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旧工业厂房用地改造手续办理程序
深圳城市更新(旧改)操作流程完整版

流程
第一阶段: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第一阶段目的与成功标志
流程 准பைடு நூலகம்工作:申请核查土地及建筑物信息 申报主体向主管部门申请核查单元内土地及建筑物信息,主管部门2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函复申报主
流程
前提
第一阶段全:市申城报市更城新市专更项规新划单中元划计定的划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未划入单元的且满足条件的自行
拟定更新单元 确定申报主体,由其组织展开申报: 权利主体(如村委会等)/权利主体委托的单一市场主体(个人或企业)/市、区政府相关部
门 改造意愿征集: 单一权利主体同意;2/3面积、数量,多地块的4/5面积; 申报材料准备: 申报表/更新单元范围图纸/现状权属/建筑物信息/改造意愿书/照片; 审批过程: 区更新办核对资料(5个工作日)——区更新办资格认定、核查、综合判断(20个工作日)—
严格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城市更 新年度计划的规定实施
综合整治类
功能改变类
拆除重建类
城市更新
(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
旧屋村等)
基础投资大
开发周期长
规划有弹性 与前瞻性
各区自治 政策复杂 调整频繁 操作难度大
利益方众多 谈判成本高
信息不对称 不公开 一事一议
成本结构复 杂
按建面计算 土地成本
第三阶段:确定单一实施主体
机构直接实施
基本概念
城市更新单元
拆除重建城市更新单元: 为拆除重建活动划定的相对成片区域 基本单位: 落实目标和责任的基本管理单位 多个项目: 一个城市更新单元可包含一个或多个更新项
工厂建设政府审批流程

厂房建设政府审批流程建设厂房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一、项目前期立项审批阶段一、环保审批1. 办理机关:市环境保护局2. 工作时限:材料齐全、合格,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60日完成审批;报告表的30日完成审批;登记表的15天完成审批。
3、办理程序(1)、市环保局受理;(2)联系具有国家资质的环评单位出具环评报告;(3)、送达审批文件;(4)市局审批。
4、提交材料要求:(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1份(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告知已不需提供);(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式8份;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报送环境影响报告表3份,同时报送辖区环保部门的预审意见;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报送环境影响登记表3份;(3)、涉及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的项目,必须提交总量批复文件;(4)、备案制项目提交备案文件,审批制和核准制的工业项目提交符合产业政策和地区规划的支持性文件,审批制和核准制的非工业项目提交符合区域规划的支持性文件。
注:待领取环保局批复后,持该批复到发改委完成项目核准手续二、用地审批办理机关:市国土资源局(一)用地预审办理时限:材料齐备、合格10个工作日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出具预审或初审意见。
发改委核准项目用地预审所需资料1、要求对发改委核准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原件1份,原件核查);2、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原件2份);3、标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1∶1000或1∶500地形图电子版和纸质图(原件2份)(文件格式为dwg);4、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地类分类情况说明(原件2份);(国土局内部科室提供)。
(二)用地报批办理程序:申请并提交材料、审核并编制报件、局级审查上报、报市政府批准、报省厅、缴费、省政府批复。
旧厂房改造流程

附件
2:
广 州 市 旧厂房 改造 工 作流程
一 、 国有 旧厂 房 改 造程 序
(一 )提 出改造意向
造拿吝:厂
房用地权属人持权属文件和地块改造意向向市 “ ” 三旧 改造办提 出改
(二 )批 复改 造方案编制指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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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乍 |=2:
方式二;公 干二辶 方式三:饣 汪注专 方式四:依 法仨呋 方式五:绔 合i丰 刊 改造和 留用地管理 。 1、 Γ 以第一私方式Ξ以自行 改造方式处置合法手缤用地 的,按 以下程序实施 (1)土 地转左审批.中 请转为国有的,属 亍 138条 城 中村范围的,由 市 “ 三 ” 旧 改造办转市彐土房管局审批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不 属于 138条 城 中村 “ ” 范围的,由 市 三 Ξ 改造办审核后逐级呈报省政府批复同意。 (2)中 办莛设用地规划许可。 由所有权人持市 “ ” 改造办批复的改造 三旧 规划方案向规划部丨 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需 要报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 由 t申 “ 〓 ” 改造办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批复文件 ,编 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权属 人依据市 三 送审。 (3)补 办出让和 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由 所有权人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向市国土房管局 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手续,涉 及出让 的,同 时申办出让 手续 。 (4)申 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由所有人向规划部 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 5)报 建施工.由 建设 主体 向建设部门办理报建施 工 手续。 〈 (6)确 权登记发证 .由 所有权人持权属文件 、市 “ ” 改造办批复意见 、 三旧 竣工验收文件等向市国土房管局 申请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2、 以第二种方式即公 开出让方式处置合法手续用地的,按 以下程序实施 1)提 出公开出让 申请 。 由所有权人 向市 “ ” 改造办提 出公开出让 申 三旧 〈 请 ,位 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规模 范围内的,可 同时提 出转为国 “ ” 有土地 申请 ,并 附上村 民表决情况 ,上 报市 三旧 改造办审核 。 (2)用 地报批。属于 138条 城 中村范围的,由 市 “ ” 改造办转市国土 三旧 “ ” 房管局审批将集体 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不 属于 138条 城 中村 范囿的,由 市 三旧 改造办审核后逐级呈报省政府批复同意 (3)纳 入 出让计划 .由 市 “ 旧” 改造办转市国土房管局纳入年度 出让计 三 戈。 刂 (4)申 领规划条件 。 由市土地开发 中心 向规划部门 申领规划条件 ,规 划部 “ ” 门根据市 三旧 改造办批复的改造规划方案出具规划条件 。 (5)签 订交地协议。 由所有权人 与市 “ ” 改造办签订协议 ,约 定土地 三旧 、土地交付 、权属 证注销等相关事宜。 整理 (6)组 织公开出让。由市 “ 旧”改造办会同市国土房管局评估 出让底价 、 三 发布 出让公 告 、组织公开 出让 、签订出让合同。 (7)收 益支持。 由市 “ ” 改造办会同市国土房管局 向所有权人拨付公 三旧 开出让成交价格的 60%作 为补偿 。 “ ” 3、 以第 三种方式即流转方式处置合法手续用地的,由 市 三旧 改造办转 市国土房管局纳入全市年度 出让计划后 ,按 市集体土地流转的程序办理 。 “ ” 4、 以第 四种征收方式处置合法手续用地的,由 市 三旧 改造办转送市国 土房管局纳入收地计划后 ,按 现行征地报批程序办理 5、 以第五种方式即结合城 中村 改造和留用地管理处置无合法手续用地的 落实违法用地 所有权人将需完善用地手续情 况核查表 (包 含具体范围和 面积 “ ” 查处情况取得 区 (县 )国 土房管部门和 当地政府书面证明,报 市 三旧 改造办 审核后逐级呈报省政府审批后 ,按 以下程序实施 (1)属 于纳人城中村 改造方式处置元合法手续用地 的,按 照城 中村 改造程 序办理.有 留用地指标未兑现的,同 时抵扣留用地指标 。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工业企业旧厂区改造利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19〕14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工业企业旧厂区改造利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工业企业旧厂区改造利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19〕1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工业企业旧厂区改造利用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2019年3月12日西安市工业企业旧厂区改造利用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市工业企业旧厂区改造利用步伐,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按照城市规划有序搬迁和退出,进一步优化工业产业布局,提升企业竞争力,改善城区环境,优化城市功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企业旧厂区改造利用是指对城市规划范围内的老旧工业企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改造提升,或者对原厂址、厂房进行开发利用的过程。
第三条旧厂区改造利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规划引领,市场运作,先易后难”的原则实施。
第四条旧厂区改造利用应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工业卫生、消防、节水、节能、绿化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工业企业搬迁改造、退二转三、建设总部经济和改造提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工业企业旧厂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工信、发改、财政、人社、资源规划、税务等相关部门以及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旧厂区改造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制定鼓励工业企业旧厂区改造利用政策,统筹安排旧厂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城区搬迁企业新建厂区用地指标,协调解决旧厂区改造中的重大问题。
厂房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

⼚房项⽬建设⼿续办理流程⾷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区项⽬前期报建流程⼯程部⽬录⼀、临时⽔的办理 0⼆、临时电的办理 0三、⼟地摘牌 0四、建设局项⽬报建、⽴项: (1)五、环评审批约2个⽉左右: (1)六、设计院确定设计图纸: (2)七、勘察、设计招标: (2)⼋、勘察、设计合同备案 (6)九、建设⽤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6)⼗、监理招标、监理合同备案 (6)⼗⼀、建设⽤地批准书 (6)⼗⼆、⼟地证办理 (6)⼗三、建设⼯程规划许可证办理: (7)⼗五、开⼯验线 (7)⼗六、消防备案、审批时间? (8)⼗七、⼈防审批⼀,所需材料⼆流程三报批部门等,,, (9)⼗⼋、安全审批流程?部门? (9)⼗九、卫⽣审批 (9)⼆⼗、施⼯招标、施⼯合同备案办理建设⼯程分包合同备案⼿续 (11)⼆⼗⼀、施⼯图审查 (12)⼆⼗三、质量监督⼿续 (12)⼆⼗四、施⼯许可证的办理 (13)⼆⼗⼆、项⽬开⼯ (13)⼀、临时⽔的办理临时⽔费:万元,临时⽔施⼯费:万元,施⼯排污费:万元(已交),合计:万元。
⼆、临时电的办理临时电施⼯费:万元,临时供电合同万元(已交),临时⽤电设计费:万元(已交),送电前检验费⽤9万元,合计:万元。
三、⼟地摘牌交⼟地保证⾦(30元/m2*万m2=413 万),在摘牌10⽇后付齐余下出让⾦(320元/m2*万/m2-413万=4410-413=3997万)。
配套费:⼀期建筑⾯积万m2*60元/m2=390万。
契税(⼟地总价款的5%=万元)1、程序:(1)国⼟资源局发布出让公告,发布时间为20天;(2)竞买⼈向国⼟资源局提交申请,获取挂牌出让⽂件,提供权属材料和报价单,缴纳保证⾦;(3)国⼟资源局审核竞买⼈报名权属材料和报价单,确定竞得⼈;(4)10个⼯作⽇内双⽅签订《成交确认书》,(5)确认书签订后10个⼯作⽇内签订《国有⼟地使⽤权出让合同》,(6)付清⼟地价款后办理⼟地使⽤权证。
2、提供材料:(1)竞买⼈提供:法定代表⼈证书及⾝份证;法⼈代表及企业法⼈营业执照;国有⼟地使⽤权出让合同⽂本。
关于低效工业(仓储)用地盘活改造的实施意见

.混合用地规则。鼓励单一用地性质的混合使用,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基础上,允许工业仓储项目中符合《省城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办公或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兼容小型商业商服功能,土地用途不变。确实无法 独立分割土地的,允许按照工业与商业混合用地进行申请改造,即在同一宗地上,部分保留原土地用途不变,部
分改变土地用途,由土地使用权人利用原已建成的房屋整幢变更,或空地新建商务金融、研发、商业服务等功 能建筑,形成工业与商务金融、科研、商业服务等用途(商品住宅除外)混合布置,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应明确各土 地用途计容建筑面积,属利用原房屋改造的,应一并明确建筑功能用途。混合用地应当整体持有,办理整体产权, 不可分割销售,在不动产登记时土地按整宗地共用进行登记,对属商服建筑功能的土地用途按商服用地登记,属工 业建筑功能的土地用途按工业用地登记,同时在产权证书附记上记载“宗地属工业、商业服务业混合用地”,并列明 各种土地用途的计容建筑面积。
(二)符合产权要求
.申请人应与土地使用权人一致,申请改造地块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应达8年以上且不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或相关 税费问题;土地及其地上构建筑物应处于无抵押状态;地上构建筑物除在批准期限内的临时性建筑、停车场所及拟 拆除重建的构建筑物外,均需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审批程序》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审批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8.15•【字号】汕府〔2018〕74号•【施行日期】2018.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审批程序》的通知汕府〔2018〕7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审批程序》业经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3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碰到问题,请及时向市“三旧”办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2018年8月15日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审批程序为推进我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122号)、《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2017〕70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若干管理规定〉的通知》(汕府〔2018〕63号)等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程序。
一、审批内容“三旧”改造审批主要包括:“三旧”改造标图入库的审核、“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的审批和“三旧”改造方案的审批三个方面的内容。
土地改变用途审批流程

土地改变用途审批流程1.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提交土地用途审批申请材料。
The applicant submits the application materials for land use change approval to the relevant department.2.相关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The relevant department conducts a preliminary review of the submitted application materials.3.初步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组织现场调查。
After the preliminary review is passed, the relevant department organizes on-site investigation.4.现场调查完成后,相关部门对土地改变用途申请进行综合评审。
After the on-site investigation is completed, therelevant department conducts a comprehensive review of the application for land use change.5.综合评审通过后,相关部门将审批意见上报至上级部门。
After the comprehensive review is passed, the relevant department reports the approval opinions to the higher authority.6.上级部门对土地改变用途申请进行审批。
The higher authority reviews the application for land use change.7.若审批意见不通过,相关部门将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If the approval opinions are not passed, the relevant department will notify the applicant and explain the reasons.8.若审批意见通过,相关部门将颁发土地改变用途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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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旧工业厂房用地改造手续办理程序
一、适用范围
按照《关于推进旧工业厂房用地改造的实施办法》申请进行旧工业厂房改造的用地。
二、手续办理的总体流程
申请进行旧工业厂房改造的,首先应属于“三旧”改造范围,符合“三旧”改造规划,由申请改造主体向所在区(经济功能区)“三旧”改造办申报改造项目,逐级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涉及完善历史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报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申请改造主体持经批准的改造项目方案,由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市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予以办理建设手续。
三、关于用地改造方案审核
申请改造主体按照城市“三旧”改造规划要求,提出改造地块的改造方案。
经区(经济功能区)“三旧”改造办审核并汇总各职能部门意见后,报送市“三旧”改造办,市“三旧”改造办视需要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意见。
其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参与以下审核工作:
(一)审核内容
1、申请改造用地原批准情况
2、申请改造用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权属登记情况(由房产登记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地价缴付情况
3、改造后供地方式(划拨转出让、转让等情形)、改造方式、地价缴付、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4、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审核
(二)审核程序与要求
1、审核的相关材料:
(1)已纳入珠海市、区“三旧”改造规划的材料
—2—
(2)用地改造方案
(3)申请改造用地原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用地批准材料(4)用地建设情况及土地权属材料
(5)用地改造后土地用途及各用途分布、供地要求、归宗要求等的详细说明
(6)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7)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2、市国土资源局接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齐全的,及时通知进行补交。
3、市国土资源局对用地改造方案提出审核意见,报送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关于用地批准手续办理
“三旧”改造项目经批准后,申请改造主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申请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3—
(一)提交的审核材料
以“改建方式”改造的,申请改造主体根据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核同意允许改建使用的意见,直接办理相关手续(无需再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改造不涉及土地权属变更的,提交原规划许可的相关材料、原用地批准材料、权属登记情况及其他应提交审核的相关材料。
改造涉及土地权属变更的,提交旧工业厂房改造合同书和拆迁实施计划;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原规划许可的相关材料、原用地批准材料、权属登记情况及其他应提交审核的相关材料。
申请改造主体在申请用地批准时应按相关程序由发改部门办理项目立项;由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以“收回方式”改造的(即按照“三旧”改造规划要求、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相关批准文件,予以完善公共配套的用地、进行商品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旧工业厂房用地),由市国土资源局向改造用地权属—4—
人发出相关收回函件。
涉及历史用地批准手续完善的,申请改造主体将原用地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用地批准、建设现状、土地权属、地块四至范围及相关图件资料提交市国土资源局逐级办理土地权属确认和用地报批手续。
(二)供地手续、地价缴交及用地批准手续的办理
根据改造项目批复意见和项目立项、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意见,按下述详细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合同、供地手续变更和地价缴交手续,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予以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五、关于供地手续变更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改造项目经市政府(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由土地使用权人持房地产权证书、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提交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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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签订土地使用权变更合同,并按照规定公布协议出让结果。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协议转让
改造项目经市政府(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由转让双方持房地产权证书、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提交的相关材料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公布协议转让结果。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公开转让
改造项目经市政府(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批准,应采取公开方式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由土地使用权人持房地产权证书、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提交的相关材料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办理核准转让手续。
涉及原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转让核准手续的,参照以上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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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规划建设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公开(协议)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变更合同。
六、关于地价缴交
地价款应在土地使用权变更合同签订之日起六十日内付清。
延期付款的,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土地使用权变更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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