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财产损失保险
财产保险

第一章财产保险概述1、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
2、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在某一时刻(事故、投保时)可用货币估算的经济价值。
3、按保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可将财产保险分为不足额保险、足额保险、超额保险。
4、按保险价值确定方式,可将财产保险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5、共同分摊海损时期可以称为财产保险的原始阶段。
6、海上保险和火灾保险先后出现,并存发展,是近代保险阶段。
7、工业保险与汽车保险是现代保险阶段。
8、财产保险的一般特征:业务性质补偿性、承保范围广泛性、经营内容复杂性、单个保险关系不等性。
名词解释1、财产保险:以财产及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补偿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保险。
2、保险价值:保险标的在某一时刻(事故时、投保时)可用货币估算的经济价值。
3、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保险。
4、定制保险:保险双方投保时约定保险价值,并据此确定保额,事故时以保额作为计算赔款的依据,而不再对标的重新估价。
5、不定值保险:保险双方签订保险合同时,不在保单上载明保险价值,只是订明保额,作为赔款最高限额,事故时,在估算保险价值并作为赔款的依据。
简答题:1、简述财产保险的基本特征。
①业务性质具有补偿性。
②承包范围具有广泛性。
③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
④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等性。
2、简述财产保险的作用。
(1)微观经济作用:①对家庭和个人解除后顾之忧,保障生活安定。
②对企业保障企业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发展。
(2)宏观经济作用:①促进社会生产的顺利进行。
②促进社会稳定。
③促进科技进步。
④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防灾减灾的意识,保障社会财富的安定。
⑤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交往。
4、试比较财产保险与政府救灾共同点:为遭灾的社会成员提供经济上的补偿。
区别:第二章财产保险合同1、保险凭证是简化了的保单,又称小保单。
2、批单(批贴)通常用于对已经印制好的保险单的内容作部分修改,或对已经生效的保险单的某些项目进行变更。
8.第七章 保险法 《商法学》 马工程

第二节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 二、保险利益原则 三、损失补偿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
第二节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概说
保险法上的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 和履行过程中,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 恪守合同的约定。
(二)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第四节 保险业法
一、保险业法概述 二、保险业组织 三、保险辅助人 四、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第四节 保险业法
一、保险业法概述 保险业法可以指代保险行业也即以经营保险为业的组织体法律规范,还可
以指代保险业组织规范之外的保险行业的经营规则以及保险业监管规范等。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我国保险业贯彻“专营原则”与“分业经营”原则。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对境内的保险活动实行“限投原则”,即中国境
2.从数学和统计学角度,精算和大数法则构成保险的数理基础。保险既 是风险转移的方式,也是风险分散的方式。
二、保险法的概念和地位
1.保险法的概念
我国保险法是调整保险合同关系、保险组织(保险业)关系、保险监管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我国的保险立法
从学科划分的意义上看,保险法属于商法,属于民商法的特别法。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编写教材
商法学
范健主编
第七章 保险法
第一节 保险法概述 第二节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保险合同 第四节 保险业法
本章要点
1.掌握保险的概念和特征,体会保险法规范的特殊性,学习 保险法律关系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理解保险法三大基本原则的内容,体会不同类型保险背后 法律的不同价值取向。 3.掌握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以及保险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条 件。把握保险合同在履行中的相关具体制度。
个人理财第七章保险规划

(二)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保险 人对因保险事故的发生导致的财产损失给予补偿的一 种保险。财产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财产保 险是指人身保险之外的一切保险业务的统称,包括财 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而狭义的财产保 险仅指各种财产损失保险,是指以有形的财产物资及 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运 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 险、农业保险等。
非保险转移是指为了减少风险单位的损失频率和损失幅度 ,将损失的法律责任借助合同或协议方式转移给除保险合 同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的方法。 保险转移是指个人或家庭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将其面临的 财产风险、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等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 公司则在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补偿或给付责任。
三、风险管理与保险
三、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 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经济上 的利害关系。 保险利益原则可以表述为: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投保人 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或者保险 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 ,保险合同随之失效(人身保险合同除外)。保险标的发生保 险责任事故,只有对该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索赔资格 ,但是所得到的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不得超过其保险利益额度 ,不得因保险而获得额外利益。
后者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 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标的的所有权。
(六)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 时,各保险人应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分配赔偿责任,使被保险 人既能得到充分的补偿,又不会使补偿超过实际损失而获得额 外的利益。重复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同一保险标的及同一 可保利益;同一保险期;同一保险危险;与数个保险人订立数 个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价值。 比例责任分摊方式 限额责任分摊方式 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中级经济师-保险专业笔记(第7章)

第七章工程保险第一节工程保险的基本特征及类型知识点一:工程保险概念与特征✧工程保险是指以各种工程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的保险。
一般而言,传统的工程保险仅指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及船舶工程项目的保险,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许多科技工程活动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又逐渐形成了科技工程保险。
知识点二:工程保险的类型✧按照保险市场上的承保惯例,工程保险一般分为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船舶工程保险和科技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是以主体为土木建筑的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工程在整个建筑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安装工程保险:是以各种大型机器设备的安装工程项目在整个建筑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第二节建筑工程保险知识点一:建筑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
在财产保险经营中,建筑保险工程适用于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水库、桥梁、码头、娱乐场、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的建筑。
这些工程在建筑过程中的各种意外风险,均可通过投保建筑工程保险而得到保险保障。
✧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分为以下几类:工程所有人: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工程承包人:负责承建该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分为主承保人和分承包人。
技术顾问:由工程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代表监督工程合同执行的单位和个人。
其他关系方:如贷款银行或债权人等。
当存在多个被保险人时,一般由一方出面投保,并负责支付保费,申报保险期间风险变动情况,提出原始索赔等。
✧在实务中,由于建筑工程的承保方式不同,所以其投保人也各异,一般有以下4种情况:知识点二: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标的和保险金额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标的范围很广,但概括起来可分为物质财产本身和第三者责任两类。
为了方便确定保险金额,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单明细表中列出的保险项目通常包括物质损失、特种风险赔偿、第三者责任3个部分。
财产保险法知识

商法学
第四节 人身保险
商法学
一、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二)人身保险的分类
二、几种主要的人身保险
(一)人寿保险
(二)健康保险
(三)意外伤害保险
商法学
第五节 保 险 业
一、保险公司 (一)保险公司的概念及设立 (二)保险公司的变更、解散、撤销、破产及其清 算 (三)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则
(2)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它是指合同中约定的事项, 即体现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发生变 化
(3)保险合同效力的变更,它包括合同的解除和中止 两个方面的内容。
㈡、保险合同的终止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因法律规定的 原因出现,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 约定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之消灭 导致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两种 : 其一,行使终止权之终止 其二,保险合同的自然终止
追求至善凭技术开拓市场,凭管理增 创效益 ,凭服 务树立 形象。2 020年1 1月11 日星期 三下午1 2时45 分16秒1 2:45:16 20.11.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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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灾及相关危险如爆炸、雷击 2.自然灾害 3.意外事故 4.合理必要的施救、抢救费用
商法学
㈡、运输保险
Ⅰ、运输货物保险 1.运输货物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2.运输货物保险的分类与险别 3.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4.运输货物保险的赔偿处理
商法学
Ⅱ、运输工具保险
1.运输工具保险的概念及分类 2.机动车辆保险 3.船舶保险 4.飞机保险
商法学
㈡、保险人义务
1.条款说明义务 2.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3.保密的义务
保险学课件第7章

二、利润损失险
利润损失险(loss of profit insurance)是用以 承保传统的火灾保险中不予负责的间接损失, 即当保险财产遭受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致
使企业停工、停产、营业中断所致的利润损失
和仍须开支的必要费用。
• 利润损失险是传统火灾保险的一种附加险。 • 以火灾保险为基础,承保的风险与火灾保险的 承保风险相一致。 • 投保人只有在投保了火灾保险的前提下,才能 投保利润损失险。
案例
1997年10月20日,某玩具厂一车间的临时仓库 突然起火,烧毁一些设备及产品。工厂立即向保险公 司报了案。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及公安消防人员通过 仔细勘察,初步估计大火引起的直接损失达3万元以 上,而火灾的原因却颇有可疑,于是就深入进行调查。 经过一番艰苦细致的调查,终于查出这是一起纵火骗 保案。原来,该车间的车间主任王某疏于管理,导致 生产质量大滑坡,几个月间生产出几百只次品。他知 道这样下去,不仅直接影响到其工作业绩,还会被厂 里重罚。于是,就唆使两个工人制造了这起火灾,期 望通过一把火把所有的次品全部烧毁,这样,既可以 掩盖自己的失职,又可以通过保险赔偿把次品造成的 损失挽回。经审讯,王某对此供认不讳。那么,保险 公司是否应该理赔?
(三)经济风险 是指在经济领域中各种导致企业经营遭受 损失的风险。
三、企业财产损失导致的损失后果
直接损失
• 直接损失是由风险事故直接引起的物体价值 的降低或损失。
间接损失
• 间接损失是直接损失的后果,包括遭受灾害 事故后导致的正常利润损失、固定费用和额 外费用支出等。
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 火灾保险 • 利润损失险
一切险
• 一切险除包括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 责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 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 具体来说,一切险除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 还包括11种普通附加险的责任。 • 特别适用于一些粮油食品、纺织纤维类商 品以及新的机器设备等保险标的的投保。
第七章保险法精品课件

要求:
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 通知各保险人 。
赔偿:按比例
四、保险事故的处理
施救措施
申请赔偿
部分损失
残余价值
代位请求赔偿
请求赔偿的除斥期间:
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 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 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六节 人身保险
一、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
多种原因间断发生
1.多种原因同时发生
如果多种原因都属于保险事故:
如果多种原因既有保险事故,又有
非保险事故: 保险事故+非保险事故 保险事故+除外事故
案例1:
一艘船投保了定期保险,在保险期
内的一次航行中受损,保险公司因 为该船存在设计缺陷不适航,拒绝 赔付。法院认定损失由不适航和恶 劣天气共同造成,近因有两个。恶 劣天气是承保风险,设计缺陷造成 的不适航在被保险人非明知的情况 下不是定期保单的除外风险。
第一百二十六条 保险经纪人 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 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 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第四节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主体 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保险合同的条款 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索赔和理赔 保险欺诈及法律后果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三)最大诚信原则
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 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 原则。”
(四)损害赔偿原则
“任何人不能通过损失而获取利益”
重复保险
(五)保险代位原则
保险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 保险人按照约定赔付了被保险人的 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之后, 取代被 保险人的地位, 行使被保险人所拥 有的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救济。
6财产保险

案例二:
某公司向本市一家印刷厂租借了一间100多平方米的厂房做生产 车间,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为一年,若有一方违约,则 违约方将支付违约金。同年3月6日,该公司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 了财产保险综合险,期限为一年。当年该公司因订单不断,欲向 印刷厂续租厂房一年,遭到拒绝,因此该公司只好边维持生产边 准备搬迁。次年1月2日至18日间,印刷厂多次与该公司交涉,催 促其尽快搬走,而该公司经理多次向印刷厂解释,并表示愿意支 付违约金。最后,印刷厂法人代表只得要求该公司最迟在2月10 日前交还厂房,否则将向有关部门起诉。2月3日,该公司职员不 慎将洒在地上的煤油引燃起火,造成厂房内设备损失215000元, 厂房屋顶烧塌,需修理费53000元,该公司于是向保险人索赔。 分析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
2.财产损失保险的业务体系 ---各种火灾保险 ---各种运输保险 ---各种工程保险
5
(三)其他商业性财产保险
国内信用保险;保证保险;超过政策规定的标的、危险及利
益。
短期性的人身意外保险
7
三
财产保险的特征
(一)保险标的为各种财产物资及有关责任
(二)保险业务的性质是组织经济补偿 (三)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
第6章
商业保险之一--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概述 火灾保险 运输保险 责任保险
1
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
财产保险的概念 财产保险的业务体系 财产保险的特征
2
一
财产保险的概念
(一)概念的界定:
广义财产险与狭义财产险 有形财产险与无形财产险 不同的称谓及其与中国财产保险之区别
3
二
财产保险的业务体系
1.定义: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 车辆时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第三者的损害索赔危险的一种 保险。 2.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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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综合险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 将基本保险责任中的自然灾害的范围进行了扩展。 (三)一切险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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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赔偿处理
(一)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和综合险的赔偿处理 先确定保险价值,在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
承担赔偿责任。 1 、全部损失 当保险金额≥保险价值,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 当保险金额< 保险价值,按保险金额赔付
17
1、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与赔款计算 ? (1)保险金额的确定:按账面原值、重置重建价值或
实际价值确定。 ? (2)赔款计算:比较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一般采用
重置重建价值),是足额保险按实际损失赔偿,不足额 保险按比例赔偿。
2、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与赔款计算 ? (1)保险金额的确定:按照流动资产最近12 个月的平
? 特别费用 :运输工具在海上遭遇海难后,在中途港货避难港卸 货存包、重装及续运货物产生的费用。
? 额外费用 :为了证明损失索赔的成立而支付的费用,如检验费 用、查勘费用、海损理算师费等。
8
3 、间接损失 由财产的直接损失引起的后续损失。
大多数财产保险不保障间接损失,只是在某些特 殊的财产保险中才专门承保。
或意外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使航行中的船、货、运费收入
或其他有关财产的共同安全受到威胁。未了解除共同危险,
维护各方的共同利益或使航程继续完成,船方有意识地合理
地采取抢救措施所直接造成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的额外费
用。如果发生共同海损损失,按照海商法的规定,遭受损失
的一方应与其他有关利益方一起承担比例分摊责任,称为共
二、财产损失保险
《保险法》92 条第一款: ? 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
等保险业务。
? 财产损失保险是以各种有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 的的财产保险。
? 财产损失保险的保险标的必须是以物质形式存在、可以 用货币价值衡量的财产。
? 财产损失保险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工程 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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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一)保险性质 ? 兼有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双重性质 ? 保险人用被保险人所缴纳的保险储金的利息收入作为保险
费,在保险期满时将所交纳的保险储金全部如数返还保险 人的一种保险。
(二)保险储金的交付与退还
? 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按保险金额每千元计算,投保时一 次缴清。
? 保险储金的性质是储蓄性的,在保险期满时,不论被保险
? 协议全损 :保险标的遭受的既不是实际全损,又没有达
到推定全损的要求,但基于维持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 良好的业务等因素的考虑,双方一致认为,如以全损为 基础进行赔偿,更有利于对保险合同规定的理解,有利 于保险业务的开展。
? 可划分部分的全损 :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将标的
划分为尽可能小的部分,这样,每一部分发生全部损失 概率就会增大,损失的赔偿处理有利于被保险人。
设备前述列的保险责任遭受损害,引起停电、停水、停气 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等。 ? 合理的施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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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外责任 ? 绝对除外责任:战争等 ? 地震、暴雨、洪水、台风等 ? 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 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 ? 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均余额或最近账目余额确定。 ? (2)赔款计算:比较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一般采用
出险时帐面余额),是足额保险按实际损失赔偿,是不 足额保险按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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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
(一)基本险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1、保险责任 ? 列明的自然灾害。如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
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冰凌、泥石流等。 ? 列明的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 ? 特别损失承担责任。如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
人在保险期间有无获得保险赔偿,也不论保险合同在保险
期满前是否终止,保险人均退还全部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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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逾期不取的保险储金不计息。
(三)赔偿处理
? 在保险期限任一保险年度,如果累计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 额的,当年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下一保险年度开始时自 动恢复原保险责任。
? 张向保险公司索赔,是否合理?
? 为什么家庭财产保险通常要限定被保险人投保财 产的坐落地点?
一、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
? 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
? 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 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 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7.2 企业财产保险
火灾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保 险)及其特征
? 是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为保险标 的,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财产遭受保险事故损失的经济赔偿 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
? 特点 ? 保险标的只能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下 ? 所承保财产的地址不得随意变动 ? 保险危险十分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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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保险的费率
? 火灾保险的费率通常以 每千元保额 为计算单位
? 保险费率的确定因素
? 建筑结构及建筑等级 ? 占用性质 ? 承保风险的种类及多寡 ? 地理位置 ? 投保人的防灾设备及防灾措施
§7.3 家庭财产保险
? 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民为保险对象的一种火灾保险。 ? 其面向城乡居民家庭并以其住宅及存放在固定场所的物质财
财产。包括:
? 不属于一般性生产资料或商品的财产,如土地、矿藏、矿井、 森林、水产资源及未经收割和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 缺乏评估价值依据或很难鉴定其价值的财产,如货币、票证、 文件、账册、图表等。
? 与政府有关法律相抵触的财产。 ? 必然会发生危险的财产。 ? 应该投保其他险种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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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费率的厘定 ? 主要根据不同保险财产的种类、占用性质,按危险性
2 、部分损失 当保险金额≥保险价值,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 当保险金额< 保险价值,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
比例计算 22
(二)企业财产一切险赔偿处理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
状况 赔偿时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的关系同基本险。
3、不保财产
?
缺乏价值依据或难以鉴定价值的财产、与政府法令抵触的财 26
产、必然会发生危险的财产、可以由其他险种承保的财产。
(二)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 保险责任:保障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 除外责任 (三)保险额和保险期限 ? 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人家庭财产的实际情况自行估价确定 ? 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
2 、费用支出
? 施救费用 :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受雇人或受让人在保险标的 遭受保险事故时,负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失到最 低限度的责任,从而进行各种施救工作并支出费用。
? 救助费用 :指船舶或货物遭遇海上危险事故时,对于自愿救助 的第三者 的救助行为使船舶或货物有效地避免或减少损失所支 付的酬金。
(一)可保标的与不保标的 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各种财产物资,但也并非一
切财产物资均可以成为团体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保险 人的承保范围可以通过划分可保财产、特约可保财产和 不保财产来加以体现。
(1) 可保财产
凡是为被保险人自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 的财产,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以 及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 财产,而且是坐落、存放于保险单所载明地址的下列财 产,都属可保财产:
第七章 财产损失保险
包括七节: §7.1 财产损失保险概述 §7.2 企业财产保险 §7.3 家庭财产保险 §7.4 运输工具保险 §7.5 货物运输保险 §7.6 海上保险 §7.7 工程保险
§7.1 财产损失保险概述
一、财产保险的定义
? 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 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 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
解答
? 共同海损是指,为了避免损失的扩大,人为的造成一定的 损失。因此本案例中只要是为了灭火而导致的另外损失都 属于共同海损。
? 共同海损: 2500 箱货物因灌水灭火受到损失;拖船费;额 外增加的燃料费 单独海损:5000 箱货物被火烧毁;主机和部分甲板烧坏
? 共同海损由所有的货主按比例共同承担;单独海损只能由 该货主独自承担 。
(1)全部损失是指保险标的遭受全部损失,简称全损。 ? 全损可划分为: ? 实际全损: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
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 人所拥有。
? 推定全损:保险标的虽然尚未达到全部灭失状态,但是 完全灭失将是不可避免的,或者修复该标的或运送货物 到原定目的地所耗费用将到达或超过其实际价值。
未注明保险标的位置索赔案
? 张大强于2009 年3月1日将其所有的房屋和室内财 务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 5月8 日,张某因装修房屋把家具、衣物等物品搬到楼 外自家窗前让 10 岁的儿子张小强看管,张小强在 玩耍时将一瓶汽油打翻,因天气燥热,阳光经玻 璃聚焦引起大火,烧毁价值 10000 元的财物。
? 狭义:又称财产损失保险,指对被保险人的有形财 产损失履行赔偿责任。
? 广义:除了有形财产外,还包括运费、预期利润、 信用以及责任等无形财产。
二、财产保险的风险
? 财产保险中所保障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发 生的损失,分为财产损失、费用支出和间接损失。
1、财产损失:可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同海损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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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一条载货船从大连港出发驶往日本,在航行途中货船起火, 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命令采取紧急 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扑灭后,主机受损无法航行。船 长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大连修理,检修后重新将货物运往日 本。此次事故造成损失如下: (1)5000 箱货物被火烧毁。(2)2500 箱货物因灌水灭 火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船费。 (5)额外增加的燃料费。 问:上述损失哪些属共同海损?哪些属单独海损?为什 么?损失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