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GMP检查指南
无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

无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一、概述第一条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和原料药,包括无菌制剂和无菌原料药。
第二条本附录适用于无菌制剂生产全过程以及无菌原料药的灭菌和无菌生产过程。
二、检查要点(一)原则第三条无菌药品的生产须满足其质量和预定用途的要求,应当最大限度降低微生物、各种微粒和热原的污染。
生产人员的技能、所接受的培训及其工作态度是达到上述目标的关键因素,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严格按照精心设计并经验证的方法及规程进行,产品的无菌或其它质量特性绝不能只依赖于任何形式的最终处理或成品检验(包括无菌检查)。
第四条无菌药品按生产工艺可分为两类:采用最终灭菌工艺的为最终灭菌产品;部分或全部工序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为非最终灭菌产品。
第五条无菌药品生产的人员、设备和物料应通过气锁间进入洁净区,采用机械连续传输物料的,应当用正压气流保护并监测压差。
第六条物料准备、产品配制和灌装或分装等操作必须在洁净区内分区域(室)进行。
第七条应当根据产品特性、工艺和设备等因素,确定无菌药品生产用洁净区的级别。
每一步生产操作的环境都应当达到适当的动态洁净度标准,尽可能降低产品或所处理的物料被微粒或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提出无菌工艺的本质要求:最大限度地降低微生物、各种微粒和热原的污染,企业应以新修订GMP为基础,从人机料法环各方面考虑采用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确保风险的控制。
(二)洁净度级别及监测第八条洁净区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洁净度要求,包括达到“静态”和“动态”的标准。
—是否根据产品工艺要求采用适当洁净级别的洁净区。
具体诘净区级别要求参见第十三条。
—是否对洁净区级别进行了“静态”和“动态”条件下的确认,并定期进行再确认。
—是否有文件对洁净区级别确认进行规定,明确洁净区级别确认标准和频次。
·检查时需注意:—是否以文件形式对“静态”、“动态”条件进行界定,明确相应的设备运转情况及人员限制情况,必要时应按操作间的不同分别界定。
GMPInspection-药品GMP认证检查指南(2019年版)50页word文档

编者按:本资料是根据《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2008年版)与旧版《药品GMP认证检查指南》(通则和中药制剂)的相关内容,参考权威的培训资料精心整理而成,对于制药企业的药品GMP 认证或自检等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
当然,由于《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2008年版)刚实施不久,特别是对新增条款的理解需要一定的时间,难免有所欠缺,允许大家讨论的同时,敬请谅解。
——bill 于2008年4月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一、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共259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92项,一般项目167项。
二、药品GMP认证检查时,应根据申请认证的范围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并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
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统称为“缺陷项目”。
其中,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一般缺陷”。
四、缺陷项目如果在申请认证的各剂型或产品中均存在,应按剂型或产品分别计算。
五、在检查过程中,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严重缺陷处理。
检查组应调查取证并详细记录。
六、结果评定(一)未发现严重缺陷,且一般缺陷≤20%,能够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提供缺陷整改报告及整改计划,方可通过药品GMP认证。
(二)严重缺陷或一般缺陷>20%的,不予通过药品GMP认证。
药品GMP认证检查指南(2008年版)一、机构与人员【检查核心】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对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受控至关重要;适当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是保证药品质量的关键因素;人员的职责必须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培训是实施药品GMP的重要环节。
等内容,并有负责培训的职能部门/人员。
1.1组织机构图中是否能体现企业各部门的设置、隶属关系、职责范围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其中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分别独立设置。
1.2组织机构图中是否体现质量管理部门受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药品消费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反省指南〔第二局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编写第一百四十一条采用新的消费处方或消费工艺前,应当验证其惯例消费的适用性。
消费工艺在运用规则的原辅料和设备条件下,应当可以一直消费出契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条款解读此条款明白了在新的消费处方或消费工艺运用前,应首先对其停止验证能否适用于惯例消费。
同时明白消费工艺验证的前提是运用规则的原辅料和设备条件确定,其目的是消费出契合预定用途药品消费质量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反省要点1.采用新的消费处方或消费工艺前能否停止了评价,能否需求药品监视管理部门的同意,能否停止了相应的验证;2.所停止的验证条件和环境能否与实践的分歧;3.能否将影响质量的关键要素列入验证方案;4.能否制定了迷信适当的合格规范。
5.所取得的验证结果能否能证明消费工艺动摇并归入所编写的消费工艺规程中;6.反省时可以对照企业工艺规程、工艺验证方案、操作SOP及批消费记载对关键工艺参数的分歧性停止核对;7.应依据工艺验证中确认的关键工艺参数确认其在相应的批消费记载中能否停止了记载。
——典型缺陷及剖析1.典型缺陷:企业在其药品注册申报资料中的注册规范中树立了产品堆密度的接受规范,但其工艺验证接受规范仅设定为契合中国药典2020 年版规范要求,未将契合注册文件中的堆密度规范归入接受规范中。
缺陷剖析:依照条款的要求,工艺验证的目的是确认消费工艺可以继续动摇的消费出契合质量规范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该企业的工艺验证方案中未将其堆密度注册要求作为接受规范,因此其验证接受规范是不完整的。
2.典型缺陷:企业工艺规程中将原料药的过筛目数作为关键工艺参数,但在其工艺验证方案中未将此工艺参数列入。
缺陷剖析:依据GMP的要求,应依据产品的质量特性确定消费进程的关键工艺参数,企业在其工艺规程中识别了关键工艺参数,但在工艺验证方案中未列入,没有对该工艺参数停止确认。
药品GMP指南2010版附录2_原料药-药品GMP实施指南

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系统:药品 GMP 指南 厂房设施与设备:药品 GMP 指南 口服固体制剂 :药品 GMP 指南 无菌药品 :药品 GMP 指南 原料药 : 药品 GMP 指南
定价:219 元 定价:13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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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药品生产企业及工程设计、设备制造、药品监管等部门的生产、技术、 检查和管理人员正确理解、全面把握并有效执行新修订药品 GMP,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组织编写了《药品 GMP 指南》 。 《药品 GMP 指南》紧扣新修订的药品 GMP,充分借鉴欧美等发达 国家经验,紧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各分册各有侧重,具有系统性和指导
书名 中国药典 2010 版 全三卷 全三卷
出版社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定价/元 1498 1980 2671680 220
药典-临床用药须知 2010 版
中国兽药典及兽药使用指南 2010 版-六册 中国农业出版社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 2010 版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第十二条 进厂物料应当有正确标识,经取样(或检验合格)后,可与现有的库存(如 储槽中的溶剂或物料)混合,经放行后混合物料方可使用。应当有防止将物料错放到现有库 存中的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 采用非专用槽车运送的大宗物料,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来自槽车所致的交 叉污染。
1
第十四条 大的贮存容器及其所附配件、进料管路和出料管路都应当有适当的标识。 第十五条 应当对每批物料至少做一项鉴别试验。如原料药生产企业有供应商审计系统 时,供应商的检验报告可以用来替代其它项目的测试。 第十六条 工艺助剂、有害或有剧毒的原料、其它特殊物料或转移到本企业另一生产场 地的物料可以免检,但必须取得供应商的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显示这些物料符合规定的质 量标准,还应当对其容器、标签和批号进行目检予以确认。免检应当说明理由并有正式记录。 第十七条 应当对首次采购的最初三批物料全检合格后,方可对后续批次进行部分项目 的检验,但应当定期进行全检,并与供应商的检验报告比较。应当定期评估供应商检验报告 的可靠性、准确性。 第十八条 可在室外存放的物料,应当存放在适当容器中,有清晰的标识,并在开启和使 用前应当进行适当清洁。 第十九条 必要时(如长期存放或贮存在热或潮湿的环境中) ,应当根据情况重新评估物 料的质量,确定其适用性。 第五章 验证 第二十条 应当在工艺验证前确定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影响产品关键质量属性的关键 工艺参数、常规生产和工艺控制中的关键工艺参数范围,通过验证证明工艺操作的重现性。 关键质量属性和工艺参数通常在研发阶段或根据历史资料和数据确定。 第二十一条 验证应当包括对原料药质量(尤其是纯度和杂质等)有重要影响的关键操 作。 第二十二条 验证的方式: (一)原料药生产工艺的验证方法一般应为前验证。因原料药不经常生产、批数不多或 生产工艺已有变更等原因,难以从原料药的重复性生产获得现成的数据时,可进行同步验证。 (二)如没有发生因原料、设备、系统、设施或生产工艺改变而对原料药质量有影响的 重大变更时,可例外进行回顾性验证。该验证方法适用于下列情况: 1.关键质量属性和关键工艺参数均已确定; 2.已设定合适的中间控制项目和合格标准; 3.除操作人员失误或设备故障外,从未出现较大的工艺或产品不合格的问题; 4.已明确原料药的杂质情况。 (三)回顾性验证的批次应当是验证阶段中有代表性的生产批次,包括不合格批次。应 当有足够多的批次数,以证明工艺的稳定。必要时,可用留样检验获得的数据作为回顾性验 证的补充。 第二十三条 验证计划: (一)应当根据生产工艺的复杂性和工艺变更的类别决定工艺验证的运行次数。前验证 和同步验证通常采用连续的三个合格批次,但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更多的批次才能保证工艺 的一致性(如复杂的原料药生产工艺,或周期很长的原料药生产工艺) 。 (二)工艺验证期间,应当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监控。与质量无关的参数(如与节能或 设备使用相关控制的参数) ,无需列入工艺验证中。 (三)工艺验证应当证明每种原料药中的杂质都在规定的限度内,并与工艺研发阶段确 定的杂质限度或者关键的临床和毒理研究批次的杂质数据相当。 第二十四条 清洁验证: (一)清洁操作规程通常应当进行验证。清洁验证一般应当针对污染物、所用物料对原 料药质量有最大风险的状况及工艺步骤。 (二)清洁操作规程的验证应当反映设备实际的使用情况。如果多个原料药或中间产品
gmp指南对警戒限及纠偏限的要求

gmp指南对警戒限及纠偏限的要求哎呀,你们这些搞科研的,真是让人捉摸不透啊!今天小生我就来给大家讲讲GMP指南对警戒限及纠偏限的要求,看看这里面有没有咱们老百姓能听懂的东西。
咱们要明白GMP是什么。
GMP是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翻译过来就是良好生产规范。
这个规范呢,是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所以呢,制药企业必须要按照这个规范来生产药品。
那么,GMP指南对警戒限及纠偏限的要求又是什么呢?简单来说,就是要求我们在生产过程中,要对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药品的质量。
这里呢,小生我给大家举几个例子:1. 1.1 原料药的采购在制药过程中,原料药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咱们要确保采购到的原料药是合格的,不能有杂质。
所以呢,我们要在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他们有资质、有信誉。
2. 1.2 生产过程的控制在生产过程中,我们要对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药品的质量。
比如说,我们要对反应器的高度、温度、压力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它们在合适的范围内。
我们还要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等进行处理,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3. 2.1 质量检验在药品生产完成后,我们要对其进行质量检验。
这个检验呢,要包括外观检查、理化性质检查、微生物检查等多个方面。
只有通过了这些检查,药品才能被认为是合格的。
4. 2.2 包装与储存药品在包装和储存过程中,也要严格遵守GMP的要求。
比如说,我们要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到损坏。
我们还要对储存环境进行控制,确保药品不会受潮、变质。
5. 3.1 药品上市前的审批在药品上市前,我们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经过审批才能正式上市。
这个审批呢,要包括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的评估。
只有通过了这个审批,药品才能在市场上销售。
6. 3.2 药品的使用与监管药品在上市后,我们还要对其进行监管,确保患者能够安全、有效地使用。
药品GMP检查指南原料药(新版)

药品GMP认证(原料药)检查评定标准一、药品GMP认证(原料药)检查项目共172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47项,一般项目125项。
二、药品GMP认证(原料药)检查时,应根据申请认证的范围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并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
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统称为“缺陷项目”。
其中,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一般缺陷”。
四、缺陷项目如果在申-请认证的各剂型或产品中均存在,应按剂型或产品分别计算。
五、在检查过程中,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严重缺陷处理。
检查组应调查取证并详细记录。
六、结果评定(一)未发现严重缺陷,且一般缺陷≤20%,能够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提供缺陷整改报告及整改计划,方可通过药品GMP认证。
严重缺陷或一般缺陷>20%的,不予通过药品GMP认证。
一、机构与人员*0301 企业应建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看企业组织机构图,查生产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功能设置(图示),是否涵盖生产、质量、物料仓储、设备、销售及人员管理等内容,并有负责培训的职能部门/人员。
1.有企业的组织机构图。
1.1组织机构图中体现企业各部门的设置、隶属关系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其中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分别独立设置。
1.2组织机构图中体现质量管理部门受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
1.3组织机构图中明确各部门名称及部门负责人。
2.岗位职责。
2.1制定了各级领导的岗位职责。
2.2制定了各部门及负责人的职责,特别是质量管理部门有独立的权限,并能对生产等部门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临督和制约。
2.3制定了各岗位的岗位职责。
2.4岗位职责的制定能体现GMP的所有规定,权力、责任明确,且无交叉,无空白。
0302 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工作能力,应能正确履行其职责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药品GMP检查指南(通则)-药品GMP指南2010版
药品GMP 认证检查指南通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一、机构与人员【检查核心】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对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受控至关重要;适当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是保证药品质量的关键因素;人员的职责必须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培训是实施药品GMP的重要环节。
【检查条款及方法】*0301 企业是否建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1.看企业组织机构图,查生产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功能设置(图示),是否涵盖生产、质量、物料仓储、设备、销售及人员管理等内容,并有负责培训的职能部门/人员。
2.查企业分管生产及质量的负责人、生产及质量管理中层干部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从药年限、所在岗位等。
3.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通常有一些共同的质量责任,如:3.1 制订书面规程和其他文件;3.2 对生产环境的监控;3.3 工厂卫生;3.4 工艺验证和分析仪器的校验;3.5 人员培训,包括质量保证系统及其实施;3.6 供应商的审计;3.7 被委托(加工或包装)方的批准和监督;3.8 物料和产品贮存条件的确定和监控;3.9 记录的归档;3.10 对GMP 实施情况加以监控等;3.11 因监控某些影响质量的因素而进行取样、试验或调查。
4. 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不得委派给他人,例如,仓库负责人不得决定某批产品能否放行出厂,分管厂长不得跳过质量管理部门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
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应以文件形式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各项:4.1 建立原材料、中间体、包装材料、标签和成品的放行或拒收系统;4.2 批准工艺规程、取样方法、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控制规程;4.3 审查、批准原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4.4 确保物料、中间体、成品都经过适当的检测并有测试报告;4.5 审核评价批记录,在决定放行前,审核已完成关键步骤的批生产记录和实验室控制记录,确保各种重要偏差已进行调查并已有纠正措施;4.6 确保对质量相关的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适当处理;4.7 批准和监督由被委托方承担的委托检验;4.8 检查本部门、厂房和设备的维护情况;4.9 确保所需的验证(包括检验方法的验证)以及控制设备的校准都已进行;4.10 确保有稳定性数据支持中间体或成品的复验期/有效期及储存条件;4.11 对产品质量情况定期进行回顾及审核;4.12 确保本部门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GMP 及岗位操作的基础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培训计划。
ICHQ7A原料药GMP指南PPT课件
ichq7a原料药gmp的重要性
确保原料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01
GMP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原料药的安全性
和有效性,从而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提高制药企业的竞争力
02
实施GMP可以提升制药企业的生产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从而
文件更新与修订
定期对文件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文件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记录的保存与检索
记录形式与内容
明确记录的形式和内容,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 确性。
记录保存方式
选择合适的记录保存方式,如纸质或电子形式, 确保记录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记录检索与调用
建立记录的检索和调用流程,便于对记录的快速 查询和使用。
企业应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包括GMP知识、安全 生产知识、技能操作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
要的技能和知识。
企业应对在岗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 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确保员工能够按照GMP要求进
行操作。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设施和设备的维护
设施和设备的维护是实现ICH Q7A原料药GMP的重要环节,企业应建立 完善的设施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企业应对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 使用效果。
企业应建立设备维修档案,对设备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以便及时发 现和解决设备故障问题。
生产过程的控制
生产过程的控制是实现ICH Q7A原料 药GMP的关键环节,企业应建立完善 的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监控体系,对生 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进行实时监测 和记录,确保生产过程符合GMP要求。
关于最新的药品GMP认证检查指南
关于最新的药品GMP认证检查指南下面是一个关于最新的"药品GMP认证检查指南",期望对各位虫友有所关心,共享一下吧.编者按:本资料是依照«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2020年版〕与旧版«药品GMP认证检查指南»〔通那么和中药制剂〕的相关内容,参考权威的培训资料精心整理而成,关于制药企业的药品GMP认证或自检等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
因此,由于«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2020年版〕刚实施不久,专门是对新增条款的明白得需要一定的时刻,难免有所欠缺,承诺大伙儿讨论的同时,敬请谅解。
——bill 于2020年4月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一、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共259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92项,一样项目167项。
二、药品GMP认证检查时,应依照申请认证的范畴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并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
三、检查中发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统称为〝缺陷项目〞。
其中,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严峻缺陷〞,一样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一样缺陷〞。
四、缺陷项目假如在申请认证的各剂型或产品中均存在,应按剂型或产品分别运算。
五、在检查过程中,企业隐瞒有关情形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严峻缺陷处理。
检查组应调查取证并详细记录。
六、结果评定〔一〕未发觉严峻缺陷,且一样缺陷≤20%,能够赶忙改正的,企业必须赶忙改正;不能赶忙改正的,企业必须提供缺陷整改报告及整改打算,方可通过药品GMP认证。
〔二〕严峻缺陷或一样缺陷>20%的,不予通过药品GMP认证。
药品GMP认证检查指南〔2020年版〕一、机构与人员【检查核心】药品生产和质量治理的组织机构对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受控至关重要;适当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是保证药品质量的关键因素;人员的职责必须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培训是实施药品GMP的重要环节。
【检查条款及方法】1 *0301 企业应建立药品生产和质量治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2010版--原料药GMP实施指南发酵部分
本指南适用利用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或用传统方法 (如辐照或化学诱变) 或使用基因改 造技术的微生物发酵生产的原料药,通常是指小分子的产品如抗生素,氨基酸、维生素和糖 类;而 “生物技术”即指用重组 DNA、杂交瘤或其它技术产生或修饰的细胞或组织来生 产蛋白质和多肽这类大分子量的物质, 虽然发酵原理与传统发酵时一样的, 但是它们的控制 程度不同,总的来说,用于生产大分子的生物技术工艺的控制要严于经典的发酵工艺,所以 生产大分子的生物技术工艺不在本指南范围, 本指南仅涵盖了从细胞库取得用于生产的细胞 开始的细胞培养/发酵、收集分离纯化得到最小分子终产品的全过程。 传统发酵产品的一般生产流程为: 保存管种子培养(孢子或菌丝形式)种子罐种子培养 主发酵罐发酵固液分离目的产物提取纯化 由于其所用的原料(培养基、缓冲液组分)可能为微生物污染创造条件,应在生产过程 中根据物料来源、 制备方法和原料药或中间体的预期用途, 可能有必要在制造和工艺监测的 适当阶段控制微生物、病毒污染和/或内毒素,特别注意防止微生物污染。在工艺控制可重 点考虑以下内容: 主菌株库和工作菌种的建立和维护; 接种和扩增培养; 发酵过程中关键操作参数的控制;包括质量、杂质指纹的控制 菌体生长、生产能力的监控; 收集和纯化工艺过程 —— 此工艺去除菌体、菌体碎片、培养基组份,需保护中间 产品和原料药不受污染(特别是微生物学特征) ,避免质量下降; 在适当的生产阶段进行生物负荷监控,必要时进行细菌内毒素监控。 必要时,可以考虑验证培养基、宿主微生物蛋白、其它与工艺及产品有关的杂质和 污染物的去除效果
18. 采用发酵工艺生产原料药的特殊要求
原料药 GMP 实施指南
18. 采用发酵工艺生产原料药的特殊要求
本章将探讨以下问题: 采用发酵工艺生产原料药对细胞库有哪些特别的要求? 采用发酵工艺生产原料药对菌种培养与发酵有哪些特别的要求? 采用发酵工艺生产原料药对收集、分离与纯化有哪些特别的要求? 采用发酵工艺生产原料药对病毒去除和灭活有哪些特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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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GMP检查指南原料药各药品生产企业:随着GMP认证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为了保证药品GMP认证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规范和指导实施GMP认证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组织编写了《药品GMP检查指南》,该指南分为法律法规、通则、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原料药、医用氧、生物制品等部分共4本书。
该指南中的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已作了修订,由原来的225项增加到235项,其中关键项目从56项增加到58项(1801、6802),一般项目从169项增加到177项。
该指南将作为今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GMP认证检查员监督检查的依据。
一、机构与人员*0301 企业是否建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看企业组织机构图,查生产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功能设置(图示),是否涵盖生产、质量、物料仓储、设备、销售及人员管理等内容,并有负责培训的职能部门/人员。
1. 查企业分管生产及质量的负责人、生产及质量管理中层干部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从事制药行业年限、所在岗位等。
2. 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不得委派给他人。
以文件形式规定的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通常包括(但不一定局限于)以下各项:2.1 所有原料药的放行和否决,外销的中间体的放行和否决;2.2 建立原材料、中间体、包装材料和标签的放行或拒收系统;2.3 在决定原料药放行前,审核已完成关键步骤的批生产记录和实验室控制记录;2.4 确保各种重大偏差已进行调查并已解决;2.5 批准所有的质量标准和工艺规程;2.6 批准所有与原料药或中间体质量相关的各种规程;2.7 确保进行内部审计(自检);2.8 批准中间体和原料药的委托生产单位;2.9 批准对中间体或原料药质量可能造成影响的各种变更;2.10 审核并批准验证方案和报告;2.11 确保对质量相关的投诉进行调查并给予适当处理;2.12 确保确立有效的体系,用于关键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校准;2.13 确保物料都经过适当的检测并有测试报告;2.14 确保有稳定性数据支持中间体或原料药的复验期或有效期及储存条件;2.15 对产品质量情况进行回顾及审核(ICH标准)。
3. 应以文件形式阐明的生产部门的职责通常包括(但不一定局限于)以下各项:3.1 按书面程序起草、审核、批准和分发中间体或原料药的各种生产规程;3.2 按照已批准的生产规程生产原料药/中间体;3.3 审核所有的批生产记录,确保记录完整并已签名;3.4 确保所有生产偏差均都已报告、评价,关键的偏差已作调查并有结论和记录;3.5 确保生产设施已清洁并在必要时消毒;3.6 确保进行必要的校准并有校准记录;3.7 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并有相应记录;3.8 确保验证方案、验证报告的审核和批准;3.9 对产品、工艺或设备的变更作出评估;3.10 确保新的(或经改造的)生产设施和设备通过确认。
0302 是否配备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从事和监督中间体、原料药生产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有足够的数量,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知识,经过适当培训(或)有实践经验。
0401 主管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是否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
主管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原料药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经验。
参见《通则》0501 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是否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
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应具有原料药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
参见《通则》。
*0502 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互相兼任。
0601 从事药品生产操作的人员是否经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上岗。
0602 从事原料药生产的人员是否接受原料药生产特定操作有关知识的培训。
1. 与原料药生产特定操作的有关知识,包括化学反应的原理和操作要求、化学安全防护知识、发酵操作的要求、无菌原料药生产的特殊要求等。
2. 应由有资质的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内容至少包括员工所从事的特定操作和与其职能有关的GMP。
3. 培训记录应归档,培训效果应定期评估。
0604 从事药品质量检验的人员是否经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上岗。
0701 从事药品生产的各级人员是否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参见《通则》二、厂房与设施0801 企业药品生产环境是否整洁,厂区地面、路面及运输等是否对药品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总体布局是否合理。
1. 厂房周边环境情况,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布局是否合理。
2. 化学合成、脏器组织处理及危险品库、试验动物房等的设置不得对原料药的生产造成污染。
3. 锅炉房的位置煤堆、煤渣的放置,垃圾存放,明沟处理,闲置物资堆放等不得影响原料药生产。
4. 兼有原料药及制剂生产企业,原料药生产不得对制剂生产造成污染或妨碍。
0901 厂房是否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其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合理布局。
1. 工艺布局:化学合成及其他形式的前处理工序,与精、烘、包工序不得互相妨碍。
2. 厂房空气净化洁净度级别、布局应符合药品GMP中相应条款的规定。
3. 药品法定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原料药,其暴露环境应为10,000级背景下的局部100级;其他原料药的生产暴露环境不低于300,000级。
4. 无菌原料药内包装材料(直接接触药品)的最终处理环境应为10,000级;对于非最终灭菌的无菌原料药,内包装材料最终处理后的暴露环境应为100级或无菌10,000级背景下的局部100级(请注意无菌万级的提法!!)。
0902 同一厂房内的生产操作之间和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是否相互妨碍。
1. 查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厂房平面布局图,厂房间距是否合理。
2. 同一厂房内设备间距是否合理,不影响生产操作。
3. 相邻厂房功能设置及所处上、下风的位置及进、排风口的设置是否合理。
1001 厂房是否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
1. 原料药的生产控制区应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
2. 有相应的书面规程,规定灭鼠、杀虫等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1101 洁净室(区)的内表面是否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耐受清洗和消毒。
1102 洁净室(区)的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是否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
1. 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应为弧形,无菌操作区墙面间宜成弧形,便于清洁。
2. 检查洁净室(区)的气密性,包括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的密封情况。
1103 洁净室(区)内是否使用无脱落物、易清洗、易消毒的清洁工具,其存放地点是否易对产品造成污染。
不同洁净室(区)的清洁工具是否跨区使用。
1. 不同洁净级别区应设相应的洁具间,清洁用具不得跨区使用。
2. 10,000级无菌操作间不应设清洁间和清洁用具间,此区域的清洁用具在完成操作区清洁后,应送出该区清洁、消毒或灭菌,然后存放在洁具间备用,以减少对无菌操作区的污染。
3. 10,000级非无菌操作间及其他低要求级别区可设地漏及水池,也可设清洗间,这些区域的地面可使用拖把、纱布及其他适当清洁用具清洁。
清洁用具应定期清洗,并有相关的管理文件,防止清洁用具给生产带来污染。
4. 现场检查,同时检查相关管理文件。
1201 生产区的面积和空间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厂房和设施应有足够空间,以便生产操作、设备和物料的有序放置,防止混淆和污染。
1203 原料药中间产品的质量检验有可能对生产环境造成污染时,其检验场所是否设置在该生产区域内。
质量控制部门(QC)实验室通常应与生产区分开独立设置。
中间产品控制的实验室可设在生产区内,但生产操作和中间控制检测不得互相影响。
1204 储存区的面积和空间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1205 储存区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成品的存放是否有能够防止差错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1. 现场中注意检查以下区域是否适当:1.1 来料的验收、待验、放行或拒收的场所;1.2 中间体和原料药放行或拒收的待验区域;1.3 中间体和原料药的取样;1.4 不合格物料处理退货、返工或销毁处理的暂存区域;1.5 已放行物料的贮存;1.6 生产操作;1.7 包装及贴标签操作;1.8 实验室及留样室。
2. 检查企业采取防止差错和污染的措施如:仓库设货位标识;使用货架/垫;同一货架只存放同一品种同一批号的物料;开包取样后贴已取样标签、包装再密封的措施;领发记录和建帐;中间产品按品种、规格、批号、贮存条件存放等均应在物料及生产管理文件中明确规定。
1206 原料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和储存用厂房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 有机溶媒及化学危险品的存放,是否有排风及降温措施。
2. 是否有足够的消防器具,消防道路是否畅通。
1301 洁净室(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等公用设施是否易于清洁。
查洁净室(区)内的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他公用设施,是否有难于清洁的部位。
1401 洁净室(区)内的照度与生产要求是否相适应,厂房是否有应急照明设施。
1. 有防爆要求的洁净车间,照明灯具和安装应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2. 应有充足的照明,以便生产操作、清洗、设备维护保养等。
3. 注意检查防爆灯具的设置、清洁和维护,防止对产品造成污染。
4. 查厂房验证报告中照度检测数据及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及检测(如灯检)部位,看是否符合规定。
5. 查应急照明设施。
*1501 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是否按规定净化。
1. 查厂房空气净化级区分布图,看布局是否合理。
2. 厂房空气净化的送、回风管及风口位置示意图。
3. 根据所生产药品的要求检查初、中、高效过滤的设置。
4. 无菌洁净室的送、回风过滤器的框架不得采用易脱屑、产尘、长菌的材质。
1502 洁净室(区)的空气是否按规定监测,空气监测结果是否记录存档。
1. 检查定期监测的管理和操作文件。
2. 检查监控记录,包括过滤器完好性检查、压差检查及过滤器更换的记录。
3. 监测数据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发生偏差时)的处理及处理措施记录。
4. 对定期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的资料。
1503 洁净室(区)的净化空气循环使用时,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1. 根据净化空调系统送、回、排风图进行现场检查。
如部分空气循环回到生产操作区,应有适当措施控制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如工艺除尘系统。
2. 检查生产操作间气流方向。
3. 多品种、多粉尘作业区宜采用直排风方式,并设粉尘捕集装置。
1504 空气净化系统是否按规定清洁、维修、保养并作记录。
参见1502、1503条说明。
*1601 洁净室(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是否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