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双证书制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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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等职业院校应如何实施双证书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是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资源开发的制度保障,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双证书”制度给职业教育的发展带来一些机遇与挑战,面对挑战何以应对,本文分析了高等职业院校如何实施“双证书”制度的一些措施和途径。
高等职业院校“双证书”制度实施措施及途径“双证书”教育是指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简称“双证书”)。
劳动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劳社部发[2002]21号中指出,高等职业院校必须把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放在突出的地位,促进学生技能的培养。
要依照国家职业标准及对学生就业有实际帮助的相关职业证书的要求,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把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之中,将证书课程考试大纲与专业教学大纲相衔接,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技能训练,使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顺利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
许多刚毕业的学生虽然有书本知识和高学历,但却缺乏实际工作技能和经验,而用人单位只招收有工作经验的应聘者,这就意味着大批学生毕业等于失业。
如果学生在校期间,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使自己具备实际岗位的任职能力,那么毕业后就业的机会就多。
一专多能,实施“双证书”制度已成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五年一轮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体系,在评估过程中要将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双证书”获取率与获取质量、职业素质养成、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顶岗实习落实情况,以及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下面就如何实施“双证书”制度谈五方面内容。
一、适时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教育部制订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逐步构建专业认证体系,与劳动、人事及相关行业部门密切合作,使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都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双证书”制度,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使有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取得“双证书”的人数达到80%以上。
学院关于推行“双证书”制度的规定

学院关于推行“双证书”制度的规定为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决定在我院实施“双证书”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双证书”即指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劳动者从事某项职业的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是现代人就业的通行证。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对技能人才的资格认证制度。
高等职业教育实行双证书制度,即高职院校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使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二、加强领导,分工协作,认真落实各系和有关处(室)及院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分工协作,切实做好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计划和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考核。
通过多方努力,把实施“双证书”制度工作具体落到实处。
三、以实施“双证书”制度为契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调整专业设置,使专业设置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
教务处要组织各系认真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把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之中。
各系要切实改进实践教学环节,不断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能力。
改革对学生的评价制度。
根据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社会所有的大中专及职业高中的毕业生,都必须具备‘双证',否则视为不合格的毕业生”的规定,“双证书”将成为评价学生培养水平高低的一项标准。
四、充分发挥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作用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为实施“双证书”制度的落实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各系要充分利用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这一平台,积极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
五、实施对象及要求(一)实施对象学院所有学生。
实施“双证书”制度暂行办法

实施“双证书”制度暂行办法高等职业教育推行“双证书”制度,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关于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教高[2009]3号)的精神,为实现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对接,提高毕业生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推行“双证书”制度,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从2014年7月起把考证工作统归教务处管理,为此制定本办法。
一、“双证书”制度的涵义“双证书”制度是学生在学校学习期满时,要获得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方允许毕业的制度。
即要求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前必须至少取得一种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二、实施“双证书”制度的基本要求(一)“双证书”明确写入人才培养方案,成为课程计划内容和教学质量管理任务;(二)实行考证工作目标管理,确保毕业生获证率达到100%,与专业对口的第一资格证书获证率达到90%o并以此为标准实行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三)各学院推行课证融合和以证代考;(四)规范考证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五)实行责、权、利统一原则,充分调动各学院积极性。
三、实施“双证书”工作的组织管理教务处和各学院分工负责考证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1.负责各学院考证报名;2.技能鉴定;3.过级率统计;4.证书发放;5.执行奖罚制度。
(二)各学院职责1.制订符合双证书制度的人才培养方案,将专业课程和教学同考证要求结合,推行课证融合和以证代考;2.宣传双证书制度,鼓励学生获取多种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3.动员并组织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报名和考试;4.以学院为主,校、院共同联络证书鉴定和发放机构,并以校为协议方同对方签订合作协议;5.多方面开拓获证途径,并确保证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6.学生考取第二证书(或更多)以自愿为主;7.杜绝考证工作中的非学校组织行为。
高职院校实行“双证书”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高职院校实行“双证书”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高职院校实行的“双证书”制度是落实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办学的重要举措。
在实行“双证制”的过程中,还存在缺乏统一管理、教育教学与“双证书”制度不相适应和用人单位执行“职业准入制”宽严不一等诸多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注重证书的普及与适用;提高证书的含金量与考证合格率;加强考证前的培训与专业教学;专兼结合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重视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制度建设。
关键词:高职教育;双证书制度;问题;对策高职院校实行“双证书”制度是落实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办学的重要举措。
客观分析实行“双证书”制度的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是使这项改革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
一、实行“双证书”制度中的主要问题1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较窄现行的职业资格证书大多数只适用于一般技能操作型岗位,而适合高职教育培养的从事技术、工艺、设计、管理、经营和服务等工作的技术技能型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较少。
2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不统一目前对职业资格证书仍采用归口管理的方式,还没有形成国家统一的管理系统。
大多数技能操作型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由劳动部门管理,一些国家部委、行业协会、垄断部门、教育培训机构等也开展了职业资格鉴定和培训工作,但各部门之间缺少联系,各自为政。
3各类证书良莠不齐,标准各异有些专业和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交叉和重复,“证出多门”,不同部门考核发放的同类证书标准不统一,部分发证部门的权威性较低,信誉较差。
4对职业院校实行“双证书”教育支持力度不够有关部门对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进行种种限制,对学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资质要求过高,对增设与高职专业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方面的控制过严,这些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5对执行“职业准入制”宽严不一在经济发达地区,一些技术含量高、效益好、规模大和管理规范的单位及有特殊岗位要求的单位,能比较严格执行“职业准入制”,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对此并不重视,有无职业资格证书对求职上岗几乎没有影响。
双证书制管理办法

双证书制管理办法一、总则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中职学校必须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学生要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即实施“双证书”制度,以提高毕业生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实现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对接。
为进一步完善双证书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对证书的要求1、职业资格与技能证书是指国家劳动准入制度规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行业的“特许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公认或国际通行的“职业技能证书”。
2、毕业生的职业资格与技能证书认定,以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设定为准。
非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证书,未经专业管理委员会认定,不得作为毕业的“双证书”。
3、毕业生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取得对应专业(职业群)主要职业的“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初、中级特许职业资格证书”或规定的“初、中级职业技能证书”。
4、专业尚无对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行业特许职业资格证书时,可参考社会公认、国际通行“职业技能证书”或本地省市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相应证书,作为“双证书”取证的依据。
5、各专业新增职业资格证书或新引进社会公认项目,需提前一学年上报,由实训科(培训中心)汇总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三、对获得证书的管理1、各专业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组织收集《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大纲》,将其纳入专业教学中。
2、实训科(培训中心)是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职能部门。
根据专业需求,开拓认证项目,组织考试报名、资格审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工作,进行职业资格与技能证书管理,负责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测试条件。
3、教务科审定“双证”资格,进行毕业证书管理。
四、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推行“双证书”制度的规定

推行“双证书”制度的规定2002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中,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
2004年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力争80%以上有职业资格证书领域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都能取得双证书,2006年这一比例要达到90%以上”。
按照教育部要求,对我校推行“双证书”制度特作出以下规定:一、实行“双证书”制度已经成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普遍做法。
使学生毕业时能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是高职院校教育宗旨和培养目标的具体化和现实化。
我校决定把“双证书”获取率作为衡量教育质量与效益的标志之一。
二、要求各专业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获得一种以上有效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三、实行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责任制并列入各学院业绩考核制度,要求学生毕业时总体获证率达到9096以上。
四、为保证“双证书”制度实施,教务处以及相关部门须协同工作,推动“课证融合”和“以证代考”教学改革计划的落实。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将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纳入课程构成板块和学分制度。
要明确有效职业资格证书与相关专业课程门类的关系以及获取证书的条件、方法,加强学生职业资格证考试辅导工作。
五、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包括性质和获取途径有效性两个方面:凡按照我校人才培养目标获取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是有效的;凡参加校内外职业技能考核鉴定部门考试、参加各种职业技能竞赛等途径获得的有合法颁证资格的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是有效的。
有效职业资格证书都是取得毕业资格的条件。
六、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并通过“课证融合”教学与培训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计算学分。
七、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是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负责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的部门。
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登记备案、考前培训、证书颁发等工作。
双证书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
“双证书”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国家大力实施劳动准入制度的过程中,职业资格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是劳动者在技术性工种和岗位就业的通行证。
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是对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基本要求。
《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的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中推行“双证书”制度既是实施劳动准入制度、促进学生就业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和《劳动法》的重要措施。
为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做好双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现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实施对象按照国家对招用技术工种(职业)从业人员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我校从201级学生开始(包括中专生、三年制技校生、高职生)推行“双证书”制度,规定学生在领取毕业证书前必须取得一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具体规定见附件。
二、考核的组织技能考核鉴定工作由我校职业技能鉴定站总负责。
报名、考场安排、考试实施等具体工作由实训中心负责组织,各有关系部积极配合进行。
我校每年5月和11月集中组织两次,规定一年级学生不能参加。
三、考核标准与考核内容1、考核标准: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技术等级考核包括技术应知(理论考试)和应会(实际操作)考核两项。
应知考核内容包括技术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安全知识,考核方式以笔试为主。
应会考核则考操作技能。
应知应会均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合格。
四、发证凡是批准参加职业资格证考核的考生经应知、应会两项考核合格者,由省劳动厅发给国家劳动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
五、“双证书”的管理办法每次技能考核鉴定结束后,由实训中心将考核合格的学生名单以班为单位缴学籍管理部门,学籍管理人员对每位学生的详细考核结果做好登记。
若学生单独参加社会考试或竞赛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每学期开学初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持证书原件到学籍管理部门登记。
学生“双证书”管理规定
学生“双证书”管理规定推行“双证书”制度是提高毕业生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实现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对接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完善双证书制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双证书”制度的含义1.1“双证书”制度是指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制度。
1.2“双证书”是指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 组织管理2.1教务科是学籍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毕业生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取进行审核,未获得本专业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学生不予发放毕业证书,将双证书获取情况与学籍管理挂钩。
2.2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站)负责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审核、组织报名、鉴定考试、检查评估双证书获取率等。
2.3教务科在组织申报专业、专业建设、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贯彻执行“双证书”原则,将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教学实施全过程。
2.4教务科在组织制定教学大纲、选编教材、课程指导书时,将职业资格证书内容纳入教学内容之中。
2.5学生毕业前未获得本专业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允许其在毕业后半年内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达到要求后补发毕业证书。
2.6各专业的资格证书的考取,必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专业资格证书更改,需报教务科审核,经教务副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2.7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站)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对各专业职业资格证获取情况进行统计、审查,报教务科登记备案。
在此以后,获得资格证书的及时到教务科登记备案,否则,按未获得处理。
2.8学校应加大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培养投入,建设一支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和专业理论,并具有较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队伍。
2.9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高职院校“双证书”制度分析
高职院校“双证书”制度分析【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高职院校的“双证书”制度,首先介绍了该制度的概述,包括其定义和背景。
接着分析了“双证书”制度的实施意义,探讨了如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就业能力的增强。
然后详细讨论了“双证书”制度的实施方式,包括教学模式的改革和实践环节的深化。
文章还分析了“双证书”制度所带来的问题与挑战,如如何平衡理论与实践、如何保证证书质量等。
最后展望了“双证书”制度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可能的发展方向和建议。
通过对“双证书”制度的全面分析,可以更好地了解该制度的作用和影响,为高职院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高职院校,双证书制度,实施意义,实施方式,问题与挑战,未来发展。
1. 引言1.1 引言高职院校“双证书”制度是指对高职学生在毕业时颁发学校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职业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
这一制度的出现,旨在提高高职教育的质量和就业竞争力,让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高职院校毕业生的需求越来越高。
传统的高职教育模式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因此高职院校“双证书”制度的出现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实践,使其获得更全面的知识和技能,更好地适应职业发展的需要。
本文将从高职院校“双证书”制度的概述、实施意义、实施方式、带来的问题与挑战以及未来发展等方面进行分析,旨在深入探讨这一制度的特点和影响,为高职院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参考。
2. 正文2.1 高职院校“双证书”制度概述高职院校“双证书”制度是指学生在完成学业后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和行业认证证书。
这一制度旨在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专业素质,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和产业发展。
高职院校“双证书”制度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选择和就业机会。
学生可以在获得学历证书的通过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考试获得行业认证证书,从而拥有更多的技能和知识,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这一制度也促进了学校与企业的合作。
课题研究论文:高职院校“双证书”制度分析
职业教育论文高职院校“双证书”制度分析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制订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大力开发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认真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使城乡新增劳动力上岗前都能受到必需的职业训练,在全社会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一、双证书制度是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形势下应运而生的一种新的制度设计,是对传统高职教育的规范和调整(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保证从业者素质的重要举措,是保证职业标准化和产品标准化的基础条件。
《劳动法》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就业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缺乏法律保障就必然会引起混乱。
因此,我们应该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性,保证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严肃性。
(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内部制度保证。
确保职业院校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达到相应的职业资格标准,就要改革传统的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按照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确定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
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可以解决和扭转基础理论课比重过大、职业特色不鲜明的问题。
二、高等职业教育实行双证书制度,即高等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应取得学历和技术等级或职业资格两种证书的制度。
这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特性和社会的需要(一)实行双证书制度是国家教育法规的要求几年来国家在许多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中提出了实行双证书制度的要求。
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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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双证书制度管理办法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双证书”制度管理办法
教…2009?20号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司[2006]16号)文件精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我院要求学生在取得“毕业证”的同时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证书”~即“双证书”。
为进一步规范“双证书”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职业资格证书~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证书~是指国家职业标准所颁布的职业种类以外的~由其他社会公认或国际通行的部门或机构组织的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合格者所取得的相应证书。
二、各专业,职业岗位群,按照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设定专业,职业岗位群,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以及取得证书后可获得的学分。
证书等级应为中级或中级以上。
三、由于专业性质或行业特色~一些专业还没有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行业特许职业资格证书时~可参考相近或相关工种或考虑参加行业类或社会公认度较高“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证书”做为“双证书”取证的要求。
但必须经专业指导委员会认定~才可纳入专业《才培养方案》~作为毕业的“双证书”依据~并给予相应学分。
四、各专业,职业岗位群,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时~应将《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环节中。
即将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大纲的要求与专业教
学紧密结合。
并依据“职业技能鉴定大纲”要求~开展专业建设~建立和完善教学条件~配备专业技能指导教师~设计训练项目~组织实训环节和考前辅导。
五、实行“双证制”管理中~各教学单位工作职能如下:
(一)教务处——在组织申报专业、专业建设、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贯彻执行“双证制”原则~将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证书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在组织制定教学大纲、选编教材、课程指导书时~将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内容纳入教学内容,在下达教学任务时~将考证的技能训练和考前强化训练纳入教学安排,将毕业证书发放与获取双证取得学分挂钩。
并加强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和考证目标管理。
(二)继续教育处——负责学院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管理~接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系部年度考证需求~组织学生进行技能鉴定报名考试以及考生资格的审定。
并进行职业资格与技能鉴定成绩和证书的管理。
(三)教学系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进程~组织各专业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选编教材、实训指导书~贯彻落实“双证书”制,根据实训中心安排~组织开展实训条件建设、实训指导师资培养,提出年度考证需求,根据教学安排~组织力量开展实训、实习教学和技能训练、考前培训,根据继续教育处安排~组织学生进行考证报名、参加技能训练和鉴定考试~进行成绩统计、分析和总结。
六、学生取得技术等级或职业资格证书后~必须交到所属系、
部进行认定。
各系、部根据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格证书签领登记表》或官方网站进行证书真伪查询~并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认定。
七、各系部指定专人作为教学班级的技术等级或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人员。
该人员必须掌握所在系部各班级的技术等级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情况。
在学生毕业前将各班级学生证书获取情况进行汇总后报继续教育处。
继续教育处对全院毕业班学生获取的证书进行审核无误后报教务处备案并作为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的条件之一。
八、教务处将获取技术等级或职业资格证书做为一门学生的必修课~在教务系统中开放端口给各系部的证书管理人员录入学生考证情况。
已经获得证书并经各系部认定的学生~该门成绩填上“合格”。
九、各部门应通力配合~加强协调~切实落实《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职业技能训练和职业技能证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