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终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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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办公终端 管理制度

移动办公终端 管理制度

移动办公终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的移动办公终端的使用,提高办公效率和信息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使用的移动办公终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平板、笔记本等设备。

第三章移动办公终端设备的申领和管理1. 员工可根据实际需要向公司申领移动办公终端设备,申领需提供正式申请并经相关领导批准。

2. 公司将统一购买移动办公终端设备,并由信息技术部门统一分发和管理。

3. 移动办公终端设备一经领取,员工需签署领用协议,并对设备的使用和保管负责。

4. 移动办公终端设备的维修和更换需通过信息技术部门申请并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四章移动办公终端的使用规范1. 移动办公终端设备只能用于工作相关的活动,禁止用于非法活动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2. 移动办公终端设备的密码设置需遵守公司规定的安全要求,如定期更改密码、不轻易泄露密码等。

3. 禁止将移动办公终端设备交付他人使用,如需借用需提前向信息技术部门申请并经批准。

4. 移动办公终端设备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信息技术部门,并配合信息技术部门进行处理。

5. 移动办公终端设备上的公司信息及文件需及时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第五章移动办公终端设备的安全防护1. 移动办公终端设备需定期安装公司指定的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库。

2. 禁止随意下载未经审核的应用软件,避免病毒侵入或泄露公司信息。

3. 禁止使用未经授权的U盘或移动存储设备连接移动办公终端设备,防止数据泄露或感染病毒。

4. 移动办公终端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需立即向信息技术部门报告,协助解决问题。

第六章数据管理1. 员工在使用移动办公终端设备时需遵守公司的数据管理制度,对公司数据保密和保护。

2. 禁止将公司机密信息存储在个人移动办公终端设备中,避免数据泄露。

3. 禁止私自删除或篡改公司的数据,如有需要可向信息技术部门申请操作权限。

4. 员工离职或调动时,需将移动办公终端设备上的公司数据归还或清除,以防数据外泄。

医院办公移动终端管理制度

医院办公移动终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办公移动终端的管理,保障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与稳定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护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使用办公移动终端的人员。

三、管理职责1. 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办公移动终端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办公移动终端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3. 使用人员应遵守本制度,合理使用办公移动终端,确保信息安全。

四、管理要求1. 办公移动终端的采购、配置、分配和使用,需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 办公移动终端的硬件设备、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应定期进行更新和升级,确保设备性能和安全。

3. 办公移动终端应设置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防止他人非法使用。

4. 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办公移动终端,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

5. 办公移动终端不得用于非法用途,如:下载、传播非法信息、从事商业活动等。

6. 办公移动终端中的数据,应定期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7. 使用人员离职或调离岗位时,应将办公移动终端交还至信息化管理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信息安全1. 办公移动终端连接网络时,应使用安全可靠的加密方式,确保数据传输安全。

2. 使用人员不得随意连接不明身份的无线网络,防止信息泄露。

3. 办公移动终端中的敏感信息,如:患者病历、个人信息等,应采取加密措施,防止他人非法获取。

4. 使用人员不得将办公移动终端中的数据传输至外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等,防止数据泄露。

六、监督检查1. 信息化管理部门定期对办公移动终端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使用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不得隐瞒、谎报。

七、违规处理1. 使用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信息泄露、设备损坏等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信息化管理部门有权对使用人员进行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移动终端的安全管理制度

移动终端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移动终端(以下简称“终端”)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信息资产的安全,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移动终端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

三、安全管理职责1.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终端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并对终端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终端的安全管理负总责,确保终端安全策略在本部门得到有效执行。

3. 员工应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终端安全。

四、终端安全管理措施1. 终端注册与审批(1)员工需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终端使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2)终端注册时,需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部门、终端型号等。

2. 终端安全管理(1)终端应安装公司指定的安全软件,定期更新病毒库,确保终端安全。

(2)终端不得安装非法软件,不得下载、传播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

(3)终端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连接公共Wi-Fi,使用时需注意网络安全。

3. 终端数据安全(1)终端存储的敏感信息应进行加密处理,防止信息泄露。

(2)终端数据备份,确保重要数据安全。

(3)终端离职或离职后,应及时将终端归还公司,由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数据清理。

4. 终端使用规范(1)员工不得利用终端进行违法活动,不得传播不良信息。

(2)员工不得将终端借给他人使用,不得使用他人终端。

(3)员工不得在终端上存储、处理、传输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五、终端安全事件处理1. 发生终端安全事件时,员工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2.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和处理,必要时可启动应急预案。

3. 终端安全事件处理完毕后,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处理结果。

六、监督检查1.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终端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终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终端安全。

移动终端的安全管理制度

移动终端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了保障公司信息资产安全,规范移动终端的使用与管理,防止信息泄露、病毒感染等安全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移动终端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

三、职责与分工1.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移动终端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 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移动终端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3.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确保移动终端安全使用。

四、移动终端安全管理内容1. 移动终端购置与登记(1)移动终端购置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报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员工领用移动终端时,需填写《移动终端领用登记表》,信息包括设备型号、序列号、购置时间等。

2. 移动终端使用与管理(1)员工应确保移动终端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的安全性,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和应用程序。

(2)不得在移动终端上安装非法、恶意软件,不得访问非法网站。

(3)不得将移动终端借给他人使用,禁止在移动终端上存储、传输涉密信息。

3. 移动终端数据安全(1)使用移动终端处理公司业务时,应遵循公司数据安全规定,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

(2)不得在移动终端上存储、传输、复制涉密文件,如需传输,应使用公司指定的加密通讯工具。

(3)离职或调离岗位时,应将移动终端上存储的公司信息删除,并交还至信息安全管理部门。

4. 移动终端病毒防护(1)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更新病毒库,确保移动终端安全。

(2)不随意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短信、链接等,防止病毒感染。

五、安全事件处理1. 发生移动终端安全事件时,员工应立即向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2.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信息泄露、病毒感染等安全事件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移动办公终端设备管理办法

移动办公终端设备管理办法

移动办公终端设备管理办法为扎实推进***信息化办公建设~促进我局移动办公终端使用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内部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移动办公终端指的是在我局为实行移动办公、执法监督而配备的含有上网及信息沟通功能的移动通信终端.第二条移动办公终端设备主要满足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以及机关各项行政工作需求~由市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移动办公终端的配备范围及人员。

第三条移动办公终端以及相配套的通讯套餐所有权归市局所有~属单位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合理分配~专人专用~不得将移动办公终端转借、转让、转赠或者私自出售~如发现有违反使用原则的~市局有权收回终端使用权~不能收回的~须按设备原价照价赔偿~并停止相关流量及通话套餐服务使用权。

第四条相关人员在配备移动办公终端前~需填写《移动办公终端领用单》。

第五条日常工作中~以下工作原则上使用移动办公终端完成:1.现场巡查中巡查结果的录入、查询、核对及企业相关信息的征集工作,2.现场案源信息的录入工作,3.外出时公文的阅办处理工作,4。

其他可以使用移动办公终端完成的工作,第六条移动办公终端达到更换年限的~首先要交回原领发的终端设备~由市局办公室收回后统一保存或销毁.“质检通”终端因特殊原因~使用人确需继续留存使用的~采用“现金折价”制度~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含~下同,~按原价的80%计价,使用期限为6—12个月的~按原价的50%计价,使用期限为12-18个月的~按原价的10%计价,使用期限18个月以上的~按原价的1%计价。

相关款项收入一律由市局财务上缴至指定账户。

第七条干部职工因离退休、工作单位调动等原因离开市局工作岗位的~要统一将移动办公终端交回办公室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质检通”终端可参照第六条规定执行.第八条移动办公终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跟办公室联系~以便得到妥善解决。

学校移动终端管理制度

学校移动终端管理制度

学校移动终端管理制度学校移动终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师生使用移动终端的行为,保护学校网络安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移动终端管理第一节移动终端的定义1. 移动终端是指能够访问互联网、接收和发送信息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平板电脑、手持式电子设备等。

第二节移动终端的使用范围1. 所有在学校注册的学生和教职工都可以使用自己的移动终端。

2.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使用移动终端的,由学校统一采购、分配并管理。

第三节移动终端的管理责任1. 学生个人移动终端的管理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

2. 教职工个人移动终端的管理责任由个人和所在部门共同承担。

3. 学校负责统一管理和维护学校专用移动终端。

第三章移动终端使用第一节移动终端的使用时机1. 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使用个人移动终端进行参考资料查询、学习交流等与学业相关的活动。

2. 在教室上课时,学生必须关闭个人移动终端,不得进行任何与教学无关的操作。

3. 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可以使用个人移动终端处理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事务。

第二节移动终端的使用规范1. 学生在使用个人移动终端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访问非法或有害信息。

2. 学生不得利用移动终端在校园内进行赌博、色情、暴力等违法违规活动。

3. 教职工在使用个人移动终端时,不得泄露学校敏感信息,不得利用移动终端从事私人活动。

第三节移动终端的安全保护1. 学生个人移动终端的使用过程中,需保持终端系统和应用的最新版本,及时更新安全补丁。

2. 学生个人移动终端使用过程中,需保护好个人信息,不得随意透露给他人。

3. 学校提供的专用移动终端需经过个人认证方可使用,并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第四章移动终端违规处理第一节违规行为的种类1. 学生在上课时间使用个人移动终端的。

2. 学生使用个人移动终端访问非法或有害信息的。

3. 教职工利用个人移动终端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私人活动的。

第二节违规行为的处理1. 对于学生在上课时间使用个人移动终端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口头警告。

学校移动终端管理制度

学校移动终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学校移动终端(包括手机、平板电脑等)的使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网络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包括但不限于教职员工、学生及临时来访人员。

三、管理原则1. 安全原则:确保移动终端使用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和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2. 效率原则:提高教育教学效率,促进师生沟通与合作。

3. 规范原则: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范移动终端的使用。

四、管理措施1. 移动终端携带与使用(1)学生:原则上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终端进入校园。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携带,需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携带。

(2)教职员工:教职员工携带手机等移动终端进入校园,应遵守以下规定:①工作时间内,手机等移动终端主要用于教育教学、管理、办公等公务活动。

②非工作时间内,手机等移动终端的使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移动终端使用规范(1)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不得传播、下载、传播有害信息,如色情、暴力、恐怖等。

(3)不得利用移动终端进行作弊、抄袭、剽窃等违规行为。

(4)不得在移动终端上安装非法软件,影响学校网络安全。

3. 移动终端管理(1)学校设立移动终端管理部门,负责移动终端的日常管理工作。

(2)移动终端管理部门定期对移动终端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使用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学校领导。

(3)学校对违规使用移动终端的师生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

五、监督与责任1. 学校设立移动终端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2. 移动终端管理部门对移动终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教师和学生对移动终端使用情况进行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 学校对违反本制度的师生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公司办公移动终端管理制度

公司办公移动终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办公移动终端(以下简称“移动终端”)的使用管理,确保公司信息安全和业务连续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移动终端的员工。

第三条移动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便携式电子设备。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安全性原则:确保移动终端安全使用,防止数据泄露和设备丢失。

第五条效率性原则:提高移动终端使用效率,促进工作效率。

第六条保密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确保公司商业秘密不受侵害。

第三章移动终端使用规范第七条移动终端购买与分配1. 公司统一采购移动终端,并按照员工岗位需求进行分配。

2. 新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分配移动终端。

3. 员工离职或调动时,应及时将移动终端上交公司,并由行政部门进行回收或调拨。

第八条移动终端使用规定1. 员工应妥善保管移动终端,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2. 移动终端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活动,不得下载、传播有害信息。

3. 移动终端不得用于个人娱乐、购物、游戏等活动,影响正常工作。

4. 移动终端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进行系统更新和病毒查杀。

第九条移动终端信息管理1. 员工应设置移动终端解锁密码或指纹、面部识别等解锁方式,确保设备安全。

2. 员工不得在移动终端存储、传输、处理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3. 员工不得使用移动终端进行工作之外的通讯,如私人电话、短信等。

第四章移动终端维护与报废第十条移动终端维护1. 员工应定期对移动终端进行清洁、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移动终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联系行政部门或技术支持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移动终端报废1. 移动终端使用年限达到公司规定标准或设备性能无法满足工作需求时,应由行政部门进行报废处理。

2. 报废的移动终端应进行数据清除,确保公司信息不被泄露。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1. 擅自转借、出售移动终端的;2. 未经批准,擅自将移动终端用于个人娱乐、购物、游戏等活动的;3. 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4. 擅自修改、删除移动终端系统设置,影响设备正常运行或安全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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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终端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怀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移动执法手机终端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充分发挥移动执法手机终端在日常数字化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做好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格化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确保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提升全县管理水平,按照个人“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和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原则,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移动执法手机终端、电池、充电器、4G数据卡等原装配件、中国联通配发的专用号段SIM卡及号码资源均为政府资产,使用人员对终端仅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因工作岗位调整,离开我局工作岗位的必须将手机终端、电池、充电器、4G数据线等原装配件、中国联通配发的专用号段SIN卡及号码及时上交单位办公室。

第二条单位办公室负责对执法手机终端使用提供培训及技术方面的统一支持。

第三条移动执法手机终端由中心按工作需要分配给我局执法人员使用,使用人员要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使用规定,不得外借,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丢失,谁赔偿。

第四条我局按照工作计划、职责分工,认真做好食品安全责任监督数据录入工作。

在巡查工作中,必须携带移动执法终端,如实记录执法过程。

同时,做好监督检查登记存档,切实加强对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实时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

第五条移动执法手机终端由朔州市联通公司免费发放,统一使用联通公司配发的专用号码。

采用联通3G套餐,含每月300M数据流量和240分钟通话时长,月租金96元。

第六条移动执法手机终端超出包月套餐的一切费用由该号码使用人自行承担,费用超出套餐费用后,该号码使用人应主动及时自行缴费,如因欠费造成移动执法手机终端停机影响工作的,除扣除所欠费用外,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条移动执法手机终端使用人员要认真阅读终端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移动执法手机终端、电池等配件,按要求给电池及时充电,确保移动执法手机终端随时正常使用,并保证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工作时间GPS状态开通,非工作时间GPS状态关闭)。

第八条移动执法手机终端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我局办公室并将移动执法手机终端送交办公室,严禁私自拆卸、修理。

第九条严禁私自乱拆、乱调、抛扔、敲打等对移动执法手机终端造成损坏的恶意行为。

因人为原因造成移动执法手机终端损坏的,修理或换机费用由使用人个人承担,如确属执法工作中遭遇暴力抗法等事件造成移动执法手机终端损坏的,由该设备使用人所在单位领导书面证明并批准后方可送交单位办公室进行修理或换发。

第十条朔州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使用的是朔州联通WCDMA3G 无线数据网络,由于该网络为标准传输格式的开放式公共网络,因此我局移动执法手机终端仅限传输与我局日常管理和执法工作等有关的文字、图像及音频文件资料,不得用于传输秘密(含秘密级)等级以上一
切涉密的文字、图像、音视频文件资料,违反本规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移动执法手机终端配发数据卡提供的GPRS流量仅限传输与我局日常管理和执法工作等有关的文字、图像及音视频文件资料,不得在工作时间操作与工作无关的工作,严格禁止利用移动执法手机终端浏览黄色、封建迷信等邪教及反动的网站内容,违反本条规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的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收回移动执法手机终端使用权,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开除等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怀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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