议之一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拟定的几个协议(之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拟定的几个协议部长宣言部长们在埃斯特角城召开的特别缔约国大会上,决定发动多边贸易谈判(即乌拉圭回合)。
为此目的,他们通过了以下宣言:多边贸易谈判的参加范围将向本宣言第一和第二部分中所列的国家开放;成立一个实施多边贸易谈判的贸易谈判委员会;贸易谈判委员会将在不迟于1986年10月31日举行第一次会议,并视情况召开部长级会议;多边贸易谈判将在四年内结束。
第一部分货物贸易谈判全体缔约国举行部长级会议,决心制止和扭转保护主义,消除贸易扭曲现象;决心维护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和促进关贸总协定的目标;决心建立一个更加开放的具有生命力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坚信这种行动将会促进增长和发展;注意到世界经济中金融和货币长期不稳的消极影响和许多欠发达缔约国的债务情况,并考虑到贸易、货币、金融和发展之间的联系;决定由关贸总协定主持并在其体制范围内进行货物贸易的多边贸易谈判。
(一)目标谈判应旨在:(1)为了所有缔约国的利益特别是欠发达缔约国的利益,进一步放宽和扩大世界贸易,包括通过减少和取消关税、数量限制和其它非关税措施与壁垒来改善进入市场的条件。
(2)加强关贸总协定的作用,改善建立在关贸总协定原则和规则基础上的多边贸易体制,把更大范围的世界贸易置于同意的、有效的和可实施的多边规则之下。
(3)增加关贸总协定体制对不断演变的国际经济环境的适应能力,特别是促进必要的结构调整,加强关贸总协定同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系;同时,应考虑到贸易格局和前景的变化情况,包括高级技术产品贸易的日益重要性、初级产品市场的严重困难和改善贸易环境的重要性,特别是为债务国提供履行其金融义务的能力。
(4)促进国内和国际合作行动以加强贸易政策与其它影响增长和发展的经济政策之间的内部联系,作出持续、有效和坚决的努力,为改善国际货币体制的职能、促进金融和实际投资资源向发展中国家流动作出贡献。
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最后文件

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最后文件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最后文件1.各国政府和欧洲共同体的代表以及贸易谈判委员会的成员为结束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而召开会议,同意所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此《最后文件》中称“《WTO协定》”)、部长宣言和决定以及《关于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包含了他们谈判的结果,并形成此《最后文件》的组成部分。
2.通过签署此《最后文件》,代表们同意:(a)酌情将《WTO协定》提交他们各自的主管机关审议,以期寻求依照他们各自的程序批准该协定;及(b)通过部长宣言和决定。
3.代表们同意,宜由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参加方(下称“参加方”)接受《WTO协定》,以使该协定于1995年1月1日或其后尽早生效。
部长们将依照《埃斯特角城部长宣言》最后一段,在不迟于1994年底前召开会议,就谈判结果的国际实施问题作出决定,包括谈判结果生效的时间。
4.代表们同意,《WTO协定》应根据该协定第14条开放供所有参加方以签字或其他方式作为一个整体予以接受。
《WTO协定》附件/bbs烨子编辑4所列一诸边贸易协定的接受和生效按该诸边贸易协定的规定执行。
5.在接受《WTO协定》之前,不属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缔约方的参加方必须首先完成它们加入总协定的谈判并成为其缔约方。
对于在此《最后文件》签署之日仍不属总协定缔约方的参加方,其减让表不是最终的,应在随后为加入总协定和接受《WTO协定》的目的加以完成。
6.此《最后文件》和所附文本应交存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缔约方全体的总干事,总干事应及时向每一参加方提供一份经核证无误的副本。
1994年4月15日订于马拉喀什,正本一份用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写成,三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bbs烨子编辑。
乌拉圭回合中关于农业的综述

乌拉圭回合中关于农业的综述一、乌拉圭回合谈判启动的背景关税与总协定前七轮谈判,大大降低了各缔约方的关税,促进了国际的发展。
但从70年代开始,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以政府补贴、双边数量限制、市场瓜分和各种非关税为特征的保护主义重新抬头。
为了遏制保护主义,避免全面的战发生,美、殴、日等缔约国共同倡导发起了此次多边谈判,决心制止和扭转保护主义,消除扭曲现象,建立一个更加开放的、具有生命力和持久的多边体制。
1986年9月,关贸总协定部长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举行,同意发起乌拉圭回合谈判。
二、《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的主要内容《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是WTO关于农业和农产品贸易的基本准则,其实施的产品范围几乎包括了所有主要农产品。
该协议从1995年1月1日起生效,其主要内容有4个方面:(一)市场准入协议规定,各成员国必须将非关税措施关税化,并削减现有关税水平。
以1986年-1988年为基期,发达国家在6年内(到2000年)平均削减36%的关税,每项最低削减15%;发展中国家在10年内(到2004年)平均削减24%的关税,每项最低削减10%。
对于以前实施各种非关税措施的农产品,必须将这些非关税措施关税化,并保证关税化后的市场准入量,规定最低市场准入量不低于基期国内消费的3%,到减让期结束时应扩大到5%。
(二)出口补贴协议要求各成员国削减其对农产品的出口补贴。
以1986年-1990年为基期,发达国家在6年内将有补贴的农产品出口数量减少21%,出口补贴预算开支削减24%。
对在基期没有进行出口补贴的农产品,则禁止在今后对该产品实施出口补贴。
(三)国内支持协议规定对“绿箱政策”以外的国内支持政策如价格补贴,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种子、化肥、灌溉等投入补贴及某些有补贴的贷款计划等一律进行削减。
协议规定,如果上述国内支持总量(AMS)不超过以1986年-1988年为基期的平均农业生产总值的5%(发展中国家为10%)则无须削减其国内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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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圭回合谈判
概念:1986年9月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举行了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决定进行一场旨在全面改革多边贸易体制的新一轮谈判,故命名为“乌拉圭回合”谈判。
这是迄今为止最大的一次贸易谈判,历时7年半,于1994年4月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结束。
谈判几乎涉及所有贸易,从牙刷到游艇,从银行到电信,从野生水稻基因到艾滋病治疗。
参加方从最初的103个,增至谈判结束时的123个。
具体内容:乌拉圭回合谈判过程乌拉圭回合中,在1988年12月中期审议前,服务贸易谈判主要涉及服务贸易定义、统计;适用服务贸易的总原则、规则;服务贸易协定的范围;现行国际规则、协议的规定;服务贸易的发展及壁垒等。
1988年12月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举行的中期审议会上,明确了服务贸易的定义、服务贸易协定的主要概念及原则,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逐步自由化、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保障措施及例外等。
蒙特利尔中期审议之后的工作主要集中于各具体部门的谈判,1989年4月服务谈判组决定就以下部门进行谈判:通讯、建筑、交通运输、旅游、金融和专业服务。
然而绝大多数发达国家认为,决定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于乌拉圭回合结束后,各缔约国能否承担相同的义务,它们明确地表示“搭便车”是不能接受的。
一些发达国家认为谈判进展太慢,希望在1990年取得突破。
在1990年1月的会议上,服务谈判组提出在1990年7月之前就以下问题达成协议:总协定的框架、统计、其他国际协议和规定的作用、自由化机制、定义和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协议制度问题等。
接下来的工作便是由各个国家提出可能的多边框架提议。
1990年12月在布鲁塞尔举行的部长级会议上,由于美国与欧共体在农产品补贴问
题上的重大分歧而没有能够最终结束乌拉圭回合。
在这次会议上服务贸易谈判小组主席向大会提交了《服务贸易总协定》草案,其中包含有关部门的草案附件:海运、内陆水运、公路运输、空运、基础电讯、劳动力流动、视听、广播、录音和出版等。
在1993年12月15日的乌拉圭回合最终谈判中,经各方努力,最终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1994年4月15日在马拉喀什正式签署。
乌拉圭回合谈判将国民待遇的原则从货物贸易拓展到服务贸易领域。
为运用多边规则解决双边贸易中的摩擦,促进服务贸易的扩大和国内服务业的发展,中国参与了关贸总协定主持的谈判,并对世界各国做出了市场开放的庄严承诺。
1995年WTO成立后,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谈判成为我国加入WTO谈判的重要内容。
意义:此次多边谈判的主要成果:一是强化了多边体制,特别是将农产品和纺织品纳入到自由化的轨道,并加强了争端解决机制。
二是进一步改善了货物和服务业市场准入的条件,关税水平进一步下降,通过这轮谈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平均降税1/3,发达国家制成品平均关税税率降为3.5%左右。
同时通过谈判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与有关的措施和与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三是建立了世界贸易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