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
政法委的基本工作制度包括

政法委的基本工作制度一、概述政法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个重要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政法工作,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保证政法委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制定了一系列基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架构1. 主要职能部门•综合协调部:负责总体规划、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政法研究部:负责研究和分析相关政法问题,提供决策参考。
•治安管理部: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犯罪活动。
•法律监督部:负责监督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安全保卫部:负责国家机关和重要场所的安全防范。
•社会管理部:负责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工作流程政法委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工作计划。
每个职能部门根据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按照下述流程执行:•领导批示:相关领导对工作方案进行审阅、修改和批示。
•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开展具体工作。
•监督检查:通过定期会议、巡视和考核等方式,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总结评估:根据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评估工作成效。
三、职责和权力1. 综合协调部•负责起草和审核相关政策文件;•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组织召开重要会议和活动。
2. 政法研究部•研究分析国内外政法形势;•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参考;•开展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
3. 治安管理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区警务建设。
4. 法律监督部•监督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调查处理重大司法失职案件;•加强法官和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建设。
5. 安全保卫部•负责国家机关和重要场所的安全防范;•预防和打击恐怖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
6. 社会管理部•开展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工作原则1. 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法委工作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法治原则依法履行职责,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

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一、机构设置1.要合理配置机构职能。
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办公厅、部门、局和下设机构等,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机关内部的科学运行和协同工作。
2.要确立领导体制。
政法委机关应明确领导班子的组成和职责,明确各领导之间的协作关系,建立科学、民主的领导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准确和及时性。
3.要建立党组织体系。
政法委机关应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在机关内部建立党委、党组,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组织在政法工作中的核心作用。
二、内部管理1.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要建立科学、公正的人事选拔和考核制度,确保机关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与工作要求相匹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防止人事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的产生。
2.加强廉政建设。
政法委机关应建立健全廉政管理制度,加强廉政教育和培训,切实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确保机关内部的风清气正。
3.提升工作效率。
政法委机关要加强工作流程、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和工作质量的提升。
三、工作流程1.定期会议制度。
政法委机关应建立科学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部门会议和全体人员会议,及时传达决策和安排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和工作协调。
2.工作报告制度。
政法委机关应定期编制工作报告,对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全面总结,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文件管理制度。
政法委机关应建立科学、规范的文件管理制度,明确文件的起草、审批和发布流程,确保文件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四、制度建设1.加强党建工作。
政法委机关应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党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2.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政法委机关应建立健全机关民主管理制度,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职工议事会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参与机关管理的权利。
3.加强考核评估制度。
政法委机关应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评估制度,定期对机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成绩进行评判,激励先进、警示后进,推动机关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45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2008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
目前,此“意见”已在政法系统内下发,中央政法委正在抓紧制定实施改革意见的分工方案,改革实施工作正在积极稳妥推进。
这是2009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中央推出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在继续抓好2004年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事项的基础上,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进一步解决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顺利运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强可靠的司法保障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核心是调整司法职权配置,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促进司法独立。
主要改革内容包括政法经费保障、司法职权重新配置、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等方面。
一、建立政法系统财政保障机制,政法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保障长期以来,我国司法不独立的一个重要根源在于司法受制于当地政府,法院的经费及其法官工资、检察院的经费及其检察官工资等,都是由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解决,司法机关的“财权”由政府部门“把持”,使得司法难以“硬”起来,司法很容易受到来自当地政府的干扰,形成司法地方保护主义。
从财政负担上看,2006年全国检察系统的全部财政支出大约150亿元,法院系统大约200亿元,一共不到400亿元,加上基本建设费用和适当增加工资福利,总量仍在财政可承受范围之内。
本次司法体制改革将建立政法系统财政保障机制,以后法院、检察院的经费将由中央财政专项确定,建立分类保障政策和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解决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问题,从而开始打破司法经费由地方保障的格局,逐步化解司法的地方化难题。
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

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工作责任制度1、坚守工作岗位:全体工作人员要按照分工,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履行工作职责: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大胆开展,敢于负责,不得推诿;属于需要汇报、协调的问题,应及时报告。
3、实行层次管理:机关各项工作由书记负总责。
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各副书记分管具体工作;副书记、副主任及工作人员对书记和政法委负责。
4、科学民主决策: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应事先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会议讨论决定,必要时报县委审定。
5、加强协调配合:各科室要分工不分家,及时沟通,相互理解,协调配合,团结奋斗,发扬团队精神,形成合力。
6、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政治、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纪律、法律等方面的责任追究。
考勤及休假制度1、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严禁串岗闲聊、溜班脱岗、玩电脑游戏等。
要讲团结、讲文明、讲高效,共同促进机关文明和谐。
2、严格执行病(事)假制度。
病(事)假要按程序报批,副书记要向书记请假,科室副职和科员要向分管副书记请假;3天以上的,要上报书记同意;全年病(事)假超过7天以上的,原则上冲抵个人年休假时间;未经程序报批准假的,视无故旷工论处;无故旷工3天以上或不服从领导安排离岗3天以上的,取消年内评先资格;请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3、工作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拟年休假的,要在一个星期之前向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报书记同意后,才允许休假。
原则上一个科室不得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申请年休。
年休人要保持通信畅通,必要时,要根据安排返岗工作,休假时间顺延,或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另行安排休假。
值班制度1、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备勤制度,每周轮流由一名领导和一名干部值班,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当班之日的一切事务。
政法委机关值班制度

政法委机关值班制度政法委机关值班制度一、节假日或特别防护期,每天有一名领导和一名干部值班,由办公室公布值班名册。
二、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搞好值班交接,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三、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电话记录,接待好来访人员,及时处理好紧急事件。
四、值班人员必须管理好当日报刊、杂志、文件,及时处理好急件。
五、当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必须事先找人顶替,并报告值班领导,不得缺席。
政法委维稳值班制度2015-10-09 9:21 | #2楼为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信息畅通,处置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情况及来信、来访工作的记录。
遇有情况,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按领导指示及时处理。
二、值班、值宿人员不准带其他人员进入值班室,不准在值班室内搞娱乐等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三、因事、因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值班时,要事先向带班领导请假,并由带班领导安排调换,不能自行与其他干部进行调岗。
如出现空岗,责任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四、值班人员须认真做好交接-班登记,值班情况在当日未处理完的,须向接-班的值班人员交待清楚,接-班的同志必须按照交-班人员的交待继续完成,交接-班时间为早上8点整。
交接-班人员要双方签字生效。
五、值班人员要做好办公楼内所有的门锁、水、暖、电要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爱护值班室用品,搞好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
六、值班期间,做好上级通知记录,重要情况信息及时报告带班领导。
按时限和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不得贻误。
如发生突发性事件,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如超时限,要严肃追究责任。
七、如因值班人员撤离值班岗位或因带班领导处置不力,造成维稳信息情况漏记、漏报,未及时处理而酿成重大影响、后果严重的维稳事件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行政执法局值班值宿制度2015-10-09 19:44 | #3楼一、值班、值宿是每个单位职工应尽的义务,所有工作人员要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值宿制度,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脱岗、不空岗。
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

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司法机关的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司法机关是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机构,是维护法律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司法机关各级各部门负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责任。
第四条司法机关要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加强职务纪律管理,做到廉洁自律,公正司法。
第五条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办案,保守国家机密,秘密案件不得泄露。
第六条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知识,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执法规则和程序,依法公正办案。
第七条司法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维护机构形象,促进干警团结,营造和谐工作氛围。
第八条司法机关各级部门要依法保护和维护律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法治建设。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司法机关各级按照法定职责和机构设置,依法设立审判、检察和司法行政机构,实现权力分立、相互制衡。
第十条司法机关设立审判机构负责审判工作,设立检察机构负责检察工作,设立司法行政机构负责行政管理。
第十一条司法机关各级设立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周密高效的工作体系。
第十二条司法机关各级设立机构组织管理制度,明确机构设置、职能权限、工作流程等事项,加强领导和管理。
第十三条司法机关各级建立干警管理制度,健全人事制度、考核制度、激励机制等,激励广大职工积极工作。
第十四条司法机关各级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领导责任,加强领导干部班子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五条司法机关各级设立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监督审判、检察工作,促进公正司法、法治建设。
第十六条司法机关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队伍纪律,严惩腐败,做到廉洁自律,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
第十七条司法机关各级设立权责清单,明确职责权限,划分工作任务,厘清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
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

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一、引言政法委机关作为国家政法事务管理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任务。
为了保证政法委机关的正常运转和高效管理,建立健全的机关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围绕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展开论述,介绍其重要性、主要内容以及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二、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机关的正常运转和高效管理具有以下重要性:1. 提高工作效率:管理制度能够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责,规范工作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2. 统一协调: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能够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各个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实现统一行动。
3. 保证权力运行规范:管理制度能够明确权力运行的规范和限制,避免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公平公正的决策和执行。
4. 提升绩效评估:管理制度能够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估体系,激励机关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整体绩效水平。
三、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为了达到上述目标,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组织架构:明确机关内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
2. 工作流程:规定各项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3. 决策机制:建立决策机制,明确决策程序和决策权限,保证决策科学合理。
4. 资源管理:规定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方式,合理分配和利用机关的各类资源。
5. 绩效评估: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评估机关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激励积极性。
四、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在实施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
下面列举几个常见问题以及解决方法:1. 对制度的理解和贯彻问题:可能存在对制度内容的理解程度不一致或贯彻力度不够。
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全体机关人员对制度的理解和认同。
2. 制度与实际情况的不匹配问题:有时制度规定可能与实际情况相冲突或不适用。
政法委制度

洛宁县政法委思想大解放、发展大跨越学教活动工作制度制度目录1、学习制度2、党风廉政建设制度3、工作责任制度4、考勤制度5、会议制度6、公文及文书档案管理制度7、保密工作制度8、财务管理制度9、车辆管理制度10、印章管理制度11、思想政治工作制度12、信访文明接待制度13、机关办事公开制度14、值班制度15、机关接待制度16、党的组织生活制度17、政务公开制度18、党员评议制度19、支部生活会制度20、议事制度21、民主管理制度22、机关卫生制度23、政法委员会工作职责24、政法委正副书记职责25、综治办工作职责26、执法监督工作职责27、执法监督工作权限28、政法委办事公开规定29、政法委首问责任规定30、政法委服务承诺规定31、政法委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规定32、政法委行政效能投诉规定33、政法机关绩效考评规定学习制度1、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学习党章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法律知识,增强党性,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都应自觉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学习,要把学习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搞好述学、考学、评学。
3、学习的主要内容是: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党的建设理论;政治理论、经济、哲学等方面知识;本委发放的有关读物。
4、坚持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原则,除自学以外,每月安排两天时间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在月初和月底进行。
5、端正态度,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认真作好学习笔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如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
全年政治学习不得少于15天。
6、要遵守学习纪律,学习时间一般不会客、不接电话,不准做与学习无关的其它事情,不得随意离开会场,确遇上级领导以及基层有关部门的同志来接洽工作,须向主持人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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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
工作责任制度
1、坚守工作岗位:全体工作人员要按照分工,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履行工作职责: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大胆开展,敢于负责,不得推诿;属于需要汇报、协调的问题,应及时报告。
3、实行层次管理:机关各项工作由书记负总责。
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各副书记分管具体工作;副书记、副主任及工作人员对书记和政法委负责。
4、科学民主决策: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应事先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会议讨论决定,必要时报县委审定。
5、加强协调配合:各科室要分工不分家,及时沟通,相互理解,协调配合,团结奋斗,发扬团队精神,形成合力。
6、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政治、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纪律、法律等方面的责任追究。
考勤及休假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严禁串岗闲聊、溜班脱岗、玩电脑游戏等。
要讲团结、讲文明、讲高效,共同促进机关文明和谐。
2、严格执行病(事)假制度。
病(事)假要按程序报批,副书记要向书记请假,科室副职和科员要向分管副书记请假;3天以上的,要上报书记同意;全年病(事)假超过7天以上的,原则上冲抵个人年休假时间;
未经程序报批准假的,视无故旷工论处;无故旷工3天以上或不服从领导安排离岗3天以上的,取消年内评先资格;请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3、工作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拟年休假的,要在一个星期之前向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报书记同意后,才允许休假。
原则上一个科室不得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申请年休。
年休人要保持通信畅通,必要时,要根据安排返岗工作,休假时间顺延,或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另行安排休假。
值班制度
1、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备勤制度,每周轮流由一名领导和一名干部值班,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当班之日的一切事务。
2、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值班备勤由办公室安排并公布名册,每天有一名领导和一名干部值班。
3、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搞好值班交接,遇有重大情况或紧急任务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4、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电话记录,接待好来访人员,及时处理好紧急事件。
5、值班人员必须管理好当日报刊、杂志、文件,及时处理好急件。
6、当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要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由办公室或个人做好调班衔接工作,不得缺席。
7、值班备勤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做到不铺张浪费、不虚报浮夸、不假公济私,加强财务监督,严守财经纪律,管理使用好各项经费。
2、严格财经审批报销制度。
一切经费开支应有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经五笔会签后方可报销。
3、及时结清各种账务。
汽车维修、接待、购物、旅差等各项经费支出,事后应及时结帐、填报,一般每季结清一次,无特殊情况,过期一律不报。
4、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
5、严格来人接待和采购制度。
日常办公用品由会计统一购置,500元以上物品,必须由书记审批同意后,由会计统一购买。
大宗采购报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
来人接待统一由专人负责。
6、各科室需复印、打印的材料,经办人应及时在文印社结帐单上签字,否则不予结帐。
车辆管理制度
1、机关车辆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书记归口管理和安排,在县域内公务用车,应提前告知分管副书记;在县域外公务用车,应向书记请示。
2、机关车辆一般不外借,不派私人使用。
如因特殊情况使用的,须经书记批准。
3、司机驾车必须做到热情、周到,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不违章驾驶,不私自出车。
对车辆的修理与保养必须先申报,经批准后方可维修与保养。
4、司机要爱护车辆,勤清洗、勤维护,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保证行车安全,严禁公车私用。
司机实行坐班制度,无公务用车期间,人车一律在机关待命,无事项不得私自外出。
文电及印章管理制度
1、机关所有来文来电先由办公室统一收发登记,然后由办公室根据发文范围和内容,送分管副书记。
2、重要来文、来电,要先送书记阅示,然后再按阅文范围送阅,并迅速周转办理。
3、强化内部保密工作,认真管好密电、密件管理,确保不发生内部泄密问题。
4、机关文件的制作,要讲规范、讲程序,各类发文必须经领导签批后才可印发。
5、单位印章由办公室集中存入保密柜统一管理,用印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应做好用印登记,严禁滥用印、私自用印。
会议制度
1、各级党政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由办公室按单位具体分工通知参会者。
2、大型、综合或重要会议,要建立会议台帐,需要成立会务组的,由相关业务科室拟出会议方案和议程安排表,由分管副书记牵头成立会务组,统筹安排,分工合作。
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确保规范办会、精简办会、高效办会。
3、书记办公会:无特殊情况,每月召开一次书记办公会。
主要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全县政法、综治、维稳、执法监督工作、机
关工作及其他重大事项,由书记主持召开,所有副书记参加。
办公室负责作记录。
4、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拟定召开时间,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议主要是组织学习、传达有关会议精神、通报有关情况、总结和部署工作。
会议由主要领导主持,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并作好会议记录,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相关科室负责落实。
学习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党章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坚持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原则,除自学以外,每月安排两天时间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在月初和月底进行。
3、端正态度,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认真作好学习笔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如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
4、要遵守学习纪律,学习时间一般不会客、不接电话,不准做与学习无关的其它事情,不得随意离开会场,确遇上级领导以及基层有关部门的同志来接洽工作,须向主持人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5、每个干部职工要做好读书笔记,写好心得体会,年内要精读五篇以上必读书目,完成两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
6、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联系自己工作实际,认真写好个人学习总结和学习体会,全年每人所写的学习心得不得少于4篇。
考评制度
1、按业务工作、日常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人员考评。
2、坚持领导点评与机关干部测评相结合,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年终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议。
评议较好的,年终评为优秀档次,提高年终奖金发放标准,并推荐到上级有关表彰活动中进行表彰。
3、把考评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积极推荐提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