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防止围标串标现象
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及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及防范措施摘要:目前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招投标工作也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同时相关法律制度的实施和监管制度的完善,也使得招投标市场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然而,在市场竞争的大环境下,很多建筑企业往往会出现串标围标的现象来为自己谋取私利,这不仅会严重影响到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同时也可以导致市场秩序混乱,使得招投标工作的作用无法充分体现出来,进而导致建筑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受到非常严重的影响。
因此本文通过对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及其对策进行分析,希望能够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防范措施一、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必要性及其作用随着中国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得建筑施工行业也实现了商业化的运转,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向市场推出建筑施工项目,既能够保证施工建设的整体质量,按照相关企业的资质来对施工单位进行审核,使施工单位进入施工作业的环节。
另一方面也确保了施工单位自身的利益,通过优化市场资源来降低在开展建筑施工项目中所做出的投入,同时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能够使得建筑施工单位之间能够建立起一整套良性的竞争关系,让建筑工程的项目更加规范的操作,有力地遏制了一些违规现象。
二、引发串标和围标的原因1.不完善的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由于我国目前的招投标制度起步较晚,我国招标投标方面的法律相对不够健全,因此在开展相关工作的过程中还必须要进行完善和改进,有关部门也必须要对相关工作进行重视,并且在不断的社会实践中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此类行为,进而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
然而在目前,我国对于招投标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亟待完善,并且对串标围标等规定并没有进行细化,这些都会影响到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会影响到监管部门的日常工作,因此相关部门就必须要对这类问题进行重视,以提升对串标围标的约束。
2.违规串标串标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是最为主要的一种方式便是投标人之间的串标行为,这种行为的出现深刻影响到了招投标工作的作用。
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及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及防范措施摘要: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资金控制情况,将直接影响整个工程建设中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而引发超支或不合理支出等问题,阻碍企业的经济发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防范措施引言招投标作为建筑工程项目的主要环节,其运行秩序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
在此过程中,需对招投标中不合规现象进行管理,避免投标人围标、挂靠等现象增大招投标风险。
对此,本文将简要概述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等常见问题,分析相应的解决策略。
1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分析1.1标底偏离工程实际价格在工程招标管理活动中,各个投标企业所递交的投标报价一般都是由工程量的核算资料为基础的,工程量的核算数据资料是招标工作的最为有效的参考,同时也是保持招标公平公正的有效平台。
一方面此种投标模式让招标单位更加顺利高效的制订商务标,另一方面则有效激发了各企业参与投保活动的积极性,为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标局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但是在目前工程招标管理实践中,个别招标单位所编制的工程量核算的数据并不准确,与实际工程量相差较大,存在大量核算不细致、数据不精确等问题。
按照规范的要求,招标单位必须要对工程量的核算进行多次审核校对,但是在实践中,一些招标单位未能按照严格的要求来开展工程量的核算工作,存在着很多因工程量的核算问题所造成的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发生纠纷的现象,尤其是索赔纠纷时有发生,让建设单位很难有效地开展风险管控工作,从而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若标底与工程的真实价格存在严重的不一致,则损害了公平公正的招标环境,为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带来较大损失,让参与招投标的各方的利益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1.2招标保密工作不严实际上,招标保密工作完成的不理想,主要表现在如下两方面:(1)在一些招标活动中,存在现场踏勘和答疑环节,而在些环节就十分容易发生投标人身份泄密事件。
一些招标人为了使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工作能够更加便利,就将所有投标人组织在一起进行这项工作,这种做法无异于对投标人身份进行了泄密。
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及防治方法

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及防治方法一、前言近年来,我国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招投标工作纳入了法治化的轨道,加大了管理力度,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力求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
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修订版的出台,更加扩大了公开招标的实施范围和突出了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
但是,在建筑市场的招投标环节,不正当的竞争还是客观存在,在履行程序的过程中仍会出现许多不同的实际问题等待研究解决。
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的手法亦不断翻新,行为越来越隐蔽,尤其是串通投标(包括围标、陪标)等现象比较严重,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业主的利益,而且严重制约了招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成了当前招投标监督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串标行为的主要表现方式串标包括有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报价,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招标代理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招标代理与招标人串通招标的几种情况,其中以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最为突出。
当串通投标的当事人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即形成围标。
尤其在中小型城市,由于当地潜在投标人数量不多,各投标人之间由过去的“竞争”走向如今的“联合”,在给予一定利益承诺之基础上,串通其他所有或部分投标人,进行围标或陪标。
他们采取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报价,或先在合作投标人之间进行价格协商,然后在投标过程中采取“弃权”、踩红线等手法,确保约定的中标人中标,以后的投标项目,则轮流坐庄;或串通其中一部分潜在投标人通过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内部竞价拟定中标人,或泄露各自的投标信息,排斥其他正常投标人,垄断投标行为,哄抬投标报价等等。
笔者通过长期从事招标和评标工作积累的实际经验与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归纳其表现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存在非正常的一致现象;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不同的标书出现相同人员;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误之处竟然一致,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数量或计量单位等发生一样的错误,技术标中施工进度安排、网络计划图表、质量与进度保证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错漏一致;5.投标人数量较少时,其大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评审均高于社会平均价格,且其报价组成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明显偏高或不合常理;6.有些甚至不遗余力到外地借用他人资质进行多重身份投标,公开报名资料中不同的两家投标人竟出现相同的联系人。
浅析如何防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1

浅析如何防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1浅析如何防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1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是指招标人通过利用招标条件、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等手段,对一些投标人进行不公正的待遇,以达到其中一种预定的目的。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招投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不仅使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导致建设工程质量和进度等方面存在风险。
因此,防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至关重要。
为了防治串标围标行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招标人应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招投标程序和要求,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评标工作,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同时,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规和政策,加强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二、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
招标人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提高招标的透明度。
同时,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防止串标围标行为的发生。
可以借助互联网和新媒体等技术手段,建立招投标信息公开平台,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和抽查,监督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加强执法力度。
相关执法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串标围标行为的打击力度。
可以加强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资质的审核,加强对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的监督,及时处理并追究串标围标行为的责任。
同时,要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串标围标行为。
四、加强行业自律和约束机制。
建设行业组织和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准则和规范,约束会员单位的行为。
可以建立行业信用体系,对串标围标行为严重的投标人进行黑名单制度,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
同时,行业协会还应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行业从业人员对串标围标行为的认识和警惕性。
综上所述,防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只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行业自律和约束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才能有效防治串标围标行为,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

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行为城投集团工程招投标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序操作到注重实效,在整合招投标资源,规范招投标运作,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环境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现结合城投集团的招标实践,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如何应对作浅要分析。
所谓串通投标是投标人彼此之间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约定,就投标报价互相通气,以避免相互竞争,或协议轮流在类似项目中中标,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的行为。
一、串通投标的表现形式地方保护和信息公开范围过小,常导致投标人基本固定在一个比较小的地域范围内,增加了投标人之间相互围标的可能性.串标利用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使特定投标人取得工程的行为合法化,造成投标人“自然"中标的假象,隐蔽性强,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对公平竞争原则的破坏性也较强。
1.串标主要的内在表现形式: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4)投标人之间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2.串标主要的外在表现形式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价相近,分项报价不合理,没有合理的解释,又提不出计算依据;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价相近,数项单价完全相同,且提不出合理的单价组成;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
二、造成串标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1、工程建设领域诚信氛围差,社会信用缺失,参建各方诚信度低,是串标问题的重要原因;2、招投标相关规定的不完善、不科学,给违规操作留有空间;3、工程项目招标方式的审批上审核把关不严、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不到位;4、招投标从业人员人力不足、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松散混乱,无法发现并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5、招投标代理机构职业道德恶劣,与投标企业沆瀣一气;甚至为投标人串标提供种种便利、出谋献策等。
浅析招投标中围标串标行为预防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如何做好招标和投标工作的认识——浅析招投标中围标串标行为及预防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在工程领域引进了招投标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在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国家、社会利益,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建筑企业市场竞争日趋残酷,各种问题和矛盾也伴随而生。
串标围标现象作为与招投标制度相伴而生的产物,其表现形式日趋复杂,造成的危害也日趋明显,致使大量国家、集体和公共利益受损。
因此,如何防范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串标围标现象,是工程建设领域亟需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围标串标的定义及表现形式1.围标串标的定义从广义上讲,串标即指投标人为了达到中标目的而相互串通,损害业主利益,或者投标人与发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损害其他投标人或业主利益的手段和行为;狭义的串标就是除围标以外的串通投标行为。
围标即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让约定的投标人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
从串标围标的概念可以看出,串标的外延更宽,基本包含了围标的含义; 而围标作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损害招标人的行为,实际上是串标的一部分。
2.围标串标的表现形式围标和串标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区分,围标以串标为手段,串标以围标为目的。
围标主要在投标人之间横向发生,以围标发起人为主体,其他参与围标人响应围标发起人的意见。
而串标除了在投标人之间横向发生外,也有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监督机构、评委等招投标参与各方的纵向联系,往往参与各方共同出谋划策。
围标的主要表现形式有:(1)多挂一投。
一家投标人挂靠多家投标人对某个项目或标段进行重点投标,并由围标人统一制作标书,挂靠投标人(通常称为陪标人)只负责提供复印件、签字、盖章、授权代表持原件参加开标等。
此类围标行为围标成本较低,围标的痕迹比较明显,例如一家投标人代表办理多家投标人报名、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多处雷同等,一般发生在投资额较小的项目中。
杜绝围标串标的意见和建议

《杜绝围标串标的意见和建议》围标串标这事儿可真是个大麻烦,就像一群坏蛋在破坏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咱得想办法把它给解决了。
我有个朋友老陈,他是搞建筑工程的。
有一次,他们公司参与一个项目投标。
老陈满心欢喜地准备了好久,各种资料、方案做得那叫一个精细。
结果呢?开标那天,他傻眼了。
中标的那家公司报价和方案都很奇怪,老陈就觉得这里面有猫腻。
后来一打听,果不其然,是有几家公司围标串标呢。
老陈气得不行,跑来和我吐槽:“这太不公平了,我们这么努力准备,就被他们这种不正当手段给搅和了。
” 我也很气愤,就和他一起研究怎么能杜绝这种情况。
首先呢,我觉得在投标报名环节就得严把关。
就像进一个重要的派对,不能随便什么人都能来。
可以要求投标公司提供详细的资料,不仅是公司的基本信息,还要有参与项目人员的履历、公司近期项目情况啥的。
而且啊,要对这些资料进行严格审核。
我对老陈说:“你们公司在报名的时候,有没有觉得审核太松了?” 老陈点点头说:“是啊,感觉有的公司交的资料都模模糊糊的,也没仔细查。
” 要是有资料造假或者模糊不清的,直接取消报名资格,这样能先把一些不靠谱的公司挡在门外。
开标过程也得透明化。
我记得有个招标会,现场那叫一个混乱。
很多人在开标室里走来走去,交头接耳。
这时候,就很容易出问题。
开标应该像一场严肃的考试,得有严格的纪律。
可以在开标室里多装几个摄像头,全程录像。
而且,开标人员要严格按流程来,不能随便更改。
我和老陈说:“要是开标都像走走过场,那围标串标就更容易了。
” 老陈说:“对,得让大家都在阳光下投标。
”还有啊,对投标公司的惩罚力度得加大。
现在有些惩罚就像挠痒痒一样,对那些违规公司根本没威慑力。
要是发现围标串标,就狠狠罚,让他们心疼得再也不敢干这种事。
比如没收投标保证金,禁止他们在一定期限内参与其他投标项目,要是情节严重,直接吊销营业执照。
老陈听了,笑着说:“这就对了,得让他们知道这事儿的严重性。
”另外,可以建立一个举报奖励机制。
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及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及防范措施近年来,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这种行为不仅涉及经济利益,更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严重影响了建设项目的质量,增加了社会负担和不稳定因素。
本文将对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提出防范措施。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现象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是指招标单位与招标人、工程承包人或监理人等相互勾结,通过协商、分工、合作等方式,虚构或夸大工程所需要的投标条件、技术要求、投标报价等内容,以此来阻挠其他竞争对手的参与,达到招标单位与合作对象的所有目的。
应对招投标串标围标现象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的最常见方式。
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与承包人或监理人等勾结,以交换权益的形式,互相牵制,排挤竞争对手。
一些中小工程承包人会与大型工程承包公司达成合作协议,通过交换工程,让大型企业最终获得较小的工程承包。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也是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的常用手段。
招标人按照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进行拍卖或竞标,要求投标人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来参与竞标,这是为了保障招标程序的规范及其公正性。
然而,一些人经过调查发现,有些企业恶意投标,以虚假工程为名,骗取投标保证金。
3.信息泄露信息泄露是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的重要条件。
招标人通过向投标人、承包人等提供工程相关信息,来感染和预定他们的正确行为。
这些信息包括工程评估、上次中标单位、土地环境、资金来源、社会影响等等。
这些信息一旦被泄露,会影响到招标程序的正常进行。
二、防范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的措施1.加强监管力度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的根源在于监管不力。
因此,应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相应的监督体系和流程。
相关部门要定期对招标人和工程承包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严格审查招标人的证明文件,确保招标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性,消除监管漏洞。
2.规范管理制度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应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规范招标过程和活动,尽可能避免各种形式的串标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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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防止围标串标现象
摘要:文章主要结合笔者的工作实践,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如何防止围标串标现象的措施进行了分析,主要从提高招标信息发布的透明度、慎重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严格规范资格审查、完善招投标程序及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阐述,旨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活动,从而有效地节省投资方的资金支出,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与壮大。
关键词: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围标串标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with the author’s work practi ces and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how to prevent the phenomenon of the bidding for colluding measures were analyzed, mainly from the review to improve the transparency of the bidding information, carefully select the tendering agency, strictly regulate the qualifications,improve the bidding procedures and strengthen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are described, designed to regulate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activities,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save the investor’s capital expend itures, to promote the company’s long-term development and growth.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s, bidding activity, Wai stringing bid.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日渐成为我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比不可少的环节,招投标可以为工程建设项目节省资金、便于选择竞争力强的企业为工程建设服务。
但招投标活动中时而会发生一些围标串标现象。
如何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防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招投标实践经验,下面简要论述在投标过程中应怎样防止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
一、必须提高招标信息发布的透明度
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公平、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信息,另外招标信息发布时间应长于法定时间,以便有更多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信息。
二、慎重遴选招标代理机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择优选择,参与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一经确定,除不可抗力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外,招标人不得更改;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因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或者在行使招标代理行为中有不当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三、严格规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根据项目需要,可采取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等方式。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人或其业绩、人员、设施等提出与招标项目要求不符的资质条件。
或者有意提高资质条件。
若确需提高资质等级要求的,应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但最多只能提高一个资质等级。
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应遵循以下规定:
资格预审分为合格制审查和评审制(即有限数量制,下同)审查。
资格预审的方法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
对于潜在投标人较少的项目,可采用合格制审查。
只要潜在投标人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资质,且1年内无不良记录的,都应视为满足资格预审要求,全部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对于投资总额较大的项目,或者潜在投标人较多的项目,以及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可采取评审制审查。
招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及办法并主管部门备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评审。
资格预审文件中应当载明合格申请人的数量。
若合格申请人数量少于规定数量时,所有合格申请人参与投标;若合格申请人数量多于规定数量时,则按评审排序取规定数量的合格申请人参与投标。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已出台相关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的,照其执行。
采用资格后审的项目,应遵循以下规定:
评标小组人员,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审,不得带有任何个人倾向性,或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
由于资格后审在开标后进行,招标人或者评标人员往往为了减少后续评审工作量,有意识的在资格审查阶段就淘汰部分投标人,而仅对3-5家的投标人进行后续评审。
四、完善招投标程序,防治围标串标(一)招标文件应采用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范本。
招标文件不得包含以下内容:1)带有歧视性或排他性条款;2)将指定品牌或特定奖项作为废标条件;3)设置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其他废标条件;4)要求投标人带资垫资建设。
(二)制订科学合理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1)最低评标价法”在选择“最低”价中标时,是在经评定的所有合理的“评标价”中选择最低价的,并不是在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中选择最低价的,这就是说,“最低”评标价的选择是建立在排除各种不合理投标价的基础上进行的。
而其中“合理”低价与“不合理”低价之间的判断标准就是采购项目的成本构成,凡报
价低于成本而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就必须要被否决。
评标人员避免乱用低压成本价而否定最低价的投标人。
2)综合评估法,必须对商务、技术及价格设置合理的分值和权重,不能个别指标设置过高的分值及权重,避免为个别企业量身定做的评分现场出现。
(三)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按照不高于项目概算金额2%收取,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80万元。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
招标代理或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照投标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由招标人退还中标人。
(四)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1名,其他所有评委均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造价专业评委不得少于1名。
参与评标的评标专家或工作人员一定要避免和投标人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对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不含勘察、设计、监理、设备或材料采购、建设管理和其他服务项目),推行最高限价、无标底竞标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定标。
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不设标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合格性评审后,再评审出评标价格最低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人中标。
(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废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多处错漏一致;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全部或部分相同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6)不同投标人授权同一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7)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单位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8)有证据证明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的其他情形的。
五、相关部门应依法实施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1)各级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密切配合,切实加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招投标专项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2)各级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审查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监督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操作。
对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不合法和显失公平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应依法严肃处理。
3)对于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其违法违规行为
及处理结果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并在相关媒介上公告。
4)在各个行业或系统甚至是全国范围内建设统一的招投标电子监察系统,实时记录开标、评标中的各种情况。
对招投标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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