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住建局工作方案(共6篇)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流程的通知-青建管字[2019]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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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流程的通知正文:----------------------------------------------------------------------------------------------------------------------------------------------------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流程的通知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优化监督工作流程,实现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优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的重要意义建筑工程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生命,是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是提高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意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有效提升的重要手段。
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流程进行优化,是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的重要举措。
同时,也更有利于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开、规范高效的工程质量监督监管体系;更有利于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服务环境;更有利于全面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更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总体水平,打造在全省立标杆、在全国有影响的“青岛建造”品牌。
二、质量监督范围、工作方式(一)监督工作范围监督工作的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或监督人员履行监督职责的空间范围和时间跨度。
监督工作的空间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质监机构受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已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实施质量监督。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春市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春市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3.04•【字号】•【施行日期】2019.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春市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委)、各相关单位:为全面落实《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长发﹝2019﹞3号)精神,深化建筑业改革,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现将《长春市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3月4日长春市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长发﹝2019﹞3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坚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质量提升长效机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安排部署,为加快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深化“质量强市”战略,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全面提升我市工程质量水平,着力打造品质长春。
总体目标2020年前,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建筑工程节能效率不断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整体跃升,绿色建筑发展迅速,重大工程建设质量得到有效保障,我市城市建设竞争力显著增强。
重点工作任务(一)认真抓好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
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施工图审查备案管理工作,要求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施工图设计质量。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9.09.30•【字号】银住建发〔2019〕633号•【施行日期】2019.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银住建发〔2019〕633号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现将《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9月30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9]9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住建局职责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加大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持续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开展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二、主要目标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住建部门的有关事项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重点包括优化审批流程、合并审批事项、精简审批环节、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等改革事项。
通过改革,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事项进一步精简、时限进一步压缩、服务进一步提升,确保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三、组织领导成立陈进贤局长任组长、张德华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政策法规科、建筑管理科、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组织推进与统筹协调,研究重大问题,明确目标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住建局2019年重点工作承诺书模板

住建局2019年重点工作承诺书模板住建局2019年重点工作承诺书模板我代表县住建局就2019年重点工作作如下承诺:一、脱贫攻坚工作坚决打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脱贫攻坚硬仗,全力实施好农村危房改造、“四改一化一维”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全年圆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户,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县域城乡范围内全覆盖实施,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居住环境,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改观。
二、自身重点工作1.增比进位工作。
完成2019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亿元;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示范小城镇建设,年底城镇化率达到**%,力争达到**%,城镇化进程指数、示范小城镇建设发展综合指数在全省增比进位县域第三方阵甲类县分别实现保*争*,保*争*,两项指标在市内同类县保持第一。
2.城乡规划工作。
按照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新要求,强化城乡规划引领管控作用,开展县城新一轮总规修编工作。
全面推进乡村规划与村土地利用规划双规合一,实现乡村规划全覆盖。
3.棚户区改造工作。
全面完成2019年****户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任务。
扎实推进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加快建设**小区东片区回迁安置房屋主体工程,完成中寨口旧城改造一、二期工程,完成**北片区棚户区征收补偿工作,启动***片区、**南片区等区域棚户区改造工作;启动**、**、**等12个乡镇(街道)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到年底完成项目总工程量的**%。
4.城乡建设。
加快城东**文化旅游小镇建设,快速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完成县城供水二期工程建设,提升县城供水保障能力。
加快建设**、**、**等美丽乡村。
5.环保督察整治项目。
完成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漏液污水处理站建设;实施印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完成**、**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
6.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持续深入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完成2019年小康房建设任务。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02.19•【字号】鄂建文〔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19〕3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住建委(局)、房管局、城管委、园林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现将《全省住建系统“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省住建系统“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2月19日附件全省住建系统“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为促进《省住建厅关于构建全省住建领域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省住建厅关于服务建筑业民营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落地见效,切实营造良好的政商营商环境,推进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厅党组研究决定,2019年在全省住建系统开展“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
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服务企业提质”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作风建设,动员和组织全省住建系统机关和党员干部深入服务企业,扎扎实实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一)完善服务机制加强联系沟通。
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要建立领导定点联系服务企业制度,领导干部到联系的企业调研、现场办公每年不少于2次,每年召开服务企业专题办公会不少于1次。
各级住建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邀请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听取意见建议不少于2次。
加强政策宣传。
建立完善政策咨询制度,定期由住建领域有关职能部门向企业宣讲涉企政策,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对企业开展面对面政策咨询服务,现场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市住建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规划

市住建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规划一、2019年工作总结2019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加速推进项目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强化行业监管,全面深化各项改革,为推动全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我们突出抓了以下几件大事: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严格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通过举办学习班、组织爱国教育活动、开展专项调研、召开交流研讨会、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民主(组织)生活会等一系列举措,积极开展“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专项行动,牵头开展“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专项整治等,推动解决行业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
二是凝心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188户、完成率100.46%。
驻点推进太湖县、望江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危房安全。
继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加大行业扶贫力度。
提前1年完成城区10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开展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改造污水管网111.3公里,完成7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行动,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和群众合法利益。
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从240个工作日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比国家和省里要求120个工作日,缩短了16.7%。
积极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办结率均超过90%以上。
进一步巩固“政务服务+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成果。
出台房地产领域信用管理办法,住建领域信用体系不断完善。
制定局属经营性事业单位和国有建安企业改革改制总体预案,实行领导包保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改制工作。
四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持把住建系统行业治乱工作作为专项斗争的重点,从行业治乱深挖黑恶线索,从源头上杜绝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进一步规范住建系统市场秩序和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邯郸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19.12.12•【字号】•【施行日期】2019.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邯郸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局,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22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邯安传〔2019〕1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质函〔2019〕237号)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了《全市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邯郸市建设局2019年12月12日全市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22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邯安传〔2019〕1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质函〔2019〕237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整治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等突出问题,推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规范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9.03.01•【文号】建办质函〔2019〕140号•【施行日期】2019.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办质函〔2019〕14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城市管理委(局)、水务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委员会,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3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防控较大事故,有效减少事故总量,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1.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突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督促落实施工现场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责任。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注重精准执法,重点督办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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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住建局工作方案(共6篇)第一篇根据区关于开展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推进建设事业发展,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在工作中,正确把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力争做到将不稳定因素早预案、早发现、早解决,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评估原则和分类管理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评估工作实行风险评估的分类管理。
对涉及重大事项中,属我局进行行政许可的,将该事项风险的前置内容向相关单位告知,具体评估工作由相关单位操作;属我局进行行业指导的,由我局向相关单位提出风险点和风险预案建议,具体评估工作由相关单位操作;属我局进行主导实施的,根据需要,由我局制定评估方案、具体操作。
三、评估范围对与广大群众切身相关的利益和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风险评估,并建立局重大事项风险评估项目库,实行动态更新,项目库主要包括:(一)因重要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群众及单位的生活生产造成影响的事项。
(二)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权益维护的事项。
(三)关系到建设项目拆迁安置工作的事项。
(四)重要工程建设中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
(四)局党委、机关认为应该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事项。
四、评估内容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各类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五)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六)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五、评估流程1、制定评估方案。
责任科室在工作中根据具体情况,针对重大事项,结合分类管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广泛听取意见。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责任科室采取专家咨询、实地勘察、公示公告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对其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风险。
3、制定应对策略。
责任科室结合掌握的信息,进一步分析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点和难点,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事项进行分析预测,形成相关评估报告,并对事项提出建议,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
4、建立备案制度。
责任科室应在评估结束后将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送局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报告,审查决定事项实施措施,并报送区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跟踪评估反馈。
风险评估事项经分析评估付诸实施后,责任科室要跟踪听取相关群众意见反映,及时发现新风险隐患,跟进对策措施,确保评估事项顺利推进。
六、相关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风险评估工作的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局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风险评估日常工作处理。
2、遵守评估程序。
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建立工作制度。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评估措施的可操作性、评估结果的实效性,进一步明确实施重大事项风险评估的具体范围,制定评估办法,细化工作流程,有序推进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
4、严肃责任追究。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发生违规情形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科室责任。
第二篇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民生工程“回头看”工作要求,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效应,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结合区住建局局民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民生工程‘回头看’文件精神,对2007年至2014年度实施的省、市民生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排,认真查找工程实施以及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抓好落实。
二、活动内容此次开展我区民生工程工作“回头看”活动的主要内容是:检查2007年至2014年度实施的省民生工程工程类项目,对历年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补缺补差完善。
三、实施步骤此次开展民生工程工作“回头看”活动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部门自查。
根据本部门方案,组织各镇街园对本行政区域的民生工程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
第二阶段:接受复查。
做好迎接接受区民生办回头看活动复查的准备。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
通过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于8月15日前报区民生办。
第四阶段:积极迎检。
整理好软件资料,配合区民生办迎接市级检查。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领导小,具体负责“回头看”活动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各镇街园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抽调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具体工作,为“回头看”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切实落实责任。
各镇街园业务科室要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具体安排部署,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各单位要把民生工作“回头看”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履行职责。
(三)搞好督促检查,迎接检查。
区住建局会同镇街(园)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及时深入各镇街(园),定期或不定期对“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三篇一、指导思想全面学习贯彻书记、市长在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局党委以“围绕大局强服务、提升能力抓落实”为主题,通过大讨论,着力解决全局干部职工在为民服务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在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标准上下功夫,使广大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得到提升,思想作风更加纯正,工作热情更加高涨。
二、目标任务在全局开展“讲大局、强责任、提能力、抓落实”大讨论活动中,进一步锤炼干部、职工的作风和本领,为加快建设“魅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在讲大局上,自觉做到坚定信念、胸怀全局、高站位领悟、等高线对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从根本上整改广大干部职工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2、在强责任上,自觉做到履职尽责、尽心尽责,遇到困难不回避、关键时刻敢担当,充分履行好担负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3、在提能力上,自觉做到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增强学习力、创新力、执行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克服不思进取和“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错误认识;4、在抓落实上,自觉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弘扬“深、实、细、严、快”的优良作风,抓具体、抓细节,确保不折不扣地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参加范围全局干部职工,主要是局中层(包含)以上干部。
四、活动步骤活动时间从2014年2月8日开始,到3月7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学习动员,展开讨论阶段。
时间安排:2月8日—2月16日局党委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传达市委、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精神,部署动员局开展“讲大局、强责任、提能力、抓落实”大讨论活动计划方案。
从思想发动入手,讲清楚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讲清楚对活动的部署和要求,讲清楚具体安排和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认真抓好理论学习工作,充分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灵活运用多种形式,扩大学习效果。
以支部、科室为单位组织好人员的学习讨论活动,做到人人有发言,个个谈体会。
2、查摆问题,寻找差距阶段。
时间安排:2月17日—2月22日每位干部职工要按照实事求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结合本人存在的问题,按照活动目标任务,对照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全面总结分析在大局观念、群众观念、责任意识、能力素质、效能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特别是,要围绕支路网建设、小区整治、物业管理、质量安全、维权维稳等重点工作,针对干部、职工队伍中存在的能力不够、精神懈怠、激情递减、作风漂浮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查摆问题、找出差距、剖析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剖析材料。
3、整改提高,总结评议阶段。
时间安排:2月23日—3月7日各科室在个人查摆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系统地分析、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责任人、具体举措和时间期限,认真进行整改,3月5日前报局办公室。
局党委将对各支部、各科室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讲评,表彰好人好事。
五、活动要求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对照局活动计划方案,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发动好、领导好、组织好这次活动,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日程,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整个活动按时序、高质量地开展。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要突出党员干部这个主体,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搞好讨论剖析、整改落实。
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大讨论活动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力求在解放思想、强化责任、提升能力、狠抓落实、推动工作上有新突破,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活动的成效。
3、改建同步,务求实效。
各科室要根据活动要求,不折不扣抓落实。
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边学边改、边议边改、边整边改,在为民服务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对查摆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归类汇总,对共性的问题制定计划,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改善制度,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对个性的问题,要区别对待,分别帮助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四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开展建设系统质量安全“双示范”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通过制度约束,规范建设各方责任质量安全责任落实,狠抓企业质量、安全两个保障体系有效运行,强化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固本强基,继续提升区级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发生,减少和控制一般安全事故,房屋市政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城乡建委下达指标范围内;杜绝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质量事故发生,创建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三、主要工作内容:加强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监管,力争减少一般性事故的发生,避免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监管过程中,注重安全预警,坚持抓行为、重实体并举,不放过一丝安全隐患,不放过任何质量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