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旅游消费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旅游消费问题近年来,随着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以旅游的方式放松身心、开拓眼界。
然而,与此同时,旅游消费中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就旅游消费中常见的问题以及如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探讨。
1.价格欺诈问题旅游市场上,价格欺诈是一种常见现象。
一些不法的旅行机构或者导游常常通过各种手段故意夸大旅游项目的价值以获取更高的利润。
例如,声称提供五星级住宿条件而实际上只是普通的经济型酒店;或者在行程中加入强制性的购物活动,增加景点内购物的次数和金额。
要解决价格欺诈问题,首先需要相关监管部门的加强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其次,旅行社需要提高自律意识,加强对导游的培训与管理,避免导游以不当手段获取利润。
此外,也需要加强消费者的实际权益保护意识,学会通过多种渠道比较差异化的价格和服务,从而避免受到价格欺诈的伤害。
2.虚假宣传问题虚假宣传是旅游市场上另一个常见的问题。
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旅游产品,一些旅游机构常常夸大或者虚构旅游景点的特点和魅力,给消费者营造出不真实的旅游体验。
这种虚假宣传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对旅游产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针对虚假宣传问题,旅游市场需要规范宣传行为,建立起相应的监管机制。
旅行社和旅游景点需要提供真实可信的宣传资料,杜绝夸大其词的行为。
同时,消费者也需要提高辨别能力,学会从多个角度对旅游信息进行核实,了解真实情况,选择更加符合自己需求的旅游产品。
3.服务质量问题旅游服务质量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旅游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旅行体验和满意度。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旅行机构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忽视对服务质量的控制,给消费者带来不良的旅行体验。
为了解决服务质量问题,旅游市场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监管机制,确保旅行机构和服务提供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
同时,消费者也需要在购买旅游产品时多加留意,选择声誉好、服务质量有保障的旅行机构,通过评价和意见反馈的方式,为其他消费者提供参考。
论我国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

论我国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我国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关注,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以确保旅游者在旅途中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我国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相关责任,对于旅游者在旅途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障。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旅游者一系列的权利,其中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等。
根据该法律,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旅游信息,包括行程安排、交通、住宿、用餐等相关信息。
旅游者有权根据自身需求和意愿进行选择,有权享受安全可靠的旅游服务,有权拒绝不公平的交易行为。
这些权利的确立,为旅游者在旅途中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
我国旅游法明确了旅游者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同时也规定了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的权利和责任。
根据《旅游法》,旅行社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可靠的旅游服务。
旅游法也规定了旅游者在旅途中的基本权利,包括有权了解旅游行程安排、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合格的导游人员、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等。
这些规定为旅游者在旅途中的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也对旅游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该法律,旅游者和旅行社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合同履行应当按照约定进行。
合同法还规定了旅游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维权途径和方式,为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提供了支持。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我国还建立了一系列旅游者投诉和维权的机制。
国家旅游局以及各地方旅游管理部门都设立了投诉电话和网站,方便旅游者在遇到问题时进行投诉和求助。
旅游法的基本原则

旅游法的基本原则
旅游法指的是涉及旅游业的法律规定。
它旨在保护旅客的安全和权益,同时保证旅游活动的有序进行和顺利完成。
旅游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保护消费者权益: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等旅游机构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高效、合理的旅游服务,保护消费者对旅游产品的知情权,避免销售假冒伪劣旅游产品,保护消费者的隐私和合法权益,并向消费者提供及时、充分、准确的信息。
二、强制执行合同: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是法律约束力的,旅行社和消费者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负责任地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旅行社和消费者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可根据《旅游法》对其作出相应的责任,对合同违约者应予以赔偿等处理。
三、关注旅游安全: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应该对旅游安全负有相应责任,严格遵守《旅游法》关于旅游安全的要求,组织旅游人员依法安全出行、安全旅游,保障旅游人员的安全,及时发现和消除旅游安全隐患,负责任地弥补旅游人员安全上受到的损害。
四、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为了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保护游客的安全,旅游法规定,旅行社要保持旅游目的地的整洁和安全,尽可能避免污染,避免推销旅游产品和服务,并不断更新旅游管理制度,遵守国家旅游法律法规。
五、维护旅游行业形象:旅游法规定,旅游企业应该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执行力度,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以便维护旅
游行业的社会形象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上述就是旅游法的基本原则。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要求我们遵守旅游法,从而形成完善的旅游市场体系,共同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促进我们的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第十章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第十章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
o 自愿原则 o 平等原则 o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o 国家对消费者特别保护的原则 o 国家保护与社会监督原则
第十章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旅游接待酒店降“星” 旅行社为游客住宿被盗埋单
o
2005年主题 健康 维权
o
2006年主题 我们的心愿
o
2007年主题 责任 和谐
o
2008年主题 3·15的力量
o
2009年Leabharlann 题 3·15有你更有力量o
2010年主题 新规则、新动力
o
2011年主题 护航新消费
o
2012年主题 共筑诚信 有你有我
第十章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o 麦当劳在世界各地有超过3300多家餐厅, 在中国超过1400家餐厅。很多中国消费者 选择麦当劳,是因为其在食品采购等各环节 都有着非常严格的标准。然而央视记者在调 查中揭示出了全球第一快餐品牌麦当劳不为 人知的后厨标准。
第十章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遭遇旅游欺诈可双倍索赔
o 2009年9月份,海南省旅游稽查总队执法 人员在万宁兴隆热带雨林博物馆进行市场检 查时,查获导游张某在接待旅行团时,存在 改变行程的嫌疑。经调查取证,根据客人签 订的国内旅游合同和《国内旅游行程计划说 明书》以及地接社旅游行程表显示,其约定 的已付费项目和自理项目均没有参观游览万 宁兴隆热带雨林博物馆景区。导游张某最后 也承认,参观该景区系私自改变行程的违现 行为。
第十章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o 王海:1973年生,1995年开始以个人身 份打假。1996年底创办营利性质的北京大 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帮助企业做品牌保护。 1998年被来华访问的克林顿称为“中国消 费者的保护者”。2006年创办“非营利项 目”——王海热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旅游行业中的应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旅游行业中的应用消费者保护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
在旅游行业中,消费者保护法的应用尤为重要,因为旅游消费往往涉及较高的费用和风险。
本文将从合同履行、信息公开、欺诈行为和投诉处理等方面,分析消费者保护法在旅游行业中的应用。
一、合同履行消费者保护法规定了旅游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例如,旅游经营者在与消费者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旅游服务的内容、标准、价格、付款方式等,并按照约定提供服务。
如果旅游经营者未履行合同约定,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其履行合同或者追究其责任。
以某旅行社与消费者签订的旅游合同为例,旅行社承诺提供5日游的旅游服务,包括交通、住宿、餐饮等。
然而,在旅行过程中,旅行社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住宿和餐饮服务,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旅游体验。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消费者可以要求旅行社履行合同,提供相应的住宿和餐饮服务,或者要求退还部分费用作为赔偿。
二、信息公开消费者保护法要求旅游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包括旅游产品的性质、质量、价格、服务标准等。
旅游经营者应当在广告、宣传材料、合同等中明示相关信息,以便消费者做出知情选择。
例如,某旅游网站在宣传一家酒店时,标榜该酒店为五星级豪华酒店,提供高品质的服务和设施。
然而,当消费者入住后发现,该酒店设施陈旧,服务质量不符合宣传。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消费者可以要求旅游经营者退还部分费用,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欺诈行为消费者保护法禁止旅游经营者采取虚假宣传、欺诈手段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旅游经营者故意虚假宣传或者隐瞒真相,误导消费者做出消费决策,消费者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举个例子,某旅行社在宣传一次旅游活动时,宣称旅游线路包括一家知名景点的参观。
然而,当消费者参加旅游活动时,发现旅行社并未安排该景点的参观。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消费者可以要求旅行社退还全部费用,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章旅游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题库

第六章旅游消费者的权益保护1.1.旅游纠纷有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旅游经营者之间等,这属于()。
[答案]B.民事法律关系22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后,解决争议往往首选的方式是()。
[箸案] A.协商3.3.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 的原则。
[箐案] D.诚实信用4.4.下面关于消费者组织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答案] C.消费者组织应当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为相关维权活动提供经费支持55.甲旅行社借用乙旅行社的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旅游者从甲旅行社报名参加旅游团,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箐案] D.旅游者可以向甲旅行社和乙旅行社任何- -方索赔6.6.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
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窖人有权要求其所受损失() 以下的. 惩罚性赔偿。
[箸案] B.2倍7.7.根据我国《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投诉人()以上,以同一事由投诉同一被投诉人的,为共同投诉。
[箸案] B.4人8.8.下列不属于旅游投诉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是()。
[箐案] C.有明确的投诉证据9.9.旅游投诉-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份,并载明规定的内容。
[答案]D.两10.10. ()是指划分上下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之间对处理投诉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箐案] A.领别管辖11.11.《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旅游投诉,由()以上地方旅游投诉机构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管输。
[簪案]B.县级12.12.北京游客王先生在广州探亲时,与上海8旅行社在广州的分社签订了赴珠海旅游的合同,在珠海旅游期间,王先生因未参加导游私自安排的购物项目被导游和司机强行关在旅游大巴上,于是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提出投诉。
下列不属于该案件投诉地域管辖范国的是()。
[答案] A.北京13.13.当事人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请求保护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期间为从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
旅游行业消费者维权心得体会

旅游行业消费者维权心得体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休闲方式。
然而,在享受美好旅行的同时,也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和纠纷。
这些问题可能涉及景点门票价格虚高、游客权益保障不足、旅行团服务质量差等。
作为旅游行业的消费者,我们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维权行动。
下面是我在旅游行业消费者维权中积累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明确权益,学会维权在旅游行业消费中,首先要明确自己的权益。
这包括了解相关的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旅行社所规定的服务条款等。
只有了解自己的权益,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同时,我们需要学会维权的方法和技巧,能够合法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提前调查,选择正规旅行社为了避免因旅行社的不诚信行为而遭受损失,我们在选择旅行社时应提前进行调查和了解。
可以通过互联网查看旅行社的信誉度、口碑评价等信息,也可咨询身边的亲友或寻求旅行社的当地信誉认证机构。
选择有正规资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我们的权益,提供高质量的旅行服务。
三、签订合同,保留有效证据在旅游行业消费中,我们与旅行社之间应签订合同,确立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中应包括旅游服务的具体项目、价格、服务质量要求、退款规定等内容,双方应认真阅读并明确理解。
此外,我们还应保留与旅行社之间的各种往来凭证、短信、邮件等有效证据,以备维权时使用。
四、维权渠道多样化在遭遇旅游行业消费纠纷时,我们可以选择适合的维权渠道进行维权。
这包括投诉到相关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旅游协会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同时,我们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等途径发声维权,争取更多的社会关注和支持。
五、理智维权,充分沟通在维权过程中,我们应保持冷静和理智,充分与旅行社沟通,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对于旅行社存在的过错,我们要求其给予合理的补偿和解决方案,但也要注意自己的诉求合理与否,以免陷入过度索赔的纠纷中。
六、加强自我保护,提高维权效果作为旅游行业消费者,我们还需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维权的效果。
文化和旅游部工作人员如何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

文化和旅游部工作人员如何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对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
作为文化和旅游部的工作人员,我们有责任确保旅游者在旅行过程中享受到公平、安全、可靠的旅游服务,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三个方面探讨文化和旅游部工作人员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方法和措施。
一、加强监管1.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管体系为了更好地保护旅游消费者的权益,我们应当建立一个健全的旅游市场监管体系。
文化和旅游部应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旅游市场的公平、有序运行。
2.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规行为为有效打击违规行为,我们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快立案审查和处罚程序,对于那些滥收费、虚假宣传、低标准服务等侵害旅游消费者权益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
3.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保障旅游消费者权益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处理机制,接收并处理旅游消费者的投诉。
文化和旅游部可以设立投诉热线和网上投诉平台,开设投诉受理窗口,及时处理各类旅游消费者的投诉问题,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和解决。
二、规范市场秩序1.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旅行社是旅游消费者获取旅游服务的重要途径,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意义重大。
文化和旅游部应对旅行社的经营资质、服务质量、行业信用等进行全面监管,对于不符合规范的旅行社,可以采取暂停或撤销其经营资质的措施。
2.规范企业宣传行为一些旅游企业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广告等不当行为,我们应采取措施规范企业宣传行为。
文化和旅游部可以要求旅游企业实事求是地宣传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杜绝夸大、虚假宣传,让旅游消费者真实了解旅游产品信息。
3.推进旅游价格透明旅游价格的透明度对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至关重要。
文化和旅游部可以要求旅游企业公布详细的旅游价格信息,并建立旅游价格监管机制,将旅游价格与服务质量挂钩,提高旅游服务业的价格水平。
三、提高服务质量1.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为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文化和旅游部可以组织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质,增强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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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在旅游消费活动中,旅游消费者的利益的实现必须 依赖旅游经营者,经营者控制着经营信息。正是这种利益 形态的差异、利益满足方式的不同以及旅游消费者对旅游 经营者的依赖性,导致旅游消费者的弱者法律地位,由此 决定旅游消费者需要特殊的法律保护。
旅游者是从旅游市场上购买、使用旅游商品和接受旅游服 务,满足其旅游需要的个体,是《消法》中所讲的消费者。
二、旅游消费者的法律地位
旅游消费者的法律地位,是指旅游消费者享有法律规定的 权利和义务,以及受法律保护的资格。
和旅游经营者相比,旅游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处于弱者的 地位。
首先,旅游消费者在陌生的环境中进行消费,且旅游商品 具有特殊性,旅游经营者在交易中承担的是经济风险,而 旅游消费者不仅承担经济风险,还要承担生存风险;
(五)获得赔偿权 旅游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
模块二 旅游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律制度
[模块内容框架]
旅游消费 者权益保 护法律制 度
消费者和 旅游消费 者
旅游消费 者的权利 和经营者 的义务
旅游消费 者合法权 益的保护
旅游消费 权益争议 的解决
消费者的 权利
经营者的 义务
国家的保 护
社会的保 护
国际社会 的保护
解决争议 的方式
赔偿责任 主体的确 定
任务二 旅游消费者的权利和 经营者的义务
[材料导入] 1、62岁的王先生参加了哈尔滨某旅行社香港、澳门九日
游,在哈尔滨机场登机前,他被导游强行收取500元的 “老年费”。 2、某旅游团一行参观游览景点后,到一快餐店用餐。用 完餐离开时,由于楼梯有结冰,致使游客陈女士滑倒,经 医院诊断为左臂骨折,店方垫付5000元医药费后,不再与 消费者联系。无奈之下消费者投诉到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但仍无法与商家达成调解协议。之后,消协支持消费者起 诉,最终消费者胜诉,店方为消费者支付了近2.3万元的 医药费。 3、徐先生参加港澳双飞6日游,导游带他们到了香港某定 点商店购物。他花11810元购买了金项链、手镯、名牌手 表等商品。回武汉后,经技术部门鉴定,所谓的“金”是 意大利彩金,名牌手表也非正宗。
法律责任 的承担
任务一 消费者和旅游消费者
[资料导入]
1995年3月25日,是王海人生中最为重要的日子。在任何时候,王海总会准确 地说出这个时间。这以后,王海由一个人名变为一个名人,由一个名人变为一组 人物。
1995年,22岁的青岛籍青年王海陪亲戚来北京考学,为打发时间,王海参加了 一个由司法部举办的法律辅导函授班。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海在一家书店内翻阅 书籍时,看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有关“双倍索赔”的规定。“这一 条可能实现吗?”敏感的王海决定尝试一次不同意义的“维权”。
一、旅游者是消费者
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是指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 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市场主体。
旅游消费是一种生活消费,是满足人们的发展与享受需要 的高层次消费,包括人们在旅游过程中获得物质产品、精 神产品及旅游服务。旅游消费是为了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 陶冶情操,发展人的智力与体力,从而达到劳动力扩大再 生产的目的。
王海的举动被新闻媒介披露后,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反响。他被多数普通百姓甚 至被许多经营者当作英雄加以赞誉,同时也使制假售假者感到震惊。1996年12 月,中国消费者基金会向他颁发了奖金。同时,王海的做法成了法学界争论的话 题。有些官员和学者对此持批评意见。
[思考] 1.你认为王海是消费者吗? 2.旅游者是消费者吗?为什么? 3.旅游消费者为什么需要特殊的法律保护?
[思考]
1、旅游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
2、上述材料中,旅游消费者的哪些权利受 到了侵害?
一、旅游消费者的权利
(一)安全保障权 安全保障权,是指旅游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
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为保障旅游 消费者安全权的实现,旅游消费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 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知悉真情权 或称知情权、了解权,是指旅游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 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消费者 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 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 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 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情 况,并有权索要服务单据。
(三)自主选择权 自主选择权,是指在消旅游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
的权利。依据法律规定,旅游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 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 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 挑选。 自主选择权具有以下特征:旅游消费者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 务的行为必需是自愿的,因此任何违背消费者自由意志并使 其作出消费选择的行为都是对旅游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侵害; 自主选择权是一种相对权,因此旅游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 者服务的行为,必须是依照法律,遵守社会公德,不得侵害 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合法行为。 (四)公平交易权 旅游消费者依法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它体现在消费者在购 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 确等公平交易的条件;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1995年3月25日,王海先用170元人民币在北京隆福大厦买下两副“索尼”耳机, 然后找工商局做真假鉴定。工商局告诉王海,鉴定应该去找技监局,当王海到技 监局后,却被告知去找索尼公司。三天的努力,王海才搞清了耳机的真假。但经 过计算,王海认为,即使结果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言双倍返还,也不够抵 消他为此而付出的成本。于是,利益的计算使得他又向前迈了一步,这是促使他 后来一举成名的一步。王海重新来到隆福大厦,买下商场剩下的10副假索尼耳机。 8个月后,王海拿到了12副假耳机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