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法法性论释
谈谈辩证法问题浅谈

《谈谈辩证法问题》浅谈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理论家列宁同志开篇便指出辩证法的实质是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然后就唯物辩证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这篇文章大概讲了以下几点内容: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面的同一,是承认自然界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
对立面的“斗争”是发展。
正确的发展观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着重于认识“自己”运动的源泉上。
对立面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
第二,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首先,列宁指出,马克思的方法既符合事物的辩证法,也符合人的认识的辩证性质,既是客观辩证法,又是主观辩证法。
列宁指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认识辩证法是事物客观辩证法的观念形态,所以,认识论所揭示的认识的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客观事物的辩证法是一致的;辩证法既是揭示客观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客观辩证法,又是人的认识活动规律的主观辩证法。
因此,“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第三,认识过程是近似于一串圆圈或螺旋的曲线。
列宁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的认识圆圈的思想,并以此概括说明哲学发展的辩证性质。
第四,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和阶级根源。
从认识的结构上说,唯心主义是由于把认识的某一成分无限夸大而产生的;就认识过程说,唯心主义是由于把认识曲线上的某一片断变成独立完整的直线而产生的。
唯心主义是对现实世界的歪曲反映,在阶级社会里,它适应了反动统治阶级的需要。
由于反动统治阶级的利益与社会历史发展的趋势相违背,所以,它们歪曲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用唯心主义为其利益和地位作辩护,为其政权和社会制度作论证。
一、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我认为列宁在这里已经明确地指出任何事物都是一个内部存在着矛盾双方的一个对立统一体,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规律,而辩证法则是人们对于这个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和反映。
试述觉囊派教义思想的融通性

、
观 ”的学派 认识 ,即对 印度 中观学派 各支 系 别论》 《 、 辩法法性论》 无著论师著的 《 , 宝性 的认识 ,又包括对 “ 中观 ”思想 的内涵认识 , 论释 》 ,世亲论 师著 的 《 两万般 若波 罗密多颂
即对中观 “ 深意”的分层次认识。
收稿 日期:2 0 .42 090 .3
关键词:觉囊派;教义思想;融通性
中圈分类号:B 8 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11(09 2 03 6 09 7 20 )0. 5. 7 0 0
觉囊派是藏传佛教后宏期形成的一重要 对 “ 中观”的学派认识。觉囊派认为印度佛 教派,其思想源于十二世纪初的域摩 ・ 弥觉 教大乘 “ 中观”学派具体分为了两派,即普
—
(2 3 1l )在觉摩囊地方建觉囊寺,以 若经 》为 了义 ,其它 经典 为不 了义 。大 中观 14— 33 此为基础形成了觉囊派,后经由多布巴 ・ 喜 派,在藏地又称他空中观派,觉囊派认为它 饶 坚 赞 ( o.up h s a . v 1 s ag) 是根据三 转法轮 的一切 经 ,尤其 是迦旃延 集 d 1 .a se- br a. h n b r g mt ( 2 2 16 ) 多 罗那 他 ( mnta ( 5 5 的 《 波陀那经 》 大空 经》等 初转法轮 诸 19 — 3 1 、 t a ) 1 7 a h 阿 、《 13 )的努 力 ,在藏 地 出现 了两次繁 荣 。 经 和 《 65 弥勒请 问品》 《 、 般若 波罗密 多五 百颂 》 格鲁派在政治上的得势后,出于政治及教派 等中转法轮经, 以及 《 解深密经》 《 、 楞伽经》 、 知见上的考虑,对觉囊派进行打击 ,使得觉 《 大乘密严经》 《 、 华严经》 等显示法性胜义、 囊派在西藏灭绝,不过该派仍在川青等边远 实有的粗共宗派的未转法轮经和 《 善逝如来 藏区流传, 并在当地至今还有着一定的影响。 藏经》 大法鼓经》 央掘魔罗经》 胜蔓 、《 、《 、《 在觉囊派中,该派通过对 “ 中观” 他空” 经 》 大涅 磐经 》 宝 云经 》 涅磐 决定幻 、“ 、 、《 、《 、《 “ 如来藏佛性”思想的独特解读,以三者的 变经》 等显示清净界性 , 善逝如来藏、 法身、 相互 印证 ,实现 了在教 义思想 上 的融通 。 常固雍仲、佛功德、胜义从初住 自 位的不共 觉囊派对 “ 中观”思想的认识 宗派的究竟了义诸经阐发出来的,是秘密之 觉囊派对 “ 中观 ” 思想的认识包括对“ 佛语。弥勒菩萨著的 《 中 经庄严论》 中边分 、《
唯识学研习纲要

第一讲唯识学与印度佛教一、“唯识”的指向(一)唯识之识……vijn~apti(二)八识之识……vijn~a^na二、唯识学与瑜伽行派(一)唯识学(二)瑜伽行派(三)慈氏学(四)法相学三、关于印度佛教的分期四、印度佛教不同时期的主线佛陀的佛教 ……… 觉悟智慧 原始佛教 ………… 四谛十二因缘部派佛教 ………… 阿毗达磨 ……… 对法 初期大乘 ………… 般若 ……… 缘起性空 中期大乘 ………… 唯识 赖耶缘起 业感缘起 晚期大乘 ………… 密教化五、唯识学派解决的问题物质 …… 实有 …… 性空 …… 缘起 真实 …… 虚幻 轮回业果第二讲 唯识学的基本任务一、以认识身心世界为起点(一)对身的认识 (二)对心的认识(三)对世界的认知扶尘根(浮尘根)净色根现 代 生 理 学小千世界 …… 须弥山、日月中千世界大千世界世 界结构科 学佛 法科学佛 法心 理 学 心 理 结构(四)佛法与现代科学认识身心世界的差异二、以净化身心世界为方向(一)生命的榜样(二)改变生命的流向六凡 —— 染污 —— 虚妄分别 四圣 —— 清净 —— 无分别智 (三)改变生命的希望 转染 ……… 成净 转识 ……… 成智三、以遵循五位渐进为阶梯(一)生命净化的时间 三大阿僧祇与成佛(二)生命净化的起点、过程和终点科 学 …… 重 外 佛 法 …… 重 内(三)渐修与顿悟四、以成就圆满生命为目标(一)佛身与佛土的殊胜佛土………清净庄严佛身………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二)三身(三)四智前五识成所作智第六意识……………妙观察智第七末那识…………平等性智第八阿赖耶识………大圆镜智第三讲唯识学派的成立一、唯识学派成立的背景(一)部派佛教在教理上的分歧(1)法之有无实有与假有(2)我体之有无补特伽罗无我与轮回(3)心性染污与清净(二)中观学派的演化二、唯识学派成立的基础大众部……………根本识大众部《阿笈摩经》中说:“密意说此名根本识,是眼识等依止故。
辨法法性思考题(法性部份)

16、由六相悟入法性:(1)为什么说一切法和一切经是清净的依处?187一切法:正面观察:轮涅诸法的所诠义不外乎两方面,一是名言中取舍等的法相,二是胜义中无缘。
名言中,轮回法是应舍,涅槃法是应取;胜义中,诸法本来远离戏论,本为无缘。
反面观察:不抉择名言中的取舍等相,则不可能从自相续中遣除粗分和细分的杂染,而现前本有的清净,所以会障碍获得涅槃。
不能抉择胜义中无缘,就无法遣除种种实有的邪分别。
这样纵然事相上努力行持五度,但没有般若的摄持,仍然无力现证菩提果。
一切经:由听闻圣教,才能了知轮涅诸法的体相,才能遮止一切粗细的恶性造作,才能遣除无意义的增益损减执著,才能由此获得涅槃。
⑵有人说:法性远离能诠所诠,执著文字只会障碍现前法性,所以一切经不应是现前法性的依处。
对此应如何回答?187虽然法性远离能诠所诠,究竟时不能执著文字相,但这是果地之事,现在趣向证果时不能舍弃最胜方便的教法,就像渡河不能舍弃船筏一样。
不听闻大乘的深广之法,不了知大乘的道果功德、修行方法、次第、歧途等等,因此,在自相续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认识,就不可能无故的生起对大乘法不可取代的胜解信。
所以,初学者最初不能离开听闻正法。
要想现前法性,从资粮道开始就应当以三藏十二部的等流法为依处,首先缘等流法听闻,然后如理思维其甚深义,并且依此指导自己的修行,由此能生起圣道功德。
如理闻思佛法,会使自己的心获得大助益。
不仅能断除疑惑,在相续中树立清净正见,还能由如理修行获得涅槃。
所以一切经论都成为涅槃的依处。
⑶说出如理作意的意义与结果,P189“如理作意”就是按照所解的义理集中心力而生起深刻思量。
没有如理作意把心投入在法性的意义上,则很难对法性的意义得到抉择,所以如理作意所摄的加行是凡夫胜解行地极重要的修行。
依照定解所决定之义以如理作意的方式可以圆满资粮。
并解释为什么这里要以大乘经为依处而如理作意?佛法中有一部分小乘经是顺应小乘根机的方便说、不了义说,以这种不了义经不能直接诠示法性的体相,所以在抉择法性时不能依小乘经,必须以大乘经的密意作为标准,由此抉择出诸法的真实性。
近十年国内唯识学研究综述

唯识学作 为大乘佛教义 理 中最 富哲学思 辨性 , 也是最繁琐 的学 问 , 其绚烂 于世往往是 佛学思想极为繁荣之时。玄奘 、 窥基创宗之时 正值唐朝盛世 , 八宗并行 , 中国佛教义学发 为 展 的最高峰时期 。在近代中国佛教的复兴运动 中 , 台、 天 华严各 受所倾 , 密法 于 日续音 , 但最 为风光的还是要数晦涩的法相唯识学 , 在支那 内学院欧阳竟无等人的大力弘扬下 , 一时成为 显学。2 世纪8年代后 , 0 0 国家科学文化事业逐 渐恢复 , 在佛教研究方面 , 取得 了大量 的可喜
一
总
近 十 年 国内 唯 识 学 研 究 综 述
王 静 磊
( 陕西师范大学 宗教研 究 中心 , 西安 7 0 6 ) 102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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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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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十年来, 学术界有关唯识 学的研究展现 出新的气象。其主要在唯识 史学的研究、 唯
识 理 论 与 思 想研 究 、 识 经 典 的研究 、 代 唯 识 学复 兴研 唯 唯 近
一
发生变化 , 步摆脱 了意识形态 的束缚 , 逐 不再 将宗教作为批判的对象 , 而是将其视为一种正 常 的社会文化现象 , 以理性 、 客观 的态度研究 宗教。这种研究思路的调整无疑对于我们更为 准确理解佛教有着积极 的意义。在近十年 的时
次系统完整地勾勒 出 了中国唯识宗从 “ 学
播、 玄奘 西行 及 其 翻译 活 动 、 识 宗 的 “ 经 ” 唯 宗 、
“ 总论” 及其 主要 内容 、 唯识宗基本教 义 、 唯识 宗的兴盛及其传承。佛教史的撰述其实质就是 以历史为线索将相关 的人物与事件 串联起来。
司法权与法律解释权辨析

( ) 法权 的含 义 一 司
“ 司法 权 ” 一概 念被 提 出以后 , 速 得 到 了普 这 迅
遍接 受 , 的重 要性也 日益受到 关注 , 它 并且 成为 司法
改革 中的一个 焦点 。尽管 我们 都知道 司法 权是三 权
是司法机关和法官在个案审理过程中行使的对法律 和案件事实的解释权 , 国家权力体系当中属于司 在
法权 。但 法律 解释 权 又 是一 个 独 立 的概 念 , 样 就 这
会产 生 司法权 与法律 解释 权 的混淆 。为 了厘 清法 律
解释 权和 司法权 的关 系 , 以利于 司法应 用 , 文试 对 本 二者 作一 比较 和辨析 。
是 在这一 基调 的基础 上进 行 的 。
( ) 二 法律 解释 权 的含 义
循 环就 导致解 释 主体 必 然 去 理解 和解 释 案 件事 实 。 权 力 主体一 般被划 分 为 立 法 主体 、 政 主 体 和 司法 行 主体 , 能 够行使 法 律解 释 权 的 主体 应 当是 司法 主 但 体, 因为能 够把案 件 事 实 与法 源 统 一起 来 的 过 程往
・
7 ・ 4
魏胜 强 : 司法权 与 法律 解释 权辨 析
法 权 的主体 , 际上 它们 都应 当被排 除 出去 , 实 司法权 只能属 于法 院 , 于独 立 审 理案 件 的法 官 。法 院是 属
一
弱法 律 的权威 , 就会 使 得 统 治 者对 法 律解 释 活动 往 往采 取戒 备或控 制 的态 度 , 立 官方 法 律解 释 权 制 建 度, 同时对 民间尤其 是 法 学 家 的法 律 解 释 活 动采 取 否定 的态 度 , 者采 取积极 利用 的态 度 J 或 。 从学 者 们 对法 律 解 释权 的论述 可 以看 出 , 律 法 解 释权是 在案 件审 理过程 中对 法律 文本 以及 其他 法 源 的法律 意 义进 行 说 明 的权 力 。 既然 它 是 一 种 权
《起信论疏》全文-古籍

起信论疏嘉兴大藏经起信论疏(选录)起信论疏科长水沙门子璇修定文分(二)初论疏题目(二)初标疏题目(大)二述注人名(西)二叙释本文(二)初总叙宗旨(二)初叙论大意(四)初叙一心法(夫真)二显真如门(非生)三明生灭门(恒以)四二门不二(三)初法(二)初正明不二(虽复)二释成无碍(故使)二喻(其犹)三结(是以)二造论因由(二)初返显(但以)二正明(二)初叙谬述迷(二)初总叙(大师)二别显(二)初迷理(是使)二迷教(加界)二兴悲造论(三)初悲叹人法(爰有)二述造论意(将欲)三正造诸论(二)初广论(造广)二略论(三)初出所以(既文)二正造论(悉末)三彰功益(二)初略能含广(可谓)二巧备根缘(中下)二别释章门(二)初开章(将则)二随释(二)初悬叙义门(六)初教起因缘(二)初总标(一辨)二别列(一依)二诸藏所摄(二约)三教义分齐(二)初总标别列(三显)二随列别释(二)初约教诠法通局显分齐 (二)初总叙诸教(五)初小乘(一小)二始教(二大)三终教(三终)四顿教(四顿)五圆教(五圆)二与论相摄(二)初定分齐(若于)二明相摄(若终)二约法生起本末显分齐 (二)初标科总示(二约)二随文别辨(二)初正明(五)初唯一心为本源(五重)二依一心开二门三依后门明二义四依后义生三细五依最后生六粗二别示(若取)四教所被机(三)初总明所被(同明)二重辨兼正(二)初约三聚辨(然一)二约五性辨(准此)三别指下文(又四)五能诠教体(二)初总标(五能)二别释(四)初随相门(四)初名句文(一广)二唯音声(或唯)三通四法(或假)四遍一切(又遍)二唯识门(二唯)三归性门(三归)四无碍门(四无)六所诠宗趣(二)初标章释名(六所)二开章正辨(二)初开章(初绝)二正辨(二)初总辨诸宗(三)初列五宗(一随)二指此论(今比)三会五教(然北)二唯明此论(二)初总(受唯)二别(二)初列释(别音)二结示(此五)二随文注解○○二随文注解(二)初解名题(三)初论题目(疏二)初解四字(四)初总释四字(大者)二别释大乘(又大)三别释大字(又依)四别释起信(二)初正明(起谓)二通妨(何故)二解论字(论者)二造论主(疏三)初释马鸣(名马)二释菩萨(言菩)三释造字(造者)三译论人(疏三)初叙真谛(绝有)二明喜学(二千)三示今解(今解)二解文义(二)初归敬述意(二)初归依三宝(疏二)初叙意(归三)二释文(三)(通为一唱)初能归至诚(二)初释文(二)初事相释(显能)二观行释(又归)二出体(二)初通约三业 (然能)二结属意业 (今云)二所归分齐 (二)初处所分齐 (所归)二三宝分齐 (然三)三所归三宝 (三)初佛(二)初略配(佛宝)二别释(四)初释佛意业 (遍知)二释佛身业 (色无)三释佛口业 (三)初所救(世者)二能救(大悉)三通妨(然慧)四结德属人 (者者)二法(二)初出体(法宝)二释文(二)初解标文(二)初单解及字 (智起)二通释此文 (二)初正释文(此中)二通伏难 (二)初正通(以用)二转释(以彼)二解释文 (三)初正释体相(二)初体大(三)初释法性(次二)二释真如 (言真)三释海字 (海者)二相大(下句)二却收教行(或此)三重释海喻(又海)三僧(三)初总相拣辨(僧宝)二正释当句(二)初依本论(谓证)二依宝性(又依)三兼取上文(三)初正释(又解)二通妨(然菩)三引例(亦如)二述造论意(疏二)初显意(述造)二释文(二)初总释此偈(三)初释初一句明所为机(初句)二释中二句明所成益(二)初解前句明离过(二)初正解此句(次二)二通对下文(故广)二解后句明成行(二)初释大乘(既于)二释正信(未知)三释后一句明成益意(后一)二别解除疑(又解)二正述论文○三总结回向○○二正述论文 (二)初标益起说(论因)二正陈所说(二)初标列(说有)二牒释(五)初因缘分(二)初正释(二)初牒问举数(初说)二征释总结 (三)初征起(云何)二列释(八)初因缘总相(一者)二释义令解 (疏二)初释如来根本 (二)初总配下文(与立)二别释今义 (二)初约教法释(以彼)二约证法释 (二)初释如来(二)初正释(又生)二反显(诸泉)二结根本(今以)二释正解不谬 (具摄)三令入不退 (三者)四修习信心 (四者)五离障出邪 (次二)初都科四段 (三)初总判(自此)二通疑(以约)三别判(四中)二别释此文 (今初)六对治凡小 (六者)七劝生佛前 (七者)八示益劝修 (八者)三总结(有如)二通难(二)初难(问曰)二通(二)初纵问略标(答曰)二以义具释 (二)初余机不假此论(三)初胜机遇佛悟(疏二)初略配三业(色心)二别释圆音(二)初释义(二)初约教义正明(二)初说法差别显圆义 (一者)二随类言音显圆义 (二如)二结得名所以(以一)二显相(四)初正显(一一)二反明(若者)三结成(令不)四指叹(此是)二自力闻经悟(名如)三劣机因寻广论悟 (或有)二当机须造此论 (二)初机(自有)二结(如是)二立义分(二)初结前生后(已说)二正立义宗(三)初标总开别(摩诃)二寄问列名(疏二)初释法(法若)二释义(三)初释文(义者)二结意(是故)三彰位(依宗)三依名辨相(二)初法(二)初示意(起下)二释文(二)初举法总立(疏三)初出其法体(三)初正释(出其)二反显(若在)三顺结(今就)二辨法功能(二)初总叙意(辨法)二别释相(二)初约生灭门(是欲)二约真如门(若约)三释其法名(遍为)二开门别立(二)初责总立难(贪有)二开别释成(疏二)(通为一唱)初总叙释意 (二闻)二别解论文(二)初真如门(总举)二生灭门(二)初释前二句(二)初别释当文(随熏)二通前料拣(何故)二释后一句(二)初本文(二)初别解当文(体智)二通前料拣(何故)二妨难(问真)二义(二)初示意(反下)二释文(二)初大(二)初牒章标数(所言)二征起列释(三)初体大(一者)二相大(二者)三用大(疏二)初释文(谓随)二通妨(何故)二乘(怛明义如)三解释分○四修行信心分○五劝修利益分○○三解释分 (二)初结前生后(已说)二分门解释(二)初标数征列(解释)二牒名辨相(三)初显示正义(二)初总(二)初示义(释上)二释文(二)初依法开门(疏二)初释一心具二门(二)初标(谓一)二释(二)初真如门(二)初正释(一约)二引证(泉上)二生灭门(三)初正释(二随)二结指(长故)三引证(胜量)二摄二门归一心(然此)二二门该摄(二)初立(疏二)初正释(二)初对前牒文(主立)二释今文意(三)初总标意(以一)二别释相(二)初约二门各摄解(二)初正释(以真)二结成(通则)二约二门互摄解(又以)三结归一心(以此)二通难(二)初二门示义通局难(二)初问(问二)二答(答真)二性相存泯不齐难 (二)初问(问前)二答(答生)二释(此义)二别(二)初示义分科(释上释上)二随义释文(二)初别辨二门显动静不一 (二)初真如门(二)初显体离言以明观智境 (二)初正举法体(二)初正显如体(三)初就实略摽(三)初牒章(心真)二示法(疏二)初释上句(二)初释一字(二)初约当体释(身异)二约对二释(又对)二释法界(依爱)二释下句(三)初释大总相(二门)二释体字(此一)三释法门(能生)三释成(所谓)二会妄显真(二)初会妄(一切)二显真(若离)三结真离妄(三)初标举能离(是欲)二正显所离(二)初离妄相以显真(离言)二离异相以显如(毕竟)三结体立名(唯生)二会执释名(二)初释(三)初正会谓执(名一)二结名释疑(谓言)三约相释遣(此真)二结(当知)二问答断疑(二)初疑真绝修问(问曰)二举真劝修答(答曰)二依言辨德以明生信境 (二)初示义(释上)二释文(三)初举数总摽(复次)二开章略辨(云何)三依章广释(二)初空(三)初略明(所言)二广释(疏二)初有无四句(明真)二一异四句(半前)三总结(乃至)二不空(二)初正释(所言)二释疑(亦无)二生灭门○二会相入实显动静不二○二对治邪执○三分别发趣道相○○二生灭门(二)初释生灭心法(二)初染净生灭(二)初就体总摽(三)初摽体(疏二)初正释(标体)二拣滥(此显)二辨相(疏二)初释和合义(三)初略指(不生)二广释(二)初正释(心之)二引证(三)初引文(故下)二释意(此中)三法合(心亦)三拣滥(此是)二释非一异义(三)初约法略明(真如)二按经出体(依楞)三据义广释(三)初离释二义(二)初释非异(三)初以本从末释(非异)二摄末归本释(二)初正释今义(二摄)二对前重辨(又前)三本末平等释(三本)二释非一(四)初蹑前正释(四)初正释(不一)二引文(依是)三释意(解云)四通妨(此约)二反藉非异(二)初标(此中)二释(何以)三举体相摄(二)初正辨(又此)二释疑(此中)四问答通妨(二)初第一重(问观)二第二重(问宗)二合释二义(二)初遮一异(又若)二显和合(二)初正释(又若)二引证(三)初双摽二喻(如显)二单释尘泥(若滋)三总以法合(如是)三释意(解云)三总结成(今此)三立名(疏二)初正释论意(此生)二广辨名相(二)初对二师以辨名 (并云)二约三藏以释义 (所摄)二依义别解(三)初释上生灭心(三)初开数辨德(疏二)初释开数(二)初标举释意(此义)二依义具释(三)初约真妄开合以释义 (七)初开真妄成四义(何者)二东四义成两门(此真)三开生灭成四义(此随)四开四义成八义(三)初正示八义(无明)二合对四觉(此上)三结指广略(此生)五东八义成四门(若约)六东四门成二义(若本)七合二义成一门(若蚀)二约诸识分齐以结成 (又若)三约问答通妨以辨异 (二)初辨异二义(问此)二辨异二真(问此)二释辨德(三)初对前门以通各义(上二)二简前文以释生义 (又上)三蹑下句以辨摄义 (非直)二寄问列名(云何)三依名辨释(三)初觉义(二)初示义分科(约净)二依义释文(二)初略辨二觉(二)初本觉(二)初显本觉体(二)初正显觉体(所言)二会体立名(即是)二释本觉名(疏二)初随文别释(三)初贵立名(有其)二答初意(以计)三答后意(以五)二问答违妨(问若)二始觉(疏三)初别解文(明起)二通辨意(此文)三总结示(此故)二广明二觉(二)初始觉(五)初总摽因果二觉(又以)二广寄四相释成 (二)初正寄四相显其四位 (疏三)初示二觉(前三)二总叙意(七)初略摽大意(一正)二料拣四相(然此)三正释本义(二)初摽列(今以)二释文(二)初总(三)初总叙起妄(二)初正叙(绝若)二引证(经云)二总配四相(今统)三引论释成(故佛)二别(二)初略配(二别)二广释(四)初生相(生相)二住相(住相)三异相(言异)四灭相(言灭)四总结前说(是故)五据理融摄(虽复)六决通伏难(然未)七结成始觉(二)初顺流释所觉(设因)二反流释能觉(二)初明觉起因缘(今因)二显觉起功用(以体)三别释文(疏二)初示文(次正)二正释(论四)初灭相(四)(通为一唱)初能观人二所观相三辨利益四结分齐二异相(四)(通为一唱)初能观人二所观相三辨利益四结分齐三住相(四)(通为一唱)初能观人二所观相三辨利益四结分齐四生相(四)(通为一唱)初能观人二所观相三辨利益四结分齐二引经释成心源无念(四)初引经证成(是故)二重释前文(又心)三举不觉之失(是故)四显觉者之得(若得)三明始不异本(二)初标立(而实)二释成(疏三)初正释本文(释成)二问答通妨(二)初正问答(问四)二引文证(二)初引摄论(故摄)二引楞伽(三)初正引(楞伽)二解文(解云)三重证(又弗)三总结大意(此等)二本觉○二不觉义○三双辨同异○二释上生灭因缘○三释上生灭之相○二染净相资○二辨所示之义○○二本觉(二)初明随染本觉(三)初总标(生次)二征列(云何)三辨相(二)初智净相(二)初直明净相(二)初因(智净)二果(破和)二问答释成(二)初执真同妄问(此义)二简法异真答(三)初法(三)初释正难(以一)二释转难(无明)三双结成(非可)二喻(如大)三合(如是)二不思议业相(二)初依体总摽(不思)二约用别辨(疏二)初通释上文(一横)二问答释妨(二)初问(问始)二答(三)初约一佛释(答以)二等诸佛释(以一)三同众生释(此本)二明性净本觉(二)初总摽(疏二)初双摽空镜二喻(以空)二单释镜中四义(二)初略配(一空)二料拣(四中)二别释(四)初如实空镜(三)(通为一唱)初摽名二辨相三结所以 (疏二)初正释(二)初约妄无真照(有二)二约真无妄觉(二以)二通妨(此约)二因熏习镜(二)初摽名出体(二者)二别释二因(二)初现法因(二)初正辨(一切)二释成(以一)二熏习因(二)初显体离染(又一)二释成因义(智体)三法出离镜(二)初摽名出体(三者)二正辨其相(出烦)四缘熏习镜(二)初摽名显体(四者)二正释其相(疏二)初通释上文(即使)二料拣前后(二)初辨异二义(问前)二结同一体(然法)○二不觉义(三)初明根本不觉(二)初依觉成迷(三)初法(所言)二喻(犹如)三合(众生)二依迷显觉(以有)二明枝末不觉(疏二)初列(明)二释(二)初约喻说意(初者)二就识释文(论二)初无明为因生三细 (二)初总摽(复次)二别解(二)初征(云何)二释(三)初业相(三)(通为一唱)初摽名(一者)二所依(以依)三正释(疏二)初别解论文(二)初动作义(一动)二为因义(二为)二通释行相(此虽)二转相(二者)三现相(三者)二境界为缘生六粗 (疏二)初引经料拣(二)初指配论文(二境)二问答释妨(三)初问(问三)二答(三)初六八相从答(二)初约能执从所执故不说 (答有)二约所依从能依故不说 (又由)二以义不便答(二)初无和合义故不说(二以)二无缘外义故不说(又由)三约计内外答(亦可)三证(二)初引经(楞伽)二释义(经中)二正释论文(论二)初蹑前总摽(以有)二立名别释(二)初征(云何)二释(六)初起计(一者)二生受(二者)三取着(三者)四立名(四者)五造业(五者)六受报(六者)三结末归本(二)初正释(当细)二转释(以一)○三双辨同异(二)初标列(复次)二解释(二)初同(三)初喻(同相)二合(如是)三证(二)初正引(是故)二释疑(疏二)初叙疑(疑云)二随释(论二)初正释疑(亦无)二释转难(而有)二异(二)初喻(异相)二合(如是)○二释上生灭因缘(二)初明生灭因缘义(三)初总摽(疏二)初解牒文(牒文)二解摽文(诸义)二总问(此义)三别释(三)初释所依心(疏二)初释文(次耶)二问答(二)初问(断上)二答(二)初正答(三)初约迷真执似释(答此)二约总别义异释 (二云)三约未起已起释 (三云)二结答(然此)二释意转(三)初略明(不觉)二广辨(二)初摽征(此业)二列释(五)初业识(一者)二转识(二者)三现识(三者)四智识(四者)五相续识(三)(通为一唱)初直明本相 (五者)二别显功能(二)初能起润惑(住持)二能起念虑(疏二)初正释此文(显先)二通前重示(二)初结属此识(此上)二总通前五(又为)三结归一心(二)初正结属心(疏二)初顺结三界(顺)二反结六尘(二反)二释疑广辨(三)初问(此义)二答(二)初答无尘(以一)二显唯心(一切)三结(二)初正结(当知)二释成(二)初正释(唯心)二转释(疏二)初解文(三)初略摽意(反验)二别解文(此中)三总结释(既心)二释妨(问上)三释意识转(五)初约人辨粗(复次)二出其惑体(计惑)三执所依缘(随导)四制立其名(名为)五识起所依(此微)二重显所依缘体○○二重显所依缘体 (二)初略明缘起甚深(二)初标叹甚深(疏二)初牒上所说(牒上)二依位叹释(三)初凡小非分(凡小)二菩萨分知(不信)三唯佛究尽(四有)二释深所以(二)初征(何以)二释(三)初即净而染(是心)二即染而净(虽有)三结成难测(是故)二广显缘起差别(二)初显前缘起体相(三)初显上不变之义(所谓)二显上无明缘起之由(疏二)初释心不相应(此显)二释忽然念起(三)初正释今义(唯此)二引经证成(亦璎)三会彼同此(二)初正会(是则)二结拣(此约)三显上缘起之相(三)初标(染心)二征(云何)三释(疏二)初叙意(然此)二释文(论六)初执取计名字相 (二)初障(一者)二治(疏二)初约三贤以明行位 (二)初正显行位(十解)二引论证成(故地)二对二乘以显断惑 (二)初核劣以明粗惑(二)初表异凡小(此菩)二拣定权实(此约)二超胜以除细执 (三)初正明(今此)二引证(故此)三结意(今但)二相续相(二)(通为一唱)初障(二三)二治(依答)三智相(二)(通为一唱)初障(二三)二治(依答)四境界相(二)(通为一唱)初障(四五)二治(具色)五能见相(二)(通为一唱)初障(四五)二治(具色)六业相(二)(通为一唱)初障(六业)二治(心善)二更重料拣(三)初辨上无明约治料拣(不上)二释上相应不相应义(二)(通为一唱)初相应义(二)初标(言相)二释(二)初约法辨异(谓心)二正显相应(所知)二不相应义(二)初标(不相)二释(疏二)初约王数释(二)初显无别异(此显)二正遣相应(二)初正释翻前义(既无)二重释前即义(三)初正释(以此)二引证(上文)三拣滥(非是)二约心境释(二)初正释前义(二亦)二指陈违妨(此不)三举上染心及无明约境成二碍义 (二)初标立(二)初惑障(二)初标法定名(又染)二显其碍义(疏二)初释文(显其)二通妨(人此)二智障(二)初标法定名(无明)二显其碍义(疏二)初释文(显其)二通妨(此明)二重释(三)初释烦恼碍(此义)二释智碍(以一)○三释上生灭之相 (三)初牒前摽数(复次)二征列略显(云何)三广释其相(二)初约人对显(又粗)二辨相所依(二)初顺辨生缘(二)初明通缘(此二)二显别因(疏三)初略消其文(此别)二引经广释(三)初标指阙具(此中)二正引经文(如楞)三广释经义(二)初细中二因(三)初正释(解云)二引同(胜鬘)三结属不相应(然此)二粗中二因(二)初正释(取种)二结属相应(以妄)三经论对辨(经中)二逆论灭义(二)初正辨(此因)二释疑(二)初问(问曰)二答(三)初法(答曰)二喻(二)初总立喻本(如风)二别显喻相(二)初喻相应心灭(若水)二喻不相应灭(唯风)三合(二)初合总喻(无明)二合别喻(若心)○二辨染净相资 (疏二)初叙章意(二辨)二正解释(论四)初举数总持(复次)二征列别名(云何)三广释染净熏习义 (二)初总(二)初喻(熏习)二合(疏二)初染熏净(一染)二净熏染(二净)二别(二)初染(二)初问(云何)二答(二)初略(二)初总举能所熏体(所谓)二别明熏习之义 (三)初无明熏真如(以有)二妄心熏无明(以有)三境界熏妄心(以有)二广(二)初示义(即明)二释文(三)初境界熏妄心 (北妄)二妄心熏无明 (妄心)三无明熏真如 (无明)二净(二)初问(云何)二答(二)初略(二)初正明熏习(所谓)二辨其功能 (二)初因(二)初地前行(自信)二地上行(以如)二果(二)初灭惑翻染(无明)二证理成德 (以因)二广(二)初妄心熏习(二)初标征(妄心)二别释(二)初事识熏习(一音)二五意熏习 (疏二)初正释(以诸)二通妨(二)初问(问此)二答(二)初正答(答前)二结答(此约)二真如熏习 (三)初标数(真如)二征列(云何)三辨相(二)初别释(二)初体相(二)初正显(二)初明熏习(自体)二显功能(依此)二释疑(二)初问(问曰)二答(二)初约染惑成缘明起有厚薄 (二)初标所疑(答曰)二释所执(三)初所依根本差别(而有)二能依二障差别(二)初所知障(过恒)二烦恼障(我见)三双结难了(如是)二约净法赖缘成前后差异 (二)初立理(又诸)二正释(二)初因缘互阙之失(二)初显阙缘之失(二)初喻说(如木)二法合(众生)二明阙因不成(若虽)二性用相应之得(若因)二用大(二)初指事总标(用熏)二约缘别显(三)初标(如是)二征(云何)三释(二)初差别缘(二)一总(二)初明感用因(差别)二正明用相(二)初正明差别之用(二)初开总成别(或为)二摄别成总(次至)二辨用之益(以起)二别(二)初就根熟不熟开近远二缘 (此缘)二就前近远各开为二 (是近)二平等缘(二)初明能作缘者平等(平等)二明对机显平等(所谓)二合明(三)初标(此体)二征列(云何)三释(二)初来相应(一者)二已相应(二者)四明染净尽不尽义(二)初染法违真无始有终(复次)二净法顺理有始无终 (净法)○二辨所示之义(疏二)初叙章意(二辨)二解论文(论二)初体相二大(二)初总释二大名(复次)二别释二大义(二)初体(一切)二相(二)初正显性德(二)初明德相(三)初总(从本)二别(所谓)三结(具足)二显立名(名为)二问答重辨(二)初执体疑相难(问曰)二相不违体答(二)初明虽差别而不二(二)初正明(答曰)二征释(以义)二明虽不二而差别 (二)初略(复以)二广(二)初问对染表示之相(此云)二举彼染法一一对显 (三)(通为一唱)初举所迷理(以一)二别翻配(三)初别举八重(疏八)初无明智慧对(依真)二局见普照对(妄见)三妄见真知对(反之)四无性有体对(明妄)五颠倒真实对(明妄)六热恼清凉对(诸惑)七变易凝然对(妄染)八系缚自在对(业果)二总举诸法(乃至)三别彰满足(若心)三结得名(名为)二别解用大(二)初总明(二)初对果举因(二)初举本正行(复次)二举本大愿(立大)三举悲智大方便(以取)二牒因显果(疏三)初牒举前因(一牒)二明自利果(二自)三明利他果(二)初明用甚深(一明)二显用广大(二显)三用而常寂(二)初正显(二用)二征释(佛具)二别释(三)初标(此用)二征(云何)三释(二)初正显用相(二)初直显其用(二)初应身(二)初约识举人(一者)二释见粗所以(疏三)初略消其文(不违)二广陈问答(十四)初佛身凡识不分难 (问佛)二源同派异迷悟答 (答众)三真起识现相违难 (问若)四随流反流相资答 (答转)五心佛外佛差别难 (问第)六心体佛体无差答 (答众)七师资义一文异难 (问义)八文异迁同一义答 (答即)九心佛不起化用难 (问众)十未起厌求乖用答 (答未)十一不能熏令发心难 (问既)十二引前因缘互阙答 (答无)十三真佛何假修因难 (问若)十四因果无性同源答(答此)三权实对辨(上来)二报身(三)初约识举人(二者)二所见报相(三)初显正报(身有)二辨依报(所住)三通明无尽之相(二)初横显无边(随所)二竖显无尽(随其)三结果由因以释名 (如是)二重牒分别(二)初应身(又为)二报身(三)(通为一唱)初明住上分见劣 (四)初能见浅深(复次)二所见分齐(如彼)三释无分齐所以(疏二)初牒难释通(释无)二结会通辨(既非)四简异地上(然此)二明地上分见胜(若得)三明究竟位无见(二)初明无见(终离)二释所以(以诸)二问答除疑(二)初问(问曰)二答(二)初释法身能现(二)初摽(答曰)二释(二)初总明不二(所谓)二别明相即(二)初色即心(以色)二心即色(以智)二释所现之色(所现)○二会相入实显动静不二 (三)初标(复次)二释(二)初观色(六尘)二观心(二)初喻(如人)二法(众生)三结(若能)○二对治邪执(二)初就本总摽(对治)二别名治障(二)初对治离(三)初摽数(是故)二征列(云何)三辨相(二)初人(三)初摽(人我)二征(疏二)初约义通辨(此五)二问答释名(问比)三释(二)初二于空谬执(二)初妄执事空以为法体(三)初举起执缘(一者)二正明执相(以不)三辨对治相(二)初虚空妄非真(三)初立(云何)二释(以对)三结。
中观他空思想要论

22在这里要了解大乘了义中观自性,总示教派差别,认识中观的建立,清除他分别边,首先要了解他部外道的观点是离解脱道,本派佛教主张与解脱道相关联。
外道教派虽然不承认有解脱道,但是在有关善趣增上生法方面,顺世派从“无”见谤果,意在说明障碍法上没有清净善趣道;数论派、裸体派、随行本尊殊胜派、静虑派主张有善趣道。
他们认为,弃罪修善,生为人和欲界天,修四静虑,生于色界,修无色界四定,生于无色界。
关于外道各派主张无解脱道的原因,是所谓“补特伽罗我执”,是不能抛弃执我之心。
所以,外道各派认为无解脱道。
各派都认为,在从无始轮回相续而来的坚固执我心上,我遍一切处,即立“有”。
修其义,我执没有其他对治,所以,不能舍弃我执。
我执又是产生其他一切烦恼之常,了解此生和欲界为苦,色等一切粗法不谛实,欲小知足,修习慈悲和敌我平等性的平等,四根本堕罪等也有见修善行,所以,承认有善趣道。
佛教主要分四大派别,即分别说部、经部、唯识派(瑜伽行派)、中观派。
其中的前两部属于小乘佛教声闻部,后两派属于大乘佛教。
把这些派别区分为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是根据小乘藏为究竟佛语和大乘至言藏为究竟佛语分的。
一般所说的小乘和大乘是指小乘教派和大乘教派。
关于补特伽罗归于大乘佛教或大乘佛教观点的问题上,各教派的意见很不一致。
《大乘道意乐加行续》说,“生是大乘”。
《小乘意乐加行续》说:“生为小乘”。
如果任何续中未生前两者,如何读诵经典?如何记忆经义?如何开创教派?补特伽罗非大乘师,补特伽罗亦非小乘师。
有些人虽然属于大乘教派,却入小乘;有些人虽宗小乘教派,却入大乘道。
两者亦有大乘师,也有小乘,又有许多持教派而不入道者,入道之人无教派是根本不可能的。
说一切有部认为,心、心所、色境等十非有生灭等,行、虚空等三无为法及未来诸法从各自位成为实体,主张实有各分。
粗法和常住法没有谛实,从境、根谛生识,谓“现见眼色。
”迦湿弥罗分别说善派认为,一切有为法刹那灭是无常,补特伽罗我除了心所立外,『中观他空思想』要论23没有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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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法法性论释/1辨法法性论释世亲论师造益西彭措堪布译梵语云:达磨达磨大布别嘎支得藏语云:秋秋尼南巴结巴哲瓦汉语云:辨法法性论释译礼:顶礼不败出有坏!不败慈尊知世间,如言执实乃迷道,摄集经教造此论,合掌礼敬我上师。
从诸师闻受此法,其论句简义甚深,尽己所能于每句,稍许解释而造论。
【由知何永断,有余所应证,欲辨彼等相,故我造此论。
】“由知何永断,有余所应证”者,即分别宣说具杂染相的有法与具清净相的圆满转依所显的法性。
“欲辨彼等相”者,其义并非于异体之境辨别。
最后一句易解。
辨法法性论释/2【此等一切,二类所摄,谓法与法性。
】前颂说“欲辨彼等相”,为何只辨有法和法性而不辨其他?或者,是否此二者已摄尽了一切法?答:并非在诸所诠法中只取此二法宣说。
那是什么呢?因为佛所安立的蕴界处等任何法均已统摄于此二类中。
何以故?为有法与法性所摄故,蕴界处等若归纳,即是此有法与法性二者。
论中“此等”,代指所有教法,“一切”指此等教法的意义,此外的法或者为此所摄或者不存在故。
【法表生死,法性表三乘涅槃。
】如是已宣说无差别后,若问:何者为何所摄?此提问者必定不知此处只是由轮回和涅槃分别而已,因此论中说“法安立生死”,其中,法具有杂染故,即是自性轮回,如论中说“法安立”。
此外,“法性安立三乘涅槃”者,涅槃是三乘所证故,说为三乘涅槃;是三乘亦是涅槃故,说为三乘涅槃。
此中法性,由具有转依之相,故说其所摄涅槃是由法性所安立。
辨法法性论释/3【如所显现二及名言虚妄分别,是为法相。
无而现者,是为虚妄;分别者,谓于一切无义,唯计度耳。
】生死和涅槃如是以有法与法性安立,然尚未说明彼等体相故,若问:如何是这尚未了知的有法的体相?为宣说其相,论云:“如所显现二及名言虚妄分别,是为法相。
”“如所显现二及名言”者,即显现二取及名言,此中,所取能取的有事——色与眼等,是“显现二”;依此二取起种种名言,是“名言”;由假立自性及差别施设的所依体性故,是“虚妄分别”。
“是为法相”,即此有法的体相已无倒无余宣说究竟。
此处,虚妄的释词,即论中说“无而现者,是为虚妄。
”何以故?此法非实有故。
分别的释词为“分别者,谓于一切无义,唯计度耳。
”“于一切无义”者,即如显现般的自性全然不成立故;“唯计度”者,唯有错乱显现故。
有法体相已宣说究竟。
【无能取所取能诠所诠差别之真如,是为法性相。
】法性体相,即“无能取所取能诠所诠差别之真辨法法性论释/4如,是为法性相。
”意即:无有能取所取的差别,及无有能诠所诠的差别,乃是真如,也就是法性的体相。
无差别者,依次离二性、离言说故,法性中无有差别,即说此为无差别。
若说此是所取、彼是能取,或者此是所诠、彼是能诠,如是二取和能诠、所诠实有,则成了有差别。
然而真如中本来无有彼等故,是为无差别之真如。
“是为法性相”,即法性之相已无倒无余宣说究竟。
上来所说有法的体相为:【无而显现故错乱,是杂染之因,如现幻象等,不见有亦尔。
无与现中随缺一种,则错乱、不错乱、杂染、清净皆不随转。
】“无而显现故错乱,是杂染之因”者,由于本无所有而显现,故是无而显现。
应知,无而显现故,彼者唯一是错乱,由此也是杂染之因,执著错乱后将会产生三种杂染故。
若问:何者是无而显现呢?答:“如现幻象等”。
即如幻师所变的大象、珍宝、谷物等,并非如显现那样存在,如是,现而非真实的虚妄分别也是无而辨法法性论释/5显现的。
此外,“不见有亦尔”者,即本有的二无我不显现故,也是错乱。
比如垒成人形的石垛和似人的影像,前者有而不现,后者无而显现,即是错乱的体相。
此是于世间所见的错乱之相。
若疑:为何不承许“无”和“现”中的一者为无呢?论中说:“无与现中随缺一种,则错乱、不错乱、杂染、清净皆不随转。
”倘若仅有“无”而没有“现”,则由无显现故,不成立是错乱,“无”本住于无性、无错乱故;若不成立错乱,则不错乱也不成立,不错乱是以错乱为前提故;由此应成杂染无有,杂染以错乱为因故;再者,若无错乱,则清净也不成立,清净是以杂染为前提故。
因此,若不成立此,则无勤任运亦当解脱,但这显然与现量相违。
或者,如果承许仅有“现”而没有“无”,则由不成立“无有”故,不成为错乱,显现的体性于真实中成立、非错乱故。
若无错乱,如前所说,其余也不成立,由此,士夫修行的功用成为无意义故,与理相违。
实际上,即便按世间常识,也会对别别辨法法性论释/6成立的石垛和人影安立错乱之名。
有法之相——“如所显现二及名言”及法性之相——“无差别之真如”宣说究竟。
已说有法与法性之相,今问:有法与法性应承许为一体,还是异体?答:【二者非一非异,以有无有别及无别故。
】“二者”指有法与法性,不承许其为一体性及异体性。
何以故?有与无二者有别及无别故。
首先,不承许有法与法性二者是一体。
为何这样说呢?由有和无具有差别而说故。
法性是有、有法是无故,二者具有有与无的差别,如何能承许为一体?再说二者非异,何以故?有与无二者无别体故。
如何无别体呢?法性仅仅是以无有此有法而安立故,即以无有所取等的差别而安立故。
如是“有法与法性非一非异”宣说究竟。
【由六种相通达法为无上,谓相、成立、非一异、所依共、不共、悟入显现能取所取而无实事。
相及成立、非一异者,如略标说。
】辨法法性论释/7既然如是非为异体,若问:如何通达此有法,或者如何方成善通达?为此,论中说:“由六种相通达法为无上”,即由以下六相宣说,谓相、成立、非一异、所依共、不共、悟入显现能取所取而无实事。
其中,相、成立、非一异如略标说,即应知此三者如略标时所说,为体相、成立与非一非异性。
体相者,如所显现二及名言虚妄分别,是为法相;成立者,无与现中随缺一种,则错乱、不错乱、杂染、清净皆不随转;非一异者,二者非一非异,有与无有别及无别故。
【诸于何流转,彼为所依?谓有情及器世间。
器世间如共所了,有情世间有共不共。
胎生、名言、摄受、治罚、功德、过失,互为因故,更互增上,故名为共1。
】所依者,论中说:“诸于何流转,彼为所依?谓有情及器世间。
”即流转者有情和流转处是有法的所依,能依及所依体性的有事分别是有情世间和器世间。
此中,“器世间如共所了”,诸有情各自的相续中均生起显现彼者之识故;另一者为有情世间,论1 颂本中还有饶益、违害二法。
辨法法性论释/8中说:“有情世间有共不共,胎生、名言、摄受、治罚、功德、过失,互为因故,更互增上,故名为共。
”所谓共同,胎生、名言、摄受、治罚、功德、过失是别别相续诸所有者,更互生起显现此等之识,由增上性互为因故,称为“有情界共同”。
本来只说“互为因故”即可,但又强调说增上缘2,应知其必要是为了遣除以所缘缘3为因。
再者,如何为不共呢?答:【依、了、业、乐、苦、死、生、缚、脱,由不共故,名为不共。
】此中,“依”即阿赖耶识,由彼所现的诸了别习气依止于彼故,“了别”即转识4,“业”即善、不善及无记,其余应依论文了知。
此中“依”等,因为是非色身、是别别所知故,并非别别相续中更互显现识的生起之因故,称为有情界不共。
2增上缘:四缘之一,对于生果能增强势力,如眼等五根对于生起自果眼等五识能增加效力,名增上缘。
3所缘缘:四缘之一,能使心识生成境相,谓缘声、色等外境而后生起心识,名所缘缘。
4转识:直接向外照了各自对境而不反身向内之识,如眼识等。
辨法法性论释/9问:以身语业的能表为因,会互相生起显现它的了别,为什么不归属在上述的“名言共同”中?答:虽然身语能表可归属于名言共同中,但此处“业的了别”并非如此,即是由以它而知道善不善性的业之自性而显示的,如是显彼之了别,并非相互生起显彼了别之因,因此身语业的了别唯一是不共。
【共现似外所取者,即能取识,离识无别义,以共故。
】欲悟入无有所取能取显现,须先悟入所取显现无有,论中说:“共现似外所取者,即能取识,离识无别义,以共故。
”何以故?显现器世间的了别唯是各自相续中生起能取了别故,若要安立能取了别,除此正显现器世间的识之外,无有单独的能取了别。
其实,此人的能取了别并非彼人的境界,为何如此呢?因为所谓“共同器世间的了别”,实际唯是各自相续中生起显现彼相的了别故,各自的了别互不相同,无法成为他相续的境界,因此没有所谓的共同义。
有情界共同的所取了别也由此而遣除。
辨法法性论释/10【不共他心等识为所取者,其等引非等引识亦互非等境,以于非等引前,现自分别故;于等引三摩地行境中,亦现彼影像故。
】论中说:“不共他心等识为所取者,其等引非等引识亦互非等境。
”何以故?“以于非等引前,现自分别故”。
即于非等引时,唯一由自己的分别心显现所取而成为自了别境,故他心等并非自识的所境。
此外,“于等引三摩地行境中,亦现彼影像故”。
何故呢?等引中的了别所起的境相实际也只是定境行相,由此了知他心非境。
既然如此,由自了别性也是境界故,除自识之外无有成为外境义。
由此无故,所取显现也无有。
【若现似所取非有,则现似能取亦成立非有,故善成立能取所取现而非有,无始等起善成立故,二取非有亦善成立。
】论中说:“若现似所取非有,则现似能取亦成立非有,故善成立能取所取现而非有。
”何以故?以“无始等起”善成立故。
何者不认识真如无而显现二取,即是颠倒因,也即是无始等起,是故成就无始等起。
辨法法性论释/11由善成立故,即无有所取能取显现,以二种颠倒非真实故,由此也无有二取显现。
从何处了知呢?论中说“二取非有亦善成立”故。
当知,“二取非有”也由见到生起和二取相反的识而能了知。
何者如是了知,即是于有法无上悟入。
上文已说悟入有法,今当解说法性之悟入。
【由六种相通达法性是为无上,谓相、依处、抉择、触证、随念、悟达彼自性。
相如略标说;依处谓一切法与契经等十二分教一切句身;抉择谓依大乘经如理作意所摄一切加行道;触证谓为得正见故,以见道现量加行亲证,领受真如;随念谓如触证为除彼垢之菩提分所摄一切修道;悟达彼自性谓无垢真如,于一切种唯真如现,此即转依圆成实。
】论中说“由六种相通达法性为无上”,即由以下六相宣说,谓相、依处、抉择、触证、随念、悟达彼自性。
具体为:体相:论中说:“相如略标说。
”即无能取所取、能诠所诠差别的真如是法性的体相。
依处:论中说:“依处谓一切法与契经等十二分辨法法性论释/12教一切句身。
”“一切法”指色等,“十二分”指契经、应颂等,由此二者说为依处,是约杂染及清净所摄而言。
抉择:论中说:“抉择谓大乘经如理作意所摄一切加行道。
”所谓“一切”,即闻思修所安立,依此而作抉择故。
触证:论中说:“触证谓为得正见故,以见道现量加行亲证,领受真如。
”所谓触证,也可说亲证领受,“亲证领受”即亲证并领受。
此领受应如何安立呢?以现量道理。
何为现量?即从领受真如的角度而言。
随念此触证之义故,论云:“随念谓如触证为除彼垢之菩提分所摄一切修道。
”此中,由见道无间的修道,即是所谓的“随念”。
通达此已证得之道而随念故,能令彼现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