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员工急诊送外就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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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接诊与急诊病人管理制度

外来接诊与急诊病人管理制度

外来接诊与急诊病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外来接诊与急诊病人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患者的权益和安全,特订立本《外来接诊与急诊病人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章预检分诊与登记第一条预检分诊1.全部来院的外来接诊和急诊病人需经过预检分诊。

2.预检分诊由分诊护士负责,凡患者到达医院后,须向分诊台报告。

3.分诊护士应准确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主诉和病情描述,并依照《疾病分类与代码》的要求对患者进行分诊。

第二条登记1.分诊护士会为每位患者调配一个病历号,并将该患者的相关信息登记入系统。

2.调配的病历号应贴在患者就诊卡上,并告知患者咨询或等待的地方。

第三章医生接诊与诊断治疗第一条权威诊断1.医生在接诊时应认真倾听患者的主诉,细致询问症状和病史,进行认真身体检查。

2.医生应依据患者的症状、体征以及试验室检查等综合推断,做出权威的诊断。

3.诊断结果应及时记录在病历中,并告知患者。

第二条治疗方案1.医生应依据患者的诊断结果订立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向患者及其家属做出解释。

2.治疗方案应认真包含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病愈计划等内容,并针对不同情况供应相应的医疗建议。

3.医生应征得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方可进行手术治疗。

第三条医嘱执行1.医生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出具医嘱,护士应依照医嘱内容执行。

2.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认真核对患者身份信息,防止显现错误。

3.医生和护士间应保持有效的沟通,及时解决治疗过程中的问题。

第四章急救与转诊第一条急救流程1.对于病情紧急的患者,医院应快速启动急救流程,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2.医院应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和设备,并定期组织急救培训。

3.急救流程包含急救通知、急诊科抢救、急救措施执行、病情记录等环节。

第二条转诊程序1.对于需要进一步诊治的患者,医生应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并供应转诊建议。

2.转诊医生应依照指定的程序完成转诊手续和相关文件的填写。

3.转诊患者的病历和诊断资料应一并转交给接诊医院,以确保连续性治疗。

外出病人管理制度

外出病人管理制度

外出病人管理制度为规范和加强外出病人的管理,提高病人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需要外出治疗或就医的病人进行管理。

三、管理职责1. 医疗机构负责对外出病人的诊疗、护理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2. 医疗机构应建立外出病人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外出病人的统筹协调工作。

3. 医疗机构应设立外出病人管理部门,明确部门主管负责具体事务。

4. 科室医师应对本科室的外出病人负责,并及时报告病人情况。

5. 护理人员应根据病人病情及时进行护理,并配合医生的治疗。

6. 病人需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规定,配合医生和护士的治疗和护理。

四、外出病人的管理流程1. 申请外出:病人或其家属在医生的指导下填写外出治疗的申请表,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2. 审批:医疗机构的外出病人管理部门对病人的申请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即可外出治疗。

3. 安排交通:医疗机构协助病人安排交通工具,确保病人的安全出行。

4. 陪护:病人需有专人陪同,确保病人能够顺利到达目的地并得到及时照顾。

5. 治疗:病人到达目的地后,医生和护士进行治疗和护理,确保病人的康复。

6. 回访:治疗结束后医疗机构对病人进行回访,了解病人的康复情况,有问必答。

五、安全保障1. 交通安全:医疗机构负责安排安全的交通工具,确保病人的安全出行。

2. 陪护保障:病人需有专人陪同,确保病人能够得到及时的照顾和管理。

3. 治疗安全:医生和护士需严格按照治疗方案进行治疗,确保病人的安全和康复。

六、责任追究1. 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病人受伤或损失的,医疗机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于病人不遵守医疗机构规定,导致治疗效果不佳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

3. 对于医疗机构对病人有过错行为的,病人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对外出病人的管理具有约束力。

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但需经过相关程序的审批。

医务人员外出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管理制度
为确保医院各科室的医疗质量,保证医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对医务人员外出管理作如下规定:
1.凡工作日医疗性外出,须由医疗单位出具邀请书,向医务处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外出;休息日外出向医务处申报者,如遇疑难病例可向院方提出,院方予以帮助解决;未申报者,发生问题由本人负责。

2.医疗性外出原则上不携带医院的医疗器械,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医疗院长批准。

3.其他医疗单位邀请的会诊,由邀请单位出具盖好公章的会诊单,经医务处同意,由相关科室科主任安排人员前往(夜间急会诊由行政值班安排)。

4.外派医务人员的科室应合理安排好科室医疗力量,保证医疗安全,切实落实,并由副主任以上医生负责临床医疗工作。

5.主任医师外出需到医务处登记;副高职称以下人员(含副高)外出需经科主任审批,同意后报医务处认可备案方可外出。

6.去外地会诊应先由科主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长审批。

如违反以上条例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处理。

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职工医疗保险急诊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职工医疗保险急诊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职工医疗保险急诊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2007-12-19吉医保字[2007]85号各有关单位:为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管理,根据《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吉政办发[2001]53号)、《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吉医保管字[2006]2号),结合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特制定《吉林省省直职工医疗保险急诊就医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吉林省省直职工医疗保险急诊就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解决参保人员突发急症就医问题,规范急诊就医管理,根据《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吉政办发[2001]53号)和《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吉医保管字[2006]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规定参加省直职工医疗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并经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医保局)确认已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在职、退休人员。

第三条申办条件(一)参保人员因突发急症来不及赴定点医疗机构,在本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在急诊就医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急诊登记手续。

(二)退休人员临时外出,因突发急症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的,在急诊就医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急诊登记手续。

(三)在职职工因公出差、法定探亲假探亲期间,因突发急症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的,在急诊就医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急诊登记手续。

第四条申办程序申请办理急诊就医的人员填写《吉林省省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急诊备案表》,由参保人员本人、家属或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障卡、急诊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或入院记录等材料到省医保局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条就医管理经批准符合急诊条件的,由省医保局限定医疗费用金额及诊治时限。

超出限额或时限的,持转入医疗机构的诊疗方案、当前费用明细单办理增加限额、延长期限手续;未及时办理手续的,自医疗费达到限额或诊治时限到期时起,停止医疗保险待遇。

急诊病房患者流动与管理制度

急诊病房患者流动与管理制度

急诊病房患者流动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急诊病房患者流动管理概述第一条急诊病房患者流动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1.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急诊病房患者的流动管理,确保患者得到安全、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2.本制度的订立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卫生部门规章以及本医院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二条急诊病房患者流动管理的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急诊病房患者流动管理工作。

2.急诊病房患者的流动包含就诊登记、分诊、转科、出院、转院等环节。

第二章急诊患者就诊登记与分诊管理第三条就诊登记与分诊要求1.患者就诊时应前往急诊接待台进行登记,供应真实、准确的个人身份信息,并如实描述病情。

2.接待台人员应核实患者信息并依照规定流程进行登记与分诊。

第四条分诊流程1.分诊员应具备医学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沟通本领。

2.分诊员负责依据患者症状与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将患者调配到相应的急诊科室。

3.分诊员应记录患者姓名、年龄、性别、主诉、体温等关键信息,并将其准确告知接待台和相关科室。

第五条急诊患者处理流程1.急诊科室医务人员负责对已分诊的患者进行进一步的身体检查、试验室检验、影像学检查等必需的诊断工作。

2.依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及时布置抢救、治疗、手术或转诊等医疗措施。

第三章急诊患者转科与治疗第六条急诊患者转科管理1.急诊科室医生评估患者病情后,如需转入其他科室连续治疗,应填写转科申请单,并及时联系目标科室。

2.目标科室接收患者后,应进行再次评估,并依照治疗计划进行进一步处理。

第七条急诊患者治疗管理1.急诊科室医生应依据患者病情订立治疗方案,并进行必需的治疗措施。

2.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应在患者家属或患者本人的知情同意下,办理住院手续。

第四章急诊患者出院与转院第八条急诊患者出院管理1.急诊科室医生应依据病情评估确定患者是否可以出院。

2.医生应对患者的病情、治疗计划、注意事项进行认真说明,并出具出院小结。

第九条急诊患者转院管理1.对于需要转院的患者,应由急诊科室医生填写转院申请,并帮助患者与目标医院联系,供应相关病情资料。

急诊留观室病人外出检查陪送制度

急诊留观室病人外出检查陪送制度

急诊留观室病人外出检查陪送制度
1、对于急诊留观室病人不能自行完成检查者,急诊留观室根据病情派出医师或护士陪送。

2、检查医嘱下达后,责任护士负责整理好床单元(盖好被服,液体,微量泵。

吊杆等)。

3、上呼吸机的患者,带简易呼吸器,有气管插管者检查插管是否能与呼吸器衔接好;无插管者,要带加压面罩。

4、根据病情备好氧气瓶并询问医师是否要备急救用药。

5、陪送过程中,时刻注意病人病情变化,如需抢救时根据病人就地抢救或迅速返回监护室进行抢救,转运途中保证病人安全。

6、检查结束后回留观室,安置好病人,整理床单位,再做治疗护理。

医院员工就医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员工就医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就医行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保障员工就医权益,提高员工就医满意度,降低医院医疗成本,促进医院和谐发展。

第二章就医原则第四条员工就医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先选择医院内部医疗机构。

第五条员工就医应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形象。

第六条员工就医应遵循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

第三章就医流程第七条员工就医前,应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填写《医院员工就医申请表》。

第八条科室负责人对员工就医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就医条件后,签字同意。

第九条员工持《医院员工就医申请表》至医院内部医疗机构就诊。

第十条就医后,员工应将《医院员工就医申请表》交回所在科室负责人。

第四章就医费用第十一条员工就医费用按照医院内部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员工就医费用报销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医院设立员工就医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制度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员工就医监督小组定期对员工就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医院将员工就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员工就医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员工就医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保障员工就医权益,提高员工就医满意度,降低医院医疗成本,促进医院和谐发展。

二、就医原则第四条员工就医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先选择医院内部医疗机构。

第五条员工就医应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形象。

第六条员工就医应遵循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医疗活动管理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医疗活动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医疗活动管理制度
一、外出医疗活动的界定: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含:由他方赞助的各种学术会议、观摩、考察等)、外出进修学习、外出会诊、手术、讲学、医疗协作等各项活动。

学术会议另有管理规定,不在本管理制度范围之内。

二、医务人员未经医务科批准,不准私自外出会诊、更不准擅自用医院的医疗器械、处方、化验检查单等各种用品外出行医。

三、凡外单位邀请我院医务人员外出会诊、手术、医疗协作等各项活动尽量安排在周末,由邀请单位出具公函与医务科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外出进行医疗活动。

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电话联系,由医务科通知,科主任安排,事后到医务科办理有关手续。

四、节假日期间急症会诊由医院总值班或医疗值班安排,事后到医务科补办手续。

否则,均视为私自外出。

五、外出参加非主管部门组织的义诊及医疗卫生宣传等项活动,须经医务科及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六、参加由他方赞助的各项活动,应该严格按请假制度办理相关手续,报请有关科室及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

七、对私自外出行医者,如发生医疗纠纷或其他事件,后果一律由外出者本人负责。

同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经教育不改者,取消外出资格一年;情节严重者,经医院讨论批准后低聘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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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保障公司员工在发生意外、疾病或伤害等异常时,能得到及时救治,并享受到相应的医疗服务,以确保其生命安全。
2.范围
XM厂全体员工。
3.定义
员工发生意外、疾病或伤害等异常(以下简称:员工伤害),需要及时得到救治时,通过公司紧急应变小组值班员送外就医。
c)如员工伤害为工伤,理赔金额小于员工伤害所发生费用金额之差额由公司吸收。
5.5.4定点合作医院费用结算:依照《医疗合作协议》或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结算,紧急应变小组协助费用核算
5.5.5由陪护人员或受伤害员工部门人员协助受伤害员工办理出院手续,并保留员工就诊时所产生的票据凭证原件(如:医疗费用清单、发票、出院小结、医嘱单等),作为后续办理保险理赔或报销的凭据;必要时,ESH可提供相关协助。
谢谢支持与配合!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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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凭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七四医院:
兹有本公司职工________________先生(小姐)送贵院救治,烦请贵院按照我公司与贵院签订的医疗合作协议,合理地控制医疗费用。如因医疗需要产生的保险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同意支付该部分费用。
5.5定点合作医院员工住院费用的结算
5.5.1紧急应变值班员应持盖章之《就医凭证》,将受伤害或患病员工送至医疗合作定点医院就医,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通知定点医院确认,次日补上《就医凭证》,实行挂账治疗(不含门诊),免交医疗预押金,后续ESH依照《医疗合作协议》专人负责确认并由紧急应变小组进行结算。
5.5.2《就医凭证》盖章后由ESH扫描或复印保管,便于后续与医院核对销账;
5.3.4符合工伤规定者因特殊情况须长期或更专业护理的,请专业陪护机构护理;由ESH与MRO共同寻找陪护机构或人员,由MRO对其所产生费用进行议价、确认及签订陪护协议,员工住院期间依医疗需求享受相对应陪护的规格,陪护费用依协议价格支付;报销凭证依照5.2.8;
5.4紧急应变小组值班员应报告协调处理员工伤害事件的状况,并将案件进展状况向上级主管、人力资源处、员工伤害部门及ESH等相关部门报告,并追踪至结案为止。
5.3员工伤害住院之陪护:
5.3.1员工伤害住院之陪护,参照《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住院病历长期医嘱上载明“特级护理”的,护理人数按2人确定,载明“一级护理”的,护理人数按1人确定,护理期间按住院的期间;
5.3.2护理人员由家属护理,符合工伤规定者,护理人员每人每日护理费按不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21日后的50%计发,若无法开具发票,应有开支明细清单,由ESH、HR和受伤害发生部门签字确认后报销;不符合工伤规定者,家属不予支付护理费;
5.2.2由人力机构输送的员工发生伤害,由该机构自行处理(含支付后续的医疗及赔付相关费用);并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主管和当天紧急应变小组值班员报备。
5.2.3由人力机构输送的员工发生伤害,如需紧急医疗救助时,由HR督促人力机构(如派遣公司等)处理;若因特殊情况需紧急应变为其垫付费用时,可先向紧急应变小组借用紧急备用金,并开具借条凭证;HR负责督促派遣公司如期归还所借款项;
5.2.4公司员工发生工伤事件送外治疗时,原则上个人先行支付治疗费用,待治疗完毕后HR负责申报工伤保险;当个人无法支付时,其主管可向紧急应变申请使用应急款先行支付,责任部门需在次日向公司财务请款将所借应急款归还;借支紧急备用金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归还;派遣单位如逾期未归还,依照4.2.2处理;若定义为工伤,则由部门及时请款归还;若未定义为工伤则由部门督促员工归还;
4.2.3员工伤害费用请款单确认。
4.3环安卫部(ESH):
4.3.1医务室对员工伤害进行初步应急处理,如需进一步诊治,应报备“119”协助转院就诊;
4.3.2员工伤害事件发生后,ESH将开具责令整改通知单给责任部门,要求责任部门进行事件分析改善,ESH将验证措施实施状况;若无法提出合理的改善措施,则逐级呈报。
5.5.3员工办理工伤或意外保险赔付。
a)如员工伤害为非工伤,员工应先向公司支付自费的治疗费用后才可领取保险赔付费用。员工支付自费的治疗费用时,应凭ESH签字确认后的《就医凭证》及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向财务缴款。
b)如员工伤害为非工伤,且员工未办理手续直接离职的,造成费用无法报销的,由紧急应变小组起草报告会签HR、受伤害人员部门及财务,呈总经理核准后,凭报告及相关医疗费用的缴费凭证或收据予以冲账报销。
4.职责和权限
4.1紧急应变小组:
4.1.1主要负责公司员工伤害事件及后续的协调与处理工作,发布紧急应变的报告及后续追踪记录至结案为止;
4.1.2初步判断员工是否为工伤,如工伤则不应使用医保卡,以免对理赔金额造成影响(及时提示伤员、家属或其部门陪护人员);
4.1.3负责紧急备用金的统筹管理及借支管理等工作,申请紧急备用金人民币1万元备用,挂账于安全部负责人。
5.3.3若家属无法护理或未能及时赶到,则由公司员工陪护,具体陪护人员由受伤害发生单位派遣,如超工作时间则按加班费支付,膳食及住宿费用参照《大陆地区工厂员工出差管理办法》G05(含)以下的报销标准;如后续家属抵达陪护,则优先由家属陪护,接续时段之陪护费用规定参照5.3.2;若家属仍要求公司派员协助护理,参考5.3.1规定,符合工伤护理规定者继续派员协助护理,家属之护理费酌减(例如医嘱特级护理,则公司派一人护理,再给予家属一人之护理费;若为一级护理,公司已派一人护理,则家属不予支付护理费用),若不符合工伤护理规定者,家属抵达后公司护理人员撤回。
主 题:员工急诊送外就医管理办法
(行政管理性文件)
编制部门:SGA/ESH文件管制:
发布日期:保密等级:
更新层次:
起草者:日期:年 月 日
审查:日期:年月日
核准:日期:年月日
文 件 更 改 记 录
本程序文件根据实际需要作如下更改,已经相关部门会签并呈报核准,签核意见及变更具体内容,见附页《文件新建/更改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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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记账代号:
直系主管签字:
年 月 日
借款单
兹有 部门员工 卡号 ,
因工作时 ,
现急需借用医疗预备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直系主管签字:
年 月 日
就医凭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七四医院:
兹有本公司职工________________先生(小姐)送贵院救治,烦请贵院按照我公司与贵院签订的医疗合作协议,合理地控制医疗费用。如因医疗需要产生的保险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同意支付该部分费用。
4.5 财务处:
4.5.1主要负责费用审核,应急款不足时协助紧急应变小组紧急借支;
4.5.2依照签订的《医疗合作协议》转账于合作医院账户,或转账于紧急应变小组经办人由其进行缴款;
4.6MRO部门:主要负责与ESH共同寻找陪护机构及陪护人员,并对其产生的费用招标议价。
4.7 责任部门:依ESH开具的整改通知单,对意外或伤害事件进行详实分析,并提出预防改善措施及进度表。
5.2.5员工就诊费用先用紧急备用金进行支付,紧急备用金不足时,由紧急应变小组负责向财务借款,并于受伤害事件处理完毕后,依发票或其他凭证报销冲账;
5.2.6员工受伤害当日或次日,由如下相关人员陪同就医(其所在部门的主管、紧急应变小组当日值班员,必要时公司医务室医务人员陪同);
5.2.7发生伤害须住院者,就医次日须由HR、ESH及受伤害人员所属部门的主管等随带礼品或慰问金(标准300元),到医院进行关怀员工之慰问;费用由受伤害员工部门请款;如有发票凭原始发票报销,如无原始发票,则凭ESH、HR和受伤害发生部门签字确认后的收据或清单报销;
4.4 受伤害员工部门:
4.4.1负责员工伤害事件的报备及应急处理(及时报备119并送医务室)、陪同初次送医、工伤申报、保险理赔申报等工作。
4.4.2负责处理员工住院期间的医疗及相关费用的借支;
4.4.3负责在无家属情况下,派遣本部员工协助护理;
4.4.4负责与医院结算相应的医疗费用、病员陪护费用(有需要的情况下)及员工出院后的费用报销,及相关借支费用的清还。
5.5.6员工出院自行结账的,应向ESH提供医院费用发票复印件,由ESH统一向医院销账并取回《就医凭证》工 卡号 ,
因工作时 ,
现急需借用医疗预备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直系主管签字:
年 月 日
借款单
兹有 部门员工 卡号 ,
因工作时 ,
现急需借用医疗预备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5.1.3发生员工伤害事件,伤势较轻的送公司医务室包扎,伤势比较重的人员,需保护好现场,并由公司派车或定点合作医院派车或拨打120。
5.2员工医疗费用借支:
5.2.1本管理办法定义范围内员工伤害所产生的医疗及相关费用,由公司支付,紧急应变小组可运用紧急备用金支付相应费用;由伤害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打借条,后续及时清还备用金,或协助督促员工、员工家属清还;
4.2人力资源处:
4.2.1负责协调XM厂员工伤害事件、工伤认定理赔及意外保险等协调工作(支付前应先会签ESH),并陪同至相应外部机关(如派出所、医院等)协调处理;
4.2.2在本管理办法定义为派遣机构的实习生、派遣工等非公司正式员工发生异常事件需送外就医时,由HR督促派遣公司处理;若因特殊情况需紧急应变为其垫付费用时,HR负责督促派遣公司如期(三个工作日内)归还所借款项;若该紧急备用金逾期未归还,由HR从当月该劳务派遣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并立即归还紧急备用金;
5. 工作流程图
5.1员工伤害事件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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