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品盘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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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商品盘点规章制度超市商品盘点规章制度「篇一」

第1条按规定审批商品进退场手续。

第2条导购员积极掌握商品知识。

第3条杜绝场外交易现象、体外循环现象,严禁私压顾客货款、货品,严禁代客交款。

第4条检查商品缺码断号,及时上报补充货源。

第5条检查本商场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包装、吊牌、内外标、厂名厂址等是否齐全。

第6条商品陈列整齐、破损的商品及时进行修补,无法修补的商品报到组长,组长登记并提醒退换或调整。

第7条商品需要调换顾客必须携带当日销售小票,调换日期7天,退货日期3天。(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商品完整、商标、吊牌齐全)退货由组长签字确认,款台保留退货红票。

第8条部门对过季商品要及时督促撤换。

第9条随时对本商场商品价签进行检查,对填写不规范、摆放不到位的情况立即整改。

第10条认真检查商品编码,制止未编码商品的销售。

第11条商品一货一码,不能混用商品编码,严禁新商品使用旧码和旧商品补货重新申报新码,不准出现重码。

第12条商品在销售中严禁串码销售,不允许空退蓝进。

第13条商场所经营商品不准带出场外,对于私自带出商品将处于本商品售价2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本部组长负责连带责任。

第14条单件,单色,单码的商品不允许借他人穿着。如出现类似情况影响正常经营销售,借出商品方以全额付款。

第15条商品交接到其他部门:

1、财务出具需要交接的商品明细。

2、三方核实与库存相符并签字,明细财务留存一份各组留存一份。

3、有差异立即查找出原因。

第16条随时检查库房商品及杂物的摆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超市商品盘点规章制度「篇二」

为了保障商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本着为厂家着想,为顾客负责的原则,特此规范货品检查程序:

一、所有进场货品必须先经过商检口岸接受货品检查,方可上货,在无商检书面备案的情况下,严禁货品上柜后再补检。

二、新进场品牌初次上货;货品数量大(整箱、不易打开包装、开包后难以搬运);或厂家委托外地货运公司送货(厂家不在场)不便开包情况下,可由厂家委托人、楼层业务人员或现场管理人员到商检口岸书面备案,经商检许可后先上柜,在两小时内按抽检要求提取相应数量货品到商检口岸补检。未经商检口岸或未经商检口岸备案上货的,每次罚款50元。

三、商检检验方式为抽检,抽样比例为:

a)30件或低于30件的货品实行全检。

b)超过30件低于100件的货品,按货品数量的`50%且不少于30件实行抽检;

c)100件或100件以上的货品,按货品数量的30%且不少于50件实行抽检;

四、商检时,供货商必须主动打开包装箱,主动出示货品接受检查。严禁供货商在无楼层业务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或商检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将货品经其它通道任意调换。

五、《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由供货商上货前填写,需将货品的品牌、货号、数量、单价、产地等填写清楚,并在主管一栏中签字,在商检时随货出示。

六、商检员在验证货品价物相符、数量相符、标识相符,货品质量合格的情况下在审核一栏签字生效。柜组人员验收货品无误后,在收货人一栏中签字生效。补货、退货均要求交录入两联《非自营进店登记表》,分别由录入留存一联,转会计部一联;新品初次上货要求交录入三联,其中一联在记录新品编码后返还柜组。

七、货品退货必须货随单走。先由楼层经理在红退《非自营进店登记表》'主管'一栏中签字,再经商检员核实数量、编码后,方可退货。退货数量大于80件者,楼层业务经理、综合业务部部长签字,方可办理。严禁先退货后补单,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除品牌撤场外,严禁供货商将已商检退货的商品滞留在柜组内。

超市商品盘点规章制度「篇三」

1、目的

规范本公司商品出、入货门手续,保障商品有序、安全的出、入货门。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货门保安员对商品的出、入管理。

3、职责

①护管队负责制定本规定。

②所有货门护管队员负责对商品出、入货时单据与商品对照检查。

③各部门人员应遵守商品出、入货门规定,按本规定执行。

④审计部负责货门出入商品单据的审核。

4、管理规程

①各部门人员在商品出、入货门时应提供的单据:商品调拨单、商品出库单、供应商退货单或商品出门证。

②各种单据出、入货门审核标准:商品调拨单或商品出库单应有:制单人、各商品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签字、收货部人员签字。

供应商退货单应有:制单人、各商品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签字、收货部人员签字。

商品出门证应有:制单人、各部门商品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签字。

③货门护管队员在收到商品出库单、调拨单或商品出门证(均一式三联),与所出、入商品数量认真清点核实,无误后在单据上签字,并注名收到单据时间,留存一份保管,其余单据交制表人。

④货门护管队员在收到供应商退货单(电脑列印一式三联),与所出、入商品核实,无误后在单据上签字,并要求供应商在退货单上签字,留存二份保管,一份交供应商。

⑤货门护管队员员每日将收到的各种单据,接收到的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在交接班时全部交护管队员内勤统一保存;

⑥护管队部内勤将收到的单据分类整理,在日常工作日将供应商退货单的第一联送财务部做帐处理,第二联留存。

⑦各种单据保存期限:调拨单和商品出库单,保存期限为六个月。退货单保存期限为一年半。商品出门证保存期为一周。

⑧保存期限满的单据,由内勤做销毁登记表,经部门主任审核,报审计部批准销毁。凡经批准需要销毁的单据,在审计部的监督下进行。

⑨各部门商品出、入货时必须坚持三个不准,即不准从正门出货,不准在地上拖拉商品,不准乘坐客梯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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